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政府投融資模式
法律分析:一、直接融資
這類融資主要以地方政府為融資主體而獲得的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具體表現為:
1、財政資本金投入而獲得的股權收益。
2、由財政投入一些城市基礎設施項目而帶動外資和民營資本的投入。
3、獲得中央轉貸的由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內外政府債券。
4、向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和地區金融機構貸款。
5、獲得中央轉貸的由中央政府向外國政府的貸款。
6、外國政府援助贈款。
二、間接融資
這類融資主要通過銀行、保險公司和投資公司等中介機構而獲得的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和資金。目前地方政府主要採取此種方式進行大規模融資。具體表現:
1、政府授權一些從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國有投資公司,向銀行貸款,財政實施擔保並進行貼息。
2、政府授權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用於地方基礎設施建設,財政實施擔保並承擔債券利息。
三、項目融資
這類融資主要利用政府各種特定資源,為達到政府特定目的,採用各種市場手段而獲得的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的資金。
法律依據:《關於進一步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
第一條 全面組織開展地方政府融資擔保清理整改工作
各省級政府要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國辦函〔2016〕88號)要求,抓緊設立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指導督促本級各部門和市縣政府進一步完善風險防範機制,結合2016年開展的融資平台公司債務等統計情況,盡快組織一次地方政府及其部門融資擔保行為摸底排查,督促相關部門、市縣政府加強與社會資本方的平等協商,依法完善合同條款,分類妥善處置,全面改正地方政府不規范的融資擔保行為。上述工作應當於2017年7月31日前清理整改到位,對逾期不改正或改正不到位的相關部門、市縣政府,省級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應當提請省級政府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要密切跟蹤地方工作進展,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第二條 切實加強融資平台公司融資管理
加快政府職能轉變,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進一步規范融資平台公司融資行為管理,推動融資平台公司盡快轉型為市場化運營的國有企業、依法合規開展市場化融資,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干預融資平台公司日常運營和市場化融資。地方政府不得將公益性資產、儲備土地注入融資平台公司,不得承諾將儲備土地預期出讓收入作為融資平台公司償債資金來源,不得利用政府性資源干預金融機構正常經營行為。金融機構應當依法合規支持融資平台公司市場化融資,服務實體經濟發展。進一步健全信息披露機制,融資平台公司在境內外舉債融資時,應當向債權人主動書面聲明不承擔政府融資職能,並明確自2015年1月1日起其新增債務依法不屬於地方政府債務。金融機構應當嚴格規范融資管理,切實加強風險識別和防範,落實企業舉債准入條件,按商業化原則履行相關程序,審慎評估舉債人財務能力和還款來源。金融機構為融資平台公司等企業提供融資時,不得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以擔保函、承諾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提供擔保。對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形成的債務,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國辦函〔2016〕88號)、《財政部關於印發〈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分類處置指南〉的通知》(財預〔2016〕152號)依法妥善處理。
第三條 規范政府與社會資本方的合作行為
地方政府應當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允許地方政府以單獨出資或與社會資本共同出資方式設立各類投資基金,依法實行規范的市場化運作,按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引導社會資本投資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政府可適當讓利。地方政府不得以借貸資金出資設立各類投資基金,嚴禁地方政府利用PPP、政府出資的各類投資基金等方式違法違規變相舉債,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參與PPP項目、設立政府出資的各類投資基金時,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諾回購社會資本方的投資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擔社會資本方的投資本金損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會資本方承諾最低收益,不得對有限合夥制基金等任何股權投資方式額外附加條款變相舉債。
