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怎么申请个人借贷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您说的应该是小额贷款公司吧。以下是《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关于公司设立的要求,其他请查询您所在省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第二章 公司的设立 第五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其名称应当符合国家关于企业名称管理的有关规定,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是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章程。 (二)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上限不得超过2亿元。 (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及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 (六)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六条 申请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任职资格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拟任人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拟任人或其配偶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偿还的负债,或正在从事的高风险投资不能明显超过其家庭财产承受能力。 (三)拟任董事长、副董事长的,应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5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能够运用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判断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了解拟任职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职责。 (四)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5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拟任人应当了解拟任职务的职责 第七条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首先向县(市、涉农区)政府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一)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书。内容包括:当地经济、金融发展情况及小额贷款的需求分析,主发起人的经营发展情况,拟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二)出资人承诺书。出资人应承诺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不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三)出资人协议书。股东之间关于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协议。 (四)小额贷款公司基本情况。包括机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方面的情况。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名册,内容包括法人股东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出资额、股份比例等,自然人股东的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出资额、股份比例等。企业法人股东附经工商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的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 (五)除自然人以外的出资人,须提供经审计的上两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六)小额贷款公司的章程草案,包括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的相关内容。 (七)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八)律师中介机构出具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关联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九)拟任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书。 (十)住所使用证明,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十一)其他相关材料。 第八条 县(市、涉农区)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材料应认真初审,拟定申报方案: (一)县(市、涉农区)政府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请书。 (二)县(市、涉农区)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承担防范与处置责任的承诺书。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材料。 第九条 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方案由所在县(市、涉农区)政府报请市政府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后,报省政府金融办。 省政府金融办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请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提交领导小组票决审议。审议通过后,由省政府金融办将票决意见报省政府,根据省政府意见,由省政府金融办出具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筹建的相关文件。 第十条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须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第十一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省政府金融办应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做出批复意见。 第十二条 筹建期为省政府金融办批复意见签发之日起6个月。未按期完成筹建的,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省政府金融办提交延期申请,省政府金融办应自接到延期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答复。筹建延期最长为90日。 筹建人应在筹建期届满前将开业申请提交至省政府金融办;逾期未提交的,筹建批复失效,由省政府金融办收回。 第十三条 小额贷款公司开业。省政府金融办自收到筹备组开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情况进行审查,并做出批复意见。 第十四条 筹备组应自省政府金融办批准开业之日起60日内,凭批复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报省政府金融办确认原文件的效力。 第十五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90日内完成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可在开业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省政府金融办提交延期申请,省政府金融办自接到延期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答复。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由省政府金融办收回批复文件,通知工商部门依法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开业延长期限不得超过90日。 小额贷款公司应向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领贷款卡。 小额贷款公司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应依法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其中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住所、经营期限的,由县(市、涉农区)政府审核并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政府金融办批准。 小额贷款公司开业后5日内,应向当地公安机关、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相关资料,并报告省政府金融办。 第三章 股东资格和股权设置 第十六条 企业法人、自然人、其他经济组织可以向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入股,入股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0%,其他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5‰,且只能出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 第十七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主发起人应当是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按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计算,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近2年连续赢利,且2年累计净利润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 第十八条 自然人为出资人的,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且无任何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 第十九条 其他社会组织为出资人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我省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一次足额缴纳;自设立之日起连续2年无重大违规违法经营记录的,可以增资扩股;增资扩股方案由县(市、涉农区)政府审核并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政府金融办批准。 第二十一条 股东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份,自取得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股东转让股份或外部投资者购入小额贷款公司股份,由县(市、涉农区)政府审核并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政府金融办批准。 “拯救心田”回答,如对您有帮助,请采纳,祝您顺利!
