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请教几个《国家税收》的计算题
看糊涂了,好难啊
第二题:1、941 2、235.25 3、补78.25
㈡ 向非金额企业的借款利息,计算企业所得税
你是说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部分的利息不允许税前扣除吧,应该是60/10%*(10%-7%)=18万元
㈢ 会计综合题,好难哦!某一般纳税人企业,生产彩色电视机.2008年业务如下
你的增值税还要减一个运输的可以抵扣的税金15.05万;教育费附加和城建税是以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合计来计提
㈣ 请求会计人员帮忙解决此问题,谢谢!
(1)应税收入总额=4500+300=4800万元
(2)成本、费用、支出额
①销售费用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4500+300)×15%=720(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限额=800+20-720=100(万元),需调增所得额。
②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应按规定限额比例扣除。
税前扣除标准1=(4500+300)×5‰=24(万元)
税前扣除标准2=50×60%=30(万元)
业务招待费超标准=50-24=26万元,需调增所得额;
③新产品开发费可按实际发生额的50%加扣应纳税所得额。
40×50%=20万元,需调减所得额。
④财务费用中利息超标,需调增所得额。
50÷10%×(10%-6%)=20万元
⑤营业外支出中,企业间罚款可以列支,但行政罚款1万元不得税前扣除,需调增所得额。
⑥捐赠扣除限额=628×12%=75.36(万元)
捐赠未超限额,不用调整。
该企业应税成本、税金、费用等支出额=2000+80+(1500-100)+(500-26+20)+(80-20)+(30-1)=4063万元
(3)应纳税所得额
国库券利息收入免缴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它居民企业的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4800-4063=737(万元)
或=628+100+26-20+20+1-18=737(万元)
(4)应纳所得税额=737×25%= 184.25(万元)
(5)该企业2008年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186.75-157(预缴数)=27.25(万元)
㈤ 求几道税务计算题的解答!!!(紧急)
第3题:一、利润总额=5000-3600-140+70-300-540-200-160+9=139(万元)
二、调整项目:
1、广告费扣除限额:(5000+70)×15%=760.5(万元),而实际发生广告费180万元,未超过限额,准予全额扣除,无需调整。
2、业务招待费调整:30×60%=18(万元)<(5000+70)×5÷1000=25.35(万元)税前准予扣除18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18=12(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准予加计扣除50%即80×50%=40(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
3、在建工程利息支出应当予以资本化,不准在发生当期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
向非金融机构借款60万元,利息同银行同类贷款利息,准予税前扣除,无需调整。
4、非广告性赞助支出、直接捐赠支出、行政罚款均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10+1=13(万元)
5、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9万元
6、应纳税所得额=139+12-40+40+13-9=155(万元)
7、应纳所得税额=155×25%=38.75(万元)
第5题:1、销项税额:200000×17%+117000÷(1+17%)×17%=51000元
2、进项税额:4000×17%+120000×13%+25000×13%+(1800+500)×7%=19691元
进项税额转出:(10965-465)÷(1-13%)×13%+465÷(1-7%)×7%=1603.97元
3、应纳增值税:51000-19691+1603.97=32912.97元
第6题:1、销售费用税前准予扣除800万元
广告费扣除限额(5500+200)×15%=855万元,实际支出为500万元,准予全额扣除。
2、管理费用税前准予扣除600-100+28.5+25=553.5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额:100×60%=60>(5500+200)×5÷1000=28.5万元,税前准予扣除28.5万元
新产品研发费由于未形成资产,准予税前加计扣除50%即50×50%=25万元
3、财务费用税前准予扣除100+50+30=80万元
贷款实际利息支出500×10%=50万元,税前准予扣除500×6%=30万元
4、营业外支出税前准予扣除50-2-10=38万元
税务局罚款支出、直接捐赠支出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5、应纳税所得额=5500+200-4000-100-800-553.5-80-38=128.5万元
6、应纳所得税额=128.5×25%=32.125万元
㈥ 问两道财税方面的题目
税前利润源=3000-1500-12-600-500+25-10.5=402.50
纳税调增:1. 广告费:3000*0.15=450,调增500-450=50
2.业务招待费:3000*0.003=90,不调整
3.国债利息免税,调减。罚款调增。
4.利润调增=36-36/24*4=30
5.跌价,增加=2
应纳税所得额=402.5+50-25+10.5+30+2=470
应交所得税=470*0.25=117.5
请各位指教。
㈦ 计算所得税试题,谢谢
1、2008年度的应税收入总额=4500+300=4800万元
2、2008年度的应税成本、税金、费用、营业外支出扣除额(考虑优惠因素)。
1)、增值税700万元不允许抵扣。
2)、广告宣传费820万元,费用扣除标准:
4800*15%=720,应纳税调整100万元
3)、业务招待费50万元,费用扣除标准:
(1)50*60%=30万元
(2)4800*0.5%=24万元
看(1)与(2)比较,采取孰低原则,取(2)为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调整50-24=26万元,
4)、研究新产品费用40万元。应当加计扣除
40*50%=20万元,应当纳税调整减少20万元。
5)、向非金融机构借款1年的利息50万元
应纳税调整:50/10%*(10%-6%)=20万元
6)、工商局罚款1万元,应纳税调整1万元
7)、通过政府部门向灾区捐赠20万元,会计利润628万元
628*12%=75.34万元,捐赠20万元允许抵扣。
8)、从直接投资外地居民公司而分回税后利润17万元(该居民公司适用税率15%
税前利润17/15%=113.33
应补企业所得税113.33*(25%-15%)=11.33
9)国债利息1万元允许抵扣
3、200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628+100+26-20+20+1=755万元
4、2008年度的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755*25%+11.33=200.08万元
5、2008年度应退补的所得税额
200.08-157=43.08
问题补充回答:您可以通过hi与我交流,共同探讨!
㈧ 计算利息费用扣除限额,应该用支出利息乘以利息率还是借款额乘以利息率
第一个计算是对的。
第二个计算不正确。
利息费用扣除限额=借款本金*银行同期同类贷回款利率=(50/10%)答*6%=30
扣除限额就是说利息费用在这个限额内可以税前扣除,超过的部分属于超标利息,是不能税前扣除的,要对超标部分进行纳税调增。
㈨ 关于计算企业所得税额的题目 求税务达人 求各项系数计算过程和答案!最好详细点
收入部分4500+300=4800
成本费用:2000+80+1500+450+4800X0.005+40X150%+100+50÷10%X6%+5+70
资产增值增加实收资本20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
㈩ 财务费用八十万,其中向非金融机构借款一年利息支出五十万,年利率百分之十,同年同
百分之十明显高出国家所定同期利率,可以做为财务费用处理账务,但年底所得税清缴时多出部分要做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