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一下銀行信託是什麼意思
其實沒有聽說過你說的這種說法,我的理解應該是在銀行發售的信託產品吧
一般來說銀行銷售的信託產品會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直接打包銷售,這樣售賣的就是完整的信託產品,另外一種是銀行會把一個完整的單一類信託產品拆分成5W起或者10W起,收益在5%左右的銀行理財產品進行銷售
2. 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第二十二條,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委託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這一申請權,自委託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不行使的,歸於消滅。
【拓展資料】
一、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信託是一種理財方式,也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
二、信託就是信用委託。信託業務是由委託人依照契約或遺囑的規定,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將財產上的權利轉給受託人(自然人或法人),受託人按規定條件和范圍,佔有、管理、使用信託財產,並處理其收益。
三、由於信託是一種法律行為,因此在採用不同法系的國家,其定義有較大的差別。歷史上出現過多種不同的信託定義,但時至今日,人們也沒有對信託的定義達成完全的共識。
四、我國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法律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於2001年(辛巳年)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對信託的概念進行了完整的定義:本法所稱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2001年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第二條)。
五、信託財產是指通過信託行為從委託人手中轉移到受託者手裡的財產。信託財產既包括有形財產,如股票、債券、物品、土地、房屋和銀行存款等:又包括無形財產,如保險單,專利權商標、信譽等,甚至包括一些自然權益(如人死前立下的遺囑為受益人創造了一種自然權益)。
六、信託報酬是指作為受託人的信託部門在辦理信託事務後所取得的報酬。信託報酬的形式主要是手續費,也有少量存貸差異。信託報酬的多少,依據受託人付出勞動的多少和在信用中介中所起的作用大小,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雙方協商議定。
3. 誰幫我從融資渠道的角度解釋下 信託 和 信貸
1\信託就是信用委託,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人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如委託人為了財產安全或為避免投資風險取得高額收益。信託財產既棚櫻包括有形財產,如股票、債券、物品、土地、房屋和銀行存款等:又包括無形財產,如保險單,專利權商鏈喚叢標、信譽等,甚至包括一些或然權益(如人死前立下的遺囑為受益人創造了一種自然權益)。
2\「鏈沒信貸」即信用貸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擔保。其特徵就是債務人無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擔保僅憑自己的信譽就能取得貸款,並引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為還款保證的。
4. 財產權信託的分類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1、債權信託債權信託是以管理、處分、催收債權為目的而設立的信託,其委託人為債權擁有者,受託人為信託機構,受益人為債權擁有者或委託人所指定的其他受益人。債權信託通常包括住宅貸款債權信託、人壽保險債權信託及其他類型的債權信託。2、附擔保公司債信託附擔保公司債信託是以公司債券發行人為委託人,以債券發行抵押物的實物資產或質押物的權利資產上的擔保權為信託財產,以全體債券的投資者即債權人為受益人,為將來公司債所有債權人享有共同擔保利益為目的,將發行公司債的擔保權委託給信託機構管理並使用的一種信託業務。3、表決權信託表決權信託又稱為商務管理信託,是由公司股東(股票持有人)為委託人,信託機構為受託人,股東權利中的表決權為信託財產,股東(股票持有人)為受益人,以委託信託公司管理並行使股東表決權為主要信託目的設立的信託。4、專利權信託專利權信託屬於知識產權信託中的一種,是指專利權人將其專利權委託給信託機構管理,由信託機構依信託合同的約定將專利權予以轉讓、出資入股,或通過其他方式實現專利項目商業化的目的。專利權信託的受益人為專利權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條 第一款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一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並收獲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閑置費;連續二年未使用的,經原批准機關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
5. 利息收入是否屬於信託財產
屬於。
信託財產既包括有形財產,如股票、兄昌局債券、物品、土地、房屋和銀行存款等:又包括無形財產,如保險單,專利權商標、信譽等,甚至包迅磨括一些或然權益,利息收入屬於有形財產,所以利息收入屬於信託財產。
信託財產,是指受羨讓託人依據信託意圖而管理和支配的財產;信託的構成要素之一。
6. 信託有可能損失全部本金嗎
有可能。
1、信託不是保本產品,存在損失本金的可能。本金的損失需要投資者自己承擔,但信託的本金損失較少。
2、信託不僅是一種理財方式,也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它也是一個金融系統。一般涉及三方,即投資信用的委託人、受託的受託人、受益的受益人;委託人可以通過信託達到一定的目的,例如委託人可以為財產安全或規避投資風險而獲得高額收益。
3、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受託人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根據受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委託人。
4、信託不僅是一種理財方式,也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也是一種金融制度;與銀行、保險、證券共同構成現代金融體系。
5、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三方,即投資信用的委託人、受託人的受託人、受益人的受益人。
拓展資料:
由於信任是一種法律行為,其定義在不同法律制度的國家有很大差異。歷史上對信任有過多
1、種不同的定義,但迄今為止,人們對信任的定義還沒有達成完全的共識。
2、達成信託後,構成法律行為的手續即為信託行為。信託行為是指委託人與受託人簽訂合同或協議。此外,委託人立遺囑也是一種法律行為和信託行為。根據不同的信託目的,需要簽訂不同的合同,但對於屬於同一類別、數量較多的業務,如信託存款,則不必一一簽訂合同。信託部門只能向委託人出具具有文字條款和類似合同的信託存單,統一印製;此類證書也具有合同效力。
3、信託財產是指委託人通過信託行為轉移給受託人的財產。信託財產不僅包括有形財產,如股票、債券、貨物、土地、房屋和銀行存款,還包括無形財產,如保險單、專利、商標、聲譽,甚至一些自然權益(例如,一個人在死前立下的遺囑為受益人創造了自然權利和利益)。
4、信託目的是指委託人希望通過信託達到的目的,如委託人為財產安全或規避投資風險而獲得高額收益等。
希望能夠給到你幫助。
7. 信託業務分類三大類
信託業務預計將按照信託活動形式、法規適用范圍、具體業務屬性三個層次,劃分為「資金信託」(資金融通信託、資金配置信託)、「服務信託」(證券投資運營服務信託、資產證券化信託、家族信託、其他服務信託)、「公益信託」(公益/慈善信託)三大業務板塊,七大業務類型。
【拓展資料】
一、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信託是一種理財方式,也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
二、信託就是信用委託。信託業務是由委託人依照契約或遺囑的規定,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將財產上的權利轉給受託人(自然人或法人),受託人按規定條件和范圍,佔有、管理、使用信託財產,並處理其收益。
三、由於信託是一種法律行為,因此在採用不同法系的國家,其定義有較大的差別。歷史上出現過多種不同的信託定義,但時至今日,人們也沒有對信託的定義達成完全的共識。
四、我國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法律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於2001年(辛巳年)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對信託的概念進行了完整的定義:本法所稱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2001年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第二條)。
五、信託財產是指通過信託行為從委託人手中轉移到受託者手裡的財產。信託財產既包括有形財產,如股票、債券、物品、土地、房屋和銀行存款等:又包括無形財產,如保險單,專利權商標、信譽等,甚至包括一些自然權益(如人死前立下的遺囑為受益人創造了一種自然權益)。
六、信託報酬是指作為受託人的信託部門在辦理信託事務後所取得的報酬。信託報酬的形式主要是手續費,也有少量存貸差異。信託報酬的多少,依據受託人付出勞動的多少和在信用中介中所起的作用大小,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雙方協商議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