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信託未來5年的發展趨勢會怎樣
近幾年,信託抄管理資金規模以每年1萬億的速度增長,但從去年開始增長速度有所下降,其主要原因是資管業務的放開學弱了信託公司的優勢,也就是說,大資管時代,券商,基金子公司,保險等都可以開展資管業務,信託一家獨大的現狀將逐漸被削弱。
但另一方面,信託業經過了多次整治,法律體系趨於完善,風險控制能力仍然較強,短期內不易被後來者趕超。
總之,信託業有自己固有的優勢,但也面臨很大挑戰,不少信託公司也在緊鑼密鼓謀轉型。
『貳』 信託業的行業現狀
經過第五次清理整,重新登記發牌的信託投資公司普遍經過了資產重組,卸掉了歷史的債務包袱,充實了資本金,改進了法人治理結構,吸取了過去的經驗教訓,革新了市場經營觀念,增強了抗風險能力,夯實了發展的基礎,提高了整體的經營管理水平,以誠信為前提條件的信託業必將逐步獲得社會的認可。 進入2001年,以《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頒布實施為標志,我國信託業基本結束了長達三年的 「盤整」格局,躍出谷底,步入規范運行的軌道。
2002年5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頒發[2002]第5號令,根據《信託法》和《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再次對《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其內容較原《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對信託投資公司業務開展的可操作性方面進行了重大調整,使信託投資公司在發起設立投資基金、設立信託新業務品種的操作程序、受託經營各類債券承銷等方面的展業空間有了實質性突破。
按照新《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信託投資公司可以直接作為投資基金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而無需先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同時,信託投資公司設計信託業務品種可完全根據市場需求進行,而無須向中國人民銀行報批核准。
《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也於2002年6月13日正式頒發,並在7月18日正式實施,進而為信託投資公司開展資金集合信託業務提供了政策支撐。至此,由《信託法》、新《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文件和規定構建起來的信託公司規范發展的政策平台已經趨於完善。 某些「新觀點」順應信託業發展趨勢。
最近,信託業界對圍繞信託公司的功能定位和業務發展方向傳出的一系列新的觀點(下簡稱「新觀點」),反應較為強烈。新觀點提出了涉及信託公司固有業務、信託業務、關聯交易、資本金、合格投資人、受益權轉讓、資金信託合同份數、異地信託等八項措施,核心是固有業務壓縮、信託業務規范、關聯交易清理。
某些「新觀點」順應信託業發展趨勢
關於固有業務,新觀點要求在「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基本定位下,信託公司應取消現有業務范圍中的同業拆放、貸款、融資租賃業務,並將投資業務范圍界定為金融類公司股權投資、自用固定資產投資和短期投資(包括股票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央行票據等),原則上取消實業投資,充分保證資產的流動性。
具體操作上,信託投資公司可採取公司分立、業務剝離、公司轉制等方式逐步壓縮固有業務,限期達到上述要求,同時信託公司不得辦理存款、資金拆入、發行債券、資產回購等任何形式的負債業務。不得以經營資金信託或者其他業務的名義吸收存款。降低對外擔保比例,限定不超過凈資產的一定比例。
對於信託業務,新觀點要求對信託業務范圍進行梳理,大致分為信託業務和兼營業務。信託業務按信託產品進行描述,如資金信託計劃、企業年金信託業務、信貸資產證券化、不動產信託、事務管理型信託等;兼營業務包括並購重組、財務顧問、投資咨詢、證券承銷、代保管等投行業務和中介業務。信託公司不得將信託財產用於貸款和賣出回購業務。
