『壹』 什麼是融資性擔保融資性擔保的運作模式
融資性擔保是指擔保人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債權人約定,當被擔保人不履行對債權人負有的融資性債務時,由擔保人依法承擔合同約定的擔保責任的行為。那麼你對融資性擔保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我整理關於什麼是融資性擔保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融資性擔保的運作模式
設立:
***1***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經監管部門審查批准。
***2***設立條件:章程、持續出資的股東、注冊資本、合格的從業人員、內部管理制度、營業場所、其他條件。
***3***注冊資本最低限額5000萬元,為實繳貨幣資本。***但目前銀行在選擇合作擔保機構時對注冊資本有較高的要求,如交通銀行不低於1億元。大部分擔保公司一般採取分次出資的模式到位。***
***4***融資性擔保公司一般採取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兩種方式,且會引入多種資本,共同出資,共擔風險。
業務運作:
經監管部門批准,可以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非融資性擔保業務和其它業務。
融資性擔保業務包括:貸款擔保、票據承兌擔保、貿易融資擔保、專案融資擔保、信用證擔保等;
非融資性擔保業務包括:訴訟保全擔保、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履約擔保業務;
其它業務包括:融資咨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以及以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等業務。
內部管理模式:
***1***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依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結構,完善議事規則、決策程式和內審制度,保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在內部機構設定上一般會有綜合部、業務部、風控部、法律部等。
***2***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建立符合審慎經營原則的擔保評估制度、決策程式、事後追償和處置制度、風險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機制,並制定嚴格規范的業務操作規程,加強對擔保專案的風險評估和管理。
風險控制模式:
***1***細化客戶准入:制定客戶准入標准,嚴格按照標准進行融資擔保客戶的准入,風險評價按照金融機構風險管理標准及手段進行嚴格的風險控制。
***2***嚴格流程管理:
保前調查主要內容為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人經營管理情況、資產狀況、貸款用途及還款來源分析、反擔保分析、分析風險點並提出防範措施等綜合分析。
保中審查主要有申請人的審查、還款來源審查、反擔保審查、貸款用途審查、風險指標審查、信用結構審查、合規合法審查。
保後管理主要內容有保後檢查及保後管理、風險分類、風險預警、到逾期催收等內容。
***3***落實反擔保措施:包括有抵、質押、連帶責任責任保證反擔保、保證金反擔保等綜合反擔保措施。
融資性擔保的政策
2010年3月8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資訊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布《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為加強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監督管理,規范融資性擔保行為,促進融資性擔保行業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資訊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了《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經國務院批准,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監督管理,規范融資性擔保行為,促進融資性擔保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融資性擔保是指擔保人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債權人約定,當被擔保人不履行對債權人負有的融資性債務時,由擔保人依法承擔合同約定的擔保責任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融資性擔保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本辦法所稱監管部門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確定的負責監督管理本轄區融資性擔保公司的部門。
