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西安聯合學院的集資事件
陝西西安民辦高校西安聯合學院在陝西省內進行了長達10餘年的民間集資辦校,2月4日,該學院在西安的各辦事處已人去樓空,導致自2月5日開始,連續多日投資受害者到陝西省政府集會追款,百餘名特警現場戒備,期間有6名集會者被抓走。據悉,該學院共向民間集資約100多億元,校長及多名負責人已失聯。
公開資料得知,西安聯合學院是由教育部門批准成立的民辦院校,成立於1987年,原名「西安聯合大學職業學院培訓部」,後來又在學院旁邊建起佔地6000餘畝的陽光雨露旅遊觀光示範園。內部人士稱,該校校長背景深厚,有一名省級退休官員在裡面入股建校。
據分析,其集資手段並不高明,屬於典型的龐氏騙局,受害人群以老人居多,這也與其騙術手段密切相關。
受害者稱,在受騙過程中,大致有三種手段。第一,高息。一年給12%,2年15%,3年18%,資金上不封頂,越多越好,老人看中高息,騙子看中本金。第二:組織旅遊。西安聯合學院經常以各種名義組織存款老人免費旅遊,主要去秦嶺等免費且環境優美的地方,以騙取老人的歡心和信任。第三:送禮物。聯合學院向存款的老人送禮物,包括時令水果、蔬菜等,禮物價值不高但極得老人歡心。因此,許多民眾都是投入了自己一生的積蓄以及養老錢,少則數萬元,多則數百萬元。
陝西西安民辦高校西安聯合學院在陝西省內進行了長達10餘年的民間集資辦校,2月4日,該學院在西安的各辦事處已人去樓空,導致自2月5日開始,連續多日數百名投資受害者到陝西省政府集會追款,百餘名特警現場戒備,期間有6名集會者被抓走。據悉,該學院共向民間集資約100多億元,受害者達到20萬人,校長及多名負責人已失聯。2月4日,投資人紛紛來到該學院太乙路、咸陽路等地辦事處,發現人去樓空,同時校長也失去聯系。5日早上,數百名投資人到省政府門前集會,要求見省長,討還被騙的血汗錢。當時現場有百餘特警戒備。西安聯合學院是由教育部門批准成立的民辦院校,成立於1987年,原名「西安聯合大學職業學院培訓部」,後來又在學院旁邊建起佔地6000餘畝的陽光雨露旅遊觀光示範園。10年前在當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開始向民間集資,以10%至20%高息為誘餌,通過送禮物、免費旅遊等方式誘騙老年人向其投錢。戚先生說:「作為民辦學校的西安聯合學院在當地口碑不錯,每年在招生季節當地媒體、報紙、電視等廣告鋪天蓋地,學校內還掛有校長與省市官員的合影,因此許多民眾,特別是老年人信以為真,向學校投入大量金錢支持辦學。」一傳十,十傳百,10餘年來在西安大街小巷的人都知道西安聯合學院集資辦學的事。戚先生還表示,該學院在各地都設有辦事處,業務人員龐大,每周都會有許多大巴士載著老年人到學院、陽光雨露等地參觀,游說老人投錢。據悉,自2007年開始,網上已流傳聯合學院非法集資的文章,稱聯合學院、陽光雨露農業觀光園等項目只是進行非法融資的工具,一直在拆東牆補西牆,早晚會有資金鏈徹底斷裂的那一天,所有投資進去的錢將一去不返。戚先生透露,該校校長背景深厚,據說有一名省級退休官員在裡面入股建校。許多民眾都是投入了自己一生的積蓄以及養老錢,少則數萬元,多則數百萬元。戚先生的父母是瞞著他,自2010年開始投錢,第一年投入一萬元,第二年則投入二萬元,後來見年年可以拿回本金,還有高額利息,於是開始四五萬元的投入,總共投入了26萬余元。事發之後,知道此事的戚先生很無奈,只能安慰父母,並且幫助父母到省政府討錢。家住長安區五星鄉某村的呂女士與丈夫投入了50餘萬元,然而此錢卻是其丈夫20餘年來在建築工地當瓦工積攢下來的血汗錢。據投資受害者們透露,許多老年人目前已陷入崩潰的邊緣,家中的子女只有安慰父母以免其有過激行為。(以上來自華商播報)據悉,該學院共向民間集資約57億元,受害者達到17萬人。投資有風險需謹慎。下午萬餘人齊聚省政府,造成城內大堵車,西華門至名樂園路已封。 理工學院是西安聯合學院 「的一所以工學科為主的二級分院,是在原電子信息工程學院基礎上於2010年12月成立的。由原西安交通大學副校長劉志剛教授、西北大學物理研究所所長姜振義教授、西飛集團高振宇研究員擔任學科帶頭人,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和西安石油大學全力支持與指導,依託西安高新技術開發區資源發展工學。
下設四年制本科專業有:3G網路、計算機應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土木工程、工程造價、機械製造及其自動化、機電一體化、建築設計與工程以及水利水電工程。
下設三年制大專專業有:機電一體化、工程造價、計算機應用、數控技術、模具設計與製作、計算機網路技術、工業與民用建築、發電廠及電力系統、水利水電建築工程、石油化工生產技術等。 醫學院成立於1987年,是學院最早成立的院系之一。
下設高等教育專科開設:護理、護理(助產士)、醫學檢驗技術、口腔醫學技術、葯學。下設普通中等專科開設:護理、助產、醫學檢驗、口腔工藝技術人文藝術學院 經濟管理學院(簡稱經管院)由中國發展經濟學研究所所長、原西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院長何煉成教授,陝西省政府參事、全國政協委員、原西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韋葦教授擔任學院學科帶頭人,共同帶領經管院向前發展,從而培養出能夠從事金融、物流、工商、物業等管理工作的高級應用型人才。
下設本科:會計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
下設高職高專:會計電算化、工商企業管理、物流管理、市場營銷、電子商務、金融管理與實務、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 農林學院成立於2007年6月,現學院與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合作,依託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的師資力量和學科優勢,帶動我院農林學科的發展。
下設園藝技術,園林技術,農學(現代農業開發)。
『貳』 股票都能上市流通嗎﹖
