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金融服务性营销和一般产品营销在理论上是否有本质区别,论文最后!谢谢,在线等
当然不一样。一般产品营销可以通过让客户直观了解产品的质量、性能、外观等方面来促成交易。而金融服务性营销在交易达成时或交易完成的短时期内是无法获得直观效益的,如基金、保险等更是如此。另一方面,一般产品的营销对客户来说风险很小甚至无风险,但金融类产品对客户来说要承担高风险。所以就营销来讲,金融服务性营销和一般产品营销在理论与实际操作上是有本质区别的。
首先,选择第一种观点。因为,金融类服务产品是以服务为主体,而实体类企业是以产品为主体,主体不同针对于这两种主体的理论知道也不同。金融企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服务的不可分割性。当一个金融企业向客户提供其产品时也就提供了相应的服务。产品的提供在时间和地点上与服务具有同步性。因此,营销金融服务组织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就是控制服务质量。而营销方向也侧重于对服务的营销。反观实体类企业的营销方向主要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使用需求,提升产品的使用价值。不断满足消费者的使用需求是企业的主要发展方向,在产品的营销过程中主要以产品的自身价值为主体。
其次,消费者对金融服务和实体类产品的消费预期不同,消费者在对金融服务进行消费时主要是为了满足金融服务所带来的预期收益,是对未来收益进行消费,如:基金,股票。在消费过程中存在风险性,要求消费者在消费前期对金融服务的内容有详尽的了解。而消费者对实体类产品的消费预期是为了满足自身对产品使用价值的需求,在购买过程中可以直观明确的了解产品的质量、性能、外观等多方面信息。并通过对比,和衡量产品的使用价值来确定是否购买。所以针对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心理,所制定的营销指导理论也是不同的。
② 金融方面的论文
如何提高我国银行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
摘要:根据中国政府加入WTO 时的承诺,我国在去年内已经取消人民币业务地域和客户对象的限制对外资银行提供国民待遇,实现银行业的全面开放。如何形成健康而富有竞争力的中国银行业,如何更有效地应对外资银行的激烈竞,这是我国商业银行亟待解决的难题之一。
关键字:银行;国际贸易;竞争力
一、我国对外贸易现状和银行中的作用
中国加入WTO,为对外贸易的增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全球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国际产业转移的机遇,使我国近些年对外贸易的增长速度迅速提高,贸易对GDP的贡献也在不断增强。
尽管中国政府已经做出了郑重承诺,通往成功的道路仍然必须要经历许多的商业风险、法规障碍及文化挑战。事实上,中国银行业并非只是一个单一的市场,而是由许多类型、规模及地理位置各异的银行组合而成。我们在华的多年经验告诉我们,尽管中国已具有现代银行业的雏形,但外国投资者仍须遵循四条原则,以跨过危险抓住机遇。
二、我国银行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尚待改进之处
虽然我国银行业目前尚在不断完善中,但在国际贸易领域,为此银行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管理体制落后,管理方式陈旧。我国银行业管理体制不完善。1997年以来,我国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在银行体系风险降低的同时,业务范围也受到极大的限制,实现利润方式的减少,使风险更为集中,反而不利于银行的管理。另外,在管理方式上,中资银行不具备先进灵活性。因为缺乏自主经营的优势,中资银行不能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策略,并且,由于呆帐准备金提取额度的不足和呆帐核销自主性的缺乏,我国银行对国际贸易中风险的规避能力极为缺乏。
2、贸易融资对象不合理,银行信贷水平低。近年来新增贷款量在不断增大,但银行主要融资于大型商贸企业,对一些中小企业,由于抵押物不足或资信核实的困难,银行很少为其提供大规模贷款,由此使部分中小企业获得授信无法满足贸易发展的需求,但中长期信贷和权益性资本的供给在贸易额度大时仍略显紧缺。商业银行资金大量进入贸易活动,成为贸易信贷的润滑剂,但现在各银行的贸易信贷仍不足以维持贸易的高增长速度。在我国,应充分挖掘市场潜力,注重发展保理之类的新型业务。
3、银行创新力度小。要拓宽中资银行的业务领域,就应积极鼓励银行业的创新。在我国银行业的发展进程中,有几点原因阻碍了金融业务的创新。其一,我国与世界金融改革思路的差距。以避险为主要目的,我国采取分业经营的管理模式,不利于银行在贸易领域的创新。其二,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成为其它银行进行业务创新的阻力。其三,金融创新是以金融工具为实现手段的,虽然我国目前注重金融电子化的推广和应用,但此过程中出现的客户资料的安全性保管问题还有待解决。另外,海外联行网点少也成为制约创新的一大因素。国际结算往往通过总行代理,环节多,速度慢,由此使资金在途时间长,加大了汇率风险和交易成本。
三、提高中资银行参与国际贸易竞争力的策略
中国加入WTO,金融业的逐步开放使外资银行大量涌入,对我国银行来说,这是机遇,也是挑战。为此,中资银行必须采取适当的策略以提高国际贸易领域的竞争力。
1、强化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机制转换。
(1)加快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的步伐。国有商业银行的逐次上市表明国家决心将国有商业银行推向国际市场,让市场引导银行改制,最终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上市募资使银行资本实力雄厚,防范风险能力增强,管理经验的引进也起到推动改革进程的作用。改制后的银行具备充足的资本金和一流的管理团队,可为国际贸易提供有力的支持。
(2)加快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改革的进程。国有商业银行机构须一改以往层层按照行政区划设立分支机构的做法,应以精简为原则,按照经济区域及业务发展需要决定机构的设立和撤并。对业务量小,亏损面大的分支机构,应根据业务需要灵活调整。
(3)加大复合人才的开发培养力度。人才在国际竞争中的作用至关重要。目前我国极度缺乏既通晓国际贸易又擅长银行业务的专业人员。因此,在保持原有人才优势,防止人才流失的同时,更应注重对现有复合人才的开发和培养,使其专业素质不断提升,从而适应新形势下银行领域的国际贸易业务。
2、加强银行业的风险监控。事实证明,加强对经济金融运行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监测分析和风险预警,是保障资产安全性的必要措施。尤其是我国在发展对外贸中小企业的贷款时,基于利率变动的不确定性,更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建立银行风险评价体系,提高内控有效性,坚持以风险为本的审慎监管。
3、创新业务领域。要加快国际业务的创新步伐,更好地发挥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作用,一是要打开业务市场:首先,扩大银行国内市场的的服务范围;其二,开拓发展国外市场;其三,争取三资企业、外资企业金融业务,开辟国内国际外资客户业务市场。二是业务品种的创新。在稳步增加国际贸易结算额的同时,根据贸易形式的转变和客户的需要,推出如银保、保理等业务新品种,利用资源共享优势打开产品市场销路,提高其知名度。
四、促进商业银行竞争力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充分发挥政府作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为商业银行与企业开展合作提供良好的环境
首先要切实消除对商业银行和企业的歧视,政府应该对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中小商业银行在税收、财政补贴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并且适当放宽中小企业的受信门槛,保证其顺利获得生产所需资金;其次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商业银行现存的不良资产,可通过适当注资或拍卖转让来降低不良资产率;最后要减少政府对商业银行经营业务的不合理干预,使其按照市场化的方式化解自身的问题。
(二)发挥地方金融优势,参与企业的改制和重组
发挥地方商业银行与地方企业长久以来形成的良好银企关系的优势,积极协助企业搞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等工作,主动帮助他们与有关部门一道制定具体的改制、重组方案,提出有针对性的债权处理意见,对改制、重组后债权债务已落实的企业,其正常的生产经营中所需的资金可按信贷原则予以优先解决。同时要以资产重组为切人口,帮助企业做大做强,以增强企业的活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三)加强商业银行自身建设,提高为企业融资服务的能力
首先要调整信贷结构,丰富信贷业务品种,扩大企业贷款选择范围,积极支持其合理的资金需求。同时公开信贷政策,简化业务流程和担保手续,为企业“二次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其次要加强优质服务,如开办信用卡、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和推选个人支票、异地通汇等结算方式,从而更加方便广大企业的存、取、汇、兑业务。
