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暴雷的信託項目越來越多,信託理財還可以做嗎
毫不誇張的講,信託理財是過去十五年最好的理財方式之一。然而現在呢?就要小心了。
總之,信託公司是合法合規的金融機構,信用還是有的,不過在資管新規之後,買信託就不能太隨意了,還是要慎重,要看看信託產品底層資產、看看信託公司股東、看看信託公司資本實力、看看產品是不是自主發行。
㈡ 一文帶你讀懂,家族信託到底是財富傳承還是新型騙局
出品 | Meta 財經
父母之愛子,為之計深遠。隨著經濟 社會 轉型發展,曾經只流轉於少部分人的家族信託走進了大眾視野,成了父母們的「深遠計」。
最為著名的便是2008年沈殿霞的家族信託,香港著名藝人沈殿霞因肝癌住院,沈殿霞自知即將不久於人世,便決定:以自己全部財產,設立家族信託。據香港媒體估計,沈殿霞留下約6000萬港元的遺產,其中包括不動產。近年來,房產市值大增,若摺合現值,這筆遺產已從6000萬漲到近億元港幣。之所以設立信託,是怕女兒太年輕,繼承的巨款會揮霍一空。
無獨有偶,梅艷芳也加入了家族信託。2003年,梅艷芳將部分房產現金等資產委託匯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管理,每月支付給梅艷芳母親7萬元作為生活費,直到母親去世。
此外,據媒體披露,SOHO中國潘石屹、龍湖地產吳亞軍等多位中國富豪也早就設立了家族信託。尤其是龍湖地產能避免受到掌門人婚變的沖擊也是得益於家族信託。
作為監管鼓勵的信託本源業務,家族信託近年來發展迅速,順理成章地進入我國大眾視野,成為了越來越多家庭的選擇,被稱為「可持續的母愛」。而從機構角度來看,近年來信託公司的業務轉型,家族信託成了各家信託公司業務拓展的必爭之地。
中國信託登記有限責任公司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末,家族信託存量規模已達3494.81億元;在2022年1月單月家族信託規模新增128.99億元,較上月增長33.54%,創近一年來新高。
家族信託到底是財富傳承還是一場新型騙局
隨著信託機構的轉型,雖然家族信託迎來了突飛猛進的發展,但市場上的風評卻褒貶不一。
2020年,媒體曝光某華東地區信託公司把爛資產,爆雷的項目裝進客戶家族信託里,導致流動性風險,引發市場轟動。
具體來看,該信託公司在應對風險項目、剛兌普通投資者的過程中,利用家族信託更為靈活的操作空間,承接相應的風險項目。據相關轉讓記錄,該信託公司在同一天內分兩次向同一個家族信託產品轉讓了共計600多萬份額。其中涉及大量信託融資的某房地產公司,出現在不少家族信託的資產池子中。甚至有信託公司的人士表示,就在該地產公司公開暴露問題前不久,市場對其已有所顧慮時,該信託公司的家族信託產品仍配置了一些資產。
隨後,該信託公司負責人公開表示,承接主要是一種過渡性安排,尚未導致實質性後果。
再往前追溯,這種案例並不罕見。據21世紀經濟報道,某位投資人此前以購買普通信託的方式投資了該項目約3000萬,後項目違約,公司對其他投資人進行了剛兌;而這位投資人情形較為特殊,彼時他剛好在這家信託公司設立了家族信託,家族信託成立後,公司在未明確告知投資者的情況下,將這3000萬風險項目的信託份額轉讓至該客戶的家族信託中。假如轉過去之後,後續自有資金不能接上,置換退出,又或者公司團隊和領導發生變動,不再按既定的計劃延續操作等,就有可能出現實質性虧損。
上述信貸公司的操作讓信託市場遭到了投資者的質疑,家族信託產品到底靠不靠譜?
華東地區資深業內人士告訴Meta 財經 「騙局是不可能了,每個正規的信託機構都受到嚴格的國家監管,而且近幾年國家監管力度不斷加碼,如果現在出現這種欺詐行為,從機構到責任人都要受到非常嚴厲的處分。但是,家族信託的核心不是完全依仗信託公司全權託管,而是要把家族信託實際控制權掌握在委託人手中。」
家族信託是指高凈值人群委託信託機構,代為管理、處置家族財產的信託計劃,其目的在於實現富裕人群的財富管理和子孫福祉。
與其他財富傳承工具相比,家族信託投入至信託計劃內的財產即具備獨立性,無論富人離婚析產或破產、死亡,家族信託計劃內的財產都將獨立存在。而且委託人可通過合同約定設定多樣化、個性化的傳承條件。此外,通過特殊的財務安排,家族信託可用於規避高額的遺產稅費。
家族信託的本質也決定了它可以完成幾十年甚至上百年的財富傳承任務,對於未成年人也有比較穩定持續的利益保護。
但是,業內人士強調,家族信託並非如理財或者股票一樣具備非常大的靈活性,信託也不是立刻就可以完成設立的。家族信託除了需要綜合考慮委託人及其家庭成員的財產、年齡、婚姻狀況等多重因素以外,還要關注到設立信託的成本、風險以及受託人的專業程度,選擇合適的時間和機構進行委託。此外,如果受託人在能夠證明已經盡職盡責實施了有效管理的情況下, 由於市場波動導致投資損失,財產損失則由財產委託人承擔。
從國家層面來看,我國也在逐步完善信託市場相關制度。全國政協委員、證監會原主席肖鋼曾在2021年全國兩會就曾提案建議,從修訂信託法、建立與家族信託相配套的基礎設施、出台信託法司法解釋以及加強監管等四方面完善信託制度,促進推行家族信託。而在2021年12月初,該提案得到了中國人民銀行的詳盡答復。業內人士認為,人民銀行的答復,為家族信託業務未來的發展提供了引領性方向。
信託頻繁暴雷,家族信託會不會「吃鍋烙」
隨便在網上打個關鍵字搜索,就可以搜索到近百條關於信託暴雷的新聞。回首2020年至今,集合信託產品共發生近500起違約事件,涉及違約項目金額超過2700億元,包括新時代信託、四川信託、華信信託、安信信託等公司均出現了大量信託產品集中違約事件,涉及的違約項目金額巨大。
