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設項目融資的困境】中小企業的融資困境
進入新世紀,我國的經濟和城市化水平快速發展使得我國人民對公共基礎設施的需求日益高漲。為了滿足我國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資金需求,我國採用BOT項目融資模式來解決這一問題。下面我就為大家解開建設項目融資的困境,希望能幫到你。
隨族敏此著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民營經濟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一大亮點和動力。據有關資料表明,目前僅在我國建築施工總產值增加額中,民營建築施工企業對整個建築經濟的貢獻率已超過了70%,成為當前建築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民營建築企業在促進建築行業發展、擴大社會就業、提供社會服務、增加財政收入、出口創匯等方面作出了巨大貢獻。
然而,當前民營建築企業在迅速發展的同時,由於自身缺陷和外部環境多種因素導致面臨著許多問題,其中特別突出的就是建設資金困難。一方面,民營建築企業的數量和規模不斷增多;另一方面,銀行金融機構出於資金安全和贏利考慮,往往給民營建築企業額外設置嚴厲的貸款門檻和增加繁雜的手續,信貸條件苛刻或者乾脆拒絕貸款。即便如此,還得經過長時間的層層審批,民營建築企業能夠貸到手的資金很有限。而且,敢為民營建築企業擔保的機構數量少、擔保品種單一,貸款期限短、風險性大。因此,建設資金短缺的問題已成為阻礙民營建築企業發展的瓶頸之一,亟待解決。
近幾年來,在我國工程建設領域里推行的項目融資模式已經取得了成功,開辟了新的融資渠道,提高了投資效率。發展項目融資方式,不僅能充分利用外資,而且還能藉以挖掘國內的資金潛力,來促進企業“轉方式、調結構”的順利推進。因此,民營建築企業如何有效利用項目融資模式解決建設資金不足的問題,以吸引民間資本、增加項目融資的比例,也是事關未來建築行業能否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
關於民營建企的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的方式。工程建設領域里的項目融資就是指工程項目承辦人為該項目籌資和經營成立的一家公司,項目公司承擔貸款,以項目公司的現金流量和收益作為還款來源,項目公司的資產作為貸款安全的保障。該融資方式一般應用於現金流量穩定的大規模基本建設項目,如發電、道路、鐵路、機場、橋梁等,而且應用領域逐漸擴大。項目融資方式有兩種:一是無追索權的項目融資。也稱為純粹的項目融資,在這種融資方式下,貸款的還本付息完全依靠項目的經營效益。同時,貸款銀行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須從該項目擁有的資產中取得物權擔保。如果該項目由於種種原因未能建成或經營失敗,其資產或收益不足以清償全部的貸款時,貸款銀行無權向該項目的主辦人追索。二是有追索權的項目融資。除了以貸款項目的經營收益作為還款來源和取得物權擔保外,貸款銀行還要求有項目實體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擔保。貸款行有權向第三方擔保人追索,但擔保人承擔債務的責任,以他們各自提供的擔保金額為限,所以稱為有限追索權的項目融資。目前有追索權的項目融資在現實工程建設領域里運用較多,而且成拿早功的也比較多。
工程建設項目融資須具備的基本條件。為保障工程建設項目融資的順利進行,國家規定凡採用工程建設項目融資方式籌措的資金項目必須符合我國經濟戰略性的調整與轉變,其主要內容有:國家將執行擴大內需的方針,促進基礎設施、科技教育設施、生產環境的建設和企業技術改造;國家將積極發展以生物工程、信息工程、新興材料的環保為主的高科技產業,實現優化經濟結構和經濟質量的提高;政府將推進國內生產業結構調整、結構升級、技術改造和創新,提高相關產業應對風險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的項目建設。否則,即便是再好的工程建設項目,國家也不許通過融資方式來籌措資金。同樣,作為民營建築企業也必須緊緊圍繞以上幾個方面開展項目融資。
民營建企項目融資的基本特點和具體方式。一是項目融資者直接安排融資,以本民營建築企業的名義對外融資,然後用銷售項目產品的收入償還借貸或轉讓股份或本公司增資擴股,或者由其完全獨立地安排融資和承擔市場銷售責任。兆迅這種形式的融資風險與本公司的其他經營風險無法隔離,可能會出現由於該項目的經營失敗而導致民營建築企業的慘敗。二是組建建築企業項目專業公司進行融資,以民營建築企業的程序和要求,作為股東設立項目公司,然後由民營建築企業項目公司以自己的名義對外融資,以隔離項目主辦企業與項目的風險。而對於後者民營建築企業選用的較多,民營建築企業項目融資相對於傳統的融資方式而言是一種特殊的融資方式,它是通過建設項目融資,不僅能把國內外民間的大量資金吸引到項目建設中,而且還可以在不形成外債負擔的前提下來彌補項目建設的資金缺口,同時,也可以吸引國內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
項目融資和傳統融資方式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1.融資主體的排他性。
項目融資主要依賴項目自身未來現金流量及形成的資產,而不是依賴項目的投資者或發起人的資信及項目自身以外的資產來安排融資。融資主體的排他性決定了債權人關注的是項目未來現金流量中可用於還款的有多少,其融資額度、成本結構等都與項目未來現金流量和資產價值密切相關。
2. 追索權的有限性。
傳統融資方式,如貸款,債權人在關注項目投資前景的同時,更關注項目借款人的資信及現實資產,追索權具有完全性;而項目融資方式如前所述,是就項目論項目,債權人除和簽約方另有特別約定外,不能追索項目自身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資產,也就是說項目融資完全依賴項目未來的經濟強度。
因融資主體的排他性、追索權的有限性,決定著作為項目簽約各方對各種風險因素和收益的充分論證。確定各方參與者所能承受的最大風險及合作的可能性,利用一切優勢條件,設計出最有利的融資方案。
4. 項目信用的多樣性
將多樣化的信用支持分配到項目未來的各個風險點,從而規避和化解不確定項目風險。如要求項目“產品”的購買者簽訂長期購買合同(協議),原材料供應商以合理的價格供貨等,以確保強有力的信用支持。
5.項目融資程序的復雜性
項目融資數額大、時限長、涉及面廣,涵蓋融資方案的總體設計及運作的各個環節,需要的法律性文件也多,其融資程序比傳統融資復雜。且前期費用占融資總額的比例與項目規模成反比,其融資利息也高於公司貸款。
項目融資雖比傳統融資方式復雜,但可以達到傳統融資方式實現不了的目標。
一是有限追索的條款保證了項目投資者在項目失敗時,不至於危機投資方其他的財產;
二是在國家和政府建設項目中,對於“看好”的大型建設項目,政府可以通過靈活多樣的融資方式來處理債務可能對政府預算的負面影響;
三是對於跨國公司進行海外合資投資項目,特別是對沒有經營控制權的企業或投資於風險較大的國家或地區,可以有效地將公司其他業務與項目風險實施分離,從而限制項目風險或國家風險。
可見,項目融資作為新的融資方式,對於大型建設項目,特別是基礎設施和能源、交通運輸等資金密集型的項目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和運作空間。
『貳』 項目融資的重要性
項目融資作為國際金融市場的一個創新,早在20世紀五六十年代就已出現。但真正興起還是在80年代中期以後,並在世界范圍內推廣應用。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項目融資的重要性,希望你們喜歡。
資金是企業經濟活動的第一推動力、持續推動力。企業能否獲得穩定的資金來源、及時足額籌集到生產要素組合所需要的資金,對經營和發展都是至關重要的。但民營企業發展中遇到的最大障礙是融資困境。大約80%的被調查民營企業認為融資難是一般的或主要的制約因素。在創業階段,90%以上的初始資金都是由主要的業主、創業團隊成員及其家庭提供的,銀行貸款和其他金融機構或非金融機構的貸款所起的作用很小。這種中國式創業融資模式與國外有很大差異。美國全國的數據和州一級有關企業融資的數據都表明,即使對最年輕的公司來說,內部融資也不會超過外部融資。在那些開業不久的中小型企業(歷史是O到2年),內部融資額的最高限度大約占資金總額的54%。捷克共和國大約2/3的企業在創業時都接受過銀行的貸款。
