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盗刷银行卡算盗窃金融机构吗
是用盗窃来的信用卡进行刷卡消费吗?
如果是,在ATM机取款是盗窃,在柜台取款是信用卡诈骗。
盗刷银行卡不算盗窃金融机构。
『贰』 为什么一些银行卡盗刷案件很多都查不出来
因为:
很多是网上,或手机银行盗刷的。
『叁』 银行卡被盗刷可向银行索赔损失,是什么情况都赔付吗
首先给个答案你,不是什么情况都赔付。
要搞清这个问题首先必须清楚,银行和银行卡用户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
而由于银行卡种类不同,分为储蓄卡和信用卡,这两种合同关系也是不同的。
如果你在银行办理的是储蓄卡,那么把钱存进银行,是你把钱借给了银行,而如果你办理的是信用卡,是银行把钱借给了你,从法律角度讲,主客体关系是完全相反的,这决定了当出现了盗刷这种情况,谁是实际的受害人。
冤有头,债有主,枪口必须要对准,不能乱枪打鸟,伤及无辜。
如果是信用卡被盗刷,信用卡用户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证实财产损失不是由信用卡用户故意造成的,那么信用卡用户就无需承担还款义务,信用也不会受到损失。
『肆』 银行卡被盗刷,多少金额才会立案!立案标准是多少1300元够立案吗
金额在1万以上。
盗刷银行卡和信用卡,根据刑法196条规定,此类情况按照刑法264条进行裁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伍』 请问一下银行卡被盗刷,申请银行赔付需要报案后什么类型的立案登记诈骗盗窃还是哪类啊,请大家帮忙
盗窃罪,但具体啥罪立案,是警方的事,个人不需要关心的。
『陆』 美国的银行如何解决网络盗刷案件,有怎样的流程,哪些机构参与其中
银行案件定义及分类 (一)案件定义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工作规程》中第三条案件定义修订为:“本规程所称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财产权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 (二)案件分类 在上述案件定义的基础上,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是否涉嫌犯罪,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因素将案件分为三类: 1.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涉嫌触犯刑法的,为第一类案件。 2.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不涉嫌触犯刑法,但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且该违法违规行为与案件发生存在联系的,为第二类案件。 3.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不涉嫌触犯刑法,且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其从业人员也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为第三类案件。 二、适用案件定义及分类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案件定义及分类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是指作案时,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银监发〔2011〕6号)第二条规定的人员。 (二)案件定义中“…或按规定应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中的“规定”指《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和《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中国银监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规定〉的通知》(银监通〔2007〕27号)。 (三)案件分类中第二类及第三类案件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中的“法”、“规”指除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的适用于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 三、部分特殊案件及例外情况统计归类的说明 (一)商业贿赂类案件。单纯商业贿赂类案件不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统计范畴,但若案件中除商业贿赂行为外,存在金融诈骗、违法放贷等符合上述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定义的行为,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统计范畴。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或客户遭受人身伤害类案件。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办公场所内,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或客户的人身安全实施暴力行为,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犯罪案件纳入第三类案件进行统计。 (三)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类案件。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违规使用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要空白凭证、公章等,套取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参与非法集资等活动,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案件纳入第一类案件进行统计。 (四)网上银行诈骗、电话银行诈骗、电信诈骗、盗刷银行卡及pos机套现等案件。外部人员实施的网上银行诈骗、电话银行诈骗、电信诈骗、盗刷银行卡及pos机套现等案件,经公安机关立案后,除有证据证明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以外,纳入第三类案件进行统计,按月报送案件数据。 四、其他有关要求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原则上只对第一类及第二类案件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工作规程》开展案件调查、审结及后续处置工作。 (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和各银监局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报送《案件信息确认报告》时,应初步明确案件所属类别,在案件分类情况发生变化时,要及时报送后续报告进行调整。 “一案四问责”制度,是指对案发当事人、相关制约人、内部监督检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进行问责,对领导责任人的问责坚持“上追两级”。
『柒』 如何防范银行卡被盗刷
为避免银行卡盗刷行为,向您提出以下建议:
1.将磁条卡换成IC芯片卡,芯片卡不容易被复制更加安全。
2.及时确认账户资金变动信息,网上交易尽量捆绑小额度银行卡,并设置交易限额。
3.不要将各类验证码给任何人,包括确认付款、注册、修改信息等短信验证码。
4.警惕伪基站发送的假冒短信,不要盲目打开短信里的未知来源网址。
5.刷卡时,多留意细节,刷卡时勿让卡离开视线,使用ATM机时注意检查有无外接异物。
6.不扫描来历不明的二维码,防范恶意链接。
7.使用可信的WIFI接入点,恶意WIFI可瞬间盗取个人一切隐私,使用公共场所WIFI时,不要进行账号信息输入交易。
8.安装防病毒软件,防病毒软件可以防御病毒攻击,还可以识别诈骗短信和电话。
9.谨慎使用短信同步功能,一旦关联的账号被窃取,可能存在信息泄露的风险。
10.妥善保管各类密码,定期修改密码,将交易密码与其他密码区分开。
『捌』 盗刷银行卡和信用卡罪名和量刑标准
一、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 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 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具体量刑情况仍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判断。
二、定罪
属于诈骗罪,信用卡盗刷犯《信用卡诈骗罪》,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
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
(8)金融机构银行盗刷卡排查扩展阅读
信用卡安全码就相当于信用卡的身份证,我们可以凭此码进行消费交易。在境外网站购物是不需要密码的,只要买方提供账号和安全码即可完成交易,而在国内也有商家与银行签约,可无需信用卡密码,仅凭安全码就可完成电话划账。所以大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信用卡,消费时不要让信用卡离开自己的视线,以避免别人记住您信用卡的账号及安全码。
『玖』 盗刷银行卡属于盗窃罪的情况下,属于盗窃金融机构吗
盗刷银行卡,不是盗窃金融机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刑法第264条规定的‘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如储户的存款、债券、其他款物,企业的结算资金、股票,不包括盗窃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的行为”。盗刷银行卡,盗取的是银行卡持有者个人账户的资金,一般不属于盗窃金融机构。
『拾』 银行卡频繁地被异地盗刷,银行有什么好的防范手段吗
不管是存取款还是消费,在刷银行卡时一定要检查刷卡设备是否存在异常,卡片不能离开视线,用后要及时收回,以免卡片被误用、复制或调包。在输入密码时一定要有必要的有效遮挡,尽量不在不规范的场所刷卡消费。
此外,现在的银行卡有“境外交易”功能,一般情况下在办理银行卡开户时,客户可以选择是否开通,如不需要最好取消,已经启用此功能的客户只需带上本人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去银行网点申请取消即可。如果遇到银行卡盗刷,切勿慌张,要尽快联系银行挂失,降低资金损失,同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证据,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