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政府農業投資重點
加強農業基礎建設,促進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 今年,要千方百計爭取農業有個好收成,努力增加農民收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突出抓好三件事:一是大力發展糧食生產,保障農產品供給。糧食安全,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絲毫不能放鬆糧食生產。要切實穩定糧食種植面積,提高單產水平。加大對糧食主產區和種糧農民的扶持力度,實施糧食戰略工程,加快建立糧食核心產區,全面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和供給保障能力。農業生產既要增加總量,又要優化品種結構,促進各類重要農產品穩定增長。認真落實支持生豬、奶業、油料發展的政策措施。積極發展畜牧水產業,扶持和促進規模化健康養殖。推進農業標准化生產,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二是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完成大中型和重點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任務。搞好灌區改造和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大力發展節水灌溉。加大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力度,搞好中低產田改造,提高耕地質量,建設一批高標准農田。加強農村飲水、道路、電網、通信、文化等基礎設施建設,大力發展農村公共交通,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今年要再解決3200萬農村人口的安全飲水問題,增加500萬農村沼氣用戶,支持建設一批大中型沼氣項目。三是拓寬農民增收渠道。加快發展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業,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和龍頭企業發展。加強農村現代市場流通體系建設,壯大和提升農村二三產業,發展鄉鎮企業,增強縣域經濟實力。加強農村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提高農民轉移就業能力,發展勞務經濟。加大扶貧開發力度,繼續減少貧困人口。 主要措施是:一要大力增加投入。今年財政支農投入的增量要明顯高於上年,國家固定資產投資用於農村的增量要明顯高於上年,政府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村建設的增量要明顯高於上年。調整耕地佔用稅使用方向,改革城市建設維護稅使用辦法,增加農村建設投入。今年中央財政安排「三農」支出5625億元,比上年增加1307億元。二要強化和完善農業支持政策。增加糧食直補、農資綜合直補。擴大良種補貼規模和范圍。增加農機具購置補貼種類,提高補貼標准,從今年起農機具購置補貼覆蓋到所有農業縣。根據情況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三要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特別是加強基本農田保護。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從嚴審查調整各類規劃的用地規模和標准,嚴格執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依法嚴格管理農村集體和個人建設用地,堅決制止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和林地行為。四要完善農業科技推廣和服務體系。加強農業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強化以公益性為主的多元化農業技術推廣服務。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加強良種、信息、農產品質量安全和防災減災體系建設,搞好動物疫病和植物病蟲害防控。擴大測土配方施肥規模。五要全面推進農村改革。加快農村綜合改革步伐。採取多種有效措施,積極穩妥地化解鄉村債務。中央和地方將增加財政投入,用三年左右時間基本化解農村義務教育歷史債務。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系,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B. 農業項目融資模式
農業項目融資模式
在國家政策、尤其是金融政策沒有對涉農項目「國民待遇」化的情況下,農業項目比起地產、製造業融資來講,難度系數大了很多。那麼大家知道農業項目融資的模式有多少?
