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買入返售信託受益權
1、買入返售,跟回購是對應的,即資金融出方、證券融入方。它是甲方(買入返售方)與內資金需求乙方簽訂容協議,現在買入證券,同時在規定時間被乙方以規定金額贖回的行為。
信託受益權是信託合同中規定的關系人享受信託財產經過管理或處理後的收益權利。也包括信託結束時,合同中規定的關系人可享受信託財產本身利益的權利。
2、買入返售信託受益權的模式是,譬如,貸款客戶A企業需要資金,則可先由B機構(包括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或其他金融機構等)通過單一信託的方式給A發放貸款,然後B機構再將單一信託的信託受益權轉讓給銀行的理財資金,相當於銀行走「曲線救國」的道路,滿足了企業的資金需求。
更重要的是,在這一過程中,B機構與銀行不在信託公司進行受益權轉讓登記,對於銀行和信託公司來說,從而規避轉表、按銀信合作業務計算風險資本等監管要求。
㈡ 什麼是同業T+D模式銀行自查同業T+D模式現狀
T+D模式的具體交易結構為,首先由出資銀行A(相當於「買入返售」中的丙方)為融資企業提供授信,項目行B(「買入返售」中的乙方)通過信託、券商、基金子公司等通道,向企業發放資金。B銀行提供資金的當天(T日),就將上述資管計劃或信託受益權轉讓給項目銀行,並由項目行「名義代持」。直到T+D日,A銀行向出資行支付轉讓價款。項目行的「名義代持」幫助此項業務出表,在會計科目中計為「同業借款」,計提25%風險資本。
簡單的說,由於127號文明確了買入返售資產不能是非標,於是T+D模式換個「馬甲」變成A行與B行是借貸關系。B行將資產轉讓給A行後,A行不能及時付款,就約定日後還款付息。B行賬面處理就變成「應收款」,而A行則在賬面上是「應付款」。
一位股份制銀行同業條線人士表示,這樣的比較復雜的出表模式同樣是監管層嚴厲打擊的,127號文要求實質重於形式,這些所謂的創新產品顯然與監管意圖相悖。
銀行間同業T+D模式現狀
央行下發了《關於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人民幣同業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通知》,再次明確了商業銀行所有同業業務不經過總行授權不得開展,必須由總行統一管理,「允許二級分行以上機構開立同業結算賬戶」,但「應當由一級法人授權」。此外,《通知》還明確了同業銀行結算賬戶是指用於代理現金繳費、代理支付結算等支付結算業務的賬戶,投融資同業銀行結算賬戶是指用於同業存款(結算性存款除外)、同業借款、買入返售(賣出回購業)、同業投資等融資和投資業務的賬戶。
在業內人士看來,規范銀行業同業銀行結算賬戶,有利於在業務治理體系方面實現集中統一管理,而更深層的原因在於,178號文作為兩月前下發的127號文的「補丁」,對於銀行的進一步規范業務將起到細化與督促作用。
而在文件下發前不足一周,大部分仍在做信託預期年化預期收益權T+D模式的銀行以及准備利用此模式開展業務的銀行都不得不緊急拉閘。所謂的同業業務創新再次「無疾而終」,這也是繼票據買入返售模式、信託預期年化預期收益權買入返售模式後,又一個被叫停的業務創新。
某業內人士表示,同業業務市場上,民生銀行是較大的資產出售方,買入方以光大、興業、招商銀行為主,但這其中,興業銀行做自己的客戶比較多,也就是自己批項目,自己找渠道,自己找資金對接。「但是,就的市場狀況,賣家依舊不少,買家卻已寥寥,賣方如果想尋求大單子的成交,就必須要壓低價格,要知道,雖然監管要求同業業務許可權上收總行,但是並沒有時間表。事實上,各家銀行的分行仍然在做項目,只是更為謹慎,上億元的單子現在已經不好找下家了」,該業內人士表示。
光大銀行某分行公司業務部負責人告訴,大概在今年三季度末,各分行將完成對存量同業業務的全面摸查,主要是對業務結構與是否有衍生產品進行調查,然後對這部分影子銀行加以評估,才能最終對同業業務進行定性。雖然從去年年底以來,同業業務對非標資產的監管就已十分嚴格,但從今年一季度數據來看,仍有以城商行為代表的商業銀行將擴大非標資產作為規模擴張的利器。
「同業業務中的傳統項目如同業代付、票據預期年化預期收益極低,其利潤主要來源其實是非標資產,而銀行將這部分業務移到表外是有苦衷的,一個是存貸比受限,一個是這部分業務主要對接的是房地產或者平台貸,很多業務本質上是做不了的。雖然現在央行對於部分符合條件銀行定向降准,但這所釋放的資金與影子銀行達到的量級天差地別,今天堵死了同業買入返售,明天其它渠道又涌現出來,就像潘多拉的魔盒,一旦打開,想關上也是很困難的」,光大銀行上述人士表示。
㈢ 什麼是買入返售信託收益權
信託源受益權轉讓是指將信託受益的權利進行轉讓。信託受益權是信託合同中規定的關系人享受信託財產經過管理或處理後的收益權利。也包括信託合同結束時,合同中規定的關系人可享受信託財產本身利益的權利。信託受益權是指受益人請求受託人支付信託利益的權利,廣義的信託受益權中的受益人除有請求支付信託利益的權利外,還有保證信託利益得以實現的其他權利,如《信託法》規定的知情權、調整信託財產管理方法權、撤銷受託人違反信託的處分權、受託人的解任權。信託受益權具有以下特徵:其一,信託受益權屬於兼具物權和債權性質的財產權。信託受益權是受益人對信託享有的權利和利益,因此該權利首先必須是財產權。其二,信託受益權屬於可轉讓的財產權利。信託受益權的權利是通過轉讓質物實現的,因此能夠質押的權利應當滿足可轉讓的條件。
㈣ 銀行審計的重點
地方審計機關肩負著維護地方金融安全的職責,那麼地方審計機關在銀行審計當中,應該關注那些重點呢?一起來看看!
