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果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向客户给予或承诺给
给予返佣吧?
可以投诉他,这种行为保险公司是禁止的
❷ 如何看待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推荐或销售非保险类金融理财产品的行为
保监会称,近年来,一些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向客户直接推介销售包括第三方理财产品在内的非保险金融产品,或者以介绍客户等方式间接从事相关销售活动,在满足客户多层次金融需求的同时,也暴露出销售行为不规范、金融风险交叉传递等问题,有的甚至已经构成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
此次修改主要涉及五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明确可销售产品范围。新规定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的非保险金融产品除外”,从而将无需审批和未经审批的非保险金融产品列入禁止销售的范围。
二是进一步明确销售人员资质要求。新规定要求,与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代理合同等的所有从事销售活动的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前,必须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
三是进一步强化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责任。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对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行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管理责任。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当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并加强教育、督查、纠正、惩处,确保其销售行为依法合规。
四是增加对互联网渠道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通过互联网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在借助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时要实施有效的风险隔离。五是强调了各保监局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的属地责任。
所以保险销售人员推荐或销售非保险类金融理财产品的行为是违规的
❸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向客户推荐的保险产品应符合客户的需求,不强迫或诱导客户购买保险产品,这一职业首先
应当是:诚实信用原则
2013版教材《保险基础知识》P290:诚实信用要求:向客户推荐的保险产品应符合客户的需求,不强迫或诱导客户购买保险产品。
❹ 44.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应客观全面地向客户介绍有关保险产品与服务的信息,不误导客户,如实
如实告知所属机构与投保有关的客户信息
❺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应主动避免利益冲突,不能避免时,应向客户或所属机构作出说明,并确保客
属于诚实信用原则。
❻ 根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保险代理机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从事保险销售,应当告知客户什么
保险利益,免赔事项,犹豫期、保险中止、终止,退保损失,风险提示等等。就是详细解读保险条款。
❼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执行活动中应当首先向客户声明的内容是哪个
保险,其实卖的是保险公司的承若,保单就是一个承若书,保险涉及千家万户,专各国属政府对保险承若的兑现都有监管要求,所以,保单是最大承若合同。做保险销售人员就是要将保单的承若如实告知准客户,由客户选择是否购买。在没有分红保险之前,如实告知的问题是不多的,有了分红保险以后,因为保险行业的投资收益是不高的,按照保监会公告,平均收益也就在3.5%左右,3.5的分红对于任何客户都没有吸引力,为了做成保单,保险公司千方百计推出很多复杂计算方法,将分红计算为10%甚至27%的都有,这样误导保险销售人员,保险销售人员又这样误导客户,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造成保险从业人员社会地位低。作为销售人员,首先要声明的是“诚实守信,如实告知”要做到如实告知,就要自己首先知道,不光要听公司讲师对产品的讲解,更要自己反复阅读条款,阅读保险法,切实理解保险,对公司宣传不诚实的东西,不要对外讲,真正将保单的实际情况告知客户。这样将来才不会后悔,不会被人指脊梁骨。
❽ 银行营销保险一句话广告
银行保险做为保险行业的一个新的尝试,正在一步一步走向百姓,也在一步一步展示着保险行业的新活力。银行保险销售技巧对于银保的销售人员来说正是现在急需掌握积累的,并不断去完善的。那么银行保险销售技巧都会有什么内容呢?
