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企業所得稅法融資租賃如何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七條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一)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租賃期限均勻扣除;
(二)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
(1)融資租賃免利息收入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七條
收入總額中的下列收入為不征稅收入:
(一)財政撥款;
(二)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第八條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九條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結轉以後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十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二)企業所得稅稅款;
(三)稅收滯納金;
(四)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五)本法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
(六)贊助支出;
(七)未經核定的准備金支出;
(八)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2. 出租人確認融資租賃租金利息收入時
借:應收融資租賃款——租賃收款額(尚未收到的租賃收款額,包含初始直接費用)
——未擔保余值(預計租賃期結束時的未擔保余值)
銀行存款(租賃期開始日已經收取的租賃款,未收到無)
貨:融資租賃資產(租出資產的賬面價
3. 融資租賃機構應遵循的《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
融資租賃機構應遵循的《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
引導語:融資租賃機構應如何遵循《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下面是一些資訊,歡迎大家閱讀學習。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下稱“本法”)並規定,“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以及“國務院根據本法制定實施條例”。本文是作者作為融資租賃機構的一名從業人員,對本法的學習筆記。不當之處,敬請指正。
總的來說,所得稅對於我國的融資租賃機構而言,一向來都並非是多麼敏感的課題。僅僅是“內外有別”,即,含外資成份的融資租賃機構在設立之初有“三免兩減”的優惠待遇,而純內資的融資租賃機構不能享受這種優惠待遇,而已。此外,同別的行業一樣,所得稅率都是33%。而自2008年1月1日起,則連前面說的“內外有別”都沒有了,改成內外稅負一律平等了。那還有什麼可學的呢?我覺得,該學的內容還是有的。下面就是我在學習中所特別關注的同融資租賃機構直接有關的一些內容。
◆ 我國現有的融資租賃機構,包括商務部(或其前身外經貿部)批准設立的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12家、商務部批准設立的不含外資成份的融資租賃公司20家以及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的、現由銀監會監管的金融租賃公司12家(其中有的正在重組,有的已經進入破產清算程序),都一無例外地是企業。因此,這些機構毫無疑問地都是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
◆ 我國現有的融資租賃機構,都是依照中國法律、法規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所以,都是我國的居民企業。這樣的企業應就其來源於我國境內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換句話說,我國現有的全部融資租賃機構,無論是只從事境內業務的機構,還是同時還從事跨境業務,例如跨境融資租賃的機構,其所得都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 同我國的任何居民企業一樣,我國的融資租賃機構都負有匯算清繳的義務。也就是說,這些機構在納稅年度終了後規定時期內,應該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即,所謂的“所得稅稅基”)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的所得稅數額,確定該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並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
◆ 我國融資租賃機構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指按照稅法規定確定納稅人在一定期間所獲得的所有應稅收入減除在該納稅期間依法允許減除的各種支出後的余額,是計算企業所得稅稅額的計稅依據。本法所稱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以此作為計算企業所得稅稅額的依據。
◆ 稅收優惠指國家運用稅收政策在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中規定對某一部分特定納稅人和課稅對象給予減輕或免除稅收負擔的一種措施。本法規定的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方式包括免稅、減稅、加計扣除、加速折舊、減計收入、稅額抵免等。
◆ 一向來,對於我國的融資租賃機構,就所得稅的政策法規而言,較為敏感的課題有二:一是,以融資租賃方式取得固定資產(租賃物)的企業,可否享受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的優惠。對此,首先,我們有1996年4月7日發布的《關於促進企業技術進步有關財務稅收問題的通知》(財工字[96]41號文)。其〖4.推進企業機器設備的更新 〗的(3)規定,“企業技術改造採取融資租賃方法租入機械設備,折舊年限可按租賃期限和國家規定折舊年限孰短的'原則確定,但最短折舊年限不短於三年。”不過,其適用范圍有限。因為,其第6條規定,“本通知適用於國有、集體工業企業。”試問,時至今日,融資租賃交易的承租人,還有多少是國有企業?那些以例如工程機械、交通工具、醫療器械或環保設備為租賃物的承租人,誰又是工業企業?其次,我個人認為,不是以固定資產投資的標的物的類別,而是以交易方式(例如,是信貸還是融資租賃)來決定是否給予稅收優惠,是極為不妥的。國家稅務總局2003.10.13發布的《關於下放管理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審批項目後續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3〕113號)所規定的內容則極為可取,財工字[96]41號文應及早廢止;二是,凡是企業以自籌資金購買取得的設備可以依據相關的規章,例如,按照《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審核管理辦法》(國稅發[2000]13號 )的規定享受稅收抵免的優惠待遇的,在企業以融資租賃方式取得時,可否也享受此類優惠呢?對此,迄今國家稅務總局未有回應。也就是說,沒門。