第三條 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以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為經營原則,建立市場化運作的可持續審慎經營模式。
融資性擔保公司與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客戶的業務往來,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並遵守合同的約定。
第四條 融資性擔保公司依法開展業務,不受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第五條 融資性擔保公司開展業務,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為客戶保密,不得利用客戶提供的資訊從事任何與擔保業務無關或有損客戶利益的活動。
第六條 融資性擔保公司開展業務應當遵守公平競爭的原則,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
第七條 融資性擔保公司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實施屬地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確定的監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轄區融資性擔保公司的准入、退出、日常監管和風險處置,並向國務院建立的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報告工作。
第二章 設立、變更和終止
第八條 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及其分支機構,應當經監管部門審查批准。
經批准設立的融資性擔保公司及其分支機構,由監管部門頒發經營許可證,並憑該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注冊登記。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監管部門批准不得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不得在名稱中使用融資性擔保字樣,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貳』 關於擔保融資是什麼意思
一、擔保融資是什麼意思? 融資擔保是擔保業務中最主要的品種之一,是隨著商業信用、金融信用的發展需要和擔保對象的融資需求而產生的一種信用中介行為。信用擔保機構通過介入包括銀行在內的金融機構、企業或個人這些資金出借方與主要為企業和個人的資金需求方之間,作為第三方保 證人 為 債務 方向債權方提供信用擔保——擔保債務方履行合同或其他類資金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內涵特徵 內涵:金融性與中介性的雙重屬性 特徵:金融性、多樣性、履約責任剛性、責任比例分擔 融資擔保是擔保業務中最主要的品種之一,是隨著商業信用、金融信用的發展需要和擔保對象的融資需求而產生的的一種信用中介行為。信用擔保機構通過介入包括銀行在內的金融機構、企業或個人這些資金出借方與主要為企業和個人的資金需求方之間,作為第三方保證人為債務方向債權方提供信用擔保——擔保債務方履行合同或其他類資金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在其業務性質上,融資擔保具有金融性和中介性雙重屬性,屬於一種特殊的金融中介服務。 它通過利用自身的第三方信用為資金供給和資金需求方雙方提供融資擔保服務,以此促進雙方交易的完成。在開展融資擔保業務過程中,信用擔保機構要完成兩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對資金需求方的信用評估;另一方面是向資金供給方提供自身資信證明,取得其對自身信用保證資格和履約能力的認可。 物權擔保 編輯 主要表現為對項目資產的 抵押 和控制上,包括對項目的不動產(如土地、建築物等)和有形動產(如機器設備、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的抵押,對無形動產(如合約權利、公司銀行賬戶、 專利權 等)設置 擔保物權 等幾個方面,如 債務人 不履行其義務, 債權人 可以行使其對擔保物的權力來滿足自己的債權。物的擔保有以下兩種形式: 抵押(Mortgage)。為提供擔保而把資產的所有權移轉於債權人( 抵押權 人),但是附有一項明示或默示的條件,即該項資產的所有權應在債務人履行其義務後重新移轉於債務人。 擔保。這種形式不需要資產和權益佔有的移轉或者所有權的移轉,而是債權人或債務人之間的一項協議。 