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陽光私募基金運作模式是怎麼樣的
陽光私募基金因與公募基金的區別而得名,又因為與以往的私募基金相比存在透明化、公化的特點,因此稱之為陽光私募基金。陽光私募基金的運作模式為:信託公司建立信託計劃後聘請私募基金公司進行管理,並通過第三方銀行發售理財產品募集並託管理財資金,獲得的收益在三方和投資者之間分配。陽光私募理財產品是由私募公司擔任投資顧問,經監管部門備案,資金實現專業託管,具備規范的信息披露機制,投資於二級金融市場的資產管理型金融產品。
銀行陽光私募基金理財產品的運作模式大致有顧問式和結構式。
在顧問式模式下,信託公司首先建立相應的信託計劃,銀行根據信託計劃設計發售理財產品募集資金,信託公司聘請銀行同意的私募基金公司擔任投資顧問,投資於資本市場。私募公司需要以自己資金投資本信託計劃,並會在存續期內以業績的提成追加認購。在這種模式中私募基金公司實際上操作著銀行募集的理財資金。信託公司也可以在一個信託計劃性設計多個子計劃,並聘多個私募基金公司進行操作,並採取末位淘汰制,以促進各家私募基金公司的優勝劣汰。信託計劃產生的收益在私募基金公司、商業銀行和信託公司之間按照約定分配管理費用,並償還投資者的本金和收益。
結構式的陽光私募理財產品實際上是運用了收益權結構化分級,在產品端分為優先順序投資者和次級投資者,根據投資者風險偏好的不同推薦其購買不同類型的產品。
㈡ 什麼叫陽光私募和一般意義上的私募有什麼區別
1. 什麼是私募基金
中私網所研究的私募基金,均是指陽光私募基金。陽光私募基金是藉助信託公司平台發行,經過監管機構備案,資金由銀行託管,並定期公示業績和運作報告的投資於證券市場的產品。
2. 私募基金的安全性
目前陽光私募基金的運作模式和公募基金基本相同,資金由銀行託管,證券由交易券商託管,投資指令由投資顧問及私募管理人完成,通過這樣的結構可以充分保證陽光私募基金的資金和證券的安全。 3. 私募基金的特點
1) 收取20%超額業績費。當私募基金產生盈利時私募基金管理人會提取其中的20%作為回報。但該超額業績費只有在在私募基金凈值每次創出新高後才可以提取。
2) 追求絕對正收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利益和投資者的利益是一致的,私募基金的固定管理費很少,主要依靠超額業績費。只有投資者賺到錢,私募才能賺到超額業績費。所以私募基金需要追求絕對的正收益,對下行風險的控制相對嚴格。
3) 股票的投資比例靈活:在0-100%之間,可以稱之為「全天候」的產品,可以通過靈活的倉位選擇規避市場的系統性風險。
4) 購買門檻較高:陽光私募基金每份投資一般不少於100萬。
5) 私募基金操作靈活:目前陽光私募基金規模通常在幾千萬至1個億。相對於公募,總金額比較小,操作更靈活。同時,在需要時,私募可以集中持倉一兩個行業,及5、6隻股票。
6) 一般有6-12月封閉期:陽光私募基金多有6到12個月的封閉期,客戶在封閉期中贖回受到限制。封閉期後後一般每月公布一次凈值並開放申贖
㈢ 陽光私募怎麼樣值得投資嗎
我們對陽光私募風險考慮到四個方面:1、陽光私募管理人擺脫市場風險的情況,效果是怎樣的。2、從整個波動性,用標准差,既有向上,也有向下的波動。3、考慮了陽光私募絕對收益的目標需求,考慮一次性潛在的最大損失。4、一次的向下波動情況。
目前市場上大部分的陽光私募基金其實就是信託產品,即通過信託公司發行的產品,通過信託合同規定各方的權利與義務。所以,購買陽光私募時的打款帳戶名稱應該是正規的信託公司對公帳戶,復核信託公司是否正規,與陽光私募公司、信託公司簽訂好相關合同,即購買成功。綜上,小編覺得還是值得投資的,但是投資有風險,要謹慎對待。
㈣ 怎樣才能買到好的陽光私募基金
陽光私募基金不是適合每一個投資者。因為其100萬的門檻限制了很多客戶,所以只適合具有一定資產的大額投資者。相對於普通投資者來說,追求絕對收益的陽光私募基金並不是投資的最優選擇。
