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出租人的融資租賃
(1)確定出租人總投資。出租人租賃總投資是未經貼現的因出租資產而將獲致的總收入,它包括:最低租賃得款額和預計將收到的無擔保殘值。最低租賃得款額應在租賃開始日借記 「」應收租賃款「」賬戶,無擔保殘值應借記「預計殘值」賬戶。
(2)確定合適的利率。出租人租賃會計所用的利率是使以下等式得以成立的利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市價=最低租賃得款額的現值-+無擔保殘值的現值。這種利率為租賃內含利率。
(3)確定凈投資。有了總投資和合適的利率,就可確定出租的凈投資,它是最低租賃得款額的現值與無擔保殘值現值之和。凈投資中最低租賃款額的現值,在租賃開始日應貸記銷售收放賬戶,表示承租人將付給出租人的金額的現值。如果沒有無擔保殘值,凈投資即最低租賃得款額的現值,也即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公允市價。
(4)計算未實現利息收入。在求得總投資和凈投資的基礎上,即可計算未實現利息收入,它是總投資和凈投資之差。此數在租賃開始日應貸記未實現利息收入賬戶。這部分收入將在租賃期內分期予以確認。
(5)租賃資產成本的記賬。租賃資產成本或賬面價值減無擔保殘值的現值,應在租賃開始日借記銷售成本賬戶。如果沒有無擔保殘值,記入銷售成本賬戶的是租賃資產的成本或賬面價值。由於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按公允價值貸記銷售收入賬戶,按資產成本借記銷售成本賬戶,可能在租賃開始日構成出租人的一筆銷售利潤。
(6)租金的記賬。各期所收到的租金,應分別借記銀行存款和未實現利息收入賬戶,貸記應收租賃款和利息收入賬戶。
(7)訂有保證條款。如果租約中訂有租賃資產最低殘值的保證條款,或因承租不不續航天則受罰的條款,租賃期末應收租賃款賬戶余額必與擔保殘值相等。
(8)定期核查無擔保殘值。倘若原估價過高,致使投資凈額降低,應作損失處理;但發現原估價過低則不作處理。
直接融資租賃出租人的會計處理由於直接融資租賃和銷售式融資租賃的唯一區別,是在租賃開始日出租人不會發生損益,即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賬面價值等於公允價值。因此,租賃開始日的會計處理兩者略有不同。在直接融資租賃下,採用凈額法時,出租人應以租賃凈投資借記應收租賃款和預計殘值賬戶,貸記設備賬戶;採用總額法時,應以租賃總投資分別借記應收租賃款、預計殘值賬戶,貸記設備和未實現利息收入賬戶。未實現利息收入需在租賃期內予以攤銷,轉為已實現的利息收入。
舉債經營融資租賃出租人的會計處理 舉債經營融資租賃除了出租人和承租人以外,還有第三者貸款人直接參加,因此,會計處理較前兩者更為復雜:(1)確定出租人應收租金。出租人應收租金=租金總額-(長期借款本金+利息)
(2)確定出租人總投資。根據美國財務會計准則第13號公告(SFAS13)中的說明,總投資額由下面四個部分組成:
①從承租人那裡收到的租金收 入減去應付給貸款人的本息。
②交易中確認的可實現的投資稅貸項(即投資減稅)。
③租賃資產的估計殘余價值。
④由以下兩項組成的未得到的和遞延的收入:
(1)預計的稅前租賃收入(或損失)減去起租日直接成本以後的數值。
(2)剩餘租賃期間的投資稅款貸項,即出租人總投資=出租人的應收租金+投資減稅+預計殘值-未實現租賃收益。
(3)確定合適的利率。出租人於租賃實行日的投資已知,必須計算出投資報酬率。投資報酬率根據每年現金流出流入量求得。必須指出,該投資報酬率不同於租賃內含利率。
(4)確定凈投資。出租人的凈投資按年計算。每年凈投資=出租人應收租金余額+預計殘值-未實現租賃收益-遞延所得稅余額;或每年凈投資=上年凈投資-(上年現金流量-上年凈投資×投資報酬率)。
(5)確定出租人凈利潤。出租人凈利潤=租賃投資稅前利益+投資減稅利益 -會計確認所得稅費用。它是舉債經營融資租賃所產生的主要利益。(6)確定遞延所得稅。遞延所得稅是由於出租人對租賃資產取得所有權採用加速折舊法而獲得遞延交納所得稅的利益。也稱為出租人的再投資利益。它是會計確認的所得稅費用和稅務所得稅支付額之間的差額,該項差額計入「遞延稅」。
⑵ 什麼是融資性租賃,融資性租賃的特徵有哪些
融資租賃,又稱金融租賃或財務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供貨人和租賃標的物的選擇,由出租人向供貨人購買租賃標的物,然後租給承租人使用。
融資租賃的特徵
(1)融資租賃是一種貿易與信貸相結合、融資與融物為一體的綜合性租賃交易方式,其表現形式為融物,實質內容則是融資.融資租賃是資產的所有者(出租人)與資產的使用者(承租人)就資產的使用所簽訂的不可撤銷的合同約定.它定義了所有相關的條款,包括租金額、租期和付款周期等.其主要特徵是:由於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只是出租人為了控制承租人償還租金的風險而採取的一種形式所有權,在合同結束時最終有可能轉移給承租人,因此租賃物件的購買由承租人選擇,維修保養也由承租人負責,出租人只提供金融服務.
