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教炒股專家:如何分析融資融券的信息
得到什麼信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我能做的是幫你翻譯這段話。
融資余額:就是截至8月5日,所有融資買入長安汽車、且未償還的總成交金額。
融資買入額:8月5日這一天一共利用「融資買入」方式買入長安汽車的總成交金額。
融資買入:就是利用客戶自身的證券資產做擔保,從券商借錢買入股票的操作。這是一種委託方式,區別於「普通買入」。
融券餘量:就是截至8月5日,所有融券賣出長安汽車、且未償還的總股數。
融券賣出量:8月5日這一天一共利用「融券賣出」方式賣出長安汽車的股數。
融券賣出:就是利用客戶自身的證券資產做擔保,從券商借券賣出股票的操作。這是一種委託方式,區別於「普通賣出」。
融券余額:融券餘量乘以收盤價。
這是深交所的定義:http://www.szse.cn/main/disclosure/rzrqxx/rzrqjy/
本日融資余額(元)=前日融資余額+本日融資買入-本日融資償還額
本日融券餘量(股)=前日融券餘量+本日融券賣出量-本日融券買入量-本日現券償還量
本日融券余額(元)=本日融券餘量×本日收盤價
本日融資融券余額(元)=本日融資余額+本日融券余額
B. 融資融券和股票質押融資的主要區別在哪裡
法律分析:融資融券和股票質押融資的主要區別是:1、融得的標的物不同;2、融得資金的用途不同;3、擔保物不同;4、資金融出主體不同;5、杠桿比例與風險控制不同;6、產品屬性不同。
法律依據:《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證券公司經營融資融券/務,應當以自己的名義,在商業銀行分別開立融資專用資金賬戶和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
融資專用資金賬戶用於存放證券公司擬向客戶融出的資金及客戶歸還的資金金: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用於存放客戶交存的、擔保證券公司因向客戶融資融券所生債權的資金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 第七十三條
融入方、融出方、證券公司應當約定待購回期間或購回交易日發生異常情況的處理方式,並在異常情況發生時由證券公司及時向上交所報告。
前款所述異常情況包括:(一)質押標的證券、證券賬戶或資金賬戶被司法等機關凍結或強制執行;(二)質押標的證券被作出終止上市決定;(三)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提前終止四)證券公司被暫停或終止股票質押回購交易許可權:(五)證券公司進入風險處置或破產程序:(六)上交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C. 證券公司融資要求是什麼
現在我們國家的發展非常的多樣化,公司的種類也是非常的多的,其中有著一種公司叫做證券公司。其實無論哪一種公司的種類,基本上所有的公司都會有相應的融資的。對於融資每一種的類型公司的要求是不一樣的。那麼證券公司融資要求是什麼? 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防範證券公司的風險,保護證券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證券交易機制的完善和證券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證券公司開展融資融券業務試點,應當遵守法律、行政 法規 和本辦法的規定,加強內部控制,嚴格防範和控制風險,切實維護客戶資產的安全。 本辦法所稱融資融券業務,是指向客戶出借資金供其買入上市證券或者出借上市證券供其賣出,並收取擔保物的經營活動。 第三條 證券公司開展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必須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批准。未經證監會批准,任何證券公司不得向客戶融資、融券,也不得為客戶與客戶、客戶與他人之間的融資融券活動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務。 第四條 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的原則,批准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證券公司開展融資融券業務試點;根據試點情況和證券市場發展需要,逐步批准符合規定條件的其他證券公司開展融資融券業務。 第五條 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的試點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按照本機構的章程和規則,對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活動進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 業務許可 第六條 證券公司申請融資融券業務試點,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 經營證券經紀業務已滿3年,且已被中國證券業協會評審為創新試點類證券公司; (二) 公司治理健全,內部控制有效,能有效識別、控制和防範業務經營風險和內部管理風險; (三) 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2年內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到 行政處罰 和刑事處罰,且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正被證監會 立案 調查或者正處於整改期間的情形; (四) 財務狀況良好,最近兩年各項風險控制指標持續符合規定,最近6個月凈資本均在12億元以上; (五) 客戶資產安全、完整,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方案已經證監會認可,且已對實施進度作出明確安排; (六) 已完成交易、 清算 、客戶賬戶和風險監控的集中管理,對歷史遺留的不規范賬戶已設定標識並集中監控; (七) 已制定切實可行的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實施方案和內部管理制度,具備開展融資融券業務試點所需的專業人員、技術系統、資金和證券。 