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信託可以做私募PE的LP嗎如果可以,那麼PE投了項目之後,如果項目上市,這個應該是有障礙的吧
1.信託可以做私募PE的LP嗎?
目前肯定不可以。
①監管層面:2008年的《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中證監會規定了企業ipo之前股東中不能有信託計劃,但沒有對PE的LP是否是信託計劃予以規定,就從字面上來說,這個方案本身是有可行性的。但是,由於PE投資具備高度的不確定性,因此監管部門就監管的角度是不允許IPO之前PE背後有信託計劃的,並由銀監會直接監控,所有此類信託計劃不予報批。但目前中信信託,平安信託等從2011年開始就設立了相關的GP,在等待政策開放。
②信託層面:集合信託計劃由於有隱形的兌付要求,基本都是以債性的項目為主,股性的項目也是自有一些交易對手非常強大,比如萬科等,的房地產類較為常見,且此類項目容易測算回報率,回報率相對穩定,期限相對固定,與PE所對應的高回報高風險不對應,因此就信託本身而言他也不會對外接此類工作。也較少信託會有此類的創新業務部門。再者,如監管對其打開,信託對交易對手的選擇也會非常嚴厲,一般他們自己設立GP為主,不會採用外部的GP,一個強大的GP肯定是有募集能力的,需要找尋信託做募集的,通常而言募集能力非常有限,GP本身實力一般不會太強。因此信託本身選擇和這樣的機構合作的可能性就非常小。
③類似項目:近來由於信託業的火暴,不少PE也轉型做固定收益類的有限合夥,有的通過合夥制企業嵌套在信託里,即FOT(信託計劃都為單一信託,信託公司不承擔事實風險,有一定可能性誤導客戶);也有通過信託嵌套在合夥制私募基金里,即TOF,(金谷信託,之前與其股東信達資產旗下的投資公司有過此類型的產品)。這兩者的形式由於很大程度上誤導了客戶,最終還是要信託承擔責任,因此此類業務只要涉及到募集,做集合的,不管是FOT,TOF一律叫停。
2.有什麼好的解決處理辦法?
民營的PE要通過信託募資這個念頭還是早點打消吧,體制是不允許貴族和平民聯姻,這樣的例子在中國金融市場數不勝數。即便你們聯姻了,你們的孩子能否到這個世界上還是困難重重,有這個精力和時間對付這樣的事情,不如採用更為按部就班的方式做好PE。
如今的PE業經過了發芽到全面PE,同時IPO的低迷,與PE的時間周期來看,目前做PE確實有較好的前景,好多之前的PE都要謀求退出,現在新的PE都可以以較低的價格購買到一些經過三五年培養的優質企業。就募集的角度而言,PE本身為私募,是對特定人群的,這就要求GP本身的管理者具備一定的知名度,(這也是為什麼薛老漢等人,用微博等工具加強自己知名度的原因之一),管理合夥人能依賴自己良好的投資業績和知名度引來資金,這是最常規的。
如果一個PE不具備上述能力,那麼本身他就是屬於風險較高,且不確定性較強的PE,但也不是不具備募集的可能。最好的方式就是聯姻一些民間的第三方理財。以GP配股的形式找到這些募集能力非常強的人,讓其不僅享受到募集期內的固定財務顧問費用,更讓其與GP的成長連體,這個方式是可以嘗試的。(其實紅杉資本前期募集資金也是依賴於諾亞財富這個第三方理財的)。只不過現在單純的代銷給第三方的動力是不夠的,因此配股的方式是有效的刺激其為PE募集的動力。
㈡ PE和信託到底有何不同
pe是股權。是指投資那種將要上市的處於發展期的股權項目。
信託產品一般是固收性質的。
㈢ 信託產品、有限合夥、陽光私募、PE私募股權投資的區別拜託各位大神
信託產品是指一種為投資者提供了低風險、穩定收入回報的金融產品。信託產品可以劃分為貸款信託類、權益信託類、融資租賃信託類、不動產信託類。各個信託品種在風險和收益潛力方面可能會有很大的分別。購買各類信託產品需綜合考慮收益及風險因素。
陽光私募基金是指由投資顧問公司作為發起人、投資者作為委託人、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銀行作為資金託管人、證券公司作為證券託管人,依據《信託法》及《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發行設立的證券投資類信託集合理財產品。
