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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影視再融資

發布時間:2023-07-12 13:00:57

Ⅰ 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方式有哪些

一、 上市公司 再融資的方式有哪些? 目前上市公司普遍使用的再融資方式有三種:配股、增發和可轉換債券,在核准制框架下,這三種融資方式都是由證券公司推薦、中國證監會審核、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確定發行規模、發行方式和發行價格、證監會核准等證券發行制度,這三種再融資方式有相通的一面,又存在許多差異。 二、上市公司再融資方式在哪些方面存在差異? 1、融資條件的比較 (1)對盈利能力的要求。增發要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損益後的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若低於6%,則發行當年加權凈資產收益率應不低於發行前一年的水平。配股要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要求公司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凈資產利潤率平均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於7%。 (2)對分紅派息的要求。增發和配股均要求公司近三年有分紅;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要求最近三年特別是最近一年應有現金分紅。 (3)距前次發行的時間間隔。增發要求時間間隔為12個月;配股要求間隔為一個完整會計年度;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沒有具體規定。 2、融資成本的比較 增發和配股都是發行股票,由於配股面向老股東,操作程序相對簡便,發行難度相對較低,兩者的融資成本差距不大。出於市場和股東的壓力,上市公司不得不保持一定的分紅水平,理論上看,股票融資成本和風險並不低。 三、增發和配股的優缺點是什麼? 配股由於不涉及新老股東之間利益的平衡,因此操作簡單,審批快捷,是上市公司最為熟悉的融資方式。 增發是向包括原有股東在內的全體社會公眾發售股票,其優點在於限制條件較少,融資規模大。增發比配股更符合市場化原則,更能滿足公司的籌資要求,但與配股相比,本質上沒有大的區別,都是股權融資,只是操作方式上略有不同。 增發和配股共同缺點是:融資後由於股本大大增加,而投資項目的效益短期內難以保持相應的增長速度,企業的經營業績指標往往被稀釋而下滑,可能出現融資後效益反而不如融資前的現象,從而嚴重影響公司的形象和股價。並且,由於股權的稀釋,還可能使得老股東的利益、尤其是控股權受到不利影響。 上述中的三種方式雖有共同之處,但在融資條件和融資成本上還存在差異,想要融資的上市公司應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選擇不同的方式。

Ⅱ 再融資跨年審核要求

要求如下
(1)承諾內容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諾及履行》(證監會公告〔2013〕55號,以下簡稱4號指引)的要求。承諾事項必須有明確的履約時限,不得使用「盡快」「時機成熟時」等模糊性詞語,承諾履行涉及行業政策限制的,應當在政策允許的基礎上明確履約時限。發行人應對承諾事項的具體內容、履約方式及時間、履約能力分析、履約風險及對策、不能履約時的制約措施等方面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承諾相關方在作出承諾前應分析論證承諾事項的可實現性並公開披露相關內容,不得承諾根據當時情況判斷明顯不可能實現的事項。

(2)如存在承諾內容不符合4號指引的情形,承諾相關方應當進行規范,中介機構應當對規范後的承諾內容是否符合4號指引的規定發表意見。

(3)承諾相關方是否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諾或違反承諾的情形。如承諾確已無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諾將不利於維護上市公司利益的,承諾相關方應充分披露原因,並將變更承諾或豁免履行承諾事項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承諾相關方及關聯方應當迴避表決。獨立董事、監事會應當就承諾相關方提出的變更方案是否合法合規、是否有利於保護上市公司或投資者的利益發表意見。變更方案未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且承諾到期的,視同超期未履行承諾。

(4)該事項是否導致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或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

