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乡村振兴最新政策是什么
NO.1 关于印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年)》的通知
提出,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信贷、保险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配合财政支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实施,加大投贷联动、投贷保贴一体化等投融资模式探索力度。积极探索农业农村领域有稳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路径和机制,让社会资本投资可预期、有回报、能持续,依法合规、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文件要求,对本地区农业投资项目进行系统性梳理,筛选并培育适于采取PPP模式的乡村振兴项目,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鼓励社会资本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股权转让等方式,盘活项目存量资产,丰富资本进入退出渠道。
强化政策激励。推进增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用于现代农业设施和乡村建设行动的规模与比例,鼓励符合条件的主体发行乡村振兴票据。加快健全商业性、合作性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以及信贷担保等为重要内容的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供应链金融,不断加大对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支持力度。
NO.2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
5月1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根据办法要求,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需求管理适用本办法,该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NO.3 关于成立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5月1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成立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财办〔2021〕24号),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农业农村司司长吴奇修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工作专班,专门承担办公室工作。指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提出部内职责分工建议,报领导小组会议或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组织实施并协调督促推进;承担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组织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综合性重大政策研究;统筹协调相关司局,及时向部党组和领导小组汇总报告财政支持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反映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协调部内司局和地方财政部门,及时总结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典型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对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
NO.4 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月13日,财政部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主要从四个方面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提高预算绩效评价执业质量:一是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二是设立绩效评价“主评人”制度。三是对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程序进行规范。四是推进多种监管方
NO.5 关于印发《“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的通知
5月13日,发改委、住建部印发《关于印发<“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642号),指出,统筹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依法依规做好生活垃圾焚烧项目选址工作,鼓励利用既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建设生活垃圾焚烧项目;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发挥中长期贷款优势,支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2. 为什么发展普惠金融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重要意义
通过发展普惠金融,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得到了提升,金融知识也获得了普及,有利于让农村人口享受到金融服务带来的红利,从而促进乡村振兴。
3. 六部门: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金融资源倾斜
中新网6月30日电 据央行网站30日消息,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金融资源倾斜,在总结金融精准扶贫典型经验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产品和服务创新、信贷资源配置、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等方面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予以倾斜。
《意见》提出,金融机构要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金融资源倾斜、强化对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融资保障、建立健全种业发展融资支持体系、支持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增加对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的资金投入、研究支持乡村建设行动的有效模式、做好城乡融合发展的综合金融服务等八个重点领域,加大金融资源投入。
《意见》对原金融精准扶贫产品和金融支农产品、民生领域贷款产品等进行整合优化,以小额信用贷款、产业带动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民生领域贷款、农村资产抵押质押贷款、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保险产品等十类金融产品为重点,充分发挥信贷、债券、股权、期货、保险等金融子市场合力,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意见》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改进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强化金融科技赋能。同时,《意见》明确,将通过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推动储蓄国债下乡、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持续完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并通过资金支持、财税奖补和风险分担、考核评价和监管约束等措施,强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激励约束。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加强与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充分总结借鉴金融精准帮扶工作成效经验,强化统计监测,推进数据共享,推动《意见》落实落地,切实巩固好金融扶贫工作成果,不断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质效,助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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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现在还要吗?
5. 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具体含义
货币政策根据最终目标的不同有着不同的含义,分别如下:
一、稳定物价最终含义:
物价指数上升,表示货币贬值;物价指数下降,则表示货币升值。稳定物价是一个相对概念,就是要控制通货膨胀,使一般物价水平在短期内不发生急剧的波动。
二、充分就业最终含义:
针对所有可利用资源的利用程度而言,失业率越高,对社会经济增长越是不利,因此,各国都力图把失业率降到最低的水平,以实现其经济增长的目标。
三、经济增长最终含义:
人均名义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率剔除物价上涨率后的人均实际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率来衡量,政府对计划期的实际GNP增长幅度定出指标,用百分比表示。
四、国际收支平衡最终含义:
一国国际收支出现失衡,无论是顺差或逆差,都会对本国经济造成不利影响,政府就需要采取各种措施纠正国际收支差额,使其趋于平衡。
(5)出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扩展阅读:
目标之间关系
货币政策之间的关系较复杂,有的一定程度上具有一致性,如充分就业与经济增长;有的相对独立,如充分就业与国际收支平衡;更多表现为目标间的冲突性。
物价稳定与充分就业之间存在一种此高彼低的交替关系。当失业过多时货币政策要实现充分就业的目标,就需要扩张信用和增加货币供应量,以刺激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就业人数;
同时由于需求的大幅增加,会带来一定程度的物价上升。反之,如果货币政策要实现物价稳定,又会带来就业人数的减少。所以,中央银行只有根据具体的社会经济条件,寻求物价上涨率和失业率之间某一适当的组合点。
6. 振兴乡村有哪些优惠政策
目前各个地方政府也在乡村振兴战略方面进行有益探索。
第一,简化立项审批程序,创建绿色通道。部分地区对乡村振兴项目的立项、实施、财政评审、拨款等环节开通绿色通道。
第二,政府加大税收、补贴优惠力度。国家税务局颁布110项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到增值税、契税、土地使用税等多项税种,并列举了12个重点扶持的农业项目。
第三、国家设立亿万级别乡村振兴基金。基金运作方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母子基金、股权直接投资、投贷并行等。广州市增城区乡村振兴基金更是超前预判,于2018年设立首支50亿级别的乡村振兴基金。
第四、银行贷款倾斜助力乡村振兴项目。对乡村振兴重大领域提供中长期低利息的贷款支持,拓宽贷款抵押物范围,开展农民的住房财产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贷款试点。对农村有劳动能力的老年放款贷款年限。
7. 央行等六部委联合发文推进金融支持乡村振兴
为切实做好“十四五”时期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6月30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
《意见》提出,金融机构要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金融资源倾斜、强化对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融资保障、建立健全种业发展融资支持体系、支持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增加对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的资金投入、研究支持乡村建设行动的有效模式、做好城乡融合发展的综合金融服务等八个重点领域,加大金融资源投入。
