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党组可以向下级党组织发文吗
党组可以向直属机关的下级党组织发文,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版问题:权
(1)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3)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4)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5)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7)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党组的设立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党组成员一般设3至7人,省部级以上单位、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党组成员一般不超过9人。
㈡ 加强党对国企的领导有什么措施
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确立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是由党的性质、执政党的地位、社会主义企业的性质所决定的,只有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领导作用,才能使企业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健康地发展,才能把国民经济建设搞上去。在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具体实践中,在企业工作重心转为经济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企业党组织以怎样的方式、方法和途径来体现其政治核心作用,已经成为国企党组织所面临的重大而又现实的问题。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
党管理干部是我国干部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是实现党的政治领导的具体体现,是一条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也是实现党对企业领导的一个重要保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中规定:“党要加强对干部工作的领导,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这些党管干部原则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同样适用于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党组织在干部管理中的主要责任是负责各级干部的培养、教育、考察、监督和管理,发现和推荐人才。企业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干部政策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选人用人要唯才是举,不拘一格,坚决反对那种唯文凭论和年龄上的“一刀切”的做法。选拔与使用干部主要看其表现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要把工作业绩放在突出的位置,思想作风的好坏、工作能力的高低,贡献的大小和工作责任心的评价,主要通过工作业绩来考察。大胆起用表现好,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人。
二、建立科学的决策运行机制,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企业各项重大问题的决策,无不同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联系,无不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命运。企业党组织要有效地履行监督的职能,就必须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讨论与决策。这是国企党组织发挥政治领导作用的一条重要职责和基本途径,是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实现企业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推进企业沿着健康轨道发展的有效制度和措施。决策前,企业党组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组织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形成党组意见。决策时,要重视决策程序的控制,保证决策制度的落实,党员董事要注意体现党组织的意图,引导和推动会议形成正确的决策。决策后,党组织要组织发动广大党员群众认真贯彻落实,要及时了解和反馈决策实施情况,加强对决策的监督,及时纠正偏差,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因决策失误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健全党内监督机制,抓好廉政建设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抓好干部廉政建设,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蔓延,确保企业的经营方向和企业的健康发展,是企业党组织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是我们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群众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党组织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政治领导作用的重要途径。企业党组织要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对各级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切实把企业的党风落到实处。党组织要经常性的进行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目的、意义及其内容,使广大干部、党员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在预防的同时,还要制订一些内容具体、有可操作性、有细化、量化标准考核要求的领导责任制与议事办事规则,做到从制度上防止腐败。如果一旦发现有腐败行为,要坚持从严治党的要求,对当事人轻者批评教育,重者按党纪国法严肃处理。
四、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的基层组织是体现党组织是否具有战斗力的基础,只有不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才能把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落到基层。
(一)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在深化企业改革的过程中,要根据企业组织机构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设置党的基层组织。有的企业为缩短管理链条,减少管理层次,在撤消生产经营一线管理机构的同时,撤掉了基层一线的党组织,而上一级机构的党组织远离基层一线,难以对党员实施有效的教育管理,很多工作根本无法落实,这种撤并上移党组织的做法,严重削弱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应坚决制止。新设立的单位和生产经营一线的单位都要建立党的组织,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就近和别的单位组成联合党支部,做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党的组织建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性党风教育,帮助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和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员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做好群众表率,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
(三)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创新党组织的活动方式。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运行,企业党组织要不断适应新形势的变化,与时俱进,创新党组织的活动方式。积极通过各种有效的形式和活动载体,丰富企业党组织的活动内容,提高工作实效。将政治学习、集中教育与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建设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党员岗位奉献活动、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党员活动,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勇挑重担,多做贡献。党组织的活动要有吸引力,生动活泼,不能千篇一律搞政治学习,同时也要防止娱乐化,使党员职工真正受到教育和锻炼。
(四)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复合型人才。党务干部是党建工作的骨干,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从实际出发,制订对党务干部的中长期的培训规划,逐级落实教育培训责任制。通过新任干部岗前培训和党务干部轮训,进行专题研讨、经验交流、调查研究、外出考察等活动,加强理论业务的双向培训。通过挂职锻炼、岗位轮换等方式,形成党务干部能进能出的正常交流机制,为党务干部成为复合型人才创造条件。
㈢ 怎样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
1、加抄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袭设。要求做到a,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b,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c,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d,调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e,提高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