Ⅲ 證監會調整上市公司再融資條款 涉延長融資批文有效期等


觀點地產網訊: 2月14日,證監會發布《關於修改<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的決定》《關於修改<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關於修改<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的決定》(簡稱《再融資規則》),目的是為了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完善再融資市場化約束機制,增強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助力上市公司抗擊疫情、恢復生產,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據悉,此次再融資制度部分條款調整的內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精簡發行條件,拓寬創業板再融資服務覆蓋面。取消創業板公開發行證券最近一期末資產負債率高於45%的條件;取消創業板非公開發行股票連續2年盈利的條件;將創業板前次募集資金基本使用完畢,且使用進度和效果與披露情況基本一致由發行條件調整為信息披露要求。


二是優化非公開制度安排,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戰略投資者。上市公司董事會決議提前確定全部發行對象且為戰略投資者等的,定價基準日可以為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或者發行期首日;調整非公開發行股票定價和鎖定機制,將發行價格由不得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折改為8折。


同時,將鎖定期由36個月和12個月分別縮短至18個月和6個月,且不適用減持規則的相關限制;將主板(中小板)、創業板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對象數量由分別不超過10名和5名,統一調整為不超過35名。


三則是適當延長批文有效期,方便上市公司選擇發行窗口。將再融資批文有效期從6個月延長至12個月。


此外,在《發行監管問答——關於引導規范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修訂版)》中,證監會還明確,上市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擬發行的股份數量原則上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的30%。

Ⅳ 證監會再融資新規對私募定增業務會帶來哪些影響

第一,新規對再融資這個品種的影響是挺大的,未來再融資品種應該會衰落了。
市價發行是最大的影響,以後再融資沒有折價了,還有鎖定期,投資者看好公司完全可以從二級市場購買,且無需鎖定,再融資的發行將會困難重重。
第二,關上一扇門,打開一扇窗。看可轉債的發行條件會不會放鬆,三年平均不低於6%的凈資產收益率對很多公司來講是個大的門檻,把很多公司攔在發行可轉債的門外,未來如果能對這個條件松綁,可轉債有可能成為上市公司融資的新的主流品種。
第三,重組辦法沒有修訂,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不受影響,但是配套融資適用非公開實施細則,受到再融資新政影響。配套融資是並購重組交易各方利益均衡的重要籌碼,這塊受影響將導致未來在並購重組交易方案設計上會受到一定的限制。
真正對並購重組有大影響的是IPO提速,很多標的公司一看現在的IPO排隊速度,直接掉頭去做IPO了,不賣了。

Ⅳ 聽說上市公司再融資政策出現了新規定,主要有哪些

第一部分:重點內容有哪些

1、重點一修改哪些內容?三大方面

一是規模。

上市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擬發行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前總股份的20%。

二是頻率。

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前次募集資金包括首發、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但對於發行可轉債、優先股和創業板小額快速融資的,不受此期限限制。

三是募資投向理財產品的規則。

上市公司申請再融資時,除金融類企業外,原則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融較大、期限較長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款項、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的情形。

2、重點二何時實施?自發布之日起

對於新政,業界最關注的問題還包括時間上的新老劃斷。

今日的發布會上,鄧舸介紹,為了實現平穩過渡,在適用時效上,《實施細則》和《監管問答》自發布或修訂之日起實施,新受理的再融資申請即予執行,已經受理的不受影響。

鄧舸指出,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本次再融資監管政策的調整屬於制度完善,不針對具體企業,所有上市公司統一適用。

3、重點三因何出新政:存在三大問題

據了解,現行上市公司再融資制度字2006年實施以來,在促進社會資本形成、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市場情況的不斷變化,現行再融資制度也暴露出一些問題,亟需調整,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問題:

一是部分上市公司存在融資傾向。

有些公司脫離公司主業發展,頻繁融資。有些公司偏項目、炒概念,跨界進入新行業,融資規模遠超過實際需要量。有些公司募集資金大量閑置,頻繁變更用途,或者脫實向虛,變相投向理財產品等財務性投資和類金融業務。

二是非公開發行定價機制選擇存在較大套利空間,廣為市場詬病。

非公開發行股票品種以市場約束為主,主要面向有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的特定投資者,因此發行門檻較低,行政約束相對寬松,但從實際運行情況來看,投資者往往偏重發行價格相比市價的折扣,忽略公司的成長性和內在投資價值。