第七條 證券公司申請融資融券業務試點,應當向證監會提交下列材料,同時抄報注冊地證監會派出機構: (一) 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申請書; (二) 股東會(股東大會)關於經營融資融券業務的決議; (三) 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實施方案、內部管理制度文本和按照本辦法第十二條制定的選擇客戶的標准; (四) 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方案實施情況說明; (五) 負責融資融券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業務人員的名冊及資格證明文件; (六) 證監會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證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經營管理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在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申請書上簽字,承諾申請材料的內容真實、准確、完整,並對申請材料中存在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證監會派出機構應當自收到前條規定的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證監會出具是否同意申請人開展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的書面意見。 證監會依照法定程序和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組織專家對申請人的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實施方案進行評審,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批准凈資本水平居於前列的證券公司開展融資融券業務試點。 第九條 獲得批準的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業務范圍的變更登記,向證監會申請換發《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 取得證監會換發的《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後,證券公司方可開展融資融券業務試點。 第三章 業務規則 第十條 證券公司經營融資融券業務,應當以自己的名義,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分別開立融券專用證券賬戶、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信用交易證券交收賬戶和信用交易資金交收賬戶。 融券專用證券賬戶用於記錄證券公司持有的擬向客戶融出的證券和客戶歸還的證券,不得用於證券買賣;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用於記錄客戶委託證券公司持有、擔保證券公司因向客戶融資融券所生債權的證券;信用交易證券交收賬戶用於客戶融資融券交易的證券結算;信用交易資金交收賬戶用於客戶融資融券交易的資金結算。 第十一條 證券公司經營融資融券業務,應當以自己的名義,在商業銀行分別開立融資專用資金賬戶和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 融資專用資金賬戶用於存放證券公司擬向客戶融出的資金及客戶歸還的資金;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用於存放客戶交存的、擔保證券公司因向客戶融資融券所生債權的資金。 第十二條 證券公司在向客戶融資、融券前,應當辦理客戶徵信,了解客戶的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證券投資經驗和風險偏好,並以書面和電子方式予以記載、保存。 對未按照要求提供有關情況、在本公司從事證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結算資金未納入第三方存管、證券投資經驗不足、缺乏風險承擔能力或者有重大違約記錄的客戶,以及本公司的股東、關聯人,證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資、融券。 證券公司應當制定符合前款規定的選擇客戶的具體標准。 第十三條 證券公司在向客戶融資、融券前,應當與其簽訂載入中國證券業協會規定的必備條款的融資融券合同,明確約定下列事項: (一) 融資、融券的額度、期限、利率(費率)、利息(費用)的計算方式; (二) 保證金 比例、維持擔保比例、可充抵保證金的證券的種類及折算率、擔保債權范圍; (三) 追加保證金的通知方式、追加保證金的期限; (四) 客戶清償 債務 的方式及證券公司對擔保物的處分權利; (五) 融資買入證券和融券賣出證券的權益處理; (六) 其他有關事項。 