面对着中国的入世,中国银行业的发展,世界贸易的飞速发展及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使中国银行业在国际市场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面临的问题仍然非常显著,因为我国商业银行在这种环境下更应正确的把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加强自身国际贸易的竞争力,才能在以后更长远的时间内保持快速稳定的发展,为中国国际贸易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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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扬锡怀。企业战略管理:理论与案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杜,2003.
[5] 彼德,罗斯·商业银行管理[M].美国:McGraw Hill,2003
③ 改进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思考
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银监发〔2006〕90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北京、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为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强化监管约束,加大政策支持,促进农村地区形成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治理灵活、服务高效的银行业金融服务体系,以更好地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和原则
本意见适用于中西部、东北和海南省的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以及其他省(区、市)的国定贫困县和省定贫困县(以下统称农村地区)。
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调整涉及面广,要积极、稳妥地开展这项工作,按照“先试点,后推开;先中西部,后内地;先努力解决服务空白问题,后解决竞争不充分问题”的原则和步骤,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办法,稳步推开。首批试点选择在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6省(区)的农村地区开展。
二、准入政策调整和放宽的具体内容
(一)放开准入资本范围。积极支持和引导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以下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是鼓励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主要为当地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村镇银行。二是农村地区的农民和农村小企业也可按照自愿原则,发起设立为入股社员服务、实行社员民主管理的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三是鼓励境内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四是支持各类资本参股、收购、重组现有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可将管理相对规范、业务量较大的信用代办站改造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五是支持专业经验丰富、经营业绩良好、内控管理能力强的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到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现有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本机构所在地辖内的乡(镇)和行政村增设分支机构。
上述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总部原则上设在农村地区,也可以设在大中城市,但其具备贷款服务功能的营业网点只能设在县(市)或县(市)以下的乡(镇)和行政村。农村地区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尤其是新设立的机构,其金融服务必须能够覆盖机构所在地辖内的乡(镇)或行政村。
对在农村地区设立机构的申请,监管机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且开展实质性贷款活动的,不占用其年度分支机构设置规划指标,并可同时在发达地区优先增设分支机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大中城市新设立分支机构的,原则上应在新设机构所在地辖内的县(市)、乡(镇)或行政村也相应设立分支机构。
(二)调低注册资本,取消营运资金限制。根据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规模及业务复杂程度,合理确定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一是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二是在乡(镇)新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万元;在行政村新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三是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设立的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四是适当降低农村地区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合并、重组、改制方式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注册资本,其中,农村合作银行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县(市)为单位实施统一法人的机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取消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在县(市)、乡(镇)、行政村设立分支机构拨付营运资金的限额及相关比例的限制。
(三)调整投资人资格,放宽境内投资人持股比例。适当调整境内企业法人向农村地区银行业法人机构投资入股的条件。境内企业法人应具备良好诚信记录、上一年度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10%以上(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资金来源合法等条件。
资产规模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且资本充足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以及不良资产率等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的境内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可以在农村地区设立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
村镇银行应采取发起方式设立,且应有1家以上(含1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适度提高境内投资人入股农村地区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持股比例。其中,单一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单一自然人持股比例、单一其他非银行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任何单位或个人持有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总额5%以上的,应当事先经监管机构批准。
(四)放宽业务准入条件与范围。在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各类银行业务,提供标准化的银行产品与服务。鼓励并扶持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符合当地客户合理需求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农村地区银行业法人机构的具体业务准入实行区别对待,因地制宜,由当地监管机构根据其非现场监管及现场检查结果予以审批。
充分利用商业化网络销售政策性金融产品。在农村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在不增设机构网点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政策性银行要逐步加大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力度,加大信贷投入。鼓励政策性银行在农村地区开展业务,并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价有偿、优势互补原则基础上,与商业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适当拓展业务空间,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服务力度。
