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20年信託公司利潤排名
信託業2020年業績數據披露接近尾聲。
截至2021年1月16日,68家信託公司中已有59家在中國貨幣網披露了財務報表。(需要注意的是,銀行間市場披露的財務數據未經審計,可能與年報數據略有出入。另外,財務報告只披露了資產、負債、利潤兩張表,所以數據的詳細描述、信託資產規模、創新業務都需要在年報中披露)。
與2019年凈利潤前十的信託公司相比,這10家信託公司的榜單沒有變化,其中6家的排名有所調整,較上年9次排名調整和2次新的前十排名變化有所減少。
創新與研發;中融信託d部發文指出,2020年前十名公司凈利潤合計佔全部59家公司凈利潤合計的54%,盈利優勢進一步集中在頭部,而行業虧損公司數量逐年擴大,馬太效應非常明顯。
此外,信託業務收入前10名中,較2019年有1家公司跌出榜單。
具體來看,中信信託仍居凈利潤首位,凈利潤38.52億元,增速13.27%;第二名也與2019年持平,為華能信託,凈利潤37.65億元,比上年增長19.21%;第三名是平安信託,重回30億元,增速16.32%,由原來的第五名升至第三名,凈利潤30.85億元。
此外,增速超過30%的信託公司有兩家,分別是光大信託和五礦信託。
排名第5的光大信託實現凈利潤27.97億元,同比增長34.61%。它去年的排名是第八。增速第二快的是五礦信託,凈利潤27.84億元,同比增長32.25%,排名由2019年的第7位上升至第6位。
目前在行業整體委託規模不斷壓縮的背景下,凈利潤排位前五的競爭依然激烈,不進則退。華潤信託此次下滑幅度最大,由原來的第三位下滑至第七位,凈利潤27.24億元,同比下滑5.64%。
排名第9和第10的江蘇信託和建信信託在此次排名中拖後腿,凈利潤增速分別下降22.68%和12.74%。即便如此,建信信託仍保持排名位置,與2019年持平。
作為信託公司的主營業務收入,前十大信託業務榜單與凈利潤前十名重合,依次為中信信託、光大信託、平安信託、中融信託、AVIC信託、華能信託、五礦信託、建信信託、長安信託、重慶信託。相比2019年的TOP10榜單,僅興業信託跌出榜單,重慶信託以新人身份排名第10。
其中,第一名依然是中信信託,信託業務收入61.68億元,增速也是第一,同比增長28.81%。除中信信託外,其餘排名均較2019年有所變化。
光大信託以27.81%的增速從第三位躍升至第二位,實現信託業務收入47.86億元;平安信託上升兩位,以信託業務收入43.35億元排名第三,增速22.76%。
中兄察融信託和AVIC信託分別下降了2位和1位。五礦信託雖然信託業務規模同比增長6.44%,但排名從第6位下滑至第7位。
根據監管機構此前披露的數據,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信託業管理的信託資產余額為20.86萬億元,較年初減少7432.79億元,同比下降5.16%。
相關:平安信託2020年凈利潤破30億,三項監管壓降指標超千億。
江蘇信託2020年收入和凈利潤同比下滑超兩成。
11隻信託的年度「成績單」已經公布,4隻信託凈利潤同比下滑(附表)。
四隻信託2020年業績出爐:中糧凈利潤增速超過140%,中融、五礦營收雙雙突破50億。
在中國十大信託公司排名報告表裡,中信信託、華潤深國投、對外貿易信託、平安信託和中誠信託則高居排名的羨配茄前五家;吉林信託、安信信託、華宸信託、新時代信託和華澳國際信託,在兌付能力的總體排名中位列後五名
⑵ 醫院ppp模式成功案例
醫院ppp模式成功案例
國內醫院ppp模式成功案例有哪幾個?下面是我為大家收集的關於醫院ppp模式成功案例以及分析,希望能夠幫到您!
北京新世紀兒童醫院ppp項目
合作背景:北京兒童醫院是國內首批公立兒童醫院,同時也是全亞洲最大的專科類兒童醫院,日均門診人流量8000人次,患者人數眾多,始終無法滿足不同層次的病患的需求,正是基於此,院方決定引入PPP模式,於2006年與北京新世紀兒童醫院建立合作關系,在此情景下,北京新世紀兒童醫院應運而生。
PPP合作優勢:採用PPP合作模式,能夠同時為兩家醫院帶來諸多的效益,合作之後最大的改變即是兩家醫院的資源得到了充分的利用,能夠更好的服務於不同的患者層次。
PPP模式實施概況:新成立的新世紀兒童醫院,經過了詳細的企業運營模式數據分析,對於MR、CT這種大型的設備,只有5%的有非常特殊的疾病的病患才會使用到,因此,新世紀兒童醫院成立之初便進行資源共享:由新世紀兒童醫院購買使用北京兒童醫院的設備及服務,同時,北京兒童醫院的醫生專家到新世紀兒童醫院坐診巡診,並統一由新世紀兒童醫院進行管理。通過這種模式,新世紀兒童醫院能夠使用北京兒童醫院的醫療設備的服務,避免了在利用率低的大型設備上的過大投入,直接降低了醫院的運營成本。相應的是,北京兒童醫院的醫生也能借鑒新世紀兒童醫院的管理經驗,更好的服務患兒。
對於民營醫院來說,獲取醫療資源,一直是自身的一個瓶頸。民營醫院勢單力薄,屬於弱小群體,在醫療領域發展上會受到諸多限制。通過和北京兒童醫院的合作,新世紀兒童醫院通過購買服務的這種方式,替代了購買傳統的醫療設備。既充分的利用了北京兒童醫院閑置的資源,同時又節省了自身的運營成本。
反過來,對於北京兒童醫院來說,自身可以提供給本院醫生的晉升和學習機會有限,新世紀兒童醫院作為美國兒童醫院協會唯一的亞洲會員,可以為北京兒童醫院的醫生、護士和臨床醫學人員提供比較先進的醫學理念和管理經驗,同時可以了解國際上的先進的服務理念,雙方實現了優勢互補,達到了雙贏的效果。
從合作效果來看,目前北京新世紀兒童醫院已經成為我國首家依照國際醫療標准建立運營的兒童專科醫院,擁有國際頂尖的醫療專家和護理團隊,為0至18歲的新生兒、嬰幼兒、學齡兒童及青少年提供現代化、全方位、高品質的綜合醫療服務。
鳳凰醫療ppp項目
合作背景:鳳凰醫療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稱“安監總局”)以及中信信託簽訂合作共建框架協議, 共同成立合營公司“中安康醫療產業投資(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稱中安康 )。在前期合作期間,中安康將對安監總局下屬的煤炭總醫院和石龍醫院進行資產改制。另一方面,鳳凰醫療於2013年11月份在香港成功上市,2014年下半年開始,便陸續發布了若干合作項目。除了與安監總局的合作外,還包括對門頭溝區婦幼保健院的託管、京煤集團總醫院的改制以及與河北省保定市達成的合作共建協議。
PPP模式實施概況:ROT模式,即重組-運營-移交。採取政府購買服務,醫院重組重構的模式。通過共同成立新的項目公司(合營或獨資),並通過該公司進行合作共建任務,這是鳳凰醫療進入PPP的通用模式。鳳凰醫療、安監總局、中信信託這三家共同成立的中安康,在這一模式之中,計劃注冊資本人民幣10億元,三方持股比分別為35%、40%和25%。安監總局以煤炭總醫院資產值的90%,來完成合營公司的注資;而鳳凰醫療和中信信託對合營公司進行現金注資。
鳳凰醫療從託管醫院之初,就取得了良好的發展。截止2014年,鳳凰醫療旗下擁有健宮醫院以及按照IOT模式(投資-營運-移交)運營管理的10家綜合醫院、1家中醫院和28家社區診所。2014年9月,鳳凰醫療又與門頭溝區政府達成IOT協議,對該區的婦幼保健院進行託管。從這些數據可以看出,隨著鳳凰醫療ROT和IOT模式在實際PPP項目中的運用,醫療託管類的PPP項目的發展勢頭會越來越好。
昆明市兒童醫院PPP項目
合作背景:昆明市兒童醫院的前身是1920年英國教會創立的“惠滇醫院”,昆明市政府於1950年開始接管,1958年後,改建命名為昆明市兒童醫院。改制前是雲南省唯一一家針對兒童的綜合性專科醫院,醫院床位數336張,在職人員522人。
由於床位數量偏少以及醫院規模不大。隨著病患的日益增多,醫院已無力支撐昆明市兒童的就醫需求,在2005年初,醫院就開始謀劃建設新的醫院。2008年,昆明市政府將兒童醫院南市區新院建設納入昆明市“十一五”發展規劃和重點建設項目,並向社會公開尋求建設合作夥伴,至此,PPP模式合作的大門即向社會資本打開。2012年4月,經過多次的協商和談判,昆明市衛生局和華潤醫療集團簽訂了昆明市兒童醫院股份制合作協議,雙方共同注冊成立華潤昆明兒童醫院有限公司,合資經營華潤昆明兒童醫院。