客戶只能與一家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向一家證券公司融入資金和證券。 第十四條 融資融券合同應當約定,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內的證券和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內的資金,為擔保證券公司因融資融券所生對客戶債權的信託財產。 證券公司與客戶約定的融資、融券期限不得超過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最長期限,且不得展期;融資利率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金融機構貸款基準利率。 第十五條 證券公司與客戶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前,應當指定專人向客戶講解業務規則和合同內容,並將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交由客戶簽字確認。 第十六條 證券公司與客戶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後,應當根據客戶的申請,按照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規定,為其開立實名信用證券賬戶。客戶用於一家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交易的信用證券賬戶只能有一個。客戶信用證券賬戶與其普通證券賬戶的開戶人的姓名或者名稱應當一致。 客戶信用證券賬戶是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的二級賬戶,用於記載客戶委託證券公司持有的擔保證券的明細數據。 證券公司應當委託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根據清算、交收結果等,對客戶信用證券賬戶內的數據進行變更。 第十七條 證券公司應當參照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的方式,與其客戶及商業銀行簽訂客戶信用資金存管協議。證券公司在與客戶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後,應當通知商業銀行根據客戶的申請,為其開立實名信用資金賬戶。客戶只能開立一個信用資金賬戶。 客戶信用資金賬戶是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的二級賬戶,用於記載客戶交存的擔保資金的明細數據。 商業銀行根據證券公司提供的清算、交收結果等,對客戶信用資金賬戶內的數據進行變更。 第十八條 證券公司向客戶融資,只能使用融資專用資金賬戶內的資金;向客戶融券,只能使用融券專用證券賬戶內的證券。 客戶融資買入、融券賣出的證券,不得超出證券交易所規定的范圍。 客戶應當在與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時,向證券公司申報其本人及關聯人持有的全部證券賬戶。客戶融券期間,其本人或關聯人賣出與所融入證券相同的證券的,客戶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個交易日內向證券公司申報。證券公司應當將客戶申報的情況按月報送相關證券交易所。 客戶在融券期間賣出其持有的、與所融入證券相同的證券的,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的規定,不得以違反規定賣出該證券的方式操縱市場。 第十九條 證券公司經營融資融券業務,按照客戶委託發出證券交易、證券劃轉指令的,應當保證指令真實、准確。因證券公司的過錯導致指令錯誤,造成客戶損失的,客戶可以依法要求證券公司賠償,但不影響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正在執行或者已經完成的業務操作。 第二十條 證券公司向全體客戶、單一客戶和單一證券的融資、融券的金額占其凈資本的比例等風險控制指標,應當符合證監會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客戶融資買入證券的,應當以賣券還款或者直接還款的方式償還向證券公司融入的資金。 客戶融券賣出的,應當以買券還券或者直接還券的方式償還向證券公司融入的證券。 第二十二條 客戶融資買入或者融券賣出的證券暫停交易,且交易恢復日在融資融券債務到期日之後的,融資融券的期限順延。融資融券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三條 客戶融資買入或者融券賣出的證券預定終止交易,且最後交易日在融資融券債務到期日之前的,融資融券的期限縮短至最後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融資融券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四章 債權擔保 第二十四條 證券公司向客戶融資、融券,應當向客戶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證金。保證金可以證券充抵。 第二十五條 證券公司應當將收取的保證金以及客戶融資買入的全部證券和融券賣出所得全部價款,分別存放在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和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作為對該客戶融資融券所生債權的擔保物。 第二十六條 證券公司應當逐日計算客戶交存的擔保物價值與其所欠債務的比例。