根據《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②放寬非公有制經濟市場准入己經有了明確的規定,產權保護也取得了一定的進展。然而,民營企業在融資困境上卻沒有強有力的解決途徑。民營企業國民經濟發展的貢獻率和其獲得的金融資源極不相稱。創造了30%新增工業產值的國有企業獲得了68%的銀行信貸資金,而創造了70%新增工業產值的非國有企業卻只獲得了32%的銀行信貸資金。截止2006年6月底,小企業貸款余額為2.64萬億元,僅占各項貸款的14.7%。證券市場的制度安排及嚴格的上市條件和審核程序使得民營企業很難到股市融資。加上國家過分限制發展中小民營金融機構和民間資本融通,導致民營企業融資渠道阻塞。
1、一是有限追索的條款保證了項目投資者在項目失敗時,不至於危機投資方其他的財產。
2、二是在國家和政府建設項目中,對於“看好”的大型建設項目,政府可以通過靈活多樣的融資方式來處理債務可能對政府預算的負面影響。
3、三是對於跨國公司進行海外合資投資項目,特別是對沒有經營控制權的企業或投資於風險較大的國家或地區,可以有效地將公司其他業務與項目風險實施分離,從而限制項目風險或國家風險。
4、可見,項目融資作為新的融資方式,對於大型建設項目,特別是基礎設施和能源、交通運輸等資金密集型的項目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和運作空間。
BOT模式是指國內外投資人或財團作為項目發起人,從某個國家的地方政府獲得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和運營特許權,然後組建項目公司,負責項目建設的融資、設計、建造和運營。BOT融資方式是私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稱謂,我國一般稱其為"特許權"。以 BOT方式融資的優越性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減少項目對政府財政預算的影響,使政府能在自有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仍能上馬一些基建項目。政府可以集中資源,對那些不被投資者看好但又對地方政府有重大戰略意義的項目進行投資。BOT融資不構成政府外債,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為償還債務而苦惱。其次,把私營企業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項目,可以極大提高項目建設質量並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同時,政府也將全部項目風險轉移給了私營發起人。第三,吸引外國投資並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對地方的經濟發展會產生積極的影響。BOT投資方式主要用於建設收費公路、發電廠、鐵路、廢水處理設施和城市地鐵等基礎設施項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還有20多種演化模式,比較常見的有:BOO(建設-經營-擁有)、BT(建設-轉讓)、TOT(轉讓-經營-轉讓)、BOOT(建設-經營-擁有-轉讓)、BLT(建設-租賃-轉讓)、BTO(建設-轉讓-經營)等。
TOT融資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經營--移交"的簡稱,指政府與投資者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後,把已經投產運行的可收益公共設施項目移交給民間投資者經營,憑借該設施在未來若干年內的收益,一次性地從投資者手中融得一筆資金,用於建設新的基礎設施項目;特許經營期滿後,投資者再把該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管理。
TOT方式與BOT方式是有明顯的區別的,它不需直接由投資者投資建設基礎設施,因此避開了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大量風險和矛盾,比較容易使政府與投資者達成一致。TOT 方式主要適用於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
國外出現一種將TOT與BOT項目融資模式結合起來但以BOT為主的融資模式,叫做TBT。在TBT模式中,TOT的實施是輔助性的,採用它主要是為了促成 BOT。TBT有兩種方式:一是公營機構通過TOT方式有償轉讓已建設施的經營權,融得資金後將這筆資金入股BOT項目公司,參與新建BOT項目的建設與經營,直至最後收回經營權。二是無償轉讓,即公營機構將已建設施的經營權以TOT方式無償轉讓給投資者,但條件是與 BOT項目公司按一個遞增的比例分享擬建項目建成後的經營收益。兩種模式中,前一種比較少見。
長期以來,我國交通基礎設施發展嚴重滯後於國民經濟的發展,資金短缺與投資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TOT方式為緩解我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供需矛盾找到一條現實出路,可以加快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發展。
PPP融資模式
PFI模式和PPP模式是幾年國外發展得很快的兩種民資介入公共投資領域的模式,雖然在我國尚處於起步階段,但是具有很好的借鑒的作用,也是我國公共投資領域投融資體制改革的一個發展方向。
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門與私人企業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礎設施的一種項目融資模式。在該模式下,鼓勵私人企業與政府進行合作,參與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
其中文意思是:公共、民營、夥伴,PPP模式的構架是:從公共事業的需求出發,利用民營資源的產業化優勢,通過政府與民營企業雙方合作,共同開發、投資建設,並維護運營公共事業的合作模式,即政府與民營經濟在公共領域的合作夥伴關系。通過這種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達到與預期單獨行動相比更為有利的結果。合作各方參與某個項目時,政府並不是把項目的責任全部轉移給私人企業,而是由參與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擔責任和融資風險。這是一項世界性課題,已被國家計委、科技部、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三方會議正式批准納入正在執行的我國地方21世紀議程能力建設項目。
PFI融資模式
PFI的根本在於政府從私人處購買服務,目前這種方式多用於社會福利性質的建設項目,不難看出這種方式多被那些硬體基礎設施相對已經較為完善的發達國家採用。比較而言,發展中國家由於經濟水平的限制,將更多的資源投入到了能直接或間接產生經濟效益的地方,而這些基礎設施在國民生產中的重要性很難使政府放棄其最終所有權。
PFI項目在發達國家的應用領域總是有一定的側重,以日本和英國為例,從數量上看,日本的側重領域由高到低為社會福利、環境保護和基礎設施,英國則為社會福利、基礎設施和環境保護。從資金投入上看,日本在基礎設施、社會福利、環境保護三個領域僅佔英國的7%、52%和1%,可見其規模與英國相比要小得多。當前在英國PFI項目非常多樣,最大型的項目來自國防部,例如空對空加油罐計劃、軍事飛行培訓計劃、機場服務支持等。更多的典型項目是相對小額的設施建設,例如教育或民用建築物、警察局、醫院能源管理或公路照明,較大一點的包括公路、監獄、和醫院用樓等。
ABS融資模式
即資產收益證券化融資(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它是以項目資產可以帶來的預期收益為保證,通過一套提高信用等級計劃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具體運作過程是:(1)組建一個特別目標公司。(2)目標公司選擇能進行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對象。(3)以合同、協議等方式將政府項目未來現金收入的權利轉讓給目標公司。(4)目標公司直接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募集資金或者由目標公司信用擔保,由其他機構組織發行,並將募集到的資金用於項目建設。(5)目標公司通過項目資產的現金流入清償債券本息。
很多國家和地區將ABS融資方式重點用於交通運輸部門的鐵路、公路、港口、機場、橋梁、隧道建設項目;能源部門的電力、煤氣、天然氣基本設施建設項目;公共事業部門的醫療衛生。供水、供電和電信網路等公共設施建設項目,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叄』 火力發電企業融資困難會出現什麼情況
這還能出現什麼情況?
