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售後回租融資租賃實際利率怎樣計算(有數據)
用xirr計算,年利率7.96%。
每一期長期應付款的期初余額=初始確認金額-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初始確認金額-已償還的本金+未確認融資費用的累計分攤額 未確認融資費用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長期應付款的期初余額-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租賃開始日
向融資公司出售資產
借:固定資產——融資性售後回租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在用固定資產
借:銀行存款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
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稅務處理:
(1)增值稅和營業稅
根據現行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於增值稅和營業稅徵收范圍,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2)企業所得稅
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收入確定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人出售資產的行為,不確認為銷售收入,對融資性租賃的資產,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賬面價值作為計稅基礎計提折舊。
(1)售後回租融資租賃irr計算器擴展閱讀:
固定資產的原始價值登記入賬後,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企業不得任意變動、調整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
①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價值重新估價,如產權變動、股份制改造時對固定資產價值進行重估。
②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
③將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拆除。
④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
⑤發現原固定資產價值有誤。
『貳』 售後回租融資方式的適用范圍
售後回租融資租賃是目前國際通用的一種融資方式,作為企業運營的一種積極手段,適用於流動資金不足的企業。
融資租賃作為一種特殊的融資方式,在企業固定資產投資中可以發揮特殊功能,是現今除銀行貸款和證劵之外的又一重要融資方式,對於促進企業的發展意義非常重大。
企業運用售後回租融資租賃是為了公司流動資金需求,可以調整資產負債結構。在售後回租融資租賃的交易過程中,出售方(即承租人)的資產所有權發生了轉移,但此資產實物並沒有發生轉移;出售方(即承租方)在之後的售後回租過程中仍然可以持續使用該資產。
『叄』 幫我計算一下融資租賃實際利率
約18%左右。Excel表就不給您列了,太麻煩,簡單計算一下就出來了:
428萬/2000萬本金/3年=7%/年
7%手續費/3年=2.33%/年
保證金3%基本忽略不計了,無非是減少3%放款額,同時3%的資金佔用3年,期末還是要還給貴司
按半年還本付息,整體項目的久期約為一半,也就是實際資金使用期限平均為1.5年
綜上,(7%+2.33%)*2(久期)=18%左右
『肆』 售後回租的相關規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從事房地產開發的外商投資企業售後回租業務所得稅處理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7〕603號)規定,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外商投資企業以銷售方式轉讓其生產、開發的房屋、建築物等不動產,又通過租賃方式從買受人回租該資產,企業無論採取何種租賃方式,均應將售後回租業務分解為銷售和租賃兩項業務分別進行賬務處理。企業銷售或轉讓有關不動產所有權的收入與該被轉讓的不動產所有權相關的成本、費用的差額,應作為業務發生當期的損益,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批復》同時規定,按該批復規定進行稅務處理過程中,如果涉及補稅或退稅的,按《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辦理。 案例:A公司每年年初支付租金180萬元,設備的租期為6年,租金總額為1080萬元。租賃期滿後,A公司再支付50萬元即可收回設備的所有權。
A公司對擬投資購買的新設備的情況做了全面調查了解後,決定用這800萬元購買滿足技術改造項目要求的國產設備一台。
新設備不需安裝即可投入使用,預計使用年限為8年,按直線法計提折舊,期末無殘值。新設備購買前,A公司未扣除折舊的稅前利潤為1000萬元。購買設備後,預計每年可新增未扣除折舊的稅前利潤300萬元。
為了簡化核算,假設購買設備後,A公司的盈利水平穩定,每年未扣除折舊前的稅前利潤都是均衡的。
第一年:節稅99萬
首先,A公司仍可對售後回租的舊設備計提折舊。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融資租入固定資產,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將會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內計提折舊;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能夠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按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的期間計提折舊。
A公司在租賃期滿後可取得融資租入資產的所有權,可按該設備的尚可使用年限6年計提折舊,每年折舊費用為180萬元(1080÷6)。
同時,新設備每年也可提折舊費用100萬元(800÷8)。A公司每年可增加稅前扣除費用100萬元,減少了應納所得稅額,進而節約了企業所得稅33萬元(100×33%)。
售後回租設備前的應納稅所得額=1000-1000÷10=900(萬元);