當該比例低於最低維持擔保比例時,應當通知客戶在一定的期限內補交差額。 客戶未能按期交足差額或者到期未償還債務的,證券公司應當立即按照約定處分其擔保物。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保證金比例和可充抵保證金的證券的種類、折算率,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最低維持擔保比例和客戶補交差額的期限,由證券交易所規定。 證券公司可以在符合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前提下,對前款所列事項作出具體規定。 第二十八條 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動用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內的證券和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內的資金: (一) 為客戶進行融資融券交易的結算; (二) 收取客戶應當歸還的資金、證券; (三) 收取客戶應當支付的利息、費用、稅款; (四) 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以及與客戶的約定處分擔保物; (五) 收取客戶應當支付的 違約金 ; (六) 客戶提取還本付息、支付稅費及違約金後的剩餘證券和資金; (七) 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客戶交存的擔保物價值與其債務的比例,超過證券交易所規定水平的,客戶可以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和融資融券合同的約定,提取擔保物。 第三十條 司法機關依法對客戶信用證券賬戶或者信用資金賬戶記載的權益採取 財產保全 或者 強制執行 措施的,證券公司應當處分擔保物,實現因向客戶融資融券所生債權,並協助司法機關執行。 第五章 權益處理 第三十一條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依據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內的記錄,確認證券公司受託持有證券的事實,並以證券公司為名義持有人,登記於證券持有人名冊。 第三十二條 對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記錄的證券,由證券公司以自己的名義,為客戶的利益,行使對證券發行人的權利。 證券公司行使對證券前款所稱對證券發行人的權利,是指請求召開證券持有人會議、參加證券持有人會議、提案、表決、配售股份的認購、請求分配投資收益等因持有證券而產生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受證券發行人委託以證券形式分派投資收益的,應當將分派的證券記錄在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內,並相應變更客戶信用證券賬戶的明細數據。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受證券發行人委託以現金形式分派投資收益的,應當將分派的資金劃入證券公司信用交易資金交收賬戶。證券公司應當在資金到賬後,通知商業銀行對客戶信用資金賬戶的明細數據進行變更。 第三十四條 客戶融入證券後、歸還證券前,證券發行人分配投資收益、向證券持有人配售或者無償派發證券、發行證券持有人有優先認購權的證券的,客戶應當按照融資融券合同的約定,在償還債務時,向證券公司支付與所融入證券可得利益相等的證券或者資金。 第三十五條 證券公司通過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持有的股票不計入其自有股票,證券公司無須因該賬戶內股票數量的變動而履行相應的信息報告、披露或者 要約 收購義務。 客戶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普通證券賬戶和信用證券賬戶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 股票或其權益的數量,合計達到規定的比例時,應當依法履行相應的信息報告、披露或者要約收購義務。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六條 證券交易所可以對每一證券的市場融資買入量和融券賣出量占其市場流通量的比例、融券賣出的價格作出限制性規定。 第三十七條 證券交易所應當按照業務規則,採取措施,對融資融券交易的指令進行前端檢查,對買賣證券的種類、融券賣出的價格等違反規定的交易指令,予以拒絕。 單一證券的市場融資買入量或者融券賣出量占其市場流通量的比例達到規定的最高限額的,證券交易所可以暫停接受該種證券的融資買入指令或者融券賣出指令。 第三十八條 融資融券交易活動出現異常,已經或者可能危及市場穩定,有必要暫停交易的,證券交易所應當按照業務規則的規定,暫停全部或者部分證券的融資融券交易並公告。 第三十九條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按照業務規則,對與融資融券交易有關的證券劃轉和證券公司信用交易資金交收賬戶內的資金劃轉情況進行監督。對違反規定的證券和資金劃轉指令,予以拒絕;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要求證券公司作出說明,並向證監會及該 公司注冊 地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告。 第四十條 負責客戶信用資金存管的商業銀行應當按照客戶信用資金存管協議的約定,對證券公司違反規定的資金劃撥指令予以拒絕;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要求證券公司作出說明,並向證監會及該公司注冊地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告。 