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金融营销学试题:论述金融服务营销和实物营销的区别和联系
一般认为,服务营销与实物营销(GoodsMarketing)之间的主要区别为:营销的产 品不同、用户购买和消费行为不同、营销组合的要素不同、评价产品的质量的难度不同。
区别:
1.无形与有形的区别。服务的产品形态是无形的,摸不着,看不见,服务价值难以衡量;实物产品是有形的,很容易就让人感受到产品的货真价值或名不副实。
2.产品的可拓展性存在着区别。服务产品的可拓展、可提升空间较大,服务时间,服务形式随时随地都可以变化出新;而实物产品一旦投产,想要寻求改进很麻烦,成本也很高,而且对于广大经销商来说,也没有权利和能力对产品进行改进。
3.在营销的难点上也有不同。服务产品的营销难点在于服务的价值难以衡量,常让人感觉虚无缥缈;实物产品的营销难点在于用户眼见为实,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很难再行改变用户的认知。
下面是金融服务与产品相同的一些方面:
1. 可分离性。与许多种类的服务不同,许多金融产品的生产能够与其消费分离。消费者不必非要出现在银行才能够使用活期存款账户。就像运动鞋一样,活期存款账户也是在其销售和随后使用之前被“生产”出来的。
2. 缺少易灭失性。与预订一顿晚餐不同,信用卡在客户需要时就会存在。它不是易灭失的。这就使得金融供应商能够比较容易地管理服务的供给与需求。
3. 批量生产。典型的,各类服务是在一定时间内一次创造并递送的,产品通常则是批量生产的。许多金融服务比如财务建议是个性化的,反之,其他的金融服务是能够批量生产和批量营销的,比如保险单、学校储蓄账户,或是债券交易商使用的数据分析系统。批量生产使得批量促销和降低成本成为可能。
❷ 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银行投诉电话
消协
银监局
人民银行
法院
❸ 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发生纠纷,可以向什么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投诉
金融消费者与机构发生纠纷可以向支行进行投诉。
❹ 如何处理银行与消费者的关系
我觉得最为营销员做重要的是了解自己的产品和公司及与自己产品和公司有关的一切情况。比如:什么样的公司或什么样实力的公司会使用自己的产品。有针对性才不会迷茫的乱撞。这在营销里面叫细分市场,确定目标消费者。这是基础也是最关键的一步。你想,不分是不是目标的乱跑,成功的可能当然低了。还打击自信!这一步看似简单,其实包罗万象,着实够你好好下功夫。不过一旦做好也会是你无穷的资本!至于和客户维护关系,在营销里有专门的客户关系管理。你可以买本书看看。综合我学的,我觉得主要是要真诚。你别觉得简单。因为我认为在社会上的人,你要接触的人,大多不是跑社会时间短的。他们什么样的人都见过,虚伪的奉承或粘着吃吃喝喝,其实目的不就一个吗!是你,你不烦吗?和客户真诚相待,做为朋友,我觉得是会有用的。其实这种关系建立起来也不是一朝一夕!我记得书上说客户关系要:关心、细节体现人文关怀等等,其实最根本我认为就是出自真诚。可能真诚一开始会很碰壁,但真正的真诚在经过时间之后会变得分外闪亮
❺ 消费者怎么做到在银行业务中消费者经营权益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牢固树立公平对待金融消费者的观念,并将其融入公司治理和企业文化建设当中,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应当将关注和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重要职责之一,并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相应职责。总行和各级分支机构应当确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完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制定投诉处理工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及时妥善解决客户投诉事项,积极预防合规风险和声誉风险。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设立或指定投诉处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处理客户投诉事项。四、投诉处理工作人员应当充分了解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银监会有关监管规定,熟悉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情况,掌握本机构有关规章制度与业务流程,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公平、友善对待金融消费者。五、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营业网点现场投诉处理能力建设,规范营业网点现场投诉处理程序,明确投诉处理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有效提升现场投诉处理能力。六、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为客户投诉提供必要的便利。在各营业网点和官方网站的醒目位置公布电话、网络、信函等投诉处理渠道。投诉电话可以单独设立,也可以与客户服务热线对接;与客户服务热线对接的,在客户服务热线中应有明显清晰的提示。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各项投诉并登记,受理后应当通过短信、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告知客户受理情况、处理时限和联系方式。八、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客户投诉事项,应当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以上述方式告知。发现有关金融产品或服务确有问题的,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或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给金融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金融消费者进行赔偿或补偿。九、投诉处理应当高效快速。处理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情况复杂或有特殊原因的,可以适当延长处理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个工作日,并应当以短信、邮件、信函等方式告知客户延长时限及理由。十、对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转的投诉事项,应当严格按照转要求处理,并及时向交机构报告处理结果。十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实行客户投诉源头治理,定期分析研究客户投诉、咨询的热点问题,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从运营机制、操作流程、管理制度等体制机制方面予以重点改进,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十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各分支机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将投诉处理工作纳入经营绩效考评和内控评价体系,及时研究解决投诉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客户投诉处理机制的有效性。十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充分发挥法律合规部门在客户投诉处理和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十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员工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十五、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到大规模投诉,或者投诉事项重大,涉及众多金融消费者利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应当及时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十六、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各级分支机构应当做好金融消费者投诉统计、分析工作,并每半年形成报告,于每年1月30日和7月30日前报送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于2012年7月20日前将客户投诉管理法、投诉渠道、投诉处理部门及其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名单报送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此后如客户投诉管理法、投诉渠道有变动,变动情况应在半年报告中予以反映;如投诉处理部门及其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名单有变动,应及时将变动情况报告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十七、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敦促其完善机制、落实责任、推进工作。十八、对于涉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热点、难点问题,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向有关金融机构发出监管建议,并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采取预防或纠正措施;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十九、对于一定时期内,信访投诉数量较高、处理不当或拖延问题较突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全辖予以通报,并可作为准入和监管评级的参考依据。
❻ 如何形容商业银行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
商业银行是一个特殊的企业,其经营对象与一般商品相比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它所提供的金融产品不仅具有一定的服务性,而且其购买决策实质是消费者进行风险与收益的权衡过程,常常带有较强的个性特征,这给银行把握消费者偏好,推断和理解消费者对金融产品的实际需求带来了难度。随着银行竞争的日趋激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差异化营销理念被广泛接受,在消费者行为分析基础上进行的市场细分已日益成为银行营销战略的核心环节。
❼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银行业消费者的知情权和什么权
银行业金融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和内部自律原则, 构建落实银行业消费者 权益保护工作的体制机制,履行保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