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金融产品创新的原因
(一)历史积累方面的原因。
纵观西方金融产品创新发展史,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可分为避管型创新,转嫁风险创新,防范风险创新,到如今的各种创新并举,可以看出商业银行产品创新需要有历史的积淀和各个阶段创新产品的延续性。我国银行是由计划经济时期的专业性银行转变为现在市场经济时期的商业银行,仅有十多年历史,在经营管理方面、银行技术设备、人才储备等方面有很多不足。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银行业自有资本金不足、坏帐、呆帐等不良资产问题严重,承受风险能力差,这一系列问题显示出我国银行业系统的内在脆弱性,不利于金融产品创新的开展。
(二)金融环境方面的原因。
1.国内法制建设相对落后。
近年来,我国经济金融环境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而相应的法律法规却跟不上步伐。例如,银行理财业务和电子服务业务缺乏法律的支持。产品创新的要求与相对滞后的法律法规建设之间的矛盾,会使得新兴的产品隐藏着一定法律风险。
.2.金融监管制约着金融创新。
从国际情况来看,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有着刺激和抑制两方面作用,而我国居民的高储蓄率和政策性的高存贷利差使得银行无利润压力,资本市场尚未完全成熟使得银行创新缺乏动力,因此,金融监管对我国银行仅表现出抑制作用。金融监管主要表现在利率管制、外汇管制、银行业务管制等方面。从利率方面来看,虽然将市场机制引入利率管理,但利率调整仍在很大程度上受国家经济形势影响。政府制定的高存贷利差使银行稳获高额利润,同时利率管制剥夺了银行对产品创新的定价权,这些使得银行产生产品创新的惰性,即使有了创新热情也会因为管制而丧失创新能力。
金融监管还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监管理念保守,遵循一种“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即为禁止”“规定能够做的才允许做”。其二,监管体制方面的约束,“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使商业银行产品创新只能是在传统业务内的低层次产品创新,即不能在各种金融机构交叉业务上进行更高层次的创新。简言之,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方式严重制约了商业银行创新的积极性。
②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思考
在西方经济学阵营中,对商业银行创新作用的利弊认识存在着较大差异,因为商业银行创新存在着利益的冲突,并且受制于整个经济金融环境。但是绝大部分经济学家认为商业银行创新利大于弊。从创新主体看,商业银行只有当预期创新能为其带来净收益时才会从事创新活动;从社会效果看,商业银行创新不仅增强金融活力和渗透力,还能有效地促进市场机制的灵敏度和作用力,有力推动经济金融健康稳定的发展。但是少数经济学家如亨利?西蒙斯则认为商业银行创新的弊远大于利,他们认为商业银行的创新利是眼前的,而弊却是长远而深重的。
从商业银行发展的大方向上看,当代商业银行创新虽然有利有弊,而且利弊作用都放大了,但其利始终占主导地位。用事物发展的自然规律来分析商业银行发展的历史,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没有创新就没有当代商业银行所表现出来的高层次和高水平,就不可能使商业银行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具有巨大的能量和贡献。而商业银行创新过程中的弊端多是一种潜在的危险,这种弊端是可以通过不同创新活动予以克服或减轻的。
③ 银行金融创新有哪些
在中国加入WTO后,银行业将直接面对外资银行的挑战,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当务之急恐怕就是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是指金融领域内部通过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和创造性变革所产生或引进的新事物,包括金融制度、金融业务、金融组织结构的创新等。
金融创新工具的特点是高收益、高风险。首先,金融创新工具具有杠杆性,即以较少的资金成本取得较多的投资,以提高投资收益。一般是以原生工具的价格为基础,交易时不必缴清相当于相关资产的全部价值,只要缴存一定比例的押金或保证金,便可得到相关资产的管理权,到一定时期对已交易的金融创新工具进行反方向交易,而进行差价结算。这种“以小博大”的交易方式可能给交易者带来高收入,也可能带来巨额损失;
其次,金融创新工具具有虚拟性,即证券所具有的独立于现实资本运动之外,却能给证券持有者带来一定收入的特性。具有虚拟特征的金融创新工具的价格变化脱离了实物运动过程,它一旦形成,就必然会导致一部分货币资本停留在这种能够生息的有价证券之上,以获得风险利润的管理权。金融创新工具的虚拟性所产生的市场后果是,金融创新市场的规模大大超过原生市场的规模,甚至远远地脱离原生市场。
目前,国际金融创新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趋势:
金融产品、金融工具的创新多样化。
表外的重要性日趋增强。
融资方式证券化。
金融市场一体化趋势。