過分關注價差會造成資金流向以短期逐利為目標,不利於資源有效配置和長期資本的形成。限售期滿後,套利資金集中減持,對市場形成較大沖擊,也不利於保護投資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三是再融資品種結構失衡,可轉債、優先股等股債結合產品和公發品種發展緩慢。

非公開發行由於發行條件寬松,定價試點選擇多,發行失敗風險小,逐漸成為絕大部分上市公司和保薦機構的首選再融資品種,公開發行規模急劇減少,同時,股債結合的可轉債品種發展緩慢。

4、重點四著力點在哪?三大方面

本次修訂《實施細則》和制定《監管問答》,主要著眼於三方面:

一是堅持服務實體經濟導向,積極配合供給側改革,助力產業轉型和經濟結構調整,充分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引導資金流向實體經濟最需要的地方,避免資金脫實向虛。

二是堅持疏堵結合的原則,立足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堵住監管套利漏洞,防止炒概念和套利性融資行為形成資產泡沫。同時,滿足上市公司正當合理的融資需求,優化資本市場融資結構。

三是堅持穩中求進原則,規則調整實行新老劃斷,已經受理的再融資申請不受影響,給市場預留一定時間消化吸收。

5、重點五理財產品敏感問題如何說

下一步,證監會將按照依法從嚴全面監管的要求,繼續強化再融資的發行監管工作,督促保薦機構梳理再審項目並開展自查,進一步規范募集資金投向,繼續加強監管理財產品等資金參與非公開發行認購,強化證監局對募集資金使用的現場檢查。

記者了解到,對於上述提到「金額較大、期限較長的交易性金融資產」中金額較大、期限較長的界定,需考慮到具體的上市公司的規模和募集資金及財務性投資的多少來判定,具體會在發行部的審核過程中進行判斷。

而「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中18個月的確定,則是根據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前次融資距本次融資的統計測算,並對前次項目募集資金是否落實到位的效果進行分析後測算出來的。

業內人士指出,在再融資過程中,發行人是第一責任人,保薦機構在上市公司確定再融資方案時就應把好關,根據市場情況變化,對不符合監管要求的方案進行調整。

第二部分:幾大敏感問題解讀

統計顯示,去年全年證監會審核的再融資、優先股和可轉債總金額在10000億左右,其中,再融資涉及7000-8000億元。

敏感問題一

金融較大、期限較長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界定

券商中國記者了解到,關於上述提到「金融較大、期限較長的交易性金融資產」中金融較大、期限較長的界定,需結合實際情況,考慮到具體的上市公司的規模和募集資金及財務性投資的多少來判定,具體會在發行審核過程中進行判斷,如募集資金很少但財務性投資很大的就限制,沒有融資合理性和必要性也會受限,旨在控制過度融資。

敏感問題二

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的規定

為避免上市公司頻繁融資,新政中包括了「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的規定,如何理解這一問題?

1992年頒布的《公司法》中明確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2個月」,但該規定在2006年《公司法》的修訂中被刪除,而此次新政重啟了時間限制的規定,並根據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前次融資距本次融資的統計測算、對前次項目募集資金是否落實到位的效果進行分析後測算出18個月這一考量,是給當前市場上部分上市公司頻繁融資帶上了「緊箍咒」。

業內人士指出,在再融資過程中,發行人是第一責任人,保薦機構在上市公司確定再融資方案時就應把好關,根據市場情況變化,對不符合監管要求的方案進行調整。

敏感問題三

如何滿足上市公司正當合理融資需求

「此次再融資新規是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引導資金流向實體經濟最需要的地方,避免資金脫實向虛的重要舉措。」上述業內人士指出,此舉不僅疏堵結合促再融資方式多元化,堵住監管套利漏洞,防止炒概念和套利性融資行為形成資產泡沫,還滿足上市公司正當合理的融資需求,優化資本市場融資結構。為確保市場平穩運行,實行新老劃斷,已經受理的再融資申請不受影響,給市場預留一定時間消化吸收。

