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有效管理金融风险
面对多重金融风险,银行业等金融机构无疑要提高警惕,做好相应的准备,应对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金融机构要加快提高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通过适当提高资产拨备率、资产充足率等方式增强应对风险能力。
如何有效管理金融风险1
第一、时间控制
在金融市场中,不管你交易的品种风险的大小,只要你没进入交易,那么"空仓"是没有任何风险.而只要你入场交易,那么时刻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风险.所以控制你入场交易的时间就变得尤为重要.这里我们举一个例子:大家可以想想,在一分钟内,黄金价格上升10美元或者下降10美元的概率大不大?答案肯定是:不大!至少在正常的交易中,几乎很少出现。除非是遇上一些突发事件,概率极低的。那么我们再想想,如果是在1个小时内,上升10美元或者下降10美元呢?我想这是经常发生的事。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当我们的持仓时间越短,面临的风险就越小;而持仓的时间越长,那么面临的风险也就是越大。要减小风险,那么要缩短持仓的时间,当你持仓时间缩短,随之你的获利目标也必须缩短。
第二、仓位控制
一旦发现方向错了,要严格止损;趋势已经很明朗,短线重仓以60%-70%的仓位进场,快进快出)经常有人在问:什么样的仓位才算是合理的?很多专业人士给出的答案是三分之一。就是假设你的帐户里面拥有的总资金量是300万,那么则运用100万的资金建仓,剩下的200万作为后备资金。特别是在保证金交易中,这是作为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在实际的交易中,由于各个投资者的资金量和交易情况各不一样,如果都按三分之一仓位,墨守成规的话,显然不太合理。凯裕金银认为,因为每个人的投资经验和专业程度不同,所以对仓位的控制也应不同。如果是有丰富交易经验的人,在趋势已经很明朗,胜算比较高的时候,那么短线重仓以60%-70%的仓位进场,问题并不大,而且可能快速获利很多。但是这个前提是,并且一旦发现方向错了,要严格止损。、(要结合个人情况,很多客户是玩模拟仓后做实仓的,但实仓与模拟是完全不一样的',新近投资的客户建议持仓量不要超过2手)
第三、技术控制
技术的控制指的是运用技术分析工具,对行情进行综合的研判后,设置科学的止损对风险进行控制。止损的目标,也就是要把每次的最大亏损锁定在一个能接受的范围之内。避免产生重大亏损。在交易市场中,任何专业的分析人士都可能会有判断错的时候,因为人毕竟不是神,不可能对未来进行百分百精确的预测。所以一旦发现方向判断错的时候,那么就应该及时平掉原来下错的单,虽然这样是亏损出局,但是至少不会再继续亏损,最后导致大幅亏损。这个市场不怕犯错,最怕拖!断臂很痛,但是命还在啊!特别是新手,下完单之后一定要养成跟着下止损的习惯。
如何有效管理金融风险2
(一)加强和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强化金融稳定机制建设。
结合我国国情,进一步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尽快完善国家层面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立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审慎监管协调配合、互为补充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相关管理手段,为基层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建设提供参照和标准,以此来统一和规范各协调主体不同层级的履职行为,增强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执行力,同时实现不同层级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纵向协调。
(二)完善金融稳定法律制度,积极构筑“防火墙”。
以维护金融稳定为体系单独立法,对我国金融稳定的内涵、组织领导、参与部门、职责分工、责任追究等进行总体设计,规范金融监督管理者,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在此基础上对相关部门的法律规章逐一修订,细化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并与金融稳定总体法律保持衔接;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预警和评估体系,强化跨行业、跨市场、跨境金融风险的监测评估。只有通过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才能防范实体经济部分地区、行业、企业风险及非正规金融风险向金融体系蔓延,实现各部门、各层级金融稳定工作的统一性、主动性、协调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做到及时跟踪,及时预警。
应继续加强宏观审慎监管,根据金融体系金融主要参数,如信贷增长、资产价格、杠杆率等的发展变化情况,分析、判断系统性风险状况,并采取相应政策,平抑风险波动。同时,也应从微观着手,从机构自身角度出发构建风险防范的“内力”,如监管部门要督促金融机构加强内控和风险管理。
(四)推进风险补偿制度建设。
要构建危机管理和风险处置框架,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建设,风险补偿机制是建立金融稳定长效机制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在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我国金融业发展趋势看,逐步建立市场化的风险补偿机制,有利于防止金融风险在全社会的传递和蔓延,减少风险的破坏性和冲击力。
分析形成金融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现状的原因
形成我国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分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
第二、金融企业内控文化尚未得到真正的建立,风险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三、没有形成良好的控制环境。金融企业内部控制体制不顺、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激励机制、大部分内控制度流于形式。
第四、没有完善的内部控制评价机制。长期以来,很少金融企业对内部控制进行综合考察。没有严格的评价体系和制约机制,约束性不强。
加强金融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及防范金融风险的对策
根据金融企业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先进理论和经验,对加强金融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及风防范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为金融企业内部控制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我国金融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统一规划和指导;推动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理论研究,以及内部控制标准规范和评价体系的研究制定。
第二,加强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环境的建设。重点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
1、完善董事会的工作机制,控制决策风险。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 ,当然也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目标。在优化董事会的前提下 ,建立比较有效的决策机制 , 完善董事会工作机制 ,主要是 :(1)、请专家进董事会,帮助董事会提高其决策的科学性;(2)、建立有效的决策咨询机构;(3)、建立重大决策委员会制度等等 。
2、加强以监事会为中心的监控体系的建设。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组成。监事会的监督权是法定的,代表全体股东来行使,监事会既独立于董事会又独立于经理层。监事会有较广的职权范围 ,发挥好监事会的职责,在科学的监事会运作机制下完成的使命 ,提高公司法人运行的质量。
3、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激励机制。
4、 培育金融企业内部控制文化。要使金融企业的所有工作人员都了解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并理解和掌握内控要点,努力发现问题和风险,并积极参加内部控制,使金融企业内部形成良好的内控环境和文化。一个高效的风险管理和控制体系的主要特征是对风险很敏感和了解,并将风险意识贯穿在企业所有员工的言语和行为中。