◆ 但是,並非企業的任何所得都必定是其所得稅的稅基。例如,就所得稅而言,有“減計收入”和“加計扣除”的說法。減計收入是指按照稅法規定準予對經營活動取得的應稅收入,按一定比例減少計算,進而減少應納稅所得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措施。加計扣除指按照稅法規定在實際發生數額的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措施。例如,假定稅法規定研發費用可實行150%加計扣除政策,那麼如果企業當年開發新產品研發費用實際支出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數額在稅前進行扣除,以體現鼓勵研發政策。當然,這些規定同所從事的是並非實體經濟的虛擬經濟的融資租賃機構無關。另外,還有“不征稅收入”的說法。是指從性質和根源上不屬於企業營利性活動帶來的經濟利益、不負有納稅義務並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組成部分的收入。不征稅收入包括財政撥款,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等。當然,這些同全部是營利性企業的我國融資租賃機構,也是風牛馬不相乾的。而同融資租賃機構直接有關、會影響(降低)其所得稅的稅基的,則是所謂的“免稅收入”。免稅收入是指屬於企業的應稅所得但按照稅法規定免予徵收企業所得稅的收入。其中的國債利息收入,就是可以直接沖抵的、不納入我國融資租賃機構所得稅稅基的收入。
◆ 另外,我國融資租賃機構在匯算清繳所得稅時,其依據未必就是財務報表上的所得稅前利潤。為什麼?因為這里還有一個列支費用是否符合稅法規定的問題。例如,依據《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包括融資租賃機構在內的這類企業,可以自主地進行八項計提。計提(例如壞賬准備金)越多,費用就越大,自然會導致所得稅稅基的減少。對此,稅法作為公法,在承認企業有權自主決定各項計提水平的同時,對於應納所得稅的稅基的確定,則堅持其必須符合稅法的具體規定,另外做一本賬。我們把這叫做“應稅會計”,把這種行為叫做“一般納稅調整”。就是指按照稅法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如果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一致,應當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計算納稅所作的稅務調整,並據此重新調整計算納稅。當然,在稅務機關的行政執法中,還有一種行為,叫做“特別納稅調整”,是指稅務機關出於實施反避稅目的而對納稅人特定納稅事項所作的稅務調整,包括針對納稅人轉讓定價、資本弱化、避稅港避稅及其他避稅情況所進行的稅務調整。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法。
融資租賃合同對租賃物的處理有下列三種形式:
一﹑退租法。商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按租賃合同約定的要求將租賃物退還給出租人,由出租人自行處理出租物,由於租賃物在出租期滿內一般均已達到使用期限,出租人收回後難以再租或轉讓,所以,對租賃物期限屆滿後的處理,一般不採用這種方式法。
二﹑續租法。商在租賃合同期間屆滿前的合理時間內,承租人應通知出租人,就租賃物的繼續租用進行協商,確定續租期限﹑租金等內容,在融資租賃合同期間屆滿時簽訂續租合同法。
三﹑留購法。商承租人支付名義貨價後獲得出租物的所有權,承租人獲得租賃物的所有權,進行固定資產投資,這種方法對出租人﹑承租人均有利,所以,融資租賃合同期間屆滿後,對租賃物的處理一般多採用這種方式法。
;4. 融資租貨利息收入營業稅稅務和會計處理
對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無論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是否轉讓給承租方,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徵收增值稅,不徵收營業稅;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
融資租賃是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設備租賃業務。即: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設備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設備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後,承租人有權按殘值購入設備,以擁有設備的所有權。(國稅函[2000]514號)
一、承租人對融資租賃的處理
1.租賃期開始日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孰低)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最低租賃付款額)
★折現率的確定(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時,其折現率可按下列順序確定)
①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
②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
③同期銀行貸款利率。
2.初始直接費用的處理——手續費、律師費、差旅費、印花稅等,計入租入資產價值: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初始直接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3.未確認融資費用分攤的處理——按實際利率法分攤
★未確認融資費用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付款的期初余額-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分攤率的確定:
(1)以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為折現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且以該現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租賃內含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2)以合同規定利率為折現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且以該現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合同規定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3)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折現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且以該現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4)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為入賬價值,應當重新計算分攤率。該分攤率是使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等於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折現率。
★會計處理: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銀行存款
借:財務費用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4.租賃資產折舊的計提
★應提折舊總額的確定:
存在擔保余值的:應提折舊總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擔保余值
不存在擔保余值的:應提折舊總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
★折舊期間:
①如果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將會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即可認為承租人擁有該項資產的全部使用壽命,因此應以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壽命作為折舊期間;
②如果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後承租人是否能夠取得租賃資產的所有權,則應以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壽命兩者中較短者作為折舊期間。
★履約成本的會計處理——履約成本發生時通常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借:管理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
★或有租金的會計處理——在實際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損益
①或有租金以銷售百分比、使用量等為依據計算的:
借:銷售費用
貸:銀行存款
②或有租金以物價指數為依據計算的: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5.租賃期滿時的會計處理
(1)返還租賃資產
①存在承租人擔保余值:
借:累計折舊
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②不存在承租人擔保余值:
借: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2)優惠續租租賃資產
①如果承租人行使優惠續租選擇權:視同該項租賃一直存在而作出相應的賬務處理。
②如果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沒有續租支付的違約金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3)留購租賃資產
①支付購買價款時: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銀行存款
②結轉固定資產所有權:
借:固定資產——生產用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二、出租人對融資租賃的處理
1.租賃期開始日
(1)應收融資租賃款的入賬價值=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
(2)未實現融資收益的計算
未實現融資收益=(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未擔保余值)-(最低租賃收款額的現值+初始直接費用的現值+未擔保余值的現值)
(3)會計處理
借:長期應收款(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
未擔保余值
營業外支出(融資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小於賬面價值的差額)
貸:融資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
銀行存款(初始直接費用)
營業外收入(融資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大於賬面價值的差額)
未實現融資收益
2.未實現融資收益分配的會計處理
(1)分配方法——按實際利率法分配
未實現融資收益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收款的期初余額-未實現融資收益的期初余額)×租賃內含利率
(2)會計處理
①按收到的租金: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應收款
②按當期應確認的融資收入金額:
借:未實現融資收益
貸:租賃收入
3.應收融資租賃款壞賬准備的計提
出租人只需對應收融資租賃款減去未實現融資收益的差額部分(在金額上等於本金的部分)合理計提壞賬准備,而不是對應收融資租賃款全額計提壞賬准備。
對應收融資租賃款計提壞賬准備的會計處理與應收賬款計提壞賬准備的會計處理相同。
4.未擔保余值發生變動的會計處理
(1)期末
①未擔保余值的預計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未擔保余值減值准備
②將減值金額與由此產生的租賃投資凈額的減少額的差額
借:未實現融資收益
貸:資產減值損失
(2)已確認損失的未擔保余值得以恢復的
①按未擔保余值恢復的金額
借:未擔保余值減值准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②原減值額與由此產生的租賃投資凈額的增加額的差額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未實現融資收益
5.或有租金的會計處理
出租人對或有租金應在實際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租賃收入
6.租賃期滿時的會計處理
(1)收回租賃資產
①存在擔保余值(長期應收款有餘額),不存在未擔保余值(未擔保余值無余額)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長期應收款
