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老师,请问公司问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支付的利息费用,对方是否需要开票给我们,这个利息费用可以所得税税
需要开票的,因为现在贷款利息收入也要交增值税了,而且也是一种你们支付利息的证明。利息费用可以抵扣所得税的,但利率以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准,超过的部分,不允许抵扣。
❷ 利息收入能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原因分析如下:
营改增之后,由于金融服务需征收6%的增值税,所以作为传统业务的贷款利息收入,也随之而征收6%的增值税,但贷款人无法作进项税额抵扣。这显然会造成抵扣链条的断裂,由于贷款利息所涉及的增值税无法通过增值税的链条传导至贷款人,所以其中所产生的增值税由债权人承担,造成税款沉淀。
目前,为了维持经济稳定,金融监管不允许金融机构随意调整价格,因此,实际上税款难以转嫁至贷款人,而是由金融机构承担,显然会增加金融机构的税收负担。但国内一些传统制造业正处于转型中,经济运行具有一定困难,不宜增加企业的融资成本,所以无论从市场的接受能力去看,还是从支持实体经济的角度看,均不宜增加企业的融资成本,而税金假设由贷款人负担却无法抵扣,则显然会增加企业的融资成本。
即使没有金融监管,利息的增值税可由金融机构通过价税联动转嫁给债务人,也未必能转嫁成功,因为我国已经过了高融资成本的时代,目前产业金融迅速崛起,意味着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在这样的环境下,任何一个金融机构均不能随意提高价格而转嫁税负。所以,利息征税但不允许抵扣的问题已经成为金融营改增的最大难题。
拓展资料:
征收范围
一般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特殊项目
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
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
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
增值税 网络
❸ 非金融企业保证金利息如何开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业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191号)第一条规定,暂不征收营业税的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是金融机构之间相互占用、拆借资金的业务,不包括相互之间提供的服务(如代结算、代发行金融债券等)。对金融机构相互之间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法规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第十条规定,《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不征营业税的利息收入出具利息清单即可,对于应税的贷款利息收入,应按规定开具发票。
《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秘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所以利息收入可以到地税机关代开营业税发票,品目可为 资金占用费
税种营业税及附加5.5%个人所得税20%。
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地税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