而對於關聯交易,則進行限制——取消善意關聯,禁止逆向關聯。關於善意關聯,信託公司經營信託業務,不得有下列行為:將信託資金投資於自己或者關系人的有價證券;將不同信託賬戶下的信託財產進行相互交易;以固有財產與信託財產進行相互交易;信託與固有賬戶、信託財產專戶之間不得辦理沒有交易背景、沒有簽訂協議或合同的款項劃撥、墊付甚至混用。
關於逆向關聯,即信託公司不得以固有財產或信託財產向關聯方融出資金,轉移財產,不得為關聯方提供擔保,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權作為質押提供融資,不得接受關聯方股權作為信託財產進行受益權分割。
關於信託份額限制,新觀點還對取消200份限制,允許開展異地信託業務,資本金浮動管理,以及合格投資人、受益權轉讓等做出了相關規定。對取消資金信託合同200份和異地信託業務的限制,順應了金融領域對外全面開放後信託業務的發展趨勢。
「新觀點」令信託公司找不著北
多年來一直對信託業十分關注,不斷提及自己事業發展的第一桶金得益於信託的上海遠景投資有限公司張遠景懷著對信託業的良好期盼,對上述新觀點詳談了自己的看法。他說,信託的本質是設計,信託業務具有多樣性,對信託業務的過多限制,是否有利於信託公司生存和發展?取消同業拆放、貸款、融資租賃經營等業務,信託公司的金融性將大打折扣,而以保證資產流動性為目的,對實業投資的限制,其合理性值得商榷。
自有資金投資實業未嘗不可,投資實業並非資產不流動,資產證券化的結果同樣可以保證資產流動性。信託業務一定要具有多樣性、流通性,其多樣性表現在,除傳統資金信託外,亦有企業年金信託、不動產信託、事務管理型信託、教育信託、公益信託、離岸信託、產業投資信託、投資理財等,而信託產品流通性表現為,流通是風險的最好防範,增強流通才能降低風險,更好地吸引投資者,因此如何設計信託產品,使其具有流通性,建立流通平台交易,以及信託產品證券化,包括交易平台證券化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張遠景說,信託業務和非信託業務區分確定,有廣義、狹義之分,誰能說信託公司現有的兼營業務就不是信託業務?對受益權轉讓設限,妨礙了信託業務發展,也缺乏法律依據。而就關聯交易而言,不是不可以關聯交易,而是關聯交易必須經過合法的程序,應明確關聯交易過程中的兩個合法依據:一是公司法下的公司治理結構;二是金融監管領域中的相關規定。
張遠景認為,美國的信託投資人多為自然人,中國更多的自然人成為信託投資人是趨勢,信託公司應做的是風險提示和按照約定經營。信託工具多為富人運用,他們應該具備較多的風險意識。刻意的限制自然人人數,不是防範風險的辦法,而應在信託公司發展和風險防範上找平衡點。
他感慨,長期以來,信託公司一直在探討發展之路並不斷博弈,結果是五次整頓和隨之而來的一連串嚴厲監管。如今的信託公司面臨的問題是在十分狹小的空間里如何生存?生存的基礎是什麼?他比喻,如今的信託公司處境就好比池塘里的魚,有水但不夠深,缺氧。既然放了水養魚,就要夠魚存活的水量,保持氧分,倘若既要養魚又不給足夠的水量和氧分,魚在水塘中必然會上竄下跳。
談到信託公司的出路時,張遠景說,伴隨著金融市場的開放,信託業務領域亦將得到擴大和延伸,對信託公司既是機遇又是挑戰。信託公司改制或與商業銀行合並成為信託銀行,是值得思考的,這是美國、加拿大、日本、我國台灣地區等金融信託發達地區都相繼走過的道路。這將從根本上改變信託公司缺乏信用基礎,現金流不足,抗風險能力差的狀況,並能實施有效的商業銀行治理模式,徹底改變信託公司現狀。 2015年8月3日,中國信託業協會發布的《2015年2季度中國信託業發展評析》顯示,截止到二季度末,全國68家信託公司管理的信託資產規模達到15.87萬億元,比2015年一季度末的14.41萬億元環比增長10.13%,比2014年二季度末增長27.16%。這也是自2013年三季度至2015年一季度,連續7個季度信託資產規模同比增長率逐季下滑後,首度迎來回暖態勢,信託業邁入「15萬億元時代」。
『叄』 信託貸款的現狀
2011年來,貸款類信託產品的銷售格外火爆。所謂貸款類信託產品,就是指以貸款方式運用信託資金,是資金信託的主要運用形式。貸款信託以實際獲利、分紅為原則,不允許受託人承諾保證信託資金的本金和最低收益,是一種帶有變動利息的金融產品。
隨著監管層的監管力度不斷增強,下半年商業銀行的信貸資金更為緊張,貸款將成為信託資金的主要投資方式。在這種情況下,貸款類信託產品或將迎來久違的「小陽春」。