7月13日,四川信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信託」)單日內四次被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金額總額為 2628.12 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判決書披露,四川信託股東宏達股份和宏達集團挪用信託項目資金最早可追溯至2013年,共涉及6個固有業務和23個信託項目。
2021年3月,四川銀保監局開出信託業史上最大罰單,四川信託因存在13項違法違規事項罰款3490萬元。一年後的2022年3月,四川銀保監局又公布了17張關於四川信託的罰單。
除此之外,7月3日。北京裁判文書網公布兩份民事判決書顯示,程女士作為B1類受益人,於2017年在某信託認購兩筆共計8000萬信託產品,但後續信託劣後方未履行補倉義務,產品出現巨額虧損,程女士的8000萬最終僅分配信託利益約394萬。
「就眼下的情況來看,大多數頭部信託機構都已經建立了比較完善的人力團隊、資產配置框架以及內控制度,因此也有很好的抗風險能力。家族信託往往服務的是資金規模比較大的家族客戶,而且是一個長期的服務,因此風險把控的嚴格程度與市場上其他的產品相比也是更為謹慎的。」業內人士如是說。
據《中國信託業發展報告(2020-2021)》,根據信託業協會調研問卷的不完全統計,當前家族信託資產主要配置在信託公司自有產品上,其次是其他金融產品和外採信託產品。在信託公司自有產品投資上,調研問卷所統計的家族信託投資於公司自有固定收益產品的規模為345.15億元,佔比64.43%,其次是投資於其他非信託金融產品(主要為銀行理財產品、私募基金等)的規模為105.31億元,佔比19.66%,投資於自有證券投資信託和股權投資信託產品的規模佔比為0.9%和7.95%。
從上述報告中不難發現,我國的家族信託資產配置在多元化的道路上不斷前進。外貿信託副總經理馬紹晶也曾公開表示:「我們確實感受到,FOF產品已經成為家族信託越來越重要的配置方向。家族信託存續時間長、追求穩健、傳承的特性與FOF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徵與優勢十分匹配,所以,這種趨勢性的變化可能說是一種必然。同時,FOF業務基於其資產配置的能力,還可以為部分家族信託設計定製化的FOF產品。」
建信信託信託業務總監沈志強此前也在公開場合中提到,家族財富管理從配置簡單的資金信託或者固定收益產品,逐步到配置未上市公司股權、大類資產,未來這條路應該會越來越寬泛。
Meta 財經 注意到,資管新規正式實施以來,信託行業的高質量發展以及防範金融風險的踐行再上新高度。我國監管部門對於信託行業的監管不斷加碼,比如當前實施的「兩壓一降」,即融資類業務每年持續壓降、金融同業通道壓降和表內外風險資產處置,也為信託行業的轉型發展提供了強大動力。
此外,今年全國兩會期間,關於《信託法》修改完善、信託行業轉型以及家族信託等議題受到代表委員們的廣泛關注。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大學國家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南方 科技 大學代理副校長金李提案呼籲,雖然信託資產結構不斷優化,業務結構轉型初見成效,但信託業務創新急需找到新出路。
㈢ 建行什麼理財暴雷
金融產品爆雷引發的糾紛正在密集顯現。
前不久中國裁判文書網的一則判例顯示,投資者向銀保監局投訴建行,要求監管部門查實建行異地銷售信託的相關文件。銀保監局因不作為而成為被告,並且最終敗訴。
由建行代理的這款信託產品,不僅害慘了投資者,還連累了銀保監局。、
六旬老太無奈狀告銀保監局
2020年8月4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2020)黔01行終190號判決書,判定貴州銀保監局終審敗訴。此前,貴陽市白雲區人民法院(2019)黔0113行初231號行政判決已經一審判定貴州銀保監局敗訴。
事情的起因並不復雜,貴州銀保監局也沒想到投資者這么「較真」。
故事的主角是一位年逾六旬的老太陸某,她出生於1959年10月,家住貴陽市南明區。這位陸老太是建行的高端客戶,2011年從建行購買了「吉信·松花江77號山西福裕能源項目收益權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沒想到自己的血汗錢打了水漂。
判決書顯示,2019年3月24日,陸老太太向貴州銀保監局郵寄提交《實名投訴信》,請求:
1、銀保監局查實中國建設銀行貴州省分行是否異地推介銷售「吉信·松花江77號山西福裕能源項目收益權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2、銀保監局查實中國建設銀行貴州省分行是否獲得吉林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的授權;
3、銀保監局查實原告與吉林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之間的《信託合同》的簽約、交付方式。
第二天,貴州銀保監局就收到該《實名投訴信》,但一直到起訴之日未對投訴作出回復,故陸老太太向法院院提起訴訟,訴請:1、判決確認被告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貴州監管局未對《實名投訴信》進行回復的行政行為違法;2、判決被告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貴州監管局未對《實名投訴信》內容履行回復職責;3、本案訴訟費由銀保監局承擔。
投訴還是信訪?