應納企業所得稅=900×33%=297(萬元),稅後利潤=900-297=603(萬元);
售後回租設備後第一年的應納稅所得額=1000+300-100-100=1100(萬元);
應納企業所得稅=1100×33%=363(萬元)。
其次,A公司購置的新設備可享受投資抵免的稅收優惠政策。根據上述計算結果,A公司設備購置當年比前一年新增企業所得稅66萬元(363-297)。
稅法規定,企業每一年度投資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不得超過該企業當年比設備購置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稅額。但A公司的投資抵免的額度為320萬元(800×40%),大於66萬元,所以,該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66萬元可全額進行投資抵免。該年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額仍為297萬元,稅後利潤為803萬元(1100-297)。
售後回租,使企業的稅後利潤增加了200萬元(803-603),折舊費用的計提和投資抵免所得稅共為A公司節約了所得稅99萬元(33+66)。
該企業第二、三、四年的應納所得稅額和稅後利潤的計算以及節稅的情況同第一年。
因為稅法規定,如果當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稅額不足抵免時,未予抵免的投資額可用以後年度企業比設備購置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稅額延續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
第五年的應納稅所得額仍為1100萬元,應納企業所得稅為363萬元,新增企業所得稅66萬元。該年度,A公司還剩餘未抵免的企業所得稅56萬元(800×40%-66×4),小於66萬元,可按56萬元進行投資抵免。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為307萬元(363-56),稅後利潤為793萬元(1100-307),稅後利潤增加了190萬元(793-603),節約企業所得稅89萬元(33+56)。
第六年:稅後利潤增134萬
第六年的應納稅所得額仍為1100萬元,應納企業所得稅為363萬元,稅後利潤為737萬元(1100-363),稅後利潤比籌劃前增加134萬元(737-603)。所得稅的節約反映為折舊費用帶來的33萬元的抵稅作用。
第七、八年的應納所得稅額和稅後利潤的計算同第六年。
第八年:稅後利潤1392萬
八年中,A公司共節約企業所得稅584萬元(99×4+89+33×3),增加稅後利潤1392萬元(200×4+190+134×3)。
由此可以得知,企業將售後回租租賃和投資抵免的稅收優惠政策相結合運用,在稅後利潤增加的同時,會使承租人獲取企業所得稅方面更多的收益。
對此,企業在進行售後回租融資租賃業務稅務籌劃時,應綜合考慮企業自身生產經營的需要、資本結構以及資金狀況等因素,充分利用現行的稅收優惠政策,從而獲得最大的稅收利益。此外,在實際操作中,企業還應考慮售後回租融資租賃在現金流量、貨幣時間價值和資金成本等方面的區別,結合稅收負擔和收益的對比,從優選擇籌資方式。 (一)出售方(承租方)的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第一條規定:「根據現行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於增值稅和營業稅徵收范圍,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二)受讓人(出租方)的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的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時,資產所有權以及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報酬和風險並未完全轉移。改變了過去從形式看待售後回租的行為,將資產的出售和租回視為同一項交易,因此,稅務處理上不再分解為出售和租賃兩筆業務,不屬於增值稅和營業稅徵收范圍。但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是相對於出售方(承租方)而言的,對受讓人(出租方)仍應按相關融資租賃業務徵收營業稅和增值稅。
(三)出售方(承租方)的企業所得稅的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第二條規定:「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收入確定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人出售資產的行為,不確認為銷售收入,對融資性租賃的資產,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賬面價值作為計稅基礎計提折舊。租賃期間,承租人支付的屬於融資利息的部分,作為企業財務費用在稅前扣除。」
基於此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按照以下三種情況進行企業所得稅處理:
第一,由於承租方出售資產時,資產所有權以及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報酬和風險並未完全轉移,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收入確定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人出售資產的行為,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因此,不確認為銷售收入。
第二,出售方(承租方)仍按出售前原賬面價值作為計稅基礎計提折舊,也就是折舊處理上同未發生過售後回租行為一樣,仍同自有資產一樣繼續計提折舊。
第三,對於融資租賃利息部分支出,作為財務費用予以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第四十七條規定,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稅法對融入固定資產,採用相對簡化的處理方式,按合同規定的租賃付款額或者公允價值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會計准則中確認的未實現融資費用直接計入固定資產原值,然後分期計提折舊。可見融資性售後回租的支付稅前扣除政策不同於融資租賃的稅前扣除政策。 根據財稅[2012]82號文的規定 ,關於售後回租進行融資的契稅政策如下