Private Equity (簡稱「PE」)也就是私募股權投資,從投資方式角度看,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私有企業,即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
信託投資的主要類型有貸款業務,股權投資業務,權益轉讓業務,財產信託業務和嵌套業務,風控措施普遍是抵押和股權質押,截止到目前,國內的信託產品都是剛性兌付的,保本是肯定的(規定禁止保本,但事實就是信託成功繞開了規定實行保本制度),所以現在信託才賣的這么好,實際上現在100萬投資屬於小額,每個信託產品最多有50個名額,300萬起點的沒有限制。
陽光私募其實就是藉助信託發行的私募證券基金,因為藉助信託平台所以可以保護投資者的資金安全(參上,禁止保本但繞開實行),陽光私募投資的是二級市場的股票,大部分陽光私募基金的投資門檻是100萬,可以杠桿。
PE按照投資類型可以分為股權投資,債權投資以及夾層投資,目前國內PE主流做法是股權投資,即投資一級市場的未上市企業的股權通過IPO退出獲得巨額利潤,目前證監會等待過會的企業有800多家,IPO退出前景渺茫,眾多PE機構紛紛轉型並購(M&A)。國際上的大型PE,如KKR,黑石,凱雷,TPG,貝恩資本等都是著名的資本大鱷,國內著名的PE有昆吾九鼎,弘毅投資,建銀國際等。PE風險極大,所以在國外對PE投資者的資格是有嚴格限制的。國內的投資門檻也比較混亂,有的100萬就可以進場,有的投資門檻設定在5000萬。
這三者相同的地方:
1.流動性較差,一般情況下封閉期內不可以贖回(現在信託在這方面越來越靈活了);
2.管理費用基本都是基本管理費+20%業績報酬;
3.不可以做募集宣傳;
4.銷售渠道都以銀行和券商為主(近期銀行券商禁止代銷信託PE,所以第三方理財機構成主要銷售平台,大部分有實力的信託PE紛紛自建財富管理中心進行直銷)
風險對比
就目前的理財風險來看,PE>陽光私募>信託產品。
因此,對安全性要求較高的投資人。首選是信託產品,其次陽光私募,PE看你資產情況,如果從你的可投資資產裡面支出一個較低的百分比可以達到PE投資門檻的話,PE還是一個回報豐厚的投資渠道(當然風險與利潤成正比)。另外,目前大部分的房地產私募股權基金實際是房地產開發商自己設立的融資平台,尤其是一些地方性的小型開發商紛紛設立房地產私募基金,這類基金投資者應少沾為妙。
㈣ PE和信託投資有什麼不同
pe屬於私募股權基金,信託多帆悄鄭數為公開募集的資金,主要募集的方式的不同,此外從收益角度,pe的收益要運運高於信託,信託的收益基本在10%左右,根據資金的大小和投資的年限會有所浮動,pe呢一本是3-5年,根據項目的不同收益相態頌差很大。
㈤ PE的融資成本和信託相比較哪個更高
當然是PE高。PE是私募,但嚴格說信託是私募的一種。只是信託是陽光化的私募,受銀監會的監督。一般來說,PE的融資成本至少在20%以上。
㈥ 信託公司並購貸款,形式有什麼
股權或貸款信託。該模式是信託計劃以現金購買股權和現金購買資產,或以貸款的形式投資並購。在不同的實施主體下,干預並購的基金信託主要有兩種形式:信託公司領先和信託公司參與。信託公司領先,即信託公司建立信託計劃,以信託公司本身為主體實施並購,並負責並購項目融資、投資、增值管理、退出和收入分配的全過程。信託公司的參與主要是指信託公司只參與並購實施的某一過程。從具體案例時間來看,主要負責並購項目的初步融資,主要提供並購貸款。
後續可安排低成本銀行並購貸款繼續,實現信託公司退出。對於股權投資,股權轉讓的估值方式、轉讓路徑、轉讓限制條款等方案應事先約定。合作夥伴回購的,應當事先約定回購價格的計算方法,並按照市場化原則操作。無論未來的股權轉讓方式如何,信託公司的持股比例都應低於並購領導。為方便轉讓,建議持股比例不超過30%;必要時,可排除並購領導的優先購買權,方便信託公司獲得更好的二次轉讓溢價。