鼓励大型商业银行创造条件在农村地区设置ATM机,并根据农户、农村经济组织的信用状况向其发行银行卡。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银行卡业务。
(五)调整董(理)事、高级管理人员准入资格。一是村镇银行的董事应具备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知识、经验及能力,其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以上,或者从事相关经济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二是在乡(镇)、行政村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其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含高中或中专)学历。三是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负责人,由其投资人自行决定,事后报备当地监管机构。四是取消在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行政许可事项,改为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后即可上岗。五是村镇银行、信用合作组织、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可根据本地产业结构或信贷管理的实际需要,在同等条件下,适量选聘具有农业技术专长的人员作为其董(理)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从事信贷管理工作。
(六)调整新设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审批权限。上述准入政策调整范围内的银行业法人机构设立,分为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其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审查并决定。在省会城市所辖农村地区设立银行业法人机构的,由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其筹建行政许可事项,其筹建方案应事前报当地监管机构备案(设监管办事处的,报监管办事处备案)。其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审查并决定;未设银监分局的,由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上述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金融许可证,由决定机关颁发。
(七)实行简洁、灵活的公司治理。农村地区新设的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针对其机构规模小、业务简单的特点,按照因地制宜、运行科学、治理有效的原则,建立并完善公司治理,在强化决策过程的控制与管理、缩短决策链条、提高决策经营效率的同时,要加强对高级管理层履职行为的约束,防止权力的失控。一是新设立或重组的村镇银行,可只设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行使对高级管理层的监督职能。董事会可不设或少设专门委员会,并可视需要设立相应的专门管理小组或岗位,规模微小的村镇银行,其董事长可兼任行长。二是信用合作组织可不设理事会,由其社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经营管理层,但应设立由利益相关者组成的监事会。三是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管理层可由投资人直接委派,并实施监督。
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科学设置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精简设置职能部门,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高效、安全、稳健运作。
村镇银行、信用合作组织以及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外资金融机构除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8号)和《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3年第6号)等法律、法规外,在农村地区的其他准入政策适用本意见。
三、主要监管措施
(一)坚持“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实施审慎监管。要强化对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资本充足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良资产率及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的持续、动态监管。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必须执行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在任何时点,其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得低于100%,内部控制、贷款集中、资产流动性等应严格满足审慎监管要求。村镇银行不得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贷款。
(二)根据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的资本充足状况及资产质量状况,适时采取差别监管措施。一是对资本充足率大于8%、不良资产率在5%以下的,监管机构可适当减少对其现场检查的频率或范围,支持其稳健发展。二是对资本充足率低于8%、大于4%的,要督促其限期提高资本充足率,并加大非现场监管及现场检查的力度,适时采取限制资产增长速度、固定资产购置、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增设分支机构、开办新业务以及要求其降低风险资产规模等措施,督促其限期进行整改。三是对限期达不到整改要求、资本充足率下降至4%、不良资产率高于15%的,可适时采取责令其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停办所有业务、限期重组等措施。四是在限期内仍不能有效实现减负重组、资本充足率降至2%以下的,应适时接管、撤销或破产。
对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应主要实施合规监管,并与其母公司实施并表监管。
(三)引导和监督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的资金投向。原则上,信用合作组织应将其资金全部用于社员,确有资金富余的,可存放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购买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对新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只要其管理规范,诚实守信,运行良好,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其实际需要予以融资支持。鼓励农村地区其他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兼顾当地普惠性和商业可持续性的前提下,将其在当地吸收的资金尽可能多地用于当地。对确已满足当地农村资金需求的,其富余资金可用于购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或通过其他合法渠道向“三农”融资。
(四)建立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农服务质量评价考核体系。一是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满足区域内农民、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需求的信贷政策,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服务目标,保证其贷款业务辐射一定的地域和人群。二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在农村地区开展贷款业务的特点,积极开展制度创新,构建正向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符合“三农”实际的贷款管理制度,培育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信贷文化。三是监管机构应建立对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支农服务质量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该机构综合评价、行政许可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促进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稳健经营,满足农村地区的有效金融需求。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④ 帮忙写一篇有关,金融机构与金融体系的论文!
