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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金融机构

发布时间:2021-09-11 04:29:18

『壹』 中西方金融体系的区别是什么

中西方文化传统不同,造成了两者后来在行政管理诸多领域的不同。中国中央集权体制形成得早,在秦完成统一后即宣告成型。而西方一直到中世纪都没有形成有效的中央集权。所以在东方的中国,长期以来都是中央号令和约束地方,中央和地方之间一直呈现的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微妙矛盾关系。不管是古时候的盐铁专卖还是改革开放后的分税制改革,都清晰地体现出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这种矛盾。对应过来,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也是按照严格的自上而下的逻辑构建的,“一行三会”从几个方面对金融系统的各个领域进行监管。一句话,中国的金融监管是出于中央稳定金融领域全局安全,进而保证全国基本面稳定的一种需要。
反观西方,其文化传统上的地区自由主义导致了中央集权迟迟不能产生,所以西方人很长时间里一直都是各自为政的。后来随着民族国家的崛起,西方不少国家相继建立了集权体制,但是从总体上说,西方人的地方自主观念依然很强烈。进入市场经济阶段后,西方的很多金融监管机构,不是因为中央要对其加以监管才成立的,反而是在市场化竞争中出现了混乱和恶性竞争,使得这些金融机构聚集在一起公议,讨论建立一个能够维持市场秩序,平衡各方利益的监管主体,这样,才有了美联储等机构的诞生。虽然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凯恩斯主义政府干预理论盛行不衰,但是西方传统的地方和个体自治主义倾向一直是存在的。
一句话,从金融监管方面来看,东西方已经有着巨大的逻辑反差。前者是习惯性的自上而下的延续,后者是传统上的个体公约的产物。
你问的是金融体系,不过我谈的是金融监管体系,呵呵。也许文不对题,不过你可以延伸理解一下。以金融创新为例,西方金融创新是在末端,金融理财师给客户开理财方案,就像医生给病人开处方一样,是因人而异的个性化操作。而中国的金融创新产品是在高端,往往是某某总行制订了一种金融产品,然后要各分行推广。这其实也和文化传统有关系。

『贰』 中西方金融中介机构体系的区别

1)我国的中央银行隶属于政府;(2)我国的金融机构以国有制为主;(3)商业银行的数量相对不足;(4)各金融机构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

『叁』 体系同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金融机构体系有何异同

中西方不同的金融体制是由中西方不同的国家社会政治体制决定的,西方是个体自由资本主义经济,市场参与者主体是民企,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或者说是国家资本主义体制领导下的混合特色经济制度。
西方经济市场经济发展到现在,已经非常成熟,现代金融监管制度也发展了几百年的历史,最开始是由世界金融中心荷兰---英国----美国 。其实现在全世界国家的金融机构设置及业务监管模式,还有金融业态大体都差不多,都是由 保险 证券 银行业 三大板块组成的,剩下的就是金融创新程度不一样导致的金融衍生品发展程度也不一样。西方的法治环境,监管环境更好更完善,他们的金融产品比较多,业态也比较丰富,。
中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特色市场经济,政府在金融制度监管方面比较保守,相对来说,中国金融机构发展也不成熟,市场化程度不够,因为中国几乎所有大金融机构都是政府经营,大家也知道体制内保守而又缺乏创新,所以导致中国投融资市场主要由银行承担,主要以间接融资,金融产品不丰富,辐射群体不广泛,社会资产分布也冷热不均。当然,随着中国金融业逐渐全开放也会与国际主流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趋同,同时中国未来金融业发展也会反向影响到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及金融监管政策。
这个课题太专业而又宽泛,涉及的知识也很多,这里没法一 一 展开详细描述,如果你喜欢的话,自己多到网上搜罗些相关知识学习。这样更能系统专业化得了解这行业,及这行业未来发展变化趋势。