擔保人 擔保 編輯 是以法律協議形式做出承諾,擔保人向債權人承擔了一定的義務。義務可以是一種第二位的法律承諾,即在被擔保人(主債務人)不履行其對債權人(擔保受益人)所承擔義務的情況下(違約時),必須承擔起被擔保人的合約義務。 項目投資者作為擔保人。項目投資者通過建立一個專門的項目公司來經營項目和安排融資。 利用與項目有利益關系的第三方作為擔保人。 商業擔保人。以提供擔保作為一種贏利的手段,承擔項目的風險並收取擔保服務費用。商業擔保人通過分散化經營降低自己的風險。商業擔保人提供的擔保服務是擔保項目投資者在項目中或者項目融資中所必須承擔的義務。這類擔保人一般為商業銀行、投資公司和一些專業化的金融機構,所提供的擔保一般為銀行信用證或銀行擔保。 擔保融資,是對於一個公司來說,非常重要的一個融資方式,我們知道,一個公司要正常的經營,管理,是需要一定的流動資金的,這個是最基本的,至於資金,可以是自己公司的產業所得利潤,還有就是通過向社會公眾進行融資獲得。
『叄』 什麼是融資性擔保
問題一:什麼叫融資擔保? 貸款擔保是擔保機構為放款人(金融機構)和借款人(主要是工商企業和自然人)提供的第三方保證。擔保機構保證在借款人沒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時,負責支付借款人應付而未付的本金和利息。貸款擔保合同在借款人收到所借款項時生效,借款人或擔保人償還本息後失效。貸款擔保是信用擔保機構的主要業務,其目的主要是為了緩解企業融資難問題,分散銀行放貸、企業融資可能產生的風險,起到保證信用貸款安全、促進企業發展的作用。
說得簡單點就是別人要去借錢,你向債主保證這個別人有能力還,如果這個別人後來還不上了,就由你來還```所以做融資擔保的時候請謹慎,要確定好對方的公司經營狀況和可預期的發展前景.希望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問題二:什麼是融資性擔保?什麼是貸款擔保? 在正常經營過程中為擴大業務產生增加周轉資金需求,並向銀行申請借款授信,此謂之融資。
借款人自身沒有足夠資產抵押,由專業擔保公司對該筆銀行授信承擔連帶責任擔保,此謂之擔保。融資性擔保區別於非融資性擔保,主要是視乎借款人的擔保業務是否解決資金問題,若擔保目的僅為解決業務中的階段性問題,增強功請人對責任的承擔能力,與資金沒有直接聯系,則該類擔保為非融資性擔保
問題三:什麼是融資性擔保公司? 樓主你好:
融資性擔保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非公司制機構:
(1)融資性擔保機構是特許機構,需要通過地方監管部門前置性審批許可並獲得《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後,才能在工商等相關部門注冊登記成立。非融資性擔保機構是非持牌機構。
(2)融資性擔保業務為特許經營業務, 擁有銀行授信額度。非融資性擔保機構不得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
(3)融資性擔保機構為納入監管機構監管的特許機構,除在機構准入方面需要審批外,其高管人員任職資格、業務都需准入審批,而且對其經營活動實施審慎監管。非融資性擔保機構無此類要求。
問題四:融資性擔保的業務主要有哪些? 融資性擔保公司經監管部門批准,可以經營梗列部分或全部融資性擔保業務:
(一)貸款擔保。
(二)票據承兌擔保。
(三)貿易融資擔保。
(四)項目融資擔保。
(五)信用證擔保。
(六)其他融資性擔保業務。
第十九條 融資性擔保公司經監管部門批准,可以兼營下列部分或全部業務:
(一)訴訟保全擔保。
(二)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履約擔保業務。
(三)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咨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
(四)以自有資金進行投資。
(五)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問題五:「融資性擔保公司」里「融資」的含義是什麼? 可以幫助企業到銀行擔保貸款。就是可以幫助企業融資。融資性擔保公司必須取得金融辦頒發的牌照才可以營業。
問題六:投資擔保公司和融資性擔保公司的區別是什麼? 這兩者的區別我也沒得到太滿意的回答,建議你咨詢代辦執照的中介
問題七:如何區別融資性擔保和非融資性擔保 審批上講,融資性擔保機構是特許機構,需要通過地方監管部門前置性審批許可並獲得《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後,才能在工商等相關部門注冊登記成立;而非融資性擔保機構尚未實行准入管理,其注冊登記沒有前置性的行政審批要求,也不持有經營許可證,只要符合《公司法》等相關規定,直接進行工商注冊登記或其他注冊登記即可成立,融資性擔保機構是持牌機構,非融資性擔保機構是非持牌機構。
在業務上,融資性擔保業務為特許經營業務,主要是與銀行合作,替借款人擔保,他們有銀行授信額度。非融資性擔保機構,主要做一些類似訴訟保全擔保、投標擔保等履約擔保業務。前者可以兼營後者的業務,而後者不能經營前者業務。
通俗地講,融資性擔保公司指的是承接融資擔保業務。比如貸款擔保、保函擔保、信用證擔保等。簡單的說就是為被擔保人融資行為所提供的擔保服務。