2、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a突出当得思想建设;b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组织培养领导力量,最根本你的是:建设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
3、推进党的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4、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
㈣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第三条党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四)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
第四条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党组工作的领导。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组设立审核、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纪律检查机关、党委其他工作部门和有关派出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设立
第五条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一般应当设立党组。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经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机关党组。
县级以上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可以设立党组,但按照规定应当设立基层党组织的除外。
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管金融企业,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但其下属企业一般不再设立党组。
全国性的重要文化组织、社会组织,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组织,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第六条党组的设立,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党组不得审批设立党组。
已设立党组的有关组织,因行业、系统管理需要等确需在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由党组报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
新成立的有关组织符合设立党组条件的,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作出设立党组的决定,也可以由需要设立党组的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决定。
有关组织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变化、区划调整等原因需要变更、撤销党组的,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及时作出决定。
第七条党组设书记,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书记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人不是中共党员或者由上级领导兼任以及因其他情况不宜担任党组书记的,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可以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干部和纪检组组长担任,必要时也可以由本单位重要职能部门或者下属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
国有企业党组书记根据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形式确定,建立董事会的一般由董事长兼任,未建立董事会的一般与总经理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员领导人员和纪检组组长根据工作需要担任。
党组成员一般设3至7人,省部级以上单位、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党组成员一般不超过9人。
第八条党组成员除应当具备党章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其中厅局级以上单位的党组成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龄。
党组成员一般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设立党组的,其下级单位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分党组成员由其上级单位党组决定。企业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
第三章职责
第九条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第十条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
(一)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三)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五)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党组应当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党组应当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第十二条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更好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十三条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党组应当加强对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支持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履行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
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第十四条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第十五条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单位党组,可以讨论决定本系统工作规划部署、机构设置、干部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事项。
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单位党组,可以领导分党组的工作。
国有企业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时,应当与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相一致,并与公司章程相衔接。经营管理方面事项一般按照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决定,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安全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应当经党组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政府机关党组、政协机关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应当接受本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的领导。
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党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除接受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外,还应当向本系统上级单位党组或者本级地方党委请示报告党的工作。
第十七条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组织党组活动,签发党组文件。
党组副书记协助党组书记工作,受党组书记委托履行相关职责。
党组书记空缺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定党组副书记或者其他党组成员主持党组日常工作。
党组成员根据党组决定,按照授权负责有关工作,行使相关职权。
第四章组织原则
第十八条党组必须坚决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党组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党组每年至少作1次全面报告,遇有重大问题应当及时请示报告。
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以及上级单位党组某项重要指示和决定的情况,应当进行专题报告。
第二十条党组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应当根据需要充分征求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及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重要情况应当及时进行通报。
第二十一条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党组书记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不得独断专行。党组成员应当认真执行党组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二条以党组名义发布或者上报的文件、发表的文章,党组成员代表党组的讲话和报告,应当事先经党组集体讨论或者传批审定。党组成员署名发表的与工作有关的文章,应当事先经党组审定或者经党组书记批准。
党组成员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者参加其他活动时发表的个人意见,应当符合党组决定精神。
第五章议事决策