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第三章企業融資租賃(2)融資租賃至少涉及三方當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貨商,並且是至少由兩個合同買賣合同和租賃合同構成的三邊交易.這三方當事人相互關聯,兩個合同相互制約,這也是融資租賃不同於分期付款和舉債信用的一個重要區別.
(3)設備的所有權與使用權長期分離.設備的所有權在法律上屬於出租人,設備的使用權在經濟上屬於承租人.在租期結束時,承租人一般對設備擁有留購、續租或退租三種選擇權,而大多是承租人以一定名義支付較小數額的費用取得設備的所有權,作為固定資產投資.
(5)不可解約性.對於承租人而言,租賃的設備是承租人根據其自身需要而自行選定的,因此承租人不能以退還設備為條件而提前中止合同.對於出租人而言,因設備為已購進產品,也不能以市場漲價為由提高租金.總之,在一般情況下,租期內租賃雙方都無權中止合同.
⑶ 融資性租賃中出租人承擔的責任
法律分析:(1)按照承租人的要求訂立買賣合同購買租賃物;
(2)出租人應當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和使用;
(3)協助承租人向出賣人索賠:出租人、出賣人、承租人可以約定,出賣人不履行買賣合同義務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賠的權利。承租人行使索賠權利的,出租人應當協助;
(4)例外情況下的瑕疵擔保責任: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但承租人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除外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十八條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承租人對出賣人索賠逾期或者索賠失敗,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承擔相應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明知租賃物有質量瑕疵而不告知承租人的;
(二)承租人行使索賠權時,未及時提供必要協助的;
(三)怠於行使融資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只能由出租人行使對出賣人的索賠權的;
(四)怠於行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只能由出租人行使對出賣人的索賠權的。
⑷ 融資租賃是什麼意思
融資租賃可以理解為,只要我有這么個設備,我就會有未來穩定的收益,但現在的問題是,我沒有足夠多的錢來投入購買這個設備,所以未來的收益我也掙不到。如果誰能幫我購買這個設備,我可以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分期付款。其實這有點像從銀行貸款購買設備,然後按期還銀行貸款。不同的地方在於,租賃的這些設備產權仍然是歸出租方所有,使用權歸出承租人所有。說個例子大家對融資租賃就會比較好理解了。
比如一家地方醫院,他們每天接診的人很多,大量病人需要做CT檢查,一次檢查就是幾百塊錢收入,但CT機一台上千萬,醫院沒那麼多錢買。於是銀行就找到一家金融機構談合作,怎麼個合作形式的?醫院說,你看我每天都有很多病人要做CT,一台CT機要1500萬,我現在拿不出來這么多現金,可只要有這台CT機,明顯這是一個包掙不虧的事情,要不然你出錢給我買一台CT機,我租15年,每月付你10萬租金,設備的維護、保養什麼的也不用你操心,我自己都管了。或者我們分成也行,你看每個CT我收400塊錢,我一天差不多有20-30人做CT,做檢查的這些費用咱們一人一半。
金融機構一算,我一次性投入1500萬,然後每年可以收回120萬,這個收益率比一般金融產品要高呀,而且醫院經營也沒有太大風險,於是金融機構同意了,出資1500萬為醫院采購了CT機,機器醫院用著,錢醫院收著,定期分給金融機構錢。
這個事情雙贏,金融機構拿到了穩定且投資回報率不低的項目,醫院一分錢沒投入就拿到了大型設備,可以直接掙錢,空手套白狼。
融資租賃有一個顯著的特點是,承租方最終付給出租方的錢,都要多於出租方花出去的錢。還以上面醫院的事情為例,醫院說你投1500萬買個設備,我一個月付你10萬,先租半年。這種情況在融資租賃方面是不可能的。你租半年不租了,我的錢剛收回來60萬,其他的錢我管誰要去?
所以融資租賃的期限都很長,長到不僅可以分攤設備采購成本,還要有一定的贏利空間。出租方也不會把這個事情看成是設備出租,而是一種有穩定收益的金融產品。
現在很多地方醫院的大型設備都是採用這種融資租賃的形式在合作,融資租賃不僅在醫院,很多大型設備都是採用這種形式。租賃期滿後設備怎麼處置雙方可以協商,比如承租方可以一次性付一筆錢把產權買過來,也可以退給出租方,重新租賃新設備。
⑸ 什麼是融資租賃請通俗簡單的舉例說明下謝謝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用戶) 的請求,與第三方(供貨商) 訂立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出租人出資購買承租人選定的設備。
同時,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一項租賃合同,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並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例子:客戶將生產線作價1000萬元出售給融資租賃公司,同時按10年租回,每年租金140萬元,租期結束後,生產線所有權歸於客戶。
這就是典型的融資性售後回租,形式是「銷售+租賃」,但實質是借款1,000萬元,等額本息每年償還140萬元,累計產生利息400萬元。
(5)由出租人維護的融資性租賃擴展閱讀
具體特徵:
融資租賃的特徵一般歸納為五個方面。
一、租賃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二、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租賃物,對該租賃物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四、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租賃物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五、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租賃物有留購和退租兩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融資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