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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网贷业务风险调查

发布时间:2021-03-13 16:56:01

A. 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主要有哪些风险

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贷款业务的风险种类
(一)外部风险。
融资性担保贷款的外部风险主要是客户信用风险,是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银行业金融机构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既包括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又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借款人与担保公司恶意串通骗取贷款;借款人将贷款挪作他用;担保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实收资本金不实、结构不合理;担保公司经营范围不限于贷款担保,更有甚者发放“高利贷”,从事非法违规活动等等。
在银行业务实际中,融资性担保公司常需要存入一定额度的保证金,但部分担保公司为了自身的利益,将借款公司的贷款提出部分作为保证金存入银行保证金账户,如此一来,担保公司未动一分一厘,既收取了借款公司的担保手续费,又在银行保证金账户存入足以使银行信任的保证金数额,事实上降低了担保公司的代偿责任,增加了企业的还贷负担。如某担保公司在银行不知情的情况下,让借款人将贷款的百分之二十作为保证金存入担保公司的保证金账户,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携款出逃后,借款人对自己的贷款产生抵触情绪,要求只归还百分之八十,其余百分之二十由保证金偿还。但保证金账户因涉及经济案件被法院查封,保证金无法用于偿还该笔贷款,致使银行的资金面临损失的巨大风险。尽管上述行为在各融资担保管理规定中明文禁止,但担保公司为利益钻空子,最终破坏了金融秩序。
(二)内部风险。
首先,贷款审批制度不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存在不落实信贷审批条件,贷前调查留于形式;贷中调查审查忽视对第一还款来源调查,过于相信第二还款来源,而第二还款来源又多被融资性担保公司转嫁保证金,掩盖了信贷风险;贷后检查不到位,过于相信担保公司的代偿能力。照顾人情,发放贷款时手续、材料不真实,加大了不良贷款形成的风险,加剧了信贷资金损失的可能。
其次,银行业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提升。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人员吃老本,不及时更新知识与时俱进;有的员工主观故意或过失不当操作或未尽调查职责致使贷款可能受到损失的风险;有的员工不仅不学习法律法规,甚至连本单位的规章规定都不是很清楚,违规操作时有发生。
再次,银行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有待提高。一些信贷人员存在利己思想、拜金主义等道德风险,这些败坏工作和社会风气的思想不去除,信贷风险中的各种风险都将无法得到有效的控制。

B. p2p网贷风险有哪些

1、平台跑路风险。2016年是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虽然银监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以后,加之各部门加强对P2P平台的排查,问题平台数量有所下降,但是P2P平台跑路仍时有发生,严重侵害投资人的利益。归结起来主要是由于经营不善而导致资金链断裂或本身就是恶意诈骗。
2、非法集资风险。当前,非法集资活动呈现明显的网络化趋势。一方面,传统非法集资从线下向线上发展,打着互联网“金融创新”幌子实施非法集资;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相关业态的非法集资风险也充分显现,其中以P2P网络借贷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最为突出。如果P2P平台运营商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用于自己生产经营,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这种行为就是非法集资的典型案例。
3、信用风险。究其原因,主要以下几点:一是对借款人的信用评级还不够完善。由于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P2P网络借贷平台难以获得比较全面的借款人信用信息,因此往往难以甄别借款人的信用水平,难以比较准确得出对借款人的信用评级。二是信用数据共享机制缺乏。目前,P2P网络借贷平台还难以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借款人信用记录或者将借款人违约记录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平台之间的客户信用数据也没有实现共享,违约成本较低。三是发放净值标。为了满足投资人对放贷资金的流动性需求,不少P2P网络借贷平台发放净值标。投资者通过净值标这个杠杆进行反复借入借出,其杠杆率甚至达到5-10倍。净值标实质上延长了信用链条,一旦链条上的某个环节断裂,就会引发整个链条的信用风险。
4、流动性风险。P2P网络借贷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源自于平台的拆标行为和保本保息承诺。拆标行为和保本保息承诺让平台承担了资金垫付的巨大压力。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自有资金往往不足以应对集中到期或大量提现的挤兑情况,结果引发流动性风险。

