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银行可以为小微企业提供哪些金融服务
金融要助推小微发展,主要应该在为小微解决融资难问题上着手。小微发展的一大障碍就是资金短缺,而向银行贷款时常面临着复杂的手续和繁琐的流程,不仅牵扯精力,还有可能耽误发展时机。所以金融应该在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尽量简化贷款流程,并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为小微发展提供强大的经济支撑。
Ⅱ 金融如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民营经济是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加快发展的战略支撑,是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的增长力量。要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把发展民营经济摆在极其重要的位置。 金融机构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上存在体制机制上的弊端。民营企业融资难,归根结底是很多金融机构在体制机制上设置了障碍,致使民营企业融资的门槛过高。要改变这种现状,就要从改善银行内部管理机制入手,逐步建立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国有商业银行针对民营企业的产品设计模式存在缺陷。近几年,国有商业银行大量资金上存,银行和民营企业之间长期存在“银行有钱贷不出、企业缺钱却贷不来”的“两难”局面。除了体制机制的因素外,更主要的是国有商业银行缺少适合民营企业的信贷产品,其产品设计模式存在缺陷。 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服务方式有待改变。政府部门要从计划经济的行政干预银行信贷投放,向引导服务金融机构主动投放转变。政府的职能定位要清晰、明确,服务到位、不越位。 民营经济发展所付的融资成本过高。由于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的规模小、底子薄、资质差等原因,很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融资条件苛刻、手续繁琐、利率过高,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尤其是地方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利率一浮到顶,小额贷款公司甚至达到了民间借贷利率的水平。贷款成本已经成为民营企业沉重的经营包袱。从长远来看,金融机构帮扶民营企业与实现自身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并不矛盾,在当前国有企业及政府性工程、项目有限的情况下,只有帮助扶持好民营经济,使民营经济良性发展,金融机构才能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因此,希望各金融机构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让民营企业在利率水平上与国营企业一样享受“国民待遇”。 为此笔者建议:一是完善担保基金。可成立由政府牵头、财政出资、企业为核心、金融机构为后盾的联合担保机构,并设立担保基金,对民营企业融资进行担保。二是出台鼓励性政策,积极引进培育中小金融机构,拓展民营经济的融资渠道,更大程度上满足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三是通过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奖惩制度等手段,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信用松原”,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要积极为民营企业争取各项优惠政策。有效利用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积极争取民族用品企业的信贷优惠政策。自“十五”、“十一五”开始,中央财政联合国家民委、中国人民银行对生产民族特需产品的企业贷款实行贴息政策,而且贷款利率优惠。目前我市有5家企业获得国家民委批准指定为生产民族特需企业。今年在市人民银行推动下,已经有一家长岭县的企业获得贴息贷款3000万元,少支付利息近100万元。其余4家企业尚未享受到此项优惠政策,尚有较大推广空间。人民银行将持续关注此项工作,推动更多民营企业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受金融机构业务品种、管理体制和人民银行利率政策的影响,目前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可运用空间还很大。为充分发挥其作用,一方面人民银行将积极向上级行争取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为满足金融机构的资金需求提供保障。同时积极向上级行争取利率优惠及使用条件方面的宽松政策。另一方面各金融机构也要努力改善自身经营状况,降低不良资产比率,从而获得更多的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支持。 商业银行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Ⅲ 银行业如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1.从不完备市场正确看待“垄断论”随着近几年银行整体业绩显著提高,一部分社会观点认为银行的垄断力量、高利差及其他高服务费对实体经济的发展产生了阻碍作用。首先,针对社会各界关于银行垄断地位的讨论,笔者认为,我国银行业不存在垄断,但确实存在着卖方的优势地位。从经济学角度看,垄断分为自然垄断、行政垄断和经济垄断。银行业与自然资源无关,因此不存在自然垄断;银行业在我国不属于行政领域,因此不存在行政垄断;而对于经济垄断,也没有一家银行的行为符合我国《反垄断法》中“一个企业一种产品在市场占有率达到50%”的垄断行为的定义。