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金融如何既有效防范风险又服务好实体经济
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更好结合起来,坚定做好去杠杆工作,把握好力度和节奏,协调好各项政策出台时机。、
专家认为,流动性合理充裕有利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在实体企业融资面临的不光是资金总量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疏通资金的传导机制,确保资金精准投放到薄弱领域。
② 加快金融投放,支持实体经济,会带来哪些影响
疫情叠加金融危机、战争等因素让整个世界的市场经济在今年都十分不景气,即使是中国也不例外。就在前两天,包括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等在内的五家大行集体发布公告,重点表示“将持续有效地发挥大行支柱作用,高效服务实体经济行稳致远”。
“没有票子,哪来的生活”,这是我媳妇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在我看来,话糙理不糙。处在艰难的环境下,企业抗打击能力会下降甚至处在一个“零点”。这个时候如果能靠借贷来渡过当下的困境,自然是好的。扛过去了以后还可能继续生存甚至有所发展,但是如果死在这个“冬天”,那就是“哀鸿遍野”的事情了。
当下,加快金融投放毋庸置疑是一件好事,有利于我们对抗所处的窘境。但同时,大家也要坚定信心,一起共度时艰,相信度过漫长的黑夜必将会迎来曙光。
③ 银行业如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1.从不完备市场正确看待“垄断论”随着近几年银行整体业绩显著提高,一部分社会观点认为银行的垄断力量、高利差及其他高服务费对实体经济的发展产生了阻碍作用。首先,针对社会各界关于银行垄断地位的讨论,笔者认为,我国银行业不存在垄断,但确实存在着卖方的优势地位。从经济学角度看,垄断分为自然垄断、行政垄断和经济垄断。银行业与自然资源无关,因此不存在自然垄断;银行业在我国不属于行政领域,因此不存在行政垄断;而对于经济垄断,也没有一家银行的行为符合我国《反垄断法》中“一个企业一种产品在市场占有率达到50%”的垄断行为的定义。因此,我国银行业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垄断。但由于市场的不完备性,作为存贷款的金融替代品还很少,规模也很小,我国银行业存在着显著的卖方优势地位。即便银行业不存在垄断,卖方优势意味着市场的不成熟,这使得银行业的结构更加趋近于不完全竞争市场。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不完全竞争的特点不是通过价格竞争,而是通过服务、品牌效应等方面的竞争。这种竞争方式无论对消费者或是整体银行业结构的稳定都是有好处的。其次,针对饱受批评的高利差及其他高服务费,这些表面现象与实际情况并不一致。从央行规定的存贷款基准利率的变动额来看,近几年的存贷款基准利率利差并未扩大,而是有所减小;从有效存款利率来看,近年来通过理财产品的竞争,有效存款利率是上升的。另一方面,我国银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没有一家银行具备靠利差维持运营的条件,其他服务收费也是建立在为客户和实体经济提供优良服务基础上的合理商业行为。因此,我国银行业没有从垄断或定价的方面影响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2.服务基层能力不足尽管如上文所述,我国银行业没有从垄断或定价的方面影响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但它仍然面临着其他方面的不足,导致我国实体经济无法以最大速度发展。一般的观点认为,当今金融系统与实体经济脱节是由大量投机交易和资产价格泡沫导致。但需要澄清的是,这些因素应归根于游离于资本市场的民间资本,而不是以信贷市场为主的各大商业银行。另外,由于我国经济过分依赖于出口和投资,而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过小,因此实体经济不振也不能归因于银行。我国银行业在服务实体经济时面临的真正问题应该是:对基层金融服务供给不足和服务不到位,即中小企业(以及“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这一困难来源于风险方面的问题和结构性方面的问题。首先,从风险的角度看,对于银行来说,由于存在风险防范的约束和利润的约束,资金很容易投入到大的企业和大的行业中;中小企业风险大,业务成本高,获得资金的难度自然会很大。这是很正常的,是由市场经济本身所决定的。在现实中,许多容易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其实并不需要那么多资金,许多迫切需要资金的中小企业也并不是将资金全部用来发展生产和经营,很大一部分用于偿还其债务,使它脆弱的资金链不至于断裂。这主要是因为市场机制的不完善,特别是价格机制的不完善。其次,从结构性的角度看,我们可以分为三点:第一是市场结构方面的问题——我国的直接融资方式并未完全发展,在资本市场中缺乏对信贷市场的结构性替代,导致各大银行受到的向中小企业贷款的竞争压力不够。