『肆』 进入金融行业需要什么要求

投资银行是主要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资本市场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由于投资银行业的发展日新月异,对投资银行的界定也显得十分困难。投资银行是美国和欧洲大陆的称谓,英国称之为商人银行,在日本则指证券公司。国际上对投资银行的定义主要有四种:
第一种:任何经营华尔街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都可以称为投资银行。
第二种:只有经营一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才是投资银行。
第三种:把从事证券承销和企业并购的金融机构称为投资银行。
第四种:仅把在一级市场上承销证券和二级市场交易证券的金融机构称为投资银行。
投资银行是与商业银行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现代金融业适应现代经济发展形成的一个新兴行业。它区别于其他相关行业的显著特点是,其一,它属于金融服务业,这是区别一般性咨询、中介服务业的标志;其二,它主要服务于资本市场,这是区别商业银行的标志;其三,它是智力密集型行业,这是区别其他专业性金融服务机构的标志。
商业银行”是英文Commercial Bank的意译。在给这个概念下定义问题上,中西方提法不尽相同。我们认为商业银行的定义应包括以下要点,第一,商业银行是一个信用授受的中介机构;第二,商业银行是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企业;第三,商业银行是唯一能提供“银行货币”(活期存款)的金融组织。综合来说,对商业银行这一概念可理解为: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工商业存、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货币经营企业。这个定义方法实际上是把中西方学者对商业银行所下定义做了一个概括。商业银行的特征如下:
(1)商业银行与一般工商企业一样,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它也具有从事业务经营所需要的自有资本,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它与其他企业一样,以利润为目标。
(2)商业银行又是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的特殊企业。其特殊性具体表现于经营对象的差异。工商企业经营的是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从事商品生产和流通;而商业银行是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经营的是特殊商品…一货币和货币资本。经营内容包括货币收付、借贷以及各种与货币运动有关的或者与之相联系的金融服务。从社会再生产过程看,商业银行的经营,是工商企业经营的条件。同一般工商企业的区别,使商业银行成为一种特殊的企业——金融企业。
(3)商业银行与专业银行相比又有所不同。商业银行的业务更综合,功能更全面,经营一切金融“零售”业务(门市服务)和“批发业务”,(大额信贷业务),为客户提供所有的金融服务。而专业银行只集中经营指定范围内的业务和提供专门服务。随着西方各国金融管制的放松,专业银行的业务经营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但与商业银行相比,仍差距甚远;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上具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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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商业银行到底是属于城市商业银行呢 还是其他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是英文Commercial Bank的意译。综合来说,对商业银行这一概念可理解为: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工商业存、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货币经营企业。这个定义方法实际上是把中西方学者对商业银行所下定义做了一个概括。
商业银行属于存款性金融机构,非存款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投资银行等等。

『陆』 考cfa有用吗

这是错误的想法,CFA有很大的用处。 在职场中,有越来越多的公司会在招聘时写到“有CFA证书者优先”,而且,具体到详细的工作时,CFA的三级考试,也是每通过一级,就职的工作也不相同。在金融圈内,CFA持证人其实还有一种高精专的就业,那就是金融衍生品研究员。衍生金融工具已经成为现代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重要的风险规避工具,同时又是巨大的风险源,所以,它也一直以高风险、高回报著称,而这也是金融专业人才的不错就业之一。 CFA证书对于金融行业的人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证书,想要轻松通过考试考取证书,一定要报考专业的培训机构。以高顿教育为例,高顿教育成立于2006年,隶属于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打造完整的“终身财经教育”生态体系,为企业及个人提供专业、系统、便捷的财经知识产品与服务,帮助万千企业系统提升财务运作水平,更为百万学员提供学习深造、求职、创业、职业晋升、人脉拓展的机会和舞台。

『柒』 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区别

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区别:投资银行(InvestmentBanks)是与商业银行相对应的一类金融机构。主要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资本市场上的主要金融中介。投资银行是美国和欧洲大陆的称谓,英国称之为商人银行,在中国和日本则指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的组织形态主要有四种:一是独立型的专业性投资银行,这种类型的机构比较多,遍布世界各地,他们有各自擅长的业务方向,比如中国的中信证券、中金公司,美国的高盛、摩根士丹利;二是商业银行拥有的投资银行,主要是商业银行通过兼并收购其他投资银行,参股或建立附属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这种形式在英德等国非常典型,比如汇丰集团、瑞银集团;三是全能型银行直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这种形式主要出现在欧洲,银行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同时也从事商业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主要有投资业务。四是跨国财务公司。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新编金融法小全书(第五版)》

『捌』 求中西信用思想对比分析

论韦伯的信用观及中西信用之差异

单玉华

摘 要:韦伯是世界上最早从经济伦理角度关注信用问题的西方思想家,他把信用作为“资本主义精神”的核心,认为这是推动资本主义早期发展的重要动力。韦伯的信用观在今天依然具有现实意义。本文以韦伯理论为参照,客观剖析了中西信用在作用范围、作用基础和发展途径上的一系列差异,并认为这是中国这样一个传统德治国家出现重大信用问题的深层原因之一。