C. 网贷逾期信息可以在风险预警网上查到吗

风险信息网提供“风险信息查询”系列产品,涵盖全国司法涉诉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市场监管信息、民间负债信息、多头借贷统计、工商风险信息关联、工商异常经营名目录等多维度、多层次、多领域的数据信息。信息覆盖面广、每日实时更新。
通过“风险信息查询”系列产品,帮助金融机构解决信息不对称难题,展现企业客户或个人客户的风险图谱。

D. 网贷行业都有哪些常见的风险

网贷行业都有以下常见的风险:
1.资质风险:网贷平台的入门槛是相当低廉,只需要注册一个公司,买一个模板然后便可上线营业。
2.运营模式风险:目前国内的网贷平台的运营模式不尽相同。大多数平台为降低投资人风险提供了担保公司垫付、风险准备金垫付等垫付模式,这两种方式的本意是好的,但在实际运营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对平台来说也由一定风险。
3.管理风险:网贷平台在成立并确定了运营模式后,平台的管理方式就成为了平台能否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其中主要体现在对市场竞争的控制和平台透明度等。
4.道德风险:有部分平台以借贷的名义开办平台,但事实上却将投资人的资金用于其他用途,如留作自用,也就是“自融”。

E. 网络借贷的风险分析

1、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无法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违约纠纷。
2、网络平台发布的大量放贷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贷款公司”、“融资公司”等名义对外发放贷款。而事实上,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方可从事信贷融资等金融服务,擅自从事金融活动者往往会因为“非法集资”、“非法吸引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管理秩序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3、如果贷款经由网络平台代为发放,那么在网络平台疏于自律,或内部控制程序失效,或被人利用等情况下,则可能出现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资的情形。

F. 网贷逾期风险调查部门申请财产保全什么意思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对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可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当事人不服诉讼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应答时间:2020-10-2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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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P2P网贷发展中的风险点有哪些

1.诈骗跑路风险。在市场经济中,最典型的资金诈骗行为是所谓的“庞氏骗局”,组织者向子虚乌有的项目投资,并许诺给投资者高回报来诱骗更多的人上当,不断借新债还旧债并支付高额利息,直到资金链断裂,组织者跑路,投资者血本无归。
2.涉及非法集资风险。在外部监管约束不力的环境中,一些P2P平台很容易跨越所从事的资金媒介业务,陷入当前法律所禁止的非法集资陷阱和误区。例如,有些平台对外允诺高收益率,事先归集投资者的资金;有些平台以自身名义为债权提供担保;有些平台并未实质性转让债权,而是利用关联企业进行自保自融等,实际上搞资金池,再投资于项目,甚至借款被用于非法用途等。
3.挪用客户资金风险。2014年之前,我国主流P2P网贷平台一般会存在三类账户,分别是存放其自有资金的账户、存放客户沉淀资金的账户以及存放风险保障金的账户。由于银行存管或第三方账户托管费用较高,增加了交易成本,P2P平台大多会设法规避。截至2015年11月底,仅有50余家平台与银行签订了资金存管协议。另外,在现有的账户托管模式下,托管机构很难识别P2P平台所提供的交易文件的真实性,平台依然存在挪用客户账户资金的可能。
4.产品异化风险。P2P网贷整个行业几乎都出现了一定的产品异化问题。例如,一些平台通过超常广告投放和线下大规模营销等方式进行快速扩张。部分产品设计目的就是为了吸引眼球,较为典型的有所谓的“秒标”,本意为“体验标”,旨在帮助新客户熟悉游戏规则,并吸引投资者参与,但是许多平台把“秒标”变成其扩大交易规模,提升网站排名以及拉低违约率水平的炒作工具。甚至在部分“秒标”背后还存在着“自融”陷阱,有些平台恶意利用“秒标”在短时间内吸收大量资金后即卷款跑路。
5.借款人高风险。P2P网贷作为新型业态,扩展借款人融资渠道的同时也提高了借款利率。即使一个P2P平台是完全合法规范的信息中介,往往也只能为高风险的借款人提供融资服务。借款人的高风险性,使得P2P的实际坏账率居高不下。同时,我国P2P网贷大多有“刚兑”承诺,并通过保险、担保或者风险保障金的方式提供保障。当债权大量到期时,要支付承诺的高收益,以当前普遍采取2%比例计提风险保障金计算,平台将会出现兑付危机。