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的形式和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I)模仿法。主要是指借鉴西方发达国家金融创新的产品,迅速地加以模仿和运用。其优点是创新成本低、创新速度快。但由于各国的金融制度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完全模仿不一定能够适应本国的市场和客户的需要。
(2)改进法。是指在借鉴发达国家和国内同行业创新的基础上,再结合本国和本行的实际情况进行一些改进后推出。这种创新由于考虑了本国的实际情况,往往容易被接受,其效果也较好。但由于不属于原创,没有技术壁垒,容易被其他银行模仿,形成同质化。
(3)组合法。是指将各种不同的业务要素或服务方式进行重新组合,形成不同于以前的金融产品。这种组合的内容较多,如活期、定期和储蓄存款的组合,本、外币存款的组合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等。这种银行业务各要素的充分利用,可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要。
(4)创造法。是指银行创造出来的而其他金融机构尚未有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这是创新的原始来源,也是在竞争中保持优势的法宝。但这种创新有一定的难度,往往由商业银行的总行来进行开发,大的商业银行分行也可以开发,小银行开发的成本较高,有时还得不偿失。
④ 金融创新产品的创新的着力点
一般认为,金融创新是将金融领域内部的各种不同要素进行重新组合的创造性变革所创造和引进的新事物。主要包括金融制度创新、金融机构创新、金融市场创新、金融产品创新、金融监管创新。这几种创新是一个整体,对完善提高金融体系的综合效能缺一不可。这作为一个国家的整体金融改革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对于具体一家商业银行而言,完全应该而且也可能避开属于宏观管理、高层决策范畴的创新问题,从自身具体特点的实际出发,抓住商业银行自己可以掌控的金融创新切入点,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否则必然会事倍功半。我们认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着力点在于金融产品创新。其理由是:
1.金融制度创新不是商业银行创新的范围。一个国家的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经济的稳定,而经济的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金融的稳定,这是不言而喻的。金融制度创新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股份化改造和法人治理结构问题,二是混业经营问题,三是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问题。这些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后果严重。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只要正确理解,认真贯彻落实就行了。
2.金融机构创新也不是商业银行应该过分关心的范围。金融机构创新,主要是指多种所有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以及外资银行的进入问题。包括民营银行在内的各种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不发展、如何发展以及发展到什么程度和规模等问题,这些同样是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银行高层的决策问题。这些竞争对无忧论文 手应该引起商业银行的关注,但还轮不到商业银行来操心它们具体的创新事宜。而跨国银行的进入,在加入WTO的条款早已明确,商业银行需要关心的是如何抓紧五年保护期,练好内功适应竞争的问题。
3.金融监管是人民银行的职责,商业银行是接受监管的对象,金融监管创新显然不是商业银行的任务。
4.金融市场创新不是某一家商业银行能够造就的。金融市场作为金融产品交易的场所,它必须依赖于众多金融机构的参与和监管机关的管理。在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中,依赖于所有商业银行的积极参与,活跃交易,某一家银行的突出表现也可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独木不是林,一家商业银行可以做成“金融百货公司”,但毕竟不是金融市场。当然商业银行也应该有所作为,开发创新自己的金融产品积极参与金融市场的交易。这里说的是,金融市场的创新是众多银行合力所致,不是某一家商业银行可以完成的。
5.金融产品创新是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着力点。如前所述,商业银行要进行利润空间的扩张,提高收益率,可以用为客户提供特殊的个性化服务的方法获得。客户愿意出高价格购买的当然是商业银行的功能性服务,而提供这些功能性服务的就是银行的产品。因此,银行金融产品的特殊功能,是银行获取竞争优势和高额利润的源泉。
