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邮政局里,如何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下面这份资料你看看,能否有用? xx县邮政局2007年度邮政金融安全工作总结
我局2007年邮政金融安全工作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遵照xx县公安局和省州局对金融安全工作的要求,立足于防范邮政金融风险管理,在保障储汇资金安全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认真开展省、州局安排的“对银行帐户管理及大额现金交易排查”、“对代发工资业务进行 排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职工挪用资金买彩票案件”、“中间业务专项检查”、“排雷行动”、“金秋行动”、“内部控制评价”,以确保邮政储汇资金安全,捍卫经营成果。二、按照《四川省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检查处罚试行办法》以及《四川省邮政储汇资金票款安全连锁责任制》、《四川省储汇业务稽查方案》、《2007年xx州银监分局案件防控工作措施》等重要文件,对邮政金融资金实施有效监控,促进邮政金融业务稳定、健康发展。三、认真落实资金票款安全局长负责制,实行储汇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制,年初层层签订《xx县邮政局金融资金安全责任书》。把邮政储汇资金安全管理作为重点,认真落实资金票款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定、办法,每次全局职工大会和日常工作安排,局领导必讲安全内容。三、把安全防范溶入日常管理,贯彻预防为主、单位牵头、群防群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安全是各项业务发展的基础,是第一要事。对外我局密切关注社会形式,严防不法分子的侵害。从早接款晚送款,到出入通勤门,我局都制订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每一个员工遵照执行。做到人人熟悉防抢预案,定期演习。对内签订职工联保责任书,员工思想动态调查报告。使安全保卫工作做到防微杜渐,万无一失,继续创造了全年安全无事故。四、为强化邮政金融安全管理,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xx县邮政局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实施细则》,先后修定了《xx县邮政局储汇资金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对邮政储蓄大额现金支付实行分级审批制度管理的通知》、《调整2007年储汇周转金定额明确超限提款权限的通知》、《金库管理考核办法》、《xx县邮政局金库管理、上下班接送安全综合考核办法》以及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五、严格按照省局和州局的要求的频次和内容开展安保视察工作,采取突击检查、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局领导还经常亲自带队到支局所进行夜间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资金安全隐患进行追踪整改、督促落实。对相关人员“有规不遵、有章不循”,严格按照《xx县邮政局综合管理考核办法》相关规定逗硬考核。六、根据公安部、银监会《关于印发%26lt;银行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26gt;的通知》(公通示[2006]53号)精神以及四川省公安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川公发[2006]152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按照县公安局和州邮政局的安排部署,在县邮政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自带领下,对辖内邮政储蓄金融机构继续开展了全面的自查自纠活动。1、为切实加强安防设施的完善,投入了大量的建设资金,今年对县局和xx支局的金库锁具进行了改造;并改造了xx储蓄网点,更换了报警设备和防弹玻璃窗,安装了电视监控设备和防尾随门。全年投入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共计13.6万元。2、认真组织邮政金融员工学习公安部、银监会关于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和标准以及相关文件精神,把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检查工作落实到基层,让所有的领导和员工加深对评估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使其自觉执行内控制度。一年来,我局邮政金融安全保卫工作在县局领导和县公安局的支持和指导下,在工作中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积极进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把资金票款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资金票款安全全年无事故。我局虽然在金融安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有不足之处,暴露出我局工作中的欠缺和今后应努力的方向。为此我局将在2008年工作中继续保持其他方面已取得的成绩,力求更上一层楼,圆满实现各项邮政金融安全工作目标,为确保邮政金融机构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xx县邮政局2007年12月12日
『贰』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最近一次修订是什么时间