發行數量遙遙領先
在發行的集合信託產品中,貸款類信託產品在發行數量和規模上,都遙遙領先於證券投資類、股權投資類等其他類產品。
從上周發行的信託產品來看,貸款類產品7款,擬募集資金10.34億元,占上周發行總規模的53.91%,是運用方式數量最多且募集資金規模最大的一類。
收益率繼續走高
從貸款類信託產品的收益來看,普遍高於其他類別的信託產品。數據顯示,上周新發貸款類信託產品的平均期限為25.5個月,期限最長為60個月,投資於證券市場。其中12個月期、18個月期、24個月期、36個月期產品平均預期收益率分別為8.33%、8.25%、9.78%、8.00%,最高預期收益率分別為11.00%、8.50%、11.50%、8.00%。
安全性進一步加強
銀監會曾發布《關於有效防範企業債擔保風險的意見》,要求商業銀行對公司債券、信託計劃、保險公司收益計劃等其他融資性項目原則上不再進行擔保。
信託貸款和銀行承兌匯票佔比顯著下降
中國人民銀行20日發布的數據顯示,初步統計,今年前三季度社會融資規模為9.80萬億元,比上年同期少1.26萬億元。
其中,人民幣貸款增加5.68萬億元,同比少增5977億元;外幣貸款摺合人民幣增加4770億元,同比多增1849億元;委託貸款增加1.07萬億元,同比多增5625億元;信託貸款增加848億元,同比少增3924億元;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增加9825億元,同比少增9843億元;企業債券凈融資8397億元,同比少1373億元;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3515億元,同比少113億元。
從結構看,前三季度人民幣貸款占社會融資規模的58.0%,同比高1.0個百分點;外幣貸款佔比4.9%,同比高2.5個百分點;委託貸款佔比10.9%,同比高6.3個百分點;信託貸款佔比0.9%,同比低3.4個百分點;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佔比10.0%,同比低7.7個百分點;企業債券佔比8.6%,同比低0.3個百分點;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佔比3.6%,同比高0.3個百分點。
數據顯示,信託貸款和銀行承兌匯票在社會融資規模中所佔比例顯著下降。此前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為規避資本監管、計提撥備等要求,通過設計發行信貸資產類理財產品,將存量貸款、新增貸款等轉出表外,導致雖然貸款已轉出資產負債表,銀行依然承擔實質上的法律責任和風險,銀監會由此加強了對信託貸款的管理。
由於信貸規模緊張,銀行壓縮票據業務是銀行承兌匯票佔比下降的一個重要原因。承兌匯票、信用證和保函保證金存款納入存款准備金上繳基數客觀上增加了銀行此類業務的經營成本,導致票據轉貼利率上行,給票據市場帶來一定沖擊。
信託貸款回暖
受銀信合作產品被叫停的政策影響,信託貸款類產品的發行量一度跌至冰點。不過,隨著宏觀經濟的進一步企穩好轉,市場信心有所增強,投資者對風險相對較高的產品的接受度也有所增強,信託貸款類產品的發行又出現了回暖跡象。
從市場發行的信託貸款類信託產品來看,預期收益率普遍較高,多款該類信託產品取得了高於6.00%的實際年化收益率,對投資者具有很強的吸引力。
流動資金貸款集合資金信託正在熱銷中。該信託產品投資期限是18個月,預期收益在9%—9.5%之間。流動資金貸款集合資金信託產品設計合理的信託網,預期收益具有很強的競爭力。而且產品的融資主體為包頭市榮慧貿易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財務資質好,到期償還本金和收益安全性較高,為投資者提供了相對高收益低風險的投資機會。
從在售的信託貸款類信託產品來看,產品的風險隔離安全保障還是相對可靠的。比如,流動資金貸款集合資金信託通過設立信託的財產為獨立運作的財產,與新時代信託的固有財產和其他信託財產相隔離,不因保管行、新時代信託經營不善或其他原因而破產清算的影響,實現了風險隔離,確保本信託資金獨立性和完整性。
『肆』 信託現狀分配後,委託人的權利怎麼實現
委託人的權利怎麼實現?就是按照合同的協議來。但是往往很難真正的信託現狀分配。因為投資人的錢沒能按時按量收回來。投資人會堵信託公司門口的。
『伍』 中國信託行業發展現狀如何