而在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大企业更多利用发债等方式在资本市场上融资,这使得银行被迫向中小企业贷款助其融资。这方面的问题同样也导致了信贷市场上价格机制不完善,民间利率与社会平均利润率严重脱节,最终使得即便已经成型了的中小企业资金链也十分脆弱。第二是银行产品结构方面的问题——缺乏对信贷产品的替代产品,使得贷款融资方式单一,无形中缩小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道路。第三是银行组织体系结构方面的问题——缺乏对基层业务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技术,导致各大银行还未找到服务中小企业的较好模式。提高银行对实体经济服务的对策针对上文所述银行业在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面临的基层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本文从金融机构建设、资本市场辅助和政府政策辅助等多个方面来探讨缓解对策。1.形成具有多元化多层次金融机构的组织体系许多国际上成功经营小企业业务的大银行都是从基层业务做起,有一套完整的包括风险评估和管理评估等方面的技术。然而,我国的各大商业银行,大多是从向大企业发放贷款发展起来的,大企业信贷和中小企业信贷的风险技术不完全一样,需要有学习的过程。各大银行的层级过多,以至于目前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时还没有一个比较好的模式。因此,对于基层金融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银行应增加供给,增设一些小型的、社区型的金融机构以及服务中小企业和服务“三农”的金融机构,增加竞争性的供给。另外,准入制度要做适当的调整,让民间金融机构正规化、合法化,形成一个多元化的金融结构,使小的金融机构、社区的、农民的金融机构有较好的发展,让民间资本发挥作用。由于民间金融机构对当地的或者特定产业的情况比较了解,容易判断真实的资金需求,借贷风险也会显著减小。同时,不要引导和鼓励小金融机构做大做强,以免脱离其原有功能。应引导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形成区域化或产业化的利益共同体。以此形成大银行、中银行、小银行,甚至微型银行这样一个多层次的银行体系,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最根本路径,为实体经济寻路。2.创新银行替代产品和担保方式近些年来,各种各样的银行产品层出不穷,但其适用对象大多只针对投资者。适用于中小企业或社区、农民的融资方式却仅限于几种信贷产品,这无疑缩小了基层服务的覆盖面。为了拓宽中小融资者的融资方式,银行业应进行可行的、有针对性的银行产品创新,如中间业务产品等。在此之上,还应扩大各创新品种的规模。其次,由于单一的担保方式同样限制了许多有潜力的融资者,银行业还需要在创新担保方式上加大力度。例如,银行可以大力推广应收账款、专利等动产作为担保,盘活目前的自由资产及探索采矿权、门票收费权、海洋使用权等权益担保,以减少企业的担保费用。3.寻求并创新资本市场的信贷替代品在我国整体金融市场中,作为存贷款的金融替代品还很少,规模也还太小,这就是上文所说的结构性问题。因此,不只应该在银行内部创新银行产品,还应在资本市场上进行可行的金融创新,有效地发展存贷款金融替代品,不仅存贷款金融替代品的品种要增加,而且规模还要足够大。例如大幅度推进资产证券化,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在市场上,一种产品的定价不仅仅是由买方和卖方决定的,还应和这种产品的替代品有一定的关系。拓宽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方式,有益于扩大银行的竞争压力,减小市场的不完备程度,从而为中小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以此提高我国全面的金融市场化程度。当然,为了使银行业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以上方略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政府部门赋予银行更大的自主定价权,加强对民间资金的管控和引导,以及对整体金融市场的监管。同时我们应该注意,金融改革的过程应与国家整体的宏观情势相匹配,不但要与实体经济实现良性互动,牢牢把握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带来的重大战略机遇,为实体经济提供针对性强、持续性好、附加值高的金融服务。而且要提高金融服务的匹配度和适应性,创新服务机制和提高服务效率,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我国经济转型面临着从产品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型的过程,我国的经济结构也正在由靠投资出口拉动转变为发展内需,加大消费和投资力度拉动。因此,金融业也要根据宏观经济的变化调节金融配置,特别是对产能过剩的行业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推动调整过剩的产能。此外,银行业应利用极为庞大的客户群和营销网络对创新企业的项目进行筛选,使其对实体经济的服务与经济发展的动力相适应。优化金融资源配置,让金融更有力地支持实体经济,正是当前中央所提倡的。
