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業融資的股權出讓比例最好低於百分之多少
企業融資的股權出讓比例,最好低於百分之三十三。
67%的股權為絕對控股
51%的股權是相對控股
34%的股權為保守防禦型持股
❷ 關於公司新項目,新股東入股的股權分配問題
貴公司在初創期(創業初期)是4、3、3的股權結構(就是各佔40%、30%、30%),你和A是投資方,股權比例相對較少,B不出錢但主管經營,核心力量在B方,佔有較大股份,這是正確的,不過有隱患,等下講。
現在有新項目,需要融資,就要涉及股權稀釋了。需要你和AB三方協商,這個需要擴展的部分是從哪一方去稀釋,整體上也有關聯的。簡單說,比如原來公司資產100萬,有100萬股,每股1塊錢,你和A各佔30%也就是各有30萬股,B有40萬股。現在需要融資,就是增資擴股,假設需要融資100萬,那麼再多發行100萬股,這個時候公司的資產達到200萬了,總共有200萬股的股權,那麼你和A的股權比例(持股比例)就變為:30萬股/200萬股=15%,B的持股比例為:40萬股/200萬股=20%,就是整體上都被稀釋了,持股比例下降了。
和新項目沾不沾邊?這要看新項目是否在原有的公司名下,如果原來的公司假設叫「得力」公司,這個新的項目歸在「得力」公司名下,那麼就像上面說的一樣,你和AB三個原始股東的股權都被稀釋。如果針對這個新項目成立另一家成為「未來」的子公司(注意不是分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是不一樣的,如果設立子公司,那麼母公司享有子公司的股東權利),由其中一方來做股權稀釋,比如說「個別員工和朋友」是你的員工和朋友,那麼就從你的在母公司「得力」公司的持股部分來稀釋出去,和AB無關,這時候是你掌控了這個新的項目。當然,新項目還是要依靠B來運營,那麼還是規劃於B的名下比較好,就是「未來」這個子公司由B掌控,B在母公司「得力」公司的持股比例仍然是40%,你和A在母公司的持股比例依然分別為30%,但是B在子公司「未來公司」的股權設置可另外全新配置。
最後來說一開始的4、3、3股權結構的弊端。法律規定:
1.持股大於1%的人,享有公司事情的投訴權利;
2.持股大於10%的人,可召開臨時董事會、臨時股東會,甚至可請求法院解散公司!
3.持股大於三分之一,可享有重大決策否決權
4.持股大於二分之一,股權的轉讓需半數以上股東同意
5.持股大於三分之二,一手遮天!除了以上權利,還可修改公司章程!
在創業期,就是企業初創期,有決策的人持股建議不低於三分之二,現在你和A擁有30%,不超過三分之一(也就是低於33.3%),任何的決策都必須通過B來表決才可以,但是B的股權40%也很低,如果不成立子公司,大家的股權都被稀釋,稀釋到連持股比例低於三分之一的話,可能就被10%的持股比例的人綁架了!以後公司的大小事就不是由你們決定的了,持有10%股權的人一旦鬧事,還可以向法院申請解散公司!除非你股權眾籌很多人,每個人投資比例不超過1%(因為超過1%的持股比例就可以針對公司發生的某件事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可能面臨找不到那麼多人來眾籌的問題。如果一開始B擁有70%的股權,後面的不管有多少項目需要融資,由B來慢慢稀釋股權就可以了,而且還不擔心公司的控制權,你和A只是作為投資家,不參與運營,也不需要持股比例那麼多,只要公司內部協商分紅的機制就好了,比如股權低,但是年底分紅多也可以,另外擬定分紅協議就能夠實現。現在三個人股東的股權比例寫入了公司章程或者已蓋章的協議,就涉及到了法律的問題!
因此建議成立子公司,而且由B稀釋股權,最好是三人協商好之後再做定論。更多疑問,可咨詢華紳資本集團。華紳資本集團專注於企業商業模式優化、股權涉及、投融資、掛牌上市、企業資源整合。與您攜手共進!