因此,我国银行业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垄断。但由于市场的不完备性,作为存贷款的金融替代品还很少,规模也很小,我国银行业存在着显著的卖方优势地位。即便银行业不存在垄断,卖方优势意味着市场的不成熟,这使得银行业的结构更加趋近于不完全竞争市场。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不完全竞争的特点不是通过价格竞争,而是通过服务、品牌效应等方面的竞争。这种竞争方式无论对消费者或是整体银行业结构的稳定都是有好处的。其次,针对饱受批评的高利差及其他高服务费,这些表面现象与实际情况并不一致。从央行规定的存贷款基准利率的变动额来看,近几年的存贷款基准利率利差并未扩大,而是有所减小;从有效存款利率来看,近年来通过理财产品的竞争,有效存款利率是上升的。另一方面,我国银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没有一家银行具备靠利差维持运营的条件,其他服务收费也是建立在为客户和实体经济提供优良服务基础上的合理商业行为。因此,我国银行业没有从垄断或定价的方面影响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2.服务基层能力不足尽管如上文所述,我国银行业没有从垄断或定价的方面影响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但它仍然面临着其他方面的不足,导致我国实体经济无法以最大速度发展。一般的观点认为,当今金融系统与实体经济脱节是由大量投机交易和资产价格泡沫导致。但需要澄清的是,这些因素应归根于游离于资本市场的民间资本,而不是以信贷市场为主的各大商业银行。另外,由于我国经济过分依赖于出口和投资,而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过小,因此实体经济不振也不能归因于银行。我国银行业在服务实体经济时面临的真正问题应该是:对基层金融服务供给不足和服务不到位,即中小企业(以及“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这一困难来源于风险方面的问题和结构性方面的问题。首先,从风险的角度看,对于银行来说,由于存在风险防范的约束和利润的约束,资金很容易投入到大的企业和大的行业中;中小企业风险大,业务成本高,获得资金的难度自然会很大。这是很正常的,是由市场经济本身所决定的。在现实中,许多容易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其实并不需要那么多资金,许多迫切需要资金的中小企业也并不是将资金全部用来发展生产和经营,很大一部分用于偿还其债务,使它脆弱的资金链不至于断裂。这主要是因为市场机制的不完善,特别是价格机制的不完善。其次,从结构性的角度看,我们可以分为三点:第一是市场结构方面的问题——我国的直接融资方式并未完全发展,在资本市场中缺乏对信贷市场的结构性替代,导致各大银行受到的向中小企业贷款的竞争压力不够。而在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大企业更多利用发债等方式在资本市场上融资,这使得银行被迫向中小企业贷款助其融资。这方面的问题同样也导致了信贷市场上价格机制不完善,民间利率与社会平均利润率严重脱节,最终使得即便已经成型了的中小企业资金链也十分脆弱。第二是银行产品结构方面的问题——缺乏对信贷产品的替代产品,使得贷款融资方式单一,无形中缩小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道路。第三是银行组织体系结构方面的问题——缺乏对基层业务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技术,导致各大银行还未找到服务中小企业的较好模式。提高银行对实体经济服务的对策针对上文所述银行业在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面临的基层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本文从金融机构建设、资本市场辅助和政府政策辅助等多个方面来探讨缓解对策。1.形成具有多元化多层次金融机构的组织体系许多国际上成功经营小企业业务的大银行都是从基层业务做起,有一套完整的包括风险评估和管理评估等方面的技术。然而,我国的各大商业银行,大多是从向大企业发放贷款发展起来的,大企业信贷和中小企业信贷的风险技术不完全一样,需要有学习的过程。各大银行的层级过多,以至于目前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时还没有一个比较好的模式。因此,对于基层金融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银行应增加供给,增设一些小型的、社区型的金融机构以及服务中小企业和服务“三农”的金融机构,增加竞争性的供给。另外,准入制度要做适当的调整,让民间金融机构正规化、合法化,形成一个多元化的金融结构,使小的金融机构、社区的、农民的金融机构有较好的发展,让民间资本发挥作用。由于民间金融机构对当地的或者特定产业的情况比较了解,容易判断真实的资金需求,借贷风险也会显著减小。同时,不要引导和鼓励小金融机构做大做强,以免脱离其原有功能。应引导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形成区域化或产业化的利益共同体。以此形成大银行、中银行、小银行,甚至微型银行这样一个多层次的银行体系,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最根本路径,为实体经济寻路。2.创新银行替代产品和担保方式近些年来,各种各样的银行产品层出不穷,但其适用对象大多只针对投资者。适用于中小企业或社区、农民的融资方式却仅限于几种信贷产品,这无疑缩小了基层服务的覆盖面。为了拓宽中小融资者的融资方式,银行业应进行可行的、有针对性的银行产品创新,如中间业务产品等。在此之上,还应扩大各创新品种的规模。其次,由于单一的担保方式同样限制了许多有潜力的融资者,银行业还需要在创新担保方式上加大力度。例如,银行可以大力推广应收账款、专利等动产作为担保,盘活目前的自由资产及探索采矿权、门票收费权、海洋使用权等权益担保,以减少企业的担保费用。3.寻求并创新资本市场的信贷替代品在我国整体金融市场中,作为存贷款的金融替代品还很少,规模也还太小,这就是上文所说的结构性问题。因此,不只应该在银行内部创新银行产品,还应在资本市场上进行可行的金融创新,有效地发展存贷款金融替代品,不仅存贷款金融替代品的品种要增加,而且规模还要足够大。