PPP模式實施概況:華潤醫療集團於2011年10月成立,主要業務范圍包括醫院投資與運營、醫療器械、融資租賃。華潤醫療集團隸屬於華潤(集團)有限公司,其母公司華潤集團是一家在香港注冊和運營的多元化控股企業集團,2003年歸屬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直接管理。
PPP合作優勢:華潤醫療集團參與兒童醫院改制的動因主要是為了獲得投資收益,通過對醫院的長時間的運營來收回自身的投資成本。昆明市兒童醫院成功應用了PPP模式之後,完成了經營風險的轉移,打破了原有體制的束縛,在特需服務、薪酬分配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
PPP模式實施概況:醫院在前期設計中已經充分考慮了醫院的病患主要是以兒童為主,因此在理念上就主要按照“以人為本、兒童至上”的設計原則,全院實行現代化建設。其主要包括自動化的程度、數字化的程度和人性化的程度。新院在自動化方面,實現了樓宇的通風系統、給排水系統、電梯系統、智能照明系統等建設。在數字化建設方面,醫院完成了HIS系統和PACS系統的融合、建立了LIS系統、醫療一卡通信息收費系統等。在人性化方面,醫院樓宇設計充分考慮了兒童的基本特點,設計了許多“兒童化”的基本設施和服務。此外,新院大樓打破了傳統醫院嚴肅冰冷的氛圍,旨在為兒童營造快樂就醫的環境。
在運行行機制方面,新院建立了VIP服務。在未來,醫院將通過協同產業,從流通中節省成本,比如醫療設備、葯品耗材的采購,公司可以成立單獨的財務中心、流通中心,替代現有的供應商。
汕尾市三家醫院與中信醫療合作PPP項目
合作背景:汕尾市坐落於廣東省東南部,是全國首批對外開放口岸之一。然而,從建院以來,汕尾市公立醫院就深受醫院起點低、基礎差及資金短缺等問題的困擾。根據2013年的統計,汕尾市每千人口床位數為2.37張,遠落後於全省3.55張的平均水平;聘用的高級職稱人數僅有349人,占執業醫師7.3%,在全省21個地級市中處於末尾。即使是當地最好的醫院,汕尾市人民醫院也只有500張開放床位、38個臨床科室,凈資產僅幾千萬,規模和總體水平可能還不及該市的縣級公立醫院,隨著日益增長的醫療服務需求,醫院的就醫環境不能充分滿足。加之汕尾市公共財政水平很低,無法對公立醫院進行大規模的財政補貼,因此,汕尾市市政府急切的希望能夠通過引進社會資本來突破醫院發展的瓶頸。
PPP合作優勢:汕尾市政府將醫院現有資產和醫療資源與中信醫療集團的醫療資源、資金注入等進行合作重組,包括資產重組、業務整合、人員融合等,最重要的一點即保留醫院的非營利性事業單位性質不變,這也是PPP作為新模式最為核心的突破。
PPP模式實施概況:汕尾市政府與中信醫療簽訂合同,中信醫療將用三到五年時間,通過自身的醫療管理經驗和能力,對汕尾市的三家公立醫院進行整體改制。預計到2016年前,中信醫療就能將汕尾市人民醫院建設管理成為知名的三級綜合醫院,重點打造的科室有:心血管內外科、神經內科、骨科、外科、腎內科等,使之成為全市優勢學科。對於 汕尾市婦幼保健院,中信醫療將按照二級甲等婦幼保健院標准對其進行配套建設,重點打造婦科、產科、新生兒科等。汕尾市第三人民醫院是精神病專科醫院,目前為待建狀態。
對於所託管的三家醫院,中信醫療對它們進行了相應的潛在風險分析,認為風險是可控的。依託中信集團的金融優勢,能從產業運作、資本運作層面上,化解資金壓力。中信醫療將藉助中信集團的金融優勢,採取產業運作、資本運作的“雙輪驅動”,滿足資金需求;同時也對回報周期有所預判。人力方面,中信醫療將把集團掌握的人才資源整合起來,逐步導入醫院,尤其要建立專業運營團隊,將現代企業管理制度植入公立醫院原有體制中。
目前PPP模式在醫療行業的應用,逐漸步入主流,醫改政策也在繼續鼓勵這種極具挑戰性的改革方式。而社會資本,尤其是實力雄厚的醫療投資集團,例如中大鼎和,在這一領域展現出了足夠的毅力和持續的熱情,雖然這些探索在全國醫療衛生的龐大領域內仍顯零星瑣碎,但在整個醫院制度改革領域,特別是進入2015年以來,卻正逐漸匯聚成一種強勁的發展新趨勢。
醫療PPP典型案例
PPP模式:管理權在公立,民營醫院失去了主導權
案例:
汕頭潮南民生醫院: 汕頭潮南民生醫院是一家經衛生部門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資醫院,資金方面由香港企業家吳鎮明先生為主要資金來源,於2006年2月5日正式營業。該醫院是按照三級甲等醫院的標准進行配置和設計建設的,病床數量1000張。是潮南、潮陽規模最大、設備較先進、技術實力雄厚的醫院。汕頭潮南民生醫院運營模式是先由汕頭大學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進行託管。
汕頭潮南民生醫院經過了5年的託管運營,在2011年,雙方合作迎來進一步的高潮,引進汕頭潮南區政府作為合作的第三方,於是,PPP合作模式正式展開。引入區政府作為合作的第三方的一個重要的意義在於:在省市上進行醫院等級評審活動和創”三甲“的過程中,突破由於政策導致的政策瓶頸。具體表現在公立醫院對民營醫院提供人力資源支撐的政策問題,潮南民生醫院在醫生資源這一塊相對比較缺乏,很希望能夠引進汕大第一附屬醫院這類公立醫院的醫師資源,但是由於政策原因,無法有效的共享這類資源。此外,因為是民營醫院的頭銜,同時也無法享有公立醫院的一些優惠政策和同等待遇。這嚴重製約了汕頭潮南民生醫院的發展。這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醫療PPP模式的試水和區政府作為合作方的引入。作為醫院自身來講,引入政府作為合作的第三方,有利於政策方面給予醫院更多的、更強大的力量支持,切實解決醫院在發展中的政策瓶頸。作為政府部門來講,當地醫院的良好發展,能夠為更多的病患解決醫療問題,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點評:
根據相關報道,汕頭潮南民生醫院在先託管、後PPP的,先民營、後公立的合作模式下,其醫院整體的運營情況更加的平衡,剛進行PPP的頭年,便輕松的實現了運營和收支的平衡。從第三年開始,醫院的業務量一直排在汕頭市衛生系統的第四位(前面三位都是大型的公立醫院)。到第五個年頭,醫院的整體業務量年均增長率近50%,短短的時間,就已經具備了成為一家三級醫院的規模和實力,單看醫院運營方面,對於投資方來說,這是一個良好的經營局面。與同樣是在2006年開始營業,同樣經過了十年運營的北京新世紀兒童醫院相比,汕頭潮南民生醫院已經和它不可同日而語了。十年前的同一個起點,但是十年後,一個已經騰飛,一個似乎還是在原地踏步,安於現狀。從民營醫院的投資方來看,潮南民生醫院在先託管,後PPP的模式下,將管理權拱手轉讓,自身的運營能力並未進行復制,徒具其表,缺少靈魂性的東西。因此,民營醫院想要更好的發展,絕不可輕易的將醫院的運營管理權託付給其他機構。
非典型PPP模式
案例:
仁濟醫療:上海仁濟醫療於2003年在上海成立,成立之初就被譽為是社會資本成功辦醫並且成功運行的.典型樣本,下面已經有投資、託管的二級醫院20多家。仁濟醫療的核心競爭力,是其股東之一為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仁濟醫院。仁濟醫院從上海開埠後就開始建立,是當地的第一所西醫醫院,到現在已經有了170多年的醫學歷史,在近代醫學方面有著極高的造詣,在長江三角地區的醫療市場中,占據著重要的角色。仁濟醫療在其運營的前10年間,主要做的是醫院的託管:第一類、絕大部分託管對象,是公立醫院;第二類、即是社會資本投資的醫院。從2011年開始,仁濟醫療就開始進行直接投資的探索,其主要的業務發展方向就是自投自建的產權醫院,原來的託管業務被維系在一旁。到了2015年1月,仁濟醫療自建了新的醫院4家,2家開業,另外2家正在籌建。
醫院的自投自建,最大的一個問題就是前期需要巨大資金和成本的投入,為了打開出路,仁濟醫療開始通過嘗試與政府進行深入的合作,即非典型性的PPP合作模式,在這種模式下,仁濟醫療主要負責投資醫院,政府負責給予仁濟醫療相應的支持和扶持,政府可以進行多方面的支持:比如土地價格的優惠,政策的放寬,政府作擔保等等手段把成本降下來;在運營之初,政府把采購所得的訂單給予仁濟醫療,購買仁濟醫療的醫院服務;並且將它與管轄內的公立醫院同等對待。政府給予的這些支持,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保障仁濟醫療能夠在社會辦醫上很快走上正軌。