㈦ 建信信託pe好進嗎
建信信託pe不好進。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顯示,建信信託pe招聘要求是,讀於全球知名高校,具有投行、行研、私募基金等相關實習經驗,可參與實習時間3個月及以上。
㈧ vc和pe的區別
1、運作模式不同。
PE私募股權投資的運作是指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對基金的成立和管理、項目選擇、投資合作和項目退出的整體運作過程。每個投資機構都有其獨特的運作模式和特點,其運作通常低調而且神秘。
vc風險投資一般採取風險投資基金的方式運作。風險投資基金在法律結構是採取有限合夥的形式,而風險投資公司則作為普通合夥人管理該基金的投資運作,並獲得相應報酬。
2、對企業要求不同。
VC:團隊發展齊全或已有良好的業績。
PE:發展成熟型企業。
3、定義不同。
PE私募股權投資,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私有企業,即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
VC是Venture Capital的縮寫,即風險投資。PE是Private Equity的縮寫,即私募股權投資。
㈨ 信託與私募中的英文簡稱怎麼解釋,比如TOT,FOT,VC,PE等等,希望全面一些
TOT(TRUST
OF
TRUST)信託中的信託,就是發行一個信託產品,募集的資金投資別的信託產品。\nFOT(FUND
OF
TRUST)信託中的基金,就是成立一個基金,募集的資金投資固定收益類的信託產品。FOT和TOT最大的區別,是一個是基金(FOT),一個是信託(TOT),相同點都是投資固定收益類的信託產品。FOT的收益固定,一般在8-10%,投資門檻也比較低,一般在30萬左右,甚至有些可以在20萬起步。\nVC是Venture
Capital的縮寫,即風險投資。
\nPE是Private
Equity的縮寫,即私募股權投資。
\nPE
與VC都是通過私募形式對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然後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區分VC與PE的簡單方式是,VC投資企業
的前期,PE投資後期。當然,前後期的劃分使得VC與PE在投資理念、規模上都不盡相同。PE對處於種子期、初創期、發展期、擴展期、成熟期和Pre-
IPO各個時期企業進行投資,故廣義上的PE包含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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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私募股權投資信託(PE)有什麼優勢
1、靈活的管理方式。
信託公司可以擔當合格投資人、基金募集顧問和投資管理人等多種身份;
2、專業管理能力強。
信託公司是唯一跨越貨幣、資本和實業市場的專業金融機構,公司治理良好,對各行業都有較強的專業分析和投資決斷能力。在實業領域一直擁有較為豐富的投資經驗和人力資源,已經大量開展的股權投資類集合信託與私募股權投資沒有本質上的差異,兩者可以實現完美的對接;
3、廣泛的資金來源和客戶基礎。
信託公司多年來通過發行集合信託產品等多種方式積累了一大批機構客戶和高端個人客戶;
4、多元投資工具和綜合服務優勢。
信託公司作為金融業的四大支柱之一,不僅可以採取普通股、可轉讓優先股、可轉換債券等權益型投資工具,還可以綜合利用金融控股公司平台,採取貸款、擔保、證券發行、融資租賃等多種金融工具組合,為創業企業提供綜合金融服務;
5、避免了雙重征稅,提高了投資者的收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