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业务监管的范围是哪些
问: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业务监管的范围是哪些?
校解析答案: (1)存款与贷款风险监管;
(2)分业经营的监管;
(3)结算纪律监管;
(4)利率监管;
(5)对金融机构同业拆借的监管;
(6)贷款风险的监管。
我是自考本科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10月考期成绩出来了,《英语(二)》61分,《财务管理学》71分,《企业管理咨询》77分,《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68分。
我是安徽考生,我最担心的《高级财务会计》居然通过了,还有我的《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和《财务报表分析(一)》。已经不是第一次去考这三门专业课了,以前都是自己随便看看书,今年报了站的课程,在老师们的帮助下,花了两周的时间,顺利的通过了这三科。真的非常感谢站,这样我就可以彻底跟10月份的自考课程说再见了。接下来1月份的《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和4月份的《资产评估》课程,要好好再努力一把,就可以毕业啦。
② 中国人民银行九大分行及其辖区
一、1998年1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正式挂牌。天津分行负责监管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下设分行营业管理部及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3个金融监管办事处,3个省会城市中心支行,32个地市级中心支行,311个县支行。二、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1998年12月12日正式挂牌,负责监管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沈阳分行下设1个营业管理部,2个金融监管办事处,35个中心支行,147个县(市)支行。三、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于1998年11月18日挂牌,负责监管上海、浙江和福建二省一市的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下设杭州、福州2个金融监管办事处、20个中心支行、123个县级支行。四、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于1998年12月28日成立,辖区包括江苏、安徽两省,下设1个分行营业管理部、合肥1个金融监管办事处、合肥1家省会城市中心支行、27家地(市)级中心支行,123个县(市)支行。五、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于1998年12月15日正式挂牌,负责监管山东、河南两省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下设中心支行33个,分行营业管理部1个,监管办事处1个,金融管理干部学院1个,县(市、区)支行214个。六、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于1998年12月12日正式挂牌。负责监管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三省的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活动,下设1个营业管理部、2个金融监管办事处、36个中心支行、225个县(市、区)支行。七、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于1998年12月26日正式挂牌,负责监管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的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下设一个分行营业管理部、2个金融监管办事处、31个中心支行。八、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于1998年12月12日正式挂牌,负责监管四川、贵州、云南、西藏四省区的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下辖1个营业管理部、3个监管办事处、53个中心支行和269个县支行。九、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于1998年12月18日正式挂牌,负责监管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下辖1个营业管理部、4个金融监管办事处、50个中心支行、221个县(市)支行。
③ 请问央行口径的金融机构范围和银监会口径的金融机构范围有何不同
这是两个部门监管和管理也范围决定的。人行所说的金融机构是广义的,也就是包括所有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而银监会作为银行业的监督管理机构,他对银行的监管职能是从人行分离出来的,他所面对的也就是银行金融机构。
这个都是常规不需要什么专门规定。
上面说的监管和管理范围你可以看看《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
④ 中国人民银行分那几大类拜托了各位 谢谢
(一)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实际上是行政管理机关,基本上可以认为它不对个人和企业办理银行业务。(二)政策性银行。包括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只办理政策性的银行业务。(三)商业银行。具体又分为国有商业银行(工农中建)、全国性的股份制银行(有十五六家,如交通、中信、光大、华夏、招商、兴业、民生等等,最近设的是浙商和恒丰)、城市商业银行(如上海银行,某某市商业银行等)、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四)信用社,有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五)邮政储蓄(只办理储蓄业务)。(六)非银行金融机构,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 除中国人民银行外,统称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由中国银监会实施专业化的监督管理。 所谓的投资银行,目前实际上是指基金管理公司,由中国证监会实施专业化的监督管理。
⑤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市分支机构主要职能是什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它们在本辖区内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管理金融机构;
二、调查统计本辖区的经济、金融情况。
三、贯彻实施货币政策,管理货币市场,调剂金融机构间资金。
四、经理国家金库和代理发行政府债券。
五、现金发行、调拨和金银管理。
六、会计结算和联行清算。
七、外汇管理。
八、领导辖区内中国人民银行支行的工作。
(5)人行管辖范围金融机构扩展阅读
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为:
(一)、拟订金融业改革和发展战略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参与评估重大金融并购活动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促进金融业有序开放。
(二)、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三)、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制定和实施宏观信贷指导政策。
(四)、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负责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与安全。
(五)、负责制定和实施人民币汇率政策,不断完善汇率形成机制,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实施外汇管理,负责对国际金融市场的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监测和管理跨境资本流动,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六)、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票据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的有关衍生产品交易。
(七)、负责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标准、规范,负责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测。
(八)、承担最后贷款人的责任,负责对因化解金融风险而使用中央银行资金机构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统一编制全国金融统计数据、报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十)、组织制定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指导金融业信息安全工作。
(十一)、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十二)、制定全国支付体系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支付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负责全国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十三)、经理国库。
(十四)、承担全国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涉嫌洗钱及恐怖活动的资金监测。
(十五)、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十六)、从事与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十七)、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十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⑥ 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他们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分类: 商业/理财
解析:
人民银行的监管管辖范围:
一预防性监管
1对银行准入的监管
2对银行资本充足度的监管
3对银行清偿力的监管
4对银行业务活动的监管
5对贷款集中程度的监管
6对银行有关人员贷款知哪的监管
7对外汇交易的监管
8对国家风险的监管
二最后贷款人责任及中央银行救助
三存款保险制度
银监会管辖和适用
银监会对下列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
(二)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行为。
(三)银监会认为应当由其直接查处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十条 银监会派出机构负责对辖区内的下列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一)所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
(二)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 吊销金融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该许可证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实施。
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由批准设立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实施。
第十二条 银监会派出机构对管辖权有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上级机关指定管辖。
第十三条 上级银行业监督管芦野理机构可以直接查处下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辖区内的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行为;可以授权下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查处应由上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查处的违法行为。
下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为应由其查处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请求上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查处。
第十四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做出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第十六条 当事人搭哗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行政处罚:
(一)违法行为情节特别恶劣的。
(二)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严重的。
(三)当事人违法屡教不改的。
(四)隐匿、销毁违法证据,或伪造证据的。
(五)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六)拒绝或阻碍监管人员检查或调查的。
(七)共同实施违法行为中起主导作用的。
(八)其他依法应当从重行政处罚的。
第十七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