1、對企業來說就只能另找融資方式。
2、對國家而言,要加強清潔能源發電支持來彌補火電的限制。
3、對金融機構來說沒有什麼情況發生。
『肆』 發電企業財務風險管理問題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義
論中小企業現金流量管理論文
摘要: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佔有中國企業很大比例的中小企業要能長期生存、發展壯大,必須加強對企業財務管理中的現金流量管理。本文從中小企業加強現金流量管理的必要性及方法措施進行簡要闡述。
關鍵詞:中小企業現金流量管理
一、加強中小企業現金流量管理的必要性及內容
近年來,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春風中生機勃勃、迅猛發展,其總量已佔到全國企業總數的99%左右,在國民經濟發展、產業結構調整和社會穩定方面具有獨特作用,並在推進國民經濟增長、緩解就業壓力和優化經濟結構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在中小企業輝煌的表象背後卻潛藏著其自身基石的薄弱,據資料顯示,世界500強企業平均壽命在45歲左右,然而我國中小企業平均壽命卻僅為2.9歲。是什麼原因導致中小企業如此短壽?在市場競爭劇烈的今天,許多因素影響著企業的生存發展。但從許多公司甚至大公司的倒閉來看,無一例外都有共性,過度負債不能償還到期債務及無法支付企業正常運營需要的資金最終導致企業破產。企業的目標是盈利,而盈利的前提是生存,長期虧損、收不抵支、不能及時償還到期債務常導致企業破產,企業的生存威脅直接來源於資不抵債。由此可見,企業的興衰存亡,直接原因不在於帳面利潤,而在於現金流量。帳面收益不能反映企業的實力,加強現金流量管理才是關鍵。
現金流量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內按收付實現制,通過一定經濟活動而產生的現金流入、現金流出及差量。現金不僅是資金流轉的起點和終點,而且貫穿於企業經營活動的全過程。企業經營管理活動是不穩定的,這就造成企業現金流入與現金流出不平衡。為追求現金流量的平衡,保持現金流量的通暢,必須加強企業現金流量管理。現金流量管理是指以現金流量作為管理的重心、兼顧收益,圍繞企業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的財務管理活動。現金流量管理的內容包括:現金預算管理、現金流入與流出的管理、現金使用效率管理和現金結算管理等。
二、中小企業現金流量管理的目標
中小企業由於規模相對較小、資信不足、籌資能力和抗風險能力弱,同時重生產與銷售,忽視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能力薄弱,缺乏內控,隨意性大,注重短期利益,缺乏對現金流量的管理,中小企業存在的這些問題需要我們通過財務管理、加強現金流量管理予以解決。對於中小企業而言,現金流量管理的基本目標是要確保企業有進行正常經營及其基礎上發展所需要的資金,同時加強現金的流動性,提高其營運效率,使得中小企業在穩定發展中得以壯大實力,在穩定發展基礎上擴大規模。中小企業現金流量管理的具體目標如下:
1、積極籌集企業營運所需要的充足的現金流量
中小企業由於自身存在的一些缺陷導致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很難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自有資金成為非常重要的流動資金來源。這就進一步造成其貨幣資金短缺、籌資渠道狹窄,以內源融資為主。鑒於目前存在的這種情況,為保障和鼓勵中小企業的發展,各國及我國都針對中小企業融資出台相應政策,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相繼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銀監會也深入推進中小企業貸款工作。為保障中小企業發展所需資金及時到位,北京、上海、廣東等地出台相應政策,浙江中小企業融資採用「抱團取暖」的做法,在渝浙商成立信用擔保機構等方法,通過增加銀行信用,擴大在銀行的貸款額度。通過政府及民間機構的努力,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情況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對於中小企業,自身要通過改善經營管理、規范財務制度、提高核心競爭力和持續發展能力來逐步增強對信貸資金的吸納。要堅持誠實守信,提高資信度,贏得銀行的信任和支持。還要多方面拓寬融資渠道,如:加強與大企業的聯系,以取得企業之間的信用,積極利用其它商業信用等。在籌集資金時,注意企業自有資金和債務資金的比例,既要積極利用外部資金,取得「借雞下蛋」的效果,利用財務杠桿效應,也要與企業自身規模相適應,減小企業風險,同時使用資金成本最低。
2、加強現金流量的營運管理,提高對資金的運用效率
中小企業的投資應是中短期項目,不能投資於超過自身規模15%以上的項目,應著重投資自身核心競爭能力項目的建設等,夯實基礎,避免盲目多元化發展,這都是中小企業運用資金時要注意的問題。要吸取一些企業在由小到大的發展過程中所經歷的教訓,找准自己的方向,對多餘的現金流量能合理投資運用,做到穩健的財務管理,注重現金流量管理。中小企業只有結合自身的發展階段,定位好企業發展目標,合理運用資金,同時加強對現金、存貨及應收帳款等往來帳的管理,就能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3、創造企業價值
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是企業價值最大化,這從企業所有者角度反映了企業的目標。盈利是企業目標體系中的一個基本目標,但企業目標不是「最大利潤」,而是長期資本增值最大化。財務管理就是有關資金的獲得和有效使用的管理工作,加強資金的管理、提高收益能力、控製成本費用、加速資金的周轉、規避企業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以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三、中小企業現金流量管理的措施
1、做好基礎管理工作
首先要做好銀行日記帳和現金日記帳的日清月結,做好企業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及往來帳的清理工作。強化信用觀念,提高信用等級,做到誠實守信,規范經營,積極拓寬融資渠道。加強與銀行等金融單位的聯系和協作,利用商業信用形式進行融資,還要注意非商品交易產生的信用方式的運用。加強貨款回收工作,對應收帳款應有專人管理,確保沒有「壞帳」或盡可能最小,確保自有資金來源。管好用活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隨時了解企業現金流量、庫存、銷售、應收帳款等。科學安排資金、有效運用資本、降低資金成本、提高使用效率是現金流量管理的基礎管理工作。
