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一、坚持守法经营哪碧弊,依法防范风险。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金融监管部门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防范各类金融风险,出台了大量法律法规和规章,这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法律武器,必须用好用足。金融企业要依法经营,善于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监管部门要依法监管,依法加强监督指导,提醒企业防范风险;执法机关要严格执法,对于违法进行金融活动,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要及时纠正制裁。尽量减少风险另外,还要善于运用政策和其他机制防范风险。
二、恪守社会责任,有效防范风险。防范金融风险,需要金融企业恪守自己的职责定位和社会责任。首先,金融业要履行储户资金保险箱的责任,把维护储户资金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底线内开展经营活动,就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其次,金融业要履行储户财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只有把资金投入正当的经营活动,用于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行业和产业,金融财产才可能随着实体企业的发展壮大而不断增值。
三、重视科技运用,切实防范风险。金融企业应当坚持防范风险、科技为先的原则,不断加大对科技防范的投入,密切关注适时跟踪金融违法犯罪的最新动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根据违法犯罪手段的最新变化进行周密应对,实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牢牢把握控制风险的主动权和先机慧隐权。
四、建立健全制度,努力防范风险。我国金融业发展较晚,特别是一些新兴金融企业起步更晚,金融管理经验不足,对金融风险认识不足,规章制度不健全,是难以避免的现象。因此,应当建立健全防范金融风险的制度规范体系,包括风险预警制度、风险提示制度、风险紧急处置制度,风险化解与补救制度、风险防范联动机制等。切实做到对各类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早补救。
五、发挥体制优势,共同防范风险。我国的金融体制和金融管理有其特色和优越性,已经形成了政府主管部门主导、金融监管机构负责、金融企业实施、国家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共同参与、金融系统相互联动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格局,这个优越性是我国特有的,是非常有效的李族,应当把这些优越性充分发挥出来。通过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共享信息,形成多道金融风险防线。
六、加强分析研判,科学防范风险。金融风险尽管无处不在,多变突发,但如果深入研究,通过解剖具体个案,互通风险信息,全面总结经验,加强交流合作,就能认识和把握形形色色的金融风险发生的特点和规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一条 为了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明确其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维护金融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Ⅱ 如何建立健全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一、内部控制的概念
内部控制是金融企业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目前,关于内部控制的概念有三种主要观点:
1. 内部控制系统的大概念,认为内部控制由组织结构、职务分离、业务程序、处理手续等因素构成。
2. 内部控制结构观点,认为内部控制由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组成。
3. 内部控制整体框架观点,认为内部控制是由董事会、管理层以及其他员工为达到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循等三个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等五个相互联系的要素。
二、我国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
我国金融企业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 内部控制在概念上不统一。
2. 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3. 内部控制执行不力,制度风险显现。
4. 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日趋复杂和多样化,内控制度建设经常滞后。
三、分析形成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现状的原因
我国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现状的形成原因主要有:
1. 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
2. 金融企业内控文化尚未建立,风险意识有待加强。
3. 没有形成良好的控制环境。
4. 没有完善的内部控制评价机制。
四、加强金融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及防范金融风险的对策
为加强金融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及防范金融风险,提出以下建议:
1. 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为金融企业内部控制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 加强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环境的建设,包括完善董事会工作机制、加强监控体系建设、建立内部控制激励机制和培育内部控制文化。
3. 建立健全风险识别、鉴定和评估体系。
4.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操作系统,建立业务经营管理的“三道监控防线”。
加强和完善我国金融企业的内部控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已成为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识。研究内部控制,对于改善我国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现状,保证金融市场的有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