第三、建立健全风险识别、鉴定和评估体系。
1、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逐步建立覆盖所有业务风险的监控、评价和预警系统。
2、应用以风险价值(VAR)为基础的风险管理方法来进行日常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并进行持续的监控和定期评估。
3、要及时根据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情况,适时修改有关内部控制制度,以适应新形势下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要求。
第四,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操作系统,建立业务经营管理的“三道监控防线”。
1、第一道防线:业务一线岗位实行双人、双职、双责操作,对于因业务需要而单人单岗处理业务的,必须有后续监督机制。
2、第二道防线:以各部门、岗位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为主。
3、第三道防线:内部监督部门对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使风险管理体系与业务管理流程相匹配。
加强和完善我国金融企业的内部控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已成为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识。研究内部控制,对于改善我国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现状,保证金融市场的有效运行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金融风险的基本特征
(1)不确定性:影响金融风险的因素难以事前完全把握。
(2)相关性:金融机构所经营的商品—货币的特殊性决定了金融机构同经济和社会是紧密相关的。
(3)高杠杆性:金融企业负债率偏高,财务杠杆大,导致负外部性大,另外金融工具创新,衍生金融工具等也伴随高度金融风险。
(4)传染性:金融机构承担着中介机构的职能,割裂了原始借贷的对应关系。处于这一中介网络的任何一方出现风险,都有可能对其他方面产生影响,甚至发生行业的、区域的金融风险,导致金融危机。
表现
何谓金融风险?金融风险是一定量金融资产在未来时期内预期收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对于金融经营,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我们要做的,就是学好如何去控制风险,规制金融风险隐患。
金融风险可以分为市场风险、制度风险、机构风险等等,但在我国最大的风险来自于传统体制的影响以及监管失效导致的违规。由于长期以来积累的体制性、机制性因素,包括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国有企业建设资金过分依赖银行贷款,银行信贷资金财政化;再加上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不善,造成庞大的不良债权,导致金融资产质量不高。我国证券、期货市场不规范的经营扰乱了正常的秩序,一直存在大量违法违规现象,一些证券机构和企业(包括上市公司)与少数银行机构串通,牟取暴利,将股市的投机风险引入银行体系;一些企业和金融机构逃避国家监管,违规进行境外期货交易,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上市公司不规范,甚至成为扶贫圈钱的手段。
加入WTO后,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完全开放的条件下,资本的自由流动将给我国经济和金融市场监管带来更多难题。
❷ 如何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框架,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金融机构的风险暴露和损失
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框架是金融机构实做和现业务成功的关键。以下是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框架的一些关键步骤:
1.了解业务环境。金融机构应该详细了解业务环境,并确定其面临的风险类型。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如银行、保险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所面临的风险是不同的。
2.制定全面的风险管理策略。基于对业务环境和风险类型的了解,金融机构应该制定全面的风险管理策略。这个策略应该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和缓解。
3.管理风险暴露。一旦确定了风险类型,金融机构应该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管理风险暴露。这些措施包括准确评估风险,并采取适当的避险措施。管理风险暴露的一个关键步骤是定期评估风险。
4.组织架构和职责。建立一个适当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配是一个成功的风险管理框架的关键。金融机构应该明确各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角色和职责,并确保风险管理职责与其他职能部门分开运作。
5.实施适当的监测和报告机制。金融机构纯嫌盯应该建立适当的监测和报告机制,并确保高层管理人员可以持续跟踪风险管理实践和风险水平。
6.建立强有力的内部控制。建立强有力的内部控制,包括制定适当的政策和程序、培训员工、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是一个成功的风险管理框架的关键。通过强有力的内部控制,金融机构可以更好地管理和缓解风险。
总之,建立一个有效的风险管理框架是确保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步。这需要不断注意和反思,并紧跟业务环境和监管要求的变化,在不断完善中逐渐提者脊升风险管理水平。
❸ 金融风险预警的方法主要有哪些
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方法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的重要研究领域,新的技术和方法不断涌现。文章先后分析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前的监测预警方法,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间的监测预警方法,以及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的系统性金融风险预警监测方法,并对这些方法进行比较分析。作者认为国际上已经形成的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方法对我国建立并完善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同时要结合我国金融行业和金融市场发展的阶段进行创造性拓展。
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方法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的重要研究领域,新的技术和方法不断涌现。文章先后分析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前的监测预警方法,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间的监测预警方法,以及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的系统性金融风险预警监测方法,并对这些方法进行比较分析。作者认为国际上已经形成的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方法对我国建立并完善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同时要结合我国金融行业和金融市场发展的阶段进行创造性拓展。
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方法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的重要研究领域,新的技术和方法不断涌现。按时间划分,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方法可以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呈现出由简单到复杂、由静态到动态、由线性到非线性、由局部到系统等特征,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对系统重要性机构、系统关联及风险传染的研究分析也受到高度重视。不同的监测预警方法有各自的优势和缺陷,最终采用什么样的方法,要根据一国金融市场发展程度、数据信息统计完备程度以及金融监管体系来决定。本文以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为节点,将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方法的研究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对各个时期主要风险预警监测方法进行了描述和对比分析,