例如大幅度推进资产证券化,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在市场上,一种产品的定价不仅仅是由买方和卖方决定的,还应和这种产品的替代品有一定的关系。拓宽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方式,有益于扩大银行的竞争压力,减小市场的不完备程度,从而为中小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以此提高我国全面的金融市场化程度。当然,为了使银行业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以上方略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政府部门赋予银行更大的自主定价权,加强对民间资金的管控和引导,以及对整体金融市场的监管。同时我们应该注意,金融改革的过程应与国家整体的宏观情势相匹配,不但要与实体经济实现良性互动,牢牢把握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带来的重大战略机遇,为实体经济提供针对性强、持续性好、附加值高的金融服务。而且要提高金融服务的匹配度和适应性,创新服务机制和提高服务效率,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我国经济转型面临着从产品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型的过程,我国的经济结构也正在由靠投资出口拉动转变为发展内需,加大消费和投资力度拉动。因此,金融业也要根据宏观经济的变化调节金融配置,特别是对产能过剩的行业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推动调整过剩的产能。此外,银行业应利用极为庞大的客户群和营销网络对创新企业的项目进行筛选,使其对实体经济的服务与经济发展的动力相适应。优化金融资源配置,让金融更有力地支持实体经济,正是当前中央所提倡的。
Ⅳ 商业银行与民营企业的发展前景如何
摘 要:本文详细地分析了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各个原因,并对每一个问题提出了解决的措施。
关键词:民营企业 融资 信息不对称
十五大以后,党和国家提出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国策和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使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措施,为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的发展让出了一条大路。这不仅为民营经济放手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同时也为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地增长注入了强劲动力。中国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正在进入发展的黄金时期。
但从现实情况来看,民营企业在中国还是企业中的弱势群体,在经济的潮起潮落中,少数民营企业抓住机遇,决策得当,超过了初创期的艰难,实现了超常规的发展,跃升为企业明星。而多数民营企业还处于创业后的成长期,有待于在竞争中壮大和发展。与此同时,却有不少民营企业成立后不久又消失了,也有一些虽一时赫赫有名,但并未逃脱昙花一现的命运;还有为数不少的民营企业在市场的夹缝中惨淡经营。政策环境的局限和民营企业的自身弱点阻碍了多数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所有这些中,尤为突出的是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融资渠道不畅已经成为有前景的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由于种种原因,国有商业银行主要服务于政府项目和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的融资要求,不论企业项目如何,大多都为防范风险而较少介入。
一、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分析
资金是民营企业生命力得以扩张的砝码,民营企业出现融资困难的局面,究其形成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 民营企业的信用问题直接影响其外部融资
诚实经营,讲究信誉与消费者和企业密切相关,它既可以给消费者带来好处,也可以给企业带来利润。好的信用会给银行好的印象从而能比较顺利地取得贷款,而不良信誉或信用等级偏低则会取到很少的贷款甚至得不到银行的贷款支持。例如,中国工商银行专门制定的面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指导性意见中有一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属于禁止贷款类:
1. 欠息,无偿债能力;
2. 贷款用途不大;
3. 不守信誉;
4. 企业管理混乱;
5. 经营无固定场所;
6. 企业经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7. 一般性加工企业的基建项目;
8. 信用等级BB级以下。
当然,其它企业比如国有企业等也会出现一系列信用问题,但民营企业的资信状况更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焦璞先生提供一个数据是,60%以上的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是BBB级或BBB级以下的信用等级,而从评级经验和指标体系的严格程度来看,这仍是一个保守的数据,更别说依照国际指标体系。
(二)民营企业税负以外的乱摊派、乱收费等问题直接影响民营企业的盈利能力,间接影响其外部融资。
民营企业大多为中小企业,利润和大企业无法比拟,但却要承担比大企业多得多的税外费用,从而拖住了民营企业发展的步伐。给民营企业减负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信息不对称,银行难放心。银行惜贷说到底是为了逃避风险,而风险的根源就是信息不对称。