而非融資性擔保指的是為被擔保人融資以外的其他行為提供的擔保服務。比如增信服務、履約擔保、投標擔保。
無論融資擔保公司還是非融資擔保公司都不能直接向被擔保人提供融資服務。否則擔保公司就成了貸款公司了。
問題八:什麼是非融資性擔保? 摘工商門戶網站
非融資性鄲保有:「1、工程履約擔保 2、工程付款擔保 3、投標擔保 4、原材料賒購擔保 5、設備分期付款擔保 6、財產保全擔保 7、租賃合同擔保 8、其他合同擔保 屬於非融資性擔保。」
問題九:融資性擔保公司與一般擔保公司有什麼區別? 都是依法設立的,其申請成立的條件和普通公司成立條件是一樣的。
但是兩者還是有以下區別點:
一,就注冊資金來說,普通擔保公司只要五十萬以上,而融資性擔保公司金額較大,一般要四五千萬甚至一個億以上(按照各個省份要求有別)。
二,融資性擔保公司開展業務活動必須由省經貿暢頒發經營許可證,而普通擔保公司則不需要。就營業范圍來說,普通擔保公司除了咨詢業務和中介服務,不能開展其他任何擔保業務,而融資性擔保公司則可以開展各種融資性擔保業務。
問題十: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是什麼意思? 擔保責任余額就是擔保公司在保余額。如,某擔保公司1-9月在保金額為5000萬,已解除擔保責任的金額為2000萬,那麼9月份的擔保責任余額就是3000萬。
『肆』 誰能解釋下,融資擔保什麼意思啊
融資擔保
融資擔保:指擔保人為被擔保人向受益人融資提供的本息償還擔保。融資方式包括借款、發行有價債券(不包括股票)、透支、延期付款及銀行給予的授信額度等。 向銀行借錢(融資)一般都要求有擔保:政府擔保貸款、企業信用擔保貸款、自然人擔保貸款。
(1)物的擔保
主要表現為對項目資產的抵押和控制上,包括對項目的不動產(如土地、建築物等)和有形動產(如機器設備、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的抵押,對無形動產(如合約權利、公司銀行賬戶、專利權等)設 置擔保物權等幾個方面,如債務人不履行其義務,債權人可以行使其對擔保物的權力來滿足自己的債權。物的擔保有以下兩種形式: 抵押(Mortgage)。為提供擔保而把資產的所有權移轉於債權人(抵押權人),但是附有一項明示或默示的條件,即該項資產的所有權應在債務人履行其義務後重新移轉於債務人。 擔保。這種形式不需要資產和權益佔有的移轉或者所有權的移轉,而是債權人或債務人之間的一項協議。
(2)人的擔保
是以法律協議形式做出承諾,擔保人向債權人承擔了一定的義務。義務可以是一種第二位的法律承諾,即在被擔保人(主債務人)不履行其對債權人(擔保受益人)所承擔義務的情況下(違約時),必須承擔起被擔保人的合約義務。 項目投資者作為擔保人。項目投資者通過建立一個專門的項目公司來經營項目和安排融資。 利用與項目有利益關系的第三方作為擔保人。 商業擔保人。以提供擔保作為一種贏利的手段,承擔項目的風險並收取擔保服務費用。商業擔保人通過分散化經營降低自己的風險。商業擔保人提供的擔保服務是擔保項目投資者在項目中或者項目融資中所必須承擔的義務。這類擔保人一般為商業銀行、投資公司和一些專業化的金融機構,所提供的擔保一般為銀行信用證或銀行擔保。
編輯本段貸款擔保
貸款擔保是擔保機構為放款人(金融機構)和借款人(主要是工商企業和自然人)提供的第三方保證。擔保機構保證在借款人沒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時,負責支付借款人應付而未付的本金和利息。貸款擔保合同在借款人收到所借款項時生效,借款人或擔保人償還本息後失效。貸款擔保是信用擔保機構的主要業務,其目的主要是為了緩解企業融資難問題,分散銀行放貸、企業融資可能產生的風險,起到保證信用貸款安全、促進企業發展的作用。
編輯本段項目融資擔保的主要擔保形式
[1]1、項目完工擔保 項目完工擔保主要屬於僅僅在時間上有所限制的擔保形式,即在一定的時間范圍內,項目完工擔保人對貸款銀行承擔著全面追索的經濟責任。 完工擔保的提供者主要有:一、項目的投資者;二、承建項目的工程公司或有關保險公司。 完工擔保一般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基本內容:1、完工擔保的責任;2、項目投資者履行完工擔保義務的方式;3、保證項目投資者履行擔保義務的措施 2、無貨亦付款合同 它是國際項目融資所特有的擔保形式,它體現的是項目公司與項目購買者之間的長期銷售合同關系。無貨亦付款合同有不同的方式,主要是產品購買方同項目公司簽訂無貨亦付款合同,項目公司以此為憑進行項目融資。 無貨亦付款合同是長期合同。 無貨亦付款責任者的義務是無條件的,這是無貨亦付款合同的核心。
『伍』 融資擔保比例怎麼算
一、融資擔保比例怎麼算
1、融資擔保比例如下:
(1)融資擔保公司的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0倍;
(2)對主要為小微企業和農業、農村、農民服務的融資擔保公司,倍數上限可以提高至15倍;
(3)融資擔保公司對同一被擔保人的擔保責任余額與融資擔保公司凈資產的比例不得超過10%,對同一被擔保人及其關聯方的擔保責任余額與融資擔保公司凈資產的比例不得超過15%。
2、法律依據:《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證券公司在向客戶融資、融券前,應當與其簽訂載有中國證券業協會規定的必備條款的融資融券合同,明確約定下列事項:
(一)融資、融券的額度、期限、利率(費率)、利息(費用)的計算方式;
(二)保證金比例、維持擔保比例、可充抵保證金的證券的種類及折算率、擔保債權范圍;
(三)追加保證金的通知方式、追加保證金的期限;
(四)客戶清償債務的方式及證券公司對擔保物的處分權利;
(五)融資買入證券和融券賣出證券的權益處理;
(六)違約責任;
(七)糾紛解決途徑;
(八)其他有關事項。
二、融資擔保內涵特徵是什麼
融資擔保內涵特徵包括:
1、融資擔保是擔保業務中最主要的品種之一,是隨著商業信用、金融信用的發展需要和擔保對象的融資需求而產生的的一種信用中介行為;
2、信用擔保機構通過介入包括銀行在內的金融機構、企業或個人這些資金出借方與主要為企業和個人的資金需求方之間,作為第三方保證人為債務方向債權方提供信用擔保——擔保債務方履行合同或其他類資金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3、在其業務性質上,融資擔保具有金融性和中介性雙重屬性,屬於一種特殊的金融中介服務。
『陸』 融資擔保是什麼意思
融資擔保指的是隨著商業信用、金融信用的發展需要和擔保對象的融資需求而產生的一種信用中介行為,指擔保人為被擔保人向受益人融資提供的本息償還擔保,是擔保業務中最主要的品種之一。
【法律依據】
《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融資擔保,是指擔保人為被擔保人借款、發行債券等債務融資提供擔保的行為;所稱融資擔保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經營融資擔保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三條
融資擔保公司開展業務,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審慎經營,誠實守信,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柒』 融資指標
內容
計算公式
參考指標
說明
短
期
償
債
能
力
分
析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製造業:1.1~1.3,房地產:1.2家電:1.4~1.6,商業:1.6~1.65,酒店飲食:1.6~2,化工:1.2,貿易:1.6,食品工業:1.7~2
原則上認為該指標≥2時,企業短期償債能力強,但要與應收帳款數額、存貨周轉速度結合起來一並考慮,要對擔保對象整個會計期間和不同會計期間的流動資產進行綜合分析。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流動負債
製造業:0.85~0.9,房地產:0.65家電:0.9~0.95,商業:0.45,酒店飲食:1.6~1.9,化工:0.9,貿易:0。8,食品工業:1.5~1.8
通常認為速動比率為1較為合適,但要考慮擔保對象行業性質,應收帳款數額等因素;另外,要對擔保對象整個會計期間和不同會計期間的速動資產進行綜合分析
長期
償
債
能
力
分析
1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工業.0.7以下,商業0.8以下,進出口0.9以下,房地產0.7以下,貿易0.8以下
該比率越低,擔保的風險越小,擔保保障度越高。
2、 產權比率=負債總額/所有者權益
≤5
該比率越低,表明擔保對象的長期償債能力越強,擔保人權益保障程度越高
3、 利息保障倍數=(利潤總額+財務費用)/財務費用
≥1
該比率越高,說明支付利息的能力越強;若低於1時,則意味著擔保對象無法保證利息償付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1、銷售利潤率=利潤總額/銷售收入
工業5%以上,商貿5-10%房地產20%以上
該指標越高,表明取得同樣的產品銷售收入的產品銷售成本越低,應將擔保對象連續幾年的銷售利潤率進行比較,判斷發展趨勢
2、 營業利潤率=營業利潤/銷售收入
工業3%以上,商貿2~6%,房地產20%以上
該指標越高,表明擔保對象營業活動的盈利水平越高,應將擔保對象連續幾年的營業利潤率進行對比分析
3、 凈利潤率=凈利潤/銷售收入
工業1%以上,商貿2~5%
該指標越高,說明每元銷售收入取得的凈利潤越多,同樣要將連續幾年凈利潤率進行比較分析
4、成本費用利潤率=利潤總額/(主營業務成本+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工業1.2%,商貿不低於3-6%
該指標越高,說明同樣的成本費用能取得更多的利潤額
營
運
能
力
分
析
1、總資產周轉率=
銷售收入/平均總資產
工業0.8~2次,商業1~3次,貿易4~6次,房地產0.5~1次
該指標越高,表明其全部資產經營效率好,取得的收入高。
2、應收帳款周轉率=
銷售收入/平均應收帳款
工業6~9次,商貿7.2~18次
該指標越高越好,可將計算出的指標與該企業前期、平均水平或其它類似企業進行比較。
4、 存貨周轉率=
銷售收入/平均存貨
工業3~4 ,商貿6~18次
該指標越高,表明存貨變現能力強,應具體分析行業因素,季節性生產的變化等情況,可對存貨的結構進行分析,如分別計算原材料周轉率、在產品周轉率,半成品周轉率等。
4、凈資產收益率=
凈利潤/所有者權益
高於銀行利率
該比率越高,表明擔保對象投資收益水平越高,盈利水平越強,盈運能力越好。