❹ 金融风险应急预案
金融风险应急预案
引导语:你们有了解过金融风险应急预案吗?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金融风险应急预案,欢迎阅读!
金融风险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金融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指导和规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护存款人、投资者及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乌兰察布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乌兰察布市范围内因大规模非法集资、非法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开办金融业务,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等引起的其他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的突发事件以及各类金融机构因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社会动乱或者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而导致的存款挤提、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挤提、集体退保或者其他债务挤兑等情形。
1.4 工作原则
1.4.1 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事件意识和水平,加强日常监控和管理,发现苗头和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金融风险应急管理体制。
1.4.3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国家、金融部门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加强应急管理,使应对突发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1.4.4 快速反应。建立预警和监测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处置程序要求,保证发现、报告、控制和救助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启动预案,及时处置。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体系
市人民政府设立金融风险应急指挥部,由下列人员和单位组成: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金融办、公安局、人民银行、银监局负责人。
指挥部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法制办、市工商局、市人行、市银监分局、市检察院、市法院、武警乌兰察布市支队、事件发生地旗县市区政府。市金融风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成员单位组成可根据事件情况作适当调整,各成员单位应指定1至2名联络员负责有关联络事宜。
2.2 工作职责
2.2.1 市金融风险应急指挥部职责
启动、终止应急响应;统一领导、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定应急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及分工;分析、研究、判断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制订或调整应急措施;指挥、协调应急成员单位实施应急措施,并商请司法机关予以配合。
2.2.2 市金融风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承担协调各成员单位职责,收集、整理、上报有关信息资料,向有关部门通报突发事件信息;综合协调市人行及有关金融监管机构、保险行业协会加强对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的风险监控;督促、检查、指导应急成员单位落实应急措施;按照市金融风险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召开会议;及时向市金融风险应急指挥部报告异常情况或重大事项并提出建议;协调各应急成员单位和事发金融机构开展应急工作;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提出预案的修改意见;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总结;组织应急成员单位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2.2.3 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金融应急工作的宣传活动,会同有关监管部门确定宣传口径,组织媒体播发相关新闻;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他需要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搜集市内外舆论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加强对全市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的管理和引导,及时消除有害信息的影响。
市政府应急办:负责预防和应对全市金融突发事件的预案和工作方案的审定、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协助市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金融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突发金融事件信息的汇总和上报。
市人行:负责加强对民间融资情况的调查研究,分析民间融资与银行存贷款等业务之间的交叉和风险传导,评估和研断风险变化趋势和突发事件对金融稳定的影响,及时向市政府和市金融应急指挥部汇报;及时启动本部门处置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与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救助再贷款,履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责。
市银监分局:负责及时启动本部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负责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认定等工作,对通报的突发事件的风险程度做出评估,负责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向市政府及相关单位通报有关信息。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参与或指导、协调各级公安机关派出警力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关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取证,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查处犯罪行为;协助地方政府和事件发生机构维护运行秩序,防止出现群体事件,确保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市工商局:负责加强市场准入与退出的管理,强化企业注册资本(金)的动态监控和管理,严厉打击抽逃出资行为。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市法制办:负责研究事件处置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与有关司法部门协商提出解决办法。
市财政局:负责对处置金融突发事件是否需要动用财政资金做出判断,如确需地方财政出资救助时,确定救助方式及资金来源,及时划拨专项经费。
市检察院:负责依法查处金融突发事件中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视案件情况提前介入,严历打击破坏经济金融秩序的不法行为;积极指导金融系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市法院:负责根据案件影响程度,依法确定管辖级别,有效打击犯罪分子,采取措施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提高金融案件执结率。