因信息缺乏而在融资上造成的问题可能发生在两个阶段:交易之前和交易之后。在交易之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问题是会导致逆向选择。金融市场上的逆向选择指的是:贷款者和借款者之间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性,即有关借款者的信誉、担保条件、项目的风险与收益等,借款者比贷款者知道得更多,具有信息优势。这种优势使得贷款者在借贷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为了消除不利的影响,贷款者只能根据自己所掌握的借款者过去平均的信息来设定贷款条件,而不是根据风险程度的高低确定利率。这样,就会对那些高于平均条件的优良借款者不利,后者就会退出借贷市场。这一过程的不断重复,借贷市场上借款者整体素质就会下降,那些最可能造成信贷风险的贷款者常常是那些寻找贷款最积极的人。这就是所谓的逆向选择问题。由于逆向选择使得贷款可能招致信贷风险,贷款者可能决定不发放任何贷款,即便市场上有信贷风险很小的选择。
道德风险是在交易之后由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问题。金融市场上的道德风险,指的是借款者得到贷款后,可能改变原来的承诺,从事使贷款不能归还的高风险投资或者故意逃废债务。由于道德风险降低了贷款归还的可能性,贷款者可能决定宁愿不做贷款。
民营企业的信息不对称比国有企业、大企业更加严重,其原因是因为民营企业大多都有信息不透明问题。民营企业的信息基本是内部化的,通过一般的渠道是很难获得有关民营企业的信息的。民营企业在寻找贷款和外源性资本时很难向金融机构提供证明其信用水平的信息。由于民营企业对资本和债务要求的规模较小,使得审查监管的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较高,金融机构为了避免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往往不愿向中小企业或民营企业提供贷款。
可见,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造成的问题已成为金融市场正常发挥功能的重要障碍。
(四)民营企业贷款难与政府的扶持力度有关。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20多年来民营企业有了迅速的发展。但是由于长期为赶超发达国家而重点发展资本密集型工业部门的结果,导致我国大型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垄断想象较为严重。我国金融机构也以大银行为主,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仍然占有70%以上的市场份额。银行业的高度垄断与产业中的高度垄断相一致,大银行与大企业之间的互生关系非常明显,导致大银行不愿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的贷款,这就必然造成民营企业贷款难的现象。
(五)所有制的歧视势必造成民营企业贷款难的局面。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只愿给国有企业贷款,同为中小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受到的待遇就不一样。在中国,大部分的银行贷款首先给了国有企业,其次是“三资”企业,最后才轮到民营企业。而只要是民营企业贷款,大多都会出现手续繁琐、条件苛刻、减少贷款额等诸如此类的现象。
打破所有制的歧视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问题。
上述五个原因,归纳起来就是以下三点:
第一,体制上的原因。民营企业是非国有企业,与国有银行在所有制上的差异,造成银行与企业之间的距离。此外,政府在信贷支持体系渠道开启方面,对民营企业的优惠政策不多。
第二,企业自身的原因。一方面,民营企业由于数量众多,层次参差不齐,财务制度不规范,从而导致了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银企联系不强。另一方面,相当多的民营企业信用等级低,资信相对较差,取得抵押担保贷款困难,同时,有些民营企业借改制之机逃避银行债务,从而直接恶化了银企关系。
第三,社会服务体系的原因。
首先,缺乏专门的为民营企业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于民营企业资信状况不均匀,为规避风险,国有商业银行在资金借贷方面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大打折扣,而市场体系的不完善,使民营企业的融资更加困难。
其次,商业银行贷款管理的严格化。国有银行商业化以后,银行业实行的是企业化管理,对放贷后的风险顾虑和原有的不良贷款沉淀较多,使之对民营企业缺乏信心,为防范风险,必然采取的措施就是:普遍加强信贷资产的质量管理,对信誉程度较高的民营企业才给予贷款,而民营企业由于自身的经济实力和财务管理科学化的欠缺,往往达不到银行规定的标准,因而很难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
再其次,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自身财力的不足,以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为己任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由于还贷不力,资金来源不断萎缩,负债经营过重,资产质量下滑,可以放贷的资金十分有限,难以给予民营企业足够的支持。
最后,政府财力扶持的困难,政府在体制改革中,重心在于加强对国有大型企业进行资金、政策方面的倾斜,受财政收入刚性的制约,限制了向民营企业贷款的力度,国有银行企业化后,政府不可能再采取干扰措施让银行放贷,使民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得不到彻底的解决。
二、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僵局
为了能让民意企业更健康地成长,能在国民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必须打破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僵局。