各个银行网点不一样的,建议咨询银行领导。
需要切实把安全评估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银行业金融安全评估活动,是量化考核银行金融 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依据。
『叁』 以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哪些内容
1、合法审慎原则,是指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并且审慎地识别可疑交易,作到不枉不纵,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妨碍反洗钱义务的履行。
2、保密原则,是指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反洗钱工作秘密,不得违反规定将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泄露给客户和其他人员。
3、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合作原则,是指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协助司法机关、海关、税务等部门查询、冻结、扣划客户存款。
(3)金融机构安全评估主要内容扩展阅读:
反洗钱必要性:
洗钱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不仅损害了金融体系的安全和金融机构的信誉,而且对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具有极大地破坏作用。
1、国内形势的需要
近年来,随着走私、毒品、贪污贿赂等犯罪不断发生,非法转移资金活动大量存在,我国的洗钱问题日渐突出。由于缺乏对洗钱行为的预防监控措施,导致不能及早发现犯罪线索,影响了追查、打击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和追缴犯罪所得。政府和社会各界关于加强反洗钱立法、完善反洗钱法律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
2、国际形势的需要
洗钱活动具有跨国(境)特性,遏制和打击跨国洗钱活动必须通过规范和协调国内、国际立法,加强反洗钱国际合作。
且我国已经批准加入的《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等,都明确要求各成员国建立健全反洗钱法律制度。
3、实际工作的需要
关于反洗钱活动,在此以前我国虽然缺少一部完整的反洗钱法,但是反洗钱的工作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没有停止过。
在追究犯罪方面,如1997年刑法对洗钱犯罪作了明确的规定,并给予严厉的处罚。
在制度健全方面,如《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及《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等规定,都涉及反洗钱的内容,为反洗钱立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肆』 学习《中国银监会关于促进银行业经融机构进一步加强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心得体会
下面这份资料你看看,能否有用? xx县邮政局2007年度邮政金融安全工作总结我局2007年邮政金融安全工作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遵照xx县公安局和省州局对金融安全工作的要求,立足于防范邮政金融风险管理,在保障储汇资金安全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认真开展省、州局安排的“对银行帐户管理及大额现金交易排查”、“对代发工资业务进行 排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职工挪用资金买彩票案件”、“中间业务专项检查”、“排雷行动”、“金秋行动”、“内部控制评价”,以确保邮政储汇资金安全,捍卫经营成果。二、按照《四川省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检查处罚试行办法》以及《四川省邮政储汇资金票款安全连锁责任制》、《四川省储汇业务稽查方案》、《2007年xx州银监分局案件防控工作措施》等重要文件,对邮政金融资金实施有效监控,促进邮政金融业务稳定、健康发展。三、认真落实资金票款安全局长负责制,实行储汇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制,年初层层签订《xx县邮政局金融资金安全责任书》。把邮政储汇资金安全管理作为重点,认真落实资金票款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定、办法,每次全局职工大会和日常工作安排,局领导必讲安全内容。三、把安全防范溶入日常管理,贯彻预防为主、单位牵头、群防群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安全是各项业务发展的基础,是第一要事。对外我局密切关注社会形式,严防不法分子的侵害。从早接款晚送款,到出入通勤门,我局都制订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每一个员工遵照执行。做到人人熟悉防抢预案,定期演习。对内签订职工联保责任书,员工思想动态调查报告。使安全保卫工作做到防微杜渐,万无一失,继续创造了全年安全无事故。