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安信信託回復上交所問詢:25個項目不存在無法兌付風險
近日,因上交所問詢函而備受關注的安信信託發布了長達15頁、萬余字的回復函,針對上交所在公司業績下滑、項目風險等方面的問詢作出回應。
對於信託投資者而言,最為關心的自然是兌付問題。近期受大環境影響,財富管理行業兌付問題顯現,安信信託亦屢受關注。安信信託在回復中表示,目前未如期兌付的共有25個項目,主要面向專業、機構投資者,且主動管理項目100%有抵質押擔保,不存在最終無法兌付的終極風險,將根據合同約定完成100%足額兌付以及相應的利息補償。
揭開「神秘」的信託模式
信託行業的私募屬性和豐富的業務模式,使其真實財務情況往往不為公眾所知。因此,安信信託此次公開未兌付項目的情況,在業內極為罕見。有行業觀察人士表示:「安信信託作為上市信託公司,接受雙重監管,它公布的信息具備相對更高的真實性,也可以藉此一觀全行業面臨的問題。」
上述人士同時表示,從安信信託公布的延期兌付數據可見,超過58%的未兌付金額均為2019年上半年這意味著該公司項目出現的兌付與市場環境呈現強相關:「考慮到安信信託52%的項目交易對手為中小企業,可見其面臨的兌付問題主要是短期流動性導致。」
主動管理項目無「終極風險」
從安信信託公布的總體未兌付數據來看,項目總數為25個,總金額為117億元。這個數字的確頗能吸引眼球,亦令不少投資者感到憂心。
但進一步分析後的結果則顯示,安信信託面臨的兌付規模雖然較大,但其嚴重程度或被高估。
從投資者身份來看,安信信託的25個未如期兌付項目,客戶基本均為專業投資者,而非個人投資者。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安信信託有數個未兌付項目涉及個人投資者,但進一步調查顯示,這些項目或為合同條款內的正常展期,或已經完成兌付。
而在25個未如期兌付項目中,安信信託亦強調,公司設立信託計劃產品時,均會要求債務人提供較強的擔保措施,以保證在債務人違約的情況下,仍有可能執行到相應財產。因此,所有主動管理類項目都有100%的質抵押擔保,亦即說明,其項目底層資產相對穩定,具有通過底層資產變現完成兌付的可能性。如安信信託所表示的,上述項目「無終極風險」。
而在主動管理項目之外,非主動管理的通道業務通常約定由委託人承擔信託投資風險,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並不需要承擔相應風險。
行業觀察人士表示:「從抵質押比例達到100%來看,項目背後對應有真實財產,這意味著本息能夠實現兌付。但真實財產的變現兌付並不是實時的,處置資產需要時間。」
安信信託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本公司作為管理人,將嚴格履行相關誠實、勤勉、盡職義務,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盡可能保障信託產品的正常兌付,包括採取協商展期、實現擔保措施、訴訟等適當、有效措施,積極減少違約及延期兌付的情況,保障受益人的財產安全。」
㈡ 中信信託57億疑似無法兌付,這到底是哪裡出現了問題
這兩年,地產信託的雷一個接一個,這一次輪到了“信託一哥” 中信信託發行的一隻產品。2021年“踩坑”地產事件也浮出水面,而虎年伊始就有一線地產項目延期,涉及金額近60億元。
所以總的來看,地產這個行業未來幾年大概率依然會處於去杠桿轉型的陣痛期。地產類信託產品還是盡量規避一下,趨勢如此,逆勢而為風險太高。現在地產投資的大邏輯已經變了,從固收變為了股權類型,不適合風險偏好低的投資人。不少債券私募在今年的策略里一直在聊地產債的困境反轉機會,廠長覺得困境是有了,啥時反轉還猶未可知。另外,做高收益債難度很大,畢竟在垃圾堆里找精品真的很難,選擇這類重倉高收益債的私募還是要多注意風險,尤其是當下房地產行業融資的困境,想要反轉並非一朝一夕的事。
穩增長是今年的經濟工作重點,那麼房地產作為“經濟支柱”行業,首先就得穩下來。
㈢ 中信信託57億疑似無法兌付,事情的真相是怎樣的
中信信託57億元疑似無法對付,這擊潰了許多投資人的心理。按照目前新聞披露的信息來看,中信信託由於項目提前清算而導致投資者的本息沒有辦法收回,連本金都沒有辦法兌付。