第四條 進一步健全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
全面貫徹落實依法治國戰略,嚴格執行預演算法和國發〔2014〕43號文件規定,健全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地方政府舉債一律採取在國務院批準的限額內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方式,除此以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以任何方式舉借債務。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以文件、會議紀要、領導批示等任何形式,要求或決定企業為政府舉債或變相為政府舉債。允許地方政府結合財力可能設立或參股擔保公司(含各類融資擔保基金公司),構建市場化運作的融資擔保體系,鼓勵政府出資的擔保公司依法依規提供融資擔保服務,地方政府依法在出資范圍內對擔保公司承擔責任。除外國政府和國際經濟組織貸款轉貸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不得承諾為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的融資承擔償債責任。地方政府應當科學制定債券發行計劃,根據實際需求合理控制節奏和規模,提高債券透明度和資金使用效益,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㈡ 2022年地方投融資平台的三個重心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是指地方政府為了融資用於城市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所組建的城市建設投資公司(通常簡稱城投公司)、城建開發公司、城建資產經營公司等各種不同類型的公司,這些公司通過地方政府所劃撥的土地等資產組建一個資產和現金流大致可以達到融資標準的公司,必要時再輔之以財政補貼等作為還款承諾,重點將融入的資金投入市政建設、公用事業等項目之中。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公司是各地方開展投資建設活動的重要主體,也是地方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公共領域盤活存量資產、資源和資本的重要載體。然而,很多地方投融資平台公司也出現了諸如政企責權利關系不明確、戰略定位不清晰、投資邊界范圍不清晰、管理體制機制不健全、債務規模膨脹等突出問題。
地方投融平台政策全景梳理
1. 2014年9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出台《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要求按照疏堵結合、分清責任、規范管理、防範風險、穩步推進的原則,明確劃清政府與企業界限,地方政府舉債應採取政府債券方式,同時推廣使用政府與 社會 資本合作模式。
2. 2017年4月26日,財政部聯合發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出台《關於進一步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財預〔2017〕50號),要求全面組織開展地方政府融資擔保清理整改工作,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釐清政府債務和非政府債務的邊界,避免形成新的政府性債務;地方政府不得將公益性資產、儲備土地注入融資平台公司,不得承諾將儲備土地預期出讓收入作為融資平台公司償債資金來源,不得利用政府性資源干預金融機構正常經營行為。
3. 2017年5月28日,財政部出台《關於堅決制止地方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違法違規融資的通知》(財預[2017]87號),要求嚴禁將建設工程與服務打包作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政府購買服務要堅持先有預算、後購買服務,所需資金應當在既有年度預算中統籌考慮,不得把政府購買服務作為增加預算單位財政支出的依據。
4. 2019年4月28日,財政部辦公廳出台《財政部辦公廳關於梳理PPP項目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情況的通知》(財辦金[2019]40號),要求對於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PPP項目,應當中止實施或轉為其他合法合規方式繼續實施,若繼續實施應當按照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管理有關規定妥善整改並做好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化解工作。對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項目,省級財政部門應主動從項目庫中清退。對已納入政府性債務監測平台但認定存在爭議的項目,項目所屬本級財政部門應當組織開展項目合規性論證。