點評:
仁濟醫療之所以取得成功,其很重要的一點即:選擇了投入和風險都比較小的輕資產模式,通過醫院託管來介入醫療行業。託管雖然在起步階段是一個比較好的起步方式,但覺不應該成為一個社會資本紛紛效仿的模式,畢竟託管只是管家,雖然在管理措施執行的時候會有所優惠,但是作為乙方,很難去改變甲方的固有的東西,並且託管模式也是一種契約式的模式,合同到期之後,是否能夠繼續的進行續約,這個問題很不確定。從社會資本的長遠來看,建立產權明確的產權醫院,由前期的輕資產模式,到後期的重資產模式,這是一個民營醫院發展的好的態勢,也是目前很多社會資本想通過PPP模式來轉型的重要途徑。
而仁濟醫療做的精細和可以學習的地方,其基於託管模式的豐富經驗,這是其它想要做託管醫院不能比擬的,在自投自建醫院的時候,它們會盡力開發政府的有效資源,來減輕初期的投資壓力,使得它們的起步不會低於公立醫院,仁濟醫院的非典型的PPP模式,還是值得新建的民營醫院學習和借鑒
;⑶ 中信信託又踩雷!57億本金疑似無法兌付,具體情況是怎樣的
「米哈游訴五礦信託」話題登上微博熱搜,引發網友熱議。有游戲玩家對此調侃,「割玩家韭菜的終被信託收割了,看來金融機構才是食物鏈頂端」「這就是你給我三個大保底(游戲中的抽卡保底機制)原因嗎」「難怪給玩家10原石都摳摳搜搜,原來拿著錢去投資了。」
中國房地產報記者查閱青海網上法院時了解到,除米哈游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米哈游」)外,另一家「游戲大廠」上海莉莉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莉莉絲」)同樣以「營業信託糾紛」為由起訴了五礦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五礦信託」),開庭時間和開庭法院均一致,為在青海省西寧市城中區人民法院開庭的營業信託糾紛案件。
五礦信託鼎興系列產品投資方向為房地產融資類產品,屬於R3中風險產品。產品起購門檻為100萬元和500萬元,期限為18個月。該信託用於受讓深圳五順方買斷持有的供應商對世茂集團旗下項目公司的應收賬款債權,世茂關聯公司為債務人的償還義務提供差額補足。
對於投資者來說,要盡快打破信託剛兌的執念,謹記高收益伴隨高風險。經濟世界好比大江大海,個人資產投資則像大江大海上的一葉行舟。你能不能很好的研判局勢,見風使舵、順流而行,決定了這艘小船行進的速度和安全度。在當下的市場情況下,地產類信託已經不再像之前那樣穩妥,對比來看,背靠政府信用的政信類項目,其實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⑷ 中信信託57億疑似無法兌付,事情的真相是怎樣的
中信信託57億元疑似無法對付,這擊潰了許多投資人的心理。按照目前新聞披露的信息來看,中信信託由於項目提前清算而導致投資者的本息沒有辦法收回,連本金都沒有辦法兌付。
按照目前記者調查來說,這些本金沒有辦法兌付的背後是招行代銷的項目產品提前清算,在剛剛進行清算的時候,每一期回收本金1,000萬還是令人興奮的,但隨著後來資金方直接就沒有辦法將本金兌付,再加上房地產企業目前確實也出現了資金鏈斷裂的情況,此時大家才如夢初醒,原來風險這么高。按照目前以及未來的一段時間來看,該信託項目的開發建設方式沒有辦法回收資金的了,這也就意味著投資者的錢很有可能打了水漂。
⑸ 信託公司哪家比較靠譜啊
認為工商銀行是比較靠譜的,因為工商銀行是最大的一家銀行,各種各樣的服務也是最周到的,而且還考慮到了安全性
⑹ 中國的土地流轉正在步入"信託時代"嗎
王東賓 / 河北張家口市金融辦
現在,農村土地流轉當前已經進入一個新的歷史階段。十八屆三中全會前後,以中信信託、中糧信託、北京信託三大信託機構先後於安徽宿州、黑龍江肇東、江蘇無錫等地開展土地流轉信託項目為標志,中國的土地流轉開始步入「信託時代」。
然而,自商業信託機構進入土地流轉領域之始,各方對土地流轉信託項目的經濟合理性就質疑不斷,或疑為商業噱頭,或疑為炒作概念,眾說紛紜。誠然,短期內迅速土地流轉實現盈利性具有相當大的難度,但正由於農業的脆弱性及其經濟劣勢,商業信託公司介入土地流轉領域這一新趨勢才尤為值得重視,需要從農村土地流轉的歷史脈絡中發現其合理性和可行性。因此,本文將比較土地流轉的幾種重要模式,以更好地理解土地流轉信託模式的經濟效率和社會意義。
一、土地流轉的三種模式
自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末八十年初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建立以後,土地流轉作為一種調節土地承包和土地經營之間緊張關系的重要機制,不管政策上是否正式認可,全國各地的實踐探索一直沒有停止過,出現了各種模式或經驗。本文的模式選取基於如下兩個方面。
第一,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提出「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並保持長久不變,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這就限定了農地流轉的兩個基本前提:「農地農有」與「農地農用」。這樣,本文的討論將不涉及改變土地使用權擁有狀態的「雙放棄」(如成都模式)、「宅基地換住房+承包地換社保」模式(如重慶九龍坡模式)等,也排除了改變「農地農地」狀態的土地股份合作制模式(如廣東南海模式)等,集中討論農業用地流轉模式。
第二,以收益權的實現方式為核心標准。這種選擇基於三個方面的考量。一是信託的制度設計恰恰以委託人財產收益權為核心,從農戶的收益權理解土地流轉信託模式,符合信託思想的本源,也易於在與其他模式的比較中發現其獨特優勢。二是受亨利?喬治的「地租社會化」思想啟發。亨利·喬治用「外殼」與「核仁」來隱喻土地佔有與收益,他反對僵化地從簡單直接佔有的形式來理解土地所有權內涵,而把地租(土地收益)作為土地權利的核心,這對我們理解當前中國「穩定承包權,放活經營權」的政策主旨極有啟發意義。最重要的是,保護(並實現)好農民的收益權是土地流轉政策的最關鍵環節,也是保障土地流轉穩定有序進行的必要條件,並能促進土地流轉在城鎮化進程中更好地發揮穩定器作用。
「地租社會化」提出者亨利喬治的著作《進步與貧窮》對孫中山的地權思想有重大影響
基於這樣兩個標准,本文選取「反租倒包」模式(浙江瑞安)和福建沙縣模式作為參照系,與以中信信託(以安徽宿州項目為例)為代表的商業信託模式進行比較,重點是各種模式的收益分配與增信機制兩個方面。
(一)浙江瑞安:「反租倒包」模式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期,浙江省瑞安市馬道村出現一種新的土地流轉模式,被稱之為「反租倒包」,這種模式後來在全國很多地方流行推行過。簡要地講,「反租倒包」是指村集體從農戶手中以一定價格把已經承包到戶的耕地租賃過來(「反租」),必要時經過一定的土地規劃、整理與整治,再轉包給種糧大戶或農業企業等農業經營主體(「倒包」)。之所以稱為「反租」,是因為村集體作為土地所有者,是土地承包經營權分配中的發包方,先期已經將土地發包(「出租」)給農戶,因而村集體承租農民土地是一種「反租」行為。這樣一來二去,盡管土地又集中於村集體,但權利關系卻發生了變化。其權利轉化與轉移過程大體如此,通過發包完成土地初始權利分配(承包經營權),「反租」將經營權集中,「倒包」將土地經營權流轉到有效率的經營主體手中,土地承包權依舊歸農戶,土地所有者——村集體發揮組織管理職能。可以說,「反租倒包」模式是中國農民在當時的政策環境下因地制宜進行的自主的制度創新,與今天政策所倡導的「穩定承包權,放活經營權」宗旨不謀而合。在「反租倒包」的過程中,村集體、村民與經營者之間通過契約「合作」創造性地實現了承包權與經營權的效率分解與重組,因此這一模式非常適應中國鄉村社會,至今在許多地區仍在使用。