按照目前記者調查來說,這些本金沒有辦法兌付的背後是招行代銷的項目產品提前清算,在剛剛進行清算的時候,每一期回收本金1,000萬還是令人興奮的,但隨著後來資金方直接就沒有辦法將本金兌付,再加上房地產企業目前確實也出現了資金鏈斷裂的情況,此時大家才如夢初醒,原來風險這么高。按照目前以及未來的一段時間來看,該信託項目的開發建設方式沒有辦法回收資金的了,這也就意味著投資者的錢很有可能打了水漂。
㈣ 2022年中航信託的兌付風險
兌付風險較低。
投資理財都是有風險的,不管是信託理財產品還是其他的,都是有風險的。但是中航信託投資理財產品,他們有著嚴謹的風險監管機制,同時,還有這風險抵押品作為抵押,信託公司直接受到銀監會的直接監管,所以信託產品的兌付風險較低。
中航信託是由國有特大型企業與境外投資者共同發起組建的,由中國銀保監會核准設立的金融機構,是經過國家商務部們批準的外商投資企業。
㈤ 目前為止有信託不能兌付案例嗎
從06年信託整頓以來還沒有出現過這種情況,信託項目都准時足額的兌付了收益;但是專有一些項目確實是出屬了一些問題,例如最後收益沒有達到,但是信託公司為了保全名譽,都自己為客戶兌付了收益。
投資有風險,這對任何投資都是一樣的,即使信託這樣的低風險項目也有風險,畢竟銀監會規定信託合同不能出現保本保息的字樣。
㈥ 金谷信託兌付風險
金谷信託兌付風險很大。金谷信余春托是一家成立於2005年的中國信託公司,總部位於廣東省深圳市。近年來,金谷信託出現了兌付風險,這主要是由於公司在過去的幾年中過度擴張,涉及多個行業和領域的信託項目,導致信託資金鏈斷裂。具體來說,金谷信託在過去幾年中的信託業務涉及了房地產、礦產資銷旅源、金融、環保等多個行業和領域,同時,該公司也曾發行過一些高風險的非標准化信託產品。由於一些信託項目無法按期兌付,導致金谷信託的資金鏈出現了問題,也給投資者帶來了一定的風險。目前,金谷信託已經被列入了中國虧毀凳銀行業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CBIRC)的重點監測名單,並且該公司的一些信託項目已經被暫停了銷售和募集。投資者需要注意風險,謹慎對待金谷信託的相關產品。同時,投資者也可以通過了解公司的財務狀況、信託產品的風險等信息,來進行投資決策。
㈦ 如何應對信託兌付
1. 信託計劃延期
如果項目現金流出現問題,導致沒有足夠的資金用於信託計劃兌付,出現暫時性的流動性風險,此時,延期可成為化解信託項目兌付危機的方式之一,信託公司可以在 信託項目延長期間處置抵質押物或者尋求外部資金來源等,如中信信託三峽全通計劃因三峽全通公司違約行為,導致其優先順序信託受益權無法於預定到期日屆滿時獲 得足額兌付,因此將該項目延期三個月進行相關處置安排。
2. 擔保的實現
在信託終止時,融資方無法償還借款或按協議約定支付回購款的,受託人可以處置抵質押物,或者向保證人進行追償。
關於抵押權的實現,其方法有折價、拍賣、變賣三種方式:
a.折價又稱協議取得抵押物,是指抵押權人以確定的價格取得抵押物所有權以受償其債權;
b.拍賣又稱為競賣, 是指以公開競價的方法把標的物賣給出價最高的人;
c.變賣是以一般買賣形式出售抵押物,以所得價款優先償還抵押債務的一種方式。這三種抵押權的實現存在的前提是均須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協商同意。
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協商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而不能直接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如果在信託產品的風控 措施設計中存在強制執行公證措施,則當債務人逾期不還款,抵押權人可以基於強制執行公證書向公證機構申請強制執行證書,再依法持強制執行證書向債務人所在 地或債務人可供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質押權的實現方式與抵押權相同。
3.資產管理公司接盤
信託計劃到期尋找第三方資金接盤也是信託公司處置兌付發生風險的信託產品的一種常見方式.