一、農業融資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的持續發展帶來農民入城就業機會和收入的增加,但資本、人才和技術向城市的轉移,使農村發展日益落後。主要是農村沒有良好的投融資環境,資金的趨利性導致無法進入農業投資。另外農業生產投資雖有較高的社會效益,但投資迴流期長,前期啟動投資較大,使農業資金的需求和供給矛盾日益突出。目前我國農業融資主要集中在財政資金支持和銀行商業性資金支持兩類上,主要困境如下:
(一)財政資金支持
2015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676708億元,第一產業增加值60863億元,佔比9。0%[1]。2015年國家財政預算的中央本級支出25012億元,其中農業相關支出見表1[2]。
農業投入占財政支出的比重遠低於第一產業佔GDP的比重。政府對農業投入較多的是大中型基礎設施和水利設施建設,或用於流通環節的補貼。對農業的品種改良,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食品安全保障等投入不夠。沒有足夠的資金對中小農業項目進行支持。
(二)商業性資金支持
農業項目自身也有較大風險,如受氣候災害影響大、生產周期性長、資金回籠慢等。而土地使用權的流轉難度大,農戶缺乏足夠的貸款抵押品,農業保險制度又不完善。商業銀行基於風險管理,缺乏對中小農業項目的貸款動力。目前商業銀行逐步撤並鄉鎮級營業網點,可以看出其逐步收縮對農業金融的服務。
農村信用合作社以「三農」為業務核心。近期向商業銀行的改造,短期內無法與郵政儲蓄及其他商業銀行競爭存款資源,同時又拓寬了其貸款方向。使存款資金中很大部分被用於城市的商業貸款,反而稀釋了對中小農業項目的資金支持。
二、中小農業項目融資規模
截至2006年末,全國共有農業生產經營戶20016萬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39。5萬個,農業從業人員34874萬人,耕地121775。9千公頃[3]。農業從業人員的人均耕地只有5。24畝。因我國城鄉戶籍制度問題及農業人口的整體素質不高,進城務工的農民必將保留自己的農業土地使用權以作年老返鄉的退路。所以我國很難全面的走美國式大農場發展之路,應是土地流轉租賃的中小規模農場模式。以二八定律考慮(20%的人佔80%資源),集約化後人均耕地約20畝,即中小農業項目的土地規模是20畝。以常規農產品核算項目收益見表2和表3。
農業項目的資金准備除年收入中包含的成本外,還須准備一定的流動資金以備不時之需,所以啟動資金應不少於項目的年度收入。以此核算小型農業項目的資金需求在5~10萬,中型農業項目的資金需求在40~70萬。
三、現有融資模式的分析
目前融資市場有多種融資模式,結合我國實際國情分別評估其在中小農業項目融資上的可行性。
(一)政策性融資
我國政策性金融機構是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農發行的貸款對象為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及直屬庫、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國有及國有控股糧食企業、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具有專門從事棉花收購調銷進出口業務資格和能力的供銷社棉花企業、農業部門所屬的良種棉加工工程、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企業。農戶的中小農業項目是沒有貸款資格的。同時政府年度的農業財政預算主要是用於農業發展的基礎投入,即使有部分資金用於農業補貼,也無法滿足中小農業項目融資。
要改善這種現狀,一方面拓展農發行的貸款業務范圍,針對農戶提交的農業項目規劃發放相應的項目貸款。或者由農戶在生產前向國有糧食購銷企業上報當年的農產品產量後,農發行依據上年的價格提前發放農戶貸款用於生產。待農產品豐收後,再由農戶向企業出售農產品歸還貸款。另一方面在財政預算上進一步支持地方政府對農業的財政支持,可在相關的稅收方面將部分農業企業的國稅轉為地稅,並明確指定用於中小農業項目融資。
(二)商業貸款
商業銀行貸款需要有相應的抵押品。而農戶的抵押資產擁有量普遍很少。農村的房產又無法用於抵押。中型農業項目近50萬貸款,農戶很難擁有等值的抵押品。目前的現狀是商業貸款在農戶中並不普及。政府可放開農用土地和農村宅基地的流轉,使農戶能夠用自己的土地、宅基地及房產為抵押品貸款。這將極大的拓展農業融資市場,降低中小農業項目的融資難度。
(三)民間貸款
目前農戶在缺乏資金時首先會向親朋借款。因雙方了解和信息流通透明借貸款的風險更小。但50萬的資金額度較大,對於普通農戶家庭很難完全通過親朋籌集。其他的民間借貸途徑,以目前民間借貸市場來看更多是類似於高利息貸款性質。這種借款風險極大,一旦項目經營失敗將導致沉重債務負擔。
(四)股權融資
股權融資是公司股東通過出讓部分股權增資引進新股東的方式來融資。新股東分享公司的盈利,公司無須還本付息。融資方式有私募發售和公開市場發售兩類。公開市場發售是公司在股票市場上市向公眾發行股票來融資。根據我國證券法公司上市要求有5000萬的資產規模。所以公開市場發售方式並不適合中小農業項目的融資。
私募發售應用於農業融資,首先需要農戶成立農業合作社或農業公司再吸引投資者入股。考慮到農業合作社和農業公司股份的流通性較差,地方政府可以成立「民間融資服務中心」負責股權登記、公司項目考察評估、融資中介及股權交易的服務。這將大大降低私募股權融資的難度。
(五)債券融資