2、編制現金預算,加強資金調控
現金預算是現金流量管理的主要內容,中小企業資金籌集能力弱,更應做好現金預算。通過現金預算,掌握現金流入、流出情況,及時補足余額,根據企業生產經營情況保留適當的現金余額,對多餘現金進行合理運用。
3、加強投資方案評價,積極防範投資風險
中小企業由於自身規模相對小,抗風險能力弱,應立足於長期生存和發展,「練好」基本功,避免盲目多元化以分散財務,走專業化的核心競爭力道路。對投資方案的評價主要採用貼現現金流量指標,用現金流量方法來選擇投資方案更合理、准確。
4、建立現金流量考核指標體系
在一定時期內對現金流量管理至少能做到及時償還到期債務,在較長期限內對現金流量的管理應能實現企業現金流量充足性和有效性目標。具體可以通過一些財務分析指標,如:流動性指標、獲利性指標、財務彈性指標和收益質量指標來分析現金流量是否正常。
5、強化現金流量管理意識,提高財務及其他管理人員素質
許多中小企業管理人員缺乏管理方面的知識,不僅導致企業核算不清,更可能導致企業發展方向錯誤。加強對企業管理人員的財務管理知識的培訓,提高對企業現金流量管理的重視,是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值得注意的問題。
中小企業有自身發展的優勢和不足,我們要合理利用自身優勢和政府對發展中小企業的政策優勢,結合中小企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加強現金流量管理,走穩健發展的道路,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求得生存並持續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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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天下
『伍』 福建湄洲灣電廠項目融資的最大風險
完工風險: 項目一度延誤
運營風險:項目一度擱置
市場風險:項目電價糾紛一合同電價高於市場電價
金融風險:採用美元貸款
政治法律風險:期間與電廠項目有關的中國法律法規出現變動集體存在的風險可分為兩大類:
1,系統性風險:政治風險、獲准風險、法律風險,經濟風險。
2、非系統性風險:完工風險,違約風險,經營維護風險,環保風險。
湄洲灣電廠項目是我國政府批準的第一一個全部由外商投資的BOT電廠項目。
項目發起人
香港力寶集團25%,美國國際電力集團公司45%,美國艾爾帕索公司,天然氣公司24. 8%,亞洲開發銀行5. 2%,於1998年籌資到7.33億美元,其中,1. 58億美元來自項目發起人的股權投資,其餘5. 75億美元由債務融資解決。
拓展資料
什麼是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是以特定項目的資產、預期收益或權益作為抵押而取得的一種無追索權或有限追索權的融資或貸款。
1、產品支付 借款方式在項目投產後用項目的產品來還本付息,在貸款未得到償還時,貸款方擁有項目的所有或者全部產品,借款人在清償債務時把貸款方的貸款看作產品銷售收入折現後的凈值。
2、融資租賃 是項目建設中要資金購買某設備,向某金融機構申請融資租賃後。由該金融機構購入此設備,租借給該項目公司,公司分期付給金融機構租借該設備的租金。
3、BOT融資 該融資方式是私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在我國一般稱其為「特許權」。 關於項目融資方法和途徑我建議可以去北京明德天盛投資管理中心看一看,北京明德天盛投資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明德天盛」)成立於2011年,是一家股權投資管理機構,注冊地在北京,專注於通過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收購兼並等方式幫助處於不同成長周期的優秀企業實現長足發展
『陸』 如何求解光伏發電四大難題
國內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普遍面臨屋頂落實難、貸款融資難、並網接入難、電費回收難等四大難題。四大難題緊緊拖住分布式光伏應用的後腿,也讓投資商叫苦不迭。浙江嘉興以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的推廣模式,能否扼住四大難題的要害,求得正解呢?
屋頂落實難?政府當裁判
我家屋頂為什麼要給你來用?對屋頂造成破壞誰負責?出現了問題找誰說理?當屋頂資源所有者面對尋上門的屋頂光伏投資者時,普遍存在上述疑問。怕扯皮的心理讓他們普遍望而卻步。
讓屋頂所有者自己建光伏?一不懂技術,二需要投資,三是嫌麻煩,除非是光伏產品生產企業和個別「環保鬥士」,否則沒有幾戶人家願意動這個腦筋。
「屋頂那麼大,可用的卻沒有幾個。」成了當前分布式光伏發電推廣應用面臨的第一道難題。
「企業的現有屋頂,絕大部分沒有考慮到光伏發電的要求,承重、防漏、安保都有不少問題;10萬平方米屋頂的大型企業,通過出讓屋頂獲得的電價節省每年不超過70萬元。如果不考慮社會責任和政府推動,衡量得失,許多企業不願意提供屋頂。」浙江省政府有關部門的領導對屋頂落實難深有體會。
嘉興市政府擴大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開發和市場應用,率先從落實屋頂資源上尋求突破。嘉興市政府有關政策特別規定:新增建築屋頂面積達到一定規模的,必須按照光伏建築一體化的標准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屋頂光伏電站。
作為嘉興光伏發電「先鋒軍」的光伏高新技術產業園,對屋頂資源採取了統一規劃、統一收儲、統一標准、統一管理的「四統一」模式,組織開展屋頂資源前期摸排,逐步建立可建分布式光伏電站屋頂資源資料庫,統一收儲屋頂資源。
「園區內屋頂資源多元化,有工業建築、居民住宅、市政、科技園區、商業樓宇等。目前,我們對已建建築劃分出12個3~6兆瓦裝機容量的集中連片區,提前與屋頂業主簽訂安裝協議,統一屋頂租賃和電價優惠及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標准,這樣政府就掌握了相當數量的屋頂資源。」嘉興市光伏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徐凱平告訴記者。
在光伏發電項目投資者與屋頂資源所有者之間簽訂協議書,政府也不做旁觀者,而是作為「丙方」全程參與和見證項目建設過程。