黄金市场是黄金生产者和供应者同需求者进行交易的场所。世界各大黄金市场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交易方式和交易系统。其构成要素,从作用和功能上来考虑,可分为:
(1)为黄金交易提供服务的机构和场所
欧式黄金交易:这类黄金市场里的黄金交易没有一个固定的场所。比如伦敦黄金市场,整个市场是由各大金商、下属公司相互联系组成,通过金商与客户之间的电话、电传等进行交易;而苏黎世黄金市场,则由三大银行为客户代为买卖并负责结帐清算。伦敦和苏黎世市场上的买价和卖价都是较为保密的,交易量也都难于真实估计。
美式黄金交易:这类黄金交易市场实际上建立在典型的期货市场基础上,其交易类似于在该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其它商品。期货交易所作为一个非赢利机构本身不参加交易,只是提供场地、设备,同时制定有关法规,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地进行,对交易进行严格地监控。
亚式黄金交易:这类黄金交易一般有专门的黄金交易场所,同时进行黄金的期货和现货交易,交易实行会员制,只有达到一定要求的公司和银行才可能成为会员,并对会员的数量配额有极为严格的控制。虽然进入交易场内的会员数量较少,但是信誉极高。以香港金银业贸易场为例:其场内会员交易采用公开叫价,口头拍板的形式来交易,由于场内的金商严守信用,鲜有违规之事发生。
(2)黄金市场买卖参与者
国际金商:最典型的就是伦敦黄金市场上的五大金行,其自身就是一个黄金交易商,由于其与世界上各大金矿和黄金商有广泛的联系,而且其下属的各个公司又与许多商店和黄金顾客联系,因此,五大金商会根据自身掌握的情况,不断报出黄金的买价和卖价。当然,金商要负责金价波动的风险。
银行: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仅仅为客户代行买卖和结算,本身并不参加黄金买卖,以苏黎世的三大银行为代表,他们充当生产者和投资者之间的经纪人,在市场上起到中介作用。也有一些做自营业务的,如在新加坡黄金交易所(UOB)里,就有多家自营商会员是银行的。
对冲基金:近年来,国际对冲基金尤其是美国的对冲基金活跃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各个角落。在黄金市场上,几乎每次大的下跌都与基金公司借入短期黄金在即期黄金市场抛售和在纽约商品交易所及黄金期货交易所构筑大量的淡仓有关。一些规模庞大的对冲基金利用与各国政治、工商和金融界千丝万缕的联系往往较先捕捉到经济基本面的变化,利用管理的庞大资金进行买空和卖空从而加速黄金市场价格的变化而从中渔利。
各种法人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这里既包括专门出售黄金的公司,如各大金矿、黄金生产商、黄金制品商(如各种工业企业)、首饰行以及私人购金收藏者等,也包括专门从事黄金买卖的投资公司、个人投资者等。从对市场风险的喜好程度看,又可以分为避险者和冒险者:前者希望黄金保值而回避风险,希望将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如黄金生产商、黄金消费者等;后者则希望从价格涨跌中获得利益,因此愿意承担市场风险,如各种对冲基金等投资公司。
经纪公司(Brokerage Firm):是专门从事代理非交易所会员进行黄金交易,并收取佣金的经纪组织。有的交易所把经纪公司称为经纪行(Commission House)。在纽约、芝加哥、香港等黄金市场里,有很多经纪公司,他们本身并不拥有黄金,只是派出场内代表在交易厅里为客户代理黄金买卖,收取客户的佣金。
(3)有关的监督管理机构
随着黄金市场的不断发展,为保证市场的公正和公平,保护买卖双方利益,杜绝市场上操纵价格等非法交易行为。各地都建立了对黄金市场的监督体系。比如:美国的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FC)、英国的金融服务局(FSA)、香港的香港金银业贸易场及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等。
(4)有关的行业自律组织
世界黄金协会:是一个由世界范围的黄金制造者联合组成的非赢利性机构,其总部设在伦敦,在各大黄金市场都设有办事处。其主要功能是通过引导黄金市场上的结构性变化(例如:消除税收,减少壁垒,改善世界黄金市场的分销管道等)来尽可能提高世界黄金的销量。对世界黄金生产形成稳定的支持,并在所有实际和潜在的黄金购买者之前树立起正面的形象。
伦敦黄金市场协会(LBMA):成立于1987年,其主要职责就是提高伦敦黄金市场的运作效率及扩大伦敦黄金市场的影响,为伦敦招商,促进所有参与者(包括黄金生产者、精炼者、购买者等)的经营活动。同时与英国的有关管理部门,如英国金融管理局,关税与消费税局等共同合作,维持伦敦黄金市场稳定而有序的发展。
⑤ 求 储存业务中客户服务策略 论文一篇
关于商业银行“四位一体”客户服务体系的思考
摘要: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发展,国内商业银行正逐步树立起“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少银行推行了客户经理制,由客户经理将客户的需求集中起来,提供“一站式”服务。而国外银行在走过客户经理营销阶段后,转而强调为客户经理提供强有力支撑的内部支持系统,形成“四位一体”的客户服务体系。面对这种状况,我国的商业银行应借鉴国外商业银行客户服务体系的经验,总结实行过程中的教训,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客户服务体系。
关键字:四位一体 客户服务体系 商业银行
一、“四位一体”客户服务体系的涵义
所谓“四位一体”客户服务体系,是指商业银行的客户经理、产品经理、项目经理和风险经理四者之间的分工协作、共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的一种架构。
客户经理是全权代表银行与客户联系的“大使”,由客户经理将客户的需求集中起来,提供“一站式”服务。但由于客户需求是多方面、无定式的,涉及到的专业知识繁多,尽管银行可以通过各种手段来提高客户经理们的业务素质,但由于金融市场环境的复杂多变,客户经理不可能也不必要成为一个“全能人才”,在很多情况下,客户经理只能将客户需求转达给行内有关部门,再将行内部门的认知及建议转达给客户。因此,客户经理自身不光要满足客户的业务需求,同时还要促进银行内各部门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满足客户的需求。[1]
从产品经理与客户经理的关系来说,客户经理面向的是客户,包括开发客户和维持与客户的良好关系,而产品经理则根据客户经理的要求量身定做客户所需产品或产品组合,设计符合客户特点的个性化方案,并负有引导客户需求、完善产品的职责。产品经理的出现可以帮助客户经理解决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出现的依靠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从而缩短反应时滞,快速、圆满地发掘和满足客户需求,增强银行的营销效果。
从客户经理与风险经理的关系来说,客户经理处在与客户接触的第一线,负责对客户的调查了解、信用信息采集和客户未来发展前景的预估。而风险经理则根据银行风险管理的需要,对客户的风险进行识别和度量,独立提交风险评估报告供信贷委员会决策参考。通过在分支机构派驻直属总行的风险经理,可以使风险管理更贴近市场,有利于及时发现风险、控制风险,而且可以将银行的风险管理关口前移,实现风险的源头控制,同时也可以减轻客户经理在开拓业务时对风险防范的疑虑,并协作客户经理更有针对性地开拓客户。