這起行政訴訟案件爭議的焦點,在於陸老太到底是屬於投訴還是信訪。
根據《銀監會機關銀行業消費者投訴處理規程》第二條:「本規程所稱投訴,是指消費者因購買銀行業金融機構產品或接受其服務,與銀行業金融機構或銀行業從業人員發生業務糾紛或服務糾紛,認為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向銀監會反映情況、主張合法權益的行為」。
陸老太認為,其作為購買「吉信·松花江77號山西福裕能源項目收益權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消費者,其於2019年3月24日向被告郵寄提交的《實名投訴信》,其內容屬於投訴。
但貴州銀保監局辯稱,陸老太的《實名投訴信》不應適用《銀監會機關銀行業消費者投訴處理規程》,且系重復信訪事項,不屬於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圍,且銀保監局在收到《實名投訴信》後,已通過電話聯系陸老太。
法院認定,陸老太所郵寄《實名投訴信》的內容並非被告所稱的信訪,故不屬於重復信訪情況,且銀保監局僅通過電話聯系陸老太告知其投訴事項相關情況,但並未作出是否受理原告投訴的書面決定,故對銀保監局的該辯解意見,法院不予採納。認定銀保監局局工作人員誤將投訴甄別為重復信訪行為未予答復,應屬未正當履行相應的行政職責,最終判決銀保監局敗訴,二審維持原判。
值得一提的是,二審期間,貴州銀保監局主動通知陸老太對其投訴的內容進行了答復,但陸老太對該履職行為不予認可。
爛尾十年的信託
令建行、貴州銀保監局和陸老太都頭疼的這款信託,是吉林信託的「吉信·松花江77號山西福裕能源項目收益權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這款信託計劃的詳情,可以從另一起發生在山西建行的訴訟中略見一斑。山西老太太李某以其兒子曹某的名義投資5000萬元購買了這款信託產品,其結局也向貴州的陸老太太一樣凄慘。
官司打到了最高法。據(2019)最高法民終1594號判決書的信息顯示,2011年,受託人吉林信託根據委託人的意願設立本信託計劃,,為山西福裕能源有限公司融資。以受託人名義將信託資金用於受讓其子公司投資建設的450萬噸洗煤項目、180萬噸焦化項目和20萬噸甲醇項目的收益權,融資人以分期信託資金分別用於三個項目的投資建設。按照計劃,上述三個項目要在2011年12月投入試用,2012年要盈利。但直至訴訟發生的2019年尚未建成。
2011年10月26日,吉林信託公司與建行山西分行簽訂《吉信·松花江[77]號山西福裕能源項目收益權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保管合同》約定,吉林信託公司委託山西建行為信託項下信託資金的保管人,吉林信託公司在山西建行指定的營業機構為信託計劃開立信託財產專戶作為保管賬戶,信託的一切貨幣收支活動,包括但不限於投資、支付受益人信託利益總額,均需通過該保管賬戶進行;山西建行保管費按信託計劃資金總額0.1%的年費率收取,並約定了保管費的支付方式。
也就是在這一天,經建行山西分行工作人員推介,李老太太以兒子曹某的名義簽署了系列信託文件,包括《信託計劃說明書》、《風險申明書》、《信託合同》,從此將自己的5000萬元送上了不歸路。而如果按照合同約定,該信託應於2013年11月16日到期。
但李老太沒有等來回本付息,卻等來了項目重整的消息。
2013年11月29日,山西省柳林縣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受理山西聯盛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下轄公司等12家企業重整申請。2017年4月20日,呂梁中院裁定批准《山西聯盛能源有限公司等三十二家公司重整計劃》《重整計劃(修正案)》,終止重整程序。重整計劃主要內容為:、聯盛集團的普通債權清償,分為兩種方案:A方案為現金清償,B方案為債轉份額清償,由債權人在A方案和B方案中選擇,B方案債轉份額清償是留債和債轉份額相結合的方案。最終吉林信託選擇了B方案。
建行有沒有責任?
本以為能安享收益,沒想到卻在銀行的推薦下買了顆「雷」,李老太的兒子曹某狀告吉林信託和建行山西分行。
曹某起訴稱,吉林信託公司和建行山西分行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惡意串通,應依據《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請求判令吉林信託公司、建行山西分行連帶賠償人民幣5000萬元及相應利息。
曹某提交的錄音證據顯示,投資者與建行山西分行曾進行談判,擬證明建行山西分行領導承諾投資者的本金不會受損失,一年內能得到解決。
但建行山西分行對該份錄音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均不予認可,稱信託收益的分配應當根據信託合同來確定,而不是個人承諾。
曹某另外提交了建行山西分行下屬機構的理財經理宮某的證人證言,擬證明建行山西分行只是代收客戶資金,但卻當作理財產品賣給了曹某,因此建行山西分行的行為是違規的,應當承擔責任。
但法院認定,證人宮某與曹某家庭有頻繁的經濟往來,存在利害關系,其證言不應被採納。
另外,曹某還主張建行山西分行工作人員在推薦該產品時進行誤導、誇大性介紹,但由於未能提供證據予以證明,未獲法院支持。
最終法院判定投資者敗訴。
山西的李老太、貴州的陸老太,像其他望眼欲穿的投資者一樣,仍在苦苦等待最終的結果。
㈣ 信託公司可靠嗎
問題一:信託產品可靠嗎 首先,信託公司是持有國家金融牌照的正規金融機構,和銀行一樣受銀監會監管。目前全國共有68家信託公司,70%為 *** 背景和央企。
其次,信託不為人知的原因是因為投資起點比較高,通常是100萬和300萬,但是收益是固定的,通常是10%左右。投資期限通常為12個月和24個月。
信託產品自發售至今13年來都是剛性兌付的。安全性還是很高的。想要買到安全保障性更高的信託產品,要具體看項目本身。
問題二:信託是什麼意思?是不是騙人的 信託重在一個信字,是有信譽的基礎的合作。合格的信託公司是不會有騙人一說的,個人了解現在主要面對金額1百萬以上的客戶吧
問題三:信託公司有哪些,可靠么 信託公司目前中國有68家信託公司
問題四:投資信託安全嗎 目前為止,一般的信託投資品種都是低風險固定收益的產品,一般的信託產品做的都是股權或者債權類的投資,所以一般都會有充分的抵押物,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時還款,信託公司可以通過處置抵押物的方式來保證信託利益的實現。當然信託仍然是帶有風險的投資,按照 *** 資金信託管理辦法的規定,如果受託人做到了盡職管理的義務,信託財產的損失是由委託人承擔的,所以還是要對看清楚信託的法律文件。
另外,中信銀行不是信託公司,他賣的信託產品也是代理信託公司銷售,中信銀行也不會承擔信託項下的擔保義務。收益率方面的話,按照投資金額不同,現在信託產品的收益率區間一般在8%-12%之間,具體看您的投資本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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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五:信託公司有哪些,可靠么 先,信託法規定,信託投資不得保本。其次,個人適合投資房地產信託,建議選擇:抵押率低於40%同時股權質押的房地產信託,年收益率可達10%,優點是收益很穩風險很小
問題六:信託投資可靠嗎 為什麼買信託?