武警乌兰察布市支队:协助地方政府维护社会秩序,确保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市信访局:负责做好因金融风险问题所引发的群众大规模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的接待、处置工作。
市金融办:负责受市政府委托,与各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相关部门防范和处置我市金融突发事件;会同相关单位共同制订处置金融突发事件的具体工作方案;履行金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提出启动或终止本预案的建议。
事件发生地旗县市区政府及时启动本旗县市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定突发事件处置应急组织机构和相关人员,明确职责,制订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并调动部署有关力量,保证事件发生金融机构正常经营,维护社会稳定;按规定负责组织、落实债权、债务的甄别确认和应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的补偿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和市金融办报告事件动态及处置情况。
突发事件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所辖行业特点,制定落实相关风险处置预案,加强对所辖行业民间融资风险的监测分析,认真排查及时消除所辖行业的突发事件隐患。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快速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并按规定及时向市金融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信息。协助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3 预防预警
3.1 各种金融风险的预测预警信息,相关旗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试行)(内政办发〔2010〕68号)和《乌兰察布市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乌政办发〔2009〕117号)的规定上报市政府应急办。
3.2 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对本系统风险的监测,重要信息及时向各级政府应急办、市金融办、市人行和相应的金融监管部门报告。
3.3 市人行、金融监管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民间融资风险的监测,重要信息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和市政府应急办报告。相关部门要建立民间融资中重大问题、敏感问题的定性、定量预警监测指标体系,加强跟踪、监测、分析,及时向社会提示风险信息。市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汇总、分析和评估,提出综合性预警报告。各旗县市区政府应组织协调辖区内相关部门做好本地的民间融资监测工作。
3.4 市金融办协调、指导全市金融突发事件的监测工作,加强对各应急成员单位通报的金融风险状况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的汇总、分析和评估,提出综合性预警报告,重大事项要及时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金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各旗县市区相关组织要协调做好本地的监测工作。
3.5 事发地旗县市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公安局、工商局、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及其负责人、工作人员为突发事件的报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问题都应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
4 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将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一般突发事件。当突发事件等级指标有交叉、难以判定级别时,按较高一级突发事件处理;当突发事件的等级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所上升,应按升级后的级别处理。
4.1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事件:
(1)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金融各行业已出现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处置的突发事件;
(3)国际、国内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有可能影响市内金融安全的突发事件;
(4)其他需要按Ⅰ级事件来处置的突发事件。
4.2 重大突发事件(Ⅱ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1)出现在乌兰察布市并波及对多个金融行业产生影响,但未造成全国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乌兰察布市市政府或各监管部门不能单独应对,需进行跨市(区、市)或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3)其他需要按Ⅱ级事件来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
4.3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事件:
(1)事发乌兰察布市且能独立应对的金融突发事件;
(2)所涉及监管部门能单独应对,不需要市级多个部门联动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
(3)其他需要按Ⅲ级事件来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
4.4 一般金融突发事件(Ⅳ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Ⅳ级事件:所涉及旗县市区能单独应对,不需要进行跨旗县市区协调的突发事件;所涉及监管部门能单独应对,不需要进行跨部门协调的突发事件;其他需要按Ⅳ级事件来处置的突发事件。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启动
5.1.1 启动条件
(1)当我市发生Ⅲ级以上金融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2)当金融突发事件对乌兰察布市一个或多个金融机构造成危害及重大影响时,视情启动本预案。
(3)当旗县市区启动金融突发事件预案请求扩大响应时,经指挥部研究决策后立即启动本预案。
5.1.2 启动与终止权限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行动。
5.2 分级响应
5.2.1 Ⅰ级响应
Ⅰ级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召开紧急成员单位会议,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自治区政府,请求启动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国家、自治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2.2 Ⅱ级响应
Ⅱ级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召开紧急成员会议,立即启动预案,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自治区政府,请求启动内蒙古自治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自治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2.3 Ⅲ级响应
Ⅲ级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组织相关地区、部门迅速开展应对和处置。
5.2.4 Ⅳ级响应
Ⅳ级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事件所涉及的旗县市区政府和应急成员单位启动预案,采取应对措施进行处置。
5.3 应对措施
