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查询使用个人征信信息有哪些规定
查询和使用个人征信信息必须得到被征信本人的授权。
可带上本人身份证到当地人民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如果持有某家银行的信用卡,该银行可以时时查询持卡人的征信报告。
个人信用报告
目前主要用于银行的各项消费信贷业务。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信用报告将更广泛地被用于各种商业赊销、信用交易和招聘求职等领域。 此外,个人信用报告也为查询者本人提供了审视和规范自己信用历史行为的途径,并形成了个人信用信息的校验机制。
个人信用信息包括
1.据以识别个人身份以及反映个人家庭、职业等情况的个人基本信息;
2.个人与金融机构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机构发生信贷关系而形成的个人信贷信息;
3.个人与商业机构、公用事业服务机构发生赊购关系而形成的个人赊购、缴费信息;
4.行政机关、行政事务执行机构、司法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形成的与个人信用相关的公共记录信息;
5.其他与个人信用有关的信息。
个人信用影响因素
可能影响个人信用风险评分的主要因素有:贷款中曾有逾期还款现象,或者信用卡透支后未按约定期限和应还款额度还款,或有太多的贷款账户和信用卡等等。
个人征信系统
个人征信系统又称消费者信用信息系统,主要为消费信贷机构提供个人信用分析产品。随客户要求提高,个人征信系统的数据已经不局限于信用记录等传统运营范畴,注意力逐渐转提供社会综合数据服务的业务领域中来。个人征信系统含有广泛而精确的消费者信息,可以解决顾客信息量不足对企业市场营销的约束,帮助企业以最有效的、最经济的方式接触到自己的目标客户,因而具有极高的市场价值,个人征信系统应用也扩展到直销和零售等领域。在美国个人征信机构的利润有三分之一是来自直销或数据库营销,个人征信系统已被广泛运用到企业的营销活动中。
❷ 个人征信管理办法有哪些
明确信用信息的定义及征信管理的边界。
《征信业务管理办法》按照依法采集、为金融等活动提供服务、用于识别判断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等三个维度,将符合上述标准的基本信息、借贷信息、其他相关信息,以及基于这些信息的分析评价信息界定为信用信息。从事个人征信业务应当依法取得个人征信许可;从事企业征信业务和信用评级业务应当依法办理备案。
《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定义的征信管理范畴不涉及非商业合作的信息服务。比如,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职责直接向金融机构提供个人或企业信息的,以及汽车经销商、房产营销中介等市场机构依法代金融机构收集客户信息但并不对客户信息分析处理营利的,不适用本办法。互联网平台开展助贷等相关业务符合征信业务定义的,适用本办法。
《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对信用信息采集、整理、保存、加工、提供和使用等征信业务的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信用信息采集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不得过度采集;采集个人信用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并明确告知信息主体采集信用信息的目的;征信机构要对信息来源、信息质量、信息安全、信息主体授权等进行必要的审查;信息使用者使用信用信息要基于合法、正当的目的,并取得信息主体的明确同意授权,不得滥用,等等。
❸ 银行关于征信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我支行对征信工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征信业管理条例》、《陕西省农村信用社个人征信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农村信用社个人征信用户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关于加强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征信查询工作的通知》、《关于秦农银行开业前后征信系统运行的有关通知》等文件,严格遵照执行。
一、关于查询工作管理
自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上线以来,我支行严格按照人民行、秦农银行总行规定执行,一是实行专人负责、专人查询装订并存档。二是严格按照“先授权、再查询”的原则执行,同时根据业务特点建立了征信查询登记簿,认真记录客户的相关信息、查询时间等要素。不存在无客户授权委托书查询客户信用报告、以“贷后管理”为由查询已结清或销户的客户信用报告、在非工作时间查询客户信用报告的现象。
并于2014年8月28日制定莲湖支行征信查询工作制度;
并建立查询登记簿,做到“授权一笔,登记一笔,查询一笔”。
二、关于征信查询用户及权限管理
我支行自个人征信查询态中业务集中一级支行办理以来,业务运行正常,且能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及省联社的关于个人征信查询及管理规定。由于我支行营业室办理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每天需要查询的征信业务量较大,我支行于2015年1月向原省联社申请为我支行营业室增加个人征信查询员用户一名,除上述营业室办理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外,其余征信查询均在一级支行进行查询。
三、授权委托方面
我支行严格按照《关于秦农银行开业前后征信系统运行的有关通知》中征信查询委托书进行查询,并且能够做到一份授权委托对应一笔征信查询。
四、用户管理执行方面
对于查询用户密码使用,我支行征信查询员严格按照规定查询,不存在多人使用同一用户和公用查询用户现象,查询人员变更或调离,以及新增用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第一时间向总行进行变更备案。
我支行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人民银行、秦农银行总行相关规定,坚持专人负责、专人查询的原则,进一步坚持做好征信查询授权书及征信查询登记薄的管理,将征信工作作为我支行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确保征信工
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支行
年月日
银行关于征信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2