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收購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不 良貸款,管理和處置因收購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國有獨資非銀行金融機構,其在各地設有分支機構,具有較為豐富的訴訟和強制執行追索債權的 經驗和資源,而且與各地政府、銀行、國企的合作由來已久,因此其在接盤存在兌付問題的信託項目時存在一定的優勢。
資產管理公司接盤的房地產信託通常滿足四證齊全、資金價值充足、可變現性較強等條件,其流程大致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第一,形成不良債權。
第二,簽署債權轉讓協議、債務重組協議等相關協議。
第三,辦理債務重組涉及的抵質押手續。
第四,涉及股權過戶的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資產管理公司按照約定支付債權收購價款。
4.股東協調
根據中國信託業協會的問卷調查,在企業風險管理活動中,76%的信託公司認為股東起到很重要的作用,16%認為重要性中等,只有9%的認為重要性一般。
㈧ 中信信託又踩雷!57億本金疑似無法兌付,具體情況是怎樣的
「米哈游訴五礦信託」話題登上微博熱搜,引發網友熱議。有游戲玩家對此調侃,「割玩家韭菜的終被信託收割了,看來金融機構才是食物鏈頂端」「這就是你給我三個大保底(游戲中的抽卡保底機制)原因嗎」「難怪給玩家10原石都摳摳搜搜,原來拿著錢去投資了。」
中國房地產報記者查閱青海網上法院時了解到,除米哈游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米哈游」)外,另一家「游戲大廠」上海莉莉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莉莉絲」)同樣以「營業信託糾紛」為由起訴了五礦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五礦信託」),開庭時間和開庭法院均一致,為在青海省西寧市城中區人民法院開庭的營業信託糾紛案件。
五礦信託鼎興系列產品投資方向為房地產融資類產品,屬於R3中風險產品。產品起購門檻為100萬元和500萬元,期限為18個月。該信託用於受讓深圳五順方買斷持有的供應商對世茂集團旗下項目公司的應收賬款債權,世茂關聯公司為債務人的償還義務提供差額補足。
對於投資者來說,要盡快打破信託剛兌的執念,謹記高收益伴隨高風險。經濟世界好比大江大海,個人資產投資則像大江大海上的一葉行舟。你能不能很好的研判局勢,見風使舵、順流而行,決定了這艘小船行進的速度和安全度。在當下的市場情況下,地產類信託已經不再像之前那樣穩妥,對比來看,背靠政府信用的政信類項目,其實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㈨ 信託承諾剛兌,卻被法院判無效,這件事會有什麼影響
安信信託迎來首個因法院認定「剛性兌付」承諾無效而勝訴的案件。但據安信信託2019年年報顯示,安信信託作為高有28宗涉及提供保底承諾的問題,涉訴本金105.39億元。
來源 | 不良資產頭條綜合中國基金報等
12月26日,安信信託公告稱,12月25日公司收到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上述案件的二審判決書,湖南高院經審理認為,安信信託與湖南高速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下稱湖南高速)簽署的相關協議系違規剛性兌付行為,應屬無效。湖南高院支持安信信託上訴請求,判決撤銷一審判決,駁回湖南高速其他訴訟請求。
安信信託為綠地外灘中心發行信託
湖南高速4億本金踩雷
此前,湖南高速起訴安信信託,與其認購的「安信安贏42號」產品預期有關。根據安信信託披露,湖南高速為安信信託發行的信託計劃受益人,涉及信託資金4億元。此前雙方簽訂了《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及《補充協議》(下稱「涉案協議」),約定自2019年5月4日起安信信託每季度向湖南高速支付信託資金不低於1億元,但安信信託並未履行協議。
據了解,安信安贏42號對應的底層資產為上海董家渡金融城項目(現更名「綠地外灘中心」),安信信託持有該項目開發公司中民外灘45%的股權,這是安信信託於2017年6月從中民投接手的,計劃發行系列信託產品募資不超過240億元以受讓這部分股權。
截至2019年12月12日,安信安贏42號存續規模172.0094億元,其中優先順序信託收益權129.0029億元,劣後級信託受益權43.0064億元,而優先順序的認購人中有5家銀行、1家財務公司與部分個人投資者,分別為中信銀行60億、大連銀行24.7億、雲南紅塔銀行8億、朝陽銀行20億、樂山銀行3億、湖南高速4億。
2020年1月,湖南高速將安信信託告上法庭。8月,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安信信託向原告湖南高速支付信託受益權轉讓價款本金4億元及信託資金及收益(收益按年利率 7.5%支付)、違約金(按年利率 10%,限定總額不超過1.25億)、代理律師費98萬元、律師咨詢費60萬元、差旅費9萬元。
此後安信信託提起上訴。湖南高院二審認為,安信信託公司和湖南高速雙方依據《信託合同》建立的信託法律關系,而通過其後簽訂的《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及《補充協議》,改變了《信託合同》確立的權利義務關系。原受託人安信信託受讓了原由湖南高速享有的信託利益並承擔了因信託計劃所產生的全部投資風險。而湖南高速則從《信託合同》中脫離出來,通過收取固定的信託受益權的轉讓價款來獲取利益。
