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的重要调控体系,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们要发挥这一调控体系的作用,避免经济发展出现大的波折。近几年,我国经济发展中由于供给不平衡、炒作等原因而在房地产行业、能源等行业出现了供需严重不平衡,房价一路飘升、煤价攀升的同时,也出现了炒房团、炒煤团,以及各个行业里(如医药等)的都存在的商业贿赂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这需要国家运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予以整治、打击的同时,更要运用宏观调控的手段予以调节,以保证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 相关材料1:宏观调控的必要性 (1)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行,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宏观调控的有机结合。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客观要求;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2)由于单纯的市场机制调节存在着自身的弱点和消极作用,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等明显的缺陷,它往往既不能从整体上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也不能达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所要求的共同富裕。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加强和改善政府的宏观调控。 (3)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和加强宏观调控,都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内容。二者缺一不可,不能把它们割裂甚至对立起来。 相关材料2: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 (1)保持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基本平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和首要任务。总量平衡必须建立在结构合理的基础上。为了保持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基本平衡,就必须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结构合理了,总量平衡了,才能使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从而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保持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基本平衡,意味着要对社会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不平衡状态进行干预和调节。例如,坚决抑制通货膨胀,扩大内需、解决市场疲软、通货紧缩的问题,都是为了重新恢复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基本平衡。 (2)根据目前我国改革和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中央进一步指出:①现阶段要把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②要把扩大内需作为我国经济发展长期的、基本的立足点,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的方针,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实施相应的宏观经济政策。③要调整投资和消费的关系,逐步提高消费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 相关材料3: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的顺利展开,要依托于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国家经济发展计划、宏观经济政策等相互配合,构成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宏观调控体系的基本内容。通过深化各项改革,逐步完善这一宏观调控体系,是保证政府宏观调控的有效性的必要条件。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宏观调控是借助于各种宏观调控手段来进行的。宏观调控手段包括计划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其中,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 (3)用经济手段调节经济主要是指:①由政府制定并贯彻实施各种宏观经济政策;②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杠杆来具体落实这些政策。 (4)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主要是指:围绕着市场制度和规则的建设,进行必要的立法和执法,目的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的目标和任务,需要通过制定和贯彻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来加以实现。宏观经济政策主要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收入分配政策等。其中,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最为重要,其他各项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都要依托于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运用。 (6)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府的宏观调控体系,健全宏观调控手段,提高我们宏观调控的水平,中央强调,一是必须进一步深化财政、税收、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二是要注意对症下药,即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不断调整各项宏观经济政策;三是在具体实施时,要注意区别对待,掌握控制好各项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杠杆实施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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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金融机构公共关系的内容有哪几种形式
公共关系抄的内容十分丰富,主要袭有以下几种形式。
1.新闻媒体宣传:这是一种重要的公共关系活动。金融机构通过与新闻界建立良好关系,将有关信息通过新闻媒体传播出去,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
2.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或慈善事业:它是金融机构树立良好品牌形象的重要途径。金融机构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或慈善事业,一方面能为金融机构或金融产品做广告宣传,另一方面借助这种平台可以树立金融机构正面的社会形象。
3.社交活动:金融机构通过社交活动,如邀请相关公众参观,向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举办酒会、宴会、文艺晚会等广交朋友,维系关系。