問題一:信託公司和銀行啥區別?
答:信託公司和銀行都是有監管機構,銀行的上級監管機構有銀監會和人民銀行,信託公司的上級監管機構過去是人民銀行,現在是中國銀監會,所以信託公司和保險公司、證還司、基金公司都是正規的金融機構,都由 *** 機構來監管,在中國銀監會的官方網站可以查詢到所有信託公司的備案信息。
同時,對於信託公司的業務管理也有專門的法律《信託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01]第50號公布,2001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所以說,信託公司是非銀行類金融機構,其業務運作均有法律依據受法律約束,絕不是像「典當行」那樣的民間組織;(本人對典當行並無任何成見)
問題二:銀行在信託計劃運作中是幹啥的?
答:銀行有兩個作用。1、是資金通道,所有資金流運轉經過銀行;2、是替信託公司保管資金,確保整個業務過程中信託公司碰不到錢,避免大家所謂擔心的「挪用」;這兩項職能我們業內俗稱「陽光化」,讓錢和管的人分開,確保業務流程資金結算環節沒有風險;
問題三:信託這類理財方式保本保收益嗎?
答:很多客戶會問這樣的問題,現在各類理財方式中只有部分「低收益」的產品會寫保證收益類,其他都叫做「預期收益」,我們看待預期收益時,主要要看產品的投向來認定風險,投資股票、黃金、外匯這樣波動的標的必然有風險,而一些債權、債券、實體項目、股權類的投資方式風險低得多,如果再有完善的風險控制措施,是完全可以安心投資的;
不要對「預期收益」一棒子打死。一方面這是監管機構的要求,國家法律規定在合同中不能寫保本保收益,另一方面也要看產品的具體構架,收益率高、風險控制措施得當的產品同樣可以積極參與。事實上,信託在過去30多年的時間裡面,還沒有一款固定收益信託是違約的,全部的預期收益都兌付了。
問題四:信託產品有沒有低於100萬的標准?
答:沒有,這是《信託法》規定的,一個項目計劃中100萬-300萬(不含)的名額最多50個,300萬以上不限制。
當然,如果你能和親戚朋友合買100萬的,也是可以的,但這是客戶私人之間的事情了,信託公司最後只確定和一個人簽約,合同上只能有一個客戶的簽名;每個信託理財計劃一定有「風險控制措施」,這個風險控制措施就是確保我們投資人本金和收益不受損失的重要依據,有的是實物抵押、有的是股權抵押、有的是擔保公司擔保,總之一定有這部分內容,說白了就是「我」借錢給「你」用,光給我高利息不行,必須有擔保或抵押措施,你要是沒錢還我就賣你壓給我的東西,或是你沒錢還,擔保人就要替你還。
問題五:信託咋能保證投資人的利益?
答:這個問題最為關鍵,所以放在了最後。咱個人家的錢攢起來都不容易,投資就一定要投個明明白白的,必須弄明白產品是幹啥的?收益多少?咋能保證我的本金和收益沒有問題?這絕對是我們投資人必須問的,也是我們的權利,回答好了並在合同中找到對應的內容,才能最終確定參與投資――大家切記一定要這么做。
但是,並非所有的信託理財項目都是能100%控制好風險的,有些項目專業人士是能夠發現其中的問題的,所以要麼投資者能獨立審查項目的優劣,要麼就需要金融機構的專業人士幫客戶審核項目的風控措施是否完善。
總之,信託項目中大部分都是好的產品,而且風險完全可控,關鍵是要找到明白人幫投資人把關。
小結一下:
一、不用擔心信託公司的資質,它是正規的金融機構,有「領導」看著,有「法律」約束。
二、參與信託投資最少100萬起,如果和別人合夥買也可以,但這是客戶個人的事情,信託公司只認一個受益人,合同上只簽一個人的名字。
三、信託理財......>>
問題七:中融信託怎麼樣?可靠嗎? 中融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成立於1987年,注冊資金60億元。2009年經緯紡織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經緯紡機:000666)以12億元交易價收購中融信託36%股權成為中融信託第一大股東。經緯紡機成立於1995年,是中國恆天集團有限公司旗下上市公司,是目前國內唯一的全流程棉紡織成套設備供應商。恆天集團是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的國有獨資大型中央企業,成立於1998年,擁有境內外上市公司6家。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為中融信託第二大股東,也是其實際控制人。中植集團創建於1995年,是一家大型綜合性企業集團,注冊資本12億元,目前資產達191.6億元。截至2013年末,公司資產規模合計逾4800億元。2012年,中融信託獲德勤中國風險智能榜?2011年度優秀企業稱號;在財富管理合作發展論壇暨第5屆中國優秀信託公司評選頒獎典禮上,獲中國優秀信託公司、年度最佳研發團隊、年度優秀理財管理團隊的稱號;在2012年21世紀資產管理年會暨第五屆中國資產管理「金貝獎\」評選頒獎典禮中,公司榮獲2011-2012年度最受信賴信託獎和2011-2012年度最佳風險控制信託公司兩項大獎。
問題八:信託公司安全嗎 首先,信託公司是持有國家金融牌照的正規金融機構,和銀行一樣受銀監會監管。目前全國共有68家信託公司,70%為 *** 背景和央企。
其次,信託不為人知的原因是因為投資起點比較高,通常是100萬和300萬,但是收益是固定的,通常是10%左右。投資期限通常為12個月和24個月。
信託產品自發售至今13年來都是剛性兌付的。安全性還是很高的。想要買到安全保障性更高的信託產品,要具體看項目本身。
問題九:哪幾家信託公司比較靠譜 不知道你問這個問題的最終用意是什麼,不過根據2013年的最新數據統計45家信託公司2013年盈利能力披露:中信、中融和平安信託綜合實力和凈利潤位居前三甲,說明其實力也是相當強的,這些數據僅供參考。
問題十:LTcoin…這個信託公司可信嗎 ltcoin信託投資服務中心比較一般,目前有不少理財跑路了關張了,所以如果不是知名度極其高的安全理財產品,還是不要參與,畢竟是自己的血汗錢,無論如何小心總是對的,不要忘記我們只是要賺點小利息,而某些理財產品是盯著我們的本錢來的。
㈤ 有人統計過信託公司歷史違約事件嗎
2021年2月,有違約記錄的非標資產風險產品有51個,包括信託計劃、私募基金、債券計劃、基金賬戶等,涉及30名產品經理。在非標爆發性增長中,信託產品違約較多,佔比較高,這與信託監管政策日趨嚴格、再融資壓力加大有關。保監會以電話、視頻等形式召開2021年信託監管年會,要求行業在2021年繼續開展“兩壓一減”:縮小信託渠道業務規模、縮小非法融資業務規模、縮小金融同業渠道業務規模,加大風險處置力度。2017年以來,信託監管政策日趨嚴格,再融資壓力加大,疊加的信貸資格分層加大了信託違約風險。風險管理是信託業的重中之重。尤其是新時代信託、安信信託、四川信託等高風險機構出現危機後,市場對信託業真實的風險狀況憂心忡忡。
2020年2月4日,中國司法文書網公布一審判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針對交通銀行國際信託公司與小營農牧業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湖北省作出判決,小營農牧業向交銀國際信託支付轉讓價款本金6億元和約定返還款3141.37萬元,並按每天萬分之五計算罰款1.36億元。目前,交銀國信·小鷹農業產業並購基金單一基金信託計劃違約金額為7.67億元。過去,雛鷹農牧業的“養豬第一股”曾經十分繁榮。但2016年後,雛鷹農牧業業績大幅下滑,公司債務持續增加。2019年10月,小營農牧業正式退市。
㈥ 中國的信託是什麼
中國的「信託」究竟是什麼,其是怎麼構建的?