关键词:韦伯;信用;伦理;资本主义精神;儒学

中国目前的信用困境,使我们开始关注信用问题。韦伯的信用理论为我们反思中国的信用问题提供了一面镜子。对韦伯在上世纪初提出的信用观,人们用了将近100年的时间去体验。当我们回首韦伯的论断时,不能不感叹韦伯在观察某些问题上的敏锐。韦伯的信用观跨越了经济、伦理和宗教三大领域,他把信用和“资本主义精神”连接起来,剖析了二者在资本主义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借鉴韦伯的论述,对比中西信用的差异,对于我们今天的信用建设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韦伯的信用观与资本主义精神
“信用”的含义有四种:第一种是字面含义,指信任使用;第二种是“伦理信用”,指诚实守信,实践成约;第三种“心理信用”,指建立在伦理信用基础上的信任心理和由此形成的人际关系。第四种是“经济信用”,指建立在伦理信用基础上的、以借贷关系表现的价值运动形式。本文的“信用”,指伦理学意义上的信用及其在经济领域中的延展。

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864-1920)是当代西方有影响的思想家,也是现代文化比较研究的先驱人物。在其著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他把资本主义发展的内在原因,归结于资本主义精神的作用,而这种资本主义精神,在相当层面可以归结为以信用为基本内涵的伦理精神。

韦伯认为,资本主义作为一种具有世界意义的文化现象,不仅具有表面的活动方式,更具有内在的精神特征和精神内涵,韦伯把它称为“资本主义精神”。他说,这种资本主义精神不是可以简单定义的东西,但是它有一些特质性表现,借助本杰明·富兰克林的话,能够生动地概括他要表述的资本主义精神。在韦伯引用富兰克林的几段文字中,多半内容与信用有关,它们是:

“切记,信用就是金钱。如果有人把钱借给我,到期之后又不取回,那么,他就是把利息给了我,或者只是把我在这段时间里可以用这笔钱获得的利息给了我。假如一个人信用好,借贷得多并善于利用这些钱,那么他就会由此得来相当数目的钱。”

“切记下面的格言:善付钱者是别人钱袋的主人。谁若被公认是一贯准时付钱的人,他便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聚集起他的朋友们所用不着的所有的钱。这一点时常大有裨益。除了勤奋和节俭,在与他人的往来中守时并奉行公正原则对年轻人立身处世最为有益;因此,借人的钱到该还的时候一小时也不要多留,否则一次失信,你的朋友的钱袋则会永远向你关闭。”

“影响信用的事,哪怕十分琐屑也得注意……”

“行为谨慎还能表明你一直把欠人的东西记在心上;这样会使你在众人心目中成为一个认真可靠的人,这就又增加了你的信用。”

“要当心,不要把你现在拥有的一切都视为己有,生活中要量入为出。很多有借贷信用的人都犯了这个错误。”

“假如你是个公认的节俭、诚实的人,你一年虽只有六英镑的收入,却可以使用一百英镑。”①

韦伯认为,尽管不能断言,这些浅显的话概括了全部的资本主义精神,但是,“这些文献以近乎典型的纯粹性保存着我们正在寻找的那种精神”。

韦伯所言的“资本主义精神”,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遵规守信是人的天职。韦伯把资本主义社会看作统一的整体,它按照自己的内在规律运转,任何个体要在这个整体中存在和发展,必须遵循它的规则。因为,只要人们一涉足于特定的市场关系,资本主义经济就会迫使他服从资本主义的活动准则。无论是经营者还是一般的工人,这些规则对他而言都是“一种他必须生活于其中的不可更改的秩序”。假如一个制造商长期违犯这些准则,他必然从经济舞台上被赶下去;一个工人不能或不愿适应这些准则,就必然被抛到街头成为失业者。在这些必须遵守的规则中,信用规则是最重要、最基本的规则。而遵守各种规则本身,也是信用的具体表现。

2.赚钱与伦理规则的统一。韦伯认为,表面上看,富兰克林所讲的是经营和赚钱之道,但是,透过经济活动的外在形式所表现的,不单是发迹的方法,还是一种伦理精神。这一伦理的核心是信用,是在严守信用的基础上得到信任,赢得商机,合理地赚钱。在经济发展使上,以精明的手段从商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把经营和伦理准则融和起来,形成“一种精神气质”,这才是资本主义精神的实质,是推动资本主义早期发展的精神力量。所以,在韦伯看来,违犯规则,不再像以前那样被简单地看作是愚蠢,而应当被认为是践踏责任,亵渎天职,这是十分严肃的事。在伦理规则的制约下理性地进行经济活动,是资本主义精神的特质表现。

