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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

发布时间:2024-11-03 08:07:36

Ⅰ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遵循什么原则按规定管理消费者信息

银行业金融机构抄应遵循真实、及时、完整、有效和安全原则按规定管理消费者信息。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全覆盖原则。数据治理应当覆盖数据的全生命周期,覆盖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流程中的全部数据,覆盖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覆盖监管数据,覆盖所有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二)匹配性原则。数据治理应当与管理模式、业务规模、风险状况等相适应,并根据情况变化进行调整。

(三)持续性原则。数据治理应当持续开展,建立长效机制。

(四)有效性原则。数据治理应当推动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并有效应用于经营管理。

(1)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扩展阅读

对数据治理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慎经营规则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采取相应措施:

(一)要求其制定整改方案,责令限期改正;

(二)与公司治理评价结果或监管评级挂钩;

(三)依法采取监管措施及实施行政处罚。

Ⅱ 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办法(2015修订)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行为,维护银行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违法、违规行为),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办法实施。

前款其他单位是指除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对银监会批准在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前二款金融机构在境外实施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办法。第四条行政处罚应当遵守法定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第五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设立行政处罚委员会和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实行调查、审理和决定相分离的行政处罚制度:

(一)监督检查部门负责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二)行政处罚委员会负责审议决定行政处罚案件、决定是否公开行政处罚相关信息;

(三)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组织听证和行政处罚委员会审议会议,根据审议会议的决定制作、送达行政处罚文书、监督行政处罚的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立卷存档。

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法律部门。暂未设立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的,由法律部门履行其职责。第六条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责令停业整顿;

(五)吊销金融许可证;

(六)取消董(理)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

(七)禁止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既可适用于对机构的处罚,也可适用于对个人的处罚。

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是指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人员不得参与、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与业务等相关活动,不得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劳动或劳务关系。第七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处罚银行业金融机构时,应当依法对直接负责的董(理)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法律责任,区别不同情形给予行政处罚。第八条当事人对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因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违法或不当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第九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参与行政处罚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或本案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回避应当由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委员会主任委员决定。银监会派出机构行政处罚委员会主任委员是否回避由其上一级机构决定。

回避决定作出前,有关工作人员应当暂停对案件的调查处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第十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法或者明显不当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要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构及时纠正。第十一条银监会建立行政处罚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行政处罚统计分析工作。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有关行政处罚信息录入行政处罚信息管理系统。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和机构披露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处罚情况。

Ⅲ 银行属于哪个部门管

银行是归银监会管理,如果银行有违规的情况,你作为消费者,可以向银监会进行投诉。

银行业消费者维权途径主要有哪些?

消费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产品、服务不满意或其提供产品或服务时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可进行投诉,主要有三条途径:

一、向银行业机构营业网点或其上级管理部门投诉

如何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投诉?

银行业消费者对银行的产品或服务不满意,首先应与业务发生的银行网点联系,可通过信函、电话、走访等形式向业务发生的银行营业网点投诉,以便消费者投诉得到及时、快捷的处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营业网点和官方网站醒目位置公布电话、网络、信函等投诉方式和投诉流程。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做好投诉登记工作,并通过有效方式告知客户受理情况、处理时限和联系方式。投诉处理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情况复杂或有特殊原因的,可以适当延长处理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并应当以短信、电话、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告知消费者延长时限及理由。

如何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上级机构投诉?

消费者若对银行网点处理投诉的结果感到不满意,可通过信函、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其主管银行反映情况。银行网点都会公示投诉电话或其他投诉方式。以便消费者投诉得到及时的处理。

二、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

如何向监管机构投诉?

消费者认为以上投诉未得到银行业金融机构妥善处理或对处理不满意的,按照属地原则,可以向当地银监局再次投诉。

向银监局投诉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并详述投诉事件及性质,投诉事项要明确,事实要清楚,要提供投诉事项的可验证的有关证据,投诉人姓名及联络方式。

银监局(或银监分局)接到投诉信件后进行审查,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投诉的决定;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将及时告知消费者。受理投诉后开展调查,银行业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将在30个工作日内、最长不超过60日内回复投诉人。

三、向地方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主张权利或向法 院提起民事诉讼

投诉的一般线路是怎样的?

投诉应按照“先基层后上级,先机构后监管”的原则,即首先应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和其上级机构投诉,然后再向投诉事项发生地监管机构投诉。任何环节均可以直接向法 院起诉。

Ⅳ 银监会投诉方式

银监会客服电话010-66279113。首先向银行投诉在正常情况下若要投诉银行的产品或服务,应先行与该银行联络,这样做可使银行有机会及早解决投诉事项。各家商业银行都有接受客户投诉的渠道和处理流程,以便对客户投诉展开全面及时的调查,并使投诉获得完满解决。银行也应向客户说明投诉的程序。

银监局官网上上办公厅电话010-66279754,大型银行部010-66279592,政策银行部010-66279354.

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跨银行、证券、保险等多金融领域的消费者投诉电话。

开通12363电话旨在畅通金融消费者咨询投诉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该投诉电话受理范围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消费投诉,涉及跨市场、跨行业类交叉性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金融消费投诉。

社会公众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时与金融机构发生纠纷的,原则上应先向金融机构投诉,如金融机构不予受理或在一定期限内不予处理,或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12363电话投诉。

【拓展资料】

银行监管指政府对银行的监督与管理,即政府或权力机构为保证银行遵守各项规章、避免不谨慎的经营行为而通过法律和行政措施对银行进行的监督与指导。银行监管指政府对银行的监督与管理,即政府或权力机构为保证银行遵守各项规章、避免不谨慎的经营行为而通过法律和行政措施对银行进行的监督与指导。

Ⅳ 向银监会投诉的流程是什么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群众可通过互联网金融举报信息平台向监管机构、司法部门举报违法、违规从业机构。该平台的建设为群众举报提供了一个便捷、直接的渠道,凝聚群众力量。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你对银行的产品或服务提出投诉,应先与银行联系。这将给银行一个机会来尽早解决投诉。各商业银行都有受理客户投诉的渠道和程序,可以对客户投诉进行全面、及时的调查,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银行还应该向客户解释投诉的程序。

如果你对你的银行处理你的投诉的方式不满意,或者你的银行在收到你的投诉后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给出最终答复,你可以向银监会寻求帮助。向银监会提出投诉,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写明投诉事项、性质、信访人姓名和联系方式。银监会不接受口头或匿名投诉。

(5)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银监会要求设立投诉部门,处理银行业的投诉。网点应有现场投诉处理程序,并在网点及官网公布投诉电话、网络等渠道。及时受理并登记投诉,受理后告知受理状态。原则上,处理不应超过15个工作日。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和登记所有投诉,受理后通过短信、电话、电子邮件或信件等方式通知客户受理情况、处理期限和联系方式。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认真调查核实客户投诉,并及时将上述处理结果告知客户。发现相关金融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采取纠正措施。银行业金融机构给金融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赔偿或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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