② 金融中介 小额贷款这些公司 是怎么运作的 他们哪里来的钱
您好,现在能提供小额贷款的平台很多,额度基本在500-30万之间,可通过银行、网贷等方式申请。小额贷款相比其它贷款虽然额度较低,但放款快、借还灵活,很受青睐。只要选择正规的大平台,资金和信息安全有保障,就可以放心使用。
推荐使用有钱花,有钱花原名“网络有钱花”,是度小满金融旗下信贷品牌,面向用户提供安全便捷、无抵押、无担保的信贷服务,借钱就上度小满金融APP(点击官方测额)。有钱花-满易贷,日息低至0.02%起,具有申请简便、利率低放款快、借还灵活、息费透明、安全性强等特点。
和您分享有钱花消费类产品的申请条件:主要分为年龄要求和资料要求两个部分。
一、年龄要求:在18-55周岁之间。特别提示:有钱花谢绝向在校大学生提供消费分期贷款,如您是在校大学生,请您放弃申请。
二、资料要求: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您的二代身份证、本人借记卡。
注意:申请只支持借记卡,申请卡也为您的借款银行卡。本人身份信息需为二代身份证信息,不能使用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进行申请。
此答案由有钱花提供,因内容存在时效性等客观原因,若回答内容与有钱花产品的实际息费计算方式不符,以度小满金融APP-有钱花借款页面显示为准。希望这个回答对您有帮助。
③ 我想开一家金融贷款公司,怎么找银行渠道
相当于你是中介,你有客户可以介绍给我们,我们是银行放款
④ 请问本人想开公司专业为一些大型的分期信贷公司做代理,比如心仪贷,趣分期,川商等。需要什么申请手续或
1.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2.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规定的条件。
3.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5.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7.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8.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9.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⑤ 关于贷款公司。懂的人进来下。我想开一家金融咨询公司,就是做贷款中介,自己也想做小额贷款,与车店手机
要和 小额贷款公司 银行合作,还要有追债的能力。
⑥ 怎么注册金融公司
成立金融、投资的公司需要有财政部的批准.
要求条件很高
并且审核程序非常严格
自己看吧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活动,依法处理国有银行不良贷款,促进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指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三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各自的法定职责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公司的设立和业务范围
第五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由财政部核拨。
第六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第七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须经财政部同意,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第八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总裁1人、副总裁若干人。总裁、副总裁由国务院任命。总裁对外代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行使职权,负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任职资格。
第九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事会的组成、职责和工作程序,依照《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执行。
第十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其收购的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范围内,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时,可以从事下列业务活动:
(一)追偿债务;
(二)对所收购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
(三)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
(四)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
(五)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
(六)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
(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
第三章 收购不良贷款的范围、额度及资金来源
第十一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照国务院确定的范围和额度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超出确定的范围或者额度收购的,须经国务院专项审批。
第十二条 在国务院确定的额度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照账面价值收购有关贷款本金和相对应的计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对未计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实行无偿划转。
第十三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贷款后,即取得原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各项权利。原借款合同的债务人、担保人及有关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四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贷款的资金来源包括:
(一)划转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给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部分再贷款;
(二)发行金融债券。
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给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再贷款划转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行固定利率,年利率为2.25%。
第十五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审批。
第四章 债权转股权
第十六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将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取得的债权转为对借款企业的股权。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股权,不受本公司净资产额或者注册资本的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实施债权转股权,应当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有关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
第十八条
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推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被推荐的企业进行独立评审,制定企业债权转股权的方案并与企业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债权转股权的方案和协议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第十九条
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应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转换经营机制,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管理。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帮助企业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
第二十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转股权后,作为企业的股东,可以派员参加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第二十一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企业股权,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境内外投资者转让,也可以由债权转股权企业依法回购。