第四十一條 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融資融券合同約定的方式,向客戶送交對賬單,並為其提供信用證券賬戶和信用資金賬戶內數據的查詢服務。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為客戶提供其信用證券賬戶內數據的查詢服務。負責客戶信用資金存管的商業銀行應當按照客戶信用資金存管協議的約定,為客戶提供其信用資金賬戶內數據的查詢服務。 第四十二條 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在每日收市後向其報告當日客戶融資融券交易的有關信息。證券交易所應當對證券公司報送的信息進行匯總、統計,並在次一交易日開市前予以公告。 第四十三條 證券公司應當在每一月份結束後10日內,向證監會、注冊地證監會派出機構和證券交易所書面報告當月的下列情況: (一) 融資融券業務客戶的開戶數量; (二) 對全體客戶和前10名客戶的融資、融券余額; (三) 客戶交存的擔保物種類和數量; (四) 強制平倉的客戶數量、強制平倉的交易金額; (五) 有關風險控制指標值; (六) 融資融券業務盈虧狀況。 第四十四條 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依照規定履行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監管或者自律管理職責,可以要求證券公司提供與融資融券業務有關的信息、資料。 第四十五條 證監會派出機構按照轄區監管責任制的要求,依法對證券公司及其分支機構的融資融券業務活動中涉及的客戶選擇、合同簽訂、授信額度的確定、擔保物的收取和管理、補交擔保物的通知,以及處分擔保物等事項進行非現場檢查和現場檢查。 第四十六條 證券公司或其分支機構在融資融券業務試點中違反規定的,由證監會派出機構予以制止,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由證監會視具體情形,依法採取警示、公開警示、責令處分有關責任人員、責令停止有關分支機構的融資融券業務活動、撤銷融資融券業務許可等監管措施。 證券公司或其分支機構未經批准擅自經營融資融券業務的,依照 證券法 第二百零五條的規定處罰。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和中國證券業協會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制定融資融券的業務規則和自律規則,報證監會批准後實施。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對於 證券公司融資要求 的問題我們國家是早在2006年就有著相關的規定了,對於證券公司融資的方式問題和融資的種類等等各種類型都是有著不同的規定,對於每一種問題都是有著相關的說明,所以說我們如果遇到了融資方面的問題要仔細閱讀以上文章。
D. 各位高手,你們對融資融券是如何看的
1.融券專用證券賬戶——用於記錄證券公司持有的擬向客戶融出的證券和客戶歸還的證券,不得用於證券買賣;
2.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用於記錄客戶委託證券公司持有、擔保證券公司因向客戶融資融券所生債權的證券
3.信用交易證券交收賬戶——用於客戶融資融券交易的證券結算;
4.信用交易資金交收賬戶——用於客戶融資融券交易的資金結算;
5.客戶信用證券賬戶——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的二級賬戶,用於記載客戶委託證券公司持有的擔保證券的明細數據;
6.融資專用資金賬戶——用於存放證券公司擬向客戶融出的資金及客戶歸還的資金
7.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用於存放客戶交存的,擔保證券公司因向客戶融資融券所生債權的資金;
8.客戶信用資金賬戶——是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的二級賬戶,用於記載客戶交存的擔保資金的明細數據
E. 證券公司普通賬戶與信用賬戶基本區別
證券公司普通賬戶與信用賬戶基本區別
證券公司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買賣的法人企業。下面我為大家整理的證券公司普通賬戶與信用賬戶基本區別,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一、證券公司的普通賬戶和信用賬戶的區別在哪裡?
答:首先,這是2個完全不同的賬戶,進行正常股票交易的時候,交易方式基本一樣,都可以進行股票交易;
1、但是兩個的性質不同,普通賬戶只能拿自有資金來交易,信用賬戶除了可以用自有資金交易外,還可以進行融資融券操作。這個是主要的區別。融資融券是分開的兩個不同的交易功能,融資是向券商借錢來進行股票交易,融券可以向券商借股票來進行交易。融資融券的部分需要繳納利息,基本上融資的年利息是8.6%,融券的年利息是9.8%;
3、交易的手續費用有可能不一樣,除非你和券商那邊的客戶經理來談,把手續費給你降下來,目前根據不同的券商手續費從千三到萬三都是不等的。不過通常都是根據客戶的資金量還有交易量來看的,畢竟人家也是要賺錢的嘛。
二、那麼什麼是融資融券呢?
答:融資融券交易分為融資交易和融券交易兩類:
1、投資者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買入證券,為融資交易;
2、投資者向證券公司借入證券賣出,為融券交易。
說白了,向券商進行借貸業務,借錢或者是借股票來放大自己的收益,本質上是一種加杠桿的投資行為。
三、利用融資融券進行股票操作需要注意些什麼呢?
答:主要還是進行風險的控制,同時認真的研究具體的游戲規則,制定適合自己的交易紀律和交易策略,才能將收益最大化的同時盡可能的規避風險。下面來重點談一下有那些風險吧?