信託本質上就是債務的私人配售。
信託投資者必須滿足既定的財富要求(數百萬元資產很尋常,所以投資者是高凈財富的個人和企業),同時投資額有最小的門檻(比如說一百萬元)。信託的吸引力在於,其能實現的收益比傳統銀行存款高很多,通常有10%甚至更高,而受到管制的多年定期存款只有單位數的收益。信託的資金投資於眾多經濟部門,包括不同的工商企業,地方政府基建項目(通過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和房地產。
正如我們銀行的研究團隊寫道的,29%的信託資產被投資於風險較高的工商業部門。
不要把信託和理財產品搞混了。理財產品的受眾是更廣泛的個人投資者,最小投資額也小多了。理財產品通常通過銀行或券商出售和管理,存在保本型和非保本型(明確提供擔保的理財產品會出現在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上;對於其他不保本的產品,部分投資者會認為存在隱含的擔保)。來自理財產品的資金可以投資一系列的產品,包括企業債券、信託貸款、同業資產、證券化的貸款和票據貼現,所以理財產品最好被理解為是一種貨幣市場基金或其它金融產品的資產池。
信託與中國「影子銀行」部門的關系是?
至2013年年末,中國信託資產總額高達10萬億元。雖然佔中國信貸存量的比重較小,但最近幾年信託資產一直以超過50%的年增速增長。根據我們的分析,2013年信託對凈新增信貸增長的貢獻達到2萬億元,佔2013年社會融資總量的超過1/10。
一些客戶一直向我們咨詢,中國信託業和結構性投資工具(SIVs,也被稱為「渠道(conits)」)的區別,後者在美國金融危機中有突出「貢獻」。SIVs是表外工具,同時通過發行短期商業票據獲得融資(「資產支持商業票據」),期限通常是幾天到幾個月。開始的時候,這些SIVs投資風險相對較低的短期應收賬款,但隨著時間推移,SIVs的投資轉移到更復雜更長期的結構性產品,比如說次貸按揭支持證券或CDOs。在2007年,對這些資產質量的質疑不斷增加,SIVs的市場融資環境也很快地惡化了,最終需要發起SIVs的銀行提供流動性支持,並把資產合並到其資產負債表上,這加劇了銀行的資金壓力和資產減記。
類似的,中國信託業也與銀行有著聯系,信託也有表外屬性(還包括很多理財產品),以及也存在期限轉換(雖然值得注意的是,在信託的例子中投資者通常會接受1年甚至更長時間的投資周期,短貸長投的問題並沒有大部分SIVs那麼極端;而理財產品通常也只有3-12個月的投資期限)。重要的不同點還包括中國信託資產相對簡單——通常是貸款,就象這次中誠的案例,而且中國銀行體系通常是依賴國內融資的(很多SIVs是跨國籌集資金的)。
為什麼一隻信託產品的違約可能性如此重要?
因為大量的信託產品按計劃將在今年到期,如果發生違約,將為誰將承擔損失設定了先例。
在我們去年對中國信貸前景的詳細研究中,我們明確地指出「移除隱含擔保」是爆發大規模信貸危機的四個潛在「風險導火索」之一。如果投資者承擔主要損失變成事實,並導致其它投資者撤走通過不同「影子銀行」渠道投資的資金,那麼整體的信貸環境理論上可能會急劇緊縮,並對經濟增長造成嚴重的傷害。
從政策制定者的角度看,在當前環境下一隻信託產品的違約與其它「影子銀行」產品違約相比,可能被視為存在較小傳染性風險的。
第一,信託產品是明確不存在擔保的,無論是信託公司還是分銷商。
第二,信託產品的投資者基礎通常是人數相對較小的富人/資深投資者(這里談及的中誠信託產品的投資門檻是300萬元)。這與受眾更廣的理財產品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理財產品通常是投資經驗較少、個人財富也更少的個人投資者。
第三,該信託產品的特殊環境(貸款給產能過剩的行業,無法獲得關鍵的經營牌照,借款公司的所有者還遭到警方的逮捕)可能能令當局更容易地宣稱這是特殊案例。另一方面,如果當局感到有責任對該產品提供官方的支持,那麼在什麼環境下當局才安心讓任何一隻信託或理財產品違約就變得更不明確了。
政策制定者有哪些選項?