5. 2021年7月9日,銀保監會出台《銀行保險機構進一步做好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防範化解工作的指導意見》(銀保監發[2021]15號),再次提及不得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要求提供融資前應查詢財政部融資平台公司債務及中長期支出事項監測平台,對承擔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客戶,還應遵守:不得新提供流動資金貸款或流動資金貸款性質的融資;不得為其參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提供配套融資。但同時也留了個政策窗口:對確因經營需要且符合項目融資要求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書面審核確認。
2022年地方城投平台發展的三個重心
一、明確發展地方投融資平台的戰略發展定位
城投平台應該貫徹中央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決策部署,堅持政府特殊目的載體(SPV)和特定行業領域功能性國有企業的發展定位,堅持公益類國有企業的根本宗旨,堅持「投資邊界不越位、投資目的不營利、投資機會不擠出 社會 資本」的基本原則,積極穩妥推進地方投融資平台公司市場化轉型發展,比如轉型為城市綜合服務商、產業園區綜合運營商或特定行業領域投資運營商等,進行市場化轉型發展的 探索 。明確戰略定位,明晰規劃方向。
二、界定投資邊界范圍
進一步明確投融資平台公司的投資邊界范圍,原則上投融資平台公司的投資邊界不得超出公共領域,且不得超出公共領域的政府投資事權范圍,更不得擠出 社會 資本尤其是民間資本的投資機會。投融資平台公司應側重於彌補市場機制的「缺陷」,重點投資於地方有一定經營收入且對 社會 資本吸引力不足的准經營性項目,原則上不得投資於純公益性項目或非經營性項目,從而從源頭上防範政府隱性債務。對於確有必要投融資平台公司投資參與的非經營性項目,要事先制定合法合規的參與機制,包括明確政府給予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或運營補貼資金的方式及其前提條件。
三、健全企業管理制度
貫徹建立中國特色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要求,全面加強和改進黨的領導,加快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實行外部獨立董事制度,引入職業經理人。著力提高投融資平台公司的科學管理水平,建立投資決策委員會和戰略咨詢委員會,健全投融資決策機制,完善投融資風險防控機制,完善績效考核和薪酬體系,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強化對投融資平台公司的外部監督,建立健全投融資平台公司重大投資經營活動向政府發改、國資、財政和審計等有關部門的事前報告制度;積極引入 社會 監督機制,健全投融資平台公司的信息公開制度,提高財務和債務的透明度,走可持續融資和高質量發展之路。
作者:何濱 ,北大縱橫特聘合夥人
㈢ 部分網貸平台轉型布局車貸市場
摘要:目前流行的小資產主要有車貸、小額信貸、消費金融和農村金融。其中車貸作為相粗春激對成熟的實物抵押貸款模式,安全系數相對較高,逾期和壞賬相岩襪對容易控制。
據邊肖報道,8月24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合正式發布《信息中介機構點對點借貸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在P2P網貸圈引起強烈反響。
為了規避貸款額度的限制,從事供應鏈金融和大型招投標業務的P2P網貸平台一直在尋求合規。分析人士注意到,近期很多平台發布的大規模競價數量明顯減少。過去最受歡迎的房貸、企業貸款、政府融資項目的全面提速也有所下降,一些網貸平台在轉型中也是「一子不如一子」,開始轉向車貸等小額貸款業務。
此前有消息稱,短融網母公司久益科技收購華中車貸公司奇海金融,交易對價合計約1億元。
本次交易中,做空金融網收購了奇海金融80%的股份,但保留了奇海金融的相關管理團隊。分析人士認為,久益科技將通過此次合並彌補在團隊、風險控制和業務布局等方面的不足,成為車貸領域的第一集團。
據相關人士介紹,目前流行的小資產主要是車貸、小額信貸、消費金融和農村金融。
其中車貸作為相對成熟的實物抵押貸款模式,安全系數相對較高,逾期和壞賬相對容易控制。因為有私家車作為抵押資產,流動性強,即使在極端情況下,也能快速變現,挽回投資者的損失,單筆壞賬不會影響車貸平台的整體盈利。從盈利能力來看,車貸產品一直以高性價比受到投資者的青睞,也是網貸平台一直在爭奪的優質資產。
業內人士認為,憑借上述優勢,後監管時代,貸款融資在20萬以下的汽車按揭業務將成為眾多P2P平台業務轉型的首選。
一位多年的P2P車貸平台負責人透露:「優質的車貸平台,尤其是估值相對較低但平台發展指數位列網貸百強的中小平台,最有可能成為M·A對於P2P大平台的重點,從而迎來新的發展機遇。」