4.与客户保持联系:由于金融产品具有特殊性,金融机构需要主动与客户保持沟通联系,通过如个别访谈、讲演、信息发布会、座谈会、客户联谊会、通信、邮寄宣传品、礼品等方法,促进客户对机构的了解,从而使企业形象长期保留在客户的记忆中。
Ⅲ 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是提升公众的什么
每个卷筒各配一根钢丝绳,连接两个容器,运转时一个容器上升,另一个容器下降。缠绕式矿井提升机大多用于年产量在120万吨以下、井深小于400米的矿井中。摩擦式矿井提升机的提升绳搭挂在摩擦轮上,利用与摩擦轮衬垫的摩擦力使容器上升。提升绳的两端各连接一个容器,或一端连接容器,另一端连接平衡重。摩擦式矿井提升机根据布置方式分为塔式摩擦式矿井提升机(机房设在井
Ⅳ 政府在教育公共服务上应采取什么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
为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在改善民生中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现就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PPP)模式,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重大意义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重大创新,即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一)有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作为社会资本的境内外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承担公共服务涉及的设计、建设、投资、融资、运营和维护等责任,政府作为监督者和合作者,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直接参与,加强发展战略制定、社会管理、市场监管、绩效考核等职责,有助于解决政府职能错位、越位和缺位的问题,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有利于打破行业准入限制,激发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可以有效打破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的各种不合理限制,鼓励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等各类型企业积极参与提供公共服务,给予中小企业更多参与机会,大幅拓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的发展空间,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潜力,有利于盘活社会存量资本,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公共服务资金投入渠道,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经济增长动力。
(三)有利于完善财政投入和管理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下,政府以运营补贴等作为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的对价,以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对价支付依据,并纳入预算管理、财政中期规划和政府财务报告,能够在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公平地分担公共资金投入,符合代际公平原则,有效弥补当期财政投入不足,有利于减轻当期财政支出压力,平滑年度间财政支出波动,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二、总体要求
(四)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借鉴国际成熟经验,立足国内实际情况,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和投入方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公共服务供给,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五)基本原则。
依法合规。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保护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重诺履约。政府和社会资本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必须树立契约理念,坚持平等协商、互利互惠、诚实守信、严格履约。
公开透明。实行阳光化运作,依法充分披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重要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对参与各方形成有效监督和约束。
公众受益。加强政府监管,将政府的政策目标、社会目标和社会资本的运营效率、技术进步有机结合,促进社会资本竞争和创新,确保公共利益最大化。
积极稳妥。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因地制宜,探索符合当地实际和行业特点的做法,总结提炼经验,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模式。坚持必要、合理、可持续的财政投入原则,有序推进项目实施,控制项目的政府支付责任,防止政府支付责任过重加剧财政收支矛盾,带来支出压力。
(六)发展目标。立足于加强和改善公共服务,形成有效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规范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培育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市场。着力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改造,争取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减少地方政府性债务。在新建公共服务项目中,逐步增加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比例。
三、构建保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持续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
(七)明确项目实施的管理框架。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体系,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保证项目实施质量。进一步完善操作指南,规范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各环节操作流程,明确操作要求,指导社会资本参与实施。制定合同指南,推动共性问题处理方式标准化。制定分行业、分领域的标准化合同文本,提高合同编制效率和谈判效率。按照预算法、合同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等要求,建立完善管理细则,规范选择合作伙伴的程序和方法,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资本的合法权益。
(八)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统筹评估和控制项目的财政支出责任,促进中长期财政可持续发展。建立完善公共服务成本财政管理和会计制度,创新资源组合开发模式,针对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等不同支付机制,将项目涉及的运营补贴、经营收费权和其他支付对价等,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纳入年度预算、中期财政规划,在政府财务报告中进行反映和管理,并向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报告。存量公共服务项目转型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过程中,应依法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价值,防止公共资产流失和贱卖。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依法获得的国有资本收益、约定的超额收益分成等公共收入应上缴国库。
