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央行发放第3张金控牌照,招商金控获批,这块“金控牌照”到底有何特色
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公告,对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金融控股公司设立许可进行审查并批复,实际上等同于向其发放牌照,同时同意了其更名申请。
新的名称定为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招商局金控”),这也是一个信号,标志着自2020年11月“金控办法”实施以来,第三个获得该类牌照的公司终于出现。
金控牌照本身的使命在于规范运营,但对于获得牌照者而言,在满足监管的同时必然也会获得特定的优势,尤其是综合经营领域。通过金控公司的运作得以整合不同类型的客户与各方资源,提供更为全面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实现规模效应、降低经营成本。
㈡ 金融控股公司具有“单一法人、多块牌照、多种业务”的特征。
是的。
金融控股公司具有如下特点:
(1)监管压力在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监管体制下,设立控股公司,由控股公司持有银行和其他金融资产的股权,各金融业务子公司各自持有相关业务牌照,独立经营,接受各自监管部门的监管,符合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精神。同时减少单一金融机构同时开展其他金融业务带来的监管压力。
(2)公司治理控股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上拥有更大的灵活性,不用满足各金融业务监管当局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规定。例如,在香港,按照《银行业条例》,金融监管局有权审批银行董事会的委任,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受到的约束将大于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通过收购、兼并不同种类的金融机构,使得金融控股公司本身具有巨大的协同效应的优势。此外金融控股公司在制定企业发展战略时,可以将不同地区、不同金融品种之间的优势加以组合利用。
㈢ 什么是金融控股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指的是拥有着不属于同一类型的两个及以上的金融机构的实际控制权,但本身只进行股权的投资管理业务,而不直接参与或从事商业性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控股公司一般只从事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业务和管理业务,禁止从事非金融类的业务。
1、系统性风险:金融控股公司所占的金融类资源较大,导致其系统风险的危险过大。在公司内部的风险分散不足以保证安全,系统外的风险仍然会使其受到波及;
2、内幕交易:金融控股公司的各个子公司互相进行的关联交易,会使得彼此的经营状况受到互相影响,从而使金融控股公司的内幕交易的风险增大,最终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3、财务杠杆过大:金融控股公司通过将外来资本拨款给子公司的资本,会使该笔资金同时反映在总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若子公司继续重复利用该笔资金,会导致资产重复计算,使得财务杠杆率过高,影响公司的金融稳定与安全。
㈣ 央行批复首批金融控股牌照 河南能否落地金融控股集团
3月17日,人民银行在官网发布公告称,日前,人民银行批准了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筹)(以下简称中信金控)和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控)的金融控股公司设立许可。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已受理企业的审批工作,稳妥有序推动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设金融控股公司。
此前,人民银行还受理了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从金融控股公司的申请情况看,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背景均有。
补齐监管制度短板 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统筹监管
中国的综合金融集团始于2002年,国务院批准光大集团、中信集团、平安集团作为综合金融控股集团试点机构,随后,综合金融集团进入快速成长期,设立对象也由央企和大型国有集团扩展为民营企业、互联网企业。
数据显示,名称中含有“金融控股”的企业从2005年的206家增长到2016年的3576家,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占比约80%,足以体现这类企业扩张速度之快、业务规模之大,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资源整合和协同效应。但监管缺位下的盲目扩张也引发了关联交易、监管套利、脱实向虚等风险,尤其部分民营金融集团乱象丛生、问题频发,积累了大量的潜在风险。
为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统筹监管,加快补齐监管制度短板。2020年9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准入决定》),授权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开展市场准入管理并组织实施监管。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制定形成《金控办法》。
《金控办法》出台后,央行自2021年6月开始受理金融控股公司申请,目前共有5家公司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并得到央行受理。分别为已获批的中信金控、北京金控,以及尚在受理中的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
公开信息显示,中信金控由中国中信有限公司100%控股,北京金控由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100%控股。
中国银行研究院郑忱阳认为,不到一年时间落地首批两家金融控股公司牌照,充分体现了监管对金融控股公司规范发展的重视,进一步补齐金融监管短板,有助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获批的中信金控和北京金控,二者分别是央企集团和地方金控公司的代表,经营规范、信誉较高,率先获批符合渐进式、阶段性的监管思路。
满足一定条件 需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申请设立,具有一定强制性。
《金控办法》规定,设立金控公司有业务范围、资产规模要求,实质控制两类金融机构且资产规模达到监管规定的应当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根据金融资产占集团并表总资产比例的确定设立模式,金融资产占比达到或超过85%的企业可以选择两种方式申请,一种是母公司专门设立金控子公司,即“小金控”模式;另一种是母公司全部转为金控公司,即“大金控”模式。金融资产占比低于85%的只能采取“小金控”模式。
郑忱阳表示,从已获批的两家公司来看,中信集团采用“小金控”模式,北京金控选取“大金控”模式,二者设立模式不同与其各自经营特征和业务结构有关,中信集团非金融业务板块营收和净利润贡献度较高,2020年均在50%左右,“小金控”模式可以更好地隔离实业和金融板块,在防范风险交叉传染的基础上增强非金融业务的灵活性与创新性;北京金控以金融板块为主,有一定的基础和条件整体转变为金控公司,将所有业务板块纳入金控公司也符合金融严监管要求。
为了防止出现股权结构错综复杂的情况,《金控办法》对于股权机构设置也给出明确规定。《金控办法》要求,金融控股公司的股权结构应当简明、清晰、可穿透,法人层级合理,与自身资本规模、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管控水平相适应,其所控股机构不得反向持股、交叉持股。此外,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机构不得再成为其他类型金融机构的主要股东,但金融机构控股与自身同类型的或者属于业务延伸的金融机构并经金融管理部门认可的除外。
在《金控办法》实施前已存在的、但股权结构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集团,经金融管理部门认可后,在过渡期内降低组织架构复杂程度,简化法人层级。
首批金控牌照获批 河南是否有条件申请
从目前申请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背景来看,实力比较雄厚,涉及金融资产的规模较大。
从《金控办法》的设立条件来看,非金融企业、自然人及经认可的法人实质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并符合相应资产规模要求的,应当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具体到河南,是否存在符合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情形?
“具体到金融控股平台的申请,尤其是申请设立地方金融控股集团,区域内申请机构应具备较强的实力,同时持有多家金融机构股权,且有实质控制的能力,河南各类金融机构的发展水平从全国来看,并不突出,单独设立一个平台整合区域内金融机构,目前似乎热情不高。”上述人士表示。
郑忱阳表示,获得金融控股公司牌照意味着面临更为严格的监管,应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在合规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平衡金融和实业的关系,打造对标国际、国内一流的金融控股平台,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同时,金控行业竞争格局或出现新变化,不符合设立要求的金控公司需进行股权转让、业务剥离、更换公司名称等方面的整改;部分存在问题较大、危害金融秩序的民营类、互联网类金融控股公司或面临退出浪潮;央行表示正在稳妥有序推动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设金融控股公司,更多满足要求的企业将积极主动申请金控牌照,并借鉴先行机构的经验搭建经营管理框架、规范业务经营。
责编:史健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㈤ 香港金融公司要牌照吗
金融公司一般都需要牌照的,需要在证监会登记。看业务范围申请不同牌照,或者直接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