應向承租人收取的價值損失補償金: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
②存在擔保余值,也存在未擔保余值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長期應收款
未擔保余值
應向承租人收取的價值損失補償金: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
③不存在擔保余值,但存在未擔保余值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未擔保余值
④不存在擔保余值,也不存在未擔保余值——不做會計處理,只需做備查登記
(2)優惠續租租賃資產
①如果承租人行使優惠續租選擇權——則視同該項租賃一直存在而做出相應的會計處理
②如果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沒有續租——承租人返還資產的會計處理同上述(1)收回租賃資產的會計處理。
(3)留購租賃資產
①收到購買價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應收款
②如存在未擔保余值
借:營業外支出
貸:未擔保余值
5. 融資租賃主要做什麼的!盈利方式是怎樣的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盈利方式包括以下幾種:
(1)債權收益
1.融資租賃公司,開展全額償付的融資租賃業務,獲取利差和租息收益理所當然是金融租賃公司的最主要的盈利模式。利差收益視風險的高低,一般在1-5%。
2.採用融資租賃的方式配置信貸資金,對中小企業銀行可以通過提高利率或租賃費率控制風險,對優質客戶也可不必降低利率。因為租賃的會計和稅務處理與貸款不同,客戶的實際融資費用並不會比貸款高或高的不多。
(2)余值收益
1.提高租賃物的余值處置收益,不僅是融資租賃風險控制的重要措施,同時也是融資租賃公司(特別廠商所屬的專業融資租賃公司)重要的盈利模式之一。
2.廠商所屬的專業融資租賃公司對設備具有維修、再製造的專業能力和廣泛的客戶群體,可以提供全方位的融資租賃服務,特別是客戶歡迎的經營租賃業務。租賃物的余值處置對專業融資租賃公司來說,不應該是風險,而是新的利潤再生點,租賃物經過維修、再製造後通過租賃公司再銷售、再租賃可以獲取更好的收益。這正是廠商融資租賃公司的核心競爭力所在。
3.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交易條件和履約情況以及設備回收後再租賃、再銷售的實際收益扣除應收未收的租金、維修等相關費用之後,余值的收益一般在5-25%左右,有些大型通用設備如飛機、輪船等收益會更高一些
(3)服務收益
1.租賃手續費。租賃服務手續費時所有融資租賃公司都有的一項合同管理服務收費。但根據合同金額的大小、難易程度、項目初期的投入的多少、風險的高低以及不同公司運作模式的差異,手續費收取的標准也不相同,一般在0.5-3%。
2.財務咨詢費。融資租賃公司在一些大型項目或設備融資中,會為客戶提供全面的融資解決方案,會按融資金額收取一定比例的財務咨詢費或項目成功費。視項目金額大小,收取比例、收取方法會有不同,一般在0.25-5%左右財務咨詢費可以成為專業投資機構設立的獨立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在開展租賃資產證券化、融資租賃與信託、債券與融資租賃組合、接力服務中重要的盈利手段之一,也可以成為金融機構類的融資租賃公司的重要中間業務。
3.貿易傭金。融資租賃公司作為設備的購買和投資方,促進了設備的流通,使生產廠家和供應商擴大了市場規模,實現了銷售款的直接迴流。收取銷售的傭金或規模采購的折扣或是保險、運輸的傭金是極為正常的盈利手段。
(四)運營收益
1.資金籌措和運作.財務杠桿——融資租賃公司營運資金的來源可以使多渠道的,自有資金在運作時,可以獲取一個高於同期貸款利率的收益,如果一個項目運用部分自有資金,再向銀行借款一部分,租賃公司有了一個財務杠桿效應,不僅自有資金可以獲取略高於同期貸款的租息收益,借款部分也可以獲取一個息差收益資金統籌運用——融資租賃的租金費率一般都是相當於或高於同期貸款利率。
2.產品組合服務。融資租賃公司加強與其他金融機構合作,在資金籌措、加速資產周轉、分散經營風險和盈利模式四個方面開發不同的產品組合和產品接力,同樣可以獲得很好的收益。
6. 融資租賃,利息收入算非經常性損益嗎
不算。融資租賃利息收入公司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其不享受股票的收益權,處置權及投票權,不會影響到利益損害,屬於正常出現情況。
7. 融資租賃營改增繳納增值稅,出租方的稅基僅是租金,不是租金+利息。 利息不是出租方的收入嗎
利息收入暫時屬於營業稅范圍,租金適合增值稅。
融資租賃收入和增值稅確認:
1.融資租賃企業。
(1)經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以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以及對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後,又將該資產租回的業務活動。
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2)經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納稅人,提供除融資性售後回租以外的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以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保險費、安裝費和車輛購置稅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3)本規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執行。商務部授權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批準的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2013年12月31日前注冊資本達到1.7億元的,自2013年8月1日起,按照上述規定執行;2014年1月1日以後注冊資本達到1.7億元的,從達到該標準的次月起,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2.注冊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含寧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廈門市)、湖北省、廣東省(含深圳市)等9省市的試點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不含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在2013年8月1日前按有關規定以扣除支付價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的,此前尚未抵減的部分,允許在2014年6月30日前繼續抵減銷售額,到期抵減不完的不得繼續抵減。
上述尚未抵減的價款,僅限於憑2013年8月1日前開具的符合規定的憑證計算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