第二十三条党组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党组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其工作规则中明确议事内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议事内容目录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党组作出重大决策,一般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党组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
第二十五条党组议事决策一般采用党组会议形式。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第二十六条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会议可以请不是党组成员的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可以派员列席党组会议。
第二十七条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
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党组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第二十八条党组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党组成员对党组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党组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党组应当建立有效的督查和反馈机制,确保党组决策落实。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九条建立党组书记述职制度。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党组书记报告履职情况。
建立党组及其成员履职考核制度,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负责,纪律检查机关、党委有关工作部门、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参与。考核应当每年开展1次,可以与党组工作报告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结合开展。
党组及其成员执行本条例情况,应当自觉接受纪律检查机关及其派驻机构、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纳入巡视监督范围和党员定期评议内容。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党组成员的责任:
(一)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不及时不得力的;
(二)因违反决策程序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
(四)不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造成本单位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削弱的;
(五)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擅自公开发表或者出版同中央精神、党组决定不符的讲话、报告、文章、著作的,或者在互联网上发表同中央精神、党组决定不符的言论的;
(七)泄露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的;
(八)对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负有责任的。
对发生集体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或者在其他党组成员出现严重违反本条例行为上存在重大过失的,还应当追究党组书记的相关责任。
党组重大决策失误的,对参与决策的党组成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党组成员在讨论决定有关事项时,对重大失误决策明确持不赞成态度或者保留意见的,应当免除或者减轻责任。
(4)完善党对金融机构党组织的领导扩展阅读:
2015年6月16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公布《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该《条例》分总则、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责任追究、国家工作部门党委、附则8章39条,由中央办公厅商中央组织部解释,自2015年6月11日起施行。
其他有关党组(党委)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中央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是从新的党情国情出发,制定的一项重要组织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建立党组制度以来,首部专门规范党组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
《条例》的出台,填补了党内法规的空白,对于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提升党组工作水平,发挥好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各有关方面要从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
《条例》的政策性强、影响面广、事关重大,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学习贯彻。一要学深学透。各级党组(党委)要把学习贯彻《条例》列入“三严三实”专题学习内容,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讨论、集中培训等方式,开展学习研究,统一思想认识。
要继续抓好《条例》学习的督促检查,从严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引导各级党组(党委)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正确履行领导职责,促进全市党组工作科学有序开展。二要全面清理规范。要对照《条例》的刚性规定,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全市各级党组(党委)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要在前期清理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底数,明确清理规范的具体内容、工作措施、主要程序、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做细做实各项清理工作。三要落实工作责任。市委组织部要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研判实施、统筹指导和监督检查,切实做到谋划到位、推动到位、落实到位。
市纪委要认真履行执纪监督职能,加强对《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规不循、执纪不严等问题,增强制度刚性,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
㈤ 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加强党的领导和改善党的领导
1、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确保改革正确方向的根本。当前,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在各种思想观念和利益诉求相互激荡下,要沿着正确方向推进改革,必须牢牢把握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权和主动权。要增强战略定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以我为主,能改的坚决改,该快则快、该慢则慢,不能改的坚决守住。一定要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要求出发,有领导、有步骤地推进改革,不求轰动效应,不做表面文章。
2、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广泛凝聚全党全国共识、最大限度聚集推进改革合力的保证。全面深化改革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必然涉及各种社会关系、利益格局的调整。特别是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没有坚强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改革就不可能顺利推进。只有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善于通过提出和贯彻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人民前进,善于从人民的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中完善政策主张,才能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把党内外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广泛团结起来,把国内外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从而汇合成推进改革开放强大力量。
3、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也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紧迫课题。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决定》明确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要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可见,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党的自身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为了实现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有效领导。
