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融資租賃公司,一般的資金運轉模式是先用自有資本放貸,再將應收債權抵押給專銀行進行融資,獲取屬一定比例的貸款(50~100%不等),然後有繼續對外放款和融資,如果銀行抵押貸款的比例是80%,那麼僅這項的杠桿就是1/(1-80%)=5倍,再加上其他一些融資渠道(股東集資或債權或股票),就可以達到10倍的杠桿
B. 融資租賃的杠桿放大具體什麼情況
金融租賃公司:根據《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條第版一點,資本充足率權的要求是金融租賃公司資本凈額不得低於風險加權資產的8%。用簡單的話來說,相當於你經營公司中,要求你每100塊錢中至少要有8塊錢是你的本金,等於你用8塊錢撬動了其餘92塊錢的投資,基本相當於10倍左右;
融資租賃公司:根據《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風險資產一般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風險資產按企業的總資產減去現金、銀行存款、國債和委託租賃資產後的剩餘資產總額確定。
目前國內融資租賃公司基本被劃分成兩種牌照,一種歸商務部監管(主要是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一種歸銀監會監管(主要是內資融資租賃公司)。其中,如果申請設立的融資租賃公司名稱包含「金融租賃」,則必須要經過銀監會前置審批(參見《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一章第二條)。也因此,外資融資租賃公司名稱中基本不包含」金融租賃「,以避免雙重監管。
金融租賃公司與融資租賃公司業務的區別,在於銀監會監管下的金融租賃公司是可以參與同業拆借等金融業務的。
C. 銀保監會:融資租賃公司風險資產總額不得超凈資產8倍
據1月8日銀保監會官網消息,銀保監會就《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鼓勵地方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導融資租賃公司回歸本源,在促進裝備製造業發展、企業技術升級改造、設備進出口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此次《辦法》中新增加了部分審慎監管指標內容。如融資租賃公司融資租賃和其他租賃資產比重不得低於總資產的60%;融資租賃公司的風險資產總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8倍。 據1月8日銀保監會官網消息,銀保監會就《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鼓勵地方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導融資租賃公司回歸本源,在促進裝備製造業發展、企業技術升級改造、設備進出口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此次《辦法》中新增加了部分審慎監管指標內容。如融資租賃公司融資租賃和其他租賃資產比重不得低於總資產的60%;融資租賃公司的風險資產總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8倍。
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徵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為引導融資租賃公司合規經營,明確市場定位,落實監管責任,強化監督管理,促進融資租賃行業規范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定義】本辦法所稱融資租賃公司,是指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含金融租賃公司)。
本辦法所稱融資租賃業務,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動。
第三條【經營原則】從事融資租賃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和公平原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第四條【支持政策】鼓勵地方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導融資租賃公司回歸本源,在促進裝備製造業發展、企業技術升級改造、設備進出口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第二章 經營規則
第五條【業務范圍】融資租賃公司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全部業務:
(一)融資租賃業務;
(二)經營租賃業務;
(三)與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業務相關的租賃物購買、殘值處理與維修、租賃交易咨詢、接受租賃保證金;
(四)轉讓與受讓融資租賃資產;
(五)固定 收益 類證券投資業務。
第六條【融資行為】融資租賃公司的融資行為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第七條【租賃物范圍】適用於融資租賃交易的租賃物為固定資產,另有規定的除外。
融資租賃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應當以權屬清晰、真實存在且能夠產生收益的租賃物為載體。融資租賃公司不得接受已設置抵押、權屬存在爭議、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的財產或所有權存在瑕疵的財產作為租賃物。
第八條【負面清單】融資租賃公司不得有下列業務或活動:
(一)集資、吸收或變相吸收存款;
(二)發放或受託發放 貸款 ;
(三)與其他融資租賃公司拆借或變相拆借資金;
(四)通過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私募投資基金等渠道融資或轉讓資產;
(五)法律法規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禁止開展的其他業務或活動。
第九條【其他】融資租賃公司進口租賃物涉及配額、許可等管理的,應由租賃物購買方或產權所有方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融資租賃公司經營業務過程中涉及外匯管理事項的,應當遵守國家外匯管理有關規定。