(九)建立多层次监督管理体系。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发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社会资本也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议发起。行业主管部门应制定不同领域的行业技术标准、公共产品或服务技术规范,加强对公共服务质量和价格的监管。建立政府、公众共同参与的综合性评价体系,建立事前设定绩效目标、事中进行绩效跟踪、事后进行绩效评价的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机制,将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与绩效评价挂钩,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价的重要依据,确保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依法充分披露项目实施相关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
(十)完善公共服务价格调整机制。积极推进公共服务领域价格改革,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资源、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加快理顺公共服务价格。依据项目运行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健全公共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完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制度,广泛听取社会资本、公众和有关部门意见,确保定价调价的科学性。及时披露项目运行过程中的成本变化、公共服务质量等信息,提高定价调价的透明度。
(十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推进相关立法,填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立法空白,着力解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运作与现行法律之间的衔接协调问题,明确政府出资的法律依据和出资性质,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的责权利关系,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和稳定的政策预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立足当地实际,依据立法法相关规定,出台地方性法规或规章,进一步有针对性地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运用。
四、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
(十二)广泛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提供公共服务。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特定领域需要实施特许经营的,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执行。
(十三)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积极运用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等方式,将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公共服务项目转型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造和运营,在征得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下,将政府性债务转换为非政府性债务,减轻地方政府的债务压力,腾出资金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大力推动融资平台公司与政府脱钩,进行市场化改制,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过与政府签订合同方式,明确责权利关系。严禁融资平台公司通过保底承诺等方式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进行变相融资。
(十四)提高新建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财政收支平衡状况,统筹论证新建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保证决策质量。根据项目实施周期、收费定价机制、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和所需要的政府投入等因素,合理选择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运作方式。
(十五)择优选择项目合作伙伴。对使用财政性资金作为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对价的项目,地方政府应当根据预算法、合同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选择项目合作伙伴。依托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及时、充分向社会公布项目采购信息。综合评估项目合作伙伴的专业资质、技术能力、管理经验、财务实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依法择优选择诚实守信的合作伙伴。加强项目政府采购环节的监督管理,保证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十六)合理确定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树立平等协商的理念,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按照激励相容原则科学设计合同条款,明确项目的产出说明和绩效要求、收益回报机制、退出安排、应急和临时接管预案等关键环节,实现责权利对等。引入价格和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充分考虑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如单方面构成违约的,违约方应当给予对方相应赔偿。建立投资、补贴与价格的协同机制,为社会资本获得合理回报创造条件。
(十七)增强责任意识和履约能力。社会资本要将自身经济利益诉求与政府政策目标、社会目标相结合,不断加强管理和创新,提升运营效率,在实现经济价值的同时,履行好企业社会责任,严格按照约定保质保量提供服务,维护公众利益;要积极进行业务转型和升级,从工程承包商、建设施工方向运营商转变,实现跨不同领域、多元化发展;要不断提升运营实力和管理经验,增强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咨询、法律、会计等中介机构要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促进项目增效升级。
(十八)保障公共服务持续有效。按照合同约定,对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共服务质量进行验收,逾期未完成或不符合标准的,社会资本要限期完工或整改,并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健全合同争议解决机制,依法积极协调解决争议。确需变更合同内容、延长合同期限以及变更社会资本方的,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协商解决,但应当保持公共服务的持续性和稳定性。项目资产移交时,要对移交资产进行性能测试、资产评估和登记入账,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在政府财务报告中进行反映和管理。