2018年上半年,人民银行寿县支行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加大窗口指导,引导县域金融机构扩大有效信贷投放,全面提升金融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有力促进了县域经济金融持续健康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2018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积极履职,增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的能力
稳健实施宏观审慎评估(mpa),贯彻落实“货币政策+宏观审慎管理”双支柱金融调控框架。按照上级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引导法人金融机构信贷合理适度增长、优化信贷结构,按季开展宏观审慎评估。通过一系列调控政策,促使辖区信贷规模保持在合理区间,金融供给状况持续改善。
二、改进金融管理和服务,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一是加强对辖内金融机构的行为管理和动态监测,对货币政策工具使用、稳健经营行为、涉农金融服务、金融精山并准扶贫等重要行为进行事中引导和过程管控,引导金融机构认真执行人民银行各项政策,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是加强对辖内法人金融机构的利率定价行为、信贷执行情况、运用央行资金、遵守准备金制度、影响资产质量变化有关事项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三是开展的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开展金融精准扶贫政策效果评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改进扶贫金融服务,降低融资成本;
四是为落实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开展对县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考核,开展了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用当地考核,县域两家法人金融机构考核达标。
三、全力推动金融精准扶贫,持续扶贫攻坚工程
一是积极推进金融逗闭迹精准扶贫工作,落实金融精准扶贫主办行制度。引导金融机构发挥金融在扶贫攻坚工作中助推作用,持续改善寿县贫困地区金融供给状况和金融服务水平。二是充分发挥再贷款支持金融精准扶贫的导向作用,县内的农商行、村镇银行根据扶贫贷款发放需要,申请扶贫再贷款支持。三是为提高扶贫再贷款管理和使用的合规性,寿县支行在扶贫再贷款发放期间对借款人使用再贷款进行日常管理,督促借款人将借用的扶贫再贷款全部用于发放贫困地区贷款,充分发挥扶贫再贷款精准支持金融扶贫的导向作用。在约定的额度有效期内于2018年3月28日-3月29日,对寿县农村商业银行、寿县联合银行开展扶贫再贷款政策执行情况现场核查。
四、维护辖区金融稳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一是加强辖内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防控,强化流动性日常监测机制;
二是关注县域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同当地统计、房产部门建立稳定的数据交换机制,加大调研力度,及其对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影响;
三是建立寿县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防范金融重大事项发生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及时报送重大事项报告,维护辖内金融运行秩序。四是开展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工作,依法有序做好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各项工作。按照统一部署,顺利完成辖内2家法人金融机构的保费交纳,投保机构经营状况良好,金融秩序稳定。
五、加强征信管理工作,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认真抓好征信合规管理,有效防范征信信息泄漏风险;
二是加大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力度;
三是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四是开展央行内部(企业)评级工及推广信贷资产质押工作;
五是做好征信宣传,开展“6.14征信关爱日”进乡镇活动,传播信用知识,提升公众信用意识。
六、全面推动优化企业开户服务,持续深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
上半年支行结合地区、单位业务实际,不断探索研究优化企业开户服务针对性落实举措,积极组织开展实地督导,全面清查银行企业开户服务优化力度不足、流程有待优化等问题,并采取约谈、召开通气会等各类方式,全面推动优化企业开户服务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同时合理利用对外窗口优势,依托支付结算、国库集中支付、反洗钱、账户管理等业务,掀起优质服务活动,通过安全生产,热情服务,认真履行央行职责。2018年,按照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支付结算科要求,结合《淮南市惠农金融服务室建设村级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等,在全覆盖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进辖区精品惠农金融服务室建设提质增效,以促进寿县农村地区普惠金融更好地发展。
七、完成国库支付电子化改造,全面实现国库支付业务电子支付
根据淮南市财政局和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关于全面推进县区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精神,按照市财政局和市人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支撑软件”的财政支付无纸化改造要求,支行积极配合,保障技术和人员到位,2018年6月顺利完成寿县辖区国库支付电子化改造工作,辖区国库直接支付业务全面实现电子支付。