應收賬款周轉天數=360/應收賬款周轉率=平均應收賬款×360天/銷售收入。 應收賬款周轉率=(賒銷凈額/應收賬款平均余額)=(銷售收入-現銷收入-銷售退回、折讓、折扣/(期初應收賬款余額+期末應收賬款余額)/2=期末應收賬款/平均日銷售額
營業周期=存貨周轉天數+應收賬款周轉天數
存貨周轉天數=360/存貨周轉次數
存貨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存貨平均余額
存貨平均余額=(年初余額+年末余額)/2
也即,存貨周轉天數=360/存貨周轉次數=360/(銷售成本/存貨平均余額)=(360*存貨平均余額)/銷售成本={360*[(年初余額+年末余額)/2]}/銷售成本
運營資金=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長期資產適合率=(所有者權益總額+長期負債總額)/(固定資產總額+長期投資總額)×100%
齒輪比率公式:(短期借款+一年內到期長期負債+長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債券)/ 股東權益×100%
或有負債比率=或有負債余額/股東權益總額*100%。或有負債余額=已貼現商業承兌匯票余額+對外擔保金額+未決訴訟、未決仲裁金額(除貼現與擔保引起的訴訟與仲裁)+其他或有負債余額
利息保障倍數=(利潤總額+利息費用)/利息費用。分子:「利潤總額+利息費用」等於息稅前利潤EBIT=「 凈利潤+利息費用+所得稅」。 分母:「利息費用」是指本期發生的全部應付利息,包括財務費用中的利息費用,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資本化利息。資本化利息雖然不在損益表中扣除,但仍然是要償還的。利息費用等於財務費用
『捌』 什麼是融資性擔保什麼是貸款擔保
融資性擔保是指擔保人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債權人約定,當被擔保人不履行對債權人負有的融資性債務時,由擔保人依法承擔合同約定的擔保責任的行為。
貸款擔保是指銀行在發放貸款時,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以保障貸款債權實現的法律行為。貸款擔保的方式:貸款擔保有保證、抵押和質押。這些擔保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結合使用。貸款擔保的審查:貸款行應當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和銀行的有關規定,嚴格審查擔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融資性擔保公司和借貸擔保公司區別
銀行貸款門檻高、額度緊、審核手續復雜催生了大批融資性擔保公司的存在,擔保公司的手續方便、門檻低、額度高使得銀行與民間借貸市場共同繁榮。他們的存在解決了大量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的問題,同為擔保公司,其實其中還有很多的不同點。融資性擔保業務和拆借業務不僅在借款時間長短,風險低高、收益高低、法律允許范疇有顯著區別外,還可以從一下方面比較:
第一,業務范圍不同。
前者是為企業向銀行貸款提供擔保,包括流動資金貸款和授信貸款;後者是為企業或個人直接提供資金,既有個人按揭貸款、個人信用貸款,也有企業項目資金借款,資金過橋拆借,借款的主體是擔保公司。
第二,業務來源不同。
前者有自己開拓的,同時有很大部分是銀行推介的有貸款需求的企業;後者基本都是得自己開拓業務。
第三,所涉及的法律關系、合同主體不同。
前者是銀行與企業的借款關系(借款合同),擔保公司與企業的委託擔保與被委託擔保的關系(委託擔保合同)和反擔保關系(反擔保合同),擔保公司與銀行的保證關系(保證合同)。後者是擔保公司與企業(個人)借款主體與貸款主體關系,主合同是借款合同,從合同是擔保保證合同、抵押擔保合同。
第四,風險控制的要點不同。
前者主要考察貸款企業的企業運營情況,包括企業的資產、財務狀況、資金流量等,重點在於企業的財務報表的分析;後者主要考察企業的用款項目的可行性,項目背景,短期還款能力,直接監控企業的用款流向,重點在控制回款風險。
第五,反擔保與擔保措施的靈活性。
前者融資性擔保,畢竟企業獲得銀行貸款,起碼在成立時間、資信能力、擔保措施進入了門檻條件,所以擔保公司提出的反擔保措施都比較簡單,類型也比較單一,一般是企業負責人個人連帶責任保證或保證金,最多機器設備抵押登記則可;而後者資金拆借的對象,往往是達不到銀行貸款條件,能提供的擔保措施相對薄弱,所以轉向民間借貸,所以能提供給擔保公司的擔保措施往往存在很多瑕疵,需要擔保公司對這些擔保措施進行靈活組合,以降低自己的風險。房產全委公證、股權質押、承兌匯票賬戶監管、長期租賃權等等創設性的擔保措施無所不用。
第六,對貸款的監控重點不同。
融資性擔保公司既注重貸前調查,更注意貸後不定期檢查,因為企業經營貸款一般都是1年至2年,周期比較長,很注意對企業的長期跟蹤,貸後檢查的成本較高;而拆借業務,更注重貸前的盡職調查,因為借款期限都較短利息較高,一般放款後企業會盡量提早還回本金,不會專門進行貸後跟蹤,所以貸後檢查成本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