資料顯示,買陽光私募基金最要注意的兩點:一是陽光私募的模式。現在私募的模式有很多種,如公司制、合夥制等等。但投資者最好選擇信託式私募,因為信託制最陽光,資金信託必須託管,道德風險較低。二是產品的投資風格。私募基金在設計產品的時候就規定了投資的方向,確定投資品種。由於私募基金自身的特點,私募產品往往具有鮮明的管理人個人風格,投資者應當選擇通資金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產品。
此外,陽光私募基金沒有好壞之分,最適合投資者的私募基金就是最好的。一般而言,選擇陽光私募基金就是選擇投資經理,但私募基金經理並非是萬能和常勝的,比如比如2009年的私募冠軍羅偉廣在2008年也出現30%的虧損,而2008年的私募冠軍金中和的鄧繼軍在2009年裡卻沒有進入前100名。因此最佳的選擇陽光私募基金的策略,是根據自身的理財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選擇最適合自己的私募基金經理,同時,在購買陽光私募基金也需要做組合,或者是進行一對多或者銀行理財產品等資產配置,這樣可以取得最好的投資綜合效益。
最後,建議投資者去專業的第三方私募基金網站上去選擇並購買陽光私募基金,比如廣東理財研究會下的壹私募網是中國最專業的私募基金服務平台,其對國內各陽光私募都有非常深刻的研究,並配備專業的理財師和基金研究員提供導購服務,可針對客戶的本身的情況與特殊要求作出適合投資者的私募基金產品組合。
來源:廣東理財研究會壹私募
㈤ 曾昭雄詳細資料
曾昭雄先生,現任明曜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曾任合贏投資公司總經理、合夥人、兼任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開放式陽光私募信託基金經理,全面負責公司的經營和投資管理工作。北京大學經濟學碩士,19年證券從業經驗,包括近10年的基金公司和2年私募基金投資管理經驗,以及海外從業經驗和資格。
中文名:曾昭雄 國籍:中國 民族:漢族 出生日期:1969年7月30日 職業:企業家,基金經理 畢業院校:北京大學 主要成就:獲得「基金經理金牛獎」稱號
獲得「十佳基金經理」稱號 籍貫:廣東 愛好:讀書,旅行
曾昭雄,北京大學經濟學碩士,20年證券從業經驗,包括近9年的基金公司和3年私募基金投資管理經驗(2009年1月-2012年3月就職於深圳市合贏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同時兼任主要合夥人、總經理、投委會主席、投資總監等職務),深圳市合贏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深圳證券交易所市場服務部總監;聯合證券國際業務部總經理;湘財荷銀基金管理公司(現泰達荷銀基金管理公司)經理助理、投資總監;景順長城基金管理公司投資副總監;招商基金管理公司總經理助理、投資總監;信達澳銀基金管理公司副總經理、投資總監。現任明曜投資公司董事長、投資總監、開放式陽光私募信託基金經理,全面負責公司的經營和投資管理工作。[1] 南帝」曾昭雄:不老的私募大佬
投資年限:18年
出道行業:宏觀策略
擅長的投資策略:擇股型
基金經理接受信息並反映到投資決策上的時間:1小時-4小時
個性自我描述:沉穩冷靜 開朗樂觀 踏實勤勉
對當前市場的看法:買好公司的機會
點評:從業18年,曾經做過4家公募的投資總監,業績笑傲公私募。人稱「不老的私募基金經理」,不僅容顏不老,業績更長春。堅持用實業的眼光選股,堅持「倉位不重要,關鍵是拿到好股票」。對投資流程的管理非常出色,中長期業績表現均較優異,值得重點關注。同時也是獲得榮譽最多的基金經理,曾獲得中國證券報金牛獎,晨星年度基金經理提名獎等。
獲得「中國最佳私募基金」長期優勝獎。[2]
㈥ 陽光私募基金的具體情況
(一)產品發行成本過高
借道信託發行產品,是當前我國陽光私募在法律體制內存在的主要途徑。然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自2009年7月暫停開設信託證券交易賬戶後,信託公司手中的存量賬戶越來越少,直接導致發行產品的成本不斷上升。更有信託公司對產品募集規模的下限都做了嚴格要求,這對於私募基金公司尤其是新入場的私募業者造成巨大的生存壓力。
