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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成果运用

发布时间:2021-08-18 13:13:29

㈠ 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的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可参照执行本指引。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审查评价并改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活动、风险状况、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效果,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发展。
第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保证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监管部门规章的贯彻执行;在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框架内,促使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改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运营,增加价值。
第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工作应当独立于经营管理,以风险为导向,确保客观公正。
第六条 中国银监会依据本指引检查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会负责建立和维护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体系。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高级管理层负责履行有关职责。
董事会应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人,多数成员应是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应由独立董事担任。没有设立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组成及委员会负责人由高级管理层确定。
第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审计全系统经营管理行为的内部审计部门,可设立一名首席审计官负责全系统的审计工作。
首席审计官由董事会任命并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范围,首席审计官岗位变动要事前向中国银监会报告。
第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独立垂直的内部审计管理体系。审计预算、人员薪酬、主要负责人任免由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决定。内部审计人员薪酬不低于本机构其他部门同职级人员平均水平。
第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按员工总人数的1%配备,并建立内部岗位轮换制。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从业资格:
(一)专业水平。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掌握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控制制度。
(二)从业经验。内部审计人员至少应具备两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审计项目负责人员至少应具有三年以上审计工作经验,或六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
(三)道德准则。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正直、客观、廉洁、公正的职业操守,且从事金融业务以来无不良记录。
第三章 职 责
第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以制度形式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首席审计官和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职责。
第十三条 董事会对内部审计的适当性和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负责批准内部审计章程、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为独立、客观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并对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监督。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授权组织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并可视需要邀请高级管理层人员列席。
第十五条 首席审计官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章程、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协调工作,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主要负责人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并对内部审计的整体质量负责。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对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内部审计程序,评价风险状况和管理情况,落实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后续审计,监督整改情况,对审计项目质量负责,做好档案管理。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事项主要包括:
(一)经营管理的合规性及合规部门工作情况。
(二)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三)风险状况及风险识别、计量、监控程序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四)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开发运行和管理维护的情况。
(五)会计记录和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与风险相关的资本评估系统情况。
(七)机构运营绩效和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
第四章 权 限
第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以制度形式明确赋予内部审计部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
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列席或参加与内部审计部门职责有关的会议。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及时、全面了解经营管理信息,并就有关问题向审计对象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质询、取证。
第二十一条 内部审计部门认为必要时有权向董事会直接汇报审计发现。
第二十二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具有处理建议权和必要的处罚权。
第二十三条 内部审计部门对拒绝接受或不配合内部审计、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资料、打击报复或陷害审计人员的,有权向上级报告,要求及时予以制止并做出处理。
第五章 质量控制
第二十四条 内部审计部门可就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服务,但不应直接参与或负责内部控制设计和经营管理决策与执行。
第二十五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年度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审计重点,审计频率和程度应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性质、复杂程度、风险状况和管理水平相一致。
对每一营业机构的风险评估每年至少一次,审计每两年至少一次。
第二十六条 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应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实施审计项目,并定期进行自我评估。
第二十七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建立内部审计人员的审计回避制度,确保内部审计的客观性。
第二十八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建立内部审计人员后续培训制度,鼓励内部审计人员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等执业资格,以保证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
第二十九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科技手段和信息技术在审计工作中的运用,建立完善非现场内部审计监测体系及内部审计操作系统、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十条 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批准后,可将部分内部审计项目外包,但需事先对外包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和专业胜任能力进行评估。
第三十一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建立审计复议制度,对审计对象提出异议的审计结论,由作出审计结论的审计机构的上级机构进行复议。
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可聘请外部机构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尽职情况进行评价,并保证外部检查人员独立于评价对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以及与评价对象没有利益冲突。
第六章 报告制度
第三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与垂直管理体系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报告制度和报告线路。
第三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按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并通报高级管理层和监事会。
第三十五条 首席审计官和内部审计部门应按季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主要负责人报告审计工作情况。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会提交包括履职情况、审计发现和建议等内容的审计工作报告。
第三十六条 首席审计官和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事项结束后,应及时向董事会和高 管理层主要负责人报送包括审计概况、审计依据、审计结论、审计决定、审计建议、审计对象反馈意见等内容的项目审计报告。
第三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完善与中国银监会的沟通和报告制度。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就重大审计发现及时向中国银监会报告。
内部审计部门应就以下事项向中国银监会或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一)向董事会提交的全面审计工作报告。
(二)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异地审计的,应同时将审计报告抄报审计对象所在地的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
(三)内部审计部门发现重大问题并报告董事会后,在问题未得到认真查处整改的情况下,应直接向中国银监会报告相关情况。
(四)外部中介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计报告。
(五)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 考核与问责
第三十八条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内部审计成果得以充分利用。
高级管理层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问题,应督促整改,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承担未对审计发现采取纠正措施所产生的责任和风险。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应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内部审计相关各方的尽职、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建立内部审计工作问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责任追究、免责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第四十条 董事会应对具有以下情节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
(一)未执行审计方案、程序和方法导致重大问题未能被发现。
(二)对审计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或者未如实反映。
(三)审计结论与事实严重不符。
(四)对审计发现问题查处整改工作跟踪不力。
(五)未按要求执行保密制度。
(六)其他有损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益或声誉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经检查监督和责任认定,有充分证据表明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指引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制度勤勉尽职地履行了职责,并及时报告了审查出的问题,在审计对象相关问题暴露时,可视情况免除或部分免除内部审计部门和相关审计人员的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本指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中国银监会备案。
第四十三条 本指引由中国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指引自二○○六年七月一日实施。