❸ 公司融資後,股權怎麼分配
公司融資後,股權一般都是根據投入的份額來分配的,如果投入的不是實物,那可以根據評估價格、投資者的公認來確認份額,這樣的股權分配一般都是投資者根據自己投資的比例所具備的發言權來協商,沒有可比性,要具體問題具體協商。
以騰訊公司為例:
在創立之初,「五虎將」們一共湊了50萬元,其中:馬化騰為首席執行官,出資23.75萬元,佔47.5%,張志東為首席技術官,出資10萬元,佔20%,曾李青為首席運營官,出資6.25萬元,佔12.5%,許晨曄為首席信息官,出資5萬元,佔10%,陳一丹為首席行政官,出資5萬元,佔10%。
相較於固定的薪資,股權更具有長遠的投資價值。一般來說,隨著公司的發展壯大,合夥人手中的股權很有可能會翻好幾倍,遠不是固定薪資可以比擬的,創業者可以以此來說服和吸引優秀人才。
每個創業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同,股權的分配並沒有一個固定的方案。但股權分配應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好的股權分配方式不僅可以使股東們的利益最大化,還能使股東們同心協力,一起把精力放在創業團隊,促進公司更好的發展。
(3)以發改委批文融資股權分配擴展閱讀:
天使投資提出一系列相關要求後,公司注冊股票數量,內部核算每股價格。同時,所有股東的股票只佔到總量的75%左右,由於創業公司沒有相應的資金或者技術做抵押,剩下的25%部分用於以下用途:
1、創始人根據貢獻拿到一部分股票作為補償。
2、公司未來發展需要給員工發股票期權。
3、 公司重要的成員包括CEO,將獲得一定數量的股票。幾個投資人的股份之和小於公司創始人的,不超過 30%。
❹ 融資股權怎麼分配最合理
首先需要從公司的類型來進行估值,例如生產型公司適用於凈值產估值,銷售型公司適合營業額估值,互聯網需要考慮未來的價值。然後可以按照估值,再對比投資人的出資比例,給予一定的比例,例如一家麵粉廠,成立了有5年了,現在廠里的設備和存貨價值大約500w,那麼公司的估值大約在1000w左右,如果一個人投資200w,那麼就需要分給他20%的股份,如果投資人對股份分配不滿意,可以選擇優先分紅,即在他完全回本錢,除公司正常運營費用外,80%的分紅歸他,直至投資人收回成本,再按照20%的比例進行每年分紅。
【拓展資料】
股權融資是指企業的股東願意讓出部分企業所有權,通過企業增資的方式引進新的股東,同時使總股本增加的融資方式。
股權融資所獲得的資金,企業無須還本付息,但新股東將與老股東同樣分享企業的贏利與增長。
基本信息:
按大類來分,企業的融資方式有兩類,債權融資和股權融資。所謂股權融資是指企業的股東願意讓出部分企業所有權,通過企業增資的方式引進新的股東的融資方式。股權融資所獲得的資金,企業無須還本付息,但新股東將與老股東同樣分享企業的贏利與增長。股權融資的特點決定了其用途的廣泛性,既可以充實企業的營運資金,也可以用於企業的投資活動;債權融資是指企業通過借錢的方式進行融資,債權融資所獲得的資金,企業首先要承擔資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後要向債權人償還資金的本金。債權融資的特點決定了其用途主要是解決企業營運資金短缺的問題,而不是用於資本項下的開支。
為規范通過互聯網開展股權融資活動,中國證監會決定近期對股權融資平台進行專項檢查,檢查對象包括但不限於以「私募股權眾籌」、「股權眾籌」、「眾籌」名義開展股權融資活動的平台。檢查目的是摸清股權融資平台的底數,發現和糾正違法違規行為,排查潛在的風險隱患,引導股權融資平台圍繞市場需求明確定位,切實發揮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和作用。
❺ 急!創業公司股權如何分配合理
創業者通常採用兩種方式確定公司的股權結構:一是按隱激照股東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二是在股東之間平均分配。前者容易觸發股東貢獻和持股比例不匹配的問題,後者則會削弱核心創始人對公司的控制力,影響公司的決策效率。
創業公司股祥攜宏權如何分配?