《辦法》生效後,大型招投標平台因不符合貸款限額要求,在整改期間需要轉型,在財務管理上的優勢不再明顯。為了實現更長遠的發展,這些森亂大型競價平台需要及時轉型。
有的開發新業務,有的收購優質潛力平台,利用車貸平台優勢互補,從而進入車貸市場,逐步步入穩定、合規、健康的發展道路。
百萬購車補貼
㈣ 國有投融資平台公司如何實現市場化轉型
國有投融資平台公司是地方政府開展投資建設活動的重要主體,也是公共領域盤活存量資產、資源和資本的重要載體,承擔著重要的特殊的職能,但政府往往希望它無所不能,什麼事都想讓它做。平台公司要真正實現市場化轉型,需做好以下幾點:
1、明確自己的戰略定位,比如轉型為城市綜合服務商、產業園區綜合運營商或特定行業領域投資運營商等,積極向未來發展方向轉型。
2、堅持業務投資邊界,投資一定有資金和收入來源,不能投資純公益類項目和非經營性項目,防止變成地方政府的提款機。確需投資的非經營性項目,必須明確資金來源,由政府注入資本金、投資補助或運營補貼資金等方式保障資金收入。
3、釐清投融資平台公司與地方政府的責權利關系,健全企業管理制度,建立市場化運營管理體制和機制。
4、全面加強公司能力建設,建立核心競爭力,包括專業技術能力、投融資能力、項目投資建設管理能力以及運營管理能力等。
5、提升資本運作能力,開展多渠道多方式融資,推進公司上市,從根本上解決資金短缺問題,化解債務風險。
㈤ 地方政府融資平台應該如何轉型
目前平台企業主要承擔四大職能:一是基礎設施建設職能(建築施工類平台),二是融資職能(公益類、土地等重資產平台),三是國有資產管理職能(金控或控股管理類平台),四是投資職能(政府產業投資類平台),從以上梳理四項職能來看,主要面臨轉型需求的是基建類、融資職能類平台,轉型路徑即可以參考向國有資產管理職能、投資職能類平台轉型,也可實體產業轉型。
按照國務院42號文的規定,平台公司轉型的要求為:1、實現市場化運作;2、承擔的地方政府債務已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得到妥善處置;3、明確公告今後不再承擔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職能。平台公司轉型首先需要釐清政府存量債務,通過政府發債置換、預算資金還款或者自身資產處置等方式結清存量債務,後續平台公司進行具體轉型發展。
㈥ [在改革發展創新中解決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問題] 政府融資平台改革
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在美國次貸危機以及歐元區國家主權債務危機爆發的大勢下,一再為國內外密切關注。一般而言,地方政府融資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所屬事業單位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房地產、股權等資產設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項目投融資功能,並擁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這類平台源於上世紀80年代末,亞洲金融危機之後逐漸推廣開來,在應對本輪國際金融危機中快速擴張,為擴大內需、提高城市建設水平、推動民生事業改善、促進地區經濟增長等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於其設立、運作的特殊性,其潛在風險也不容忽視,近兩年來國務院及相關主管部門已採取積極措施進行分類清理,推出多種方式穩妥處理,使其總體處於可控狀態。
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9月末,全國共有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超過10000家,平台貸款余額9.1萬億元。按照分類管理的要求,已退出平台、納入一般公司類貸款管理貸款余額近3萬億元;其餘仍按平台貸款管理的余額約6萬億元。當前最要緊的是,防止局部風險演化為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銀監會正在研究平台貸款有條件展期、降舊控新等風險緩釋措施。但要從根本上解決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問題,還是要靠改革、發展、創新。
以改革促進規范
在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問題上,真正令人擔憂的不是債務的規模,而是其管理之混亂,以及這一現象背後反映出來的地方政府投資沖動、政府職能失當等問題,這些問題必須通過深化改革來解決。
首先,通過行政體制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建立公共服務型政府。科學界定政府和市場之間的界線,不僅要明確政府應該做什麼,還要明確政府不能做什麼。對於應該由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應設定由政府財政資源或公共資源(如土地出讓收入)來安排。對於市場可以提供的「私人產品」,特別是一般競爭性投資領域,政府要逐步退出,不能與民爭利。而對於一些有收費機制但回報率不高的「准公共產品」,以及回報周期較長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政府在投資的同時,應通過恰當的渠道鼓勵社會資金規范、有序地進入。融資平台作為地方政府間接參與市場活動的一種渠道,可以在這一領域發揮扶持性、引導性的積極作用,借鑒PPP的模式,廣泛吸引民間資本參與。