Ⅵ 證監會出台的再融資新規有什麼影響

三點核心內容:

1、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時間間隔不少於18個月。控制融資頻率,抑制過度融資;

2、上市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擬發行的股份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的20%。對小魚吃大魚有影響,對並購重組沒影響;

3、明確定價基準日只能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期的首日。

其中影響最大的是第1點和第3點,對於新政策的出台後續都會有對策和套利空間。此次政策主要是為了從三個方面做出引導:1、減少定增炒作,以公開增發、配股、可轉債、優先股為主;2、三年期定增基本消失,除非是為了增加控制權;3、近年來90%以上的增發以非公開為主,未來1年期定增還有空間,對創業板來說反而更有優勢,因為其定增發行日首日不需要鎖定。

之後可能還會繼續出台針對減持的新政策,同時會出現大量大股東定增保底的現象。這次政策的推出比預期要快,各方博弈空間少,可以看出監管層對政策引導的態度很堅決,未來再結合配套的減持政策對市場的影響還是比較大的。從監管層的角度是希望為市場引進活水的,目前小市值公司經營壓力比較大,特別是50億以下、沒有現金的公司,只能通過並購重組,而去年開始並購重組也開始趨嚴。此次新規的發行日首日定價政策並不針對並購重組,並購重組還是按照20日和120日的均價定價,因此會出現PE、並購基金的新玩法;而針對配套融資部分,可能會導致現金對價比例少、標的資產募集不到足夠的資金,因為如果資產質量好,在發行日首日股價就會漲上去,而資產質量不好,發行認購會比較困難。總體來說,在新政策下未來會出現新玩法。