银行保险是由银行、邮政、基金组织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通过共同的销售渠道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银行保险是不同金融产品、服务的相互整合,互为补充,共同发展;银行保险作为一种新型的保险概念,在金融合作中,体现出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强强联手,互联互动。 这种方式首先兴起于法国,中国市场才刚刚起步。与传统的保险销售方式相比,它最大的特点是能够实现客户、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三赢”。
银行保险的兴起,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是掀起了人们理财概念的重新审视,而这块的功劳当之无愧的应该送给银行保险销售人员。而从这一角度来说,银行保险销售要想有所作为,就要以消费者为中心进行销售技巧的学习和积累。
银行保险销售人员在做销售的过程中是在与消费者进行如何更好的理财的一种培训,也是更好的解决购买银保产品和理财之间的关系的过程。所以银行保险销售人员的身份基本上就是以理财师的角度与客户进行沟通,了解,建议,进行理财营销。
我们可以了解到几乎每一个步骤的达成都有赖于和客户的面对面沟通,所以理财营销的第一步就是要成功地约到客户面谈,要注意,所谓面谈,并不是和客户“见一个面”而已,而是要很正式地交谈。面谈的机会可能来自于客户正好要办理某一项业务(例如存款)到银行来,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向客户发出“面谈”的邀请,如果客户当时有时间就马上请进单独的会客室,如果没有就另约时间,并在该客户资料库里进行相应记录;大部分情况下面谈需要客户经理主动电话约访,所以打电话也是一项很重要的技巧。
对客户经理来说,有可能遇到的第一个障碍就是邀约客户 — 无论是面对面邀请还是电话邀约。因为邀约客户不可避免会遭遇拒绝 — 碰到几次拒绝以后有些客户经理就会想,哎哟,约客户见面太难了,要不就不见了吧,如果在电话里介绍一下产品他就买了多省事啊,要是不买那肯定是产品的问题,见面也白搭。你看,才刚刚开始尝试,就想跳过理财营销的前面所有步骤直奔主题,可是实践证明这是行不通的。所以我们还是要认认真真琢磨怎样吸引客户和我面谈?客户拒绝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我们永远无法做到彻底“消灭”客户的拒绝,只能尽量提高邀约的成功率,所以就得设计我们讲电话的每一句话,包括如何开场,提什么问题,怎么结束,用什么语气等等。经验丰富的顾问会针对不同的客户运用不同的邀约策略,刚开始和客户的关系还不够深入的时候,可以试试以客户服务的角度切入,把邀约客户面谈作为一项为他提供的增值服务内容来进行设计,那么客户接受的程度会比较高。
如果成功约到了客户,面谈时该注意些什么呢?一般来讲,每一次成功的面谈都需要达到三个基本要求:第一,是否达到了客户认为的面谈目的(这是我们邀约时向客户传达的信息);第二,是否给客户提供了对他有价值的内容或信息(这会影响到你下一次再邀约该客户时他对你的信任程度);第三,面谈结束时是否成功地引导客户进入了自己想要达到的下一个环节(例如预约下次见面)。为了达到以上这些目标,理财顾问需要在面谈开始前准备许多资料(例如风险承受度测试表、现金流量表或者相关的产品说明书等)、工具(名片、计算器、笔记本等)、以及如何开场、提什么问题,怎么结束等等。
❾ 5.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应客观、全面地向客户介绍有关保险产品与服务
你好,保险让生活更美好
❿ 保险从业营销员应做到哪七个方面要求
根据我国的现行法规,要取得保险营销员的执业资格,个人必须满足四个要件:第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品行良好;第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第四,参加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但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颁发《资格证书》:第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第二,因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受行政处罚未逾3年的;第三,被金融监管机构宣布在一定期限内为行业禁入者,禁入期限仍未届满的。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除需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书》外,还必须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委托协议,并取得所属保险公司发放的《保险营销员展业证》(以下简称《展业证》)。《展业证》的业务范围和销售区域不得超出所属保险公司经营许可证上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保险公司向《资格证书》持有人发放《展业证》前,需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办理该持有人《展业证》的登记注册。个人代理人初次上岗前需接受累计不少于80小时的岗前培训,其中接受保险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小时。
《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若持有人希望继续拥有展业资格,就需要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换发,并具备下列条件:第一,前3年中每年接受后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36小时,其中接受保险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小时;第二,前3年内未因欺诈和严重金融、保险违法违规行为受刑事或者行政处罚;第三,无故意不履行数额较大的个人债务的行为。如果《资格证书》期满时不符合换发条件,中国保监会依法不予换发并注销《资格证书》。此外,如果《资格证书》的持有人是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中国保监会依法撤销并收回其《资格证书》,给予警告,该证书持有人3年内不得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