除銀行信貸和民間信貸外,債券融資也是債權融資的重要渠道。目前我國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是:股份有限公司凈資產不低於3000萬,有限責任公司不低於6000萬。中小農業項目即使成立公司也無法發行債券。債券融資可通過以下途徑實施: 1。政府發行專項的「農業創業債券」。融資資金專項用於農發行的中小農業項目貸款。農發行只要評估貸款人的項目資質,並監督項目的進展即可較好的控制貸款風險。
2。中小農業公司發行小額特種債券。可將債券的登記、發行、交易業務歸並到「民間融資服務中心」。政府只需做好債權債務人的資質評定和融資資金的使用監督,即可確保債券融資的順利進行和降低融資風險。
(六)眾籌融資
眾籌是通過互聯網平台發布資金需求向廣大網民募集資金。發起人在預設時間內發起融資項目。融得目標金額後項目成功獲得收益,以實物或資金回報出資人。相比傳統的融資模式,眾籌門檻低、更為開放,為中小農業項目的小額融資提供了非常好的融資平台。但眾籌在我國發展過快存在較大風險:
1。制度不健全,評估監督不夠,大量的眾籌項目良莠不齊。信息的不對稱導致存在較嚴重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據銀監會統計,部分進入眾籌市場的資金並沒有進入實體經濟而是返回資本市場或充當貸款資本。
2。法律支持缺乏,監管不到位。政府對中間賬戶安全、擔保和是否屬於非法集資的監管缺失。眾籌企業自身也存在很大的問題如內部審查機制不健全、自控風險能力不足、對借款人資格審查不嚴、擔保制度落實不完善。
我國互聯網金融日漸興起。除政府需要出台法律法規來規范眾籌平台外,眾籌企業也需要進行內部調整,加強風險管理。通過市場競爭,淘汰大部分高風險的小型眾籌企業後,眾籌平台才能更好的為中小農業項目融資。
(七)農業價值鏈融資
農業價值鏈是由銷售商、加工企業、農業生產者等相關利益主體根據自身利益最大化進行談判、博弈確定聯系,把農產品產前供應體系、產中生產體系、產後加工銷售與服務體系、最終消費者納入一條合理的價值鏈條體系中,通過整合農業產業鏈中各種中間需求來應對變化迅速的農產品市場[4]。價值鏈融資是使資金流入價值鏈各個環節的過程。其融資模式分為外部融資和內部融資兩種:
1。外部融資是以價值鏈上的所有參與者為授信主體,對整個價值鏈進行貸款的風險和收益評估。將資金注入到價值鏈中的需求環節,從而促進價值鏈長期的協同關系和提升競爭力。因價值鏈中參與者的綜合信用評級和互相擔保可以降低銀行貸款的風險,相比普通的農業貸款更利於融資的進行。
2。內部融資是資金需求主體從資金供給主體即農業價值鏈上的加工或流通企業那裡賒購農業投入品或者獲取購買投入品的現金貸款、銷售預付款,並通過向企業出售農產品方式償還貸款。內部融資的優勢是參與者之間存在著依賴關系可以很容易地嵌入還款機制,便利向生產者提供資金技術援助[5]。
無論是外部融資還是內部融資,構建良好的農業價值鏈是融資的基礎。需要政府構建價值鏈參與者的撮合平台,設計合理的價值鏈,並建立有效的保障機制、風險共擔機制和價值鏈內部利益制衡機制。
(八)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指租賃公司負責購買設備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只有設備的使用權,並按合同定期交納租金給租賃公司。融資租賃的方式是:
1。直接融資租賃。承租人選擇需要的設備,租賃公司出資購買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租期內承租人定期支付租金。這樣可以解決承租人的固定資產投資問題,滿足在沒有足夠資金的情況下完成固定資產投資。
2。轉租賃。租賃公司從其他出租人租入設備,轉租給承租人。租賃公司同時具有承租人和出租人的雙重身份。一些擁有多餘優質設備資源而不具備租賃許可的企業,可以通過轉租賃的方式融資。
3。售後回租。承租人向租賃公司出售自有的固定資產,再從租賃公司租賃回該固定資產。售後回租可以將固定資產變為現金用以補充流動資金或購買新的設備。
目前我國主要還是農業機械的融資租賃。在中小農業項目上只能滿足部分資金需求。如要進一步的'服務農業融資需要拓展融資租賃的標的物,如農田山林的使用權、生物資產(良種良畜)、禽畜圈舍等。
四、新型融資模式的探討
農業項目建成後,每年會產生穩定的現金流,且風險可以評估。因此可以考慮進行農產品證券化。證券化流程是:發起人將每年的農產品價值作為基礎資產出售給特殊目的機構(SPV)。SPV匯集資產形成資產池,對資產池進行價值評估後,再將其中的資產打包發行有價證券進行融資。最後以資產池每年產生的現金流來清償發行的證券。證券化的參與者有:
1。發起人:為農產品的擁有者。因交易成本較大,可由農民專業合作社或者多個具有相同的農產品生產的合作社組建聯合體作為發起人。
2。SPV:特殊目的機構,發起人轉讓基礎資產的接受者。在形成資產池後,發行相應的有價證券。機構要有破產隔離條件,對基礎資產進行價值評估,對證券進行風險評估。
3。存管機構:由金融機構進行資金和資產的託管,保證資金和基礎資產的安全。
4。信用增級機構:提升證券化產品的信用等級,向特定目的機構(SPV)收取相應費用,並在證券違約時承擔賠償責任。
5。信用評級機構:信用評級是農產品證券化程序中的重要步驟,關鍵是要識別農產品證券化中存在的多種風險,證券發起人只有及時發現風險並採取措施規避,才能提高證券的信用評級。
6。承銷人:證券設計和發行承銷的投資銀行。
7。投資者:發行及二級市場的證券持有者。農產品證券化是一個復雜的過程。需要政府在機構設置上起主導作用,在證券化的流程上制定嚴格的風險管理機制。需要完善我國農業保險市場,降低生產風險和氣候災害對證券違約的風險。需要完善我國的信用評級制度,降低發起人的經營管理風險。而農產品的價格波動對證券價格的風險,可以通過證券組合管理來降低。從資源配置的角度看,農產品證券化能將社會資本引入農業生產領域,有利於農業融資。
五、總結