Ⅶ 證監會釋出「第三支箭」:恢復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資

11月28日,證監會就資本市場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答記者問。證監會發言人表示,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事關金融市場穩定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證監會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發揮資本市場功能,支持實施改善優質房企資產負債表計劃,加大權益補充力度,促進房地產市場盤活存量、防範風險、轉型發展,更好服務穩定宏觀經濟大盤。證監會決定在股權融資方面調整優化5項措施,並自即日起施行。
一是恢復涉房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及配套融資。允許符合條件的房地產企業實施重組上市,重組對象須為房地產行業上市公司。允許房地產行業上市公司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購買涉房資產;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時,可以募集配套資金;募集資金用於存量涉房項目和支付交易對價、補充流動資金、償還債務等,不能用於拿地拍地、開發新樓盤等。建築等與房地產緊密相關行業的上市公司,參照房地產行業上市公司政策執行,支持「同行業、上下游」整合。
二是恢復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資。允許上市房企非公開方式再融資,引導募集資金用於政策支持的房地產業務,包括與「保交樓、保民生」相關的房地產項目,經濟適用房、棚戶區改造或舊城改造拆遷安置住房建設,以及符合上市公司再融資政策要求的補充流動資金、償還債務等。允許其他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資,要求再融資募集資金投向主業。
三是調整完善房地產企業境外市場上市政策。與境內A股政策保持一致,恢復以房地產為主業的H股上市公司再融資;恢復主業非房地產業務的其他涉房H股上市公司再融資。
四是進一步發揮REITs盤活房企存量資產作用。會同有關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動保障性租賃住房REITs常態化發行,努力打造REITs市場的「保租房板塊」。鼓勵優質房地產企業依託符合條件的倉儲物流、產業園區等資產發行基礎設施REITs,或作為已上市基礎設施REITs的擴募資產。
五是積極發揮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作用。開展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試點,允許符合條件的私募股權基金管理人設立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引入機構資金,投資存量住宅地產、商業地產、基礎設施,促進房地產企業盤活經營性不動產並探索新的發展模式。
此前,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11月22日舉行的2022金融街(000402)論壇年會發表主題演講時提到,當前,要密切關注房地產行業面臨的困難挑戰,支持實施改善優質房企資產負債表計劃,繼續支持房地產企業合理債券融資需求,支持涉房企業開展並購重組及配套融資,支持有一定比例涉房業務的企業開展股權融資。
11月23日,央行與銀保監會聯合印發《關於做好當前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的通知》,提出6方面共16條措施,要求保持房地產融資平穩有序,積極做好「保交樓」金融服務,積極配合做好受困房地產企業風險處置,依法保障住房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階段性調整部分金融管理政策以及加大住房租賃金融支持力度。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向經濟觀察網表示,此次政策明確了「支持房地產企業股權融資」,本質上就是「第三支箭」的概念。此次證監會對於房企股權融資的政策,符合預期,也意味著除信貸、債券融資外,股權融資的政策出台,這也就是第三支箭。
11月8日,交易商協會稱繼續推進並擴大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支持包括房地產企業在內的民營企業發債融資,即所謂的「第二支箭」;而自2022年下半年以來,以「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為導向的「第一支箭」信貸支持力度不斷增強,多個城市的首套住房商業貸款利率下限及首套公積金貸款利率相繼下調。
從政策的最核心內容看,實際上提及了「加大權益補充力度」,嚴躍進表示,這也說明,對於各類房企增強股權方面的穩定性,尤其是從股權的角度獲得債務融資,是近期的重點。第三支箭相比第二支箭,其優勢在於,其不會直接增加房企的負債規模,同時也依然可以為房企融資提供充足的渠道。至此也可以認為,第一支箭即信貸投放、第二支箭即債券融資、第三支箭即股權融資的工作已經到位。三箭齊發,充分說明「救市先救企」,其為房企後續融資等創造了非常好的空間和機會。
嚴躍進指出,此次證監會五項措施,充分體現了「第三支箭」已經成功射出,也說明「三箭合一」,其對於目前融資工作的更好推進、優化企業融資結構等都具有積極的作用。此次股權融資方面涉及五項工具,尤其是在重組、再融資、私募這幾個領域影響最大,其對於當前上市房企融資渠道的拓展具有積極作用。尤其是疊加此前的商業銀行信貸密集投放、民營房企發債給予擔保等,應該說此類融資工作非常全面、有助於全面快速改善房企資金面。股權融資工作相比債券融資具有不增加負債規模、增強投資者對於房企投資的長期性等特點,且資金的用途方面更加廣泛和到位,甚至可以避免「房企債務兌付」的尷尬問題。這就要求各類房企用足此類政策,真正改善房企的資金狀況和現金流。此類工作做到位,也將為相關房企後續企業地位修復、投資者關系改善、銷售業績改善等帶來積極的作用。

Ⅷ 證監會:恢復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資

11月28日,激並據「證監會發布」公眾號,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就資本市場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答記者問。
據悉,其中提到,證監會將恢復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塵鉛模司再融資。允許上市房企非公開方式再融資,引導募集資金用於政策支持的房地產業務,包括與「保交樓、保民生」相關的房地產項目,經濟適用房、棚戶區改造或舊城改造拆遷安派緩置住房建設,以及符合上市公司再融資政策要求的補充流動資金、償還債務等。允許其他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資,要求再融資募集資金投向主業。

Ⅸ 招商證券罰單落定,證監會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未來再融資會受影響嗎

招商證券公司收到證監會的罰單,罰款6,300萬元。對於證監會提出的招商證券公司的一系列違法行為。招商證券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接受。

因為招商證券公司對於盈利預測、資產評估等方面存在誤導投資者的行為,並且對於相關文件內容並沒有進行充分的檢驗和核查,所以才會受到這樣的處罰。雖然招商證券公司對處罰並沒有異議,也誠懇的接受處罰。但是受到這樣的行政處罰並不意味不會影響今後的發展。因為根據相關規定像這樣存在違法違規的企業,三年內不能再進行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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