四、为强化邮政金融安全管理,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xx县邮政局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实施细则》,先后修定了《xx县邮政局储汇资金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对邮政储蓄大额现金支付实行分级审批制度管理的通知》、《调整2007年储汇周转金定额明确超限提款权限的通知》、《金库管理考核办法》、《xx县邮政局金库管理、上下班接送安全综合考核办法》以及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五、严格按照省局和州局的要求的频次和内容开展安保视察工作,采取突击检查、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局领导还经常亲自带队到支局所进行夜间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资金安全隐患进行追踪整改、督促落实。对相关人员“有规不遵、有章不循”,严格按照《xx县邮政局综合管理考核办法》相关规定逗硬考核。六、根据公安部、银监会《关于印发%26lt;银行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26gt;的通知》(公通示[2006]53号)精神以及四川省公安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川公发[2006]152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按照县公安局和州邮政局的安排部署,在县邮政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自带领下,对辖内邮政储蓄金融机构继续开展了全面的自查自纠活动。1、为切实加强安防设施的完善,投入了大量的建设资金,今年对县局和xx支局的金库锁具进行了改造;并改造了xx储蓄网点,更换了报警设备和防弹玻璃窗,安装了电视监控设备和防尾随门。全年投入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共计13.6万元。2、认真组织邮政金融员工学习公安部、银监会关于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和标准以及相关文件精神,把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检查工作落实到基层,让所有的领导和员工加深对评估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使其自觉执行内控制度。一年来,我局邮政金融安全保卫工作在县局领导和县公安局的支持和指导下,在工作中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积极进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把资金票款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资金票款安全全年无事故。我局虽然在金融安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有不足之处,暴露出我局工作中的欠缺和今后应努力的方向。为此我局将在2008年工作中继续保持其他方面已取得的成绩,力求更上一层楼,圆满实现各项邮政金融安全工作目标,为确保邮政金融机构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xx县邮政局2007年12月12日
『伍』 银监局对金融机构UPS的设置有什么规定
三个文件可以看看。公通字[2006]53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银监办发[2008]7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系统安全策略试行,银监发[2009]19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陆』 什么样的才能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优秀单位
安全评估应当依抄照有关法袭律、法规、规章和《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的规定》、《安防工程程序与要求》、《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等标准进行。安全评估以两年为一个周期,每偶数年作为开展评估工作的起始年,奇数年的11月30日前完成评估,并将评估总结报上级公安机关和银监部门。
『柒』 农村信用社安防设施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热爱本职工作,妥善保管押运的物品,认真负责,确保安全。
(二)严格保守秘密。对执行押运任务中的物品、时间、地点、数量、路线等重要情况要绝对保密,不准向任何人透露;不准在公共场合或电话里谈论与押运有关的事项。
(三)负责押运物品的出入库、实物的清点(点捆卡把)及上下车的搬运、携带,并认真做好交接登记手续。
(四)在执行押运任务时,要遵守押运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密切配合其他押运人员,共同完成押运任务。
第十七条 安全员岗位职责。
所有的营业网点均要设立安全员。安全员由营业网点的临柜人员轮流兼任,协助网点负责人做好班前、班中和班后的安全保卫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做好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单位领导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消防教育,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案情通报,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上班营业前,当班安全员要实行挂牌上岗,对报警系统,安全设施、通讯工具、消防器材等设备是否正常以及自卫武器的存放位置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消除隐患,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三)上班期间,当班安全员要督促职工随手锁闭营业室的边后门,放好自卫武器;热情接待上级或公安机关的检查人员,认真核对检查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介绍信以及陪同人员,确认无误后,开门让检查人员进入营业室开展检查,但不得让非本系统(含公安部门)的人员进入库房检查。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听取检查人员意见,并认真记录,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单位领导在场的,由单位领导自行办理)。