从客户经理与项目经理的关系来说,两者同样是一种业务协作关系。由于客户经理与客户联系紧密,了解客户有关投行项目的需求,但客户经理对于复杂的投行项目并不具备规划运作的知识和能力。而项目经理拥有投行项目运作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但与客户的联系较少,难于发现客户的项目需求。因此,客户经理与项目经理的支持、协作,是一种完美的投行业务运作模式,客户经理专门负责收集、反馈客户项目需求,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具体运作和提供专业化服务。在项目运作过程中,还涉及到产品经理提供产品组合,风险经理评估业务风险的环节。
总之,客户经理的主要作用是通过纵向畅通的客户服务系统,集中优势对客户进行差异化营销,而考虑到业务的专业性、复杂性特点,银行相应设置了产品经理、风险经理和项目经理,由客户经理采集市场需求、产品经理提供专业化产品,风险经理评估控制风险,项目经理具体运作复杂的投行项目,他们共同组成市场拓展和专业化服务互动协作的业务团队,体现了以市场和客户为中心、分工协作和“专业化”的特点。这就是“四位一体”的客户服务体系(见图1)。在这个体系中,客户经理处于中心环节,起着沟通后台支持系统和客户的作用。
二、国外商业银行客户服务体系的经验借鉴
国外商业银行按照“以客户为中心”、分工协作和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原则,普遍建立了以客户经理为核心的包括产品经理、风险经理和项目经理在内的多维度的支持保障体系。
1.从客户经理来说,主要是提供“一站式”的金融服务。例如,花旗银行的客户经理主要负责与客户的联系,跟踪客户的生产、经营、财务、发展等情况,及时了解并受理客户的服务需求,负责银行业务的拓展、宣传及信息收集,等等。又如,德累斯顿银行实行“一站式”的客户经理负责制,无论是跨国公司还是大型的企业集团等,每个客户都只对应一个客户经理,他是客户的金融总顾问,不仅要做好客户的拓展、管理与维护,而且要为客户提供包括战略规划、市场研判、投资专家、理财顾问、业务操作等一系列的综合金融服务。
2.成立独立的产品经理组织机构以支持客户经理的营销活动。“一站式”的客户经理负责制对客户经理的要求很高,但越来越复杂的金融产品已不是客户经理一个人所能全部掌握的,其背后必然要有强大的支持力量。因此,在产品服务上,很多大银行都成立了独立的产品经理组织机构,推行产品经理制,设立助理产品经理、产品经理组或产品经理岗位。例如,花旗银行在其银行从业人员中设有专业的〃产品经理〃,产品经理的职责主要是:产品利润指标,每年要有15%的增长;新产品的开发,每年有两个新产品;新产品在世界的排名,全世界前三名之一;产品经理配合客户经理,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设计和提供金融产品。在这种机制下,花旗银行的金融新产品始终处于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其客户经理的营销活动也得以维持强大的竞争优势。
3.在授信业务领域都推行风险经理制,突出其在整个风险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风险经理一般都是由具有较丰富的风险管理经验,且掌握风险识别、控制技术的人员担任;他不仅要承担审批的职责,且要承担一定数量客户风险和资产质量的动态监控的职责;在审批方式上实行客户经理与风险经理“双签”审批和委员会会议审批的审批制度;采取授权到个人的授权管理和垂直管理的方式。例如,美联银行按照风险类别和管理的业务产品配置风险经理,他们在相对固定的岗位上可以全面了解各种产业、行业、客户、地区、产品和业务流程的风险因素,成为该领域的专家,从而更有利于发现风险和控制风险,也便于分清责任。又如,德累斯顿银行客户行动组的风险经理是公司银行内为客户进行财务风险管理的经理,有效地为银行和客户降低了风险。
4.客户经理与专业的项目机构或人员合作,共同为客户提供专业化服务。对于复杂的投行项目,国外许多大的商业银行基本上是在旗下或在金融控股公司旗下成立独立的投行公司,由投行公司专业化运作证券承销、IPO及上市财务顾问、并购和资产重组财务顾问、证券化等投行项目。当然,商业银行与其关联投行公司在投行业务的信息、客户、资金等方面还是保持着密切的互动协作关系的。至于中小规模商业银行,他们多数是在银行内部设立商人银行部,配备专业的项目经理,与客户经理合作,共同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投行项目服务。
三、国内商业银行客户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金融产品具有高度的同质性。在拼抢优质、高端客户的激烈竞争中,必须精深理解客户的需求,努力提供别人所没有或提供不了的服务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国外商业银行“四位一体”的客户服务体系很好的体现了这一点。而目前,虽然我国的大部分银行已经建立了客户经理制,但我国银行的客户服务体系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存在残缺不全、支持乏力、客户服务水平难于提高的问题。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客户经理无法提供“一站式”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客户经理对于客户的个性化、综合性金融需求以及复杂的融资项目和财务顾问无能为力,难于真正满足客户需求。这除了与客户经理的素质尚待提高有关外,更主要的原因在于国内商业银行尚未建立强有力的客户经理支持体系,而客户经理忙于任务繁重的业务拓展,根本无暇顾及产品组合、融资方案设计等知识的学习和积累。至于财务顾问等复杂项目的服务,更是客户经理所无法提供的。
2.产品经理制的发展存在障碍。目前产品经理制仅在在民生银行、招商银行等少数商业银行实行,多数商业银行尚未引入产品经理制度。而引入产品经理制的银行仍处于摸索和试行阶段,产品经理制的效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当前国内商业银行实行产品经理制的主要障碍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缺乏合格的产品经理。精干的专业人员配备是产品经理制有效实施的前提条件,这就要求银行必须根据不同客户层面和业务要求有选择地、有针对性地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为客户提供满意度高的产品组合。但目前,对于已实行产品经理制的商业银行来说,其产品经理有许多是直接从客户经理转型而来,多数产品经理的专业素质难以过关,无法为客户设计出满意的产品组合,产品维护和产品改进工作被严重忽视,而有价值的创新产品就更显薄弱了。
其次,业绩评价模糊,激励机制缺乏。我国引入产品经理制的时间较晚,虽然有国外的经验可以借鉴,但由于我国银行整体经营体制与国外银行相差甚远,无法生搬硬套,应建立适合国情、行情的产品经理考核机制。然而,到目前为止,国内银行尚未建立全面的、定量的考核指标体系以科学、动态地评价产品经理的业绩,更未形成合理的、科学的激励机制。这种情况难于调动产品经理的积极性,是产品经理制发展的重要障碍之一。