第十條【公司治理】融資租賃公司應當建立完善以股東或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層等為主體的組織架構,明確職責分工,保證相互之間獨立運行、有效制衡,形成科學高效的決策、激勵和約束機制。
第十一條【內部控制】融資租賃公司應當按照全面、審慎、有效、獨立原則,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防範、控制和化解風險,保障公司安全穩健運行。
第十二條【風險管理】融資租賃公司應當根據其組織架構、業務規模和復雜程度,建立全面風險管理體系,識別、控制和化解風險。
第十三條【關聯交易】融資租賃公司應當建立關聯交易管理制度,其關聯交易應當按照商業原則,以不優於非關聯方同類交易的條件進行。
融資租賃公司在對承租人為關聯企業的交易進行表決或決策時,與該關聯交易有關聯關系的人員應當迴避。融資租賃公司的重大關聯交易應當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批准。
融資租賃公司與其設立的控股子公司、項目公司之間的交易,不適用本辦法對關聯交易的監管要求。
第十四條【租賃物所有權】融資租賃公司應當合法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
第十五條【租賃物登記】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租賃物的權屬應當登記的,融資租賃公司須依法辦理相關登記手續。若租賃物不屬於需要登記的財產類別,融資租賃公司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對租賃物的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租賃物購置】融資租賃公司應當在簽訂融資租賃合同或明確融資租賃業務意向的前提下,按照承租人要求購置租賃物。特殊情況下需要提前購置租賃物的,應當與自身現有業務領域或業務規劃保持一致,且與自身風險管理能力和專業化經營水平相符。
第十七條【租賃物價值評估】融資租賃公司應當建立健全租賃物價值評估和定價體系,根據租賃物的價值、其他成本和合理利潤等確定租金水平。
售後回租業務中,融資租賃公司對租賃物的買入價格應當有合理的、不違反會計准則的定價依據作為參考,不得低值高買。
第十八條【租賃物價值監測】融資租賃公司應當重視租賃物的風險緩釋作用,密切監測租賃物價值對融資租賃債權的風險覆蓋水平,制定有效的風險應對措施。
第十九條【未擔保余值管理】融資租賃公司應當加強租賃物未擔保余值管理,定期評估未擔保余值,並開展減值測試。當租賃物未擔保余值出現減值跡象時,應當按照會計准則要求計提減值准備。
第二十條【租賃物取回管理】融資租賃公司應當加強對租賃期限屆滿返還或因承租人違約而取回的租賃物的風險管理,建立完善的租賃物處置制度和程序,降低租賃物持有期風險。
第二十一條【轉租賃】融資租賃公司對轉租賃等形式的融資租賃資產應當分別管理,單獨建賬。轉租賃應當經出租人同意。
第二十二條【融資租賃資產轉讓】融資租賃公司應當嚴格按照會計准則等相關規定,真實反映融資租賃資產轉讓和受讓業務的實質和風險狀況。
第二十三條【資產質量分類和准備金制度】融資租賃公司應當建立資產質量分類制度和准備金制度。在准確分類的基礎上及時足額計提資產減值損失准備,增強風險抵禦能力。
第二十四條【 徵信 管理】融資租賃公司可以按照商業原則向徵信機構提供和查詢融資租賃相關信息。
第二十五條【擔保保險事項】融資租賃公司和承租人應對與融資租賃業務有關的擔保、保險等事項進行充分約定,維護交易安全。
第三章 監管指標
第二十六條【租賃資產比重】融資租賃公司融資租賃和其他租賃資產比重不得低於總資產的60%。
第二十七條【杠桿倍數】融資租賃公司的風險資產總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8倍。風險資產總額按企業總資產減去現金、銀行存款和國債後的剩餘資產確定。
第二十八條【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融資租賃公司開展的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業務,不得超過凈資產的20%。
第二十九條【集中度管理】融資租賃公司應當加強對重點承租人的管理,控制單一承租人及承租人為關聯方的業務比例,有效防範和分散經營風險。融資租賃公司應當遵守以下監管指標:
(一)單一客戶融資集中度。融資租賃公司對單一承租人的全部融資租賃業務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30%。
(二)單一集團客戶融資集中度。融資租賃公司對單一集團的全部融資租賃業務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50%。
(三)單一客戶關聯度。融資租賃公司對一個關聯方的全部融資租賃業務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30%。
(四)全部關聯度。融資租賃公司對全部關聯方的全部融資租賃業務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50%。
(五)單一股東關聯度。對單一股東及其全部關聯方的融資余額不得超過該股東在融資租賃公司的出資額,且應同時滿足本辦法對單一客戶關聯度的規定。
銀保監會根據監管需要可以對上述指標作出適當調整。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條【銀保監會職責】銀保監會負責制定融資租賃公司的業務經營和監督管理規則。
第三十一條【地方職責】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制定促進本地區融資租賃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對融資租賃公司實施監督管理,處置融資租賃公司風險。省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具體負責對本地區融資租賃公司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二條【分類監管】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根據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規模、風險狀況、內控管理等情況,對融資租賃公司實施分類監管。
