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融資租賃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1、 融資租賃合同 出租人的資格 根據法律法規規定, 融資租賃公司 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融資租賃業務必須由非銀行金融機構經營。即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需具備金融主體資格,否則為非法主體。即並不是任何單位都可以進行融資租賃。 2、標的物的型號、質量或質量標准 由於融資租賃合同中有兩個合同關系,所以在簽訂融資租賃合同時必須註明合同標的的型號及質量或質量標准,以免發生錯誤。同時,由於融資租賃合同的標的物通常使用的時間較長,所以在簽訂融資租賃合同時, 合同當事人 應預先考慮因正常使用等原因造成的磨損或消耗,並在合同中確定一個科學標准,作為區分雙方 當事人責任 的依據。 3、租賃物的交付 融資租賃合同中,租賃物不是由出租人交付給承租人,而是由出賣人直接交付給承租人並由出賣人對承租人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4、租賃物的維修 融資租賃合同中租賃物的維修不是由出租人維修,而是由承租人來維修的。 5、租賃物的最終歸屬 承租人可以與出租人在合同中約定承租人分期支付租賃物的價款,當價款全部支付完時,租賃物的所有權歸承租人享有。 承租人也可以與出租人在合同中約定承租人每月支付租金,到 合同期限屆滿 時,承租人返還租賃物給出租人。 6、擔保 由於融資租賃合同中的標的物通常都是價格比較昂貴的,所以出租人為了降低風險可以要求承租人提供保證,若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提供保證金,則保證金的數額一般不能超過購買租賃物成本的百分之二十。若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提供擔保人,則當承租人不能向出租人交納租金或履行其他義務時,由擔保人代為履行。 7、保險 融資租賃期間,租賃物應當繳納保險,這是融資租賃合同的特殊之處。保險費是由承租人承擔的,該費用可列入租金總額,也可單獨列出。有關保險事宜的具體問題可由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 保險賠償金 由承租人享有。
B. 融資租賃怎麼做
1、租賃公司與供貨商簽署租賃物買賣合同;
2、租賃公司與承租人簽署融資租賃合同,將該租賃物出租給承租人;
3、租賃公司向銀行申請保理融資業務;
4、銀行給租賃公司授信(強調項目公司)、雙方簽署保理合同;
5、租賃公司與銀行書面通知承租人應收租金債權轉讓給銀行,承租人填具確認回執單交租賃公司;
6、銀行受讓租金收取權利,給租賃公司提供保理融資;
7、承租人按約分期支付租金給銀行,承租人仍然提供發票,通過銀行給承租人;
8、當租金出現逾期或不能支付情況時,如果銀行和租賃公司約定有追索權,承租人到期未還租金時,租賃公司須根據約定向銀行回購銀行未收回的融資款,如果供貨商或「其他第三方」提供租金余值回購保證或物權擔保的,由供貨商或其他第三方向銀行回購銀行未收回的融資款。如果是無追索保理,則保理銀行不得對租賃公司追索,只能向承租人追償。
C. 融資租賃怎麼操作
融資租賃操作,
1、企業客戶填寫《客戶融資租賃申請表》等文件,向租賃公司提出融資租賃申請。
2、收到申請後x日內,租賃公司對企業客戶進行診斷、分析、出具解決方案。
3、雙方達成合作意向後x日內,租賃公司對客戶的資信情況,資產及負債狀況、經營狀況、償債能力等進行評估。
4、評估後x日內,租賃公司擬定項目分析報告,並討論審核。
5、審核通過後,雙方就設備租期、租金及其支付方式、起租日、還款方式、擔保方式、租賃期滿租賃物的處理等合作事宜進行磋商。
6、租賃公司和設備廠商簽訂《購買合同》,為客戶購買設備。
7、租賃公司與企業客戶簽訂《融資租賃合同》。
8、租賃公司與企業客戶或第三方擔保人簽訂《擔保合同》。
9、企業客戶繳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10、租賃公司收到保證金後,向設備廠商支付設備款,設備廠商直接向承租人交付租賃物,設備起租。
11、在合同履行期內,租賃公司對客戶進行回訪和動態監督,以保證其定期支付租金,設備廠商直接負責設備的維修及相關技術服務等。
12、租賃期滿,客戶根據初期協議,以名義價獲得所有權或殘值退還租賃公司。
租賃合同的主體為三方當事人,即出租人(買受人)、承租人和出賣人(供貨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為其融資購買承租人所需的設備,然後由供貨商直接將設備交給承租人。其法律特徵是:
1、與買賣合同不同,融資合同的出賣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標的物和瑕疵擔保義務,而不是向買受人(出租人)履行義務,即承租人享有買受人的權利但不承擔買受人的義務。
2、與租賃合同不同,融資租賃合同的出租人不負擔租賃物的維修與瑕疵擔保義務,但承租人須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義務。
3、根據約定以及支付的價金數額,融資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賃物之所有權或返還租賃物的選擇權,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賃物的對價,就可以取得租賃物之所有權,如果支付的僅是租金,則須於合同期間屆滿時將租賃物返還出租人。"
D. 融資租賃方式有哪幾種
法律分析:簡單融資租賃、杠桿融資租賃、委託融資租賃、項目融資租賃、經營性租賃、國際融資轉租賃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五條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
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E. 應該如何簽訂融資租賃合同
融資租賃合同由於涉及兩個合同、三方當事人,其訂立程序和內容一般有特殊要求。
融資租賃合同主要是解決承租人對租賃物的需求問題。因此,融資租賃合同的訂立一般由承租人發起,其步驟分為以下4步。
第一,承租人選擇租賃物的出賣人(供應商),並與出賣人協商約定買賣合同的條款;
第二,承租人選擇出租人(租賃公司),並與其簽訂融資租賃合同;
第三,承租人與出租人訂立委託協議,委託出租人按照自己確定的出賣人,商定的條件和出賣人訂立買賣合同;
第四,出租人以自己的名義與出賣人訂立買賣合同,同時,承租人必須在買賣合同上簽名蓋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F. 如何利用租賃方式融資
用融資租賃的方式,此即利用租賃方式融資
融資租賃(Financial Leasing)又稱設備租賃(Equipment Leasing)或現代租賃(Modern Leasing),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