(一) 民营企业在目前直接融资渠道不畅的情况下,要想通
过间接融资从而解决资本金不足的问题,需要做的最大事情就是如何提高自己的信用程度。
在这方面,民营企业可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通常A级以上信用级别企业的各项指标为:资产负债率低于50%,利息支付倍数达到4倍以上,全部资本化比率在40%以下,资金流量比率在50%以上,存货周转率在4次以上,净资产收益率在8%以上。
另外,民营企业还应树立良好的企业法人形象,杜绝不良信用记录,提高还款的信誉程度,大力开拓产品市场,用订单证明自己的实力,并作为抵押。
信用虽然是一种主观性偏好,但仍需要客观性约束。即在金融系统,要建立起民营企业的一整套信用等级评估制度和指标。包括对民营企业进行分类,择优建立信用等级档案,建立完善区域物业和产权交易的二级市场,使银行能将抵押品变现,解除银行为民营企业服务的后顾之忧。
民营企业要构筑信用体系,需建设好以下五个子系统:
1.信用体系法制保障系统。首先必须建立起各个方面、多种层次的法律制度,以保障社会的信用程序。
2.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包括企业经营者个人信用和企业资信。构筑这个系统的基础性要求是真实、完整、准确。完成这个系统的建立要靠统计、工商、税务、法院、银行、海关、房地产管理和公安等掌握企业和个人重要信用信息的部门应依法开放信息。
3.企业信用评级系统。可以按照与国际接轨的要求,建立一整套信用评级的确定信用类别的理论和方法。加入WTO,它会强迫你、督促你建立一整套信用体系,这是WTO最核心的价值。企业信用评价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考虑到评价的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可以采取逐步推进的办法。第一阶段,由政府有关机构主持;第二阶段,政府机构由主持评价转化为监督评价;第三阶段,在前段运行形成了有可信程度的信用指标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区域企业信用评价中心。
4.信用激励和失范惩罚机制系统。
5.公正、中立的信用中介系统。信用服务作用于交易的全过程,可以帮助企业防范坏帐风险,降低成本,追收帐款。这类中介服务机构是信用体系建设必不可少的条件。在这方面已有较成功的实例,如欧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我国的香港、台湾等地区的主要信用管理机构都是企业,有些已有百多年的历史,他们通过提供作信用调查、欠款追收等服务在市场经济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二) 明晰企业的税费用,禁止向民营企业乱摊派、乱收费。
(三) 大力发展地方中小型金融机构。发展我国中小金融机
构是从根本上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步骤。中小银行和民营企业具有不可替代的亲和力,是天生的合作伙伴。
减少逆向选择,为民营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机制,创建市场化担保机构。
目前,为民营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机构主要有两类:一种是在地方财政支持下,组成的担保中心。担保企业资金来源可多家负责,比如地方政府出一些,受益的民营企业出一些,社会中介组织自愿者出一些等等。一般来讲,能获得担保的企业应具有这样的条件:企业具有成长性和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率为本行业平均水平以下,三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主要产品有市场、有收益等等。
担保基金可存入商业性金融机构,由商业金融机构协助管理。
搭建民间金融机构平台。尽快允许开办私人银行或民营股份商业银行。建立私人银行,最大程度为民营资本的流通与扩张提供舞台,同时最大的好处是可以没有传统国有商业银行那么多的“毛病”与“官气”,让民营企业可以自爱相对心情愉快的状态下平等地讨论贷款等严肃问题。现在虽然有几家所谓的“民营股份制银行”,但或多或少地都存在着国有资本的影子,甚至又有点回到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老路子上的倾向。
尽快允许开办私人投资银行有限公司或财务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建立行业协会性质的资本流通管理与仲裁机构,规范民间拆借或借贷行为。
另外,要研究符合市场经济特色要求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多种形式的民营企业创业、风险投资的资金渠道。风险投资同产业直接投资和银行信贷不同,这是一种集融资、投资、经营管理和技术创新为一体的全新的资金融通形式。风险投资具有风险排他性,其逆向选择的程度较小。我国风险投资业务较晚,但只要政府大力支持,努力营造出风险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有可能成为民营企业一种重要的融资形式。
(四)政府应鼓励银行积极地向民营企业贷款,给民营企业营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在民营企业的金融政策上,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分发挥已有政策的作用,同时加大政策执行力度。
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结构比较单一,就股权融资而言,没有发达国家的风险基金和公众基金。在债务融资方面,我国民营企业所能得到信贷资金品种也比较单一。因此,政府应该做的就是让银行与民营企业携起手来。值得庆幸的是,最近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政策,增加民营企业的融资力度,且有关方面正在落实和完善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
(四) 转变观念,打破所有制上的歧视,给民营企业以“国
民待遇”。