3.赚钱是资产阶级必须完成的一项义务。韦伯认为,经过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脱离天主教而形成的各个新宗教产生了自己的宗教伦理学(称之为“新教伦理学”),它包含着适应资产阶级需要的伦理道德观。新教伦理提倡清心寡欲、吃苦耐劳,这种伦理观有助于杜绝浪费和奢侈,实现资本和财富的积累。新教伦理把勤奋劳作、积累财富视为人的天职,从宗教的视角看,完成这一世俗事物的义务被尊为一个人道德行为所能达到的最高形态,它体现了一种为职业劳动的献身精神。

韦伯把资本主义精神作为资本主义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动力,把经济发展与精神力量结合起来,第一次实质性地进入了经济伦理范畴。他认为,资本主义精神建筑于资本主义文化的基础上,这一文化的核心是它的伦理精神,其伦理精神的灵魂是对规则和秩序的奉守,这是人的天职和义务,而信用和信誉则是这些规则的精髓。韦伯总结:“一个人对天职负有责任——乃是资产阶级文化的社会伦理中最具代表性的东西,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说,它是资产阶级文化的根本基础。它是一种对职业活动的义务,每个人都应感到、而且也确实感到了这种义务。”②韦伯的论述使我们看到,在上个世纪初期,西方国家起码从理论上已经开始关注经济发展的伦理导向。

二、传统伦理信用和韦伯关注的作为经济伦理的信用
(一)传统伦理信用

信用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伦理道德规范,在中西伦理思想史上都占有重要地位。

在中国传统的主流思想——儒家思想中,信或信用被作为“进德修业之本”,“立人之道”。儒学又称仁学,孔子把信作为“仁”的基本规范之一。子张问仁时,孔子说:“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又问“五者”为何,孔子归纳为“恭、宽、信、敏、惠。”(《论语·阳货》)可以说,信是儒学的一个标志。孔子要求,做人要“敬事而信”(《论语·学而》),“信则人任焉”,“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同时,他还把对信的灌输和培育作为重要的教育内容,“子以四教:文行忠信”(《论语·述而》),使弟子做到“谨而信”。孔子弟子和后世儒家也把信作为重要的伦理道德规范,其弟子曾子说:“吾日三省乎吾身,……与朋友交而不信乎?”(《论语·学而》)西汉董仲舒把封建社会纲领性的道德规范概括为“五常”,即“仁、义、礼、智、信”,信为五常德之一。

在西方,信用也是重要的伦理规范。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主张,做人要做信实的人,即能以道德规范合理调节自己行为的人。在中世纪的宗教伦理中,信用和诚实的道德规范也占重要地位,《新约全书·马太福音》有言:“你们的话是是,就说是;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邪恶。”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反对封建思想的桎梏,但是不反对信用的伦理规范。洛克说:“公道(justice)和信义(faith)确乎是维系社会的公共纽带”,就连那些为世人所不齿的盗贼,“他们自身亦必须遵守信义和公平底准则,否则他们便不能相互维系。”③

中外历史上,信用不仅是重要的道德规范,还是重要的商业准则。

中国商人很早就形成了信守承诺、诚实公道、货真价实、质优量足、童叟无欺的传统经营规范。认为只有“商贾敦悫无诈”、才能“商旅安,货财通。”明清时期的徽商以其诚实不欺的形象闻名遐尔,靠的就是以诚取信。

西方思想家也很早就意识到经济与伦理的内在联系。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的开篇中,就把经济学与伦理学联系起来,认真思考了人类经济行为的目的性,提出赚钱或财富并不是要追求的真正目的,对个人成就的评价不仅仅以金钱为尺度,而应该把社会成就与个人利益联系起来。马歇尔在分析为什么人们愿意把钱借给对方时,也提到信用在这种借贷中至观重要的作用。指出那些大商人所以受人们尊敬,因为他们中的许多人有良好的声誉,这是通过好几代人的诚实经营才取得的。④

(二)韦伯关注的作为经济伦理的信用

尽管东西方思想家都意识到了经济活动中信用的重要性,但是他们并未就此问题进行专门研究。韦伯比较深入地思考并论述了信用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揭示了二者的内在联系,并从理论上就这一问题进行了专门论述。