對政策制定者來說,根本問題是怎麼在1)投資者;2)信託公司和/或分銷銀行;3)政府和政府關聯經濟實體間分攤任何損失。可能的選項包括:
1.容許該信託產品違約(投資者承擔損失)。正如上面提到的,這將駁回了部分信託投資者認為存在隱含擔保的認知,因此將增加新信託產品或其它不保本產品(比如理財產品)更難獲得融資的風險,進而導致整體信貸環境的緊縮。積極的一面是,這將鼓勵投資者更為關注潛在的信貸質量,並在未來給風險更好地定價。
2.信託公司和/或分銷銀行提供支持(提供杠桿的機構承擔本金和/或利息的損失),並使隱含的擔保顯性化。雖然從法律上說,信託公司和工商銀行都沒有保本的義務,但如果政策制定者要求信託公司和分銷銀行提供一定程度的支持,這可能會促進加劇潛在損失的確認,最壞的情況下,如果損失巨大,那麼可能需要融資充實資本或縮減資產負債表。因此,潛在資產的質量和盡職調查將是決定這些金融機構是否和可能要承擔多少損失的關鍵。在證明存在背後支持後,投資者對信託產品的需求可能會大增,但金融機構可能因為知道要承擔較大責任而在未來減低了發行這類產品的沖動。
3.政府支持的經濟實體提供支持(政府承擔損失)。在這種情況下,短期的市場可能會感到「松一口氣」,因為再融資風險將會被降低,同時銀行和信託公司都會「逃過一劫」。然而,對投資者和發行者,道德風險會被拉升,進而增加了未來信貸問題的風險。政策制定者可能會嘗試通過間接提供支持來最小化道德風險(比如通過政府支持經濟實體或第三方,而不是公開地和直接地支持),並/或只是提供部分支持。在去年發生的例子中,當時「不知名方」,可能是為信託貸款提供一些土地抵押和擔保的地方政府,進入干預購買了一家鋼板廠的違約貸款,保證了中信理財產品投資者的全額償付。
如果金融機構或政府提供部分支持,一些選項的組合也是可行的。看起來,更多的觀察家預期投資者將至少獲得部分救助,這反映了對道德風險的擔憂和對傳染性擔憂的折中方案。除非出現明顯全部由政府出資的整體救助,否則,看起來信託行業的信貸環境很可能至少出現溫和的緊縮。一些中央政府層面的政策制定者可能對違約持開放的態度,因為這將鼓勵更謹慎的風險評估,並有助於控制未來的信貸增長。然而,其它中央政府和很多地方政府的政策制定者可能更傾向於防範問題的出現。特別是地方官員,他們可能已經感到了支持關鍵地方性企業的壓力在增加,官方理論上可以採取一些措施,比如說授予采礦執照來增加信託資產的價值。
投資者應該怎麼關注更大范圍的市場影響呢?
除了官方將如何應對中誠該信託產品可能違約的直接新聞外,投資者還應該關注其他顯示市場壓力的金融指標。一如既往的,銀行間利率是一個顯示銀行邊際融資成本的有用指標。
非銀行產品的收益率利差可能反映了它們被感知到的風險,雖然其他因素,比如說整體流動性的緊張,也可能造成影響。雖然我們沒有信託產品收益率的頻繁數據更新,但理財產品的收益率最近已經走高。最後,信貸供應總量的數據也是需要關注的。如果融資環境開始緊縮,在每月公布的社會融資總量的數據上應該能明顯看到(特別是信託的部分)。
對經濟增長和市場的潛在影響是?
信託產品違約對經濟增長的影響具有很高的不確定性,因為其代表了存在兩大未知因素。
第一個未知因素是,違約導致的整體信貸擴張的變化,第二個未知因素是,經濟增長對新增信貸的敏感度。去年我們對經濟增長和信貸增長關系的研究顯示,月度平均社會融資總量3000億元的變化,會對下一個季度的真實GDP年增速造成80個基點的影響(進一步說,如果新增信貸持續下降,對接下來幾個季度的影響會逐步褪去)。
這比較靠近我們估計的2013年信託貸款的月度平均增長。所以根據我們對信貸敏感度的假設,融資環境假想性的大幅緊縮將會對下一季度的年化增長造成80個基點的沖擊,對下一年的同比增長大約會造成50個基點的沖擊。直覺上,估算中溫和的沖擊是因為信託部門在整體金融體系中相對較小的規模。
我們要強調,這里的計算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這只是粗略的說明,而不是一個預測。如果官方採取措施降低對信託貸款的影響,或其它信貸渠道加速增長填補這個空缺,那麼影響應該是較小的。如果溢出效應影響到非信託貸款,或對商業或消費者信心的打擊影響到實體經濟,那麼影響應該是較大的。
在信貸市場里,更能容忍損失的發生應該會導致高信用和低信用實體的進一步分化。
政策/信貸緊縮的傾向可能會在短期加大中國股市的壓力,特別是信貸依賴、投資依賴性強的周期性行業。投資者不大可能在選項1和2中獲益,因為違約選項可能會觸發傳染和對經濟增長造成風險(因此影響企業利潤),而「金融機構救助」的選項在結構上是沒有吸引力的(因此影響風險估值)。我們認為,選項3可能是唯一一個能支持短期市場反彈的選項,因為避免了直接的傳染風險,上市的金融機構也免於承擔損失——雖然以長期的道德風險為代價。
㈦ 四任董事長接連落馬 吉林信託陷"多事之秋"
一家金融機構連續四任「當家人」相繼落馬,這並非影視橋段,而是真實發生。
隨著近日吉林省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吉林信託」)黨委書記、董事長邰戈被宣布接受調查,這家吉林省唯一一家專業從事金融信託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自成立以來,四任董事長無一例外均涉嫌違紀違法。就此,中紀委專門發文直指,吉林信託「四任董事長先後被查,反映出一定共性問題」。
中紀委直指「反映出一定共性問題」
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公告,據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吉林信託黨委書記、董事長邰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簡歷顯示,邰戈,男,1971年7月出生,吉林長春人,1993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碩士研究生學歷。在入職吉林信託前,邰戈先後在光大銀行、吉林銀行任職。其歷任光大銀行長春分行業務管理部總經理,吉林銀行行長助理、四平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吉林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等職。