㈡ 论述题求大神帮忙,结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谈谈你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内审部门在内部审

1、确定本行的经营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评价其执行情况;
2、聘任和解聘本行的高级管理层成员;
3、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风险资本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决定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 负责保证本行建立并实施充分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5、监督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责;
6、负责本行的信息披露,并对本行的会计和财务报告体系的完整性、准确性承担最终责任;
7、定期评估并完善本行的公司治理状况;
8、负责确保本行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程度,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
9、负责审批组织机构;
10、负责保证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11、负责审议批准合规政策和合规风险管理报告,评价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并授权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或专门设立的合规管理委员会对本行合规风险管理进行日常监督;
12、负责信息系统的战略规划、重大项目和风险监督管理;
13、负责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战略规划和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的方案审议、管理与监督;
14、负责制定金融创新发展战略,并确保其与全行整体战略相一致;

15、负责将金融创新活动的风险管理纳入全行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各类金融创新活动与本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相适应;
16、制定与本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且适用于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总体政策;
17、通过审批及检查高级管理层有关操作风险的职责、权限及报告制度,确保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有效性,并尽可能地确保将本行从事的各项业务面临的操作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18、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提交的操作风险报告,充分了解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高级管理层处理重大操作风险事件的有效性以及监控和评价日常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19、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
20、确保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接受内审部门的有效审查与监督;
21、制定适当的奖惩制度,在全行范围有效地推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
22、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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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审计人员在确定是否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审计是指由专设机关依照法律对国家各级政府及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的重大项目和财务收支进行事前和事后的审查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

审计员的工作内容:

1、审查企业各项财务制度的落实情况,协助审计主管拟订审计计划或方案 2、负责完成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单项业务的审计工作

3、按照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案,获得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发现和审计建议,为企业运营提供增长服务 4、审查财务收支项目、费用开支与报销等工作 5、审查发票、凭证、账册、报表的真实性以及其填制是否符合企业财务制度的要求

6、检查、复核审计证据,做出单项审计评价意见

7、针对所有涉及的审计事项,编写内部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8、进行企业保密工作,按规定使用所获取的财务资料 急速通关计划 ACCA全球私播课 大学生雇主直通车计划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冲刺班 其他课程