顯而易見,「反租倒包」是一種村級創新模式(筆者認為,「反租」是相對於「發包」而言的,因此除非擁有發包權,鄉鎮要麼是依託村集體的聯合「反租倒包」,要麼是「偽反租」),必然與鄉村治理水平高度關聯,關鍵問題看村委會或村集體組織的「反租」過程是否存在違背農民意願、強迫農戶流轉土地或侵害農民利益的行為,其有效運轉依賴於這樣三個條件:第一,村莊的經濟結構中,主要勞動力的收入依賴於非農就業。二,村莊治理機制比較完善,村民能夠通過協商機制達成共識,形成穩定契約。第三,村集體經濟較為發達,可以為「反租」的收益兌付提供較強的風險保障。
(二)福建沙縣:「雙平台」模式
沙縣小吃名揚海內,勞動力大量經商,土地撂荒現象嚴重,全縣范圍內土地流轉的需求非常高,催生出土地流轉的「沙縣模式」。截至2013年底,沙縣全縣實現流轉土地約13萬畝,佔全部耕地的65%,是全國土地流轉流轉率的2.5倍。從沙縣的實踐經驗來看,其土地流轉模式可以概括為「流轉+信託」雙平台模式。
福建沙縣的土地流轉模式可以概括為「流轉+信託」雙平台模式。
流轉平台
沙縣自2006年開展土地流轉試點,建立了縣、鄉、村三級土地流轉服務機構,作為中介組織推動土地集中連片規模流轉。沙縣的特點是,在三級服務體系的基礎上,又建立了專門的土地流轉交易場所和信息服務平台,並開發了土地承包管理系統、流轉土地視頻系統等。土地需求方接入服務平台和系統後,通過待流轉土地視頻,可以很快了解相關地塊的地貌、田間設施等基本信息。2011年信託平台建立後,信託平台承擔了收儲土地(一次流轉)並進行土地整理的任務,將土地地塊規模化、標准化,流轉平台對接的重點變為經過信託平台集中連片整理開發後的待流轉土地(二次流轉)。
信託平台
2011年,沙縣又作為福建省第一家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信託流轉試點,通過設立兩家經營權平台公司,建立了縣鄉兩級信託服務體系。
信託平台的運行機制主要是信託公司與村委會(代表同意將土地信託的農民)簽訂信託合同,獲得土地後,土地集中連片,統一進行規劃、布局、整理與整治,再通過招標、競拍、租賃等形式流轉給農業企業或其他經營主體。
可見,沙縣模式是一種政府主導的「流轉+信託」雙平台模式。盡管時序上流轉平台建立在前(2006年),信託平台建立在後(2011年),但實際運行中信託平台前置,發揮一次流轉(土地收儲)功能,把經營權集中起來,進行土地集中連片、整理開發,流轉平台的功能升級後置,把經過整理開發後的土地流轉給相關經營主體,發揮二次流轉功能。這樣,後面的比較分析可以發現,沙縣的信託平台是一種准信託模式,在收益權設計、風險處置措施、增信機制等其他方面與商業信託平台基本相當。
(三)安徽宿州:商業信託模式
至2014年4月初,全國落地的土地流轉信託項目已經有十幾單了,其中中信信託6單(安徽宿州、山東青州、貴州開陽、安徽馬鞍山、河南濟源與湖北黃岡),北京信託4單(江蘇無錫、鎮江句容、安徽銅陵和北京密雲),土地流轉信託項目的土地數量已達20萬畝以上。
盡管各機構的具體合約計劃存在諸多差別,但在核心問題(收益權)的處理上差別不大。本文主要使用中信信託宿州項目的方案設計。中信信託宿州項目位於宿州市埇橋區朱仙庄鎮,信託期限為12年(二輪承包期剩餘12年),首期流轉面積5400畝,流轉後用於建設現代農業循環經濟產業示範園(埇橋區是2010年農業部批準的第一批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5400畝土地由朱廟村、塔橋村集中承包經營權後,委託埇橋區人民政府代理,由區政府作為委託人與中信信託簽訂信託計劃,中信信託聘請服務商進行土地開發和基礎設施配套。該項目服務商為安徽帝元現代農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項目初期服務商同時也是整體承租商,支付開發前期的信託收益(關於中信信託宿州項目的詳細方案信息,參見蒲堅:《解放土地——新一輪土地信託化改革》,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年,第219-247頁)。
中信信託公司目前正走在全國土地信託實踐的前沿
二、三種模式之比較
至此,我們初步理清三種模式的基本情況,接下來的比較以收益權為核心,集中在收益分配和增信機制兩個層面進行比較。
(一)收益分配模式
一般而言,土地流轉的收益分為兩個部分:基礎收益和增值收益。「反租倒包」模式中,農戶的土地流轉收益表現為單一的「反租」租金,但在實際情況中,村委會往往會發揮類似於集體談判機制的作用,推動土地流轉(「倒包」)價格根據市場情況和經濟環境的動態合理調整,「反租」價格隨之進行調整,這樣農戶也能分享到增值收益。在有些地區,「倒包」與「反租」之間會有一定的差價,或村集體與村民之間有約定的流轉收益分成比例,如「二八開」,農戶獲得大部分收益。
沙縣模式中,基礎收益即土地委託給信託公司時支付的約定租金。增值收益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土地集中到信託公司以後,通過土地整治、改良後(如高標准農田建設)的增值部分,這部分60%歸農戶,40%歸信託公司作為信託發展基金滾動發展;另一部分是土地由信託公司流轉給經營方後,由信託公司申請各級項目配套資金,其中60%無償扶持經營方,其餘按信託公司的投入計算,逐年向經營方收回,回收資金返還村集體,由村集體進行二次返還(這實際上相當於本文末提出的農業補貼「部分歸農」機制)。
中信信託宿州項目(A類計劃)中,基本收益為1000斤中等質量小麥價值(均按國家頒布的中等質量小麥價格兌付等值人民幣,以下不再重復說明),如果低於1000元,則按1000元兌付,即支付給農民的基礎地租價格最低為每畝1000元人民幣。實際上,當地目前的土地流轉價格為每畝每年約600元左右,即該項目的基本地租一次性增值60%以上,項目初期,由當地政府為服務商(初期承租方)提供每年每畝約400斤中等質量小麥價值(約400元人民幣)。
增值收益為A類計劃方案中的超額收益。受託人服務商進行土地整理和基礎設施投資(必要時發行B類信託計劃,募集土地整理專項資金),扣除各項本金和費用後形成的超額收益,70%歸農戶,30%歸受託人,作為信託管理費用。北京信託江蘇項目也是按這一比例分配浮動收益(即土地開發的增值收益),增值收益「三七開」原則似乎已成為市場共識。當然,增值收益是否能夠按方案如期實現,我們實踐中密切關注。
(二)增信機制
不論何種模式,流轉收益按期兌付是穩定流轉關系的基本條件,是承包權與經營權有序、穩定分離的必要條件。而農業本身又是弱勢產業,面臨自然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等多重風險,經營端的風險如果傳導流轉端,引發兌付危機,必然影響流轉關系的穩定。因此,在土地流轉的各種模式中,收益兌付的增信機制至為關鍵。
「反租倒包」模式中,村委會作為村民自治組織,與村民之間存在一種「信任契約」,並通過村民直選等基層民主途徑對村委會的行為形成有效約束。這決定了在很大程度上,村集體經濟要為「反租倒包」提供一種隱性擔保,構建一種村集體增信機制。
沙縣模式中,有兩重保障機制。一是由增值收益的40%歸入信託公司形成的信託發展基金;二是財政資金增信機制,由沙縣財政先行注資150萬元設立土地流轉風險保證金。風險保證金的增信對象為集中連片100畝以上,流轉期限5年以上的流轉土地業主;當經營業主因發生各類風險無法兌付租金,導致信託公司無法向農戶兌付收益時,由風險保證金先行兌付。
中信信託宿州項目中,在方案中為A類基本收益(付給農戶的基礎地租)設計了雙重增信保障。第一重保障來自服務商的合同承諾,在未找到承租方的時候,由服務商承租信託項目下的所有土地,並按期向農戶支付基本收益。因此在項目開發初期,服務商即承租商。而且,若後期發生實際獲得的租金收入不足以支付基本收益的情況時,該類資金缺口仍由服務商補足(服務合同中規定服務商的職責范圍包括「提供信託計劃項下兌付A類基本收益的增信保障」)。第二重保障是如果A類基本收益的兌付仍然出現流動性資金缺口時,即第一重保障出現問題時,由受託方發行T類信託計劃,補足信託收益兌付的流動性缺口(T類信託計劃也可以用於土地整理投資的B類信託計劃基本收益兌付缺口)。