H. P2P网贷平台系统存在哪些风险

P2P网贷系统平台风险
征信风险:网络借贷的前提是征信。虽然《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建立了征信体系,但有不少机构也表示,负面信用只保留5年,这对于目前如火如荼的P2P网贷平台而言,时间有些过短。据了解,目前大部分P2P平台还没有规范的征信制度,征信体系缺失,大部分平台只是根据借款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信用评估。但这些信息有时候也会造假,显而易见,征信体系的不健全将是阻碍P2P发展的一大关键因素。
法律风险:众所周知,我国P2P网贷系统平台最早出现在2006年。虽然经历了11年的发展,在法律层面上的保护还有不足之处。不少平台就是钻了法律的漏洞,进行非法集资。另外,许多平台对于投资人的资金来源也并不知晓,这很有可能造成洗钱的可能。从去年开始,监管重压下进行了P2P的大洗牌,但任然有不少平台出现提现困难、跑路等现象,造成投资者恐慌,所以法律体系的健全不可缺失。
监管风险:对于很多金融机构来说,眼下也是反思自身发展理念的好时机。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不仅是监管部门的事,更是金融机构的责任。一些机构喜欢打监管“擦边球”,甚至把这当成自己“有本事”的体现,类似想法显然是剑走偏锋。这不仅是违背监管要求,更是对行业的不负责任。所以企业必须要重视,若想发展,还需配合监管。
P2P网贷系统风险:谈及系统风险,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前阵子互联网行业闹得沸沸扬扬的“勒索病毒”大家都有所耳闻。这其实就是系统漏洞造成的影响。这P2P网贷系统系统出现漏洞,会损失惨重,据不完全统计,因网络借贷平台系统漏洞被攻击造成损失的有几千万元人民币。还有人表示P2P网贷系统平台七成以上的都存在漏洞,安全性可想而知。所以,P2P系统需要自带安全防护能力,有效的防止黑客攻击,打造良好绿色的平台环境。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P2P网贷系统的各类风险会逐步控制。网络借贷平台应该在加强对系统安全的同时,也要不断的学习风险控制的能力,这样才能够有效的保障投资人的资金安全和平台的运营安全。

I. 网贷发展面临哪些风险点

中国P2P网贷指数课题组负责人胡尔义表示,本次雷潮与以往不同,网贷发展临近重大风险点,宜加强引导、干预,避免引发网贷行业坍塌,建议监管部门高度关注。相关分析指出,网贷爆雷潮,如今不是第一次。但是前几次雷潮,主要是一些基础薄弱、不合规、不健康、不理性、不善经营的平台爆雷。

第四,新增问题平台,不仅数量创历史最高,而且很多是过去几年被认为实力雄厚、品牌良好、交易规模和待还余额较大的老平台、大平台;主动宣布逾期、重组、清盘和退出的平台大幅增加;第五,大量借款人有钱也不还,采取观望态度,试图利用平台爆雷、清盘后的混乱,来逃避债务。部分借款人恶意举报平台,扰乱网贷市场。甚至有的借款人潜进投资人群,或者是通过各种渠道,散播虚假消息,试图制造混乱,引发平台爆雷,危害社会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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