(四)营业期间,遇到歹徒对本单位实施抢劫行为时,当班安全员要沉着机智地与其他职工一起采取有效措施,齐心协力地同歹徒作斗争,同时向上级领导或公安部门报告案情,确保国家、集体财产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
(五)下班前,当班安全员要认真检查营业厅的门窗是否关闭锁定,报警系统有否设防,守库员有否及时上岗等情况,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六)认真完成当班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 枪-支-弹-药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八条 农村信用社系统需要配备守库、押运公用枪支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填报《福建省公务用枪支、弹药装备计划申报表》,由本系统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逐级审核上报至省联社审批汇总后向省公安厅申请配发。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通过非法渠道购置枪-支-弹-药。
第十九条 用枪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严密枪-支-弹-药使用管理制度,严防涉枪案件、事故发生,确保枪-支-弹-药安全。
第一节 枪-支-弹-药使用
第二十条 经公安机关核准配置的枪支,必须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枪证》;持枪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持枪资格,领取《持枪证》后方可使用枪支。
第二十一条 佩带、使用枪支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需经联社保卫部门严格审查,联社主管领导批准,报公安机关审核和上一级保卫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持枪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教育,学习有关枪支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武器性能;掌握射击要领;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持枪人员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实弹射击训练,以提高射击技术和实战能力。在进行实弹射击训练时,必须严格执行靶场纪律,实弹射击完毕后,要清理靶场,确定枪弹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二十三条 持枪人员在执行守库、押运任务时,在持枪的同时必须随身携带《枪证》和《持枪证》,跨地区执行任务时,必须事先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持枪通行证,与《枪证》、《持枪证》并用。
第二十四条 在遇紧急情况需要使用枪支时,必须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银行守库、押运人员在执行任务中使用武器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使用武器:
(一)守库、押运人员在保卫目标受到暴-力侵害或者有受到暴-力侵袭的紧迫危险,非开枪不能制止时。
(二)守库、押运人员佩带的武器,遭到暴-力抢夺,非开枪不能制止时。
(三)押运人员运送现金、金银等财物的交通工具(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遭到暴-力劫持,非开枪不能制止时。
(四)守库、押运人员和运送现金、金银等财物的车辆驾驶人员人身遭到暴-力侵袭,非开枪不能自卫时。 守库、押运人员在上述情况下,对不法侵害人的开枪射击只限于使其失去侵害能力,除特别紧迫情况外,必须先口头或朝天鸣枪警告,如果不法侵害人有被慑服的表示或已经丧失侵害能力的,应立即停止射击。事后要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本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枪支使用安全,持枪人员在需要动用枪支时,必须做到“动枪必验枪”,验枪要领必须掌握,验枪动作必须规范,枪机必须拉动两次以上。
第二节 枪-支-弹-药管理
第二十六条 用枪单位必须加强枪-支-弹-药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置守库、押运公用枪支,每支公用枪支只能装备20发杀伤子弹(执行任务时,每支枪随枪配弹5-10发),不得挪作他用。每年训练实弹射击的子弹,只能使用配备的20发训练用杀伤弹。
第二十七条 持枪人员在执行守库、押运任务时,枪弹必须合一,子弹装入弹仓不得上膛,必须关上保险。携枪执行任务时,必须做到:
(一)两人同进同出,不得擅自单独行动,不得擅自携枪外出,不准携枪回家,严禁随意鸣枪,严禁携枪饮酒。
(二)枪不离身,人不离岗,不准玩弄枪支,不准办理与任务无关的事。
(三)严禁将枪支随便乱放、转借或交给他人玩耍,严禁将枪弹擅自买卖或转让。
第二十八条 严格做好枪支保管工作。落实枪弹分存、双人分管制度和枪-支-弹-药领用登记制度;领用手续必须完整,领用登记必须详细,管、领双方必须签字(不得盖章);枪柜钥匙交接和枪-支-弹-药的交接必须有监交人在场,并共同在交接登记簿上签字;必须建立健全枪支档案,做到“一枪一档”,枪支档案中必须详细记载枪型、枪号、来源、子弹数量、增减数量和原因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 严格遵守枪支保养制度,做到每周一大擦(分解擦拭);每日一小擦;实弹射击后,要连续檫拭一周;遇雨、雾天气,执行任务后要檫拭后方可入库保管,防止枪支损坏、锈蚀。