韦伯把信用作为经济规则中的核心规则。他看到,在经济活动中,人的直接目的是赚钱,用现有的钱可以带来更多的钱,而信用和诚实可以使你利用别人的资金赚自己的钱,使别人的钱袋成为自己的钱袋;其次,信用的建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通过实际行为表现出来的,而信用的破坏可能在瞬间,要弥补失去的信用是非常困难的事,所以精明的商人怕失去信用,谨小慎微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因为他们明白,失去信用的时刻就是失败的开始。第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秩序的形成需要众人恪守规则,市场经济下的商品交换,表面上看是物与物的交换,实际上是人与人的关系的交换,它只有在等值、自愿的基础上才能够正常进行。而等值、自愿的交换离不开诚实、守信的行为准则。否则,就会出现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强买强卖等非等值、非自愿的交易活动。从个人来看,这种交换于己无法长期维持;从社会来看,这种交换损害了他人利益。讲信用,既是对对方利益的尊重,也是满足个人利益之必经途径。

韦伯强调信用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有相当的前瞻性。且不说信用作为一种特殊的价值运动形式,在产生渊源上与伦理信用有着内在关系。即便从当今信用经济的客观要求上,信用的作用也日趋明显。尽管人们对信用经济的定义有诸多争论,但是,在全球经济发展中,随着金融资本作用的强化,信用手段的多样化,信用关系的急剧扩展,人们对经济意义上和伦理意义上的信用都更加依赖。人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当伦理信用缺失的时候,经济信用危机就可能发生,经济上的惩罚亦相期不远。在全球化背景下,个人或企业的信用危机可能形成局部的经济危机,再发展为社会性的金融危机或经济危机,进而演化为区域性和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或经济危机,这不是天方夜谈式的推断,而是被证实的现实。时下,安达信公司由信用危机而陷入的生存危机就是例证。

安达信公司作为从事会计事务的公司,应该以信用为立足之本。但是,创立于1913年的美国安达信公司(ANDERSEN),作为全球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在安然公司破产案中因审计失职和销毁有关文件而信誉严重受损。美国国会、司法部、证券交易委员会相继对安达信公司进行调查,该公司百年积累的信誉毁于一旦。信用的丧失,使安达信公司迅速失去了重要客户,至2002年2月,包括福特汽车、默克制药、联邦快递、德尔塔航空公司在内的36家大客户已经与安达信解除了合同。安达信公司面临着解体或终结的命运。安达信的重创再次告戒人们,在信用经济中,得信用难失信用易,失信用则失人心失商机。

三、中西信用之差异——信用的作用范围不同

时下,信用在中国是热门话题。对信用多向度的关注,源于当今中国严重的信用问题。社会性的失信,干扰了我们正常的经济秩序,恶化了人们的应有关系,妨碍了社会的发展步伐。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自视为礼仪之邦,事实上也把信用当作“为人之本”达两千多年的国家来说,实在是一种悲哀。与此同时,信用在西方国家则基本走向规范化,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中国和西方在历史上都把信用作为重要的伦理准则,中国还是一个传统上的德治国家,是什么原因使中国陷入这么一个尴尬的境地,这既是一个值得推敲的理论问题,更是一个难于回避的现实问题。

后面的对比分析显示,尽管中西信用的基本内容是一致的,但是,由于二者的文化背景不同,使之在具体环节上产生了一系列差异,这种差异是导致中国信用困境的深层原因,此差异的首要表现,是中西信用的作用范围不同。

(一)信用在西方的作用范围

信用在中西伦理规范中都据重要地位,但是,在信用与商业活动的结合程度上,中西有着巨大差异。在资本主义之前,经济活动由农业和商业两大块构成。广义的商业指所有以货币为媒介进行交换从而实现商品流通的经济活动。在工业经济之前,它包括了除农业之外的所有经济活动。所以,信用准则与商业活动的结合程度,体现了传统经济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信用关系状况。所以没有在这里强调传统农业经济中的信用问题,是因为在自给自足的农业中,不存在典型的与其他劳动者的交换活动,也使信用这一需要双向或多向经济交往才能体现的特定关系不明显。

从古代开始,西方思想家虽然对贪婪持否定态度,但是对财富、商业活动并没有形成从主体上予以否定的理论体系。韦伯认为,即便是中世纪主导西方思想意识的宗教思想,对于尽职敬业(包括商业职业)都是苛意强调的,德语和英语中的职业一词与宗教本身就有深刻关系,他说:“在德语的Beruf(职业、天职)一词中,以及或许更明确地在英语的calling(职业、神召)一词中,至少含有一个宗教的概念:上帝安排的任务——这一点不会被误解。越是在具体情况下强调这个词,这一概念就越明确。”⑤既然一个人的职业是神或上帝的安排,无论它是农业还是商业,人都应该全心全意投入其中,为农者勤于耕耘,为商者广积财富。