記者在園區管委會看到嘉興市晶科能源發展有限公司作為開發運營商,與上海交大科技園(嘉興)有限公司簽署的光伏示範應用項目協議書中,嘉興市光伏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就作為丙方出現在協議書上。三方協議書對丙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包括:督促甲乙雙方各自義務的履行,支持甲乙雙方各自權利的實現;對乙方辦理政府許可文件、環評批復和電網接入批復、組織調試及驗收等在合法、合理的情況下提供必要的協助;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根據甲、乙一方或雙方的請求,丙方參與調解。
「有了政府出面擔保,大大增加了投資和業主雙方的信任度,這樣就不擔心出了糾紛沒地方投訴了。沒有後顧之憂,光伏發電項目的推進自然大大加快了。在光伏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內,除了不適宜安裝的屋頂,大部分屋頂都已安裝或將安裝光伏。」在上海交大產業園研發樓的樓頂,嘉興市光伏行業協會副秘書長徐韶指著滿眼可見的屋頂光伏組件時對記者說道。
「沒有三方協議和相關規定之前,有些屋頂企業隨意要價,臨時反悔租賃合同的現象十分普遍,對我們投資商的利益損害非常大。自從有了政府的介入,我們深深感到利益得到了保障。」浙江優太新能源有限公司嘉興分公司總經理何以平也對記者表示。
據記者了解,擔當第三方的園區管委會,不僅擔當糾紛處理的裁判,還統籌安排屋頂資源,平衡分布式電站建設中「好」屋頂 與「差」屋頂的分配,避免投資商為搶奪資源而出現惡性競爭,成為關鍵的「第三方」。
為進一步規范屋頂資源市場,園區管委會還制定了兩個範本的屋頂租用方式:一是屋頂資源所有者直接出租,投資者按照一年6元/平方米的租金支付,之後所發電量所得全部由投資者所有;二是光伏電站所發電量首先供屋頂業主使用,余電上網,屋頂業主按市電價格的9折電價向投資者支付電費。
兩種方式都實現了投資者和業主雙方均得益的結果。
貸款融資難?政策出奇招
金融機構往往會選擇還款信譽好、背景雄厚、投資回報穩定的企業作為貸款發放對象。他們認為,分布式光伏電站投資回報預期不確定、時間長、存在較大風險,因而嚴格控制對光伏項目的貸款發放,特別是一些中小型企業很難獲得銀行貸款。融資難,成為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又一桎梏。
「針對金融機構在光伏發電應用的收益權保證、運營風險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顧慮,嘉興市政府積極探索建立與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相適應的信貸方式,力求形成當光伏發電應用出現金融、保險、投資方、屋頂業主及系統質量等各種風險時的抗風險機制,並積極爭取金融機構的支持。」嘉興市委副書記、市長肖培生介紹嘉興經驗時說。
為強化融資保障,嘉興市政府鼓勵支持在嘉興光伏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內設立專業金融機構,大力引進各類光伏產業投資基金,探索建立光伏企業公開發行債券融資新機制,進一步創新金融體制,拓展融資渠道。
建立政銀企溝通機制,要求金融機構加強對嘉興光伏企業及發電項目給予信貸支持,對嘉興光伏產業重點扶持企業及項目所貸款項執行國家基準利率不上浮,不增加額外融資條件和項目。
徐凱平介紹說,園區管委會已與多家銀行接洽,並為他們在全區內開設分支機構預留了地點,以政府的誠信換取金融機構的支持。目前,已有多家銀行到全區進行了考察,並制定在園區落戶的方案。其中,國家開發銀行、民生銀行等銀行給予了嘉興市重點光伏應用項目和企業很大的信貸支持。
在取得金融機構貸款支持的同時,嘉興市政府還謀劃從多角度進一步為企業融資鋪平道路。
一是提供貸款擔保和貼息。即政府出資,並吸納社會資本,成立貸款擔保基金,優先向重點光伏企業提供流動資金貸款擔保,對光伏產業基礎設施建設貸款,優先提供財政貼息。
二是設立光伏產業創業(風險)投資引導資金。在市創業(風險)投資引導資金中,專門設立光伏產業創業(風險)投資引導資金,其金額不小於市創業(風險)投資引導資金總額的35%,專項用於引導各類創業投資機構投資光伏企業。
三是支持上市融資。助推光伏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在資產重組、優化配置、財務管理、輔導上市等方面提供協調服務,一企一策,予以上市政策扶持。幫助企業做好與資本市場及有關機構的溝通銜接,扶持企業在海內外市場特別是境內市場發行上市。
穩定的經濟回報,是解決投資商與金融部門各方面顧慮的關鍵。在提供融資支持的基礎上,嘉興市政府和有關研究機構積極探索融資模式。創建電付通平台和保證金池(或基金池)正是嘉興融資模式探索的產物。
「通過一系列的舉措來收取用電企業的電費,並存入平台,平台提取一定的比例(大約10%)存入保證金池,當電費收取遇到特殊情況,暫時可以從保證金池中提取,保證各方利益,解決融資難的問題。」徐凱平向記者介紹了他們的設想。
保險是否健全在某種程度上也決定著融資成功與否。「投資方投資光伏電站的投資回報主要來源就是發電收入,以及各級政府發放的度電補貼。光伏電站投入使用後,在長達25年使用期內,年發電量能否達到理論上預期的水平,還會受到實際光照等氣象條件、電站組件性能、以及其它意外事故的影響和制約,因而存在風險。有風險就會 影響融資。」徐凱平說,目前他們正在與中國人保財險、安邦保險、太平洋保險、英達財險等商業保險機構,探討光伏電站保險保障的可行性。嘉興市光伏高新技術產業園提前制定的《分布式光伏應用創新保險模式試點方案》,從電站施工期建議承包險種,電站運行維護期間建議承保險種等給保險機構提供了很好的參考。
8月13日,安邦保險在嘉興光伏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內舉行了現場交流會,探討「太陽能光伏電站綜合運營保險條款」。記者看到,在這份還未實行的條款總則中規定:「本條款由電站運營期一切險、太陽輻射發電指數保險、營業中斷電費收入損失保險和通用條款組成。」從各個角度為光伏電站提供保障的保險,正呼之欲出。
並網接入難?技術來保障
「與集中式地面光伏電站相比,分布式光伏發電是具有不確定性的,並網後,勢必會對電網造成影響。國家電網公司要求所有分布式光伏都要並網,電網安全運行、調度、檢修都是新的課題。」國網嘉興供電公司副總經理王堅敏對記者說。
並網接入難是個不可否認的難題。並網難,說到底不是政策問題,而是技術問題。在嘉興,有了政府的主導和供電公司的配合,難題不再難。
在工作之初,嘉興市政府就將重點企業研究院作為推進光伏產業技術創新的核心載體,並以市場化運作為導向,推進光伏產業科研體制創新,在嘉興光伏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內建設了包括分布式光伏並網技術研究院、光伏裝備與智能控制研究院、光伏能源應用技術研究院等四大重點研究院,對光伏並網相關技術進行深入研究。
「我們研究院重點以光伏並網系統設計和區域智能電網研究為主攻方向,承擔光伏發電並網、上網技術研發和產業化研究,為大型集中式光伏發電系統、分布式微網系統、小型家用光伏發電系統及光伏發電運行監管、區域智能電網管理、增值服務、通信信息等提供技術支撐。」浙江分布式光伏並網技術研究院院長王越超告訴記者。