应减少民营企业贷款手续,加强民营企业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是否贷款以企业项目的风险高低为标准,而不以所有制性质为标准。在银行面前,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享有同等地位。
应既允许民营企业发信A股,也应允许其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发行B股、H股、N股等特种股票和存托凭证以筹措外资。因此,有必要降低民营企业股票发行和上市的门槛,或另开二板市场或场外交易市场,为民营企业的股票发行和上市提供必需的市场条件。在资本经营已被企业普遍重视的今天,应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兼并、收购与股权置换等方式实现产权重组,谋求更大发展。此外,企业债券市场也应对民营企业敞开大门,允许民营企业在符合发行要求的条件下,通过发行债券筹资。
Ⅳ 商业银行怎样为小企业做好金融服务
一是了解小企来业的金融服务需求与源当地各商业银行的小企业贷款服务政策,找准锲入点(即市场空间);
二是立足自身发展需要,找准在当地经济环境下与小企业发展的契合点;
三是做好自身在支持当地小企业发展中的定位,统筹做好金融支持方案;
四是注重做好风险防范,妥善做好风险资本管理,努力以较低的风险成本求取较高的利润效益。
只有在把握风险的前提下,才能发挥商业银行的社会服务效能。这是商业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一条基准线。
信马由缰,供批判性参照。
Ⅵ 国家对民营企业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为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并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2月14日,国务院网站全文刊发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金融对民企、小微和“三农”的支持力度。 对于民企的支持方面: 《若干意见》提出以实施差别化货币信贷支持政策、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多措并举提升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此外,要求强化融资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破解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充分等问题;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着力疏通民营企业融资堵点;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纾困,着力化解流动性风险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在实施差别化货币信贷支持政策方面,要求合理调整商业银行宏观审慎评估参数,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把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政策覆盖到包括民营银行在内的符合条件的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票据融资支持力度,简化贴现业务流程,提高贴现融资效率,及时办理再贴现。加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支持民营银行和其他地方法人银行等中小银行发展,加快建设与民营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深化联合授信试点,鼓励银行与民营企业构建中长期银企关系。 在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方面,要求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扩大直接融资。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加快民营企业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审核进度,结合民营企业合理诉求,研究扩大定向可转债适用范围和发行规模,并促进新三板成为创新型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平台等。 在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方面,《若干意见》明确,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资本市场补充资本,加快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工具创新,支持通过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等创新工具补充资本。从宏观审慎角度对商业银行储备资本等进行逆周期调节。把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质量和规模作为中小商业银行发行股票的重要考量因素。研究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范围限制,规范实施战略性股权投资等。 “抓紧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若干意见》要求,商业银行要推动基层分支机构下沉工作重心,提升服务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提高不良贷款考核容忍度等。有效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要要在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和金融服务水平等方面积极发挥“头雁”作用。