1、杠桿交易的風險
由於是跟券商進粗陸桐行杠桿借貸,因此多了一層債權債務的關系,而且證券公司為保護自身債權,對投資者信用賬戶的資產負債情況會實時監控,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對投資者擔保資產執行強制平倉。
2、強制平倉的風險
在進行融資融券操作時,如果因為證券價格波動導致維持擔保比例低於最低維持擔保比例,證券公司將以合同約定的通知的信息推送方式,(通常會直接有人打電話)向投資者發送追加擔保物通知。投資者如果不能在約定的時間內足額追加擔保物,證券公司有權對投資者信用賬戶內資產執行強制平倉。
3、政策利率的風險
在進行融資融券操作期間,如果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金融機構貸款基準利率調高,證券公司將相應調高融資利率或融券費率,那麼可能面臨融資融券成本增加的風險;不過通常券商會通過簡訊或者是電話的方式直接通知。
4、盲目操作的風險
其實投資本身的風險往往真正來源於投資的人,加大杠桿的同時,的確帶來了盈利的擴大,但是同時如果使用不當同樣也會將虧損擴。因此投資者應該考慮自身的經濟實力以及操作經驗來制定合適自己悉斗的操作策略。在實踐操作中注意控制好擔保比例,自己也要定一個止損線。
最低維持擔保比例 130% 可提取保證金的維持擔保比例最低標准 300% 追加保證金後的維持擔保比例最低標准 150% 。
四、開設信用賬戶有什麼要求?
答:證券公司對融資融券業務開通有兩個要求:
1:資金在10萬以上(有的證券公司要求20萬)
2:開通普通交易賬戶6個月以上!
五、原普通賬戶股票可以轉入信用賬戶嗎?
答:融資融券賬戶和普通賬戶的股票與資金是分離的,因此是不可以直接轉的。不過可以在信用賬戶裡面選擇「擔保品轉入」就可以把普通賬戶的股票轉入信用賬戶了。
七、普通賬戶的股票轉進信用賬戶有什麼影響嗎
答:如果只是轉進去,但沒有進行相關的融資或融券操作,就沒任何影響;那麼這么干有什麼好處?有什麼不好的呢?
1、好處就是可以將維持的擔保比例提高;
2、壞處就是市場如果繼續下跌擔保比例岩坦繼續下降,可能會面臨強制平倉的風險;
信用賬戶里的自有資金,可以買賣A股的所有股票,而融來的資金,只能買賣具備融資融券資格的標的股。
八、那信用賬戶的股票能劃入普通股票賬戶里去,具體如何操作的?
答:在信用賬戶確定沒有負債以後,有一個擔保品劃轉的功能,如果是股票的話,直接就可以劃到普通賬戶了。
九、不用融資融券操作股票時 股票放在普通賬戶和信用哪個好
如果你的普通賬戶和信用賬戶傭金一致,放在哪個賬戶上都無所謂。個人建議放在信用賬戶上,用個人股票做擔保品,隨時可以融資融券做T+0操作。如果信用賬戶傭金高不少,或者不習慣不喜歡杠桿操作,那還是放在普通賬戶上吧。尤其是針對那些沒有股票操作經驗,看不懂的菜鳥級別的投資者。
十、能用信用賬戶融資申購新股嗎?還有些什麼其他的限制嗎?
答:不能融資申購新股。融資買入的股票也是有規定的,就是已經上市的股票也不是全部都可以融資買入的。
1、滬市:信用賬戶不能打新股,普通和信用的市值合並計算,通過普通賬戶打新股;
2、深市:信用和普通賬戶均可以用於打新股,信用賬戶市值與普通賬戶合並計算,但是用於打新股的賬戶中必須持有市值。
拓展:證券融資融券賬戶基本知識
一、信用證券賬戶概述
1、證券公司賬戶體系
證券公司經營融資融券業務,應當以自己的名義,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分別開立融券專用證券賬戶、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信用交易證券交收賬戶和信用交易資金交收賬戶;在商業銀行分別開立融資專用資金賬戶和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
證券公司賬戶體系如下:
(1)融券專用證券賬戶:用於記錄證券公司持有的擬向客戶融出的證券和客戶歸還的證券,不得用於證券買賣。
(2)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用於記錄客戶委託證券公司持有、擔保證券公司因向客戶融資融券所生的債權的證券。
(3)信用交易證券交收賬戶:用於客戶融資融券交易的證券結算。
(4)信用交易資金交收賬戶:用於客戶融資融券交易的資金結算。
(5)融資專用資金賬戶:用於存放證券公司擬向客戶融出的資金及客戶歸還的資金。
(6)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用於存客戶交存的、擔保證券公司因向客戶融資融券所生債權的資金。
2、客戶賬戶體系
客戶申請開展融資融券業務要在證券公司開立信用證券賬戶和信用資金台賬,在存管銀行開立信用資金賬戶。
客戶賬戶體系如下:
(1)客戶信用證券賬戶:證券公司根據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相關規定為客戶開立的、用於記載客戶委託證券公司持有的.擔保證券的明細數據的賬戶。該賬戶是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的二級證券賬戶。
(2)客戶信用資金台賬:是客戶在證券公司開立的用於記錄信用證券交易資金變動情況的資金賬戶,客戶的信用資金台賬與其在存管銀行開立的.信用資金賬戶建立一一對應關系。
(3)客戶信用資金賬戶:是證券公司按照第三方存管業務的有關規定在存管銀行為客戶開立實名的資金賬戶,作為證券公司開立的「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的二級賬戶,用於記載客戶交存的擔保資金的明細數據。
(4)信用賬戶:指客戶信用資金台賬、信用資金賬戶與信用證券賬戶的統稱。
二、客戶選擇標准
1、開戶主體
(1)境內個人和機構投資者;
(2)國家法律、法規允許參與融資融券交易主體;
2、客戶選擇標准
客戶申請開立信用證券賬戶需滿足的條件:
(1)從事證券交易時間為半年以上;
(2)最近20 個交易日日均證券類資產不低於50 萬元;
(3)具體一定的風險承受能力;
(4)無重大違約記錄;
(5)公司規定的其他條件。
業機構投資者參與融資、融券,可不受從事證券交易時間、證券類資產的條件限制。專業機構投資者是指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信託公司和保險公司等;上述金融機構管理的金融產品。
證券券公司在向客戶融資、融券前,應當辦理客戶徵信,了解客戶的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證券投資經驗和風險偏好、誠信合規記錄等情況,做好客戶適當性管理工作,並以書面或者電子方式予以記載、保存。
券公司應當按照適當性制度要求,制定符合規定的選擇客戶的具體標准。
三、開戶流程
(一)業務辦理流程
1、符合條件的客戶需由戶主本人攜帶身份證、銀行卡在交易時間到證券公司營業部辦理開戶。
備註:
(1)當天新開立的信用證券賬戶,一般T+1日生效。
(2)信用賬戶對應的三方存管銀行以各券商規定為准,信用證券賬戶開立成功後,客戶還需結合實際情況確認是否需到銀行辦理三方存管確認。
2、法人申請辦理融資融券業務,必須是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權人親自臨櫃辦理,法人機構的授權人必須合法取得法定代表人的親筆授權委託書才能代辦相關業務。
1、投資者需確定擬開戶的證券公司及營業部是否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質;
2、投資者需確定自身是否符合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客戶條件(融資融券業務對投資者的資產狀況、專業水平和投資能力有一定的要求,證券公司出於適當性管理的原則,將對申請參與融資融券業務的投資者進行初步選擇);
3、投資者需通過證券公司總部的徵信;
4、投資者需與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風險揭示書等文件;
5、投資者在開戶營業部開立信用證券賬戶與信用資金賬戶。
四、開戶費用
客戶開立信用證券賬戶需繳納開戶費用,個人投資者:40元/戶,機構投資者:400元/戶。若有變更,請以最新公告為准。
;F. 融資方式論文數據怎麼分析
融資余額若長期增長時表示投資者心態偏向買方,市場人氣旺盛屬強勢市場,反之則屬弱勢市場。融資余額指投資者每日融資買進與歸還借款間的差額的累積。一方面,余額越大,說明看好的人越多。因為融資融券都是需要成本的,有這么多的人看好才會花成本去買入。
融資和派悄融券的數據的分析步驟
1、融券專用證券賬戶——用於記錄證券公司持有的擬向客戶融出的證羨乎券和客戶歸還的證券,不得用於證券買賣;
2、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用於記錄客戶委託證券公司持有、擔保證券公司因向客戶融資融券所喚渣生債權的證券
3、信用交易證券交收賬戶——用於客戶融資融券交易的證券結算;
4、信用交易資金交收賬戶——用於客戶融資融券交易的資金結算;
5、客戶信用證券賬戶——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的二級賬戶,用於記載客戶委託證券公司持有的擔保證券的明細數據;
6、融資專用資金賬戶——用於存放證券公司擬向客戶融出的資金及客戶歸還的資金 7、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用於存放客戶交存的,擔保證券公司因向客戶融資融券所生債權的資金;
8、客戶信用資金賬戶——是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的二級賬戶,用於記載客戶交存的擔保資金的明細數據