綜合來看,「反租倒包」模式採用的是村集體組織隱性增信機制,而沙縣模式和信託模式均建立了明確的增信機制,前者採用政府財政增信機制,後者採用市場化增信機制,保障農戶的基本收益不受土地流轉後與經營相關的風險影響,確保基本收益穩定且可持續。不論是沙縣的政府信託機制,還是宿州的市場信託機制,本質上均是土地流轉與土地經營之間建立一道風險防火牆,以穩定收益權的方式(信託收益)更充分地實現農戶承包經營權的經濟內涵,促進承包權與經營權的有序、穩定分離,有助於同時實現「穩定承包權」和「放活經營權」雙重政策目標,並且兼顧了效率與公平。
(三)土地流轉信託與金融創新
農村金融發展滯後的一個重要瓶頸是農村缺乏有效抵押、擔保品,導致「融資難」、「融資貴」成為普遍現象。近年來,各地紛紛試點推動解決這一問題的金融創新,如吉林的「土地收益保證貸款」、重慶的「三權抵押」、河南信陽的「五權抵押」等,其政策主旨均在於農村承包地、宅基地、林權等「三農」物權的金融權能。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進一步肯定了農村土地流轉的重要作用,明確激活農村土地擔保、抵押權能的政策導向,為農村土地金融創新打開了更寬闊的政策空間。土地流轉信託化對金融創新的推動作用可以從三個層面來理解。
第一個層面是對委託方——普通農戶而言。土地流轉信託的優勢之一是將農戶承包土地的收益權結構化、標准化,變為標準的商業合約,這有利於開展以標准化收益權為標的的金融創新。例如,中信信託在宿州項目中目前已實現通過信託受益權質押為農戶發放小額貸款,年利率在10%-12%之間,沙縣的金融機構已經藉助當地的信託平台,開展了「預期收益權」、「農戶聯保+預期收益權質押」等金融創新。
2013年末發布的「107號文」(《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明確提出「探索信託受益權流轉」,可以預期未來信託收益權的市場流通性更強,會更好地促進土地流轉信託收益抵押、擔保權能的實現。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這對當前的「人戶分離」城鎮化格局非常具有現實意義,對「非戶籍城鎮化」人群來說,在沒有並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之前,土地流轉信託不僅可以實現「離土不離權」,提供一份穩定的基本收入,而且可以藉助收益權金融創新申請小額貸款,更好地在城鎮中生活與創業。例如,中信信託宿州項目中就提出「賦予土地信託流轉金融屬性,為農民參與城鎮化進程、增強承擔城鎮社會保險和住房租賃等方面的私人成本的支付能力創造條件」。可以說,土地流轉信託將構建的是一種「離鄉離土不離權」的社會制度。
第二個層面是針對信託平台而言。信託平台將原來分散的經營權匯集後,實現土地集中連片,具備開展土地整治項目(如高標准農田建設、中低產田改造、節水灌溉設施等)和布局現代農業基礎設施的必要條件,從而也就具備了對接財政扶持項目和資金的基礎條件。沙縣模式中,由信託平台配合政府扶持項目,開展土地集中連片整理開發,然後再進行流轉;北京信託密雲項目所採取的「財產權信託+資金信託」的「雙信託模式」,通過資金信託為土地流轉信託後的經營開發提供1800萬元的融資支持;中信信託宿州項目中,則有發行B類信託計劃融資進行土地整理的方案。信託平台對接政府項目時,政策上可以更好地「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即在財政補貼資金的引導與支持下,發揮「財政+金融」協同作用,藉助金融創新滿足土地整理開發和布局現代農業設施的融資需求。
第三個層面是對新型經營主體和經營農戶而言。少數土地信託項目中,如北京信託的江蘇無錫項目,信託土地僅158畝,項目可以直接對接農民合作社或其他新型經營主體。但其他的土地流轉信託項目一般涉及數千畝乃至數萬畝土地,需要聘請或組建(現代農業)服務商,按現代農業要求整理、開發土地,布局基礎設施,然後自主經營或再次流轉給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此時經過現代農業布局後,大棚抵押、融資租賃等金融創新和金融工具將會更容易地引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服務「三農」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4]17號)、《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做好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銀發[2014]42號)等最新文件中所提倡的涉農直補資金擔保、土地流轉收益保證貸款、農機具抵押等一系列農村金融創新在土地流轉信託平台上均可以有效地展開,新型經營主體的融資能力將更強。當然,對於剛剛出現半年多的信託模式,目前多數項目仍處於服務商開發整理階段,相關的金融創新仍在醞釀與衍化當中,不過許多金融創新從沙縣的政府信託平台中看已經相當成熟。
土地流轉信託推動金融創新的機制在於土地流轉信託將承包權和經營權穩定分離後,土地權利束與相關主體清晰對應,既可以有收益權融資,也可以有經營權融資。這種土地權利束的分解與重組過程客觀上已經將土地流轉的相關主體進行了分層,形成既有大型主體(信託機構、現代農業企業等)、又有中型主體(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還有小型主體(小微企業、種養大戶、家庭農場、普通經營農戶)的多層次主體,並在土地的綜合開發利用上也根據各自優勢實現了分工合作,這種結構化設計又與大中小結合的農村金融普惠體系相對應,形成金融創新的推動力。
進一步而言,隨著土地信託的實踐深入,信託平台將進一步衍化為金融創新平台,通過信託制度設計,土地流轉金融創新得以在不同層面、不同主體間展開,根據土地整理、現代農業布局、具體生產與經營等開發階段的不同特點和融資需求,因地制宜地設計不同的金融工具和金融產品,促進土地流轉的資源優化配置。例如,中信信託在宿州方案中就提出「條件成熟時,也可與商業銀行、專業性農村小微貸款機構合作」,「以土地流通信託為平台構建服務『三農』的金融生態鏈」。
四、探索土地流轉信託的「混合」模式
自中信信託、中糧信託、北京信託等信託機構介入土地流轉領域以來,因其專業化水平高和結構化的制度設計,商業信託模式備受推崇,由此引起一個爭論:以沙縣模式為代表的政府信託(類信託)模式是否過時?商業信託模式是否就是土地流轉信託的不二選擇?
從本文的比較中可以初步總結商業信託模式和政府信託模式的優劣勢。商業信託模式的優勢有:第一,商業信託模式的市場化程度更高,可以在更廣的(全國)范圍內發現價格;第二,全國只有68家信託公司,對接外部資源能力強,可以更好地遴選服務商;第三,信託標准化、結構化水平高,可以推動更高水平的金融創新。短板在於:第一,商業信託模式採用的是項目制,使用的是本地優質土地資源,且地方政府需協調足夠的土地滿足規模經濟的需要,是一種非常態的土地流轉;第二,土地前期開發依賴於服務商,沒有合適的服務商,土地整理等工作亦無法開展;第三,服務商完成現代農業布局後,要承擔部分流轉平台的職能。
相比之下,政府信託模式的優勢在於:第一,信託平台承擔了土地收儲(一次流轉)職能,是一種常態化的土地流轉;第二,信託平台可直接開展土地整理開發,不需等待服務商;第三,有專業的土地流轉平台,二次流轉的效率和專業化程度更高;第四,信託平台與縣域金融機構合作緊密,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小微企業和普通經營農戶的普惠金融創新更有優勢。短板在於:第一,信託平台承擔了服務商的職能,現代農業開發專業能力不足;第二,與外部資源對接能力不足,價格發現能力弱於商業信託機構;第三,標准化、結構化能力不足,限制金融創新的層次,尤其是在大型金融和現代金融工具的引入方面受限。