雖然不少創業者已經意識到股權分配的重要性,亦有意借鑒國外發達創業體制下的股權架構思路,無奈某謹冊些想法並不為工商登記機關所接受,且創業之初事務蕪雜,創業者在有限的精力下,難免有為權宜計草率分股並希冀後續解決的做法,為公司未來發展埋下隱患, 這已被多個創業公司失敗教訓所驗證,在此不贅述。
Z博士將從我國現有法律規定出發,對創業公司股權分配方案的設計和落地給出七大簡明法律實操建議。
1、股權分配的三大原則
創業如逆水行舟,只有同行者目的明確、方向一致、公平和激勵並存才能成就長遠、穩定的關系。股權分配就是這么一個落實到「人」的過程, 它的目的不僅要通過「丑話說在前頭」來確立規則,還要明確公司基因和價值觀、達成股東間的共識。
鑒於創業公司初期股東和管理層通常是重疊的,暫無須考慮股東與管理層之間的博弈,筆者認為確立股權分配時需要考慮三個因素,分別是:股東於資源層面的貢獻、 股東於公司治理層面的把控以及公司未來的融資造血空間(有寫融資計劃書,股權分配方案的,找Z博士:zboshi007),當然上述三個因素仍有分解的空間,比如資源就可以按出資、投入時間細化,出資又可以按照是貨幣、實物、知識產權等對公司的價值進一步細化。
6、用好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回購條款
對創業公司來說,股東之間的志同道合尤為重要,因此股權分配需要從正向和反向兩個維度進行考慮。即既要從正向保障創業者同船共濟時的公平和激勵問題,也要從反向考慮某些特殊情形下如創業者離職退出、離婚、繼承等情形下公司股權的回收問題。
回購制度是平衡股東退出和公司利益的重要制度途徑,但是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回購是有限制性規定的(盡管這種規定在實務中是有爭議的),因此在設計回 購條款時,應注意幾個問題,一是回購條款最好由公司指定的其他股東實施,且應注意回購定價的公平性;二是回購條款的適用范圍能夠涵蓋公司股權分配的反向所需;三是應將回購條款和股權轉讓制度綜合考慮、糅合設計。
7、創新運用公司法的各項制度
公司法的自治空間是相當寬廣的,創業者要充分運用股東的章程自治權,建立適合自己的股權分配和動態調整方案。比如有些股東願意「掏大錢、佔小股」,那麼對此類股東可以配合使用協議和章程方式將分紅權、優先認購權、表決權脫鉤,設計符合各股東需求和長處的股權結構;再如可以借鑒資本工具的思路,運用可轉換優先股、清算優先權等思路做股權分配設計。
❻ 股權質押融資的種類有哪些
一、股權質押融資股權質押融資,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這一無形資產作為質押標的物,為自己或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的行為。把股權質押作為向企業提供信貸服務的保證條件,增加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機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企業因為資金困惑而難以獲得貸款的困境,有助於破解中小企業融資困局,提高企業創新能力,為加速產品更新換代,推動產業化進程,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對於中小企業來說,以往債權融資的主要渠道是通過不動產抵押獲取銀行貸款。由於大多數中小企業沒有過多的實物資產進行抵押,各地政府為幫助這些中小企業獲得資金,提出利用企業股權質押進行融資。目前,各地開展非上市公司股權託管業務的機構,也已把股權質押融資作為規范管理股權和促推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手段,交易量逐年攀升,有的已達到交易總量的60%以上。據統計,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自開展股權託管以來,截至2008年9月,已為東湖高新區內的艾維通信集團、武漢安能集團等25家公司融資30筆,融資總金額超過5億元。江西省產權交易所至2010年12月,辦理股權質押登記111宗,融資63.15億元。吉林長春產權交易中心截止2010年末,通過股權質押協助企業融資74億元。股權質押融資,使「靜態」股權資產轉化為「動態」資產,幫助中小企業解決了融資困難。但也面臨多種因素的制約,一是政策引導不足,沒有權威性的指導文件做保障;二是非上市公司股權交易市場的缺失,導致無法依託市場形成有效的股權定價機制,對非上市公司股權價值評估造成一定困難。三是銀行參與不足,發放銀行貸款的積極性不高。因此,以產權市場為基礎,建立一個統一、規范、有序的非上市公司股權託管運行市場十分必要。一是有利於填補監管真空,維護股東權益;二是有利於實現股權有序流動,形成規范活躍的區域股權交易市場;三是有利於提高企業股權公信力,拓寬投融資渠道,吸引社會資本;四是有利於構築、培育、發展基礎性資本市場服務體系,促進資本運作;五是有利於擴大企業知名度,為股票公開發行、上市創造條件;六是有利於增強企業管理透明度,減少信息不對稱,防止非法證券和非法集資活動,改善和凈化金融環境。股權質押融資的前提是託管。