《意见》明确,2021年,金融精准扶贫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各项政策和制度调整优化;到2025年,金融扶贫成果巩固拓展,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信贷、债券、股权、期货、保险等金融子市场支农作用有效发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重点领域融资状况持续改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具体来说,在信贷方面,为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金融资源倾斜,《意见》要求过渡期内,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应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力争每年对全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于本机构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同时,《意见》还明确要增加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投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回报周期等,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积极发放中长期贷款。对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前提下,支持金融机构在审慎合规经营基础上,在授信审批、贷款额度、利率、期限等方面给予优惠。
在发挥债券、股权等直接融资作用方面,《意见》鼓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种业企业和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资金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种业企业通过股权、债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
为畅通涉农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意见》要求继续做好存量扶贫票据的接续工作,推广乡村振兴票据,支持企业筹集资金用于乡村振兴领域,鼓励募集资金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政策,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上交所、深交所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在新三板市场挂牌融资。鼓励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设立或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脱贫地区产业投资基金和公益基金,通过注资、入股等方式支持脱贫地区发展。
为发挥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避险功能,《意见》要求上市更多涉农期货品种,完善期货合约和规则体系,提供更多符合乡村产业发展需求的标准化期货产品。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利用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优化套期保值审批流程,减免套期保值交易、交割和仓单转让手续费。发挥“保险 期货”在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此外,《意见》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改进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强化金融科技赋能。同时,《意见》明确,将通过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推动储蓄国债下乡、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持续完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并通过资金支持、财税奖补和风险分担、考核评价和监管约束等措施,强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激励约束。
据了解,下一步,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加强与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充分总结借鉴金融精准帮扶工作成效经验,强化统计监测,推进数据共享,推动《意见》落实落地。
8.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重点内容是什么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重点内容具体如下:
1、深入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粮、棉、油、糖、肉等供给安全。“十四五”时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
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稳定种粮农民补贴,让种粮有合理收益。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
2、2021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稳定、产量达到1.3万亿斤以上,生猪产业平稳发展,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
3、力争2021年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启动实施,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更加有力,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4、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保护生猪基础产能,健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长效机制,积极发展牛羊产业,继续实施奶业振兴行动,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推进渔港建设和管理改革。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发展。
5、提高农机装备自主研制能力,支持高端智能、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加大购置补贴力度,开展农机作业补贴。
6、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快建设南繁硅谷,加强制种基地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研究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政策,促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
7、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动农村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农村及偏远地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农业农村遥感卫星等天基设施。发展智慧农业,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8、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围绕提高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建立指标体系,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创建,到2025年创建500个左右示范区,形成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格局。
9、加强宅基地管理,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日常登记颁证工作。
10、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实施最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加大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的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明确地方政府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稳妥规范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保持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做好监督管理、风险化解、深化改革工作。
完善涉农金融机构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强化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支持市县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
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鼓励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增加首贷、信用贷。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强对农业信贷担保放大倍数的量化考核,提高农业信贷担保规模。
11、实施新一轮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尊重科学、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加强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快建设南繁硅谷,加强制种基地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研究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政策,促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
12、全面促进农村消费。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加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
9. 服务三农是啥意思
以农商银行为例,服务三农意思是助力农村宜居、农业兴旺、农民富裕。
作为联系“三农”的金融桥梁和纽带,全南农商银行主动承担政治责任,做好“三农”金融服务工作,坚持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专注“三农”服务主业,优化“三农”金融服务,精耕细作,助力乡村振兴和实体经济发展。
截至2018年末,全南农商银行涉农贷款余额21.9亿元,同比增幅达16.26%,高于各项贷款增幅0.8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75亿元,比年初新增1.58亿元。
同时,该行制定了《全南农商银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评级授信整村推进五年规划》,在辖区实施整村推进;通过深度四扫,对园区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养户大户、私营业主等按照“网格化”分行业走访,规划实现上户调查、授信评级、贷款用信“三个全覆盖”。
截至2018年末,新增授信客户达到3486户,新增授信金额5.5588亿元。小额农贷评级授信整村推进完成121个村小组,新增授信农户2264户,授信金额达2.242亿元。
举例:
在全南县南迳镇中切村的香韵兰花产业扶贫基地,古家营村的贫困户刘观苟通过“扶贫信贷通”贷款5万元入股扶贫基地,预计年平均收益可达到8600元。
该基地采取“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通过“土地流转得田租、基地务工得报酬、资金入股得分红、托管经营得实惠、种植兰花得收益”等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200余户。
其中合作社通过组织全镇贫困户使用“扶贫信贷通”贷款、自有资金或单位帮助贫困户出资等方式入股入社的贫困户达190余户,入股资金约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