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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开题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18 18:47:10

金融服务贸易的金融服务贸易的内涵

1.金融服务贸易是商业性的金融服务活动,它排除所有基于公共利益的政府行为,且不管行为主体是国有的或私营的实体;
2.服务的内容涵盖银行、保险、证券、金融信息等领域;
3.服务的提供方式为:跨境提供(CrossBorderSupply)、国外消费(ConsumptionAbroad)、商业存在(CommercialPresence)和人员流动(MovementofPersonnel)。

② 中国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现状与态势

一、当前宏观金融形势总体运行平稳,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隐忧

今年以来,国民经济继续快速增长,消费需求稳定增长,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对外贸易增势强劲,财政收入大幅提高。当前金融运行总体平稳。但值得注意的是,经济运行中仍然存在投资需求膨胀过快、货币信贷增长偏快、通货膨胀压力加大等问题。

据初步统计,3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23.18万亿元,同比增长19.2%;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17.90万亿元,同比增长20.66%,本外币贷款一季度新增9122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增加8342亿元,同比多增238亿元。为了防止货币信贷过快增长,引发通货膨胀或资产价格泡沫,形成新的银行不良贷款,防范金融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开始采取了一些政策措施,包括将自4月25日开始再次提高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实行差别准备金率制度和再贷款浮息政策等。此外,中国人民银行提高了央行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利率。

从宏观经济角度看,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形势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货币供应量增幅偏快,今年以来M1和M2实际数据均高于预测;信贷增长速度偏快,比年初预期高出10个百分点。提高存款准备金的政策,将有助于控制货币投放和贷款增加速度,保证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第二,我国直接融资所占比例依然过低,间接融资比重过高。虽然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证券市场不发达,企业直接融资困难,直接筹资不便利的问题,但是如此高的间接融资比例为全社会的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控制带来一定的难度。第三,M2占GDP的比重过高,到2003年,我国M2占GDP的比重已经接近200%,这种高比例除了在极其个别的国家外,在全球范围内是没有的。虽然中国经济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但是过大的M2表明,中国经济发展中融资过多依靠银行体系,风险集中度偏高。第四,总储蓄率依然偏高。2003年我国的总储蓄率进一步上升到47%,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拉动,消费需求所占比重有待进一步提高。上述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讨论,这些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金融市场的发展。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金融市场发展方面取得了重要的进展

首先,金融市场体系已经初步建立。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证券期货市场、货币市场和银行间外汇市场。其次,金融市场参与主体日益多元化,不仅包括商业银行、社会保障基金、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自2003年起,还引入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对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三,市场产品的逐步多样化,不仅包括金融债、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公司股本和债务性债券,而且在证券和银行业产品方面不断推陈出新。ABS、MBS和CDO等银行类创新产品、开放式基金等证券类创新产品都有强烈的需求。第四,跨市场的金融创新产品不断出现,例如货币市场基金的出现,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等。

但是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金融市场还是存在产品匮乏、简单化的问题,金融深化程度还不足,在不少方面还存在创新压抑的现象和问题。

三、经济不断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要求我国金融市场必须进一步发展,要求有关部门适应形势,转变观念。与此同时,金融产品必然发生相应的转变

首先,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的结束,随着国民待遇的实现,市场准入的逐步放松,金融业面临的国际竞争将进一步加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和中国自身经济发展的需要均要求我国必须加快金融市场的发展。其次,随着市场的逐步开放,经济全球化的不断进展,2003年我国经济贸易依存度已达60%。越来越多的企业涉足国际业务,客观上需要我国的金融机构为企业公司客户提供包括套期保值、风险控制、外汇理财等在内的一系列金融服务。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为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产品的发展提供了契机。第三,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我国将进一步完善汇率形成机制,逐步取消不适宜的外汇管制措施,最终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这些都要求金融市场进一步发展,金融产品要进一步多样化。这一点在有关文件中明确为要发展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

四、作为发展中国家和转轨经济国家,我国在金融产品的创新过程中,虽然曾经有过一些挫折,但是今后必须充分重视金融产品创新工作,不可因噎废食。在此过程中,要处理好实践经验的积累和健全规则制定之间的互动关系,可以采用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方式加以规范金融创新产品

在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我国经济开放的初期阶段,由于人才不足、技术不新、管理薄弱以及在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我国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曾经走过一些弯路,导致一些产品的废止和有问题的金融机构的关闭。金融业产品和其他行业产品一样,在创新过程中也需要经历一定的学习过程、人才培养过程、机构成长过程、市场成熟过程以及监管发展的过程。某些条件不成熟时,可能会引发一些风险。另外,对于有问题金融机构的关闭,也暴露出我国法律体系上的一些薄弱环节,例如在破产关闭上还存在相当大的难题。

当然,不同的决策部门和不同的专家学者会对金融产品创新的监管思路和发展问题上有不同的意见。其中,一种观点认为,由于存在历史弯路,因此在发展新的金融产品时,必须要先建立规则,充分借鉴国际经验。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在实践中是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国际范围内的经验和教训并不相同,不同国家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例如英美模式和欧洲大陆模式以及韩日模式就存在比较大的差别,有需要进一步分析、判断并加以选择的过程。