(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单位、主管部门领导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查明引发突发事件的原因,提出处置工作的对策措施,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保卫人员及时到位,加强警戒,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事件发生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立即启动本部门的工作预案,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及时切断风险源,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并按信息报告的规定向有关机构和部门报告。
(3)指挥部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研究金融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性质和成因,制定处置方案,协调各种力量,接受指挥部统一指挥。
处置方案的内容包括:金融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影响,成员单位会议的讨论意见以及协调处置的方式、方法和所要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正式处置方案经市指挥部批准后,由指挥部办公室督促成员单位组织实施。
(4)各成员单位及风险涉及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加强情况沟通、协调配合,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5)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对发现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及时依法立案侦察,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防犯罪嫌疑人潜逃,有关部门应予积极配合。需要派警力维持现场秩序时,根据市政府要求,由市公安局负责。
(6)银监分局、市人行根据职责,及时对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指导和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提示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风险防范,确保金融运行安全。
(7)突发事件发生在旗县市区的,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要根据工作预案,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部署有关力量,确保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有效进行。根据事件进展情况,负责采取资产保全措施,进行个人债权登记确认,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债权人损失。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宣传、解释和维稳工作。
(8)在市金融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新闻报道工作,加强对市内新闻媒体和对外报道的管理,严肃新闻宣传纪律,严禁擅自报道、恶意炒作。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宣传等部门根据指挥部的意见及时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强舆论引导。
(9)市财政局确保市级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支持。对经批准给予财政资金救助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的有关手续,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5.4 信息报送与发布
5.4.1 一般、较大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事件的单位要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并在2小时内报告市政府应急办。重大和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和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在1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应急办和市金融办报告,在保密的原则下根据情况需要与有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5.4.2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发生突发事件的机构名称、地点、时间;事件的起因、性质、等级、可能涉及的金额及人数、影响范围以及事件发生后的社会稳定情况;事态的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其他与本事件有关的内容。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工作
按分级响应程序的职责分工,由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6.2 评估与总结
(1)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参与处置的旗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应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报市金融风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金融风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对事件发生、处置、处置结果及损失进行全面评估与总结,并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同时抄送市金融风险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旗县市区、市直部门应针对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修改完善有关风险监测及预警指标体系、风险提示和防范手段及应急预案。
6.3 奖励与处罚
(1)对参与处置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有关单位可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参与处置工作不负责任、办事不力、扯皮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有关单位应给予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其责任。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保障
(1)各成员单位之间应确保至少一种通信方式的稳定畅通。
(2)各成员单位应保持必要的日常联系。
(3)市金融风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与各成员单位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互通信息。
(4)所有通信及信息共享应符合有关保密规定。
7.2 安全保障
各有关部门应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确保有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7.3 人力资源保障
(1)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补充人员。
(2)市金融风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培训班,不断提高应急水平和能力。
8 附 则
8.1 预案的制定与管理
本预案由市金融办制定,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审定,由市政府发布,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1)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订本部门、本单位的突发金融事件工作预案,报市金融风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2)各旗县市区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应工作预案。
8.2 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金融办负责解释。
8.3 实施监督