八、加强国债巡查,有效提高辖区储蓄国债销售量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合肥市中心支库《关于加强储蓄国债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皖国库网发〔2018〕37号)及时开展国债发行首日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的监管。寿县支库通过现场督导和微信通知等方式,要求各行在国债发行期间要将国债销售做为重点理财产品向广大群众进行推介,以此提高本辖区国债销售量,通过上半年巡查和督导,寿县辖区国债销售量较上年度同期有较大增长。
九、加强核算,准确及时进行县级预算收入管理
上半年,支行一方面积极与财税部门沟通协调,适时召开财、税、库、银联席会,促使税务部门将tips签约率和业务量继续提高,淮南市中心支库在tips系统推广应用方面取得新突破。另一方面积极支持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进一步配合政府做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实施,协调解决了财、税、行之间在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为政府收支改革提供技术保障,确保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在我县的顺利实施。2018年上半年,寿县支库国库业务基本实现了“零差错”工作目标。
十、进一步加大现金管理力度,全面提升人民币流通质量
2018年上半年支行先后3次组织人员对各金融机构13个营业网点进行了柜面支付小面额人民币供应情况暗访和检查,寿县地区人民币流通质量和小面额票币供应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
十一、夯实金融统计工作基础,有效提升调查统计水平
认真执行金融统计制度规定,夯实金融统计工作基础,加强统计管理,切实做好辖内金融统计数据资料的采集、汇总和报表上报。认真执行上级行制度性调查规定,按照所确定的监测品种及时做好批发物价的监测报表和分析材料报送。进一步加强金融统计业务管理与指导,促使辖内金融机构统计业务规范进行。
十二、积极开展反假货币宣传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反假的良好氛围,构建绿色的人民币流通环境,提高广大群众的反假的意识和能力,3月5日人行寿县支行联合寿县村镇银行,在寿县古城南门外开展了反假宣传活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组织辖内各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反假知识宣传和金融知识普及宣传,为广大金融消费者普及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银行关于征信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3
一、人民银行征信工作主要成效
(一)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良好,在多个领域持续发挥作用
作为公共的征信体系,我中心支行还积极利用征信系统协助政府部门开展与信用相关的评比、创建活动,推动“信用宁波”建设。如工商局培育评定“宁波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宁波海关开展企业分类管理,市经委开展“诚信之星”评比,银监局进行风险监管,以及市委统战部对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的综合评价等,都多次查询征信系统。20xx年为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为财政局、海关、经委、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累计提供查询2500多家次。此外,征信系统在人民银行在履行反洗钱和金融稳定等职能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后,社会公众对于自身信用记录的关注程度空前提高,人民银行信用报告查询窗口全年累计办理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74243笔,查询量是上年的18倍。
(二)宁波市银行风险信息共享系统信息量和查询量迅速提高,形成了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有效补充
20xx年,我中心支行应各金融机构的要求,委托宁波市征信金电公司建立了“宁波市银行风险信息共享系统”。从银行风险防范与管理需要出发,重点采集企业房地产抵押查封、企业用电等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所缺乏的信息,通过金融城域网向各金融机构开放查询。该系统运行7年来,形成了对全国统一的金融信息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有益补充,得到了金融机构的一致肯定。系统对金融机构用户实行会员制,在他项权属登记信息的采集上灵活运用了市场手段,为征信机构的市场运作积累了经验。截至20xx年末,宁波市银行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共采集到房地产抵押查封、电信欠费、支票违规、企业纳税滞纳金、部分企业资信评级、空头支票处罚、外汇年检、质监信用、移动欠费信息、企业用水信息等14类信息,共2566万余条。系统为全市29家金融机构开通用户6311个,其中活动用户2474个。金融机构使用部门涵盖风险管理部、银行卡部、信贷管理部、公司业务部、个人金融部、按揭中心、理财中心等众多风险管理和营销部门。20xx年累计查询量198万笔,月均16.5万笔。
(三)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多模式建设效果初步显现
人民银行从20xx年开始探索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宁波市中心支行借助与市工商、质监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截止20xx年末,已累计为46474户未取得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其中,20xx年新增1066户,更新13750户。在信用档案建设基础上,下发未取得贷款中小企业名单,积极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对尚未取得贷款的中小企业主动挖掘潜在客户,开展信贷营销,加大对市场前景好、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20xx年底,累计有6927户建立信用档案的中小企业获得了银行信贷支持。