随着宗教改革的进行,职业的概念包括了更多的对“对人们日常生活的肯定的评价”。韦伯分析了宗教改革使宗教、职业、伦理三者结合的新起点:“个人道德活动所能采取的最高形式,应是对其履行世俗事物的义务进行评价。正是这一点必然使日常的世俗活动具有了宗教意义,并在此基础上首次提出了职业的思想。这样职业思想便引出了所有新教教派的核心教理:上帝应许的唯一生存方式,不是要人们以苦修的禁欲主义超越世俗道德,而是要人完成个人在现世里所处地位赋予他的责任和义务。这是他的天职。”⑥

韦伯认为,在西方文化中,评价人的成就和认定人的道德,有其特定的标准。既然从事商业同从事其他行业一样,是“上帝安排的任务”,是天职。所以履行好这一天职,积累财富,就是一种现实的成就,应该给人以强烈的成就感。同时,能够取得这种成功,一定程度上也说明,“所有这些人都节制有度,讲究信用,精明强干,全心全意地投身于事业中,并且固守着严格的资产阶级观点和原则。”⑦韦伯坦言,这种道德品质是值得肯定的。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商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增强,这一职业所产生的成就感更加明显。所以,对于经营者而言,认真工作,积极创业,谋求财富,是合乎天职要求的,是道德的。

既然商业是重要的职业,那么用来调节社会活动的伦理准则对这一领域就十分必要。这种重商言商的文化氛围,使信用等伦理准则一开始就广泛地介入商业(以及后来的工业)活动范围,并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滋润着人们的品质,培养了人们的习惯,使人们的经济活动渐渐纳入信用化的轨道。

(二)信用在中国的作用范围

信用在中国的作用范围小于西方。中国封建社会占主导地位的儒家思想,与当时的封建农业经济相适应,具有典型的重农抑商色彩,并把重义轻利作为重要的伦理准则,这客观上阻滞了信用等伦理规范在商业领域中的作用。

儒学创始人孔子,在其言论中时常谈及君、臣、父、子、长、幼、友、农、工等各色社会角色的伦理定位,但是他(包括后世儒家有也有这个特色)很少言商和商人。他们普遍认为,就经济活动而言,商业与农业相比不是“正业”,在这个行业中,无论取得何等的成就,都不被社会推崇,也不能产生像西方人那样的成就感。所以思想家们不屑于言商,更不愿意把注意力放在这个领域。

更重要的是,义利观是儒家的重要伦理范畴,孔子一言“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基本奠定了儒家眼中“利”的定位。而“见利思义”、“先义后利”、“以义制利”、“义以为质”等一系列重义轻利的思想,也深深置根于后世儒家的意识中。如孟子主张保义去利,把保利去义的人“谓之至贼”。称颢则把义和利截然割裂:“大凡出义则入利,出利则入义。天下之事惟义利而已”(《语录十一》)。在中国传统的主流意识中,义和利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立的。学者往往认为,“君子谋道不谋财”,商人重利,儒家尚德,二者格格不入,赚钱和从商的事永远都不能冠冕堂皇地放在桌面上谈,故耻于言商。这种状况造成了中国历史上思想家很少关注商业领域中伦理问题的局面。所以,中国经济伦理的苍白,很大程度上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在习惯上,中国人常把“商”与“奸”合称,谓之奸商,也显示了一种思维定势。其实,中国有许多儒商,但是他们的出现,不过是他们自觉“移植”儒家伦理到商业行为中而已,并不是儒家伦理对他们关注的结果。由于儒家伦理在产生的时候,就把“商”视作“另类”,将其排斥出伦理关注的范围,所以,与西方相比,包括信用在内的经济伦理在中国显得“先天不足”。这一历史遗传因素,不利于中国经济的信用发展。

四、中西信用之差异——信用的作用基础和发展途径不同

(一)中西信用的作用基础不同
中西信用的作用基础不同,表现为,中国的传统信用是典型的伦理规范,它建立在儒家伦理的基础上。西方的信用既是伦理规范,也是宗教规范。在制约力量上,西方信用的外在约束力更强。