顯而易見,政府信託模式與商業信託模式的互補性很強,很難簡單地說孰優孰劣,需要因地制宜、具體分析。隨著信託制度向土地流轉領域的更深引入,未來綜合兩種模式的「混合」模式將更有優勢。「混合」模式可能發揮的優勢主要有:第一,結合常態的土地收儲(一次流轉)和項目制,使得縣域內流轉土地可以分區域、分層次開發利用;第二,發揮縣域信託的「中小」優勢和商業信託的「大」優勢,相關主體分層對接土地權利束和要素資源,使資源配置更有效率;第三,更好地發揮信託平台的土地整理能力和服務商的現代農業布局能力;第四,發揮信託平台和流轉平台的協同作用,提高二次流轉經濟效率,推動建立二次流轉公開市場;第五,發揮商業信託在收益權管理、兌付和風險防範方面的優勢,使得農民的信託收益權更加穩定。
在條件成熟的地區,可以探索建立「混合所有制」信託平台,綜合利用各方力量和優勢。從政策意義上來講,「混合」模式可以同時實現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實踐中的發展表明,不論是政府信託模式,還是商業模式,亦或是今後可能的「混合」模式,信託制度在土地流轉領域是有生命力的,有可能成為今後農村土地流轉的重要制度工具。
土地流轉信託的制度優勢在於它可以同時兼顧效率與公平。土地流轉信託不僅可以實現承包權與經營權的穩定分離,而且可以實現合理分工。信託平台進行土地整理與整治,服務商(大型現代農業企業)進行現代農業規劃布局與基礎設施配套,這相當於農地的一級開發;然後土地再次流轉,實現土地更好地向四個新型經營主體集中,發揮其勞動技能優勢、生產技術優勢,這相當於農地的市場開發。通過信息平台,將有可能構建農村土地兩級開發體系。顯然,前者與後者的「適度規模」是不一樣的,而信託制的優勢恰恰在於可以穩定有序地集中經營權,又合理有效率地流轉分開,使經營權「放活」在不同層級滿足「適度規模」的不同標准。從這個角度而言,土地流轉信託可以更好地實現經濟效率。
從公平的維度來看,土地流轉信託逐步確立了幾個基本原則。第一是補貼部分歸農原則,要麼直接歸農(如中信宿州項目中基礎收益提升60%),要麼以增值收益分成的方式,而且越是初級開發中的補貼,歸農的比例越高。第二,基礎地租價格應依據規模經營和現代農業的水準確立,而非分散經營和傳統農業的水準確立,這是對農民農地發展權的一種認可。若以分散經營的低「市場價格」進行土地長期土地流轉,大多數農民不但享受不到規模經營和現代農業的超額收益,而且基本收益的價值也沒有充分體現。第三,「漲價歸公」與「漲價歸私」相結合。亨利·喬治地租社會化思想的核心是「漲價歸公」,在人均只有一兩畝承包經營權的較平均的農村土地分配格局下,「漲價歸農」實際上是「漲價歸公」的一種衍化形式,土地流轉信託方案是地租社會化分配的一種具體實現形式。增值收益的70%與30%分配比例,是「漲價歸公」與「漲價歸私」的有機結合。從這個角度來看,土地流轉信託又可以更好地實現公平。並且,公平的制度設計可以使土地承包權與經營權穩定有序地分離,反過來會促進規模經營的經濟效率。
鄧 小 平認為,農業的第二次飛躍必須走向集體經濟
1990年,鄧 小 平提出農業生產「兩個飛躍」的思想,即中國社會主義農業的改革和發展會有兩個飛躍:第一個飛躍,是廢除人民公社,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第二個飛躍,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發展集體經濟(具體論述參見《鄧 小 平文選》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55頁)。可以說,信託制度是實現「二次飛躍」的一種較為理想的制度工具。總體上,土地流轉信託是一種效率與公平兼顧、公平促進效率的機制,它使得全體農民可以共享農業「二次飛躍」的發展成果,可以更好地發揮中國土地制度的制度優勢。盡管在超過10萬億的信託資產中,土地流轉信託所佔比例微乎其微,但考慮到中國仍在持續的新型城鎮化進程,土地流轉的潛力遠遠沒有完全釋放出來,而且「戶籍城鎮化率」真正追上人口「城鎮化率」尚需一段較長的時間,消化「人戶分離」仍需時日,即使在戶籍制度改革的政策背景下,土地流轉仍將發揮重要的穩定器作用。因此,土地流轉信託的大發展值得期待和深入探索。
⑺ 保險業與信託業分業經營的好處
保險金信託:「保險+信託」組合的傳承優勢
金融界
2016-11-25 21:05 · 金融界網站官方賬號
金融界網站訊:現階段,中國「富一代」退休的腳步漸進,如何讓家族基業世代長青,讓家族財富福澤子孫後代,正是當下創富者們最關心的問題。而在上市家族公司中,約有三分之一的企業通過家族信託的方式控股。
家族信託的功能已廣被認可,但其參與門檻通常也較高,目前在國內需要上千萬元。而保險金信託因結合了保險的杠桿作用,大大降低了參與門檻,通常只要百萬的保費,便可享受到家族信託在財富管理與傳承方面的功能。應時而生的保險金信託,也因此受到國內高凈值人群的青睞。
11月25日,由中信信託和信誠人壽聯合舉辦的「落地三載,盛情綻放」—中國保險金信託業務研討與展望論壇於在北京圓滿舉行。
中信信託副總經理、保險金信託創始人劉小軍在論壇上表示,保險金信託是指投保人在簽訂保險合同的同時,將其在保險合同下的權益(主要是保險理賠金)設立信託;一旦發生保險理賠,中信信託將按照投保人事先對保險理賠金的處分和分配意志,長期且高效地管理這筆資金,實現對投保人意志的延續和忠實履行。作為中信信託在家族信託基礎上的延伸,保險金信託是高附加值的「事務管理+資產管理」的單一信託產品,重點是實現委託人在保險理賠後對受益人如何獲取財產的管理意志的延續,而不僅僅是簡單的財富增值。
劉小軍還介紹說:「信託業與保險業跨領域融合,不僅為保險產品實現了更高層次的保障,更是為投保人實現長期、個性化訴求和託付,提供強有力的保障,使得保險的家庭財富傳承效果更加顯著,大幅提升了金融機構對終端金融消費者的服務品質。」
2016年是我國「十三五」規劃開局之年,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入推進的重要一年,也是金融行業集體探索、繼續前行的關鍵一年。截至三季度末,信託業資產規模為18.17萬億元,同比增長16.33%。信託公司必須要以全新的思維、觀念將創新和信託制度優勢融合。
背景資料:什麼是保險金信託
保險金信託在我國的實踐,首先成功落地的是身故保險金信託,被保險人身故後,身故保險金直接進入信託,由信託公司為了受益人的利益進行管理與運作。此後,作為身故保險金信託的升級版,生存金信託繼續成功落地,被保險人生存的,生存金和分紅進入信託,由信託公司為了受益人的利益進行管理和運作;被保險人身故的,身故金繼續進入信託,由信託公司為了受益
⑻ 虎父無犬子,身家1080億,世茂少帥許世壇扛得住60億信託債重壓
萬科郁亮稱,房地產進入黑鐵時代,背水一戰,要麼死,要麼活,沒有中間狀態。萬科是國內房地產行業龍頭,連董事長郁亮都不敢坐頭等艙,哪個航班便宜買哪班,可見房企眼下有多難,遑論虎年「虎虎生威」了。
許榮茂、許世壇父子的世茂集團,不光是國內房企20強,也是福建房企之代表,與不少閩系同行一樣,也是為債發愁。世茂少帥許世壇能否扛得住近60億元信託債重壓,將是自救成功與否之關鍵。
近60億元信託債展期未定,少帥許世壇:債務整體上可控
世茂集團董事局副主席兼總裁許世壇(中)
與父親許榮茂的穩健相比,初生牛犢不怕虎,世茂二代接班人許世壇沖勁更猛,野心也膨脹更大。
從黃金時代、白銀時代,再到黑鐵時代,國內房地產行業龍頭的萬科,從王石到他的接班人郁亮,一直在為行業發展周期作定義。「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世茂少帥許世壇這幾年,一直在「沖沖沖」,也許想做一個敢於穿越周期的勇士;且不說他能否成功,眼下為債所逼的世茂房地產,已處於生死存亡的自救階段了。
在世茂30歲的2019年,少帥許世壇繳出一份不錯成績單:跨入房企前十、高增長、收並購,而且是TOP10陣營中唯一一家超40%增長的房企。當時,萬科在高喊「活下去」,不少房企也在「急剎車」,他無不畏懼,沖沖沖。
2019年-2022年這三年,許世壇逆流而進,「收並購」絕不手軟,也令整個行業領略了這位閩系地產少帥「逢山開路、遇水架橋」開拓之鋒芒,不少人驚嘆其「絕非加倍努力,就有翻倍收獲!」
父親許榮茂,已經定下「百年世茂」之長青目標,對於二代許世壇來說,「我們肯定會比其他前20房企快」、「未來三年劍指行業引領者」這種話說出來,是需要有底氣的,也要看實力的,更考驗耐力,蒙眼狂奔誰不會呢?!
