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分为两大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合作银行、村镇银行、企业集团账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简单说就是银监会审批监管的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简单说就是保监会、证监会审批和监管的金融机构。广义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还包括地方金融办和发改委审批的具有金融性质的机构,如:小贷公司、担保公司、资金互助社、典当行、投资咨询公司等。
⑵ 非金融机构包括哪些
非金融机构包括公募基金、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等。非金融机构是相对于银行而言的,实际上,除了能够经营银行业务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都可以称为非金融机构,这些机构一般会提供法律范围之内的金融服务,但是不具备创造信用的能力。
1、货币当局:货币当局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两个部门;
2、监管当局:监管当局包括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两个部门;
3、银行业存款机构:银行业存款机构包括银行、财务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及联社、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及联社;
4、银行业非存款机构:包括信托公司、货币经纪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
5、证券业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
6、保险业金融机构:包括财产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
⑶ 中国证监会监管哪些非银行金融机构
中国证监会负责来监管自主要是证券公司 期货公司 基金公司
银监会 主要是监管银行及信用社
保监会主要监管保险公司
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中国证监会设在首都北京,现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纪委书记1名(副部长级),主席助理3名;会机关内设18个内设职能部门,1个稽查总队,3个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4条规定,中国证监会还设有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由中国证监会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会外有关专家担任。中国证监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36个证券监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
国务院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显然,中国证监会的是经政府授权的法定监管部门,履行的是法定监管职责。
在中国证监会内部,专门设有期货监管部,该部门是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
期货监管部下设综合处、交易所监管处、期货公司监管处、境外期货监管处和市场分析五个处。
⑷ 属于银监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有哪些
包括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境外非银行金融机构驻华代表处等机构。
⑸ 银保监会接管对股市是利好还是利空
可以说是利好,也可以说是利空。接管证券公司了说明这个公司出现危机了,所以说是利空专。接管了又说明在该属公司开户,投资的人,资产安全有人来负责了,所以说是利好。
托管组由太保财险等六家托管机构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托管组严格依照接管组要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公正履行托管职责,全力帮助被托管机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体系,规范经营管理,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托管机构与被托管机构之间建立利益冲突“防火墙”,不争抢客户资源,不发生不当关联交易。
(5)银保监会证监会接管九家非金融机构扩展阅读
接管后,债权人需根据新时代信托和新华信托指定的时间和方式,对债权进行登记。接管组将对债权进行核对并确认。同时,接管组将积极采取多种有力措施清收资产,并争取引入新股东增加资本实力,依法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信托产品投资者需根据新时代信托和新华信托指定的时间和方式,对认购的信托产品份额进行登记,预计登记时间为3个月。
接管组将对登记份额进行核对确认,并依法按照“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督促公司积极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回收资金及时全部用于兑付投资者,切实保护信托产品投资者合法权益。
⑹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种类
非银行金融机构(non-bank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除商业银行和专业银行以外的所有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信托、证券、保险、融资租赁等机构以及财务公司等。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包括金融控股公司,公募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小额信贷公司等。
非银行金融机构指经一行三会(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批准成立的,一般包括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典当行、担保公司、小额信贷公司等。这类机构放贷灵活、手续便捷,符合中小企业资金快速融资的要求。
公募基金:向公众募集资金的基金管理公司
私募基金:向合格投资人募集资金的基金管理公司。
信托投资机构:专门(或主要)办理金融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它是一种团体受托的组织形式。信托机构的产生是由个人受托发展为团体受托。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社会分工愈来愈细,经济上的交往愈来愈多,人事与商务关系愈来愈复杂,人们为了有效地经营和处理自己力不能及的财产及经济事务,就需要专门的信托机构为之服务。信托机构的重要种类有:信托投资公司、信托银行、信托商、银行信托部等。证券机构:专门(或主要)办理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证券机构是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而成长起来的。主要有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投资信托公司、证券投资基金、证券金融公司、评信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
合作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有着悠久的历史,在金融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主要有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劳动金库、邮政储蓄机构、储蓄信贷协会等。
保险机构:主要有保险公司、国家保险局、相互保险所、保险合作社及个人保险组织等。
融资租赁机构:主要有商业银行投资和管理的租赁公司或租赁业务部,制造商或经销商附设的租赁公司。
财务公司:又称金融公司,各国的名称不同,业务内容也有差异。但多数是商业银行的附属机构,主要吸收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