第三十三條【非現場監管】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建立非現場監管制度,利用信息系統對融資租賃公司按期分析監測,重點關注相關指標偏高、潛在經營風險較大的公司。省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於每年6月30日前向銀保監會報送上一年度本地區融資租賃公司發展情況以及監管情況。
第三十四條【現場檢查】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建立現場檢查制度,對融資租賃公司的檢查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措施:
(一)進入融資租賃公司以及有關場所進行現場檢查;
(二)詢問相關人員,要求其對有關檢查事項作出說明;
(三)查閱、復制有關文件、資料,對可能被轉移、銷毀、隱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資料先行登記保存;
(四)檢查相關信息系統。
進行現場檢查,應當經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負責人批准。現場檢查時,檢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應當出示合法證件和檢查通知書。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文件、資料,不得拒絕、阻礙或者隱瞞。
第三十五條【監管談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根據履行職責需要,可以與融資租賃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監督管理談話,要求其就融資租賃公司業務活動和風險管理的重大事項作出說明。
第三十六條【應急預警】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建立融資租賃公司重大風險事件預警、防範和處置機制,制定融資租賃公司重大風險事件應急預案。
融資租賃公司發生重大風險事件的,應當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向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報告,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置。
第三十七條【違法經營信息公示】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建立融資租賃公司及其主要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法經營融資租賃業務行為信息庫,如實記錄相關違法行為信息;給予行政處罰的,應當依法向社會公示。
第三十八條【信息報送】融資租賃公司應定期向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和同級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報送報表資料。
第三十九條【重大事項報告】融資租賃公司應當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下列事項發生後5個工作日內向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報告:重大關聯交易,重大待決訴訟、仲裁及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規定需要報送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四十條【監管協作】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與有關部門建立監督管理協調機制和信息 共享 機制,研究解決轄內融資租賃行業重大問題,加強聯動監管,形成監管合力。
第四十一條【監管隊伍建設】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按照監管要求和職責配備專職監管員,專職監管員的人數、能力要與被監管對象數量相匹配。
第四十二條【行業協會】融資租賃行業協會是融資租賃行業的自律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
依法成立的融資租賃行業協會按照章程發揮溝通協調和行業自律作用,履行協調、維權、自律、服務職能,開展行業培訓、理論研究、糾紛調解等活動,配合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引導融資租賃公司誠信經營、公平競爭、穩健運行。
第四十三條【准確分類】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要通過信息交叉比對、實地走訪、接受信訪投訴等方式,准確核查轄內融資租賃公司經營和風險狀況,按照經營風險、違法違規情形劃分為正常經營、非正常經營和違法違規經營等三類。
第四十四條【正常經營】正常經營類是指依法合規經營的融資租賃公司。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要對正常經營類融資租賃公司按其注冊地審核營業執照、公司章程、股東名單、高級管理人員名單和簡歷、經審計的近兩年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規定的其他資料。
對於接受並配合監管、在注冊地有經營場所且如實完整填報信息的企業,省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要在報銀保監會審核後及時納入監管名單。
第四十五條【非正常經營】非正常經營類主要是指「失聯」和「空殼」等經營異常的融資租賃公司。
「失聯」是指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融資租賃公司:無法取得聯系;在企業登記住所實地排查無法找到;雖然可以聯繫到企業工作人員,但其並不知情也不能聯繫到企業實際控制人;連續3個月未按監管要求報送月報。
「空殼」是指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融資租賃公司:未依法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並公示上一年度年度報告;近6個月監管月報顯示無經營;近6個月無納稅記錄或「零申報」;近6個月無社保繳納記錄。