光伏裝備與智能控制研究院和光伏能源應用技術研究院也分別有研究與並網相關的課題。前者對智能電網接入控制設備、光伏逆變器進行重點攻克;後者則完成了掌控並網運行模式下為微網運行策略的靈活切換技術、開發出了微網監測平台等重點技術。在研究機構的技術支撐下,一個一個並網難題被攻克。
如果光伏系統本身質量不過關,並網後對電網運行安全的危害是難以估量的,這曾經是電網公司顧慮的原因之一。「分布式光伏是新鮮事物,我們對客戶自行安裝的屋頂光伏系統既不具有監測評估的資格,也不具有評估的能力。」嘉興供電公司營銷部壽江雲說。
於是,嘉興市在建設安裝標准上求突破,由政府部門會同相關企業技術人員,從產品選型、屋頂承載、建設布局,到竣工驗收、運營維護,制定了一系列技術標准,特別是規范產品的技術參數,鼓勵高效電池組件、新型逆變器等新技術的應用,明確光伏方陣場、光伏系統輸配電與控制纜線等布局要求。同時,引入北京鑒衡認證中心作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第三方檢測機構,負責項目驗收。
在嘉興市政府的領導下,嘉興供電公司密切配合,在並網接入規范上求突破,出台了《嘉興電網分布式光伏保護配置及整定技術規范(試行)》、《分布式電源接入配點網繼電保護配置及整定技術規范(試行)》等5項技術規定,以及《10千伏發電項目接入系統典型設計》、《居民光伏接入系統典型設計和典型方案》。
同時,優化並網服務,由電力部門牽頭,構建制度保障、服務保障、電網規劃、技術支持、運營監控、電量結算六大體系,出台了《分布式光伏發電並網服務管理辦法》、《居民家庭並網服務規定》、《調度運行規定》等分布式光伏發電並網接入制度,建立電力部門「一個口子」對外並網服 務和全稱負責體系。
在一系列技術規范和制度的保證下,嘉興供電公司實現了並網申請全部按時限要求受理,符合要求的分布式光伏項目全部按時限並網。
在嘉興供電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呈報的7月25日至8月1日 《光伏發電並網服務周報》中,記者看到:全市已累計受理光伏項目總計200個,總裝機容量254.12兆瓦,已並網運行光伏發電項目總計111個,總並網容量158.50兆瓦,並網裝機容量佔全市受理裝機容量的62.37%。周報對因為並網驗收不通過或客戶自己原因造成的未並網情況也做了詳細說明。
電費回收難?合力同應對
電費回收難,難在哪裡?難在使用別人的屋頂作為發電場地,一旦遇到屋頂資源所有者拖欠電費,電站運營商作為一個普通企業,並沒有好的辦法處理,將面臨巨大的電費回收風險。
其實,電費回收對像國家電網公司這樣的大型央企來說,也是個難題。國家電網公司採取以優質服務感動用戶的方法,加上《按照電力法》強制拉電的方式,也不能完全回收到位,對於員工數目不多的中小民營企業來說,更是難上加難。
浙江優太新能源有限公司嘉興分公司總經理何以平就向記者談出了他們的無奈:「我們負責電費回收的只有兩三個人,分布式光伏的業主非常分散,我們沒有人力天天上門催繳;我們也不能像電網公司可以直接拉電,拉了光伏電,業主還是可以用市電,對用戶不會有任何影響,但我們的損失就大了。」雖然她所在企業因為剛進入電費回收期,還沒有碰到過這樣的事,但對別的投資商遭遇拖欠電費的事也有所耳聞,並有所擔憂。
作為一家有豐富海外光伏投資經驗的公司,浙江優太新能源有限公司習慣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公司作為受電方與屋頂資源所有者之間實現簽訂購受電協議時,都會明確規定電能計量方式、電量結算期、結算依據、結算方式、結算時間以及爭議解決方式。「如果遇到惡意拖欠電費,我們會採取法律手段,除非是破產倒閉企業,相信我們的電費是能夠追回來的。」何以平對記者說,當然,公司在選擇屋頂業主時也會非常謹慎。
作為園區管委會工作人員的楊建平,對於管委會投資的沙家浜社區的電費回收卻一點也不擔心。
「我們的電費是從給屋頂所有者的屋頂資源租金中扣除的,租金每年年底時付給居民用戶,居民也是先用電,到年底結算電費。通常情況下,電費金額肯定小於租金,這樣,付租金時扣除電費就可以了。」楊建平說。
雖然在記者的采訪中,並沒有感到嘉興電費回收是個很大的難題,但嘉興市政府卻未雨綢繆,制定政策防止電費回收難的發生。
據介紹,目前嘉興電費的收取途徑有四個:一是由銀行負責托收;二是在銀行收不到的情況下,由政府委託的第三方運維公司進行電費收取;三是在運維公司收不到電費的情況下,由政府進行協調;四是在政府協調無果的情況下,採取相關法律手段解決。
嘉興光伏高新技術產業園同時還在探索光伏發電全額上網,由電網公司按照脫硫標桿電價先付給電站運營方的方式。
「電網公司肯定不會拖欠電費,光伏發電計量結算效率會大大提高。」徐凱平說。但他同時表示,這只是他們的初步想法,還需要和有關單位協商。
「不斷拓寬融資渠道,創新融資平台,積極探索電費結算交易、電量就近消納等機制,健全完善扶持政策,進一步提高投資商的積極性。真正使光伏製造企業有效益,光伏發電投資開發企業有盈利、光伏發電投資公司的商業模式創新可持續。」8月4日,嘉興分布式光伏發電交流會上,肖培生市長的話擲地有聲。
『柒』 PPP項目融資失敗案例評析
PPP項目融資失敗案例評析
PPP項目融資有成功就會有失敗,那麼其中的失敗案例,大家了解哪些?
(一)蘭州威立雅水務水污染事件
不久前,蘭州市威立雅水務集團公司檢測顯示出廠水苯含量、自流溝苯含量遠超出國家限值的10微克/升,導致蘭州主城區的城關、七里河、安寧、西固四區居民生活用水停供4天,後經查明系蘭州石化管道泄漏所致。
評價:看似偶然,實則必然。一方面,蘭州威立雅每年的投入預算很低,幾乎無法維持供水系統正常運轉。技術設施疏於維護保養,才導致如此嚴重的水污染事件。另一方面,當初威立雅為獲得45%的股權已經付出了極高的投標價,而蘭州水價4年來一直未漲,公司處於虧損狀態,無力也不願出資維護更新設施,這些風險當初是否被合作雙方考慮到,反映在合同當中,並約定分擔解決機制,這不僅是威立雅的事,更需要蘭州市政府反思。
(二)天津市雙港垃圾焚燒發電廠
雙港垃圾焚燒發電廠系天津政府與泰達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的BOT項目,後者投資5.4億元人民幣,工程設計能力為年處理垃圾40萬噸,占天津年生活垃圾總量的25%,特許經營期30年。
但是目前項目運營並不樂觀,一是伴隨焚燒垃圾產生的二惡英氣體有致癌因素的傳播導致周邊居民恐慌,上訪投訴乃至群體型事件不斷。二是合同規定由於約定原因導致項目收益不足,政府提供財政補貼,但是對補貼數量沒有明確定義,導致項目公司承擔了收益不足的風險。如2012年財政補貼不足5800萬元,僅占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的1.25%,現在是企業叫屈,公眾不買賬,項目進退維谷。
評價:雙港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案例反映了一些地方政府從早期的「越位」變成現在的不作為,而公眾不滿是因為以往地方政府監管不力而引發信任危機,同時項目選址也缺乏必要的聽證程序,從而引發群體型事件。
