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信託是什麼-信託的分類有哪些
信託是什麼?信託的分類有哪些?下面我為大家整理了信託的分類及概念,希望能對大家認識信託有所幫助!
信託的概念
信託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以信託財產的性質為標准
信託業務分為金錢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和金錢債權信託。
(一)、金錢信託
金錢信託也叫資金信託,它是指在設立信託時委託人轉移給受託人的信託財產是金錢,即貨幣形態的資金,受託人給付受益人的也是貨幣資金,信託終了,受託人交還的信託財產仍是貨幣資金。在金錢信託期間,受託人為了實現信託目的,可以變換信託財產的形式,比如用貨幣現金購買有價證券獲利,或進行其它投資,但是受託人在給付受益人信託收益時要把其它形態的信託財產還原為貨幣資金。金錢信託是各國信託業務中運用比較普遍的一種信託形式。如日本的金錢信託佔全日本信託財產總額的90%,日本的金錢信託根據金錢運用的方式不同,又可以劃分為以下幾種:
1、特定金錢信託
特定金錢信託是指在該項信託中金錢的運用方式和用途由委託人特別具體指定,受託人只能根據委託人指定的用途運用信託財產。比如,委託人若指定金錢用於貸款時,同時必須詳細規定貸款對象、利率、期限、金額、擔保條件等;如用於投資有價證券,則要詳細規定有價證券的品種價格、數量等等。受託人完全按照委託人指定的用途運用信託財產,一旦出現財產運用損失,都由委託人和受益人負責。投資信託就是一種特定金錢信託。
2、指定金錢信託
在這種信託形式中,委託人只指定金錢運用的`主要方向,其運用的具體方式則由受託人決定,比如委託人只說明金錢要用於貸款,但不規定貸款的具體對象、利率、期限,或要求進行有價證券投資,但不規定有價證券的種類、形式。指定金錢信託又分為共同運用指定金錢信託和單獨運用指定金錢信託。共同運用指定金錢信託是指受託人把運用形式、范圍相同的金錢匯總起來,共同進行投資,收益統一計算,最後按各項金錢所佔比例向受益人分配收益,單獨運用指定金錢信託,是指受託人將每個委託人的金錢單獨開立帳戶,各項金錢獨立運用,各項收益分別計算。
3、非指定金錢信託
非指定金錢信託是指委託人對金錢的運用方式、運用范圍不作任何限定,而是由受託人決定。為了保護受益
人利益,日本從法律上對非指定金錢信託的資金運用范圍進行了嚴格的限制,主要是用於購買公債和用於以公債作擔保的貸款。
在日本還有一種有別於以上金錢信託的信託形式,即“金錢信託以外的金錢信託”,這種信託形式是指委託人在信託開始時轉移給受託人的信託財產是金錢,信託終了時,受託人交付給受益人的是其他形式的財產,比如受託人若把金錢投資了有價證券,信託終了,受託人把有價證券交付受益人,若用於其它投資,則以其它財產形式交付給受益人。
在我國信託機構從事的信託業務中,金錢信託佔有很大的比重,主要包括信託貸款、信託投資、委託貸款、委託投資等形式。
(二)、有價證券信託
有價證券信託是指委託人將有價證券作為信託財產轉移給受託人,由受託人代為管理運用。比如委託受託人收取有價證券的股息、行使有關的權利,如股票的投票權,或將有價證券出租收取租金,或以有價證券作抵押從銀行獲取貸款,然後再轉貸出去,以獲取收益。
(三)、不動產信託
不動產信託是指委託人把各種不動產,如房屋、土地等轉移給受託人,由其代為管理和運用,如對房產進行維護保護、出租房屋土地、出售房屋土地等等。
(四)、動產信託
動產信託是指以各種動產作為信託財產而設定的信託。動產包括的范圍很廣,但在動產信託中受託人接受的動產主要是各種機器設備,受託人受委託人委託管理和處理機器設備,並在這個過程中為委託人融通資金,所以動產信託具有較強的融資功能。
(五)、金錢債權信託
金錢債權信託是指以各種金錢債權作信託財產的信託業務。金錢債權是指要求他人在一定期限內支付一定金額的權力,具體表現為各種債權憑證,如銀行存款憑證、票據、保險單、借據等等。受託人接受委託人轉移的各種債權憑證後,可以為其收取款項,管理和處理其債權,並管理和運用由此而獲得的貨幣資金。例如西方國家信託機構辦理的人壽保險信託就屬於金錢債權信託,即委託人將其人壽保險單據轉移給受託人,受託人負責在委託人去世後向保險公司索取保險金,並向受益人支付收益。
以信託目的為標准
信託可以劃分為擔保信託、管理信託、處理信託、管理和處理信託。
(一)、擔保信託
擔保信託是指以確保信託財產的安全,保護受託人的合法權益為目的而設立的信託。當受託人接受了一項擔保信託業務後,委託人將信託財產轉移給受託人,受託人在受託期間並不運用信託財產去獲取收益,而是妥善保管信託財產,保證信託財產的完整。例如附擔保公司債信託就是一項擔保信託。附擔保公司債信託是西方國家信託機構廣泛開展的一項信託業務,是信託機構在公司企業發行公司債券時,為便利公司債券的發行,保護投資者的利益而設立的。發行債券是企業籌措資金的一種方式,企業在發行債券時首先要解決一個問題,就是擔保品的保管問題。
(二)、管理信託
管理信託是指以保護信託財產的完整,保護信託財產的現狀為目的而設立的信託。這里的管理是指不改變財產的原狀、性質,保持其完整。在管理信託中,信託財產不具有物上代位性。如果管理信託中的信託財產是房屋,那麼受託人的職責就是對房屋進行維護保護,保持房屋的原貌,在此期間,也可以將房屋出租,但不得改建房屋。如果是以動產,如機器設備為對象設立管理信託,那麼受託人可以將設備出租獲取租金收入,但不可將動產出售變賣,換成其它形式的財產。
(三)、處理信託
處理信託是指改變信託財產的性質、原狀以實現財產增值的信託業務。在處理信託中,信託財產具有物上代位性,即財產可以變換形式,如將財產變賣轉為資金,或購買有價證券等等。若以房屋為對象設立處理信託,受託人就可以將房屋出售,換取其它形式的財產。若以動產為對象設立處理信託,受託人就可以將動產出售。
(四)、管理和處理信託
這種信託形式包括了管理和處理兩種形式。通常是由受託人先管理財產,最後再處理財產。例如以房屋、設備等為對象設立管理和處理信託,受託人的職責就是先將房屋、設備等出租,然後再將其出售,委託人的最終目的是處理信託財產。這種信託形式通常被企業當作一種促銷和融資的方式。企業在銷售價值量巨大的商品,如房屋、大型設備的時候,若採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很難將產品銷售出去。若採用分期付款方式,企業又不能及時收回成本。企業以這些商品為對象設立管理和處理信託,把商品的所有權轉移給信託機構,信託機構則通過各種形式為企業融通資金。這樣,商品可以順利銷售,企業的資金又可以順利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