一、內部控制方面
銀行的內部控制是防範金融風險,是保障銀行健康運行的前提和保障。審計中應充分了解銀行的組織框架、發展戰略、公司章程、業務決策規則、流程及各項管理制度的建設情況、執行情況,分析審計風險,確定重要性水平。目前審計中發現各銀行盡管在財務管理、業務管理、風險管理等內部控制制度方面制定了多項指導意見和管理辦法,但在執行中仍然存在很多問題:有些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有些制度沒有嚴格執行,有些執行不到位,特別是在貸款程序、風險防控、信息科技等方面問題突出;部分貸款方式、程序不合規,審核程序流於形式;有的商業銀行重業務開展輕貸款管理,貸前審查不嚴、把關不夠、貸中檢查不認真、貸後檢查不到位,導致部分信貸資料不真實、不齊全。如有的貸款一發放就產生欠息情況,有的貸款戶提供虛假的銀行承兌匯票,有的稅票經核實已經作廢,有的信貸資料已經提示存在“銀票資金嚴重挪用、資金流緊張、到期銀票兌付困難”等風險狀況,銀行仍然為這些貸款戶發放了貸款。
二、信貸資產方面
貸款是銀行的一項基本業務,也是銀行最重要的資產。審計的目標即審查貸款業務的`合規性和合法性,包括貸款程序、貸款主體資格、貸款用途、信用情況、利率合規情況審查,擔保貸款還應對擔保人的擔保資格、擔保能力進行核查,其中重點對貸款展期、不良貸款、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及銀票墊款進行審查。同時,將貸款業務與表外業務審計相結合,重點關注銀行承兌匯票業務,對其業務貿易背景的真實性、資金用途進行必要的延伸審計。
近年來的審計情況表明,目前銀行貸款業務存在的問題仍然占據銀行審計問題的大頭,主要問題為:一是未能嚴格執行貸款五級分類制度,部分不良信貸資產沒有真實反映,粉飾年度財務報表。如通過辦理貸款展期、“貸新還舊”、貸款重組等手段,轉化逾期貸款,掩飾不良貸款。有的貸款公司已走破產清理的司法程序,已形成潛在損失;二是改變貸款用途,如將貸款轉定期存款,貸款轉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有的貸款人通過多次轉賬等手段,改變貸款用途,用於房地產行業、股權投資、歸還銀票墊款或是購買理財產品等;三是為無真實貿易背景的企業簽發銀行承兌或商業承兌匯票,手段多為企業向銀行貼現後將資金通過轉到其關聯企業賬戶,最終迴流到出票人的存款賬戶,達到套取銀行貼現資金的目的;四是違規發放貸款,部分借款人、擔保人關系關聯,有的擔保人貸款已經逾期,根本不具備擔保條件;有的審前調查不盡職,向不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人發放貸款;五是部分銀行將信貸資金業務轉化為同業金融資產業務,規避監管機構對信貸規模的監控。
三、資金業務和中間業務方面
隨著國內金融市場日益完善,各類金融產品層出不窮,銀行的資金業務逐步成為其利潤增長的重要通道。銀行資金業務具有涉及產品類別多、更新快、環節過程復雜、交易手段靈活等特點,給審計工作增加了難度,也帶來更多新的挑戰。其業務主要包括:同業間存放和拆借、投資、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流動性管理、利率管理等。審計的目標是檢查各類資金業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資金管理風險性,業務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授權規定。重點對主要賬戶、敏感業務、異常事項等重大項目進行詳細審計,包括現金業務、同業往來業務、主要融通業務、理財業務等。
審計反映的主要問題有:與他行達成協議,通過買入返售金融資產和賣出回購資產交易,達到做大年末資產和負債規模;通過購買信託受益權、定向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模式發放貸款,規避國家信貸規模控制,且有的貸款改變用途。理財業務方面,利用銀行貸款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未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核算原則,理財收入核算不實;部分銀行在未取得債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資格的情況下,開展同業機構理財、公司理財業務;部分理財產品說明書中沒有明確對投資范圍、投資資產種類和各投資資產種類的投資比例,風險披露透明度不高;有的理財產品未與投資資產一一對應等問題。
四、投資業務方面