㈣ 如何推进人民银行审计成果转化运用

审计成果运用是内部审计工作的核心和落脚点,是内部审计价值的体现。
1.要有科学的思维方式
旧的思维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审计工作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审计立项和实施过于程序化、格式化,缺乏创新意识,既耗费大量审计成本,又造成年年工作千篇一律,客观上也造成了被审计单位“屡查屡犯”的现象;其次,反映问题过于强调面面俱到,纠缠于细枝末节,重点不突出,层次不分明;再次,分析问题缺乏系统性和辩证思维,从而使审计视野狭窄,不能从宏观方面把握大局。
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加强审计理论与技能及相关知识的学习,树立科学的思维方式,学会站在全局高度,多角度、多层面、多关联地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并从中发现规律。
2.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审计的对象是纷繁复杂的财政财务收支等活动,很多问题都深深隐藏在表面现象背后,审计工作的目的就是透过现象洞察本质,这就特别强调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伏下身子,善于发现蛛丝马迹。
首先,在制订审计项目计划时,要明确审计成果转化和利用的目标,确保审计实施有的放矢;其次,在实施审计项目时,要查证审计成果转化和利用目标的合理性和前瞻性,并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目标;再次,在汇总审计项目资料时,应及时总结所发现的问题及成因,要把审计视角放到地域发展的全局上来。
3.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审计成果的转化和利用
·抓住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
要做好审计成果的转化和利用,就要抓好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发挥审计工作最大、最优的效益。要将审计重点落实到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做好项目审计和审计调查;要组织开展关系群众利益的重要项目和重点资金审计,推动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要突出对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的分析研究,反复出现的问题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出现的问题从体制上找对策。
·提高质量,增强审计成果的公信力。
要保证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经得起社会各界的推敲,让审计结果变成服务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促进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修改完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要通过审计结果促理清财政资金使用的脉络走向。
·建立健全审计结果落实的联动机制。
要严肃审计执法,对审计中发现的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违反廉政规定和涉嫌犯罪的行为,除按照法律法规下达审计决定书外,还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或同时制发审计建议书。对重要的审计项目要争取政府支持,督促落实审计决定。
在审计过程中,特别是延伸审计或延伸审计调查过程中,要借助主管部门的力量,确立相互配合和相互通报制度,尽可能减少审计阻力,确保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畅通审计信息传播渠道。
要加大对国家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了解审计、支持审计、关注审计的氛围;要积极探索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做到及时、准确地传播审计信息;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力量,通过媒体宣传,做到审计信息及时上传下达;要实现审计成果的通俗化,扩大审计结果信息的受众面,使审计结果能为普通民众所理解和使用;要建立健全审计结果内部运用制度,通过相互借鉴,成果共享,保证审计成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及时总结审计经验,探求审计规律,提升审计成果层次,同时加强监督、检查,达到审计成果落实、转化和利用的效果。

㈤ 外部审计如何利用内部审计工作成果

审计署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十条中明确指出:“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经测评后,可以作为审计机关、社会审计组织等工作的参考依据。”作为外部审计,利用内部审计工作成果,可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降低审计成本,这是必然的。但是如果利用不当,也会严重影响外部审计的工作质量。实际工作中务必谨慎从事。一、测评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在利用内部审计工作成果之前,必须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全面的测评,视测评结果确定内部审计工作成果的可信性和可利用程度。1、测评内部审计机构组织上的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没有独立性,则无法排除干扰,也不可能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是单向型的,是相对的,指独立于企业内部被审单位和个人。如果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强,则其工作成果比较可信,可以被利用。否则,必须对其工作成果保持合理的怀疑。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主要取决于单位内部的组织设置。一般认为,内部审计机构隶属领导的行政权力愈大,其独立性愈强。如当内部审计机构设在财会部门之内,受财会部门负责人领导,则其独立性差,财务审计的结果缺乏可信性。

㈥ 如何构建审计成果运用的长效机制和具体措施

为切实维护《审计法》、《监督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有效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和建设性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有效运用审计成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审计工作领导,优化内部审计工作环境