还要求商业银行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和审批时效,增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可持续性 在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纾困方面,《若干意见》要求加快实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和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研究支持民营企业股权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民营企业发展支持基金。支持资管产品、保险资金依法合规通过监管部门认可的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参与化解处置民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等。 《若干意见》提出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聚焦难点、压实责任、标本兼治”要求对各类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消除对民营经济的各种隐性壁垒;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重点解决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问题;金融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监督、指导责任,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作用并履行好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服务民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民营企业质效。
Ⅶ 国家对小微企业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20年4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落实落细今年以来出台的支持企业政策措施,助力企业渡难关;在减税降费方面,采取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增值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延长交通运输和餐饮住宿等企业亏损结转年限、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缓缴住房公积金、免收收费公路通行费、降低企业用电用气价格等措施,加上去年减税降费政策翘尾,这些可为企业减负1.6万亿元。同时按程序提前下达今年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1.29万亿元。在金融支持方面,通过3次降准、再贷款再贴现向金融机构提供3.55万亿元低成本资金,用于向企业发放低利率贷款,另外截至3月底已对约8800亿元企业贷款本息实行延期。下一步,要在扩大实施前期有效政策基础上,多措并举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并抓紧按程序再提前下达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研究进一步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支持。帮扶制造业和服务业企业缓解房租、用工等成本压力。
应答时间:2020-12-1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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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国家允许民营企业设立民营银行这对“躺着都能挣钱”的传统银行业会带来什么影响
1、带来了竞争和挑战,这会促使传统银行提高竞争力,提高服务。
2、打破长久以来国有银行的垄断局面,促进我国金融市场良好竞争环境的形成,推进中资银行整体上的健康稳步发展。
3、传统银行之间,以及传统银行与民营银行之间通过存款利率自主定价围绕揽储规模的争夺,将会快速进入白热化。存款人第一次升级为甲方。存款竞争的公开化,将会在较短时间内让银行业整体进入利差缩小的盈利模式。
(8)银行业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扩展阅读:
在我国现阶段发展民营银行具有很大的现实性意义。
(一)缓解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压力
融资困难是限制民营中小型企业发展壮大的一个致命因素,而民营银行的发展可以为这一类型企业提供比较专业和顺畅的融资渠道,同时也是对国有银行一贯垄断地位的一种挑战,在很大程度上为中小型民营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在国际性竞争中保护中资银行的市场份额
在国家加入WTO后,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激烈竞争局面愈演愈烈。民营银行的员工一般都以专业素质为竞聘标准而上岗,因此在学习和运用国外银行先进经营经验方面速度较快。民营银行在这些优势下能对自身的服务和技术水平进行坚持不懈的改进和提高。
Ⅸ 金融该如何支持我国民营经济发展
