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资管为何要统一监管标准
为何要统一监管标准?
近年我国资管业务快速发展。截至2016年末,银行表内、表外理财产品资金余额分别为5.9万亿元、23.1万亿元;信托公司受托管理的资金信托余额为17.5万亿元;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证券公司资管计划、基金及其子公司资管计划的规模分别为9.2万亿元、10.2万亿元、17.6万亿元、16.9万亿元;保险资管计划余额为1.7万亿元。
统一监管有何影响?
海通证券认为,理财产品规模高增时代或将落幕。《指导意见》打破资管产品刚性兑付,资管向净值化产品转型对公众吸引力趋降;禁止多层嵌套和穿透式管理或致委外产品收益率下降、规模趋降,且成本法改为净值型后银行主动管理意愿上升,主动管理能力(而非监管红利)成为金融机构核心竞争力。
董希淼表示,从推动资管业务服务实体经济来看,可推动资金真正投向实体经济,有更多资金加大产业转型升级、新动能培育等的金融支持力度,补齐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短板。
在董希淼看来,去通道化降杠杆,避免产品多层嵌套,可加大直接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融资成本;同时推动金融机构真正从实体经济服务需求而非自身盈利角度出发,匹配相应的业务模式和产品服务。
Ⅱ 今年后半年有没有就业新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
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
国办发 〔2015〕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使广袤乡镇百业兴旺,可以促就业、增收入,打开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同发展新局面。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统筹谋划,健全体制机制,整合创业资源,完善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以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的提升、扩散、共享为纽带,加快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返乡创业格局,全面激发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热情,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加快输出地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全面汇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加快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催生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坚持普惠性与扶持性政策相结合。既要保证返乡创业人员平等享受普惠性政策,又要根据其抗风险能力弱等特点,落实完善差别化的扶持性政策,努力促进他们成功创业。
——坚持盘活存量与创造增量并举。要用好用活已有园区、项目、资金等存量资源全面支持返乡创业,同时积极探索公共创业服务新方法、新路径,开发增量资源,加大对返乡创业的支持力度。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协同。要加强政府引导,按照绿色、集约、实用的原则,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更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支持返乡创业企业与龙头企业、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等共同打造充满活力的创业生态系统。
——坚持输入地与输出地发展联动。要推进创新创业资源跨地区整合,促进输入地与输出地在政策、服务、市场等方面的联动对接,扩大返乡创业市场空间,延长返乡创业产业链条。
二、主要任务
(三)促进产业转移带动返乡创业。鼓励输入地在产业升级过程中对口帮扶输出地建设承接产业园区,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大力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带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鼓励已经成功创业的农民工等人员,顺应产业转移的趋势和潮流,充分挖掘和利用输出地资源和要素方面的比较优势,把适合的产业转移到家乡再创业、再发展。
(四)推动输出地产业升级带动返乡创业。鼓励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等人员,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的产业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方式,顺应输出地消费结构、产业结构升级的市场需求,抓住机遇创业兴业,把小门面、小作坊升级为特色店、连锁店、品牌店。
(五)鼓励输出地资源嫁接输入地市场带动返乡创业。鼓励农民工等人员发挥既熟悉输入地市场又熟悉输出地资源的优势,借力“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现代商业,通过对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绿色农产品等输出地特色产品的挖掘、升级、品牌化,实现输出地产品与输入地市场的嫁接。
(六)引导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返乡创业。统筹发展县域经济,引导返乡农民工等人员融入区域专业市场、示范带和块状经济,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产业集群。鼓励创业基础好、创业能力强的返乡人员,充分开发乡村、乡土、乡韵潜在价值,发展休闲农业、林下经济和乡村旅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创业空间。以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为平台和载体,大力发展民族风情旅游业,带动民族地区创业。
(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带动返乡创业。鼓励返乡人员共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农村服务业以及农技推广、林下经济、贸易营销、农资配送、信息咨询等合作建立营销渠道,合作打造特色品牌,合作分散市场风险。
三、健全基础设施和创业服务体系
(八)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和互联网创业线上线下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大人力财力投入,进一步推进县乡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的建设,使其成为加强和优化农村基层公共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支持电信企业加大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建设投入,改善县乡互联网服务,加快提速降费,建设高速畅通、覆盖城乡、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继续深化和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推动信息入户,引导和鼓励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返乡人员依托其平台和经营网络创业。加大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投入,支持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智能电商物流仓储基地,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鼓励物流企业完善物流下乡体系,提升冷链物流配送能力,畅通农产品进城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