内部审计是在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的深度和广度以及审计成果运用最终由领导决定。领导要积极支持审计人员履行职责,定期听取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创造“尊重审计、支持审计、自觉接受审计”的良好工作环境。要切实保障审计工作必需的工作条件,按需足额安排审计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同时,强化审计宣传工作,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地反映和宣传内部审计工作,认真做好内部审计信息化管理工作,使之成为宣传审计工作的“窗口”。同时,加强与政府审计部门、内部审计协会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得联系,不断优化内部审计工作的外部环境。

(二)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是规避审计风险的重要因素,是各级领导对审计工作信赖和支持的根基,是审计人员工作的价值所在。内部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循内部审计准则,规范审计程序,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可以采取以下举措切实提高内部审计质量。一是以国家审计机关抓内部审计质量评估认证为契机,内外结合,以此形成“倒逼机制”,增强各内部审计机构控制审计质量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以内部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为抓手,落实“主审负责制”、“二级复核制”,建立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从计划管理、审计方案、审计底稿、审计复核、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力争做到审计计划科学合理、审计方案目标明确、审计实施重点突出、审计底稿记录规范、审计复核扎实细致、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审计档案管理规范;三是加强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计算机辅助审计的开展,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逐步建立内部审计“数据库”,努力实现审计微机化管理;四是积极组织审计人员开展业务观摩、经验交流,强化审计人员的审计程序意识、质量意识、风险意识;五是鼓励审计人员撰写审计理论与实务研究的相关论文,并对获奖作品予以奖励,激发审计人员自学主动性,增强其审计业务功底。

(三)加大审计整改和处理处罚力度,提高审计工作成效
建立健全审计整改与处理处罚相关规章制度,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和处理处罚力度,加大对审计结果的运用。特别是对查出的有关违纪违规问题应采取必要的处理处罚措施,发挥内部审计的惩戒职能作用。探索和推行内部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并将审计结果适度公开。全面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制,从被审计单位报告审计查出问题限期整改情况、审计回访和审计部门年度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等环节,落实跟踪问效,将查出问题转变为完善单位经济管理的具体措施,杜绝“屡审屡犯”的问题发生,切实提高审计工作成效。

(四)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队伍综合素质

审计队伍是影响审计工作质量重要因素。一是优化内部审计人员结构,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强、业务技术精、工作作风硬的内部审计队伍。配齐配强审计人员,充实审计力量,建立审计岗位和相关岗位的定期轮岗交流机制,调整审计人员的专业结构,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二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以审代训”等方式加强业务学习和审计业务培训,提高审计人员专业水平,提升审计人员履职能力。通过聘请知名专家讲课,组织内部理论研讨和内部审计人员参加会计学院或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培训,开拓视野,更新知识。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参与全局性审计项目,以审代训,提高审计员实际操作能力,并以此带动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单位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规章制度,依法按章开展内部审计

依法审计是提高政府部门内部审计工作水平的重要保证。为此,政府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必须依据国家的审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的财经法规建立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按照内部审计规范所规定的程序、方法、内容等开展各项审计工作,从而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为达到这个目标,首先,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加强学习和培训,熟练地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规范;其次,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的控制制度和激励机制以及责任制度,规范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行为,克服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切实维护内部审计工作的严肃性。