通過這一平台,設立一套由託管機構、企業、銀行三方成功對接的有效機制,打造甄別企業信用情況和股權質地的評價體系,健全完善統一規范的股權交易市場,使出質人以其所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物,當債務人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依照約定,就股權折價受償,以達到化解債權人風險和實現質押人融資的目的。二、股權交易增值融資企業的發展演變,主要分為家族式企業、家族控股式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和私募股權投資四個階段,每一個發展階段都圍繞著資本的流動與增值。企業經營者可以通過溢價出讓部分股權來吸納資本、吸引人才,推動企業進一步擴張發展。比如一家企業,成立之初實行的是家族式,由出資人直接管理企業,並參加生產勞動。但是,由於排斥家族以外的社會資本和人才,企業在經營規模達到一定程度後,難以繼續做大做強。如果經營者將企業資本折成若乾股份,把一小部分出讓給其他資本持有者。一方面,把受讓股權的中小股東的資本集中起來,使其分別持有一定的股份並各自承擔有限風險;另一方面,確保家族控股,以法人財產權的形式和法人代表的身份支配中小股東的資本去做大企業而又不承擔這些資本的風險,通過吸納外來資本和人才,發展成為家族控股式企業。家族控股式企業通過資本集中獲得大量資源,可以實現經營規模的又一輪擴張。假設當初企業注冊資本為每股1元,經過一段時間的有效運營後,資產規模會擴大,所有者權益會增加,原來的每股1元增值到每股5元,那麼,企業最初1000萬元的資本,而現值就是5000萬元。企業經營者可以拿出部分股權向外出售,條件是股份公司不要超過200個股東,有限責任公司不要超過50個股東,利用股權交易增值獲取資金擴大再生產,即1塊錢股權可以賣到4元左右或者更多;也可以贈與優秀員工股份,激發企業員工積極性,創造更大價值收益。這一階段,家族不再處於絕對控股地位,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企業債權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建立由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勞動者依法按合同上崗就業,由此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現代企業制度適應了企業更大規模的發展。但是,企業經營向全球化、信息化發展後,面臨著日益嚴重的內部人控制和股東權利泛化問題,陷入巨大的信用危機。這時,企業會順勢進入私募股權投資階段。私募股權投資,專指投資於非上市公司股權的一種投資方式。基金管理公司以股權形式把基金資本投資給標的企業。企業股東以股權換取大量資本注入,在按時完成約定的各項指標後,股東可以按約定比例、約定價格從基金管理公司優惠受讓並大幅增持企業股權。在這一過程中,企業既解決了資金問題,又提高了內部管理水平,使原來存在某種缺陷、約束或閉鎖的企業,在私募資本的滋潤與管理修復下獲得解放和發展,企業價值迅速提升。從企業發展的四個階段可以看出,股權交易增值融資相較於債權融資和銀行貸款等方式對於企業信用、還款期限等方面的限制,是最直接、快速、有效的手段,在促進企業擴張性發展,提高社會資本的流動性和增值性等方面具有最現實的實際意義。三、股權增資擴股融資增資擴股也稱股權增量融資,是權益性融資的一種形式,是股份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上市前常用的融資方式。按照資金來源劃分,企業的增資擴股可以分為外源增資擴股和內源增資擴股。外源增資擴股是以私募方式進行,通過引入國內外戰略投資者和財務投資者,增強公司資本實力,實現公司的發展戰略和行業資源的整合。內源增資擴股是通過原有股東加大投資,使股東的股權比例保持不變或者發生一定的改變,增加企業的資本金。增資擴股被列為國企改制的方式之一,首見於2003年11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國資委關於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 96號):「國有企業改制_包括轉讓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國有股權或者通過增資擴股來提高非國有股的比例等,必須制訂改制方案」。兩年後_國家對增資擴股改制方式予以進一步規范。《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國資委關於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60號),特別規定:「嚴格控制企業管理層通過增資擴股持股,擬通過增資擴股實施改制的企業,應當通過產權交易市場、媒體或網路等公開企業改制有關情況、投資者條件等信息,擇優選擇投資者」。當前,對於有限責任公司,增資擴股一般指公司增加註冊資本,原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如果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則由新股東出資認繳,使企業的資本金增強。