第三十条 县联社领导或分管领导要熟悉本单位的枪支配备、使用和管理情况,每月不少于二次对本单位枪-支-弹-药的使用、管理、保养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保卫部门应每周检查枪-支-弹-药不少于一次。
第三十一条 严格执行涉枪案件(事故)报告制度。发生枪支走火事故的,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省联社保卫部门;发生枪支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要逐级报告至省联社保卫部门;发生枪支丢失、被盗或被抢的,要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向上级领导和省联社保卫部门报告,不得隐瞒、迟报或谎报。
第四章 安全设施标准及管理
第一节 安全设施标准
第三十二条 农村信用社安全设施标准应坚持:安全坚固、经济美观、超前防范、保证质量,逐渐实现规范化、标准化要求的原则,县联社要加强对辖内营业网点安全防范设施规划和管理,并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的帮助和支持,要认真贯彻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确保安全评估的全面合格和营业网点的全面达标。
第三十三条 农村信用社新建、改建、扩建的营业网点安全设施建设工程,应严格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福建省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和工程验收实施细则(试行)》以及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营业网点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达到GA38—2004《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和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标准,原有营业场所未达标的要抓紧按计划分期分批进行达标改造,新建营业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要一次性全面达到防护级别标准。
第三十五条 联社保卫部门是辖内营业场所安全设施的建设和使用的管理部门,省联社对全省信用社营业网点的安全设施建设进行指导、管理。
一、 金库安全设施标准
第三十六条 现金金库建设要具备防抢、防盗、防潮、防火功能,安全牢固,库容适中。安全标准必须达到:
(一)金库位置要隐蔽,避开地下的市政工程、通讯设施、原始沟渠和室内的通风、排水管道。金库设在地下室的,要进行被覆,要装备抽(排)水和通风设备。
(二)金库墙体不得临街,不得与外单位通用一个墙体,要达到周边都能有效控制的要求。
(三)金库的面积要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县联社金库内要分隔成内外库(外库作为存放尾数箱使用),并设置钞票整点室。信用社的金库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也可设内外库。
(四)金库墙体为六面整体钢筋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少于25厘米,墙体内要用16毫米钢筋双层错位排列,钢线捆扎,钢筋间距15X15厘米,用500标号以上水泥浇注,混凝土强度为C50。
(五)金库通气孔要采用“Z”字型或错位式,呈内高外低,直径不得大于20X20厘米,出风口距地面要达到2.5米以上,不得临街;通气孔内外要安装18毫米以上防护钢筋(间距不得大于8厘米)或有孔钢板,钢板厚度不得小于0.5厘米(通风孔不得大于1厘米),安装空调或排气设备的,出风口要采取防火、防毒、防盗措施。
(六)库房内(含外库)不得吊装天花板,要按规定设计和铺设电源线,电线要使用防火套管或暗装在墙体内,库内照明要使用防爆灯具,电源开关要安装在库门外。室内要安装自动干粉灭火剂。
(七)金库门必须选用经省级以上公安部门检测合格,符合《金库门通用技术条件》并经省联社主管部门指定的,具有防火、防水、防切割、防破坏、性能可靠、安装双锁并有密码锁的产品。
(八)开设保管箱业务的,其保管库的结构与金库的结构要求相同。
(九)金库内必须安装微波红外报警探测器和振动报警探测器两种以上报警装置,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营业场所,金库内必须加装电视监控摄像探头,电视监控摄像对准金库门的,密码的位置要实行屏蔽。
二、 现金保管点安全设施标准
第三十七条 距中心金库较远,没有条件设立金库,现金存量在五万元以下的营业网点,要设立专门存放现金的保管房间作为现金保管点。现金保管的安全设施标准是:
(一)现金保管间的位置要隐蔽,其墙体为:四面不少于24厘米混凝土结构或不少于35厘米砖混结构;房间内部要设置存放现金(含其它重要凭证等)的专用保险柜,保险柜必须固定在地面或墙体上。
(二)保管间的门必须设双道门,其中一道必须安装全封闭式专用防盗门。
(三)保管间和保险柜必须严格执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严禁单人单锁管理。
(四)保管间的其它安全标准和技术防范标准与金库安全标准相同。
三、 守库室安全设施标准
第三十八条 设金库或现金保管间的营业场所,必须设置守库室,守库室的安全标准必须达到:
(一)守库室要设在金库的两边,紧靠库房,分主副守库室,联社守库室要与库房和营业厅分隔,单独设置供守库值班人员进出的门道。
因库区条件限制,可采取同楼异地值守的办法,但库区必须是完整的结构并具备完善的技防系统设施,守库值班人员对库区和营业场所的监控要通过视频监控系统等技术手段实施。
(二)守库室内必须设卫生间,有条件的应在守库值班区域内设炊事设施。
(三)守库室的窗户要安装16毫米以上钢筋防护栏,间距不得大于10厘米,上中下要用扁铁加固(临街的窗户,外部不留窗台,必须安装18毫米以上的钢筋防护栏杆,并加装钢丝防护网)。窗户栏杆所有的接触点均要使用“全接触”式焊接法焊牢,所有的窗户均要安装窗帘。