第二十二条 企业实施债权转股权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产权变更等有关登记。
第二十三条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
第五章 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
财政部根据不良贷款质量的情况,确定金融资产管理 公司处置不良贷款的经营目标,并进行考核和监督。
第二十五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当根据不良贷款的特点,制定经营方针和有关措施,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内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
第二十六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应当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运作。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资产,主要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因债务人破产等原因得不到清偿的,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处理。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制定。
第二十七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聘请具有会计、资产评估和法律服务等资格的中介机构协助开展业务。
第二十八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免交在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和承接、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业务活动中的税收。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免交工商登记注册费等行政性收费。
第二十九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的要求,报送财务、统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材料。
第三十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当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当聘请财政部认可的注册会计师对其财务状况进行年度审计,并将审计报告及时报送各有关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章 公司的终止和清算
第三十一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终止时,由财政部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二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贷款形成的最终损失,由财政部提出解决方案,报国务院批准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违反金融法律、行政法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依照有关法律和《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给予处罚;违反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信息来自快法务,希望可以帮助您,如果您还有疑问请追问或者咨询快法务http://www.kuaifawu.com
⑦ 本人在金融分期公司工作怎么贷款
同行不好贷,去银行试试吧
⑧ 我想开公司,需要贷款,具体该怎么做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按贷款期限可分为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方式可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又分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形式;按使用方式可分为逐笔申请、逐笔审贷的短期周转贷款,和在银行规定时间及限额内随借、随用、随还的短期循环贷款。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作为一种高效实用的融资手段,具有贷款期限短、手续简便、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因此成为深受广大客户欢迎的银行业务。
申请条件
1.
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拥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借款的用途应具有经济效益,能按时还本付息;
3.
符合银行其他有关贷款规定要求。
提供资料
1.
借款申请书;
2.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章程;
3.
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借款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近期财务报表;
5.
贷款卡;
6.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证明等。
申请程序
1.
申请人与银行公司业务部门联系,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上述材料;
2.
银行对借款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银行内部审核通过后,双方签署《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文本(如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及质押合同等);
4.
借款人在银行开立贷款帐户,提用贷款。
⑨ 怎么样才能注册一家分期服务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才能注册这样的公司
办理公司的主要流程都在这里了,你看一下,希望采纳,谢谢啦
2016年最新注册公司流程
1、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办理事项: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办事机构:区工商分局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工商分局窗口
办理时限:两个小时后领取
办理程序:持股东(投资人)资格证明领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填表(按公司命名要求一次可以最多起9个名称备查)→ 交表→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收费标准:无收费
提供材料:
⑴《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⑵特殊行业需要的其他文件(详细内容参看工商局一次性告知单)。
2、企业设立登记
办理事项: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办事机构:区工商分局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工商分局窗口
办理时限:立等可取
办理程序:出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收费标准:无收费
提供材料:
⑴《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⑵《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3、前置审批
前置审批是指企业登记注册前,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查。一般企业不需要。
根据北京市工商局《2006年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将与区县级审批相关的项目及常见咨询的前置审批项目简列如下,共15类36项,请按需办理表格内事项。无前置审批的企业,则直接办理下一步。参考:《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
4、交存企业注册资金
办理事项:入资(必须是股东之一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办事机构:区工商局指定银行
办理地点:区工商局或投资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立等可取
办理程序:股东之一本人当面出示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填写入资单→存入注册资金→领取入资原始进帐单
收费标准:无收费
提供材料:以下仅供参考,请以各入资银行的具体要求为准。
⑴《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名录一份;
⑵所有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各股东入资金额,法人单位出资的提交出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⑶注册资金;
①自然人出资:现金或银行通存通兑存折或卡;
②法人出资:出资单位支票和新成立法人的人名章及委托书 。
5、办理法定验资手续
办理事项:办理法定验资手续
