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的机构设置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设5个内设机构,2个阶段性专项工作办公室。另外,浦东新区推进上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我局。
一、内设处室
(一)办公室
协调局内各业务部门的相互配合,督促检查局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重要文件发布工作;负责机关内部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电子政务、档案、机要、保密等行政工作;负责财务和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外事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任免、监督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培训、奖惩、福利及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局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国内金融区域合作和交流;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工作。
(二)机构发展服务处
对口联系金融监管部门及其驻沪机构;负责传统监管类金融机构的引进和日常联系,了解传统监管类金融服务行业的发展情况,研究制定完善相关的政策;负责传统监管类金融行业的综合统计和分析;推动传统监管类金融机构的创新和发展;负责传统监管类金融行业的风险监测、防范和化解。
(三)金融规建协调处
负责服务各类金融市场和配套机构;负责金融专业配套服务企业的引进和日常联系,优化金融专业配套服务业的结构和机构组成;研究金融专业配套服务业与金融业互相促进的各类政策举措;支持本土的专业配套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
(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处
研究金融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事务,制定推动金融业与新区产业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的措施;利用金融资源支持新区重点产业发展融资,加大对科技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制定并落实“银政合作”方案,通过“征信平台”和“金融服务窗口”为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提供联系的桥梁;促进金融机构支持“三农”;推动金融机构参与新区的民生事业,促进社会发展。
(五)金融创新服务处
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浦东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的推进和协调工作;组织研究浦东金融业发展和国际金融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国内外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新区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政策建议;推进新区金融法制环境的建设;负责金融创新项目的前期研究,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负责筹备社区金融文化活动,增强浦东金融文化氛围;负责筹备各类金融学术专题活动,增强浦东金融学术研究氛围。
二、专项办公室
(一)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发展办公室
负责私募股权投资、财富管理等新兴金融机构的引进和日常联系,了解私募股权投资、财富管理行业的发展情况,研究制定完善相关的政策;受理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和股权投资企业各项备案,受理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合格境外投资人资格认定申请;负责私募股权投资、财富管理行业的综合统计和分析;推动私募股权投资、财富管理企业的创新和发展;负责私募股权投资、财富管理行业的风险监测、防范和化解。
副主任:余佩珍(主持工作)
(二)地方金融管理办公室
负责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准金融行业日常监督和管理;负责新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经营许可的预审和日常监管;负责商务部审批的融资租赁企业的引进和日常联系,了解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情况,研究制定完善相关的政策;负责地方金融行业的综合统计和分析;推动地方金融机构的创新和发展;负责地方金融行业的风险监测、防范和化解;负责上海信托登记中心建设的推进工作。
副主任:郭晖(主持工作)
三、浦东新区推进上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推动新区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资产质量;编制新区企业上市工作计划,推进企业上市;支持和鼓励新区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并购重组;负责区内企业资本市场融资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主任:施海宁(兼)
常务副主任:董勤发(兼,主持日常工作)
常务副主任:陈浒(兼,负责主任交办的专项工作)
副主任: 沈乃恩(兼)、张晓燕(兼)、门庆兵(兼)、余佩珍(兼)
专职副主任:杨阿仑
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㈡ 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内设处室
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内设五个主要处室,各司其职,以推动区域金融发展。
1. 办公室:负责全局内部协调,确保重点工作的执行,包括文件发布、会议组织、行政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外事事务、干部培养与考核等。副主任张晓燕主持工作。
2. 机构发展服务处:对接金融监管机构,引进和监管传统金融机构,研究行业政策,进行综合统计与风险防范。副处长门庆兵主持工作,特聘副处长王健军参与。
3. 金融规建协调处:服务金融市场和配套机构,引进并优化金融专业服务,研究并推动相关政策,提升本土服务。处长安龙全,处长助理原铨。
4. 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处:研究金融对地方经济的影响,推动金融与产业、社会的融合,支持科技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发展,以及“银政合作”和民生事业。处长沈乃恩,副处长黄健萍与隋丹。
5. 金融创新服务处:负责核心功能区建设、金融问题研究、政策建议、法制环境建设、金融创新项目推动以及金融文化的培育。负责人张涌同时负责这一处的多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