近期我省非法發行和交易股票(份)活動有所抬頭,一些市民因對證券市場缺乏了解而貿然購買,那麼這些股票是否能上市?是否受國家法律保護?購買了這些股票又該怎麼辦?中國證監委陝西監管局負責人昨日向廣大市民回答了這些問題。
非法發行股票有哪些特點
非法股票發行者在手段上花樣翻新,具有較強的欺騙性,其特點是:有的以在境外上市或深圳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為名,有的謊稱即將上市的所謂「原始股」、「內部職工股」,有的承諾「保底收益」或「到期回購」等,以種種方式誘騙不明情況的投資者購買其股票(份)。他們四處散發宣傳品、召開推介報告會、僱人擺攤設點或委託個別中介機構向社會公眾發售公司股票(份)或權益性憑證,有的還將公司發起人股份或法人股份倒賣給社會公眾,將法人股個人化、公眾化,甚至有些不法分子趁機進行詐騙犯罪活動。我省一些企業、單位和個人非法股票(份)發行和交易不僅在省內,而且擴散到上海、福建、山東等地。
這些股票真能上市嗎
去年以來我省先後有3家股份公司在境外上市,近期又有深圳交易所開設中小企業板的消息,有些公司和個人趁此機會,利用一些社會公眾對證券市場法律法規和基本知識缺乏了解,又急於通過購買所謂的能上市股票(份)以獲得豐厚收益的心理,編造各種謊言,向社會公眾非法融資。一是這些公司大多數資產質量不高、盈利能力不強,達不到境內外發行上市條件;二是即使業績好的公司,凡存在非法發行和銷售轉讓股票(份)重大違法行為的,按規定公司也是不能上市的;第三,凡是未經正常合法方式發行的股票(份),無論在境內還是境外,都是不能上市流通的。
非法股票交易不受保護
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發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起三年內不得轉讓。一些股份制企業的發起人在公司設立未滿三年即將股份轉讓,屬違法行為。有些企業、單位和個人,將發起人股份拆細,以種種欺騙手段向社會公眾發售,實際上是以轉讓股份為名,行非法集資之實,也是違法行為。《證券法》等法律法規都明確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份)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管部門批准。違反這一法律規定擅自公開發行的,是違法行為,根據《證券法》第175條或《刑法》第179條,都要予以查處,給予行政處理或刑事處理。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凡參與非法金融活動受到經濟損失的,只能由參與者自己承擔。因此提醒廣大投資者要提高警惕,謹防上當。
購買了非法股票怎麼辦
證監委陝西監管局近日會同公安部門取締了西安市集中非法股票(份)交易的「黑市」,對楊凌華西高科技生態農業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的非法股票發行進行了查處。陝西監管局下一步將密切關注各種以證券期貨投資為名的違法犯罪活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涉嫌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投資者被欺騙購買了公司非法發行的股票(份)或者受讓了不符合法定轉讓條件的股票(份),應盡快要求公司或出讓人退還所募資金和同期存款利息,投資者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同時,按照我國已頒布的《行政許可法》規定的「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投資者也可以向批准該公司設立的有關部門進行投訴。
『叄』 華西大學以何為名非法集資近24億元
2018年6月14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西安華西專修大學(以下簡稱華西大學)及被告人王明亮、王軍明等18人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華西大學自2007年初至2014年初共與14931人簽訂《合作辦學協議書》,實際募集資金23.92億元。
在由社會人員組成的融資團隊陸續離開的情況下,被告人王明亮又先後組織被告人王軍明、白建軍、馬強、韓浪等人成立華西大學「外聯部」,負責接待有投資意向的群眾對學校進行考察,游說合同到期的客戶繼續續存合同,鼓勵業務員以集資建校、高息回報為由繼續對外吸收新客戶,為學校募集資金。
經審計,華西大學自2007年初至2014年初共與14931人簽訂《合作辦學協議書》,實際募集資金金額23.92億元,退還投資群眾募集資金本金、利息共計12.87億元,未返還公眾募集資金11.05億元。華西大學除支付業務人員提成6.86億元外,其餘資金被用於購買土地、學校設備、對外投資等項目。
其中,被告人韓浪在2011年9月到2012年10月期間,共簽訂《合作辦學協議書》9057份,累計合同金額達到8.25億元。被告人高絨平、張明柱、柯密、白振元、李昕、劉琴、於江海、譚茹、劉勇、何益祥、張江濤、查衛平、柯軍等人在擔任華西大學集資業務員期間,分別向32名至1364名不等的集資群眾,累計募集資金469萬元至2.19億元。
據此,公訴機關認為被告單位華西大學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巨大,嚴重擾亂了金融秩序,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王明亮等18名被告人直接負責或直接參與,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庭審中,公訴機關針對指控的事實當庭出示了相關書證、辨認筆錄及被告人的供述等證據,控辯雙方分別進行了質證。法庭辯論結束後,各被告人向法庭做了最後陳述。6月14日的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預計庭審將持續兩天時間,案件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