(九)依托存量资源整合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各地要在调查分析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总体状况和基本需求基础上,结合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同步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布局作出安排。依托现有各类合规开发园区、农业产业园,盘活闲置厂房等存量资源,支持和引导地方整合发展一批重点面向初创期“种子培育”的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引导早中期创业企业集群发展的返乡创业园区,聚集创业要素,降低创业成本。挖掘现有物业设施利用潜力,整合利用零散空地等存量资源,并注意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电子商务和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等统筹结合。属于非农业态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应按照城乡规划要求,结合老城或镇村改造、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或农村宅基地盘整进行开发建设。属于农林牧渔业态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在不改变农地、集体林地、草场、水面权属和用途前提下,允许建设方通过与权属方签订合约的方式整合资源开发建设。
(十)强化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培训工作。紧密结合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业特点、需求和地域经济特色,编制实施专项培训计划,整合现有培训资源,开发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加强创业师资队伍建设,采取培训机构面授、远程网络互动等方式有效开展创业培训,扩大培训覆盖范围,提高培训的可获得性,并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从有经验和行业资源的成功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电商辅导员、天使投资人、返乡创业带头人当中选拔一批创业导师,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提供创业辅导。支持返乡创业培训实习基地建设,动员知名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休闲农业企业和专业市场等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见习、实习和实训服务,加强输出地与东部地区对口协作,组织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定期到东部企业实习,为其学习和增强管理经验提供支持。发挥好驻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帮助开展返乡农民工教育培训,做好贫困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
(十一)完善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公共服务。各地应本着“政府提供平台、平台集聚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思路,依托基层公共平台集聚政府公共资源和社会其他各方资源,组织开展专项活动,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提供服务。统筹考虑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制度改革,及时将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纳入公共服务范围。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做好返乡人员创业服务、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确保其各项社保关系顺畅转移接入。及时将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创业人员纳入社保覆盖范围。探索完善返乡创业人员社会兜底保障机制,降低创业风险。深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提升农村社区支持返乡创业和吸纳就业的能力,逐步建立城乡社区农民工服务衔接机制。
(十二)改善返乡创业市场中介服务。运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机制,调动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平台、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社会各方参与积极性,帮助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解决企业开办、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能力不足、经验不足、资源不足等难题。培育和壮大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市场分析、管理辅导等深度服务,帮助返乡创业人员改善管理、开拓市场。鼓励大型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跨区域拓展,推动输出地形成专业化、社会化、网络化的市场中介服务体系。
(十三)引导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对接。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市场化的创新创业促进机制,加速资金、技术和服务扩散,带动和支持返乡创业人员依托其相关产业链创业发展。鼓励大型科研院所建立开放式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吸引返乡创业农民工等各类创业者围绕其创新成果创业,加速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步伐。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龙头企业加大投入,结合其自身发展壮大需要,建设发展市场化、专业化的众创空间,促进创新创意与企业发展、市场需求和社会资本有效对接。鼓励发达地区众创空间加速向输出地扩展、复制,不断输出新的创业理念,集聚创业活力,帮助返乡农民工等人员解决创业难题。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一批“星创天地”,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提供科技服务,实现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有序对接、联动发展。
四、政策措施