吉林信託首任董事長張興波於2007年涉嫌受賄罪被逮捕,後被判死緩。第二任董事長高福波於2007年6月接替空缺職務,2015年辭去董事長一職,2018年12月被查。第三任董事長李偉於2015年10月從白山市委書記調任至吉林信託任黨委書記、董事長,2017年8月落馬,被判有期徒刑5年。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披露,張興波在懺悔錄里說,覺得自己是單位「一把手」,又深諳會計業務,做的事人不知鬼不覺,應該能擺得平、按得住。
據辦案人員介紹,第二任董事長高福波心思縝密,利用自己學到的金融知識,以合法外衣掩蓋其非法勾當,逃避銀保監會等部門監管。第三任董事長李偉自認為手段高明,放心打開了物慾的「潘多拉魔盒」。
為規避組織調查,他們採取他人代持股份、將房產登記在他人名下、收受乾股、約定退休後提現、收受藏品和字畫、將違法所得投資資本市場等各種隱蔽方式,以掩蓋其違法犯罪事實。
在金融領域反腐敗工作不斷深化,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當下,如何切實管住金融機構「一把手」的權力,推動構建良好政治生態,成為吉林信託乃至金融全行業的一大課題。
業務「縮水」 規模「迷你」
由於吉林信託為東北證券持股5%以上股東,東北證券在29日也公告了吉林信託黨委書記、董事長邰戈被查一事,同時表示,「目前,吉林信託經營情況一切正常。」
公開資料顯示,吉林信託成立於2002年3月,注冊資本15.966億元(含外匯1815萬美元),屬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邰戈。2009年3月,按照信託新法規的要求,經原銀監會批准,吉林信託重新換發了新的金融許可證,成為吉林省發展信託產業寶貴的金融平台。
據官網介紹,吉林省財政廳代表吉林省政府持有吉林信託97.496%股份,其餘4名股東吉林省能源交通總公司、吉林炭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吉林糧食集團有限公司、吉林化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各持股0.626%。
經營方面,吉林信託近年來業績不容樂觀,2018年和2019年營收指標剛剛超2012年的一半,盈利指標自2012年以來僅有3年實現正向增長。
企業預警通顯示,2012年、2013年吉林信託(母公司指標)分別實現營業收入8.86億元、7.17億元,對應凈利潤分別為2.67億元(同比增幅-35.76%)和4.33億元(同比增幅62.44%)。
從接下來的2014年至2017年,吉林信託營收規模縮水至「2」時代,分別實現營業收入2.18億元、2.06億元、2.24億元和2.84億元,分別實現凈利潤2.68億元(同比增幅-38.15%)、5.23億元(同比增幅95.39%)、3.09億元(同比增幅-40.93%)、2.62億元(同比增幅-15.10%)。
年報顯示,2018年起,吉林信託經營規模稍有起色。公司非合並財務數據顯示,吉林信託2018年實現營業收入4.6億元,同比增長62.01%;實現凈利潤3.77億元,同比增長43.68%。2019年,吉林信託增收不增利,實現營業收入5.29億元,2.05億元的凈利潤同比下滑45.53%。
從信託資產規模來看,吉林信託常年經營停滯不前,也導致了其體型較為「迷你」。截至2019年末,吉林信託信託資產余額約649億元,這一規模在全行業已接近墊底。截至2019年末,全國68家信託公司受託資產規模為21.6萬億元(國通信託、雪松信託無數據),66家信託公司平均資產余額為3224.71億元。
業務合規方面,今年吉林信託已收到兩張罰單。8月6日,吉林銀保監分局通報,吉林信託因「未嚴格審核信託目的的合法合規性,為銀行規避監管提供通道」被罰沒40萬元,兩位相關責任人被警告。9月8日,吉林信託因「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以及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被央行長春中心支行罰款90萬元。
此次被中紀委點名後,吉林信託公司治理、業務運營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
㈧ 信託不斷「暴雷」,該如何挑選信託產品呢
雪松開了220億的空頭支票?
9月22日,雪松控股針對當日網上流傳的528億債務壓頂等新聞,在其官網上正式發布了澄清公告,公告中對公司的債務等情況做出了詳細闡述。
據公開報道,已有數位國內頂級富豪將資產轉移至離岸信託,其中包括京東的劉強東、阿里巴巴的馬雲、小米的雷軍、融創的孫宏斌以及移民新加坡的海底撈創始人張勇。
而大佬們所選擇的海外信託則側重於傳承,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和保護,目的是保障家族資產的世代傳承。
相比於大佬們所選擇的海外信託,國內的信託更加偏向於一種金融產品,通過信託公司發行金融產品及募資。簡單來說,信託公司將具有融資需求的項目方包裝成一個信託產品,進而賣給投資人,項目需求方在獲得資金的同時亦需還本付息。
當然,既然是投資、是項目,承擔風險便不可避免。因此,考驗普通投資者的不僅僅是投資理念,還有心臟夠不夠強大。
㈨ 五礦信託靠譜嗎
記得四年前跟一個朋友聊天,說到五礦,對方表示:還有名字這么奇怪的信託公司?