㈦ 如何加强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作用

首先,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目的定位不够明确。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实际上是定位在对操作层的违规进行检查和处罚上,内审部门的工作都是停留在事后检查上,并且突击审计少,事先预告多。后续审计也是处于起步阶段,日常的监督工作还没有启动。在工作方式上存在着只检查问题并向领导反映,没有深层次分析总结问题,不能发挥内审的保健作用。由此可看出,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目的定位还不够明确,仍然处于模糊状态。
其次,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模式还不够健全。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基本上是处于账项基础审计向制度基础审计过渡的阶段,以全部业务以及账目为基础,主要采用详细审计和依赖审计人员经验判断的抽样审计方法,这便使得内部审计的随意性较大,缺乏科学性,造成审计成本高、审计时间长、审计效率低下等弊端。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量大、资产负债较多、会计资料及相关信息繁杂、资金往来频繁,在这种状况下,如果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仍然采用传统的审计方法是很不经济的,另一方面,审计人员把注意力过于集中在内部控制方面,过于依赖对内部控制的测试而忽略了审计风险有可能产生的其他环节,不能有效的从多渠道,如组织环境、历史方面搜集审计证据,不能突出审计的重点,不利于强化银行的风险管理。
再次,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成果运用不够。尽管在审计体制的不断改革下,审计信息更加畅通了,但审计成果的运用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如:内审部门对审计出现的问题通常采用一对一的纠正或者处罚方式,这样缺乏对共性问题的系统性分析、考核、整改机制和研究。很多问题年年查但是年年都有,不仅浪费人力资源而且加大了审计成本;另一方面,被审的商业银行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缺乏进行整顿改革的约束机制。一般情况下,上级银行的考核主要是以量化指标为主,尚未建立起对经营管理整体考核的评价体系,这便造成了下级银行不重视内审的警示作用,甚至存在屡次查屡次犯的现象;第三,审计成果的利用不够。目前能够运用的仅限于系统内的常规现场审计项目,而对下级行自审项目中存在的风险披露不及时,敏感问题避重就轻等等人为的过滤现象缺乏准确而全面的了解,因而很难以更全面的角度通过信息的反馈作用使审计的建议得到真正落实。

三、拓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领域的思路

首先,要树立起审计工作以人为本的思想。作为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主体,内部审计工作者是开展审计工作最直接、最具持续发展,而且最有价值的资源。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审计人员要从长远出发,立足于未来,牢固树立起以人为本的思想,遵循人力资源开发使用的规律,合理开发、使用和配置审计工作的人力资源,以高质量高素质的人才,来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的优质和高效,以稳定和充足的人才来保证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要合理配置和安排审计人员。随着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体制改革的发展,审计监督性职能的加强,审计工作人员所面临的力量不足与任务繁重的矛盾、审计风险与审计职责的矛盾、审计人员日常工作与不断更新增加知识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要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就必须合理且科学地配置审计人员。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根据审计人员的现状,科学合理地安排审计项目,合理安排审计进度;合理调配、量才使用,结合不同审计人员的特点和专长合理地安排工作岗位;优化组合、敢于创新、打破常规,促进不同岗位的人才交流,实现审计工作者的动态管理;创造公平的竞争的环境,让尖端优秀的审计人才脱颖而出,并委以重任,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加快审计人才的培训和成长。人才是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能够发展的动力。无论是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还是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内部审计人员形象的树立以及审计监督职能的履行,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内部审计人才的开发。因此,要把人才开发纳入到长远规划,建立和健全挖掘人才,评价人才的机制,努力造就一支以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专家为核心,专业知识结构合理、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优秀内部审计队伍。
再次,要注重内部审计人才的培养。人才培养不仅有着外在的动力作用,同时也是内在动力源。人才培养是事业发展的原动力。在审计队伍的建设中可以采用人才引进、岗位交流等方式,但最重要的是要着力于内部潜力的发掘和激发,努力在现有审计人才的优化上下工夫。大力培养复合型人才,同时也要注意专业人才的培养。在这个信息大爆炸,分工合作的新时代,不仅要加强内部审计理论知识的研究,更要加强对非现场审计理论的实践和探讨。

四、结束语

随着网络经济的飞速发展,金融市场日益开放,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银行的分支机构遍及各地。为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商业银行对内部审计体制进行了改革,基本思路是建立稽核监督组织体系。但是,从运行情况来看,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理念、审计范围仍然沿袭过去的做法,这些很不适应当前已经发生了变化的形势。因此随着各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更新内部审计理念,进一步拓宽内部审计领域,建立和健全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机制,培养更多更优秀的内部审计人才变得更加迫切。