根據通知,以下情況免徵或不征契稅:
——對金融租賃公司開展售後回租業務,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權屬的,照章征稅。對售後回租合同期滿,承租人回購原房屋、土地權屬的,免徵契稅。
——單位、個人以房屋、土地以外的資產增資,相應擴大其在被投資公司的股權持有比例,無論被投資公司是否變更工商登記,其房屋、土地權屬不發生轉移,不徵收契稅。
——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將其個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權屬轉移至個體工商戶名下,或個體工商戶將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權屬轉回原經營者個人名下,免徵契稅。
——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將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權屬轉移至合夥企業名下,或合夥企業將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權屬轉回原合夥人名下,免徵契稅。
通知稱,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有關規定徵收居民房屋,居民因個人房屋被徵收而選擇貨幣補償用以重新購置房屋,並且購房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的,對新購房屋免徵契稅;購房成交價格超過貨幣補償的,對差價部分按規定徵收契稅。居民因個人房屋被徵收而選擇房屋產權調換,並且不繳納房屋產權調換差價的,對新換房屋免徵契稅;繳納房屋產權調換差價的,對差價部分按規定徵收契稅。
通知指出,以招拍掛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為最終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出讓合同的土地使用權承受人。企業承受土地使用權用於房地產開發,並在該土地上代政府建設保障性住房的,計稅價格為取得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成交價格。
據介紹,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城鎮房屋拆遷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條同時廢止。
『伍』 能不能通俗解釋一下售後回租的融資租賃,最好是舉個例子(本人初入財經大門,太過佶屈聱牙的專業術語實在
售後租回,確認遞延收益
遞延,就是未來的意思,遞延收益,就是未來能逐漸享有的收益
下面的業務
甲明明可以賣100萬,但只賣了90萬,甲為什麼願意吃虧?因為未來三年,甲可以用低於市場價的租金租回存貨(未來的低價受益,這個就是遞延收益)
售價小於公允價值且損失由未來低於市價的租金補償的情況,不確認為收入,售價與賬面價值之間確認為遞延收益,按賬面價值結轉成本
所以,該銷售業務確認的遞延收益金額=90-60=30萬
答案:C
2、甲公司將一項存貨出售給乙公司,存貨賬面價值為60萬元,公允價值100萬元,售價90萬元,於此同時甲公司以低於市場價的租金將該存貨租回,租賃性質為經營租賃,租期3年,則該銷售業務確認的遞延收益金額為()。
A、0
B、40萬元
C、30萬元
D、10萬元
2、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題目屬於售後租回形成經營租賃,售價小於公允價值且損失由未來低於市價的租金補償的情況,不確認為收入,售價與賬面價值之間確認為遞延收益,按賬面價值結轉成本。
稻丁特訓804401818
『陸』 售後回租和融資租賃有什麼區別
都有融資的性質,主要是參與者角色定位不同;融資租賃的賣方是設備供應商提供設備,出租方掏錢 承租方獲得設備。售後回租的賣方和承租方是客戶本身,購買了設備的企業成為了出租方
『柒』 什麼是融資租賃什麼是售後回租請分別舉例說明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用戶) 的請求,與第三方(供貨商) 訂立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出租人出資向供貨商購買承租人選定的設備。同時,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一項租賃合同,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並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比如A公司想買一條船,但資金不夠,讓B租賃公司按照他的要求去買回來,然後租給A公司使用,租期滿後可以賣給A公司,也可以繼續租給B公司或者租給其他人,這就是融資租賃。
售後回租(sale-leaseback)是將自製或外購的資產出售,然後向買方租回使用。回租是承租人將其所擁有的物品出售給出租人,再從出租人手裡將該物品重新租回,此種租賃形式稱為回租。採用這種租賃方式可使承租人迅速回收購買物品的資金,加速資金周轉。回租的對象多為已使用的舊物品。
比如:A公司想買第二條船,但又拿不出足夠現金,他就把已有的船舶賣給B公司,然後再向B公司租回來,這就是售後回租。
(7)售後回租融資租賃irr計算器擴展閱讀:
由於資產的出售和回租實質是同一筆業務,資產的售價和資金需一起計算。在承租人(賣方)看來,如租約符合融資租賃的某一條件,就應將回租作為融資租賃處理,否則作為經營租賃處理。按融資租賃處理時,出售資產的利潤應予遞延,並按資產折舊的比例予以分攤。倘若交易發生時,資產的公允價值低於其成本或賬面價值,按照謹慎原則,其差額應即確認為損失。
售後租回是一種集銷售和融資為一體的特殊形式,是企業籌集資金的新型方法,通常指企業將現有的資產出售給其他企業後,又隨即租回的融資方式,它是常用的籌資方式之一。在售後租回交易中,承租人與出租人都具有雙重身份,進行雙重交易,形成資產價值和使用價值的離散現象。
『捌』 售後回租和融資租賃有什麼區別
一、區別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
售後回租是指承租弊兆人將自製或外購的資產即自有資產出售給出租人,然後向買方租回使用,同時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是企業將自製或外購的資產出售,到期後向買方租回使用的行為。售後回租可以使設備製造企業或資產所有人(承租人)在保留資產使用權的前提下獲得所需的資金,也為出租人提供比較便捷的投資機會。