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是人民银行长期以来的一项重要工作。20xx年,我中心支行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指导各县(市、区)规范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三信”评定工作,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积极探索有特色、可持续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之路。参加全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的余姚、慈溪和宁海三个县、市采取与各镇乡(街道)签订工作责任书、建立考核机制、为各金融机构指定联系村等措施,有效提高了信用档案征集工作效率,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评定和创建工作,产生省级信用村7个、信用镇4个。同时,我中支还指导各涉农金融机构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户给予无抵押担保授信和利率优惠,要求农户小额信用担保公司对信用户给予无偿担保,让广大农户切实感受到诚实守信的重要性。其中余姚始创的“道德银行”信贷模式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并已扩展到农村个体工商户。象山模式在巩固前几年工作成果基础上,推出“文明诚信家庭”信用贷款政策,“文明诚信家庭”可享受农信社免抵押、免担保小额贷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非试点的北仑区、镇海区和奉化市去年下半年相继跟进,通过召开了动员大会,或与当地农办联合发文,启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xx年底,全市累计建立信用档案农户59.4万户,占农户总数的44.7%,比年初提高5.2个百分点。其中评定信用农户44.2万户,对农户贷款余额245.5亿元,比年初增长13.1%。
(四)信用评级管理从事前转向事后和事中,评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经过多年的发展,宁波市信用评级市场相对成熟,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评级指标体系和评级报告质量不断改善,社会各界对专业机构信用评级的认可度逐渐提高。现有信用评级机构3家,其中宁波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和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主要面向借款大户企业开展信用评级,宁波金融事务所有限公司提供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服务。
宁波市信用评级业务以借款企业信用评级为主。20xx年,按照人民银行总行关于推进信贷市场信用评级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要求,我中心支行结合宁波辖区实际,对辖内信用评级管理方式进行改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加强对评级机构的监管,规范评级行为,提高评级产品质量,同时进一步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保持辖区信用评级市场的平稳发展。20xx年,辖内评级机构全年共开展借款大户企业信用评级932户,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11707户,小额贷款公司评级8家。
(五)应收账款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广泛运用,企业融资渠道得到有效拓展
为解决应收账款质押和融资租赁业务中的物权公示问题,防范企业动产融资中的法律风险,人民银行分别于20xx年、20xx年建成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系统的上线运行较好化解了银行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后顾之忧,有效避免了承租人非法处置租赁物的可能,防范了信贷风险,便利企业融资。20xx年末,宁波辖区两个登记系统的注册常用户107家,注册用户包括商业银行、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等。截至20xx年底累计发生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和转让(保理)登记25469笔,累计发生融资租赁业务登记291笔。两个登记系统的上线运行,不仅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提供了有利条件,宁波市一些金融机构纷纷推出了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保理及设备售后回租等一系列金融服务新产品。同时,也有效促进了宁波市融资租赁行业的快速发展。20xx年,梅山港保税区涌现了20家新的融资租赁企业,人民银行北仑支行积极做好融资租赁公司、银行以及融资性担保公司之间的业务对接工作,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北仑支行关于做好融资租赁登记与查询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创造了条件。
(六)征信宣传常抓不懈,社会公众信用意识不断提高
征信知识宣传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意识形态领域十分有效的手段。我中心支行每年都开展形式多样的征信宣传活动,特别是20xx年,《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出台是征信业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一件大事,我中心支行把《条例》宣传作为20xx年征信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面向全社会宣传《条例》新规,普及征信常识,传播诚信文化。
二、人民银行征信工作对辖区精神文明的影响
征信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和核心,也是社会诚信建设的有效手段,通过征信系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功能的发挥,促使公民信用意识的提高和守信意识加强,从人民银行征信工作实践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功能不仅在经济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对促进辖区精神文明建设也产生积极影响。
(一)促进了诚实守信社会风尚的形成