韦伯认为,在西方世界,信用之于人重要,不仅因为它是伦理准则,是善的表现,是人之为人的“应该”,在宗教上它还表现为“必须”。他说,通过加尔文教的“预定论”(Predestination)和新教徒的“天职观”(calling),可以说明,现在的世俗世界里,教徒只有通过履行世俗职业的责任,实现职业成就,来确定对上帝的忠诚。新教徒的伦理观可以称之为“禁欲的职业伦理”,即:人生来都有“原罪”,必须通过赎罪才能获得拯救,其世俗的赎罪途径是,每个人都要竭力争取世俗职业上的成就(在资本主义社会,成就的重要标准是赚取和积累大量财富),同时,还要自我克制,使自己的生活和经营合乎某种理性的道德模式。这样,宗教信仰就在现世转化成了社会行为。这既是资本主义精神的文化和宗教基础,也是新教徒经营行为的信仰基础。

宗教作为传统的社会控制手段,对行为的束缚作用比伦理大得多。伦理和宗教的力量从根本上说,来自于内心的信仰。但是,伦理信仰只是劝善,并不伴随精神强制;宗教在劝善的同时,对于悖逆行为,伴随着精神强制(如通过地狱的预示,进行精神上的恐吓)。另外,伦理信仰和宗教信仰,从理论上讲都应该有选择的自由,在“为”与“不为”之间没有外在的强制力量,这是伦理、宗教和法律的区别所在。但是事实上,宗教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借助了外在的强制手段发挥作用。从这个角度讲,在社会管理手段上,伦理是典型的软手段,宗教则在长时期内介于软、硬手段之间。上述差别,使伦理的制约硬度小于宗教。西方的信用观建立在伦理和宗教的共同基础之上,其制约力量自然要大。这有别于中国的信用基础。

信用在中国传统伦理中的地位固然重要,但是,儒家讲信,是作为一种伦理准则,它具有伦理约束的共同规律。伦理约束是一种内在的约束,可以产生巨大的精神力量,这一力量有时是法律约束和制度制约难以达到的。但是,它只有在内化为个人信念时才能产生现实作用。伦理作为社会控制手段,主要表现了对人的引导性,表现了“你应该”,而不是“你必须”。当一些人拒绝接受这一引导时,他可以无视这种“应该”而我行我素。纯粹的伦理制约力量对此是无可奈何的。

中国和西方在信用基础上的这个差别,客观上影响了中国的信用制约力量。

(二)中西信用的发展途径不同

中西信用基础的不同,已经使二者在信用作用力上有所差别,而二者在信用建设途径上的差异,又扩大了这一距离。

哈贝马斯在分析韦伯的研究成果时指出:“韦伯注意研究,通过宗教合理化的途径形成的现代意识结构在机制上的体现,就是说,他注意研究文化合理化转变成的一种社会合理化。”⑧

韦伯通过西方国家的宗教合理化过程,论述了资本主义精神形成的文化基础,但是他没有止于此,而是进一步分析了这种伦理精神走向制度化和法律化的过程,使其“按照合理的自然法而系统化的现代法观点,通过普遍的法律科学,法律制定,专业上精神集中的法律公开性等等,深入于法律体系,以及经济交往和国家管理的法律组织;”⑨这样,包含信用准则在内的资本主义伦理精神,事实上通过两个途径贯彻出来,一是法律和制度机制,一是宗教信仰的力量。(韦伯没有言及伦理本身的作用,但其作用是客观存在的)

韦伯认为,中国与西方不同,西方的宗教伦理在近代发育出了资本主义精神,进而通过制度化和法律化形成社会性的制约力量,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发展,而中国的儒家伦理则没有在近代形成一种资本主义精神,也没有走向制度化和法律化。其文化方面的原因是:“儒教的理性主义是对世界的合理性适应,基督教的理性主义则是对世界的合理性控制。”⑩

韦伯把中国近代没有形成系统的资本主义精神和没有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归结为儒家文化的作用,是不科学的。但是,他尖锐地指出儒家思想的保守性特征,则不为过。相比较而言,儒家文化是一种“和文化”,基督教文化是一种“争文化”;儒家文化强调的是“适应和顺从”,基督教文化强调的是“控制和创新”。基督教文化从三重角度渴求制度和法律:

(1)要进行控制就必须借助规则,制度和法律是它的高级表现;(2)要创新就要有突破,维护新事物的秩序同样需要规则和法律;(3)宗教戒律的“必须”与伦理准则的“应该”相比,更接近法律的“必须”。适应了宗教“必须”的西方人比适应了“应该”劝导的中国人,更容易接受法律的严谨和强制,更容易迈出通往法律的步伐。从以上三点来说,基督教文化,在使西方人接受信用规则、并使其走向法律化和制度化的过程中,确产生过独到作用。