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要督促非正常經營類和違法違規經營類企業整改。非正常經營類企業整改驗收合格的,可納入監管名單;拒絕整改或整改驗收不合格的,納入違法 失信 名單,勸導其申請變更企業名稱和業務范圍、自願注銷或協調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第四十六條【違法違規經營】違法違規經營類是指經營行為違反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融資租賃公司。違法違規情節較輕且整改驗收合格的,可納入監管名單;整改驗收不合格或違法違規情節嚴重的,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要依法處罰或取締,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第四十七條【會商機制】省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要與市場監管部門建立會商機制,嚴格控制融資租賃公司登記注冊。融資租賃公司變更公司名稱、組織形式、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注冊資本、調整股權結構等,應事先與省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充分溝通,達成一致意見。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八條【機構責任】融資租賃公司違反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有關法律法規有處罰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給予處罰;有關法律法規未作處罰規定的,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可以採取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限期改正、通報批評等監管措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九條【人員責任】依照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對融資租賃公司進行處罰的,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可以根據具體情形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通報批評、納入違法失信名單等監管措施,情節嚴重的,依照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非法集資】融資租賃公司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以及其他形式非法集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五十一條【制定細則】省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據本辦法制定本轄區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實施細則,並報銀保監會備案。
第五十二條【過渡期安排】本辦法施行前已經設立的融資租賃公司,應當在省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規定的過渡期內達到本辦法各項規定的要求。過渡期不晚於2021年12月31日。
第五十三條【用語含義】本辦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關聯方是指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規定,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以及兩方或兩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僅同受國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關聯方關系的企業不構成關聯方。
(二)重大關聯交易是指融資租賃公司與一個關聯方之間單筆交易金額占融資租賃公司凈資產5%以上,或者融資租賃公司與一個關聯方發生交易後融資租賃公司與該關聯方的交易余額占融資租賃公司凈資產10%以上的交易。
第五十四條【解釋權】本辦法由銀保監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五條【生效日期】本辦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本辦法施行前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
D. 杠桿比例怎麼計算
杠桿比例是指公司資產負債表中長期負債與股東權益之間的比率。敬手它通常用來衡量公司使用借款資金進行投資的程度和財務風險。
杠桿比例 = 長期負債 / 股東權益
其中,長期負債是指公司持有的長期債務,如長期借款、債券等,而股東權益是指公司所有者的權益,包括股本、搏稿納資本公積金、留存收益等。
例如,如果一家公司的長期負債為1,000萬元,股東權益為2,000萬元,那麼它的杠桿比例為0.5(即1,000/2,000)。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行業、不同企業之間的杠桿比例可能會有很大的差異,因此需要綜合考慮企業的經營情況、行業特點等因素來評估杠桿比例基沒是否合理。
E. 杠桿租賃是什麼意思
杠桿租賃是融資租賃的特殊形式之一。是承租人、出租人和貸款人三方之間的協議安排。杠桿租賃又稱平衡租賃或減租租賃,即由貿易方政府向設備出租者提供減稅及信貸刺激,而使租賃公司以較優惠條件進行設備出租的一種方式。
參與人:杠桿租賃至少有三方面的人參與:貸款人、出租人和承租人。使用這種租賃方式時,出租人自籌租賃設備購置成本的20%~40%的資金,其餘60%~80%的資金由銀行或財團等以貸款提供,但出租人擁有態段設備的法定所有權。這樣,在很多工業發達國家,出租人按其國家稅法規定就可享有按設備的購置成本金額為基礎計算的減稅優惠。但是,出租人需將設備的所有權、租賃合同和收取租金的權利抵押給銀行或財團,以此作為其取得貸款的擔保,每期租金由承租人交給提供貸款的銀行或財團,由其按商定比例扣除償付貸款及利息的部分,其餘部分交出租人處理。
F. 股票融資杠桿是幾倍
你好,股票融資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融資融券,是1:1的形式。另一種是場外配資,1-10倍的杠桿,用戶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用適合自己使用的融資方式。