融資租賃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和經對外貿易經濟合作主管部門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開展的融資租賃業務。
它的具體內容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融資租賃是集融資與融物、貿易與技術更新於一體的新型金融產業。由於其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的特點,出現問題時租賃公司可以回收、處理租賃物,因而在辦理融資時對企業資信和擔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融資。此外,融資租賃屬於表外融資,不體現在企業財務報表的負債項目中,不影響企業的資信狀況。這對需要多渠道融資的中小企業而言是非常有利的。
融資租賃和傳統租賃一個本質的區別就是:傳統租賃以承租人租賃使用物件的時間計算租金,而融資租賃以承租人佔用融資成本的時間計算租金。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一種適應性較強的融資方式,是20世紀50年代產生於美國的一種新型交易方式,由於它適應了現代經濟發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紀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發展起來,當今已成為企業更新設備的主要融資手段之一,被譽為「朝陽產業」。我國20世紀80年代初引進這種業務方式後,二十多年來也得到迅速發展,但比起發達國家來,租賃的優勢還遠未發揮出來,市場潛力很大。
融資租賃,又稱金融租賃或財務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供貨人和租賃標的物的選擇,由出租人向供貨人購買租賃標的物,然後租給承租人使用。
G. 融資租賃合同的履行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融資租賃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以下問題:(一)出租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出租物。如汽車租賃將一輛性能並不完好的汽車出租給某用戶使用,在實際運營時,可能因剎車不靈而導致交通事故,雙方發生糾紛出租人應按照融資租賃合同約定的名稱、型號、數量、質量、時間、地點等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方。(二)承租人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租金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是出租人的首要義務。(三)承租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方式或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使用該租賃財產。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應按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合理使用租賃物。(四)承租人沒有妥善保管、保養和維修租賃物。承租人應妥善保管、保養和維修租賃物,保證租賃物處於良好狀態。(五)承租人侵害出租人對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在租賃期限內,承租人應善意保管和妥善使用租賃設備,而不得行使任何損害出租人對租賃設備的所有權的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H. 有大型機械設備該如何進行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的操作模式:
1、租賃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2、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租賃物,對該租賃物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3、出租人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4、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租賃物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5、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租賃物有留購和退租兩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
(8)怎樣利用融資租賃合同擴展閱讀:
一、租賃處理方式:
1、退租法
商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按租賃合同約定的要求將租賃物退還給出租人,由出租人自行處理出租物,由於租賃物在出租期滿內一般均已達到使用期限,出租人收回後難以再租或轉讓,所以,對租賃物期限屆滿後的處理,一般不採用這種方式法。
2、續租法
商在租賃合同期間屆滿前的合理時間內,承租人應通知出租人,就租賃物的繼續租用進行協商,確定續租期限﹑租金等內容,在融資租賃合同期間屆滿時簽訂續租合同法。
3、留購法
商承租人支付名義貨價後獲得出租物的所有權,承租人獲得租賃物的所有權,進行固定資產投資,這種方法對出租人﹑承租人均有利,所以,融資租賃合同期間屆滿後,對租賃物的處理一般多採用這種方式法。
二、中國法律: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資租賃通常的做法是出租人出資購買承租人選定的技術設備或其他物資,作為租賃物出租給承租人,承租人按合同約定取得租賃物的長期使用權,在承租期間,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賃期滿按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置租賃物。
I. 簽訂融資租賃合同的要點是如何的
融資租賃合同的簽訂要點是:
1、簽訂融資租賃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
2、合同的主要內容應包括租賃物名稱、數量、規格、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方式等;
3、融資租賃合同一般至少涉及出租人、承租人和出賣人三方;
4、應注意租賃物租金數額確定的原則;
5、融資租賃的出租人原則上不承擔租賃物的瑕疵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條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
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