世茂集團董事局副主席、世茂服務董事局主席許世壇(中)
2月17日,《證券日報》報道了世茂集團60億元信託債展期待解之消息。在此前一天的上周三下午16時,世茂集團董事局副主席兼總裁許世壇、執行董事呂翼與「中信信託深圳龍崗融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個人投資者,進行了一次線上溝通,而《證券日報》記者從相關人士獲得的最新消息是「目前尚未確認展期是否成功」。
在2月16日下午召開的時長16分鍾的線上溝通會,世茂執行董事呂翼稱,目前該信託計劃的余額為59.94億元,即已於今年2月17日到期的12.94億元,以及於4月和8月陸續到期的49.46億元。世茂方面希望,分四期支付陸續到期的借款。
據報道,世茂給出的兌付方案是:今年2月份償還本息1.82億元,年內繼續償還本息20.08億元,剩餘的本息,即將於今年4月和8月到期的49.46億元,展期至2023年至2024年分批還清,且不增加增信也不罰息。
換句話說,世茂給今年8月全部到期余額約60億元該信託計劃,其中約50億元借款將延長至2024年還清。在往年,數十億借款對許世壇來說,可能不算什麼,但眼下房地產寒冬還沒有過去,又如現在的天氣一樣遭遇一場「倒春寒」,60億元信託債展期如果能成功,許世壇就能喘口氣,如何不成,將加大世茂「自救」難度,資金鏈也會更為困難。
世茂集團董事局主席許榮茂
在2月16日下午的線上溝通會上,許世壇向信託計劃投資者表示:「公司的債務整體上是可控的。」他安撫投資者稱,公司的資產質量較好,正不遺餘力評估經營狀況。他還透露,世茂正與一些國企、央企探討合作方案,與深投控、中建投等國企、幾家AMC機構有在洽談,為深港國際中心項目引入戰略投資者;許世壇表示:相信不久後,項目會加大回款速度和力度。
相關報道及資料顯示,自2021年第四季度以來,世茂集團已經採取了「自救」行動,處置了近百億資產項目。
看來,向千億房企目標「沖沖沖」,也是需要付出代價的,一著不慎,滿盤皆輸! 想起2020年8月世茂中期業績發布會上,當時世茂期內銷售、收入、利潤均大幅下滑,許世壇除了表示不滿意,也稱未來會適當加杠桿。
深圳的深港國際中心,與世茂開發的城市標桿如上海世茂中心、廈門「兩把刀」、深圳前海世茂大廈等超高層地標建築一樣,都存在資金佔用大、周轉慢之地產開發軟肋;此外,世茂的土地儲備多集中於一、二線城市,拿地成本高,而且貨值多集中在幾個大型綜合體項目,一旦資金面遇到困難,擴張風險也會放大。
2021胡潤百富榜上,許榮茂在富豪榜排名第40,上榜身家1080億元。
許世壇不妨向萬科郁亮學點焦慮意識
萬科董事會主席郁亮
從王石的萬科,到郁亮的萬科,很多人總有這樣的感覺,萬科老拿焦慮嚇唬人,房地產的「黃金時代」、到「白銀時代」、「黑鐵時代」,都是他們喊的,不少人也將郁亮稱為房地產的焦慮大師。
當郁亮喊出「活下去」時,很多人可能會笑他,是不是太悲觀?
網上流傳的萬科郁亮題為「敢拼才會贏」的2022年會總結發言,除了受人矚目的「黑鐵時代」,他也談及行業發展兩大特徵:一是行業進入「縮表出清」階段,這是一場生死之戰。與此前郁亮說及的「去杠桿、去金融化」不同,這次他說「 要麼死、要麼活,沒有中間狀態。能解決過去累積下來的包袱就有開始新征程的機會,包袱甩不掉就活不下去。 」
二、郁亮提出了行業新發展「一個中心、三個基本點」,即以解決老百姓居住問題為「一個中心」,房住不炒、租購並舉和人-地-房匹配的「三個基本點」。
郁亮還預期,行業將有兩大重要變化,即市場分化會越來越明顯,行業規模開始萎縮。「靠一招鮮吃天下的時代已經結束了,現在要開發、經營、服務並重,這也是萬科新的鐵人三項。」
萬科,成立於1984年,世茂成立於1989年,客觀地說,沒有太大的代差。房企頭部為王,確實有許世壇說的「強者上、弱者下」之競爭態勢,不過,對於世茂少帥許世壇而言,向強者學習、向先進者取經,也是修煉、夯實自己的途徑之一。郁亮有焦慮意識,今後,世茂少帥在「沖沖沖」時,也別老想「大魚吃小魚時代」了,能不能多想一想「活下去」問題,這才是跑向「百年世茂」最佳姿勢。
許世壇
世茂創始人許榮茂,生於1952年,祖籍福建石獅。他有一個女兒、一個兒子,均早早走上事業舞台。
「世茂公主」許薇薇,生於1975年,是早年許榮茂進軍上海灘的好幫手,堪稱「左膀右臂」。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許榮茂創設世茂時,就在取名時將兒子許世壇納入,故有「世茂」二字。生於1977年的世茂少帥許世壇,1991年跟隨父親去了澳洲,也在那裡讀書,就讀於悉尼 科技 大學。1997年回國後,他一度在外面公司歷練,在香港一家地產代理公司做銷售員,一年後加入父親的世茂。
昔日,許榮茂高舉「三低一高」大旗,即低負債、低杠桿、低成本、高周轉,走輕資產運營模式,一邊利用世茂品牌積極拿地,一邊也積極引入資本,出手老辣、眼光獨具,但行穩致遠。行業對許榮茂也有評價:「做得多、說得少、走得穩、藏得深。」
許榮茂於1999年注冊了「上海世茂投資」,也就是今天世茂集團之前身,也因為「濱江模式」收獲了「豪宅教父」之美譽。世茂二次「借殼上市」,也令業內領教了他運籌資本的能力。
接班是一條荊棘路,入職世茂之初,許世壇也從最基層的樓盤銷售助理做起。由於許世壇是在國外讀書的,父親也擔心他對中國 歷史 、文化了解少,但到了2017年世茂拿下佛山兩宗奇槎地塊時,不少人稱贊他「虎父無犬子」,青出於藍而勝於藍。
世茂國際總裁許薇薇(右)
閩系民企,出現了不少成功的父子、父女「鐵三角」傳承治理。閩南人有「愛拼才會贏」精神,但與其他區域相比,觀念也較傳統,不過在現今 社會 ,在家業傳承傳統上的「男尊女卑」已經淡化了,男女在家產繼承上都有份。
像「廈門首富」、恆興集團創辦人柯希平,除了讓90後兒子柯佳圻早早獨擋一面,且充分授權,「兩千萬以下的投資項目你自己做主,不用過問我」。對於長女柯嵐嵐,也沒有「厚此薄彼」,她也出任恆大集團董事兼副總裁。
與柯嵐嵐和弟弟柯佳圻成為二代傳承「姐弟配」一樣,世茂許榮茂也讓女兒許薇薇、兒子許世壇形成了二代接力「姐弟配」,父子、父女、姐弟構成經營管理「鐵三角」。
比許世壇大2歲的姐姐許薇薇,34歲就出任公司總裁,很早就成了父親沖鋒的好助手,而且成績斐然。
許榮茂做事業,有很強的成功欲,在許薇薇、許世壇身上也有這樣的基因,關鍵是走得快也須走得穩,走得遠。當年,蔡雪梅從龍湖房地產跳槽到世茂時,老闆許榮茂對她說:「 如果一個企業不能做得最好,生不如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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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現在買信託靠譜嗎風險大不大中信信託的產品如何,收益穩定嗎
信託的現狀是仍然沒有公司敢於打破剛性兌付。就像最近陝國投拿出了5.8億進行本息兌付其出問題的信託計劃。(關鍵字:裕豐)。
我們回過來看,現在的信託有一法三規,銀監會的監管也越來越嚴,就是為了盡可能的減少,風險事件的出現。
剛性兌付,實際上是不合常規的。哪有投資行為,是必須要讓投資平台自己去兜底的?
再者,如果整個行業都是依照剛性兌付這個原則來進行推介,那還需要劃分各種項目嗎?只需要看哪個項目收益高就去買哪個就可以了。信託項目的核心是風控,我們可以這么理解。現在的信託仍然是固定收益,但是我們一定要居安思危,把自己放在一個真正的信託合格投資者的位置上,依照自己的風險抵禦能力,選擇合適自己的項目。
打一個不恰當的的比方:一個國內一級城市的政信項目其唯一的抵押物是價值其融資量三倍的土地使用權,100萬年收益為9%。
而另外一個項目是國內二級城市的房地產信託項目,其的抵押物是融資方100%的股權質押,其評估價值僅為融資量的2倍,100萬年收益也為9%。
很明顯,第一個項目更具投資價值,但如果這時第2個項目,變為國內一級城市,抵押物驟增3倍,年收益在增加0.5%,那麼這個項目,完全可以在極短的時間內,完成融資事宜。
以上是胡鄒,如果覺得我說的不夠明確可再追加提問。
中信信託的產品如何,收益穩定嗎?