盤後累計發生的向券商借錢買股票尚未償還的資金。 融資買入額是指當日融資買入的部分。 融資償還額是指當日償還融資的部分。 三者關系如下: n日的融資余額=n日融資買入額累加-n日融資償還額累加 融券余額是指每天收盤後累計發生的向券商借股票賣出尚未還券的折算額。 對應的融券余額、融券賣出量、融券償還量也是一樣。只不過是反向操作。
G. 融資融券業務流程圖
獲得試點資格的證券公司和投資者參與融資融券業務均需要以自己的名義,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和商業銀行開立賬戶,具體如下:
來源:國金證券研究所
來源:國金證券研究所
對於證券公司而言,融券專用證券賬戶(1)和融資專用資金賬戶(6)是向投資者和監管機構證明其從事融資融券所需資金和證券的保證;它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資金和證券不能被證券公司挪為他用。而信用交易證券交收賬戶(2)和信用交易資金交收賬戶(3)則屬於融資融券的交收清算類賬戶。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4)是證券公司在中登公司的一級賬戶(總賬),其二級明細賬戶是客戶信用證券賬戶(5)。
對於投資者而言,首先選定一家證券公司開立信用證券賬戶(5),該賬戶是證券公司在中登公司一級賬戶(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4)的二級明細帳戶。同時,在與該證券公司有三方存管協議的商業銀行開立資金賬戶(8),並與證券公司簽訂協議,使其成為證券公司在商業銀行一級賬戶(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7)的二級賬戶——客戶信用資金賬戶(8)。
以下是關於各帳戶的具體解釋:
1、融券專用證券賬戶——用於記錄證券公司持有的擬向客戶融出的證券和客戶歸還的證券,不得用於證券買賣;
2、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用於記錄客戶委託證券公司持有、擔保證券公司因向客戶融資融券所生債權的證券;
3、信用交易證券交收賬戶——用於客戶融資融券交易的證券結算;
4、信用交易資金交收賬戶——用於客戶融資融券交易的資金結算;
5、客戶信用證券賬戶——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的二級賬戶,用於記載客戶委託證券公司持有的擔保證券的明細數據;
6、融資專用資金賬戶——用於存放證券公司擬向客戶融出的資金及客戶歸還的資金;
7、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用於存放客戶交存的,擔保證券公司因向客戶融資融券所生債權的資金;
8、客戶信用資金賬戶——是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的二級賬戶,用於記載客戶交存的擔保資金的明細數據。
H. 融資融券相關賬戶知識
1、融券專用證券賬戶——用於記錄證券公司持有的擬向客戶融出的證券和客戶歸還的證券,不得用於證券買賣;
2、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用於記錄客戶委託證券公司持有、擔保證券公司因向客戶融資融券所生債權的證券;
3、信用交易證券交收賬戶——用於客戶融資融券交易的證券結算;
4、信用交易資金交收賬戶——用於客戶融資融券交易的資金結算;
5、客戶信用證券賬戶——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的二級賬戶,用於記載客戶委託證券公司持有的擔保證券的明細數據;
6、融資專用資金賬戶——用於存放證券公司擬向客戶融出的資金及客戶歸還的資金;
7、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用於存放客戶交存的,擔保證券公司因向客戶融資融券所生債權的資金;
8、客戶信用資金賬戶——是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的二級賬戶,用於記載客戶交存的擔保資金的明細數據。
I. 投資者可在哪些證券公司參與融資融券交易
您好,證券公司開展融資融券業務必須得到中國證監會批准,而且證券公司對其下屬營業部開展融資融券業務也有資格規定。未經證監會批准,任何證券公司不得向投資者融資、融券。因此,投資者須到具備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營業部辦理融資融券業務。具備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及其營業部名單可通過公開信息披露渠道和證券公司網站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