湖南高院:據《九民紀要》 承諾剛兌無效
湖南高院認為,如果《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及《補充協議》實際履行,會達到委託人從受託人處得到了本息固定回報、保證本金不受損失的結果。其法律關系是名為信託受益權轉讓,實為保本保收益的承諾安排,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第三十四條「受託人以信託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承擔支付信託利益的義務」的規定,應屬無效。
值得注意的是,在審理過程中,湖南高院就《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及《補充協議》的簽訂是否為剛性兌付行為向信託公司的主管部門進行了征詢,主管部門對安信信託進行相關調查後認為,安信信託與湖南高速簽署的涉案協議屬於違規剛性兌付行為。
此外,最高院2019年11月4日發布的《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下稱九民紀要)第 92 條規定,信託公司、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資產管理產品的受託人與受益人訂立的含有保證本息固定回報、保證本金不受損失等保底或者剛兌條款的合同,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條款無效。受益 人請求受託人對其損失承擔與其過錯相適用的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實踐中,保底或者剛兌條款通常不在資產管理產品合同中明確約定,而是以「抽屜協議」或者其他方式約定,不管形式如何,均應認定無效。
湖南高院援引此條法規認為,本案中雖然沒有在《信託合同》中直接約定保本保收益的條款,但在《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補充協 議》的約定顯然是保本保收益的約定,如前如述,屬於剛性兌付的約定,故該兩協 議應認定無效。
二是繼續加大投資者教育,無論是機構投資者還是個人投資者,希望都深化對信託法律關系以及信託產品特徵的認識,信託財產是具有獨立性的,信託的受益人在受託人履職盡職的情況下,是以信託財產為限來獲得信託收益的,所以擔保、兜底、剛兌承諾都是不受保護的,都是無效的。
勝訴利好安信信託重組
此次湖南高院的二審判決是安信信託首次取得的勝訴案件,或具有轉折意義。
此案進展對於正在進行重組的安信信託無疑是重大利好。此前在12月16日晚間,安信信託發布公告稱,公司向控股股東函證確認,截至目前,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等企業及相關方(簡稱重組方)已基本完成對安信信託的盡職調查工作,相關各方正就本次重組開展商務談判。
另外,這已經是安信信託近期在訴訟方面取得的第二次勝利。12月3日,安信信託發布公告稱,近期公司收到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就「安信穩贏株洲電商產業園項目股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下稱「涉案信託計劃」)項下兩位自然人投資者訴安信信託營業信託糾紛案作出的兩份一審民事判決書,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安信信託在管理涉案信託計劃中並無重大過失行為,未違背受託人的信義義務,駁回兩名原告的訴訟請求,並稱商事信託是高風險、高收益的商事行為,遵循「賣者盡責,買者自負」原則,各方當事人均應遵循商事行為的原則及法律規定履行義務、承擔責任。
㈩ 關於我國涉外信託的案例及其法律分析
中信信託-青島舒斯貝爾項目(7.1億元)
基本信息:中信信託於2010年8月23日設立「中信—舒斯貝爾特定資產收益權投資集合信託計劃」,期限2年,共募集資金7.1億元。預計年收益率為9%~13%,期限為30個月,以此推算該筆產品將在今年2月23日到期。中信信託共募集優先順序資金總額5億元。
資金投向:資金用於購買青島舒斯貝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黃島鳳凰灣綜合項目」和青島乾正置業有限公司的「即墨溫泉住宅項目」的特定地塊開發收益權。
風險控制: 1.將位於青島黃島區的「黃島鳳凰灣綜合項目」和「溫泉住宅項目」兩宗地塊使用權作為抵押,當時的評估價為12.7億元。2.向項目公司委派董事及財務經理,對項目公司重大決策擁有一票否決權。
融資方背景:舒斯貝爾是山東日照的一家小型地產開發商,山東舒斯貝爾為澳大利亞舒斯貝爾集團的全資子公司,舒斯貝爾實際掌權人為齊曉香。齊曉香曾因多次行賄,低價拿地、捷徑審批等特權使得其在日照開發的多個項目賺足了資金。案發不久後便長期定居海外。目前該房企因項目多年不開工、資金鏈緊張等問題在日照當地口碑較差,而資金鏈出現緊張的真正原因或是由於大量資金移往國外所致。
項目現狀:涉案中的舒斯貝爾青島項目一直沒有真正動工,只建成了總面積3200平方米的售樓處與樣板間,4.2萬平方米的地下車庫仍在建設中。加上信託融資成本10%~15%,舒斯貝爾共需支付中信信託約6億元。中信信託對所抵押地塊於1月8日進行了拍賣,起拍價為7.89億元,但項目最終流拍。
點評:1.中信信託並未對該項目融資方誠信做到可靠的評估,項目實際控制人有行賄前科,且移居海外,有向國外轉移資產的嫌疑。2.該信託計劃兌付在即,造成拍賣時間倉促,且拍賣地塊價值未得到市場認可。該地塊將再次折價進行拍賣,市場預計價值5億元左右。信託兌付缺口約1億元,且兌付很難按時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