G. 融資租賃 10倍杠桿是哪個文件規定的
一配9的比例,你說的是深圳融資租賃的對外融資租賃是把,是在前海管理局的紅頭文件裡面寫到的
H. 股票融資幾倍杠桿
1、在股市中,使用杠桿有如下方法:
(1)杠桿不宜過高。配資公司提供的最高杠桿基本上是10倍,但是據不完全統計,在配資客中能夠長久配資並且持續盈利的客戶杠桿基本上是2-4倍。不光是說杠桿越低,風險越小,更多的風險是體驗在人為的操控不當之中,5倍的杠桿一開始維持率就是16.67%,重倉操作下股票下跌則退無可退,只能忍痛割愛,接受次日的平倉;若是杠桿低一點操作,那麼則有升降餘地,不至於落得那麼容易平倉割肉;
(2)用多少,借多少。很多資金量大的客戶一來就是一筆借滿,圖個方便。但是結果看中的股票走勢不好,資金便是浪費了!所以要做到物盡其用的地步就是要用多少,借多少。
(3)分多筆借。建議資金量大的客戶能夠分多筆借款來借,並且按月和按天混搭著來借,如此可以有效地降低資金成本,又能有效地控制賬戶情況;適時的還款來提高維持率可以把按天借的資金還掉,如此也是降低了成本。
2、在股市中,使用杠桿股票後,影響保證金的因素很多,這是因為在交易過程中由於各種有價證券的性質不同,面額不等,供給與需求不同,所以,客戶在交納保證金時也要隨因素的變動而變動。杠桿股票可分為三種類型:
(1)採用現金保證金交易購買的股票。
(2)採用權益保證金方式購入的股票。
(3)採用法定保證金方式購入的股票。
I. 小貸公司融資杠桿率
本周熱點:
9月16日,銀監會發布「《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的通知》」建議,小貸公司要「適度對外融資」。小額貸款公司通過銀行貸款、股東貸款等非標准化融資形式融入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倍;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等標准化債權資產融入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4倍。根據監管需要,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可以下調上述「對外融資余額與凈資產比例的上限」,與此前各地出台的《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中0.5、1、2.3等倍數的對外融資杠桿相比,有擴大之嫌。而地方監管部門只能降低不能提高的融資比例上限,同時明確了非標融資和標准化融資的范圍和各自的杠桿率。相比保理公司和融資租賃公司10倍的融資杠桿,小貸公司的融資杠桿仍處於較低水平,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其業務擴張與融資限制之間的矛盾。
本周新聞:
一級市場方面,本周銀行間市場發行數量為12隻,其中信用ABS發行3隻,發行規模較上周有所下降;ABN共發行9隻票據,發行規模較上周有所增加,利差波動區間有所收窄。交易所發行ABS22企業名單,發行規模繼續擴大。
二級市場方面,本周有25隻產品在交易所上市,較上周有所減少;交易方面,銀行間交易ABS證券44隻,交易規模較上周有所下降。共有38家交易所,與上周持平。近兩周,各孝態層級一年期和三年期到期收益率均大幅上升,各層級對短期和長期流動性的需求持續增加。三年期AAA和AA ABS信用利差有所下降,信用利差繼續縮小。
一、市場回指隱顧
1.一級市場
本周銀行間市場發行數量為12隻,其中信用ABS發行3隻,發行規模較上周有所下降;ABN共發行9隻票據,發行規模較上周有所增加,利差波動區間有所收窄。市場發行ABS22單,發行規模較上周有所下降,利差波動區間收窄。
2.二級市場
本周交易所上市25隻產品,較上周有所增加;交易方面,銀行間交易ABS證券44隻,交易規模較上周有所下降。成交38家,成交規模與上周持平。
中債估值數據顯示,近兩周,各等級一年期、三年期到期收益率明顯上升,各等級長短期流動性需求持續增加。其中,AAA和AA一年期均上漲5.55bp,三年期收益率分別上漲1.81bp和0.52bp。截至2020年9月17日,1年期和3年期AAA收益率分別為3.2154%和3.6477%,1年期和3年期AA收益率分別為3.8483%和4.5569%,其中1年期AAA和AA信用利差為1.29bp,與2周持平,3年期AAA信用利差為90.92bp,與2周持平。
二、下周的計劃
下周銀行間市場擬發行8單資產支持票據/證券,發行規模為170.01億元。基礎資產是供應鏈、住房抵押貸款唯慎廳、不良資產重組、個人消費貸款。
第三,市場熱點
2020年9月16日,銀監會發布《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了4項28條,從業務經營、管理、監督管理、支持等方面進行了闡述。其中,與之前政策最大的不同在於小貸公司的融資,提出小貸公司要「適度對外融資」。小額貸款公司通過銀行貸款、股東貸款等非標准化融資形式融入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貸款余額的1倍
2017年12月1日,央行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銀監會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發布《關於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號通知,明確提出「以信貸資產轉讓、資產證券化名義納入的資金,應與表內融資相結合,結合後融資總額與凈資本的比例暫按當地現行比例執行。各地不得進一步放寬或變相放寬對小額貸款公司融入資金比例的規定。」部分小額貸款公司大量表外融資業務進入壓縮周期,通過向上溝通和監管,整體杠桿限制有所放鬆。與此同時,部分互聯網小額貸款業務模式發生變化,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轉貸款進行表外融資,獲取客戶和技術支持的渠道發生變化,引入金融機構放貸。
這次銀監會下發的通知,僅從1/4/5的杠桿率來看,與之前的試點管理政策相比,有放大的嫌疑。但明確了「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可根據監管需要下調上述對外融資余額和凈資產比例上限」,即地方監管部門只能下調融資比例上限而不能上調,同時明確了非標融資和標准化融資的范圍及各自的杠桿率。相比保理公司和融資租賃公司10倍的融資杠桿,小貸公司的融資杠桿仍處於較低水平,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其業務擴張與融資限制之間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