(三)杭州灣跨海大橋
出於對預期效益的樂觀評估,杭州灣跨海大橋一度吸引了大量民間資本,17家民營企業以BOT形式參股杭州灣大橋發展有限公司,讓這一大型基礎工程成為國家級重大交通項目融資模板。然而現在投資入股的民企又紛紛轉讓股份,退出大橋項目,地方政府不得不通過國企回購贖回了項目80%的股份。
通車五年後,項目資金仍然緊張,2013年全年資金缺口達到8.5億元。而作為唯一收入來源的大橋通行費收入全年僅為6.43億元。按照30年收費期限,可能無法回收本金。
評價:第一,《杭州灣跨海大橋工程可行性研究》預測到2010年大橋的車流量有望達到1867萬輛,但2010年實際車流量僅有1112萬輛,比預期少了30% 以上。嚴重的預期收益誤判導致民企決策錯誤。第二,大橋項目從規劃到建成的10年間多次追加投資,從規劃階段的64億元到2011年的136億元,投資累計追加1倍還多,參股的民企已先期投入,只能繼續追加,最終被「套牢」。第三,2013年嘉紹大橋通車對杭州灣大橋是「雪上加霜」,接下來,杭州灣第三跨海工程錢江通道2014年底也將通車,另外寧波杭州灣大橋、舟山-上海跨海高速、杭州灣鐵路大橋等項目也已納入地方或國家規劃,未來車流量將進一步分流,合同與規劃的嚴重沖突令項目前景更加黯淡。
(四)山東中華發電項目
中華發電項目總投資168億元人民幣,裝機規模300萬千瓦,由山東電力、山東國際信託、香港中華電力以及法國電力共同發起的中華發電有限公司承擔,合作經營期為20年,期滿後電廠資產全部歸中方所有。該項目是我國迄今為止裝機規模最大、貸款額最高的BOT電力項目,也被譽為1998年中國最佳PPP項目。為了促成合作,項目公司與山東電網簽署了《運營購電協議》,約定了每年的最低售電量。
根據1998年原國家計委簽署的諒解備忘錄,已建成的.石橫一期、二期電廠獲准0. 41元/度這一較高的上網電價,基本保障了項目收益。然而在2002年10月菏澤電廠新機組投入運營時,山東省物價局批復的價格是0.32元/度,這一電價無法滿足項目的正常運營,更糟的是從2003年開始,山東省發改委將中華發電與山東電力間的最低購電量從5500小時減為5100小時。由於合同約束,山東電力仍須以計劃內電價購買5500小時的電量,價差由山東電力自行填補,導致合作無法為繼,項目收益銳減。
評價:中華發電項目案例說明決策者在引入項目時缺乏長遠考慮,「固定回報」承諾導致合作雙方現在進退兩難。1998年的中國計劃經濟成分更多,競爭壓力較小。然而近年來伴隨國企改制,國家電力公司被拆分為大唐電力、山東國電、國電電力、中電國際、華能集團五大發電集團公司,競爭壓力倒逼發電企業「競價上網」,中華發電項目合作雙方之間的《運營購電協議》已失去繼續執行的體制機制基礎,這一深刻的教訓啟示今後的合作項目一定要充分預見風險,構建科學分擔機制。
(五)匯津中國(長春)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作為國內首家合資公用事業項目,長春市排水公司於2000年初與香港匯津公司合資建立匯津(長春)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即匯津長春),合同期限為20年。同年 7月,市政府制定了《長春匯津污水處理專營管理辦法》。2000年底,項目投產並正常運行。然而從2002年開始,排水公司就拖欠匯津長春污水處理費,而從2003年3月起停止付費。為解決爭議,匯津公司邀請吉林省外經貿廳出面調解,在調解會上匯津公司得知市政府已於2003年2月廢止了《專營辦法》。
匯津公司認為《專營辦法》是政府為支持項目而做出的行政許可和行政授權,廢除《專營辦法》等於摧毀了項目運營基礎。在多次調解無果的情況下,匯津公司於 2003年8月向長春市中院起訴長春市政府,而長春市政府認為匯津與市排水公司所簽訂的《合作經營合同書》是一份不平等合約,廢止《專營辦法》是為了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現有保證外方投資固定回報項目有關問題的通知》,屬於依法行政。敗訴後匯津公司又上訴至吉林省高院,期間匯津長春停產,數百萬噸污水直接排入松花江,是為轟動一時的「匯津事件」。經過近兩年的法律糾紛,最終長春市政府將匯津長春回購。
評價:上世紀90年代初,我國城市化進程很快,而財政無力支付巨額基礎建設資金,紛紛引入境外投資者並承諾固定回報,原本低回報,以穩定見長的水務在我國漸成暴利行業。為此,國務院於1998年下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現有保證外方投資固定回報項目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此類問題作出了禁止性規定。然而在《通知》發出2年後,匯津長春項目還能獲得審批立項,說明地方政府可能在報批過程中打了「擦邊球」,有關部門也涉嫌監管不力。
;『捌』 為什麼說過於依賴政府政策扶持會加大光伏產業的不確定性
中國光伏市場未來幾年將處於市場平穩發展,不會出現一個大幅度的上漲或下探。一方面國際市場需求量發展漸趨平穩,另一方面,中國國內最近幾年光伏產業變化也沒有大的發展變化。
2013年以來,政府政策上大力補貼驅動光伏產業逆市前行,在光伏發電並網、補貼、金融等方面提供強力支持。這一階段,光伏產業進入深度調整期。2013年,我國光伏裝機容量首次超過德國,位列全球首位。業內相關人認為轉機多是國家政策的扶持。
一方面國家對光伏行業的補貼政策預期,影響著市場對光伏產業的關注;政府政策的支持力度和電價補貼的預期時間,資金貸款發放的速度,這些仍有很大的不確定性。這也會影響光伏行業投資者的預期。
另一方面,長期依賴政策驅動並非長久良策。完善政策、降低電價補貼,推動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進而從依靠政策推動向市場化運作,是光伏企業面臨的宏觀大趨勢。
相比樂觀的 「復甦」預期,中國光伏市場真正成熟的道路仍然道阻且長。
中國作為較大的光伏市場,如何實現有政策驅動向市場驅動過度,突破現有產能過剩,有效開發市場需求,落實並網發電,仍有很多實際的問題和困難。
融資困境「不確定性」猶在:
中國光伏行業秘書處發布的《2014年上半年光伏產業宏觀數據分析》中,指出企業盈利狀況仍不容樂觀。一是扭虧企業僅超過半數企業,仍有很多企業處於虧損狀態。融資難問題產品仍在困擾著企業,銀行在光伏製造領域的投資仍較為謹慎,保持著以往的緊縮狀態,中小企業銀行融資難度仍然較高。
目前光伏企業融資主要依賴政府政策,致使金融市場 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
首先目前這針對光伏行業的投資還缺乏一個成熟的穩定的市場交易環境。建議市場開發多層次的金融產品,包括債券和股權等多種形式,促使資本在光伏產業有效流通,形成穩定成熟的金融市場。
另外,國家光伏政策風險以及光網發電制度的落實困境,也影響著資本市場的流動。政策,資本的聯動效應會影響到實體光伏產業的日常經營,這種實體企業的波動性變化帶來的投資者對企業盈利前景的擔憂,既不利於金融產品的定價,同時也不利於金融機構創新相適應的金融產品。