4、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要着力抓好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把握改革方向,凝聚改革共识。牢牢把握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主题,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引导全党同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正确对待利益格局调整,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政令畅通。二是完善推进改革落实的机制。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对改革的领导责任,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把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三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改革能力。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四是营造全面深化改革良好社会环境。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鼓励地方、基层和群众大胆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宽容改革失误,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㈥ 党的组织工作的具体内容
北仑区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党组织工作内容、评价要求和督导检查要点
阶段 环节 时间 党组织工作基本内容 评价要求 督导组工作要点
思想发动、学习培训阶 段 一、搞 好 思 想 动 员 7 月 中 旬 (一)成立组织机构 第二批单位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办公室、督导组、宣讲团,建立领导干部教育活动联系点。 (二)研究制定计划 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周密细致、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 1、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2、党(工)委班子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方案; 3、第一阶段学习培训具体计划。 (三)深入思想发动 1、及时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报告,党员行政负责人参与动员部署; 2、举办骨干培训会议,对党支部书记和工作骨干进行系统培训; 3、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各种载体,大力宣传开展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激发广大党员参加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1、领导重视,组织周密,机构健全,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 2、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符合实际,要求明确,环节不漏,重点突出,特色明显。 3、思想发动深入,努力覆盖到每位党员。 4、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了解和掌握上级和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5、群众监督评议制度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积极。 重点在培训对象、学习内容、学习方式上分类指导。 1、制定并上报学习培训阶段督导检查工作计划。 2、帮助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谋划学习培训阶段工作,指导各单位认真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和领导班子活动方案。 3、了解和掌握党员、群众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反映、期望和建议。
阶段 环节 时间 党组织工作基本内容 评价要求 督导组工作要点
思想发动、学习培训阶 段 二、组 织 学 习 培 训 7 月 中 下 旬 (一)学习内容 1、以中央下发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为基本教材,重点学好《中国共产党章程》。同时,学习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宁波市编印的《共产党员新风采》。 2、形势教育。 (二)学习形式 1、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集中学习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采用讲学、阅读、讨论、交流、观看录像等多种学习方法。 2、合理安排报告会 、座谈会以及利用“网上课堂”组织党员学习。 (三)学习要求 1、街道、乡镇机关、学校,采取集中为主与分散自学为辅的形式,把集中辅导、集体讨论和个人自学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学习时间40小时左右。 2、社区、医疗单位、金融机构、企业、新社会组织等原则上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党员集中学习一般不少于3至5次。 3、对因病或出差未能参加集中学习培训的党员及时补课;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结对送学上门;对流动党员有条件集中学习的一定要集中,不能集中的,要采取邮寄学习资料、网上交流等办法进行。 4、严格学习纪律,健全学习制度,实行集中学习签到和个人自学检查制度,及时公布党员参加学习情况。 1、党支部学习培训安排具体,学习有计划,讨论分专题,发言有记录,活动有载体;每名党员做到读书有笔记,发言有提纲,讨论有记录,学后有心得。 2、学习培训贴近实际,分类施教,形式多样,灵活性、针对性、有效性强。 3、党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学习培训力争覆盖到全体党员。 4、学习培训纪律严格,考勤、请假、补课、公示等学习制度健全并落实。 5、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带头讲党课、作形势报告,带头边学边改,带头转变作风,党员群众评价较好。 6、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分工,确定了联系点,并开展工作指导。 1、督促指导各单位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和集中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 2、采取个别访谈、检查工作台帐、抽查学习笔记等形式,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党员学习培训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3、重点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带头和表率作用发挥情况,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 4、及时掌握社区、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社会组织党员的学习情况,指导这些单位党组织根据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抓好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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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发动、学习培训阶 段 三、开展专题讨论 8 月上中旬 (一)组织讨论 1、以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广泛开展“建设新北仑、树立新形象、创造新业绩、实现新跨越”主题大讨论; 2、讨论要联系本单位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深入思考“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在哪里”、“怎样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我区推进‘实力北仑、生态北仑、平安北仑’建设、实现‘三个走在前列’中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问题,谈学习体会,谈思想认识。 (二)明确要求 根据党章的规定和胡锦涛同志在专题报告会上提出的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党组织要在广泛深入讨论的基础上,概括提炼出体现时代精神、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1、对乡镇、街道机关党员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党员,要以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为重点,以解决作风问题为突破口,着眼于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2、对教育、医疗、金融、新社会组织等单位的党员,要以强化敬业和奉献精神为重点,以抵制行业不正之风为突破口,号召党员刻苦钻研业务,恪守职业道德,热情服务群众; 3、对社区党员、企业党员、流动党员和下岗失业党员,要以强化党员意识为重点,以解决党性观念淡化问题为突破口,引导党员关心党的事业,提高技能,投身建设,勇于创业,服务群众,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1、在领导班子和党员中广泛开展以“干在实处当先锋,走在前列促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 2、各单位党组织创建一批党员“先锋岗”、“示范岗”、“党员志愿者服务队”, 积极开展党员便民服务活动。 1、先进性具体要求的大讨论,组织认真,要求明确;紧密结合单位、行业实际。 2、通过大讨论,概括提炼出本单位本行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本单位党员对概括提炼出的先进性具体要求形成共识,党员意识增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体现明显,群众反映良好。 3、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做到立说立行、边学边改,乡镇、街道机关将近年来民主评议机关整改问题、机关效能建设群众反映意见和学习中查找的问题等作为边学边改的内容,方案具体,措施明确。 