商业银行是通过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所以对金融产品的创新属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业务范围,银行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市场的发展,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地进行产品的开发和创新,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与客户商量量身定制金融产品。
相对于金融体制等创新而言,金融产品创新无论从创新难度、涉及面、影响力都较小,也不需要其他银行齐头并进,各个银行可以独立进行。并且,金融产品创新与商业银行的其他改革和创新的联系较弱,可以不受其他诸多方面改革滞后的影响而率先进行。因此,金融产品创新是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先导和着力点。
6.金融产品创新有巨大的空间。国际金融界的产品是上万种,而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不过百来种,进行借鉴性创新大有作为,充分挖掘这巨大的空间能够满足我国商业银行一段时间的创新需要。而且借鉴型创新可以利用后发优势规律,既可少走弯路,又可在借鉴中学习模仿创新提高。随着金融市场的创新和发展,在基础和条件成熟时,大力发展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原创型创新也是必不可少的。
⑤ 为什么金融机构不断进行金融产品的开发 创新
金融产品的开发和创新的原动力是增加盈利的需要,但同时,金融创新需要资金、人力等资源版投入,权在当前盈利能力充足的情况下,应当说金融机构创新的积极性不高。
西方国家的金融创新如火如荼是因为西方国家的银行都是私有银行,根据《货币战争》的说法连美联储都是私有银行,那么国家对银行的监管也是毫不客气的,正是严厉的监管促使银行进行金融创新以突破政府监管实现盈利。
金融创新是什么?就是变着花样赚钱,带来的方便那是一不小心,或者是赚钱需要。
⑥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国外金融产品创新的趋势
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解体和世界性的石油危机,利率和汇率出现了剧烈波动。金融机构的旧有经营模式和业务种类伴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失去市场,同时又给金融机构创造了新的潜在业务和巨大的发展空间。与此同时,计算机与通讯技术的长足发展及金融理论的突破促使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突飞猛进,而创新成本却日益降低。 全球金融领域在强大的外部需求召唤下,在美好的盈利前景吸引下,通过大量的创新活动,冲破来自内外部的各种制约,发生了一场至今仍在继续的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新业务、新市场、新机构风起云涌,不仅改变了金融总量和结构,而且还对金融体制发起了猛烈的冲击,对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提出了严峻挑战。目前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不定,国际金融新秩序有待形成。对于金融领域内为了应对这种动荡不安的现状而发生的这些变革,我们将其统称为“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金融创新是指7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在放松金融管制以后而引发的一系列金融业务创新;广义的金融创新是一个金融体系不断成长、创新的过程。总而言之金融创新就是指是指金融机构内部要素的变革。自现代银行出现以来,无论是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国际货币制度,还是银行的传统业务、银行的支付和清算系统、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乃至整个金融体系都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金融创新。本文所涉及的金融创新是指广义的金融创新,其主要包括金融产品与金融工具的创新;金融服务的创新;金融市场的创新以及金融机构职能的创新。金融创新的发展,以60年代经济的迅速发展、资本流动的加快为背景,以七、八十年代的放松管制为契机,一直保持常盛不变的势头。进入90年代国际金融创新围绕着表外业务、筹资证券化以及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三个方向迅速发展,目前,国际金融创新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趋势:1.金融产品、金融工具的创新多样化。2.表外的重要性日趋增强。3.融资方式证券化。4.金融市场一体化趋势。
⑦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
金融创新:变更现有的金融体制和增加新的金融工具,以获取现有的金融体制和金融工具所无法取得的潜在的利润,这就是金融创新,它是一个为盈利动机推动、缓慢进行、持续不断的发展过程。(创新概念是由熊比特提出的,当时指新的产品的生产、新技术或新的生产方法的应用、新的市场开辟、原材料新供应来源的发现和掌握、新的生产组织方式的实行等。金融创新正是循着这一思路提出的).