最后,产品管理和营销体系紊乱。我国商业银行的产品管理和营销职能经常分散在各个业务职能部门,部门之间相对独立、相对分割地开展产品营销与产品管理工作,部门之间很少协作,在开发、应用、改进方面更是出现多个部门表面上是主管、实际上没有主管的现象。[2]
3.风险经理职能定位不清晰。与产品经理制一样,目前也只有极少数银行开始引入风险经理制,但这些银行对于风险经理职能定位的认识并不清晰,尚未在体制机制上为风险经理制创造基本的运作环境,如尚未建立真正的风险垂直化管理、矩阵式管理以及有效的授权体系,缺乏契合风险经理运作特点的评价和考核机制,等等。最重要的是,目前具有专业水平的、合格的风险评估人员严重缺乏,特别是能够熟练运用国际上先进的风险量化手段进行风险评估且又熟悉当地市场和客户的专业人士更是凤毛麟角,因此,风险经理制要在国内商业银行中真正发挥作用需要不断地摸索和完善。[3]
4.项目经理制尚未真正建立。目前,国内一些商业银行设立了商人银行部或投行业务部,这些部门也运作了诸如项目融资、财务顾问等投行项目,但其下的员工并不是真正的项目经理,由于其考核激励机制与银行其他员工无异,一方面其积极性无法调动起来,另一方面也造成其业务素质难以达到运作复杂投行项目的要求,而且商人银行部或投行业务部员工与客户经理的互动协作也非常不够。
总之,在目前,很多国内银行还没有意识到对客户经理的专业化支持协作的重要性,还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完整的客户服务支持体系。
四、尽快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四位一体”客户服务体系
随着WTO过渡期的结束,中外资银行将展开面对面的更加激烈的竞争。根据帕累托的80:20原则,在银行业务中,80%的利润源自20%的优质客户。而优质客户的竞争,最重要的是在于提供优质的、个性化的、增值的全方位服务。在未来的竞争中,哪家银行能够树立“方案专家”的形象,将传统存贷款、结构化融资、并购重组、资本运作财务顾问等业务融为一体,为客户提供最佳的解决方案,它就越有可能赢得优质客户。因而,我国商业银行有必要借鉴国外银行的做法,尽快建立“四位一体”的客户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客户经理、产品经理、风险经理和项目经理的联动协同功能。在“四位一体”的客户服务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应注意如下方面:
1.建立科学合理的“四位一体”客户服务体系组织构架。建立“四位一体”的客户服务体系,首先是要形成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理顺客户经理、产品经理、项目经理和风险经理四者之间的关系。在客户拓展端,应明确通过客户经理统一拓展客户,提供“一站式”的金融服务。而产品经理、项目经理和风险经理都是客户经理的支持协作者,是为了强化客户经理对客户的服务职能。因此,产品经理、项目经理和风险经理应通过客户经理服务客户,而不是将他们设计成与客户经理平行的一线市场拓展人员。
2.充分发挥“四位一体”的客户服务体系的联动协作效应。在“四位一体”客户服务体系中,客户经理、产品经理、项目经理和风险经理应加强信息交流和反馈,共同参与对优质客户的方案设计、市场营销及售后服务等活动,形成整体合力。加强联动协作,必须要建立信息共享的客户数据库,更关键的是要建立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科学确认客户经理、产品经理、项目经理和风险经理在方案设计过程中或共同服务客户过程中各自的绩效,并合理分配四者之间的报酬,从机制上切实保障四者联动协作的顺利进行。
3.建立科学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在对“四位一体”客户服务体系考核的过程中,要始终贯彻以客户的满意度为标准,实行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客户经理的考核,要将每个客户经理作为成本中心和利润中心的统一体,建立收益考核及激励机制,将每一项业务均纳入考核之中,并跟踪统计不同产品、不同客户的收益贡献、成本差异及风险概率,利用回归分析等方法及客户信息流做出参考性预测。同时要以“双重记帐”和“多重利润中心”的方式将客户经理的激励考核与产品经理、风险经理、项目经理的激励考核协调一致。这一点可参照花旗银行的做法:一笔业务或产品收益发生,内部给客户经理、产品经理、风险经理、项目经理同样都记上该笔收益,反映到正规财会账上只做一笔账,而风险损失的发生要扣减收益。在此基础上,对于客户经理、产品经理、风险经理、项目经理下达一定的利润指标等,对于超过指标数额的利润予以分成,给予奖励。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项目经理,可借鉴投资银行对项目经理的考核激励做法,提高激励弹性,加大激励效能。
4.加强对项目的分析、策划、跟踪、评估工作。随着商业银行业务的越来越综合化,在商业银行未来的业务体系中复杂项目的重要性将愈来愈高。因此,银行的项目经理要和客户经理、产品经理密切配合,对每一个投行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建立一个项目监控体系。在项目方案制定过程中,可以把重点放在客户的优势和差异性上,协调、沟通、整合各个项目系统,保持它的完整性,同时,尤其要注意对一些内部和外部不确定性因素的分析,比如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资本市场变化、汇率变动等因素的影响。[4]
5.风险经理要对市场营销的各个环节进行风险控制。商业银行应建立一整套的风险管理体系,不是被动地化解风险,而是更多的是对于潜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在风险没有爆发出来就进行了有效控制。在客户管理方面,风险经理要对客户的信用进行全面的评估。在项目实施阶段,风险经理要配合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进行评估和预算,同时合理的计提呆坏账准备,等等。
6.条件许可的银行可建立客户行动组。客户行动组是设立于公司业务部之下,由专业的客户经理、产品经理、风险经理、项目经理组合起来专门为大型的公司客户服务的机构。客户经理纵向上只向其分行的直接上司负责,横向上又牵头与其他部门的若干产品经理、风险经理、项目经理共同组成所负责客户的服务小组,即客户行动组;各部门的产品经理、风险经理和项目经理横向与客户经理一起工作,纵向向其所属部门的直接上司负责,表现为一种矩阵式的运作体系(见图2)。这种客户行动组的做法,由于针对专门的客户有专门的小组工作,较之于传统的客户经理、产品经理等分散于不同部门的做法,行动更快,效率更高。但是正是由于其专业性,容易造成人员的闲置,比如,客户如果不存在投行业务的需求,那么客户行动组中的项目经理有可能无事可干。再者,客户行动组中的人员毕竟有限,客户的需求可能行动组中的人员无法满足,这就需要涉及到寻求进一步支持的问题。面对这些情况,我国商业银行最好是能将客户行动组作为机动的组织,在客户有这种需求时,抽调相关部门的专业性人才组成行动小组。
参考文献:
[1] 王先玉.现代商业银行营销管理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2] 司徒珑瑜.产品经理的发展与现代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培育[J].新金融,2004,(3).