(十四)降低返乡创业门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优化返乡创业登记方式,简化创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制度改革。放宽经营范围,鼓励返乡农民工等人员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和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对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可采取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农民工等人员创设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对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建设目录,探索建立乡镇政府职能转移目录,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参与建设或承担公共服务项目,支持返乡人员创设的企业参加政府采购。将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返乡创业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机制,促进公共管理水平提升和交易成本下降。取消和下放涉及返乡创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并切实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少返乡创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
(十五)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4号)的政策规定,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减免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各级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上述政策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优惠政策落地并落实到位。
(十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加大对返乡创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对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从事灵活就业的,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具备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等其他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要及时纳入扶持范围,便捷申请程序,简化审批流程,建立健全政策受益人信息联网查验机制。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十七)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加强政府引导,运用创业投资类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初创期、早中期的支持力度。在返乡创业较为集中、产业特色突出的地区,探索发行专项中小微企业集合债券、公司债券,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扩大直接融资规模。进一步提高返乡创业的金融可获得性,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完善返乡创业信用评价机制,扩大抵押物范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符合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大对返乡创业的信贷支持和服务力度。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引导加大涉农资金投放,运用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安排贷款贴息所需资金。
(十八)完善返乡创业园支持政策。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的建设资金由建设方自筹;以土地租赁方式进行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建设方所有;物业经营收益按相关各方合约分配。对整合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地方政府可在不增加财政预算支出总规模、不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前提下,合理调整支出结构,安排相应的财政引导资金,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恰当方式给予政策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集群发展等方面的金融支持。有关方面可安排相应项目给予对口支持,帮助返乡创业园完善水、电、交通、物流、通信、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适当放宽返乡创业园用电用水用地标准,吸引更多返乡人员入园创业。
五、组织实施
(十九)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细化配套措施,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关键在地方。各地特别是中西部地区,要结合产业转移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际需要,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支持力度。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抓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2015—2017年)》(见附件)的落实,明确时间进度,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工作实效。
(二十)强化示范带动。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和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探索优化鼓励创业创新的体制机制环境,打造良好创业生态系统。打造一批民族传统产业创业示范基地、一批县级互联网创业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十一)抓好宣传引导。坚持正确导向,以返乡创业人员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解读,充分利用微信等移动互联社交平台搭建返乡创业交流平台,使之发挥凝聚返乡创业人员和交流创业信息、分享创业经验、展示创业项目、传播创业商机的作用。大力宣传优秀返乡创业典型事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支持、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力营造创业、兴业、乐业的良好环境。
附件: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2015—2017年)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6月17日
Ⅲ 2016互联网金融风向吹到哪的最新相关信息
“互联网金融+产业”,经济新引擎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根本是服务实体经济和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与各行业深度融合,对促进传统产业跨界融合、转型升级、加快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意义重大。
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明确了推进“互联网+”,促进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公共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等11个重点领域,促进产业跨界融合,在央视创新强国栏目组的带领下,走访到传统制造业中互联网+ 的领军企业-江苏新美星,采访到该企业在大趋势下推出智能化立体仓储,吹响了互联网+智能制造的号角。由此可见,全面发力智能产业是必然的趋势。