其次,通過財稅體制改革理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關系,建立財權與事權相匹配的機制。我國1994年建立的分稅分級財政體系框架,對省以下的分稅制實際上沒有到位,由此出現財權層層上收、事權層層下放、地方政府事權和財權不對稱的傾向。在現有的政績觀和行政體制下,地州族方政府由於預算約束軟化,不同程度地都存在著「投資飢渴症」。而要解決投資資金籌措問題,勢必出現「前人借錢、後人還債」、「誰借的越多,誰在任期內的政績就越大」,一屆一屆的短期行為,在投資規模不斷膨脹的同時,債務風險也在不斷累積。因此,在分稅制之下,地方財權與事權匹配改革需與時俱進,不斷深化。這就需要中央政府投入更多的資源,根據地方政府事權配備冊乎弊相應的財力。
再次,通過地方政府投融資體制改革規范政府行為,建立市場化、透明化、公開化的投融資機制。真正建立起「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社會投資增長機制,運用多種融資手段,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資金來源多渠道、投資方式多樣化、項目建設市場化的新型投融資體制。完善科學決策程序,建立政府投資決策咨詢評估制度,實現政府投資管理的科學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切實加強政府投資的監督管理,建立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和權力制衡機制,加強項目跟蹤協調管理,完善稽查制度。
以發展化解風險
在地區經濟轉型升級中化解融資平台的風險。轉型升級的關鍵是優化區域產業結構,提高經頃神濟發展質量。而地方融資平台的融資質量比規模更為重要。融資平台風險大小,主要看貸款的具體項目本身是否有盈利還款能力。融資平台的許多融資是有明確償還能力的,當然不必擔憂。但有些是以土地為抵押的借款,在土地價值上升階段,有可能出現高估,而當土地價值下降,就可能使得對貸款的判斷出現差別;還有一些是由城市政府進行綜合還款的,其項目本身不具備充分的還款能力,主要依靠綜合效益來還款,這裡面就蘊含著城市政府以及財政性的風險。從地方政府來看,在大力推進地方融資平台規范發展的背景下,應主動推進經濟結構調整,促使資金投向成長型的潛力大的優質項目,在化解融資風險的同時實現地方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在地方政府融資機制的發展中化解融資平台的風險。構建地方政府「陽光融資」機制,以規范的地方公債、市政債券,置換、替代隱性債,加強制度規范、程序約束、公眾監督。通過發行債券等形式籌資建設的項目,往往有相對高的透明度及相對嚴格的自我約束,這與債券發行所引入的各種市場約束機制密切相關。當前應當積極推動市政債券等的發展,由於市政收益債券由地方有關機構發行,並不以政府的財政收入為直接擔保,而只以所建項目本身的收益來償還債務,因此風險更小,推行的可行度更高。同時,還應允許「平台」發債、發券,准許其進入資本市場融資,改變過分依賴銀行貸款的融資結構。
在理順地方「平台」公司管理機制的過程中化解融資的風險。通過摸清家底,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公司進行整合,建立地方政府投融資責任機制。同時,完善平台公司的治理結構,按照《公司法》要求,設置董事會、經理層、監事會,制定相關議事規范,明確各方工作職責,建立科學、民主、高效的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在此基礎上,還要引入外部監控機制,國資部門、財政部門應依法對投融資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按照「權利、義務、責任相統一,管資產、管人、管事相結合」原則,加強監管,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出資人權利。投融資平台公司必須自覺接受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以創新強化管理
應當看到,地方融資平台本身是地方政府在現有體制下創新投融資機制的產物。我們要充分肯定這種將分散的地方政府經濟資源進行分類集中,構建或改造成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讓「錢能生錢」的創新價值。在此基礎上,通過進一步創新,強化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管理。
第一,創新發展多元化融資方式。一方面,地方政府應繼續加強與金融機構的對接與合作,積極通過做實資本金、信用增級等方式滿足金融機構的融資條件,進一步提高間接融資能力;另一方面,鼓勵地方融資平台通過資本市場改善融資結構,尋求發行產業投資基金、信託計劃、資產證券化等多種新型直接融資手段為補充,降低銀行系統風險的積聚。
第二,創新建立地方債務風險預警體系。一是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債務負擔管理機制,設置包括地方政府負債率、債務率、債務依存度、債務增長率、償債准備金率等監控指標體系。二是推動地方政府定期披露顯性債務、隱性債務等情況,把投融資平台上形成的隱形負債轉變為合規的顯性負債,並強化本級人大監督和社會中介機構、群眾的監督。三是地方政府融資平台應以自己所擁有的國有資產為限,依靠自身的機構信用開展業務,適時披露資本金、負債規模、承擔建設項目、項目貸款、項目擔保情況以及貸款資金使用情況等,最大限度地防範地方政府債務危機的發生。