④ 金融业如何有效服务实体经济
可行的做法如下:
1.首先,服务实体经济理念跟不上实体经济发展形势,致使服务节奏落后。近年来,金融业无论在银行信贷上还是资本市场融资方面,都存在“重大轻小”、“重国企国轻民企”倾向,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发展动态、状况及现实需要知之甚少,或不愿去了解,使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始终得不到根本解决。
2.其次,资金流动方向跟不上实体经济需求节拍,致使支持方向错位。金融机构由于受高利驱动,无论信贷市场还是资本市场,资金脱实向虚现象严重,导致资本市场、信贷市场、房地产市场加杠杆和高泡沫化倾向,使中央政府各种金融政策难以实施到位,或被“截留挪用”:一方面使实体经济陷入“嗷嗷待哺”困局,一方面金融泡沫又推动了中国产业经济泡沫的加剧。
3.再次,金融服务模式与实体经济运行客观现实脱节,致使服务有效性不足。这方面,银行机构表现得尤为突出,对实体经济几乎都按大型国有企业要求,实行“全面”、“严格”的担保抵押贷款制度,过分强调防范自身风险,而实体经济多为民营中小微企业,财务管理相对不规范、一些成长性企业缺乏有效担保抵押物。为此,大量中小微企业被挡在银行信贷大门之外,导致银行贷款难放和企业贷款难两难尴尬困局,大大抵消了银行信贷的有效性。
4.最后,金融服务产品创新与实体经济发展特点不相容,致使服务力度不准。目前,金融产品创新可谓日新月异,尤其中间业务理财产品多达几万个品种,平均每天都有数百个品种诞生,但仔细研究,针对中小微实体经济的不多,大都为大型国企或上市公司而“创新发明”;无论银行信贷市场的贷款品种、理财产品,还是资本市场融资规定,都有向大型国企倾斜迹象;且推出的中间业务或理财产品往往成本高,实体经济难以承担。如此,金融服务手段远远跟不上实体经济多样化金融服务需求,也无法对实体经济实现精准扶持,最后使支持实体经济陷入“疲软无力”状态。
⑤ 如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
从目前我国金融体系功能的发挥情况看,由于直接融资比例偏低,金融市场体系发展滞后,导致金融结构失衡,金融体系的各项具体功能未能有效发挥。在当前的环境下,需要通过发展直接融资体系、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以及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等措施,改善金融结构,促进金融体系功能的发挥。
一是放松管制,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市场体系。继续深化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放松管制,弱化行政审批,强化信息披露,建立事后问责和民事赔偿制度,夯实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基础,促进发行人、中介机构和投资主体归位尽责,逐步实现股票发行制度的完全市场化;加快发展全国统一的场外交易市场,通过建立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放松挂牌上市企业标准,强化市场参与主体归位尽责的自律体系,建立和完善各层次市场之间的有机联系, 加快全国统一的场外股权交易市场扩容与发展;大力发展债券市场,促进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探索建立跨市场执法机制,逐步建设规范统一的债券市场。
二是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稳步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目前我国的金融风险高度集中于银行体系, 金融体系自身对风险管理与风险分散功能的需求迫切。建议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稳步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为金融体系提供有效风险配置与管理的工具。具体而言,建议加快完善资产证券化法律法规体系及配套税收政策,建立统一的证券发行与交易平台,稳步推出国债期货等利率衍生品以及信用衍生品等金融工具。
三是以新基金法的实施为契机,积极培育专业机构投资者队伍。我国金融结构的改善意味着金融体系中金融市场的比重将逐步增加,金融工具将更加丰富,在此程中需要培育一支强大的、种类丰富的专业机构投资者队伍,为不同风险偏好与风险承担能力的家庭提供多样化的资产管理服务,实现与不同风险特征、品种多样的金融工具的对接。目前新基金法已正式实施,建议以此为契机,放松各类基金管理机构的设立或备案限制,明确税收政策, 避免重复征税,通过积极引导和培育,大力发展专业机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