中信信託的情況我就不詳述了。有過出問題的項目,但據了解都已經剛性兌付。
後半個問題真的讓人沒辦法認真回答。你說收益穩定嗎?如果中信出一款浮動收益類信託產品,那能穩定嗎?固定收益類信託,合同上都是寫的「預期年化收益率」,但是到目前為止這個信用依然得到保證。這就是從信託公司到銀監會都一直在追求的事情。
⑽ 中信信託有沒有未兌付的
中信信託一款產品疑似無法正常兌付。
等了147天,投資人還是沒有結果。
7月14日,北京投資人沈雨(筆名)向時代財經記者表示,當天有3名投資人在北京總部與中信信託的經理、律師等7人進行了線下溝通,重點是產品支付、解決方案等問題。
上述投資人表示「沒有實質性進展,沒有承諾,但對方比較開朗。」
此前,7月13日,多名投資者向時代財經表示,中信信託2020年7月認購的深圳龍崗融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以下簡稱「深圳龍崗計劃」)部分產品無法正常兌付。該計劃總規模為87億元,剩餘未繳資本約57億元。
也有投資者向時代財經記者表示,部分產品的支付指的是5%-18%的不同資本金,但只到今年4月11日,從去年9月開始逐漸,利息一直沒有計算。
7月13日,一位接近中信信託的人士回復時代財經稱,「現在我正在努力處理這件事。公司一直在和地產公司溝通,也涉及到一些其他因素。方便第一時間向投資者公布信息。」
不過,該人士並未證實前述投資者描述的信息。
同日,中信信託某財富中心主管向時代財經透露,「這個項目(深龍崗項目)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現在確實是臨時違約。大家都開始互相起訴了,可能的結論是等對方把資產退回來,但是現在(房地產公司)因為市場困難沒有(資產)。」
參與線下溝通的沈雨告訴時代財經,「今天我問了現場的律師,對方說如果啟動訴訟程序,這個過程大概需要一到兩年。」
根據投資人給出的產品合同,時代財經就該產品目前遇到的問題以及涉及的支付問題,向管理該信託計劃的兩位監管人員發出了采訪函,但截至記者發稿,未收到回復。
付了1000多萬,房貸受影響。
多位投資者對時報記者表示,深圳龍崗計劃是他們中信信託財富部認購的家園信託產品。另外,這款產品也是按照中信銀行銷售的,但是佔比不高。
「所有項目有57億元資金未支付,利息從去年9月開始計算。」7月13日,深圳投資者趙周(筆名)告訴時代財經,他無法在深圳龍崗計劃到期後支付他在2020年7月從中信認購的300萬元人民幣。中信信託沒有給出任何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中信信託7月12日公布的2022年第二季度信息披露報告顯示,計劃資本余額為56。報告期內已收到借款人還款資產2,987萬元,相關信託權益已派發給投資人。
時代財經從投資人給的品牌推廣書上了解到,深龍崗計劃2020年7月17日出售,期限不超過36個月。募集資金87億元將投入深港國際中心的開發建設。
如果一切順利,未來將超越現在的平安金融中心,成為深圳的「新地標」。
信託產品分為五類,ABCDE,期限從12月到24個月不等。根據認購規模的不同,商品A的年化率為6.7%-7.4%,商品B的年化率為6.8%-7.5%,以此類推,產品E最高可達7類。
逾期風險從今年2月底開始逐漸暴露。
今年2月17日,是中信信託和深圳龍崗融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12.94億元)的部分到期日。
2月16日,中信信託與項目方舉行網上投資者見面會,擬於到期日提前支付12元資本9400萬元的10%及部分利息,利息合計10%。剩餘的82億元將延至2024年。
實際展期方案為:2022年貸款本金(截至59年2月15日)的25%及部分利息,總利息約20% 08萬元;2023年償還貸款本金的35%及部分利息,利息總額約24% 3200萬元;2024年償還貸款本金的40%和部分利息,利息合計約25.14億元。
但自2月16日會議後,市場出現動盪,投資者逐漸迷茫。
趙周告訴時代財經,「開會前幾天,我的財務經理聯系我,說貨物可能有問題。」此外,上海、廣州、杭州等地的投資者也收到了理財總監的提示。趙周當時的第一反應是「這么大的項目怎麼會爆炸?」
杭州投資人張欣(筆名)告訴《時代財經》,「最初,展覽計劃是在2月16日的大會上確定的。按照這個數額,我們認為每天支付1000多萬元是可以接受的。但3月3日左右,中信信託向投資者表示,這個(付款計劃)不算,商品進入驗貨期,大家都很疑惑。」
鑒於「考察期」,時代財經從中信信託3月3日發布的公告中了解到,2022年2月17日,項目方未按承諾足額支付信託項下到期賬款,而是每個工作日逐步將資產支付給信託計劃。受託人覺得逐步降低融資敞口有利於促進項目背後的資產重組。因此,根據受益人利潤最大化標准和信託合同的相關承諾,受託人公告信託計劃並進入檢查期,第一次檢查期為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5月31日。在觀察期內,受託人根據還款制度和每個工作日的還款目標,督促對方落實還款責任。
但很快,該計劃也在「考察期」宣告失敗。
4月29日,中信信託發布公告稱,3月4日至4月18日,項目方共向信託計劃支付資金3800萬元。但4月18日起將終止轉賬,原因是收款少於預估金額。中信信託仍在公示中表示,將盡力再次尋找各種風險解決方案,不排除採取進一步措施的可能。
但投資者對中信信託「採取進一步措施」的心理並不認可這種說法。
根據時代財經的采訪,投資者的核心訴求是中信信託沒有盡到受託人的職責,期待其對各種問題給出明確的答案。
許多投資者告訴時代財經,「這封信和服務都不到位。中信辦電話打不通,必須按官網熱線轉接,信託主管也聯系不上。」
投資人段宇(筆名)表明,「前幾天和理財經理溝通,問今天涉及的一些借款公司中信信託是否向法院提交了最高限額。對方說沒有,從常理上來說,這應該是速戰速決的行為,但中信信託至今沒有任何動作。」
「主管居然說大家(中信信託)要互相配合,這讓我很生氣。」段譽說。
7月13日,一位接近中信信託的投資者回復時代財經稱,「信託公司一直在想辦法解決這個問題,也和房地產公司溝通過,但也涉及到一些其他因素。方便第一時間向投資者公布信息。」
當天,時代財經以咨詢的名義致電中誠信託財富中心,一位主管透露,「這個項目(深龍崗項目)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現在確實是臨時違約。大家已經開始互相起訴,可能的結果就是等對方還款,但是由於市場問題(房地產公司)沒有(資產)。」
從2月17日部分商品逐漸逾期,到7月14日中信信託與投資者見面,已經過去了147天。
投資者李楠(筆名)共認購約1000萬元,影響了她的生活。
「我已經84天沒收到一分錢了,但貸款銀行不會停,孩子的學費還得交,老人生病的治療費也不該欠,」李楠說。「本來是按照承諾的時間付利息的,家裡也夠用了。現在都『鎖』了。」
她還感嘆,「疫情期間,大家的收入都受到了影響,壓力真的會很大。沒想到買了信託想要點利息變成家庭理財了?」
段譽認繳了300萬,他告訴時代財經,「現在家裡生病了,等著錢做手術,孩子還要上學,所以循環很緊。」
另一種商品是預付貨款?
時代財經注意到,雖然深圳龍崗項目已經出現風險,但中信信託涉嫌在今年3月31日提前結清另一個項目——招商大運信託項目(以下簡稱「招商大運」)。
時代財經了解到,招商大運計劃於2020年4月27日成立,中信信託官網於今年3月31日公布了該計劃的清算報告。
有投資者告訴時代財經,「他們的疑問是招商局大運會項目和深圳龍崗項目有沒有關系,為什麼這個可以早點解決,而我們不行?」
根據時代財經從投資人處獲得的錄音以及中信信託監事的說法,該監事在溝通中表示,「除了深圳龍崗項目,任何人都沒有義務為了其他投資人的利益而公布其他(項目)信息。」
據時代財經介紹,深圳龍崗計劃的資金投向深圳深港國際中心,深港國際的開發建設方是一家名為新里程實業的企業。公開資料顯示,新里程實業於2020年向中信信託申請了15億元三年期貸款。至2020年末,借款金額1億元,未完成相關擔保。
時代財經發現,2017年12月,一家名為福建新里程投資的公司在239的基礎上,深港國際中心綜合體項目國有建設用地權屬43億元。該項目位於深圳市龍崗區龍城街道大雲新城核心商務區。根據項目,該地塊計劃建設一座600米高的標志性建築。福建新里程和新里程實業的大股東是同一家房地產公司。
深港國際和大雲城屬於同一個項目嗎?
一位投資人告訴時代財經,「人人和中信信託首席手機確認,招商大雲城項目是招商銀行出售的深市大雲15億貸款項目。可以肯定的說,招商局大運信託計劃也是由深圳龍崗項目經理和團隊運作的。」
換句話說,如果新里程實業的15億元貸款與中信信託出售的招商大運計劃是同一個項目,那麼招商大運計劃應該在2023年4月到期。中信信託為什麼會在今年3月底落定?
由於投資者的上述說法,時代財經無法獲得在大雲投資的詳細項目資料,也無法在公共資源中尋找關聯性。同時,中信信託無法回應時代財經的采訪要求。
放眼2021年,中信信託收入和利潤增速較去年有所放緩。
財務報表顯示,中信信託2021年完成收益為85。與2020年的870年相比,分別為875億元和4500萬元,下降1.8%。股東凈利潤35億元,比380 2020年下降9.2%。
財務報表顯示,截至2021年底,其信託資產余額為9788億元,跌破1萬億元,同比下降20%。2021年,中信信託新增信託項目225個,實繳信託規模3300億元。信託資產主動管理信託資產佔比73%,包括基礎設施、金融體系、文化科技、工業製造等行業。
此外,財務報表還提到,中信系統信託、保險信託、公益信託服務客戶超過3600家,委託財產近560億元,同比增長13%。https://pics5..com/feed/.jpeg?tok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