(四)守库室必须安装与外部联系的电话或其他通讯工具,要有应急照明设备。
(五)守库室内要安装紧急报警按钮,并与“110”报警中心联网;没有配备守库枪支的营业网点,在守库室内要配足自卫武器和警具器械,并放置于取用方便、不易损坏的地方。
(六)守库室要安装双道门,其中一道必须是防盗门,全封闭的门要安装门镜或设置观察孔。
四、 营业场所安全设施标准
第三十九条 营业场所安全设施要坚持坚固、美观、实用的原则,安全标准必须达到:
(一)营业场所的所有窗户均要安装16毫米以上钢筋的防护栏杆,间距不得大于10厘米,上中下要用扁铁加固,窗框要用金属材料并与预先埋入墙体内的钢筋焊接固定,所有的焊接点均要采用“全接触”式焊接法焊接。营业厅在一楼且营业室窗户临街的,要做特别防护,可抬高窗口至两米并加密防护栏,或安装防弹玻璃。
(二)营业场所的前、后、侧门,要安装坚固的金属防盗门并安装门镜或可视对讲机;营业厅大门要安装大门开启后的固定反锁装置。
(三)营业操作室与客户之间,要设置砖石或混凝土结构的柜台,柜台上方要安装防弹玻璃,柜台高度不低于80厘米,柜面宽不小于50厘米,柜面要设置“凹”型钱斗,钱斗的规格为长30厘米、宽20厘米、深15厘米,可加装牢固的有机玻璃“推拉板”,防弹玻璃要安装在钱斗的中心线并嵌入柜台面2厘米。
(四)新建营业网点的柜台安装的防弹玻璃高要达到150厘米,单块面积不得大于4平方米,未到顶的部分,可安装坚固的金属横向护栏或灯箱,安装护栏的护栏间距要小于5厘米。
(五)防弹玻璃安装要坚固,要考虑通风、通话效果,可以采用两块玻璃错落安装,但不得使用三块式的玻璃,错落安装的,最小的一块不得小于30厘米,前后两块玻璃的间距不得大于2厘米,上下两块玻璃的错落部位不得小于10厘米,大块玻璃的开口应朝下。安装固定防弹玻璃必须使用金属立柱,其跨度不得大于180厘米。
(六)防弹玻璃必须使用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检测合格并由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检测合格认可的,符合国家公共安全行业《防弹复合玻璃》标准,生产厂家投保的产品。
(七)营业柜台应安装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检测合格的防尾随电控联动安全门,固定锁具和插销的底座要用电焊加固,使其具有防撞、防撬、防破坏功能。
(八)营业场所内要设职工专用的卫生间和炊事设施。有建筑围墙的营业场所,围墙要坚固,墙体厚度不小于24厘米,使用泥砖或石块垒砌的,其厚度不小于40厘米,墙体的高度要在250厘米以上,墙面要光滑,墙顶要设置防攀越的障碍物,有条件的可安装防攀爬的周界设施。
五、 技术防护设施标准
第四十条 所有的营业网点在营业场所内都必须安装应急防抢和防盗两种防入侵报警装置和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并与当地公安机关或“110”报警中心联网。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和防入侵报警系统以及其他技术安全防范设备和零部件必须选用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检测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并经省联社主管部门推荐的产品,同时要认真规划适应未来发展需要的方案。具体要求按《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和入侵报警系统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中的有关内容执行。
第四十一条 营业场所内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每个营业室内必须配备不少于2个灭火器;电脑房、配电房及使用电脑的场所,必须配备电器专用灭火器材,新建的营业场所必须达到消防安全标准。
?六、 运钞车安全防护标准
第四十二条 自行运钞的营业单位要配备专用制式防弹运钞车。专用运钞车的安全防护标准必须由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检测合格,符合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专用运钞车防护技术条件》要求,并由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推荐、省联社主管部门确认的生产厂家和投保产品。运钞车辆必须按规定配置,符合安全要求。
第四十三条 执行押运(现金、金银、有价单证、贵重物品等)任务的押运人员,必须配备用于防卫的枪-支-弹-药和警棍等器械;必须穿戴防弹衣和防弹头盔;运钞车上必须配置通讯设备、报警装置和手提灭火器,要装备卫星定位系统。
第四十四条 押运须途经治安状况复杂的地段或目的地属偏远地区的,要配置运钞护卫车辆,护卫车的技术性能必须优于运钞车,并配备能与运钞车通话的对讲机及远距离通讯工具。
第二节 安全设施管理
第四十五条 农村信用社营业场所的基础防护设施(含金库、营业厅、守库室、保管室、围墙等。下同)建设(含新建、改建和扩建。下同)设计图纸和技术防护设备(指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防入侵报警系统等。下同)安装方案,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和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施工。所有的安防工程项目必须以公开竞标的方式选择资质合格的施工企业。工程竣工后,必须经主管部门会同批准方案的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其要求是:
(一)市、县联社保卫部门必须根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和本单位的实际,参与辖区内营业场所基础防护设施基建图纸和技术防护设备安装方案的设计。负责对辖区内所有营业场所基础防护设施建设项目方案的报审报批;对工程项目、技术防护设备的建设材料、施工质量等方面进行现场监督;负责审查和管理施工队伍及施工人员的有关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