4、学习培训取得实效,党员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5、学习培训与其他各项工作有机结合,体现了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1、检查各单位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大讨论的情况,督促各单位概括提炼出具有本单位本行业特征的先进性具体要求。 2、督促各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努力做到立说立行、边学边改,结合自身存在问题,做到深挖根源,立即整改。 3、指导各单位正确处理工学矛盾,帮助解决学习培训实际困难,切实做到学习培训与其他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4、对各单位第一阶段教育活动情况进行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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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性分析、民主评议阶 段 一、深入思想发动 8 月下旬 (一)制定计划 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周密细致、切实可行的第二阶段具体工作方案。 (二)思想发动 1、及时搞好动员部署; 2、营造良好氛围。 (三)深化学习 在第一阶段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党员继续搞好学习,并与落实分析评议阶段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贯穿整个分析评议阶段。学习内容要精选,学习要深入,重点学习: 1、 党章关于党员权利、义务的规定等; 2、中央领导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讲话精神。 1、工作计划符合实际,操作性强,重点突出。 2、及时部署第二阶段工作,思想发动覆盖到全体党员。 3、学习有要求,落实有措施,结合分析评议工作紧密。 重点在评议标准的具体化上分类指导。 1、在总结第一阶段督导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上报第二阶段督导检查工作计划。 2、指导督促各单位认真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和领导班子活动方案。 3、督促指导各单位深入搞好思想发动,继续深化学习,及时部署有关工作。 4、注意了解和掌握一些带有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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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性分析、民主评议阶 段 二、广泛征求意见 8 月下旬 (一)广泛征求意见 1、征求意见主体 (1)党员个人(本人为第一责任人); (2)基层党组织(包括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3)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2、征求意见内容 (1)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决定情况;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帮助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方面困难的情况; (3)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进“实力北仑、生态北仑、平安北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情况; (4)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班子团结,切实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等有关工作情况; (5)坚定理想信念,严格政治纪律,坚持求真务实,坚持“两个务必”,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情况。 党员个人征求意见重点是(1)、(2)、(5)条。新经济、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征求意见内容可根据实际作适当调整。 3、征求意见范围 (1)普通党员: 征求和听取本支部党员、群众的意见。 (2)党员领导干部: ① 征求和听取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 ② 征求分管部门或单位的意见。 (3)基层党总支、党支部: 征求所属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4)领导班子: ① 征求和听取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 ② 征求下属单位(社区、村、企业、学校)的意见; ③ 直接服务社会的窗口单位领导班子还要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 4、征求意见方法 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等办法: (1)党员个人通过由支部统一组织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访谈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 (2)党组织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开通热线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工作(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的意见。 (二)如实反馈意见 各级党组织对征求到的意见,认真汇总、梳理,分类整理出对党员个人、党组织和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的意见。除属于人身攻击、发泄私愤的外,原则上都要如实汇总,并注明每条意见的人次。 1、对党员的意见由党支部负责同志直接反馈给本人; 2、对党支部及其负责人的意见一般由上一级党组织相关负责同志反馈到党支部负责人; 3、对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由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汇总、整理后,如实反馈给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同时报上一级督导组; 4、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以适当方式将征求到的领导班子意见和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如实向班子成员反馈。 (三)征求意见的保存 对于征求意见汇总材料(包括原始征求意见材料),由各单位党组织指定专人统一保存;对于党员个人的意见汇总材料,由本人保存,不存入个人档案。 1、党组织征求意见方案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 2、征求意见做到工作到位,党员、党组织、单位领导班子全覆盖。 3、征求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真心实意地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做到“开门”听意见。 4、找准党员队伍和党组织中存在的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与保持党的先进性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问题。 5、对党员个人、党组织和领导班子的意见及时梳理,并进行反馈。 1、指导各单位认真制定征求意见工作方案,多途径、多方面征求群众的意见,切实找准存在问题。 2、了解掌握各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征求意见的情况。 3、对征求意见不充分、范围不广泛、意见反馈不及时的要督促“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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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性分析、民主评议阶 段 三、开展谈心活动 8 月下旬 (一)谈心范围 1、党员领导干部: (1)班子成员、所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 (2)所在党支部有关同志。 2、党员: (1)本支部党员; (2)同部门、同单位群众。 每名党员谈心一般在3人以上。 (二)谈心内容 谈心主要围绕沟通思想,征求意见,查找不足,消除隔阂,解决问题等内容进行。 (三)谈心形式和要求 可以采取个别谈和集体谈等多种形式。党员之间的谈心交心,应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之前进行。 1、谈心活动科学安排,组织到位。 2、谈心氛围好,谈心活动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原则,敢于思想交锋。 3、平时有隔阂、有误解的同志能够主动找对方谈心,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能在谈心活动中解决,党内团结有新的增强。 4、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积极开展谈心活动,认真做好党员思想工作。 1、督促指导各单位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开展谈心活动。 2、通过检查方案、个别交谈等形式,检查各单位谈心交心的情况,重点了解领导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开展谈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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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性分析、民主评议阶 段 四、进行党性分析 9 月上旬 (一)党性分析材料的内容 对照党章、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以及本单位本行业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结合征求到的意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党性分析材料。要全面总结党的十六大以来自己在思想、工作和作风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在理想信念、宗旨、作风、遵守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分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措施。 (二)党性分析材料的要求 1、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每个党员,原则上都要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年老体弱或书写材料确有困难的党员,本人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经所在支部同意后,可不撰写党性分析材料。 2、党性分析材料要重点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分析材料字数一般在2500字左右;各街道乡镇机关、学校、医疗单位及其它事业单位的在职党员一般在1500字左右;离退休党员、社区、企业、金融机构、新经济社会组织中的普通党员,从实际出发,字数不作规定。党性分析材料必须自己撰写。 3、党性分析材料总结的时限原则上从党的十六大以来(2002年11月后),但检查思想认识问题可根据实际适当往前追溯。 (三)党性分析材料的把关 1、领导班子成员的党性分析材料由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或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审阅,上一级督导组配合; 2、其他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审阅; 3、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党性分析材料由上级单位的分管或联系领导负责审阅。 1、党组织组织党员边学习边思考,党性分析思想端正,态度认真。 2、党员党性分析材料基本做到主要问题找准,党性分析深刻,整改措施具体,党组织第一责任人对党性分析材料进行了严格把关。 3、对那些结合个人实际不够、问题找得不准、剖析不深的党性分析材料,督促本人认真进行了修改。 1、配合做好领导班子成员党性分析材料的审阅工作。 2、采取随机抽样方式检查各单位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对主要问题没找准、党性分析不深刻、整改措施不具体、接受意见态度不端正的党性分析材料,要督促进行认真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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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性分析、民主评议阶 段 五、召开组织生活会 9 月上中旬 (一)专题组织生活会 1、会议以支部为单位召开。 2、召开会议前要提前预告,并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党章》有关内容及本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经批准可不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的党员,如果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应当参加并接受评议。 3、会议上每个党员逐个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之间相互进行口头评议。 (二)专题民主生活会 单位本级开展教育活动的各领导班子要按照有关规定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并形成书面报告,提前报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审核,并与区委督导组沟通。 (三)认真修改党性分析材料 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认真修改党性分析材料。普通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由党员个人自己保管,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分析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 1、党组织认真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按要求开好“两会”,党员个人逐个进行党性分析和相互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3、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认真修改党性分析材料,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 1、指导各单位认真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及时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2、督导组组长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与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或领导小组组长)作一次认真的沟通。 3、检查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了解掌握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情况和生活会质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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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性分析、民主评议阶 段 六、提出评议意见 9 月中旬 (一)召开支委会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个人述评、党员互评以及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每个党员提出书面评议意见。 不设支委会的支部,由支部负责同志会同上级党组织一起研究,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 (二)反馈评议意见 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党支部以书面形式如实向本人反馈,对阅读能力确有困难的党员,支部可以指定专人向其作口头反馈。评议意见要肯定党员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方向,对每名党员评议意见的反馈情况及其思想反映应作好记录,并做好思想工作。 (三)通报评议情况 分析评议结束后,党组织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1、通报内容: 党支部:⑴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基本情况;⑵党员对本支部存在问题的认识、整改意见和今后努力的方向;⑶党支部评议结果的综述;(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党(工)委:⑴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情况;⑵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⑶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通报范围 党支部负责人主要向党员群众通报民主评议情况。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用书面形式向本地本单位党员群众通报。对党员个人的党性分析材料、民主评议意见不作通报。 (四)情况报送 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上一级党组织,同时抄报上一级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1、党支部按要求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每个党员提出评议意见。 2、党支部评议意见反馈及时全面,党员思想稳定、态度端正。 3、党员对存在问题的认识深刻,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找得准,反映问题实事求是,今后努力方向明确,边议边改有成效。 4、专题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如实向党员、群众作了通报。 1、指导各单位开好支委会,正确开展提出评议意见和反馈评议意见的工作。 2、抽查部分党员的评议意见,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评议意见。 3、检查各单位通报评议情况,了解和掌握群众对民主评议情况的反映。 4、掌握不能较好地履行党员义务、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教育转化情况。 5、对第二阶段工作进行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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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整改、巩固提高阶 段 一、认真搞好思想发动 9 月下旬 (一)认真研究制定计划 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第三阶段具体工作方案。 (二)深入进行思想动员 在认真总结第二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搞好思想动员,及时部署整改提高阶段的各项工作。 (三)广泛开展舆论宣传 各单位大力宣传整改提高阶段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宣传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积极树立立学立行、边整边改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浓厚的整改氛围。 (四)继续深化学习教育 围绕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深化学习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和党组织自觉整改的主动性、积极性。学习要主题突出,内容要紧扣实际。 1、认真、及时进行动员部署,思想发动做到全覆盖。 2、工作方案(计划)周密细致,切实可行,正确掌握政策,精心组织实施。 3、学习有要求,落实有措施,结合整改提高工作紧密。 重点在解决突出问题上分类指导。 1、针对第三阶段工作特点,认真研究制定并上报第三阶段督导检查工作计划。 2、指导督促各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提高阶段的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审阅,严格把关。 