[3] 许建东.商业银行推行风险经理制实践.首届中国金融风险经理论坛演讲论文,2005.
[4] 叶望春.商业银行市场营销——案例与实践[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希望对您有帮助。
⑥ 客户服务论文怎么写呀
在全球市场中,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客户的偏好、语言、环境以及所遵行的政府法规的不同,单一产品常常需要有多个型号和版本来各自满足特定地区客户的特定要求。例如,售往不同国家的计算机,其电源模件为适应当地电压、频率和插头型式而会有所不同;键盘和说明书必须适合当地语言;通讯产品由于支持它的通讯协议不同,也会有所差异。在有些情况下,一种产品的本地化版本的要求是由于政府干预而产生的。对于运作管理人员而言,迎接这些存在于大多数产品中的、和大量产品种类相关的挑战,日益迫切。
市场全球化、多样化的客户需求和技术更新加速是产品种类激增的根本原因。这种“激增”带来多重消极影响。首先,对预测者而言,预测多个版本的需求简直就是天方夜潭。对于诸如计算机及其外设等高技术产品的预测错误常常超过400%.预测错误导致对一些版本的产品过多预测,而对另一些版本则过少预测,其结果就是一些产品库存过多而另一些则缺货。其次。在保持一定的客户服务水平的高压之下,许多运作管理人员仅仅选择了一种简单方法预予以应对——尽其所能多存储产成品以备不时之需。由于技术更新相当迅猛,每年由于陈旧过时而核销作废的库存常以千万甚至亿元记。此外,由产品种类激增带给运作的另一负面影响是,由于企业必须管理大量的产品供货,需要有高额的行政管理开支。产品供货的高复杂度也意味着较高的制造成本,这是由于需要有较专业化的工艺、物料、准备转换手段和质量保证方法。同时,由于不同的产品需要有不同的现场支持物料和技术,因而要保持有效的总体产品支持或高水准的客户现场服务,将更加困难。
为了解决上述运作问题,企业投入大量资源以提高供应链效率。这些投资包括:建立可减少定理单处理信息延误的信息网络;使用包括特殊运载工具的快速运输手段;重新设厂以更接近客户;使用更尖端的预测技术;建立复杂供应链库存管理系统;使用各种高效的物料转运和加工的工厂自动化设备。这些措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
二、延迟的概念、内容和类型
“延迟”概念最初是由Alderson(1950)在《营销效率和延迟原理》一文中引入的,他将延迟定义为一种营销战略,即将形式和特征的变化尽可能向后推迟。这一概念在实践中被广泛运用于物流和配迟业务。消费品行业也在运用这一理念对顾客定单实施快速响应。例如,Benetton公司存储未染色的服装,直到销售季节开始,可获得更多顾客偏好的信息后才开始染色。其它服装企业,如生产滑雪装的Obermeyer公司也使用类似的策略。
现提出了几个实施延迟差异的重要途径。
1.工艺重构(或重新排序)。即对产品的生产工艺或步骤进行修改和调整,使成为具体产品的差异化生产工序尽可能往后延迟。
2.通用化。是指采用通用零部件或工艺以减少产品和工艺的复杂性,提高在制品库存的柔性。
3.模块化。 是指将一个完整的产品分解为一些便于组装在一起的模块,而在设计阶段,将各种功能放进各个模块。
4.标准化。 即用标准产品替代一个产品系列,实现标准化的方法之一是建立特定顾客可能需要的几个备选方案。
在高技术产品制造和配送环境下,使用以下的结构来描述种类繁多的产品经过之流程是较有普遍意义的:考虑一个主要由五阶段构成的产品供应链。(1)制造; (2)集成 ;(3)定制 ;(4)本地化 ;(5)包装。这些阶段的排序是和我们通常看到的大多数实例相一致的。同时,这一次序也恰好按递减顺序、和所需利用的加工和调试工程资源用量相对应。
(1)制造是指产品核心部分生产的基础阶段。通常,这一阶段只生产单一的通用产品或数量很少的产品。
(2)集成是指将产品的核心部分与关键组件结合在一起的阶段。例如,在打印机生产中,制造阶段生产打印机引擎和机体,而印刷电路板在集成阶段加入到引擎中。每个产品在集成阶段和不同的组件组合就成为不同的产品版本。
(3)定制是指产品进一步与不同的附件装配在一起以形成有明显差异的产品。例如,对于计算机产品,装入不同的输入/输出卡、软件、存储器和附板就构成不同的产成品。
4)在本地化阶段,要对产品实施本地化措施以适应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本土要求。例如,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电源要求,说明书要求不同的语言,会使用不同的包装材料。可以想见,产品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经本地化后,会产生更多的不同的最终产品。
(5)最后,包装是进一步造成某些产品种类激增的另一阶段。
经验告诉我们,在实施时间延迟中,存在一个重要的机遇,这一机遇是和实施差异化任务的地理位置相关的。一般而言,差异化任务可在制造厂、地区配送中心、经销渠道,甚至于客户处实施。极早延迟是指所有差异化任务都在工厂实施,而极晚延迟是指所有差异化任务都在顾客处实施。
⑦ 求关于金融管理的论文题目!!!