2012年8月31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發布《關於信託產品開戶與結算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信託公司可自行開立證券賬戶參與證券交易,或按照市場化原則,自主選擇委託基金公司專戶理財、證券公司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參與證券交易。這也是自2009年6月,證監會口頭通知暫停信託公司新開證券賬戶以來,信託公司開立證券賬戶迎來正式解禁。
諾亞財富研究部總經理鄧偉岩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信託證券賬戶的重新開放,最大好處是降低了陽光私募大的成本。也就同時降低了投資人的成本,可以使陽光私募在市場上更公平的參與優勝劣汰,同時新開賬號也可以使得市場的一些新的舉措更好的運用到實際中來。
(二)投資方式單一
在投資方式上,本應靈活多變的陽光私募顯得捉襟見肘。與市場中其他資產管理型產品相比,由於受到信託制度的限制,大多數陽光私募僅能夠在一、二級市場上實行買入持有的單一做多策略,並通過選股和倉位變動以達到風險控制的目標,而在市場低迷的環境中想要獲取高收益十分困難。
與此同時,許多私募基金公司已經意識到使用衍生工具的重要性,他們採取有限合夥的方式開始進入衍生品市場,但由於稅收成本的因素,盈利的空間也十分有限。在股指期貨推出的兩年時間里,個人、基金與證券公司都可以參與,銀監會直到2011年6月才正式出台《信託公司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業務指引》,規定集合信託(陽光私募普遍採用的模式)只能進行套保和套利的股指期貨交易,並且要求持有的賣出和買入股指期貨頭寸分別不得超過所持有權益資產的20%和10%,遠不能達到100%套期保值的目的。
(三)渠道的利益盤剝
陽光私募在報酬的提取上與公募基金收取固定管理費的方式不同,通常採用「管理費+累進的超額業績報酬」提取機制,更看重業績的提成。但由於市場的持續下跌,陽光私募在投資品種和投資方式上又受到種種限制,私募基金的收益情況也不盡如人意,導致其在超額業績報酬方面基本無法獲得收入,因而近兩年私募基金的收入主要來源於管理費。
(四)沒有「名分」的證券從業者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最高法律《證券投資基金法》一直以來沒有給予私募基金一個合法的「名分」,大量的私募基金及其管理人長期處於法律的灰色地帶,在不能得到法律約束的同時,應有的權益也就不能得到有效保護。
(五)監管部門不清晰
同樣是投資於證券市場的我國各大資產管理行業,卻分屬不同的監管機構,監管主體屬性的差異也常常導致行業發展不均、政策步調不一的混亂狀態。例如,同為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券商集合理財和陽光私募在產品特徵、投資方式以及運作模式上具有許多相同之處,但先後出台的《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和《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分屬中國證監會和中國銀監會,兩個監管主體在產品投資者人數限制、投資范圍和運作管理上的要求也大相徑庭。基於陽光私募的行業屬性和投資特點,更適宜於將證監會作為主監管機構,並根據私募基金的自身特點與其他監管主體開展監管合作。
(六)經營經驗不足
陽光私募基金一般都會經過一個規模由小到大的過程,在規模做大後很容易面對兩大難題:其一是個股的流動性問題;其二是私募基金經理原有的操作模式和投資理念難以適應大資金量的操作需求,一旦業績大幅下降,難免功虧一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