銀行投資業務包括股權投資和債券投資。審計目標是對其業務流程即投資決策過程、執行過程、業務核算、管理等環節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審查。重點審查投資業務批准程序,是否經過集體決策,關聯交易的公允性,風險控制與投資收益的匹配性,財務核算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反映的主要問題有:因歷史原因部分銀行以前年度的股權投資、拆借資金難以收回,長期掛賬,影響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性;因企業改制等原因,有的銀行固定資產有賬無實;違反市場公允原則,向股東發放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條件的信用貸款;有的投資開發項目採用“化整為零”的方式,規避公開招標等。
五、信息科技方面
現代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是與先進的計算機技術的高度融合,金融行業信息系統的安全性、完整性及有效性直接影響到國家財產安全、經營目標的真實反映,因此如何促進銀行業加強信息系統安全控制,防範信息技術漏洞帶來的風險,保證業務數據、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日漸成為審計監督的關注重點。審計目標:一是了解信息系統的業務流程式控制制、信息系統的設計、運行和維護情況;二是了解數據輸入、輸出及數據處理情況,檢查信息系統的安全控制。商業銀行的主要子系統包括:核心業務系統、信貸管理系統、資金管理系統、信用卡發卡系統、財務管理系統、管理會計系統等。
反映的主要問題有:核心業務系統中部分信息與財務管理系統信息不匹配,摘要欄位表述設計有誤;信貸管理系統中五級分類查詢結果表與信貸流水表中對部分貸款的形態認定在同一時點不能統一;新舊核心業務信息系統的對接不嚴密,在新系統上線當日全部貸款均重復記入兩次等問題;個別銀行軟體開發公司員工利用徵信審批系統的漏洞,非法操作,擅自違規為客戶開立信用卡,造成逾期透支;有的銀行僅在異地建立數據備份,尚未建立應用級災備等。
六、財務管理及財務收支方面
財務管理是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重要環節,也是銀行審計的重要部分,審計目標即檢查銀行財務決算報表是否真實、完整地反映了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重點:一是其審計財務報告是否真實反映了金融機構發生的主要經濟事項;二是各項收入、支出及成本核算是否按照財務准則的要求;三是風險與效益、成本與收益是否匹配。主要審計問題表現為:一是少計收入或應轉未轉營業外收入;二是多計或少計費用和支出,如信用卡透支余額未按照五級分類標准劃分,少計提資產減值准備;三是在費用中列支福利性支出,如在“公雜費”、“業務管理費”、“宣傳費”中列支各種名目的節假日福利,為促銷業務答謝客戶購買的購物卡等;四是違規取財務顧問費、咨詢費等;五是違反國家有關政策,超標准繳納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六是財務核算不規范等問題。
㈤ 銀行信託受益權買入返售的六種模式後,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同業業務是指以金融同業客戶為服務和合作對象,以同業融資為核心的各種業務。這是近年來商業銀行蓬勃興起和發展的一項新業務。具體包括:代理資金結算、同業存款、債券投資、同業拆借、外匯交易、衍生產品交易、代理資金交易、同業資產回購、票據再貼現和再貼現等。近年來,部分股份制商業銀行同業業務發展迅速,同業業務量、收入和利潤在商業銀行各項業務中的比重和貢獻明顯增加。
三、模式的交易結構
C銀行將向B銀行劃撥等額期限的同業存款,B銀行將通過僑房A銀行向融資客戶發放相應額度和期限的信託貸款,C銀行承諾長期或不長期轉讓B銀行的信託受益權。C行接受B行信託受益權的,C行同業存款為標准同業存款,因為融資客戶的信託貸款風險已經轉移到C行;未授予信託受益權的,需將同一業務的存單質押,以鎖定B銀行對融資客戶的貸款風險,或單獨發函說明同業存款對應某筆信託貸款,當信託貸款無法償還時,同業存款無需贖回。在資金配置模式下,B銀行並沒有真正出資,只是將C銀行的同業存款轉為資金用於投資非標資產。真正的貢獻者,C銀行,是底線。在這種模式下,B銀行一般收取幾十個BP的過橋費。在資本配置模型中,過橋方A銀行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