国家为了实现经济增长、稳定货币值和货币供求平衡等目标而对货币资回金所实行答的管理称之为金融管理.下面学术堂为大家整理了二十条关于金融管理的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
1、金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探讨
2、三门峡市农村金融管理与创新研究
3、我国金融类企业真实盈余管理实证研究
4、衍生金融工具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5、我国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模式的比较研究
6、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信用风险管理分析
7、面向年轻用户的个人金融管理需求研究与移动服务设计
8、金融危机背景下寿险公司的投资风险管理研究
9、金融资产管理与盈余管理关系研究
10、金融管理与实务实训室项目管理的研究
11、X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对公业务客户贷后管理问题研究
12、构建我国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体系的思考
13、金融管理体制的极左范例:贫下中农管理农村信用社研究
14、基于工作特征基础上的工作绩效改善研究
15、基层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管理问题研究
⑧ 关于金融方面的论文
1.建立中国区域金融体系的研究
2.现行汇率制度对我国货币政策的影响
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与我国金融应对策略研究
4.我国人民币汇率取向的对策与建议
5.论创建我国的离岸金融市场
6.论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
7.完善我国金融机构及洗钱制度研究
8.汇率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9.人民币汇率与全球货币体系
10.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作用的影响
11.商业银行贷款增长过快的原因分析及政策建议
12.我国居民储蓄高增长态势解析及改进意见
13.货币政策高透明度比较分析
14.对我国间接货币调控政策的市场缺陷分析
15.直接发行央行票据对我国公开市场操作的启示
16.中国货币政策目标及管理策略
17.浅析热钱流动对我国货币政策的影响
18.监管职能分离后基层央行如何有效实施货币政策
19.论稳健货币政策的积极作用
20.城区存款业务发展的难点及对策
21.重建经济欠发达地区金融体系的探讨
22.利率市场化条件论证与方法探讨
23.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探讨
24.人民币汇率的未来走势分析
25.国际货币体系有关问题探讨
26.国家的汇率干预有关问题探讨
27.汇率变动对国际收支的影响分析
28.国际金融危机及相关问题研究
29.国际信贷问题探讨
30.外汇交易有关问题探讨
31.国际金融市场有关问题探讨
32.国际收支有关问题探讨
33.我国的国际收支现状及发展趋势
34.期权理论及其在外汇交易中的运用
35.人民币汇率问题研究
36.国际储备题探讨
37.国际融资问题探讨
二、商业银行业务与商业银行发展理论
38.金融创新与我国银行业的发展
39.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及对策
40.金融全球化及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
41.对银行导入ISO9000国际质量标准的思考
42.我国商业银行福费廷业务的现状与思考
43.论我国商业银行市场营销
44.对发展我国消费信贷的思考
45.论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
46.如何提升商业银行国际竞争力
47.商业银行扁平化管理的探讨
48.中国银行业治理结构问题研究
49.探索现代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机制
50.抵押贷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51.简论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利益目标短期化
52.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流动性的分析
53.成本管理在商业银行系统管理中的应用
54.银保合作发展刍议
55.商业银行应加强产品定价管理
56.信贷业务重组与流程再造
57.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价值取向
58.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
59.股份制商业银行竞争力分析
60.商业银行金融服务优化的对策与思路
61.商业银行组织结构创新
62.新《巴塞尔协议》与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
63.利率市场化改革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64.关于信贷风险控制的深度思考
65.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
66.关于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评级
67.关于新商业银行法的问题
68.从世界商业银行发展趋势谈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目标
69.谈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目标与途径
70.国有商业银行资本结构调整问题研究
71.商业银行业务创新问题探索
72.商业银行发展贸易融资业务探讨
73.完善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机制研究
74.化解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途径探讨
75.商业银行分业、混业经营利弊条件问题研究
76.商业银行外部环境建设问题研究
77.关于我国商业银行新增不良贷款问题
78.建立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体系
79.商业银行客户经理问题的探索
80.建立和完善商业银行内控机制
81.如何完善商业银行绩效考核机制
82.建立和完善商业银行经营风险机制
83.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问题探讨
84.中西方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比较分析
85.我国发展民营银行可行性问题探讨
86.民营银行在我国发展空间探讨
87.如何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商业银行金融服务体系
88.国有银行上市对其绩效影响的分析
89.我国股份制银行与国有银行业绩比较:制度因素的探讨
90.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投资基金的困难所在与对策
91.商业银行对企业信用评估问题探讨
92.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
93.商业银行岗位绩效考核的实证研究
94.现代银企关系问题研究
95.员工素质与商业银行现代化
三、金融监管与风险管理
96.论我国金融监管的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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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关于金融方面可以写哪些方面的论文
1.建立中国区域金融体系的研究
2.现行汇率制度对我国货币政策的影响
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与我国金融应对策略研究
4.我国人民币汇率取向的对策与建议
5.论创建我国的离岸金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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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我国的国际收支现状及发展趋势
34.期权理论及其在外汇交易中的运用
35.人民币汇率问题研究
36.国际储备题探讨
37.国际融资问题探讨
二、商业银行业务与商业银行发展理论
38.金融创新与我国银行业的发展
39.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及对策
40.金融全球化及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
41.对银行导入ISO9000国际质量标准的思考
42.我国商业银行福费廷业务的现状与思考
43.论我国商业银行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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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如何提升商业银行国际竞争力
47.商业银行扁平化管理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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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
66.关于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评级
67.关于新商业银行法的问题
68.从世界商业银行发展趋势谈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目标
69.谈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目标与途径
70.国有商业银行资本结构调整问题研究
71.商业银行业务创新问题探索
72.商业银行发展贸易融资业务探讨
73.完善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机制研究
74.化解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途径探讨
75.商业银行分业、混业经营利弊条件问题研究
76.商业银行外部环境建设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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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员工素质与商业银行现代化
三、金融监管与风险管理
96.论我国金融监管的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