對於股份有限公司,增資擴股指企業向特定的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新股東投資入股或原股東增加投資擴大股權,從而增加企業的資本金。增資擴股融資的優點,一是能夠擴大公司的股本規模,提高公司實力及影響力,降低資產負債率,優化資本結構,有利於提高公司的信譽度。二是增資擴股利用股權籌集資金,所籌集的資金屬於自有資本。與債務資本相比,一方面能夠提高企業的信譽和借貸能力,對於擴大企業的生產規模、壯大企業實力具有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沒有還本付息的風險,資本始終存在於公司,除非公司破產。三是吸收直接投資不僅可以籌集現金,而且能夠直接獲得其所需要的先進設備與技術,這與僅籌集現金的籌資方式相比較,更能盡快形成生產經營能力。四是通過增資擴股實現企業改制,也是一個產權明晰的過程。由於外部股東的加入,可以利用外部股東在管理上的經驗,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以及激勵與約束機制。可以調整股東結構和持股比例,克服企業一股獨大的缺陷,建立股東之間的制約機制。五是企業根據其經營狀況向投資者支付報酬,企業經營狀況好,要向投資者多支付一些報酬,企業經營狀況不好,就可不向投資者支付報酬或少付報酬,比較靈活,沒有固定支付的壓力,財務風險較小。六是通過增資擴股不僅增加公司的凈資產,同時也增加了公司的現金流量,有利於公司加大固定資產的投資,提高企業的產能、銷售收入和凈利潤,加快企業發展,為上市創造條件。企業的增資擴股融資,是資本市場融資功能的重要體現。產權機構可利用自身市場平台,充分發揮融資功能,積極推出相關服務,通過定向募集方式向社會投資者募集資金,滿足非上市公司在成長期和快速發展時的資金需求,改善公司股本結構,幫助企業實現擴大再生產。四、私募股權融資私募股權融資(PE),是相對於股票公開發行而言,以股權轉讓、增資擴股等方式通過定向引入累計不超過200人的特定投資者,使公司增加新的股東獲得新的資金的行為。近年來,隨著全球的私募基金蜂擁進入中國,私募融資已成為非上市公司利用股權直接融資的有效方式之一。首先,私募股權融資的手續較為簡便,企業能快速獲得所需資金,且一般不需要抵押和擔保。其次,私募股權投資者,在所投資企業經營管理上非常積極主動,為企業提供經營、融資、人事等方面的咨詢與支持,營造一種良好的內部投資者機制,為企業提供前瞻性的戰略指導,幫助企業更快的成長和成熟起來。第三,企業通過有效運作所融資金,擴大生產規模、降低生產成本,使企業資產增加,融資渠道多樣化,從而獲得更多的外部支持,提升品牌形象,提高內在價值。私募融資的優勢,日益受到政府部門的重視和支持。1992年5月,國家體改委發布《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明確規定募集公司可以向職工以配給方式發行股權證。隨後,四川、江陰等許多省、市相繼出台了關於鼓勵發展私募股權融資的文件。除了政策支持,私募股權融資的發展還需要市場支撐。產權交易市場滿足了它的需求。PE通過產權市場,既可以廣泛及時的發現值得投資的標的企業,也可以更加經濟高效的退出,有效降低運作成本和交易費用,擴大投資標的范圍,拓展發展空間。根據相關報道,天津、廣州、河南、江西等地都在探索開展私募股權融資,充分發揮產權市場融資功能,滿足企業融資需求。天津股權交易所,針對中小企業、創新型企業的特點與需求,創新性推出了以商業信用為基礎、「小額、多次、快速、低成本」的創新融資模式,受到了廣大企業和各地政府的熱烈歡迎。小額,每次融資額在1000萬—2000萬左右,以解決企業實際融資需求為優先;多次,一年可根據企業實際需要實現多次融資;快速,每次融資在3—4個月的時間內完成;低成本,融資成本僅佔主板上市成本的1/3—1/5。一年多來,天交所已成功為10家以上企業私募累計融資超過5億元,初步具備了市場直接融資功能。廣州是國內發展私募股權融資最早的地區之一。近年來,PE投資者通過廣州產權交易市場共完成交易項目121宗,資產價值304億元人民幣,涉及汽車工業、化工行業、高新技術等各個領域。江西產權交易所先後完成南昌銀行股份公司定向發行12億新股,募集資金33.6億元;江西潤田飲料有限公司引進軟銀賽富投資2億元;江西開心人控股股份公司引進日本大興集團投資5000萬元等融資項目,使江西成為國內外的投資熱土。綜上所述,隨著產權交易市場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和業務領域的不斷擴展,產權市場已成為國內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最重要的投融資平台之一。它可以為股權的各種融資方式提供充足的信息資源,滿足股權融資方式的多樣化服務需求。同時,產權市場的公開性與公正性,能夠為投資者資本的進入和退出提供合法合規的有效渠道,為實現資本的保值增值提供市場保障。我們應抓住當前機遇,提高認識、培養人才、加強管理、規范發展,通過產權市場積極應用股權融資的四種模式,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基礎性資本市場的繁榮。
❼ 股權分置改革的內容、方式、意義、影響分別是什麼
你好,股權分置改革是當前我國資本市場一項重要的制度改革。