競爭可替代性能源的發展,譬如天然氣的開發,尤其以美國頁岩氣技術開發促進天然氣發電成本下降,以及俄羅斯地緣政治的影響給亞洲天然氣市場帶來的機遇,這可能會轉移部分投資者對成本相對居高不下的太陽能發電的注意力。
這些不確定性和市場可替代性競爭能源的狀況影響著投資者對光伏行業的盈利預期。資本市場在經歷「寒冬」之後的「轉機」中依然十分關鍵。
面對陷入融資困難的分布式光伏發電企業,能源局多次調研探討,最終下發《關於進一步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的通知》。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結合分布式光伏發電的特點和融資需求,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提供優惠貸款,採取靈活的貸款擔保方式,探索以項目售電收費權和項目資產為質押的貸款機制。
但是也有行業相關人士指出,該政策出台對解決光伏行業融資困境有很大作用。問題症結還在於融資成本過高除了融資難還有融資貴的問題,只有同時降低融資門檻及融資成本,分布式融資問題才可能得到根本解決。另外,參與的銀行機構較少,還處於觀望狀態。
「盤活整個產業鏈,下游的核電站的資產的證券化和流動性起決定力量。這需要一定時間,金融產品的開發與成熟需要1-2年,才能形成一個成熟的金融資本市場」。
『玖』 如何破解新能源企業融資難問題
中國經濟由過去高速發展轉向高質量發展,新能源行業是經濟轉型的重要支撐行業。雖然中國新能源市場潛力巨大,然而新能源企業建設與擴大再生產都需要巨大的資金投入,如何較快較好地融資,成為擺在新能源企業面前的現實問題。
融資難在哪兒
新能源企業有巨大的投資需求,但企業自有資金有限,對外融資需求增長迅速。目前,中國新能源企業融資渠道相對單一,市場化的融資方式利用程度低。此外,隨著國內外新能源政策的不斷變化,新能源企業受到的融資待遇也冷熱不均。因此,相當一部分新能源企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融資十分困難。
1.融資需求快速增長
據美國能源基金會與中國國家發改委的聯合預測,到2020年中國新能源、節能環保等清潔技術領域的投資需求大約為7萬億元,單個新能源項目投資動輒都有幾億甚至幾十億元。國家發展改革委原副主任解振華則提出要實現2030年的國家自主貢獻目標,中國的新能源投資應需要41萬億元人民幣。面對如此大規模的資金需求,僅僅依靠新能源企業的內源性融資是難以滿足發展需要。
2.融資渠道相對單一
從當前的實踐看,目前中國新能源企業更多地是依賴股東出資、銀行貸款、上市融資以及發行債券等債務融資,尤其是銀行信貸融資。國外已廣泛應用的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融資租賃、風投、碳交易等融資方式,在中國新能源企業中應用還比較少。
3.融資待遇區別較大
符合國家產業導向且具有國企背景的新能源企業能夠較容易的獲取商業銀行貸款,如事水電、核電的新能源企業;海上發電、太陽能薄膜發電、生物質能發電等領域的技術尚不成熟,商業銀行基於風險考慮,縮小貸款規模、剪短貸款期限、附加較高的擔保條件或要求較高貸款利率等;對於產業鏈上游的中小民營新能源企業,普遍具有資產規模小、缺少有效擔保物、市場競爭力弱等特點,往往較難獲得貸款。
在當前供給側改革和金融去杠桿的時代背景下,中國新能源企業在融資方式上,需要做一些調整。傳統的僅靠銀行信貸的方式,增加了新能源企業的債務負擔,增加了銀行的信貸風險。為此需要政府以擔保的形式,支持新能源企業的發展,以政府擔保融資、社會資本劣後、銀行信貸優先、第三方專業評審服務機構的模式,共同為新能源企業提供融資支持。
發型債券正在成為新能源企業解決融資問題的突破口。近期,經國家發改委審批,堅瑞沃能以及旗下全資子公司沃特瑪與國開證券聯合發行了第一支綠色企業債,總規模26億元(國開證券承諾包銷),國開證券是由國家開發銀行直接控股的證券公司,按照進度,今年2月可拿到無異議函。同時,堅瑞沃能也與國泰君安合作發行公司可轉債,規模也將達到30億元。不僅如此,沃特瑪倡導組建的創新聯盟企業涵蓋了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的原材料、核心零部件、新能源配件、光伏發電微網儲能、裝備製造、整車製造等領域,以及與新能源汽車相關聯的運營平台、金融服務、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目前已聚集了600多家核心企業,可由各沃特瑪創新聯盟企業抽出專家組成評審服務機構,為新能源全產業鏈提供專業評審服務。
第三方專業評審服務機構,可以基於新能源資源、並網及運行數據,對新能源發電項目的技術水平、實際狀態、補貼發放及財務狀況進行評估,為項目融資、並購、資產交易提供技術保障。通過聯合開展項目推介會等方式,加強與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以及廣大社會資本的對接,為新能源領域重大項目獲取長期穩定、低成本的資金支持創造條件。同時,落實國家和省市政府相關政策,協助對接政企資源,為新能源創新項目爭取政策金融扶持,拓寬融資渠道。
融資雙管齊下
要解決融資問題,還需要引入政府的積極因素,這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在直接融資方面,引導風險投資進入新能源企業,為風險投資提供一定的政策優惠;二是在間接融資方面,為新能源企業提供一定的擔保,或者為其提供低息貸款。政府作為中間人,將新能源企業、社會資本、銀行與第三方專業服務評審機構有機聯系起來。
而在現實運作中,一般在新能源企業發展初期,運用政府融資擔保承擔首期工程項目75%的融資額,銀行和社會資本承擔25%的融資額。如果項目順利運行,產生盈利,此時在後期工程中政府承擔60%的融資額,銀行和社會資本承擔40%的融資額。可見,新能源企業在初期的風險主要由政府承擔,如果新能源項目失敗,銀行和社會資本承擔的損失也比較少。新能源項目一旦順利運營,政府將退出並交由市場化運作。由於商業銀行將控風險和資金安全性放在首位,因此「政府、社會資本與銀行共同出資+第三方專業評審服務機構」的模式,適合新能源企業的全生命周期。在這一方面,深圳市政府擔當有為、銳意創新,給予了強有力的支持。
此外,隨著新能源企業項目的成長期和成熟期,社會資本與銀行的融資比例可以逐漸提高。社會資本作為劣後資金,為銀行資金承擔更多的信貸風險,往往獲得的收益高於銀行。銀行僅作為優先資金參與,在信貸風險大大降低的同時增加了盈利,會更願意進入新能源行業。同時銀行還可針對新能源企業的特點進行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針對新能源設備製造商、生產商的特點推出特色金融服務方案,包括應收賬款管理、網上信用證、現金管理等多種服務。(尚震宇作者系中郵證券董事總經理、國信證券財富管理博士後、美國喬治亞理工訪問學者、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