第三,創新法治化管理。盡管《預演算法》規定地方政府不能舉債,但事實上,中國無論哪一級地方政府,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包括「平台」融資在內的負債行為。在修訂《預演算法》時,如果允許地方政府可以舉債,就應將地方政府融資平台這類的借貸融資活動一並歸入地方政府舉債權的范疇,規范這類的政府負債。同時,對於地方政府負債的內涵、層級和規模、償還方式、償債危機處置,以及在地方政府債務管理中地方人大的許可權、中央與地方政府的職責劃分等應當做出創新性的明確具體的規定,以便有效地控制和防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責任編輯:金雯
㈦ 預防化解債務風險措施及心得
完善化解存量的機制按照“控制新增、化解存量、加強管理、防範風險”的原則,制定了存量債務化解方案,明確債務化解總體目標、年度計劃、具體措施和責任分工。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預防化解債務風險措施及心得資料,歡迎參閱。
【一】開好規范融資的前門嚴格落實新預演算法“地方政府舉債只能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方式籌措”相關規定,加強與上級財政對接,密切與發改委等主管部門的溝通協閉臘調,按照“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加大項目儲備入庫力度,積極爭取債券額度,推動形成儲備一批、發行一批、建設一批、接續一批的良性機制,為重點項目建設提供資金保障,為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創造良好條件。20xx年以來,全市共新增債券xx6.8億元,其中一般債券48.4億元,專項債券148.4億元。新增債券資金分別投入到城市基礎設施、鄉村振興、棚戶區改造、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文化旅遊、醫療衛生及學前(職業)教育、和航運中心等項目建設上。
【二】嚴堵違規舉債的後門切實落實屬地責任,堅決遏制違法違規舉債,嚴禁借融資平台公司、政府投資基金、PPP模式、政府購買服務等名義變相舉債,對違法違規舉債融資行為,發現一起、問責一起、通報一起,終身問責、倒查責任。釐清政府和市場邊界,能交給市場的交給市場,該政府承擔的納入預算管理。按照“公益項目看財力、經營項目看效益”的原則嚴格審查政府投資項目,根據財力狀況,對投資規模大、不急迫建設而可能導致舉債多的項目暫停審批;對配套資金不落實的項目暫緩實施。
【三】完善化解存量的機制按照“控制新增、化解存量、加強管理、防範風險”的原則,制定了存量債務化解方案,明確債務化解總體目標、年度計劃、具體措施和責任分工,計劃採取納入預算管理化解一批、國有資產處置化解一批、企事業單位和融資平台轉型化解一批、市場化融資化解一批等措施,分年度多渠道逐步化解政府債務存量。督促各縣區嚴格落實好制定的實施方案,按照化債計劃化解掉本地區的存量隱性債務。同時,鼓勵以市場化、法治化手段穩妥推進存量債務化解,通過合適仔態鄭期限的金融工具應對到期存量隱性債務風險,避免項目資金鏈斷裂。
【四】強化政府債務的監管結合財政部風險預警指標和xx市實際,制定《xx市政府債務風險預警監測實施暫行辦法》,根據債務余額、債務結構、財力水平等相關因素,對全市、市本級、縣(市、區)級政府債務風險進行測算,定期通報預警。依託全口徑債券堅持平台,動態監測債務情況,強化全過程、全方位、全領域監管。新增債務納入預算,接受同級人大審查和監督,確保不突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建立健全風險預警、應急處置和約談通報機制,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相關縣(市、區)主要負責人、財政局負責人進行約談,督促落實風險化解規劃,降低債務風險。
0xx年,我省圍繞“停緩調撤”控增量、“降化轉改”化存量、“控量提質”促轉型、“開源節流”保穩定的總體思路,全力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
一是強化源頭管控。出台嚴控債務增長、防範債務風險、化解隱性債務、負面清單管理、平台公司轉型、建立應急預案等系列文件,初步形成“1+N”政府債務管理制度體系。組織開展全省范圍內的預演算法集中學習,編發政策簡讀手冊和工作通報,著力提高各地防風險意識。科學設置指標,根據各地債務情況,開展債務風險預警。完善考核方式,將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列為市州工作績效評估重點指標,在全面小康監測考核中對債務高風險地區 “一票否決”。
二是嚴格控制增量。實施“停、緩、調、撤”四個一批,大力壓減超過財政承受能力的政府舉債建設項目。對純政府付費等5類情形的PPP項目,以及貨物和建設工程等7類情形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實行負面清單管理。清理PPP項目庫,整改政府購買服務違規融資項目。探索建立發改、財政、主管部門參與的聯合審批機制,從嚴審核項目立項。
三是妥善化解存量。2015-20xx年共發行置換債券6xx8.38億元,全面完成存量債務置換工作,全省每年可節約利息200多億元。組織省念頌本級和市縣政府編制了化債實施方案,明確了化債時間表、路線圖、任務書。加強與金融機構協調,對接“險資入湘”,防範“處置風險的風險”。開展高成本非標融資、違規個人借款等專項清理,排查風險隱患。