所謂股權分置,是指上市公司股東所持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稱為流通股,而公開發行前股份暫不上市交易,稱為非流通股。這種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權分置狀況,為中國內地證券市場所獨有。
非流通股與流通股這二類股份,除了持股的成本的巨大差異和流通權不同之外,賦於每份股份其它的權利均相同。由於持股的成本有巨大差異,造成了二類股東之間的嚴重不公。
這種制度安排不僅使上市公司或大股東不關心股價的漲跌,不利於維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也越來越影響到上市公司通過股權交易進行兼並達到資產市場化配置的目的,妨礙了中國經濟改革的深化。
股權分置改革
股權分置改革就是政府將以前不可以上市流通的國有股(還包括其他各種形式不能流通的股票)拿到市場上流通,以前不叫股權分置改革,以前叫國有股減持,現在重新包裝了一下,再次推出。內地滬深兩個交易所2.45萬億元市值中,現在可流通的股票市值只有8300億元,國有股等不可流通的股票市值達1.62萬億元。如果國有股等獲得了流通權,滬深兩個交易所可流通的股票一下子多出兩倍,市場只可能向一個方向前進,那就是下跌。如果再考慮到國有股基本是一元一股獲得,而流通股大都是幾倍、十幾倍的溢價購得,那流通股股東在國有股減持中所蒙受的損失也就很容易看清了。
最開始提的是國有股減持,後來提全流通,現在又提出解決股權分置,其實三者的含義是完全不同的。國有股減持包含的是通過證券市場變現和國有資本退出的概念;全流通包含了不可流通股份的流通變現概念;而解決股權分置問題是一個改革的概念,其本質是要把不可流通的股份變為可流通的股份,真正實現同股同權,這是資本市場基本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而且,解決股權分置問題後,可流通的股份不一定就要實際進入流通,它與市場擴容沒有必然聯系。明確了這一點,有利於穩定市場預期,並在保持市場穩定的前提下解決股權分置問題。
判斷股權分置改革成敗的標准只有一項,就是:股權分置改革後,上市公司中所有股份的持股成本是否相同。
股權分置改革的作用
股權分置改革首先是為了貫徹落實股權分置改革的政策要求,適應資本市場發展新形勢;其次,為有效利用資本市場工具促進公司發展奠定良好基礎。從公司自身角度來說,進行股權分置改革有利於引進市場化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形成良好的自我約束機制和有效的外部監督機制,進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對流通股股東來說,通過股改得到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流通股股東的利益得到了保護;消除了股權分置這一股票市場最大的不確定因素,有利於股票市場的長遠發展。
股權分置改革的意義
股權分置 資本市場改革的里程碑
解決股權分置問題,是中國證券市場自成立以來影響最為深遠的改革舉措,其意義甚至不亞於創立中國證券市場。隨著試點公司的試點方案陸續推出,隨著市場的逐漸認可和接受,表明目前改革的原則、措施和程序是比較穩妥的,改革已經有了一個良好的開端。
有著名的業內人士把股權分置問題形容成懸在中國證券市場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只有落下來才能化劍為犁,現在這把「鋒利之劍」已開始熔化。
方案有望實現雙贏
三一重工、清華同方和紫江企業三家試點方案,雖然在具體設計上各有不同,但毫無例外地採用了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的方式。
三一重工非流通股東將向流通股股東支付1800萬股公司股票和4800萬元現金,如果股票部分按照每股16.95元的市價計算,則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流通權對價總價達到了35310萬元。按照非流通股東送股之後剩餘的16200萬股計算,非流通股為獲得流通權,每股支付了約2.18元的對價。
紫江企業非流通股東將向流通股股東支付17899萬股公司股票,相當於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送3股,以市價每股2.78元計,流通權對價價值約為49759萬元,按照非流通股股東送股後剩餘的66112.02萬股計算,相當於非流通股每股支付了0.75元的對價。
清華同方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轉增10股,非流通股東以放棄本次轉增權利為對價換取流通權。雖然非流通股東表面上沒有付出股票或現金,但由於其在公司佔有股權比例的下降,以股權稀釋的角度考慮,非流通股股東實際支付了價值5.04億元凈資產的股權給流通股東。
按照改革方案,三家公司流通股對應的股東權益均有所增厚。不過,其來源卻各有不同:三一重工和紫江企業的流通權對價來源於非流通股股東,而清華同方的流通權對價來源於公積金。
另外,三家公司在方案設計中,還各自採用了一些不同的特色安排,成為方案中的亮點所在。三一重工宣布,公司將在本次股權改革方案通過並實施後,再實行2004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由於其2004年度還有10轉增5派1的優厚分配預案,因此持股比例大幅上升的流通股股東因此也就享有更多的利潤分配權。