㈧ 内审对外审的成果利用率是多少

一、内审成果及其作用人民银行内审成果,可简言为“实绩”与“实效”,是审计事项与审计管理的总结与归纳,是未来审计工作的一种预测,可通过各类方式予以陈述,并对人民银行业务活动和内部控制活动起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份内审工作总结一般不会少这样几个字眼:“审计查出问题X个,查出违规金额Y元,整改得到落实Z个……”。这就是一个工作阶段内审人员所创下的工作成绩,通常,也是将此作为衡量内审成绩与查处力度的一个尺码,但内部审计成果不单指查出问题的多少。人民银行内部审计从全面审计、专项审计、后续审计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拓展到内控评审、履职审计并朝着绩效审计方向渐进的过程,可视为内审成果的“成长史”,蕴涵了审计方式从账务的全面核对与试算到抽样审计方式的广泛应用;内审目标从查错纠弊到风险全程控制的提出;审计手段从手工审计到以 计算 机审计为主的提出;内审职能从监督评价到监督与服务并重的提出;内审内容从财务的合规性、合法性向效益性方向转变等几方面的成长,这些都是审计成果借鉴、利用与转化的结晶。内审成果推动着人民银行审计技能与质量的不断提高——审前调查引起高度重视,重要性水平评估、凭借风险点适时开展审计的检查方式正在践行,审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内审成果推动着人民银行内审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发展与丰富——风险导向审计的逐步应用,使人民银行内审内容、方式、方法、思维及工作制度与管理办法作了相应的调整与充实,出台了《 中国 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办法(试行)》和《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指南》等。内审成果促进着人民银行内部管理方式的优化——以人为本的内部管理理念不断深入,
环境建设得到加强,人人参与内控管理意识得到增强,建立了信息沟通与交流平台,有效地控制和防范来自组织内、外部的风险,出台了各类行之有效地激励与约束管理制度与办法。
审计成果不是零散的,它需要加工、提炼,它可以是一个细小审计技能的突破,审计方式的更新,也可以是一项制度与规范,更可以是新的内审理论与实践的诞生,毋庸置疑,内审科研成果与专利属于内审成果范畴。
二、内审成果利用、转化与梗阻通常,视审计结论与决定(内审意见)为内审成果利用与转化的唯一通道。实际上,内审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在为内审成果利用与转化作各类铺垫,如:基于职能部门的业务操作流程与规范而拟定的审计方案是审计成果雏形与有机组成部分;充分利用现有审计经验、技术条件,圆满完成内审任务,实现审计目标,达到预期效果是审计成果的奠基石;内审报告、专题案例分析、内审综合分析和内审工作总结是凝炼审计成果的渠道;内审经验交流又是新一轮审计成果的捷径。
为查而查,为整改而整改,为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的工作态度只能成为内审成果的梗阻。当前基层人民银行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是“屡查屡犯”得不到彻底根治便是这种工作态度所致,其中,不排除内审建议过于笼统,针对性不强,内审整改跟踪举措不力;不排除内审干部对问题定性不准,证据不足;不排除因内审人员的“慎独”而导致的审计风险所致。
各类材料仅停留在表层文字功夫上或敷衍了事,疏于开展切合实际的比照、分析和总结,只能是内审成果的梗阻。当前基层人民银行内审部门仍不同程度存在“浮夸”的不良习气,只看到成绩,看不到缺点与差距,片面地夸大业绩,拿不出真材实料,不注重工作经验与审计技能的总结、积累与交流,只浮于人员思想动态的表层分析上,人云亦云,谈不上“探索”、“预见”与“求新”。
内审自身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流于形式势必成为内审成果的梗阻。内审的“矛”一向是指向被审对象,监督被审对象的职责、岗位、流程与制度,查找各类可疑风险点,而自身内部管理制度简陋、职责不清、工作透明度不高。现场审计除了必要的内审通知必须出具,内审报告必须递交,内审处理决定必须下达外,一切能“灵活”的尽可能“灵活”,现场该收集的证据未收集,该整的工作底稿未整,该列的事实未列,事后补正、补救的现象在基层人民银行内审部门时有发生。
领导不重视,工作无激情,成员不配合也是内审成果的梗阻。有了成绩得不到领导层的欣赏,有求新欲望得不到领导的支持,内审成果很可能被扼杀在萌芽状态。工作无激情,为了“绩效”而制作“绩效”,只能是耗费,达不到实际奏效。缺乏和谐的工作氛围,缺乏良好分工,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团队作用,这一切都会形成一些人为的,不必要的梗阻。