四是推動平台轉型。開展平台公司專題調研,並將調研成果轉化為政策文件。清理壓減平台公司數量,對整合進度實行“一月一調度、一月一通報”。指導市縣逐家制定平台公司轉型方案,剝離政府融資職能,分類推進市場化轉型。
五是依法開好“前門”。踩准發行時點,科學設計債券期限結構,全年發行新增政府債券834.2億元,較好地控制了利率成本,保障重點基礎設施項目合理融資需求。建立健全專項債券風險控制機制,強化還本付息計劃管理。
六是強化督導問責。省政府建立防範化解債務風險省領導聯點督導工作機制,組建由省長和副省長任組長的8個聯點督導組,先後開展多輪債務督導。省債務辦組織小分隊分赴市縣開展實地督導,實現風險較高地區全覆蓋。對違法違規舉債行為依法依規進行問責,壓實債務管控責任。
近年來,xx縣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積極推動防範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工作,探索出從早從嚴從實加強管理,堅決防範化解債務風險等經驗做法。其主要做法包括三個方面:
01立足於“早”,及早研究謀劃債務管理工作
一是組織保障“早”。xx縣歷屆黨委政府始終高度重視債務管理工作,20xx年成立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主要負責人任組長。20xx年進一步充實強化領導力量,為債務管理提供了堅實的組織保障。
二是制度建設“早”。20xx年出台相關文件,要求切實加強違規集資的清理。十八大以來,又先後印發《關於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實施意見》《xx縣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xx縣政府性債務風險預警管理辦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確保債務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三是預算安排“早”。從20xx年開始,要求有債務的單位壓縮辦公經費,並在年初預算中安排一定資金用於償還債務。同時規定,重大項目建設必須經財政、發改和審計等部門審核,無預算不得安排重大項目。20xx年全面開展政府投資項目融資規范排查,由財政性資金支付的項目已全部通過財政承受能力論證,並納入年初預算。
02貫穿於“嚴”,從嚴強化債務管理工作要求
一是依法約束“嚴”。嚴格執行預算相關法律法規,將債務管理融入預算全過程,年初預算足額安排到期本息,分類納入全口徑預算。實行債務限額管理,嚴格舉借新債,除政府債券外,一律不允許採取其他任何方式舉債。
二是資金使用“嚴”。債券資金使用嚴格按照預算安排,新增債券全部用於公益性項目建設,置換債券嚴格用於清理甄別認定的政府性債務,償債風險逐步降低。同時,做好項目台賬、方案制定、納入預算、簽訂協議、資金撥付、債務化解等6個關鍵環節,規范置換債券資金管理。
三是監管考核“嚴”。建立以人大、財政、審計等單位為主的監管體系,在年初預算和預算調整方案中完整反映政府債務情況,定期向人大報告、向社會公開。將債務管理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同時納入單位黨政領導幹部離任審計,終身問責,倒查責任。
03著眼於“實”,抓牢抓實債務管理工作環節
一是決策安排“實”。在保障發展的同時,合理控制債務規模,重大項目建設一律實行“三個必須”,必須通過部門聯席會議審核、必須進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必須報縣委常委會和縣政府常務會批准,確保重大項目建設在財力承受范圍內。
二是貫徹執行“實”。債務管理實行專題會議制度,縣委縣政府定期不定期聽取債務管理有關事項專題匯報,認真研究部署相關工作。20xx年xx月,按照新形勢要求,專題召開全縣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會議,制定出台《關於進一步規范政府舉債融資行為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的實施意見》,切實提升債務管理水平。
三是助力發展“實”。統籌各級財政資金,精細管理,科學運作,實現財政資金效益最大化。在產業發展上,立足硅產業、水晶產業、食品加工等特色產業,出台“三大三型”培育計劃,設立工業發展專項資金,著力構建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系。在企業扶持上,出台促進企業轉型升級“30條”, 設立中小企業應急轉貸資金、科技貸款風險補償資金,加大對太平洋、正崴新能源等龍頭企業的扶持,全面培植財源稅源,著力拓寬收入渠道。在民生保障上,每年將70%以上新增財力用於民生,建成了新人民醫院、新中醫院、區域集中供水工程等一批民生項目,讓改革發展各項成果普惠於民。
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xx縣防範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取得明顯成效。首先,債務風險進一步降低。已整改疑似不規范融資擔保行為、疑似不規范政府購買服務融資行為,完成違規集資清理整改工作,償債風險逐步降低。其次,存量債務規模進一步壓減。20xx年,超額完成化解隱性債務計劃,債務規模得到有效控制。再次,融資平台進一步發展壯大。推動融資平台公司轉型發展,鼓勵平台公司立足自身優勢和特色,投身實體經濟建設,實現經營業務多元化。截至目前,平台公司轉型發展取得初步成果,為化解債務積攢了更加充足的後勁。