紫江企業的亮點是:非流通股東除了送股外,還作出了兩項額外承諾:對紫江企業擁有實際控制權的紫江集團承諾,在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獲得上市流通權後的12個月期滿後的36個月內,通過上證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數量將不超過紫江企業股份總額的10%,這較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規定的時間有所延長;在非流通股的出售價格方面,紫江集團承諾,在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獲得上市流通權後的12個月禁售期滿後,在12個月內,通過上證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的價格將不低於2005年4月29日前30個交易日收盤價平均價格的110%,即3.08元。無疑,這些個性化條款是保薦機構和非流通股股東共同協商的結果,對出售股份股價下限的限制和非流通股分步上市期限的延長在一定程度上減緩了這部分股份流通給市場帶來的壓力,也反映出大股東對公司長期發展的信心。
有專家認為,總體說來,試點方案尊重了流通股股東的含權預期,可行性強,照這條路走下去,有望實現流通股股東和非流通股股東的雙贏局面。
揭開中國證券市場新篇章
隨著試點方案的陸續發布,試點工作正有序進行。股權分置問題是中國證券市場最基礎、最關鍵的問題,也是中國證券市場的老大難問題,牽一發而動全身,其改革的復雜性和難度有目共睹。面對困難管理層敢於碰硬,知難而上,表現出非凡的勇氣和智慧。可以預見,解決股權分置---這一具有里程碑式的改革將重寫中國的證券市場歷史。
股權分置試點方案是我國證券市場制度的一大創舉,具有劃時代的意義。首先,股權分置問題的解決將促進證券市場制度和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改善,有助於市場的長期健康發展;其次,股權分置問題的解決,可實現證券市場真實的供求關系和定價機制,有利於改善投資環境,促使證券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利在長遠;第三,保護投資者特別是公眾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使得改革試點的成功成為可能,這將提高投資者信心,使我國證券市場擺脫目前困境,避免被邊緣化,其意義重大。有業內專家表示,「流通股含權」預期的兌現,顯而易見地可以大幅降低國內市場估值水平與國際接軌壓力的效果。因此,股權分置改革試點不是加劇市場結構分化的過程,而是減輕了市場結構調整的壓力。
另據一些權威機構測算,目前國內A-H股的估值差大約在30%左右,如果全流通方案平均達到按10:3送股的除權效果,A-H股的實際價差水平可能不再顯著。隨著中國股票市場走出制度性障礙的陰影,流通股含權預期的實現和實際估值水平的系統性下移,將為市場長期走牛奠定基礎。
毋庸諱言,在股權分置的試點過程中無疑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會有各種不同的意見和觀點。市場參與各方要把思想統一到齊心協力促使改革成功這一共同目標上來,為股權分置問題解決創造有利的環境氛圍。市場參與各方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以大局為重,改革才能成功。
股權分置問題的妥善解決,將為中國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打下堅實基礎。目前試點方案開始為市場所認可,改革開始進入關鍵階段。盡管其攻堅戰的艱巨性和復雜性可以類比為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歐洲戰場的「斯大林格勒戰役」和太平洋戰場的「中途島大海戰」,盡管距離最後的勝利還有大量的戰斗,但是曙光已經初現,轉折正在到來。只要參與各方同心協力,堅持不懈,就一定能迎來最後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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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融資後股權如何分配
融資後股權的分配辦法具體如下:
1、按照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比例或者股東認購新股的比例來分配;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2、但是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按其約定;或者公司章程已有規定的,按規定辦理。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