不同的文化氛围,导致中西在信用发展途径上的差异。西方的信用发展,是沿着“伦理信用+宗教信用——经济伦理信用——信用的法律化和制度化”的途径发展,中国的信用发展,是沿着“伦理信用——有待发展的法律化和制度化”的途径发展。我国信用发展的这种跳跃性,不是我们自由选择的结果,是中国的文化传统的自然表现,也是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迫切要求。不可否认,我们的这种发展路径,与西方已经比较成熟的发展路径比是仓促的,有大量工作等待去做。

中国进入市场经济后,创新意识逐渐成熟,但是信用等伦理准则的法律化进程依然缓慢。在市场经济建设的头一、二十年,我们基本上把市场经济建设作为纯粹的经济过程,与经济相关的法律在短时间内迅速推出,忽略了伦理道德与法律的结合。这种忽略经过一定的“孵化期”,在今天渐渐显现出不良后果。

最后应该指出,韦伯所言的资本主义经济运行规则,相当一部分通行于市场经济。有时,韦伯也直言“市场的规则”。他所倡导的“资本主义精神”中,其重信守规、笃职敬业、开拓进取的一面,对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同样适用。在信用观上,剔除韦伯理论的偏激之处,借鉴他的某些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在传统上作为一个德治国家,在信用建设上固然有一些优势,但是,介于中西文化传统的不同,我们在信用建设上也有某些“先天不足”;同时,儒家文化的某些特质和中国对信用建设的人为忽略,使我们在信用建设上还有巨大“后天差距”。我们不可能借助宗教的力量来促使信用的强化,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加强伦理道德建设,加速信用的法律化、制度化过程,来消弭我们的弱势,使我们的信用建设进入良性循环。

……………………

参考文献:

①[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北京:三联书店出版,1987。第33、34页。
②⑤⑥⑦[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北京:三联书店出版,1987。第38、58、59、50页。

③周辅成:《西方伦理学》上。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第704、706页

④[英]马歇尔:《货币、信用与商业》。第80页。《家庭藏书集锦》光盘BOOK-H。北京:红旗出版社,1999,青苹果数据中心制作。

⑧⑨([德]于尔根·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第一卷——行动的合理性和社会合理化》上。重庆出版社,1994。第221、220页)

⑩[德]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玖』 深圳市中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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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 中西方金融机构体系的区别和联系

1、联系:

中西方文化传统不同,造成了两者后来在行政管理诸多领域的不同。中国中央集权体制形成得早,在秦完成统一后即宣告成型。

而西方一直到中世纪都没有形成有效的中央集权。所以在东方的中国,长期以来都是中央号令和约束地方,中央和地方之间一直呈现的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微妙矛盾关系。

不管是古时候的盐铁专卖还是改革开放后的分税制改革,都清晰地体现出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这种矛盾。

对应过来,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也是按照严格的自上而下的逻辑构建的,“一行三会”从几个方面对金融系统的各个领域进行监管。

一句话,中国的金融监管是出于中央稳定金融领域全局安全,进而保证全国基本面稳定的一种需要。

区别:

中西方不同的金融体制是由中西方不同的国家社会政治体制决定的,西方是个体自由资本主义经济,市场参与者主体是民企,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或者说是国家资本主义体制领导下的混合特色经济制度。

西方经济市场经济发展到现在,已经非常成熟,现代金融监管制度也发展了几百年的历史,最开始是由世界金融中心荷兰---英国----美国 。

其实现在全世界国家的金融机构设置及业务监管模式,还有金融业态大体都差不多,都是由 保险 证券 银行业 三大板块组成的,剩下的就是金融创新程度不一样导致的金融衍生品发展程度也不一样。西方的法治环境,监管环境更好更完善,他们的金融产品比较多,业态也比较丰富

(10)中西方金融机构扩展阅读:

反观西方,其文化传统上的地区自由主义导致了中央集权迟迟不能产生,所以西方人很长时间里一直都是各自为政的。

后来随着民族国家的崛起,西方不少国家相继建立了集权体制,但是从总体上说,西方人的地方自主观念依然很强烈。

进入市场经济阶段后,西方的很多金融监管机构,不是因为中央要对其加以监管才成立的,反而是在市场化竞争中出现了混乱和恶性竞争,使得这些金融机构聚集在一起公议,讨论建立一个能够维持市场秩序,平衡各方利益的监管主体,这样,才有了美联储等机构的诞生。

虽然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凯恩斯主义政府干预理论盛行不衰,但是西方传统的地方和个体自治主义倾向一直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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