五、政策保障
(十九)简化项目审核流程。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建立项目实施方案联评联审机制,提高审查工作效率。项目合同签署后,可并行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有关部门要简化办理手续,优化办理程序,主动加强服务,对实施方案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不再作实质性审查。
(二十)多种方式保障项目用地。实行多样化土地供应,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可按划拨方式供地,划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建成的项目经依法批准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性质不变,待合同经营期满后,连同公共设施一并移交政府;实现抵押权后改变项目性质应该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租金收入参照土地出让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以市、县人民政府作为出资人,制定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十一)完善财税支持政策。积极探索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有效方式。中央财政出资引导设立中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融资支持基金,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项目,提高项目融资的可获得性。探索通过以奖代补等措施,引导和鼓励地方融资平台存量项目转型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落实和完善国家支持公共服务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共服务项目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地方政府在承担有限损失的前提下,与具有投资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基金,并通过引入结构化设计,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
(二十二)做好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应创新符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特点的金融服务,优化信贷评审方式,积极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供融资支持。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发挥中长期贷款优势,参与改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拓宽项目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运营主体在资本市场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定向票据等市场化方式进行融资。鼓励项目公司发行项目收益债券、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鼓励社保资金和保险资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创新运用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方式参与项目。对符合条件的“走出去”项目,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给予中长期信贷支持。依托各类产权、股权交易市场,为社会资本提供多元化、规范化、市场化的退出渠道。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引导金融机构正确识别、计量和控制风险,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融资。
六、组织实施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相关领域具体工作,加强对地方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和监督。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沟通协调和信息交流,完善体制机制。教育、科技、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商务、文化、卫生计生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特点,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提供公共服务,探索完善相关监管制度体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已有规划和各地实际,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落地实施。
(二十四)加强人才培养。大力培养专业人才,加快形成政府部门、高校、企业、专业咨询机构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开展业务人员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统筹内部机构改革需要,进一步整合专门力量,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职责,提高专业水平和能力。
(二十五)搭建信息平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规划指导、识别评估、咨询服务、宣传培训、绩效评价、信息统计、专家库和项目库建设等职责,建立统一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项目实施情况等相关信息,确保项目实施公开透明、有序推进。
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抓好落实。财政部要强化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Ⅳ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金融机构应提供哪些金融服务。
1、金融机构是提高资金融通的机构,它的作用是实现资金资源的最优配置,为经济发展提供血液。配置的双方无非资金供给方和需求方。所以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就是为资金供给方提供投资机会和为资金需求方提供融资机会,使双方都受益,使资金市场达到帕累托最优。
2、当前经济形势最大的特点就是不确定性,经济前景预期不明,繁荣和低迷随时有可能发生,物价上涨不断,实体经济萎缩(跑路潮,大量企业破产),经济出现泡沫(房价高企),投机严重。
3、在不确定的情况下,资金供给方的投资是有很大风险的,投资者很容易血本无归(看中国股市股民损失惨重),所以我认为金融机构应该为资金供给方(投资者)提供的金融服务应该以资产保值为重,有升值最好。比如投资于债券型基金和价值型基金,主要以大盘蓝筹股、公司债、政府债券等稳定收益证券为投资对象,像风险较大的成长型基金、杠杆工具、金融衍生品最好是敬而远之,投资于实物资产以抵御通胀的腐蚀也是不错的选择。