十三五規劃後,中國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農村的發展依然是目前國家有待解決的問題。而農業融資問題,無論是在現有融資模式的改善和創建融資新模式上都需要政府在宏觀上起到主導作用,在法律和制度上構建合理的農業融資平台。從而確保在市場化的融資渠道下,農戶能合理高效的融資,並促進我國農業現代化發展。
;C. 2018年國家農村規劃政策
國家農村規劃政策:
1、根本任務放在大力發展農村生產力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經濟是基礎,必須大力發展農村生產力。發展農村生產力,最重要的是發展現代農業,重點是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核心是要增加農民收入。
2、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提出及初步探索1956年一屆人大第三次會議通過的《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示範章程》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奮斗目標,該章程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法規(參見《人民日報》1956年6月24日第5版)。這是中央領導人中最早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概念。
(3)農業投融資機制創新2018擴展閱讀
國家政策鼓勵創新農村金融
中央一號文件下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的若干意見》。據民信專家分析,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繼續聚焦農業領域,將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作為主題,尤其是用較大篇幅要求加快農村金融創新。
「文件從優化產品產業結構、推進農業提質增效、推行綠色生產方式、增強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強化科技創新驅動、補齊農業農村短板、加大農村改革力度等六個方面共33個條款進行了闡述。」民信專家表示,文件鍾著重強調了農村金融創新及體系搭建,民信等金融信息服務創新平台發展迎來了政策利好。
文件指出:要加快農村金融創新,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利用互聯網技術,為農業經營主體提供小額存貸款、支付結算和保險等金融服務;強化激勵,確保三農貸款投放持續增長;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上市融資、發行債券、兼並重組;鼓勵金融機構發行「三農」專項金融債;支持金融機構開展適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訂單融資和應收賬款融資業務;深入推進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探索開展大型農機具、農業生產設施抵押貸款業務;同時要嚴厲打擊農村非法集資和金融詐騙;積極推動農村金融立法。
網路-新農村建設政策
D. 到2018年以來ppp模式政策按效力層級排序匯總,請全面一點
周,財政部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示範項目規范管理的通知》,對核查存在問題的173個示範項目進行了分類處置,包括調出示範項目名單,並清退出全國PPP綜合信息平台項目庫、調出示範項目名單,保留在項目庫,繼續採用PPP模式等措施。
「1、 文化和旅遊部財政部關於在旅遊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指導意見
4月28日,文化和旅遊部、財政部發布《關於在旅遊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指導意見》,其中指出將通過在旅遊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推動項目實施機構對政府承擔的資源保護、環境整治、生態建設、文化傳承、咨詢服務、公共設施建設等旅遊公共服務事項與相鄰相近相關的酒店、景區、商鋪、停車場、物業、廣告、加油加氣站等經營性資源進行統籌規劃、融合發展、綜合提升,不斷優化旅遊公益性服務和公共產品供給,促進旅遊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完善旅遊資源資產價值評估,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旅遊公共服務的需要,大力推動旅遊業提質增效和轉型升級。
「2、 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示範項目規范管理的通知
上周,財政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示範項目規范管理的通知》,其中指出,經核查有的173個示範項目存在問題,將對其分類進行處置並引以為戒,加強項目規范管理。後續將切實強化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同時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3、 發改委《工程咨詢單位資信評價標准》正式出台