分析總結xx縣防範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的探索實踐,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經驗啟示。
1
防範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必須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政府性債務問題,說到底是發展理念和政績觀的問題,反映出一個地方的黨委政府和領導幹部,是不是存在路徑依賴和思維定勢,是不是習慣於走靠高負債拉動增長的老路。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不僅是重要經濟任務,更是重大政治責任,既要保障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又要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
在此過程中,必須堅決落實中央關於推動高質量發展和防範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的部署要求,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踐行“兩個維護”,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堅持從實際出發,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妥善處理高增長與高質量、債務與發展、出政績與惠民生的關系。
2
防範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必須始終堅持科學統籌的工作方法。化解地方政府債務是一項牽涉面廣、影響面大的系統工程,必須善於運用系統化思維,採取科學有效的工作舉措。
一方面,堅持底線思維,強化風險意識,把推動高質量發展作為根本要求,遵循經濟發展規律,依法科學民主決策,著力處理好發展與舉債的關系,堅決杜絕靠過度舉債保增長的做法,絕不能寅吃卯糧、透支未來,確保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另一方面,堅持解放思想,立足獨特的資源稟賦,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深化改革、致力創新,著力破解制約高質發展、長遠發展的深層次、結構性問題,積極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發展道路。
3
防範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必須認真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新時代,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都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增進民生福祉。工作中,在全力以赴防範化解政府性債務的同時,應立足現有財力水平,秉承“千方百計促發展、盡力而為惠民生、量力而行抓建設”的原則,盡量將財力向教育、醫療、交通、環保、社會保障等民生領域傾斜,全力以赴落實民生實事項目,確保兌現民生承諾。
只有堅持這個原則,將每一分錢都花在刀刃上,解決好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才能從根本上防範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贏得群眾衷心支持,保障社會大局和諧穩定。
㈧ 河南中原金控公司是國企嗎
性質:國企
河南中原金控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原金控」)是鄭州市人民政府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政府投融資公司改革創新轉型發展的指導意見》(豫政﹝2015﹞9號)文件精神牽頭組建的。該《意見》提出「鼓勵有條件的政府投融資公司在做大做強實業的同時,積極謀求發展適合自身特點的金融業態,促進實體經營和資本運營交叉融合、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相互滲透,實現良性互動發展,放大投融資功能」。組建中原金控是鄭州市投融資平台公司深化改革與轉型的關鍵一步,也是整合金融與產業資源,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實施省政府「金融豫軍」戰略的重要舉措。
中原金控於2016年5月在鄭州市鄭東新區正式注冊成立,由鄭州市人民政府和鄭東新區管委會作為政府資本發起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百瑞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作為金融資本發起人,按照市場化機制共同出資組建,注冊資本為50億元***。公司業務類型涵蓋融資租賃、商業保理、投資及基金管理等多個板塊,旨在通過「財政資金+金融資本」的市場化運作撬動、引流資本脫虛向實,通過發揮自身及股東全牌照金融工具核心優勢,為政府城鎮化和產業轉型升級提供融資融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