办理机构:各法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办理时限:根据申办企业提供材料情况是否齐全而定
收费标准:注册资金30万元(含)以上,按注册资金的2‰收取;30万元以下收费600元。
提供材料:根据各申办企业情况不同,提供材料的要求也不同,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⑴《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⑵填写完整的《企业设立申请书》;
⑶由入资银行开具的入资单;
⑷全体股东资格证明;
⑸公司章程;
⑹法人股东单位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有的区不用)。
6、工商注册的审批、领取营业执照
办理事项:工商注册、营业执照批复
办事机构:区工商分局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工商分局窗口
办理时限:受理后五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填写并提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材料→领取《准予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备案)通知书》→5个工作日后持《准予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备案)通知书》→交费→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收费标准:注册资(本)金1000万以下的,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营业执照工本费10元/个
提交材料:由于企业的性质不同,提供的材料也不同,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其他类型企业请参照办理,或咨询工商分局窗口)
⑴《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⑶法定验资报告;
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⑸股东资格证明;
⑹《指定(委托)书》;
⑺《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⑻经营范围涉及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公司还应提交打印的与公司章程载明的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额一致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一份。
7、企业印章备案及刻制
办理事项:备案及刻制印章
办事机构:区公安分局及其指定的刻字社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公安分局窗口备案,区公安分局指定的刻字社刻章
办理时限:备案立等可取;刻章价格不定(属于企业行为,由刻字社自行定价)
办理程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到公安分局窗口备案→公安分局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印核准章→在指定的刻字社刻制公章、财务章、合同章、人名章等印鉴
收费标准:公安分局备案免费,刻章费:(此为行业规范价格,仅供参考)共计365元(其中财务章180、公章70元/枚、合同章70元/枚、人名章45元/枚)
提供材料: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全民、集体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出示上级主管部门的介绍信;有限公司参股股东中,包括法人股的应持其中一家法人单位介绍信。
8、企业法人代码登记
办理事项:企业法人代码登记
办事机构: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
办理时限:受理后3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领表→填表→提交单位公章等资料→交费→(办理时限过后)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收费标准:30元/套
提供材料: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单位公章;
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单位提交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集体、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非法人单位提交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
⑸单位邮编、电话、正式职工人数。
9、地税登记
办理事项: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
办事机构:区地税局
办理地点:区投资服务大厅地税局窗口
办理时限:立等可取
收费标准:40元/套(税务登记工本费)
提供材料:“个体经济”可不报送以下的⑵、⑷、⑸项材料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可后补);
⑸公司或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⑹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⑺印章;
⑻从外区转入的企业,必须提供原登记机关完税证明(纳税清算表);
⑼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材料。
10、国税登记
办理事项: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
办事机构:区国税局
办理地点:区投资服务大厅咨询窗口
办理时限:立等可取
收费标准:税务登记工本费10元/个
提供材料: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或其它主管机关核发的许可证照复印件一份;
⑵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外籍人员为护照复印件一份);
⑶企业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⑷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⑸提供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⑹办理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还要提供营业执照所在地的街道和乡街的名称。
11、开设银行账号
办理事项:在银行开户
办事机构:面向企业的银行分支机构
办理地点:就近银行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立等可取
收费标准:各银行规定不一样
提供材料:请根据各入资银行的具体要求为准,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⑸公章、财务章、法人代表名章。
12、开转资证明和划转资金
办理事项:转资
办事机构:区工商分局开转资证明,在入资银行划转资金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工商分局转资窗口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立等可取
办理程序:在工商分局窗口开具转资证明→在大厅内入资银行划转资金
收费标准:不收费
提供材料:请根据各入资银行的具体要求为准,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⑴工商局开具的转资证明(出具《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的企业留存联、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转资证明);
⑵股东之一(原办理入资的股东亲自来办)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转资;
⑶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
⑷开户银行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交换号;
⑸入资时的原始进账单及印签卡(副卡)。
13、统计登记
办理事项:办理统计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
办事机构:区统计局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统计局窗口
办理时限:立等可取
办理程序:领取《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填表,并提交下述材料→发放统计登记证
收费标准:无收费
提供材料:
⑴《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⑵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IC卡。
14、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事项:社会保险登记
办事机构:区劳动局社保中心
办理地点:区劳动局社保中心
办理时限:立等可取
收费标准:无收费
办事程序: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缴费企业单位的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开户银行名称、账号、交换号及复印件,企业所属街道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