4、至于资金需求方,金融机构应实行结构性的资金提供政策,即不同行业的资金需求要区别对待,资金流向要实体经济倾斜,比如像办实业的中小企业要以低利率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它们的发展和壮大,对于房地产行业要严格限制资金流入,以利于房价下降,挤出经济泡沫,抑制过分投机;对于发展高科技的产业提供低利率的资金,对于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的粗放生产行业限制资金进入,以利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PS:以上的建议只是金融机构应该做的事,而不是必须要做的事。金融机构也是经济人,它们只会追求利润最大化,所以很多行业和项目不应该给予资金支持的,但是只要利润高它们还是会放入资金的,所以以上的美好愿望并不容易实现。这需要国家层面的支持,以经济措施、法律措施和行政措施等政策组合引导金融机构这么做。任重而道远呀,努力吧,国家和人民!
Ⅵ 银行用的公众教育柜是什么意思
一国金融体系和制度的发达与完备,需要有长久和有效的公众金融教育,以形成具备金融素质的社会公众基础。本文针对目前我国公众金融教育体系不完备、宣教工作缺乏连贯性的现状,提出建立我国银行业公众教育服务长效机制的政策建议。
一、我国公众金融教育的现状
公众金融教育, 旨在提高全民的金融素养, 其主要任务是针对全体国民传播金融知识、培育金融意识和塑造金融行为。当前,我国的公众金融教育工作已经起步,2007年1月,人民银行组织出版了《金融知识国民读本》,发起“信用记录关爱日”活动;2007年7月,银监会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公众教育服务区,并在其网站上开设“公众教育服务网”;2009年8月,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制定了《中国农村金融教育十年规划》,组织发动了广泛的教育培训活动等等,这些活动均对大众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是,我国目前整体的公众金融教育还未达到系统化和规范化的层次。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与金融市场的改革创新,我国参与金融活动的个体逐步增多。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4月底,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共收录了6.78亿自然人的信用信息,其中1.97亿人曾经或正在与银行产生信贷关系。然而,公众现阶段的金融知识缺乏、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信用观念薄弱,自身尚不具备足够的能力进行金融产品选择以及金融风险的防范。可以说,我国的公众金融教育已经明显滞后于金融业的快速发展,金融教育的缺失使金融消费者的知识储备明显不足, 难以应对复杂的国内外金融市场环境。
(一)金融教育体系不完备。金融教育工作需要一个完整的体系架构。在我国当前的金融体系中,尚缺乏由组织者、参与者和实施者构成的金融教育体系框架,未明确一个专门的机构来履行金融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及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的职责定位。另外,还没有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用以确定我国金融普及教育的目标、途径以及方法措施。
(二)宣教工作缺乏长期性和连贯性。当前的金融教育工作中,往往只注重在“宣传月”“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时间进行突击性的金融宣传,缺乏长期性和连贯性,致使宣教效果明显减弱。因为金融知识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不易被普通民众消化和理解,而且,公众金融教育涵盖了对全体国民传播金融知识、培育金融意识以及塑造金融行为的整个系统性过程,具有长期性和循序渐进的特点,不可能一蹴而就,尤其在我国公众金融素质整体水平较低的情况下,教育内容和宣教期间应该具有系统性和连贯性。
(三)教育观念和宣传手段陈旧。金融教育不是信息的灌输,而是行为上的改变。而当前的教育观念往往习惯于用“我说你听”、“我宣传你贯彻”的思维方式来进行,多为自上而下的宣传教育,缺乏有效的互动、沟通。另外,金融教育的渠道和手段比较单一,大多采用挂横幅、发资料、上街咨询等传统形式,缺乏新意和深度,未能有效调动大众的参与积极性,且载体少、辐射面小、成本较高,宣传效果不明显。
(四)缺乏有效的评估反馈机制。金融教育的目的在于受教育者通过掌握的信息和工具作出更佳的金融决策,并朝向他们的财务目标努力以增进经济福利,而并非简单地传授金融知识。在我国当前的金融教育工作中,对宣教效果缺乏准确全面的认识,尚未建立有效的评估反馈机制。在评估宣教活动成效时,往往只注重一些表面的数据资料,如散发了多少资料;接受了多少次咨询等,至于公众对宣传教育的内容能否理解并赞同,教育对公众的金融意识、经济行为产生何种影响等等,尚缺乏跟踪调查和分析研究。
Ⅶ 金融机构的服务营销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服务包括分内的和分外的,一般做服务营销的只做好了分内的,没有分外的服务回,做服务营销最简单的答方法就是把客户当朋友一样。
金融一般就是根据自己推销的产品,给客户能带来那些收益,客户如何根据自己的情况选侧合理的才产品,不同的产品带来的收益分析,市场分析,根据客户需求推荐合适的产品,并不断的帮助客户完成交易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
其实每个人都会做服务就是很多人不知道该怎么做,其实你了解客户情况越多,而且始终把客户的利益放在第一,你做服务就很简单了。
Ⅷ 银保监局如何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
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保障基本金融服务和关键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对于临时调整停业网点情况,应提前做好宣传说明及客户分流,并向我局对口监管处室进行报备。辖内机构总、分行(司)相关管理部门及业务条线应实行假期关键岗位带班值班机制,确保及时响应并有效满足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领域的配套金融需求。要全面加强对医疗及科研机构、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一线医护人员等方面的各项金融服务,积极主动对接,开通绿色通道,全力支持抗击疫情。要高度重视因疫情暂时受困的行业、企业和人群,调整完善相关信贷、理赔政策,支持其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三、加强场所与员工管理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认真落实上海市“三个覆盖”“三个一律”等工作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相关信息申报。要配置必要的卫生防疫设备,为大堂、柜台、安保等一线岗位服务人员提供相关防护用品,落实办公场所和营业网点的消毒、通风、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要推动科技赋能,加大自助设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服务渠道的宣传力度,提升银行保险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得性,减少人员聚集。要通过减少现场会议,鼓励电话及线上沟通等各种方式,有效降低人员交叉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压力。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按照要求迅速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四、推动形成行业合力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保险同业公会要结合地方实际,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通过官网、官微加强防疫知识教育,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倡议和组织会员单位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严禁借机炒作、曲解政策、误导销售、同业诋毁、哄抬金融产品定价等行为,为本市广大金融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放心、卫生的金融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