上周,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於印發《工程咨詢單位資信評價標准》的通知,其中強調根據9號令有關規定,國家和省級發展改革委要指導監督行業組織統一按照本《標准》開展工程咨詢單位資信評價,以確保評價結果公平公正。各地要密切關注《標准》執行情況,對資信評價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要及時上報我委。我委將根據資信評定情況和實際需要適時修訂完善《標准》。
「4、 七部委聯合印發《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四項配套制度
近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會同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農業農村部、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聯合印發了《關於印發<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四項配套制度的通知》,發布《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融資擔保責任余額計量辦法》、《融資擔保公司資產比例管理辦法》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融資擔保公司業務合作指引》等四項配套制度。
「5、 中國證監會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推進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相關工作的通知
4月25日,中國證監會及住房城鄉建設部共同發布《關於推進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相關工作的通知》,其中註明了下一階段的工作內容有: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業務的開展條件及其優先和重點支持領域、完善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工作程序、加強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監督管理。
「6、 中國證監會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推進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相關工作的通知
4月25日,中國證監會及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關於推進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相關工作的通知》,基本原則為: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充分發揮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和國家戰略的積極作用;明確優先和重點支持的領域;加強監管協作,推動業務規范發展;積極履行監管職責,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合力防範風險。
「7、《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質押式三方回購交易業務指南》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債券質押式三方回購交易及結算暫行辦法》發布
4月24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質押式三方回購交易業務指南》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債券質押式三方回購交易及結算暫行辦法》,正式推出債券質押式三方回購。指出:當前協議式回購中ABS即可質押、三方回購是升級版的協議式回購、券商資管以及部分基金專戶暫時無法使用ABS進行質押。
5月4日,財政部發布《關於加強地方預算執行管理加快支出進度的通知》,其中詳細敘述了加快下達轉移支付預算;抓緊細化落實年初未分配到部門和下級財政的預算;推進財政存量資金的統籌使用;加強地方政府債券發行與庫款管理的統籌協調等內容。
「1、《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對2017年落實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予以督查激勵的通報》
5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對2017年落實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予以督查激勵的通報》,分別列舉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顯著、落實事中事後監管等相關政策措施社會反映好的、總體較好的地區以及積極優化營商環境、推進內貿流通體制改革和服務貿易創新發展、促進外貿繼續回穩向好及落實外資政策措施成效明顯的、較好的地區,2018年對上述地區在中央預算內投資既有專項中統籌安排投資,用於獎勵支持其相關專項項目建設。