他可是理財師啊……可見五礦之低調。
但僅僅過了三年,情形就大有不同。就在5月底,五礦信託控股股東五礦資本(600390)公布了80億元的優先股發行計劃,准備對子公司五礦信託增資55億。
同時,三大股東五礦資本、青海國資、西寧城投會進行同比例增資,這意味著三股東共同增資可達70.5億。如果增資全部進入注冊資本的話,五礦信託注冊資本將達到130.5億,位列行業第三。
五礦從低調神秘的央企選手到劍指前三的野心畢露,「擴張」是繞不開的主題。
增資不斷,五礦系「現金牛」
五礦信託自2010年10月完成重組以來,注冊資本共進行了4輪上調,從最早的 3.28億增加到目前的60億。前幾輪主要由央企股東五礦資本進行。
五礦資本的頻繁增資,原因估計還是在於信託這個牌照創收和盈利能力確實很強。
從年報來看,雖然信託業務收入只佔到總收入的22.35%,但是57.7%的毛利潤,使得信託創造了母公司一半以上的凈利潤。看錶:
舉個例子,五礦資本發1塊錢給五礦信託,能收回來1.6元;發給證券公司,能拿回來1.1元;最慘的是期貨,幾乎不賺錢。
這一點,跟之前寫過的愛建信託頗為類似,都是上市公司的利潤扛把子選手。
2019年五礦信託凈利潤21.05億,歸屬五礦資本部分利潤為16.42億。而2019年五礦資本合並報表中歸母凈利潤為27.35億億,相當於五礦信託創造了母公司60%的凈利潤。
說是「現金牛,不為過吧。
四年六倍,五礦信託的快速擴張之路
我整理了2013年以來五礦信託管理的信託資產以及主動管理規模的數據。
如果忽略掉通道類,單純從管理規模上來看,2016年之前,五礦的主動管理規模在1000億上下浮動。從2017年就開啟「扶搖直上」,從2016年末的969.33億到2019年末6500.22億,佔比上升到近四分之三
2019年末,五礦信託以8849.76億規模,位列行業第四,僅次於中信、建信和華潤信託。
而在幾年之前,五礦排名還在20名之後的中位水平,重點就在2016年。
2016年是個重要的轉折點,就在次年,五礦信託母公司——五礦資本借殼*ST金瑞上市了。作為上市公司旗下最主要的資產之一,上市後更開闊的資源和更緊迫的業績壓力,可能都促成了五礦規模上的迅速增長。
此外,從報表裡看,五礦信託主動管理規模中,變化最大的是「融資類」:從 2016年的 729.6億,到2019年5009.13億,增長近6倍。光2019年當年,融資類就比前一年增加了3000多億。
擴張好不好?
對於幾年內快速登頂的信託公司,市場比較傾向於謹慎地看待它的擴張行為。原因也好理解,步子邁大了,路還能不能走好?
說白了就是:
你的管理能力跟不跟得上?
項目團隊有沒有搭建好?
市面上有沒有這么多好資源被你拿到?
你又會不會為了迅速擴大規模而降低風控准入呢?
以史為鑒,曾經的幾匹「黑馬」,前幾年的新華,近些年的中江和安信;最後都各自出了幺蛾子和爛攤子。
五礦信託針對個人投資者的業務目前沒有公開違約信息;從年報披露中,其實可以看到訴訟信息,大部分是地產類和工商管理類。其實管理規模大了,涉訴倒也算正常,至少從年報裡面的「壞賬准備」(5億)和「資產減值」上來看,佔比還是很小的,目前算比較「穩」。
最後,一個迷思:盡管信託牌照是公認地尊貴,盈利能力也強;但似乎上了市的信託公司,正股股價表現都不太好……希望央企背景的五礦,能跳出這個「上市怪圈」吧。
㈩ 房地產信託50強有哪些
第 1 名: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華潤新國投信託、2012年渤海國際信託)
第 2 名:恆大地產集團(2012年四川信託、2012年中融信託、大業信託)
第 3 名:保利房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浙商金匯信託)
第 4 名:大連萬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大業信託、中融信託、長安信託)
第5 名:中國海外發展有限公司
第6 名:綠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第 7 名:龍湖地產有限公司(2013年 中鐵信託)
第 8 名:華潤置地有限公司(2012年華潤信託)
第 9 名:世茂房地產控股有限公司(2011年西部信託、渤海國際信託)
第 10 名:富力地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安信信託)
第 11名:碧桂園控股有限公司(2011年長安國際信託,2012年中鐵信託)
第 12名:綠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2011年華潤信託、平安信託,中海信託,五礦信
托,上海信託,2013年中航信託)
第 13 名:金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中信信託、華澳信託、愛建信託)
第 14 名:融創中國控股有限公司(2011年新華信託,中誠信託,2012年大業信託,興
業信託,紫金信託)
第15 名:招商局地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 16 名:遠洋地產控股有限公司(2011年中誠信託)
第 17名:佳兆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2011年中誠信託、四川信託,2012年中融信託、
大業信託)
第 18 名:北京首都開發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2年吉林信託)
第 19 名:新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2年中融信託)
第 20 名: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中鐵信託、新華信託,2013年東莞信
托)
第 21 名: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1中誠信託)
第22 名:雅居樂地產控股有限公司
第 23 名:復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1中泰信託)
第 24 名:中信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長安信託)
第 25 名:融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華潤信託)
第26 名:建業住宅集團(中國)有限公司
第27 名:北京金隅嘉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第28 名:天津住宅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第29 名:億達集團有限公司
第30 名:江蘇中南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外貿信託)
第31 名:路勁地產集團有限公司
第32 名:北京城建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33 名:農工商房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 34名:卓越置業集團有限公司(2011年華寶信託,中誠信託,2012年新華信託四川
信託)
第35 名:廣州時代地產集團有限公司
第36 名:旭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外貿信託)
第 37 名:沿海綠色家園集團(2012年中泰信託,金谷信託)
第 38 名:重慶隆鑫地產(集團)有限公司(2012柏瑞信託)
第39 名:上海城開(集團)有限公司
第 40 名:重慶協信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2華潤信託)
第 41 名:建發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2011年廈門國際信託)
第 42 名:福建正榮集團有限公司(2013年中融信託,2012年建銀信託)
第43 名:海亮地產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第44 名:禹洲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第 45 名:龍光地產控股有限公司(2012年中鐵信託)
第 46 名:融信(福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2011年 華潤信託 2012年長城信託,
2013年中融信託)
第 47 名:景瑞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杭工商信託,2013年中建投信託)
第 48名:浙江佳源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2011年中信信託,華潤信託,2012年渤海國
際信託,浙金信託,2013年中融信託,愛建信託)
第 49 名:浙江昆侖置業集團有限公司(2011 2012 2013昆侖信託)
第50 名:上海三盛宏業投資集團
第 51名:榮盛房地產發展股份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