通过对农户信用档案的建立,以及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的评定,信用意识和诚信观念深入人心,信用有价在农户中达成共识。余姚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出的“道德银行”,以遵纪守法、行为文明,热心公益、支持发展,诚实守信、勤劳致富,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为道德积分标准,以农户家庭为单位建立道德积分档案,对道德积分高的农户给予信用贷款。这种把“道德”与“信贷”有机联姻,以“诚信”积分为标准,为农民群众提供崇尚道德、诚实守信的激励平台,鼓励更多的人做好事、讲道德,从而形成人人做好事、个个讲道德的社会风尚。
(二)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目前宁波市试点县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与计划生育、公益事业、治安管理等相结合,对违反计划生育、不关心公益事业、扰乱社会治安、违反村规民约的农户进行扣分或取消信用户的评定资格。这一举措的信用等级评定,对广大农户群众来说更是一个信誉道德的裁定过程,关系到个人在邻里之间,乡村之间的名誉和威望,因此农户群众积极争当信用户。随着全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信用评定工作已经日渐成为农民眼中的“道德达标考试”。同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也有效解决了农民融资难问题,激发了农民的创业热情,从而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富裕提高,以文明、和谐、诚信、富裕为特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得到了有力的推动。
三、当前宁波征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征信机构缺乏、业态不完整
征信机构是专门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企业,按一定规则合法采集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加工整理形成企业、个人的信用报告等征信产品,有偿提供给经济活动中的贷款方、赊销方、招标方、出租方、保险方等有合法需求的信息使用者,为其了解交易对方的信用状况提供便利,促进形成“诚信受益,失信惩戒”的社会环境。宁波的征信业除了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当地延伸和宁波市银行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外,基本上是一片空白,缺少市场自发产生的商业化征信机构,与宁波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二)政府信息公开与共享仍不理想
征信机构经营的前提是从各部门采集到充分的信息,但是,目前政府部门的政务信息不管是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都无法满足征信机构的需求,这也是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突出瓶颈。自2002年“信用宁波”建设启动以来,为加强行政管理和信用治理,宁波市政府有关部门一直在推动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相继出台了《宁波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宁波市促进第四方物流市场发展的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宁波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法规,虽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各个部门的认识仍有分歧,长期合作基础不牢,信息在政府部门之间尚不能实现无障碍共享,向社会公开难度更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配合做好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
加强与市发改委等部门的联系、合作,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xx-20xx)》、《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部署,制定、实施《宁波市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和《宁波市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方案》。推进宁波市行业和地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通过数据交换和系统链接等方式,逐步实现信用信息的共享与应用,夯实“信用宁波”基础工程。
(二)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快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拓宽信息采集内容与途径,打造宁波市中小微企业信用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中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技术、人才、交易等信息共享与应用,形成商务、金融两个领域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中小微企业普惠金融信用支撑体系。确立市、县两级共建机制,借助宁波市中小微企业信用服务平台,以涉农金融机构和基层行政组织为主体,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推广“道德银行”信贷模式,实现农户信息采集与信贷支持的良性互动,打造富有成效的农村信用体系。
(三)推动建立征信服务市场体系
培育、发展本土的征信服务机构,开发符合宁波产业特色的征信服务产品,满足多层次、多方位的征信需求,充分发挥第三方征信服务机构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关键作用。
(四)加强征信知识宣传教育
持续、广泛地开展“信用记录关爱日”、“征信知识宣传月”等全国性征信专项宣传活动,深化征信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的活动。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新闻媒体等协调联动,形成宣传教育合力,使征信知识深入人心,切实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的诚信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