本预案由市金融风险应急指挥部实施,市金融风险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金融办负责预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8.4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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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如何推进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机
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预防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这是防患于未然,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保障企业长治久安,稳定发展的根本措施,是公司发展的生命线。电网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还存在不少安全问题。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基础工作还需要强化,管理还比较粗放,系统性管理不够、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形势时有反复。解决好这些问题,是把企业做强做优、实现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
一、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影响安全生产的较多因素,都是酿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个人认为主要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具体反映为:一是生产条件的客观因素,包括电网结构、设备水平、仪器仪表、个人防护用品、生产环境、缺陷或隐患的隐蔽性等;二是管理因素,包括安全生产的标准、规程、流程、制度等;三是工作环境的影响,包括气候条件、外部环境、工作现场照明、有毒有害物等;四是员工素质,包括员工技能、安全意识、员工情绪与性格等。这些因素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内相遇,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南网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探索与研究,在继承和传承原来好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引进和探索当代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2007年在系统内推行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在系统内进行试行,取得了一些经验,目前已在公司系统推广应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从管理理念、管理内容、管理方法等方面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管理软实力, 既有现实意义,又有战略意义。体系从风险控制出发,提出了一套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和方法,解决安全生产“管什么、怎么管,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它从管理理念、内容和方法上确保安全生产风险可控在控。风险管理体系是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控制的方法,通过对生产过程中的危害进行辨识、再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并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控措施,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降低或消除风险可能造成的后果。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表现在事前控制和过程管理,风险管理的实质是以最经济合理的方式消除或降低风险导致的各种灾害后果,它包括危害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等一套系统而科学的管理方法。风险管理是构成管理过程的必要组成部分,涉及多方面的因素,其整个过程按照S E C P (系统建立的充分性、系统执行的完整性、执行与系统的一致性、执行的效果)四个环节进行,体系运行循环PDCA管理模式,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的主线是风险控制过程,而基础是危害辨识、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的基本思路是:基于风险、以人为本、规范行为,注重安全生产过程分析,强化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安全风险动态管理,坚持纠正与预防。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由9个单元、51个要素、159个管理节点和480条管理子标准组成。
❻ 银行如何落实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履行风险管理职能
银行落实全面管理要求以及履行风险管理职责该做到如下几点:
一、合规风险管理的内涵及作用 所谓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合理风险管理是指银行主动避免违规事件发生,主动发现并采取适当措施纠正已发生的违规事件的内部控制活动,它是构建银行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的基础和核心。因银行业经营风险的特点,在吸取大量银行案件的教训后,银行业合规问题日益引起监管者和商业银行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合规管理作为专门的银行风险管理技术也日益得到全球银行业的普遍认同。2005年4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银行的合规与合规管理部门》指导性文件,对银行的合规管理提供了框架性指导,以敦促并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起有效的合规政策和程序,推进银行机构的稳健经营。合规建设在银行管理中的作用是指银行主动识别合规风险,持续修订合规管理制度,采取惩戒措施,避免违规事件发生,持续管理合规风险的动态过程。加强合规建设,建立和完善合规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对于银行业市场化改革具有深远的影响和意义。合规管理是商业银行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商业银行应综合考虑合规风险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的关联性,确保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合规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框架,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依法合规经营。首先应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并将合规文化建设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合规是银行所有员工的共同责任。
二、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长期以来,银行一直未将合规作为一个重要的风险源来管理,更没有将合规风险管理摆上应有的重要位置,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关于银行合规管理的一系列要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目前银行在合规风险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合规风险管理意识普遍比较淡薄由于认识上的误区和理念上的偏差,合规风险管理意识普遍比较淡薄:一是重业务拓展,轻合规管理。金融企业各级机构往往把目光局限于完成考核任务和经营目标,注重市场营销和拓展,忽视业务的合规性管理,有些营业机构甚至不惜冒着违规操作的风险以实现短期业绩,加大了银行合规经营风险。
二是重事后管理,轻事前防范。邮储银行往往偏重于对已发生或已存在的风险采取事后的管理处罚措施,试图以严厉的处罚遏制风险的出现,而对事前的防范和事中的控制措施却关注较少。三是重基层操作人员管理,轻高层管理人员约束。这是我国银行业在合规风险管理上存在着共同的一个根深蒂固的错误理念,即重视对基层操作人员的管理,忽视对高层管理人员的约束,似乎只有基层人员才有引发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