⑧ 金融产品创新有哪些方法
1.借鉴产业政策,做好风险防范:目前,不同政策部门和不同专家、学者对金融产品创新的监管思路和发展问题上有不同的意见。其中,一种观点认为,在发展新的金融产品时,必须要先建立规则,充分借鉴国际经验。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国际范围内的经验和教训并不相同,不同国家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另外,在缺乏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规则往往需要花费很长时间,甚至规则始终不得出台,建好的规则的可操作性和健全性也有待进一步观察。从方法论上看,一切必须先建规则才能实践,有悖于人类通过实践提高认识的客观规律。因此,在现阶段的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可以更多地借鉴产业政策的有关做法,通过设立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方法加以规范和解决。对于那些国际范围内较为成熟的产品,具有较强风险控制能力的金融机构在开展创新业务时可采取负面清单的做法,也就是说“未经法律明确禁止的业务品种,均可以开发”。而对于那些不是十分成熟、有可能带来系统性风险的金融产品,则采取正面清单的方式加以规范。
2.细分市场,寻找利基点:利基市场是指被竞争对手所忽视而又能带来利润的细分市场。在做好大众化产品的开发和营销的同时,区分细分市场,寻找特殊小群体客户的需求,已成为开拓新产品的一条有效途径。尤其是在个人金融市场的产品创新中,客户在区域、年龄、职业、教育、收入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会产生不同的需求。如国内一些银行按客户群体不同的年龄段开发了“学生投资理财计划”“婚礼储蓄”等。
3.金融机构之间互相合作:互相合作开发新产品的趋势在国外已遍及各类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信托银行与证券公司、国内银行与国外银行之间都可以开发出组合式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方式。
4.明确金融产品的定位:在金融创新产品的过程中,要合理明确金融产品的定位,主要区分面向机构投资者和面向个人的产品。鉴于机构投资者一般拥有机构优势,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和抗风险能力,因此面向机构投资者的产品在许可证上更为宽松,面向个人的金融产品在准入方面应更为谨慎,在信息披露和监管方面应更为严格。其中,针对高端客户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普遍服务的金融创新产品应有所区别。此外,对于一些包括衍生品在内的定价策略和风险控制更为复杂,面向复杂的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产品也需要在监管上加以区别对待。
5.满足客户需求,实现“利益最大化”:金融产品创新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从客户的需求和利益出发,使产品尽可能满足客户“利益最大化”的投资目标,在方便客户、使客户满意的同时,为自身带来良好效益。
⑨ 为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各金融机构推出了哪些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
金融机构在服务小微企业、农户、贫困人群等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时,往往面临客户分散、资信水平不高、信息规范化标准化不足、缺乏有效抵质押物等问题。针对小微企业、农户、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普惠金融重点领域“短、小、频、急”的金融需求,金融机构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打造专属产品服务体系。
一是运用新型信息技术手段,拓展银行服务渠道。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服务渠道发展迅猛。截至2017年末,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账户数已达32.8亿户,主要电子交易笔数替代率平均达到79.6%,其中,手机银行交易笔数占主要电子交易笔数的31.8%。
二是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提供线上信贷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涌现出一批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前海微众银行、浙江网商银行创新大数据模型风控模式,精耕个人小额消费贷款、电商贷款等细分领域。建设银行探索全流程线上融资模式“小微快贷”,2017年新增客户超过14万,当年放款1466亿元。互联网保险迅速发展,2017年互联网保险签单124.91亿件,较上年增长102.60%。
三是开展续贷业务创新,缓解小微企业贷款到期资金周转难题,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率。目前,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均已开展续贷业务,泉州银行创新续贷产品“无间贷”,截至2017年末累计为客户节约融资成本2.5亿元。
四是发展供应链金融,与核心企业合作对供应链上下游的小微企业进行批量授信、批量开发。农业银行“数据网贷”通过“核心企业推荐+历史数据分析”,向核心企业上下游小微集群客户提供全流程线上化的供应链融资服务。
五是完善贷款审批流程,探索运用零售业务管理技术,优化小微企业贷款审批政策和流程,压缩获得信贷时间。中国银行“信贷工厂”模式将授信流程从200多个步骤减少至23个,审批时间从2-3个月缩短为5-7个工作日,最快当天即可完成审批。
六是丰富抵质押品类型。在农村地区开展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开展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抵质押贷款,缓解“缺担保”难题。
七是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明确“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政策要点,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增收脱贫。截至2017年末,银行业扶贫小额信贷余额2496.96亿元。
八是服务科创企业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科技企业特点,探索建立有别于传统信贷业务的科技金融组织架构、管理机制、业务流程、风控手段以及保障体系。截至2017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已设立科技支行、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等645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创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1.7万亿元和0.6万亿元;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投贷联动项下科创企业贷款余额225.6亿元。
九是创新农业保险产品,丰富价格保险、指数保险、制种保险的种类。2017年共开发出农业保险产品1714个,涉及215类农产品。价格保险标的扩大到4大类72个品种,指数保险已备案19个省(区、市)57款天气指数保险产品,制种保险开办省份达29个。
十是创新农产品期货期权产品,降低农业价格风险。已上市23个农产品期货品种和2个农产品期权品种,覆盖粮、棉、糖、林木、禽蛋、鲜果等主要农产品领域。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目前已包括天然橡胶、玉米、大豆、棉花、白糖等5个品种,试点项目达到79个,试点区域包括黑龙江、新疆、云南等多个省(区、市)、覆盖近40个贫困县,各期货交易所支持资金总额达到1.23亿元。
本答案由 关数e 海关数据科技服务平台 整理自银保监会就首次发布普惠金融白皮书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