2.在利率政策上,同样存在所有制歧视 政府和央行对国有 企业 给予较多的利率优惠,而对民营企业则不实行。在实行浮动利率时,对民营企业的浮动幅度也往往比国有企业要高。少数 金融 机构还采取一些不合规的方式,擅自或变相提高对民营的贷款利率。所有这些,都加大了民营企业的筹资成本。使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3.在直接融资方面,所有制歧视更为严重 政府对民营企业的股票发行和上市虽然没有明文限制,但存在着事实上的所有制歧视。在“额度管理”的股票发行机制下,民营企业要从相当紧张的发行额度中分得一杯羹,实在是难于上青天。到1999年,发行A股股票在深沪两家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已达900多家,但民营企业为数寥寥。民营企业基本上还是处于“望股兴叹”的境地。这与有关方面的指导思想有关,因为管理层一直将股票上市当作为国企解困的有效法宝。至于对民营企业进入企业债券市场,管理层也基本上持排斥态度,到 目前 还没有民营企业发行债券的实例。 4.在中间业务方面,满足民营企业交易需要的结算工具较少 国有商业银行不对民营企业办理托收承付和汇票承兑业务,当然更谈不上票据贴现。由于结算渠道不畅,资金进账时间长甚至发生梗阻,致使一些民营企业改用现金结算,加大了交易成本。 5.在金融组织机构方面,缺乏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 发展 服务的金融机构 中国 民生银行原拟专为民营企业服务,但现在越来越与其它股份制商业银行没有区别了。此外,对非国有金融机构与国有金融机构不能一视同仁,对国有银行呵护有加,利用国家权力和信用予以保护,而对非国有的金融机构,则轻易采取治理整顿、接管直至破产的办法,从而也限制了民营经济的发展。 三、强化对民营经济金融支持的主要对策 1.健全、完善为民营经济服务的金融组织体系 这是强化对民营经济金融支持的组织保证。近来,许多同志提出新建专门为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民营银行。这个 问题 要全面慎重考虑。要不要新建民营银行,应按照“有利于促进金融业的公平竞争,有利于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有利于保证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健运行”这三条原则,通盘考虑,审慎从事,以克服金融组织建设的盲目性。金融支持民营经济的基点,应放在大力发展区域性、地方性的中小型金融机构上,放在对现有金融机构的功能强化和业务拓展上,而不是简单地新建民营银行。否则,即使建立了这类民营银行,它们也会很快成为“二国营”(据说,一些地区的城市商业银行,贷款对象60%以上是国有企业)。应该看到,随着银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经营信用业务的商业性金融机构之间已经没有明确的业务分工界限,利润最大化成为它们共同的经营目标。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摒弃“唯成份论”的做法,对原来的信贷政策进行调整,那么,国有商业银行也是可以为民营企业服务的。那些经营稳健、知名度高的民营企业,还有可能成为金融机构竞相争夺的贷款对象。1998年,为了强化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各家国有商业银行大都建立了相应的机构。但是,由于小型民营企业不是国有商业银行传统的服务对象,加之出于降低信贷交易成本的考虑,这些银行还只能把规模较大、效益较优的民营企业纳入服务范围。而城市商业银行、 农村 信用合作社由于网点面向基层,与民营企业联系紧密,则可成为城乡范围内金融支持民营经济的主体力量。因此,要大力发展非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造现在的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城乡信用合作社。 2.通畅民营企业的贷款渠道,为民营企业提供必要的政府支持 在贷款方面,要着重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国有商业银行要改“唯成份论”为“唯效益论”,自觉放弃“政府身份”,以平等的法人关系、契约关系来对待与民营企业的信用关系;二是政府财政要对民营企业提供必要的支持,除前面提到的投资补贴贷款贴息外,应尽快建立民营企业的信用担保基金,为中小型民营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中小型民营企业由于资产规模、产业特点、组织程度、成长性等原因,在争取贷款上处于不利地位,因而政府扶持是必要的。这也是国际惯例。当然,民营企业也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信用度。 3.矫正有失公允的利率政策,消除因所有制成份而产生的不合理的利率差异 对同一种类、同一期限的贷款,对所有贷款对象都应实行同一水准的利率。在实行浮动利率的场合,超过基准利率的浮动部分,实际上是对金融机构承担贷款风险的一种补偿。其浮动幅度应主要根据借款人的借款期限、借款的风险程度以及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而定,而绝对不应把借款人的所有制成份作为基本依据。中央银行应加强对银行的民营企业贷款的利率稽核,对违规行为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 4.拓展中间业务的种类和范围 应根据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资金运动的特点,推出灵活的、多样化的结算工具,畅通汇路,为民营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应尽快对民营企业开办托收承付、汇票承兑与贴现业务。此外,还应利用金融机构网点众多,占有信息量大的行业优势、汇票承兑与贴现业务。为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商机、经济政策、经营与投资决策咨询等多方面的信息服务。 5.给民营企业以“国民待遇”,使其以与国有企业平等的市场主体身份进入资本市场 应既允许民营企业发行A股,也应允许其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发行B股、H股、N股等特种股票和存托凭证(如ADR),筹措外资。因此,有必要降低民营企业股票发行和上市的门槛,或另开第二板市场或场外交易市场,为民营企业的股票发行和上市提供必需的市场条件。在资本经营已被企业普遍重视的今天,应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兼并、收购与股权置换等方式实现产权重组,谋求更大发展。世界上任何国有企业的收购兼并都离不开金融支持,中国的民营企业更为需要,在放活国有中小企业的情况下,金融对民营的支持更为紧迫。此外,企业债券市场也应对民营企业敞开大门,允许民营企业在符合发行要求的条件下,通过发行债券筹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