㈨ 浅议国家审计如何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

众所周知,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是两类不同性质的审计。它们在审计目的、代表的利益、审计结果的法律效力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别。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虽不能相互替代,但二者存在着一定的关系。而长期以来,我们对这种关系不够重视,使其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对国家审计机关而言,国家审计如何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更好地促进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是摆在国家审计机关面前一个重要的课题。下面笔者就国家审计如何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国家审计作为一种外部审计,在工作中要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
任何一种外部审计在对一个单位进行审计时,都要对其内部审计的情况进行了解并考虑是否利用其工作成果。
第一,内部审计是单位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作为单位内部的经济监督机构,不参与单位内部的经营管理活动,但主要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是否达到预定目标,是否遵循了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属于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外部审计人员在对单位进行审计时,要对单位内部控制进行测评,就需要了解其内部审计的设置和工作情况。
第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上具有一致性。内部审计在审计内容、审计依据、审计方法等方面都和外部审计有一致之处,例如在进行财务审计时,与外部审计的审计内容相同,所依据的标准都为国家统一制定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在方法上都要评价内部控制,检查凭证、账册,核对账表的一致性等。特别是作为国有企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很大程度上应遵循审计机关制定的审计规范。这就为外部审计利用内审工作的成果创造了条件。
第三,利用内部审计工作成果可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节约审计费用。外部审计人员在对内部审计的工作进行评价之后,根据评价情况利用内审全部或部分审计工作成果,可以减少现场测试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从而节约审计费用。
评价的内容主要有:第一,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首先要看内部审计的审计内容与所要实施的审计是否一致,如审计的种类,审查的范围,所属的会计期间,所包括的下属单位等。只有当审计内容一致时,才考虑使用其成果。第二,所遵循的审计规范。内部审计所遵循的规范是内部审计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职业要求,以及执行审计业务应遵循的行为规则,它包括了工作人员的任职条件,开展审计工作的程序和方法,以及工作质量的基本要求等。国家审计要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就需对其所遵循的的规范进行评价,以这一规范作为衡量其工作质量的尺度。只有当内部审计工作有一个明确的且内容科学的职业规范,并且在工作过程中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国家审计人员才能对其工作质量进行衡量,对其质量的保证程度有所把握,这样才能决定是否利用其工作成果。如果没有职业规范或者规范水平较低,还不能严格遵守,其工作质量就不能保证,也不能利用其工作成果。第三,工作成果的可信程度。国家审计人员要对内部审计的工作进行复核,如复核其工作计划、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的依据等,以判断其工作是否可信,有无质量保证。其中最重要的要看其所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在评价其质量控制措施发的基础上,检查其工作底稿,最后决定对其工作成果的利用。
三、明确国家审计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的主要内容
笔者认为国家审计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内部审计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结果。由于对内部控制的评审是内部审计的一项重要工作,加之内部审计人员熟悉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和控制程序,其关于内部控制的评审结论具有较高的可信赖程度,国家审计可以在进行评价和审查之后加以利用。对于内部控制所指出的薄弱环节,要进行调查核实,看其是否确为薄弱环节,是否已采取改进措施等。例如英国审计署一工作人员在对英国电信管理办公室进行审计时,阅读了该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的审计报告,报告指出该单位图书馆印刷和出售资料业务没有相应的存货控制和收入措施。依照这一线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调查,发现确实没有相应的控制措施。延伸检查的结果是,对出售资料的收入,图书馆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的会计记录不一致,会计资料的真实性收到了影响。二是内部审计机构对下属单位进行审计的结果。如果内部审计结构对有关下属单位进行全面审计,审计人员应对其工作进行评价,评价后利用其审计工作成果,减少对下属单位的审计工作量。三是利用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线索,确定审计的重点领域。在阅读内部审计报告或其它相关资料时,可以发现内部审计已发现的问题,或是其他线索,审计人员可以利用这些线索进行深入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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