二、售後回租的本質特徵如下:
交易業務的雙重性,不但作為承租方資產所有權,同時也作為出租方轉移資產使用權;
資賀卜斗產價值轉移與實務轉移相分離,出租方沒有在實質上掌握資產的實物;
資產形態發生轉換,屬於將固定資產及類似資產向流動資產轉換的過程;
資產轉讓收益的非實禪磨時性,資產的轉讓損益不作為當期損益考慮。
三、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玖』 售後回租,承租人計算【使用權資產】為什麼要按【賬面/公允】折算(cpa,會計
相當於將使用權資產按原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口徑計量。
原固定資產銷售,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體現在1.已確認的銷售損益 2.包含在租賃負債中,增加金融負債的價值。這兩塊差額褲型歲加上原固定資產的成本,就是固定資產銷售時的公允價值。
如果實際售價高於公允價值,高出部分作為購買方-出租方對銷售方-承租方的融資,增加銷售時收到的銀行存款等對價,同時增加金融負債金額。
如果實際售價低於公允價值,低的金額作為銷售方-承租方的預付租金處理。相當於多做了一筆分錄:借:金融負債 貸:銀行存款
最後,金融負債的金額,應該等於使用權資產(賬面價值)+包含在租賃負債中的原固定資產銷售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差異部分+實際售價高於公允價值的融資金額-實際售價低於公允價值的預付租金
如果使用權資產不按乘以賬面/公允後的金額計算,則應將固定資產銷售時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差異全部確認為銷售損益。而實際上,固定資產銷售後還租回,還有使用權,不是一種獨立的銷售,不應完全確認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異。相當於賬面保留了與使用權相關的那一部分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公允價值與賬胡睜面價值之差對應到這一部分的金額做成了:借:銀行存款租掘, 貸:金融負債 作為一種待還的負債處理。
『拾』 融資租賃到期後
一、售後回租融資租賃是什麼融資租賃是企業資產與金融資金相結合的一種新型融資業務,它以「融物」的形式達到「融資」的目的。《民法典》(2021.1.1生效)對融資租賃合同的定義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售後回租是融資租賃方式中比較特殊的一種。亂岩目前,我國的公司債券市場尚未真正形成,證券市場上市融資並不通暢,銀行貸款受制於信貸額度、行業政策等諸多限制。在這種情況下,融資租賃中的售後回租業務為處於轉型時期的企業融資和盤活存量資產、優化財務報表提供了新的選擇。同時,由於其類似於抵押貸款,能夠使債權得到充分的保障,也受到融資租賃公司的偏愛。因此,售後回租成為了融資租賃業務的一種常見模式。《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融資租賃合同解釋》),就融資租賃合同關系的認定、售後回租模式的效力、合同的履行、違約責任等問題作出了規定,為融資租賃行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本文結合最高院的《融資租賃合同解釋》對融資租賃售後回租模式進行一個簡要的法律分析。融資租賃雖然同時包含了融資的性質以及租賃的性質,但它一方面區別於傳統的融資關系,另一方面亦區別於傳統的租賃關系。對此,學者們對融資租賃法律關系的性質的界定曾經保留著幾種完全相異的主張。支持者較多的主張包括特殊租賃說、附條件分期買賣說、借款交襪陪核易說、動產擔保說、獨立交易說等,每種主張皆有其各自的理由,在融資租賃行業發展早期爭議不斷。獨立交易說是目前被普遍採納的主張,其主張現代融資租賃合同法律關系是依據市場所告掘需基於傳統租賃合同法律關系發展而來的,系在買賣合同法律關系、租賃合同法律關系兩類法律關系的基礎上發展的一種獨立、新型、自為一類的三邊交易關系。二、融資是什麼意思從狹義上講,融資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也就是公司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資金擁有的狀況,以及公司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採用一定的方式,從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的理財行為。公司籌集資金的動機應該遵循一定的原則,通過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進行。我們通常講,企業籌集資金無非有三大目的:企業要擴張、企業要還債以及混合動機(擴張與還債混合在一起的動機)。從廣義上講,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從現代經濟發展的狀況看,作為企業需要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深刻,全面地了解金融知識、了解金融機構、了解金融市場,因為企業的發展離不開金融的支持,企業必須與之打交道。金融知識的主要內容包括:金融機構、金融業務、金融市場、金融調控、金融監管。三、融資融券如何交易(一)通俗的說,融資交易就是投資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用於證券買入,並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投資者向證券公司融資買進證券稱為「買多」。(二)融券交易是投資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證券公司借入證券賣出,在約定的期限內,買入相同數量和品種的證券歸還券商並支付相應的融券費用;投資者向證券公司融券賣出稱為「賣空」。(三)總體來說,融資融券交易關鍵在於一個「融」字,有「融」投資者就必須提供一定的擔保和支付一定的費用,並在約定期內歸還借貸的資金或證券。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條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四十五條出租人對租賃物享有的所有權,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第七百四十八條出租人應當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