3、检查指导各单位第三阶段工作,指导各单位深入搞好思想发动,明确整改提高阶段的要求,继续深化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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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整改、巩固提高阶 段 二、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 9 月下旬 (一)整改对象 1、每个党员要对照党性分析材料,结合党组织的评议意见,对存在的问题作深入反思,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 2、各单位党(工)委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包括党总支、党支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 (二)整改方案要求 要求将整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具体措施、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落实具体责任人。整改方案的制定要充分考虑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既有近期目标,又有中长期安排;既要考虑解决问题的必要性,又要考虑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提过高的目标和不切实际的口号。 (三)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的把关 1、领导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由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或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督导组配合; 2、其他党员的整改措施由所在党支部委员会审核; 3、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要注意吸收班子成员个人的整改措施,注意听取下属单位和群众的意见,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并听取上一级督导组意见。 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的整改方案形成后,要通过一定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并报上一级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备案。 1、党员个人、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制定认真,整改目标切合实际;整改任务细化,重点突出;整改时限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可行,标本兼治。 2、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严格把关,符合要求。 1、督促各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方案。 2、配合对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审核把关。 3、对整改措施重点不突出,整改方案不实事求是,整改时限不明确,整改责任不落实的党员个人和领导班子要督促其修改完善整改措施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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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整改、巩固提高阶 段 三、认真进行整改 10月上中旬 (一)整改重点 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情: 1、党员和党组织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2、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3、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4、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 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综合分析,找准整改的重点。在乡镇、街道机关党员中,重点解决好如何增强群众观念,提高服务效率,踏实工作,严格自律,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不断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的问题;在社区党员中,重点解决好如何围绕服务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努力为群众多办实事、多办好事的问题;在企业党员中,重点解决好如何增强党的光荣感、责任感,强化党员意识,提高岗位技能,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问题;在教育、医疗单位党员中,重点解决好如何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不断提高师德、医德水平的问题;在新社团组织的党员中,重点解决好如何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在各自的领域中发挥好应有作用的问题。 (二)整改要求 1、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要马上整改; 2、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限期整改; 3、对那些应该解决但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明情况,采取积极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4、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大,单靠一个部门和单位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加强协调,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加以解决。 (三)整改步骤 1、每个党员按照经审核的整改措施扎实进行整改。党组织?
㈦ 如何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确立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是由党的性质、执政党的地位、社会主义企业的性质所决定的,只有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领导作用,才能使企业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健康地发展,才能把国民经济建设搞上去。在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具体实践中,在企业工作重心转为经济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企业党组织以怎样的方式、方法和途径来体现其政治核心作用,已经成为国企党组织所面临的重大而又现实的问题。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 党管理干部是我国干部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是实现党的政治领导的具体体现,是一条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也是实现党对企业领导的一个重要保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中规定:“党要加强对干部工作的领导,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这些党管干部原则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同样适用于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党组织在干部管理中的主要责任是负责各级干部的培养、教育、考察、监督和管理,发现和推荐人才。企业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干部政策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选人用人要唯才是举,不拘一格,坚决反对那种唯文凭论和年龄上的“一刀切”的做法。选拔与使用干部主要看其表现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要把工作业绩放在突出的位置,思想作风的好坏、工作能力的高低,贡献的大小和工作责任心的评价,主要通过工作业绩来考察。大胆起用表现好,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人。 二、建立科学的决策运行机制,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企业各项重大问题的决策,无不同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联系,无不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命运。企业党组织要有效地履行监督的职能,就必须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讨论与决策。这是国企党组织发挥政治领导作用的一条重要职责和基本途径,是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实现企业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推进企业沿着健康轨道发展的有效制度和措施。决策前,企业党组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组织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形成党组意见。决策时,要重视决策程序的控制,保证决策制度的落实,党员董事要注意体现党组织的意图,引导和推动会议形成正确的决策。决策后,党组织要组织发动广大党员群众认真贯彻落实,要及时了解和反馈决策实施情况,加强对决策的监督,及时纠正偏差,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因决策失误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健全党内监督机制,抓好廉政建设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抓好干部廉政建设,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蔓延,确保企业的经营方向和企业的健康发展,是企业党组织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是我们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群众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党组织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政治领导作用的重要途径。