互联网金融+农业,+汽车,+文化产业、高端制造、服务业、信息产业、房地产、医药健康、餐饮、影视、服装……“互联网金融+产业”是“互联网+”国家战略的实践与推进。
“互联网金融+”融合各行各业,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创造出新模式、新产品、新机遇、新发展,实现产业生态重构与创新发展,成为产业发展新引擎。
“互联网金融+”时代,
人人都是金融家“互联网金融+”时代,再小的个体也有金融,人人都是金融家。互联网金融的核心价值是互联网精神,开放、平等、协作、分享。
互联网协作精神,体现为你既是信息的接收者,也是信息的传播者,你既可以是投资者,也可以是融资者。每个人都是互联网中的一个神经元,互联网世界就是一个兴趣激发、协作互动的世界。互联网的分享精神是互联网发展的原动力,分享经济、共享经济成为互联网经济的新发展。
“互联网+”战略将会推动互联网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即人人互联网,物物互联网,业业互联网。
互联网金融将成为企业新标配
当“互联网金融+”成为产业新引擎,极大地促进了传统企业的转型与融合进程,能给企业创新出更多商业模式和资本运作方式,互联网金融将成为新时期企业的“标配”,成为企业创新发展的血液和驱动力。
在阿里、腾讯、网络、京东等互联网企业大力布局互联网金融的同时,一些传统企业开始以投资、收购等形式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将互联网金融作为其发展的重要战略。
互联网金融也是万达、万科、绿地、平安不动产、恒大地产等房地产企业的重要部分,越来越多的大企业追逐的“风口”。他们已经达成共识:在房地产行业发展的未来,互联网金融将成为企业的“标配”之一。
未来企业之间的争夺不再仅仅局限于常规的合纵连横,“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新模式,正成为未来企业新的竞争力。
互联网金融
为创客打开了创业创新大门“互联网金融+”,可以充分发挥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的合力,发挥融合创新、协同创造社会价值的潜能。互联网金融+创新,可以降低创新创业的门槛,让普惠金融真正普惠大众。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促进金融包容具有重要意义,为创客创业创新打开了大门。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新驱动,既是机制的改革,又是体制的重构,必定重塑创新生态、协作生态、创业生态、价值实现规则,是基于人性、另外一层意义上的“开放”。CIFC乌镇金融咖啡、创客空间、产业基金的互联网金融主题创客空间模式,将互联网金融平台、产业创新、众筹、创投的生态空间环境融合为一体,将线上线下的创新创业完全打通,形成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
自金融开启元年
自金融是互联网金融、自媒体、社交网络相融合,所产生的互联网金融新形态,自金融具有微金融、碎片化、小微化、互动化等特点。
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微信、微博、博客、微视频、微广播、社交网络、社群等不断涌现的新媒体创新形态,将我们带入自媒体时代。
自金融产生于自媒体时代,原本由中心化的机构或组织提供的各项功能和服务,在互联网时代将会由更多分散的、个体的、去中心化的服务代替,自金融、人人金融组织的形态将会不断涌现,迅猛发展。
互联网金融的火热与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也有非常大的关系,如果没有新媒体自媒体,一定不是今天这样的局面,现在更多的用户也在用新媒体,通过新媒体能直接到达无数的个人。2016年将开启自金融元年。
众筹金融、移动金融、
大数据金融、云金融快速深入发展
2016年众筹金融、移动金融、大数据金融、云金融将进入快速深入发展阶段。
众筹金融将成热点。私募股权众筹将逐渐进入成熟阶段,公募股权众筹将进入试点,知名机构、互联网巨头、金融证券、传统企业、创业者将纷纷涌入众筹大军,股权类众筹、回报类众筹、债券类众筹、捐赠类众筹等模式不断创新,一场商业革命已来,众筹热潮将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
互联网金融移动化、社交化、产业化、社会化的“四化”已成为主流趋势。
移动金融是丰富金融服务渠道、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发展普惠金融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腾讯、阿里、宜信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领军企业高度重视移动金融的发展。传统金融机构纷纷加快金融服务移动端布局,各家银行先后推出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移动金融服务模式;互联网金融企业也密集展开手机钱包、微信支付等一系列移动金融支付模式。
互联网金融正在步入大数据金融发展阶段。大数据风险控制、大数据征信、大数据金融服务在各家机构各显神通的基础上,实现多元业务的融合,对大数据金融的运用将会诞生一批真正的大数据金融服务公司。
云金融形态逐步形成。云金融可以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平台,一方面金融企业的数据、信息、资源在云端聚集整合;另一方面云端分布式计算极大提高金融运行效率。
物联网金融、智慧金融、
数据金融引领新生态
物联网的发展,可实现所有物品的网络化和数字化,金融的创新发展中已经实现金融信息化、数字化。在物联网时代,可以使物联网中数字化的物品与数字化的金融有机融合,重塑金融模式与形态,实现物联网金融服务。
物联网金融服务由主要面向“人”的金融服务延伸到可以面向“物”的金融服务;以物联网技术整合各类经济活动,实现金融服务自动化、智能化、智慧化;金融服务创新融入到整合物理世界,可以创造出更多新的模式和形态。未来,物联网金融能够全面感知实体经济行为、准确预测实体经济的走向,让物联网金融服务融合在实体经济的每一个环节中,成为实体经济升级转型的重要动力。
智慧金融已经成为未来发展方向。伴随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居民财富在迅速增加。2014年年底,我国居民储蓄余额已超过50万亿元,居民储蓄率超过50%,成为全球储蓄率最高的国家,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如何为居民提供简单、便捷、快速、实用的理财服务,给智慧金融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金融本身就是数字。金融与互联网有相同的数字基因,所有金融产品都可以看作数据组合,所有金融活动都可以看作数据在互联网上的移动。互联网金融更是以大数据、云计算、搜索引擎、新媒体、社交网络为基础的数字。
数字金融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综合形态,从移动金融、大数据金融、云金融、自金融、物联网金融、智慧金融到数字金融形成一个生态体系。大数据、云端模式的数字金融交易所将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最高端形态。
未来将出现数字金融交易所,在这个生态体系中,每个企业、每个人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各种金融交易、投资、理财、贷款、众筹等各种金融业务,数字金融交易所模式,让人人都是“金融家”、真正地实现普惠金融。
Ⅳ 宜信旗下的子公司要整合上市对投资理财者是好是坏特别是跟宜人贷有关系
坏事,本来他们就靠坑蒙拐骗起家,国家还会允许他们上市?
Ⅳ 临沂新动能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怎么样
临沂新动能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是2017-07-14在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东兴路中段东侧沿街楼。
临沂新动能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1312MA3F86AXX3,企业法人杜刚,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临沂新动能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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