「2、關於加強地方預算執行管理 加快支出進度的通知
5月4日,財政部發布《關於加強地方預算執行管理加快支出進度的通知》,包括加快下達轉移支付預算;抓緊細化落實年初未分配到部門和下級財政的預算;推進財政存量資金的統籌使用;加強地方政府債券發行與庫款管理的統籌協調;加快資金撥付進度;切實加強財政暫付款項管理;全面做好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經費保障和資金撥付工作;加強預算執行分析和考核;嚴肅財經紀律等問題的具體落實操作。
「3、六部門關於印發《智能光伏產業發展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門印發《智能光伏產業發展行動計劃(2018-2020年)》,提出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與光伏產業深度融合,鼓勵特色行業智能光伏應用。到2020年智能光伏工廠建設成效顯著;智能光伏產品供應能力增強並形成品牌效應,「走出去」步伐加快;推動智能光伏試點應用,培育一批國家智能光伏示範企業;加大多元化資金投入,支持建立智能光伏領域產業發展基金,探索PPP模式,通過市場機制引導多方資本促進智能光伏產業發展。
「4、關於推進高鐵站周邊區域合理開發建設的指導意見
上周,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鐵路總公司發布《》,其中強調下一階段的重要任務為:強化規劃引導和管控作用;合理確定高鐵車站選址和規模;嚴格節約集約用地;促進站城一體融合發展;提升綜合配套保障能力;合理把握開發建設時序;防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創新開發建設體制機制。
5月10日,財庫61號文《關於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工作的意見》發布,嚴格規范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其中重點標註:禁止通過指導投標、商定利率等方式干預發行定價;增加期限品種;鼓勵金融機構參與投資。
「1、關於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工作的意見
5月10日,財政部發布《關於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工作的意見》,其中包括一、加強地方政府債券發行計劃管理;二、提升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定價市場化水平;三、合理設置地方政府債券期限結構;四、完善地方政府債券信用評級和信息披露機制;五、促進地方政府債券投資主體多元化;六、加強債券資金管理;七、提高地方政府債券發行服務水平;八、加強債券發行組織領導。
「2、關於做好2018年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
5月11日,農業農村部、財政部發布《關於做好2018年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其中指出一、准確把握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體要求,聚焦重點任務提升農業發展質量;二、深入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全面實行「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方式;三、強化組織領導和部門協同,做實做細項目實施各項工作。
「3、四部委部署2018年降成本重點工作 明確9個方面30項任務
5月1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民銀行發布《關於做好2018年降成本重點工作的通知》,其中強調在降成本工作中,更加註重中長期目標確立和長效機制建設,把降成本與產業轉型升級、提升持續發展能力結合起來,以提高實體經濟供給體系質量為重點,持續增強我國經濟質量優勢。堅持統籌謀劃、分類實施,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堅持外部減負、內部挖潛,堅持上下聯動、互相借鑒。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稅費成本和要素成本上協同發力,降低企業負擔。
「4、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印發第一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經驗的通知
5月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發布《關於印發第一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經驗的通知》,其中包括一、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二、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三、健全城鎮化投融資機制;四、加快引導城市要素下鄉;五、改革創新行政管理體制。
來源:360金融PPP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