企业党组织要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对各级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切实把企业的党风落到实处。党组织要经常性的进行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目的、意义及其内容,使广大干部、党员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在预防的同时,还要制订一些内容具体、有可操作性、有细化、量化标准考核要求的领导责任制与议事办事规则,做到从制度上防止腐败。如果一旦发现有腐败行为,要坚持从严治党的要求,对当事人轻者批评教育,重者按党纪国法严肃处理。 四、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的基层组织是体现党组织是否具有战斗力的基础,只有不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才能把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落到基层。 (一)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在深化企业改革的过程中,要根据企业组织机构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设置党的基层组织。有的企业为缩短管理链条,减少管理层次,在撤消生产经营一线管理机构的同时,撤掉了基层一线的党组织,而上一级机构的党组织远离基层一线,难以对党员实施有效的教育管理,很多工作根本无法落实,这种撤并上移党组织的做法,严重削弱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应坚决制止。新设立的单位和生产经营一线的单位都要建立党的组织,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就近和别的单位组成联合党支部,做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党的组织建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性党风教育,帮助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和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员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做好群众表率,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 (三)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创新党组织的活动方式。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运行,企业党组织要不断适应新形势的变化,与时俱进,创新党组织的活动方式。积极通过各种有效的形式和活动载体,丰富企业党组织的活动内容,提高工作实效。将政治学习、集中教育与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建设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党员岗位奉献活动、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党员活动,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勇挑重担,多做贡献。党组织的活动要有吸引力,生动活泼,不能千篇一律搞政治学习,同时也要防止娱乐化,使党员职工真正受到教育和锻炼。 (四)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复合型人才。党务干部是党建工作的骨干,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从实际出发,制订对党务干部的中长期的培训规划,逐级落实教育培训责任制。通过新任干部岗前培训和党务干部轮训,进行专题研讨、经验交流、调查研究、外出考察等活动,加强理论业务的双向培训。通过挂职锻炼、岗位轮换等方式,形成党务干部能进能出的正常交流机制,为党务干部成为复合型人才创造条件。
㈧ 如何加强银行基层党的建设,提高银行治理水平
(一)发展创新,坚定党员思想信仰。一是教育内容上要重点把握党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的发展本质。发挥上层建筑的能动作用,从共产主义思想理论体系是寻求社会公平和实现权利平等这一角度出发,将“自由、民主、平等”等普世价值观纳入到党的科学理论体系,获取更深厚的理论基础和更广泛的支持;要让党员认识到党的思想不仅是认识市场经济内在矛盾的武器和工具,更是认识当前中国经济社会矛盾的科学指南和方法;还要使党员认同党的思想对其个体人生价值实现的现实意义,即填补物质极大富足之后所产生的精神空虚,汲取精神力量,使自身变得更加坚强。二是教育形式上要摆脱形式主义和虚无主义,设法拓展党员接受思想教育的时空维度,形成合力。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党员所遭遇的各种困惑和挫折,使党员真正从内心深处对党产生认同和依靠感;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使党员主动学习;为党员提供有血有肉的丰富精神食粮,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科学定位,融合党建工作与业务经营。一是把选人用人作为党建工作的关键。健全人才选拔机制、完善选拔标准,通过选拔政治过硬、熟悉银行专业知识且具备较强管理能力的党员人才来引领银行业的发展。二是注重把业务经营的关键要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银行业其经营风险的特征决定了党建工作必须首先紧抓风险管控,形成党建工作有效服务和保障经营管理的局面。三是在方法上注重党建工作与业务经营的虚实结合。党建工作与业务经营要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考核同行。将党建工作真正融入到业务经营中,做到业务经营有实有虚,党建工作从虚到实。
(三)分类指导,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组织架构。一是宏观上采取条线指导。党对银行业的领导和银监部门的行业监管,目的都是确保银行业稳健发展和支持社会经济发展。为此,可将银行业党建工作管理有机融入到银行监管中,这样既能发挥监管部门专业优势,又能增强党建管理的有效性,还能防范银行机构党组织属地管理可能引发的地方政府干预银行经营的情况。二是微观上采取分类指导。针对党政紧密结合型的银行业机构,建议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在党组织领导的前提下加强权力制衡。针对党政相对独立型的银行也机构,对机构庞大、人员素质较低的农信社,要着重抓好队伍建设;对地方政府影响力较大的城市商业银行,要实现党建目标与经营目标的有机融合;对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银行业机构,在对党委会恰当定位的前提下,考虑通过民主协商方式赋予党委会参与银行经营管理的主体资格,避免冲突;针对外资银行等尚未建立党组织的机构,尝试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党的细胞组织信息传递功能。
(四)激发动力,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在银行业开展党建主题活动,大力激发广大党员“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引领银行业在有效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同时,增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责任感。
(五)内外结合,构建统一的党纪监督体系。一是加强银行业党纪监督的统一领导。建议以监管部门现有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为基础,成立统一的银行业党纪监督领导协调机构,负责管理、监督、协调银行业反腐倡廉和案件防控工作,防范银行内部利益关联对监督效力的损害。二是进一步强化银行业党组织的党纪监督职责。通过党委成员、纪检监察人员介入董事会、高管层、监事会等途径,引导银行业机构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案件防控和行风建设相结合,在银行业开展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和检查,增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积极推进党务、行务公开,充分发挥“阳光这种最好的防腐剂”的作用。
㈨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总要求是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总要求是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着力点是增强专监督的严肃性、属协同性、有效性。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使监督工作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
要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
(9)完善党对金融机构党组织的领导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全面领导必然要求党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工作的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
因为,只有党才能站在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战略高度,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保证从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到措施手段运用,都能够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作出科学的决策,制定切实的政策,并确保政策的执行和效力。党的十八大前,我国监督体系长期存在监督主体多元,力量分散,各机构之间职能交叉、标准不一、配合衔接不畅等问题,影响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降低了监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