中國信託業從1979年恢復至今,經歷了30多年的發展歷程。2001年《信託專法》的頒布奠屬定了信託行業的法律基礎,2007年銀監會頒布新的《信託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明確了信託公司作為財富管理機構的功能定位,為信託業快速發展奠定了制度基礎。
『陸』 信託基金的國內現狀
在中國,最接近美國產業投資基金形態的金融產品就是信託公司開發的信託基金(註:本文所稱信託基金,是為了反映其實質,並與國外稱謂統一而定義,與目前國內業界使用的概念 信託計劃、信託產品、信託品種含義一致)。其開發依據是《信託法》,全部採用信託制形式,這是與美國產業投資基金最大的差異。觀察2002年7月至今中國信託基金的發展,它彌補了企業不能發行債券、股票的不足,豐富了企業的融資渠道,也為投資者提供了一種價值投資的渠道,使得投資者分享了中國經濟增長的成果。
中國信託基金與美國產業投資基金一樣,主要投資於實業領域,但主要投向集中在基礎設施、房地產、公用事業三大領域項目,屬於傳統成熟行業,經營模式具有一定的壟斷性,沒有高科技含量。對於高科技行業,信託融資案例很少,原因有二:中國自主開發的真正的高科技少;信託公司項目開發人員職業經歷局限於金融業內,沒有工程技術背景,對工業技術並不熟悉,也未曾從事過實業公司的經營管理。
雖然信託基金的投資對象與美國產業投資基金相同,主要是非上市公司,但融資企業一般屬於中型規模企業,缺乏對企業初創階段的投資。這是因為,一方面小企業經營不穩定,信託基金的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又較弱;另一方面,對於大型企業進行股權融資不現實。由於信託貸款過程長,利率並不明顯優惠,與銀行貸款相比沒有優勢,且雙方實力不對等,故有些大型企業目前還沒有興趣向信託公司融資。
按照有關規定,信託公司的信託基金只能私募。不能公募的原因有二:一方面,監管部門謹慎心態明顯,不願放開;另一方面,中國一些人士受到美國《1940年投資公司法》的影響,認為對信託基金的發行范圍應予以限制。該法規定,投資公司(即產業投資基金)的投資者(股東)人數不得超過100人。這本是針對公司制基金而言,由於中國一些人士對此不求甚解,因此要求中國的信託基金不得公募。而且,在信託基金發行時,信託公司不能進行營銷宣傳。
銀監會不允許信託公司採用受益憑證方式發行,能夠證明投資者對信託財產及其收益擁有權利的憑證就是信託合同。目前的規章對信託合同的內容、格式等規定比較原則化,因此信託合同屬於非標準的契約,轉讓手續繁瑣,流動性很差。各家信託公司僅負責該公司的信託基金的交易,沒有全國性的集中交易場所。目前信託期限短,故流動性需求尚不明顯;如果信託期限較長,在信託期間交易需求將變得迫切,流動性不足的問題將比較突出。這也是信託公司無法開發長期理財品種的原因之一。
信託基金投入的項目數量較少,一般僅有一個,風險過於集中。受到信託合同數量200份限制,信託融資規模相對有限,一個信託基金的資金量無法投向多個項目。而且,現階段信託公司在一個信託基金中管理多個項目的能力也有限。
無論發行規模的大小,目前信託公司、信託執行經理很少出資認購信託基金的部分份額。這樣對業務人員缺乏制衡機制。業務人員開發信託項目的初衷可能主要是為了獲取自己的業績提成,存在冒險沖動,因此,業務人員、其所在信託公司與投資人三者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與利益沖突的可能。
英文參考:mutual fund
『柒』 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可以現狀返還嗎
現狀返還是指當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包含延期後屆滿)時版,資產管理計劃權財產全部或部分未變現,資產管理人將資產管理計劃財產以期限屆滿時的現狀返還給資產委託人,完成資產管理計劃的清算和終止。
實現現狀返還應當確保資產管理計劃財產可以做到法律權屬轉移。現狀返還多見於單一資產管理計劃中,對於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如果資產管理計劃財產能夠合法合規地進行切分和權屬轉讓,且相關主體能夠就切分和返還方案協商一致,那麼現狀返還也具有一定可行性。
重點就在於這里:相關主體能夠就切分和返還方案協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