另外,在缺乏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规则,往往花费很长时间,甚至始终不得出台,建立的规则其可操作性和健全性有待进一步观察。从方法论上看,一切必先建规则才能实践,也有悖于人类通过实践提高认识的客观规律。在现阶段可以采取的方法,可能更多可以借鉴产业政策的有关做法,通过设立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方法加以规范和解决。对于那些国际范围内较为成熟产品,对于那些具有较强风险控制能力的金融机构在开展创新业务时,采取负面清单的做法,也就是说“未经法律明确禁止的业务品种,均可以开发”。对于那些不是十分成熟,有可能带来系统性风险的金融产品,采取正面清单的方式加以规范。

在金融创新产品的过程中,要合理明确金融产品的定位。注意区分面向机构投资者和面向居民个人的产品。鉴于机构投资者一般拥有机构优势,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和抗风险能力,由此面向机构投资者的产品在许可上可以更为宽松。面向居民个人的金融产品在准入方面应更为谨慎,在信息披露和监管方面应更严格要求。其中,针对高端客户的金融创新产品应和普遍服务的金融创新产品应有所差别。此外,对于一些包括衍生产品在内的定价和风险控制更为复杂的面向复杂型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产品,也需要在监管上加以区别对待。

金融创新产品的发展将为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结构转化提供可能。以银行业创新产品为例,目前资产方管理就逐步出现了消费信贷、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打包进行证券化处理以及信贷风险的转让等新的金融产品。负债方管理,可以看到储蓄替代产品的不断出现,例如基金产品、证券投资产品、保险产品等。此外,收费类业务发展方兴未艾。在国际范围之内,人们已经不再把银行仅仅视作从事存贷汇业务的机构,更多人看到了银行是拥有庞大网络分支系统的商业与服务骨架,越来越将银行看作具有应对多种产品能力的销售和服务网络,同时把金融服务看作是由电子网络联系在一起的进行信息加工业务。

五、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和业务交叉性产品的不断出现,日益要求树立功能监管观念,适应形势,加强协调。

在建立了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之后,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功能监管的格局,为金融业的稳健发展和金融风险的有效防范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应该看到,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客观上要求金融资源能够在不同的市场之间进行合理有效配置。因此,我们观察到,一些交叉业务的需求逐步产生,例如公司客户在贷款需求的基础上,有更多的投资理财、套期保值、保险业务的需求,居民个人在存款需求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消费信贷、住房贷款、甚至投资理财、养老保险等多种需求。交叉业务的产生和发展为改变不合理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关系带来了新的可能。

业务品种的交叉客观上要求机构具备更加全面的服务功能。从中国当前实际情况看,监管机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和发展事实上采取了默认的态度。应该说金融机构广泛的网络分支机构、所掌握的长期的特殊的客户信息资料都为业务交叉的发展创造了机会。因此,我们可以观察到,随着市场需求的发展,资源共享的要求,过去的一些根据“出生证”由谁来发放而画地为牢式的监管理念已受到冲击。事实上,功能监管、机构准入和业务产品发展之间不需要相互设置障碍。随着经济发展,不论机构设立该由谁来审批,都不应阻碍有市场需求的业务创新。功能监管和业务发展之间并不必然发生矛盾。监管机构已在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转变观念,加强协调。此外,为了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与协调发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报告中也进一步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与三家监管机构之间要进一步加强协调,这一趋势在有关立法中已有所体现。

六、外资银行的内在优势使得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发展潜力巨大,外资银行的发展应配合宏观金融形势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多的外资银行开始进入中国市场,为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外资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风险控制、风险管理、信贷文化、决策程序、激励机制以及资产管理方面均具有一定的优势,外资银行发展空间巨大,特别是在促进金融市场发展和产品发展方面潜力很大。

外资银行的发展也应考虑配合中国宏观金融形势的需要。在经济转轨过程中,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在发展阶段和发展潜力存在一定的差异。外资银行可更多关注中国经济转轨中一些薄弱市场和产品、薄弱环节的发展,关注经济结构的变迁,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支持大西北的建设,与中资金融机构既有竞争,也是对中资金融机构的有益补充。我们还希望在中国的外资金融机构能够更加配合中国宏观金融形势需要,不仅在顺利周期阶段,共享中国经济快速稳定增长的收益,也能够在逆境周期阶段,甚至危机期间,坚持长期经营、追求长远利益,这也是今年二月国际清算银行会议上大家讨论和研究的一个题目。

③ 什么叫金融服务贸易

金融服务贸易是指通过金融服务业进行的贸易。

从GATS对国际服务贸易的相关定义来看,金融服务贸易可分为四种模式:

(1)跨境交付,指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在本国向境外的非居民消费者提供服务,它是基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网络化的普及而实现的跨越国界的远程交易;

(2)境外消费,指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在本国向当地的非居民提供服务,例如一国金融机构对到本国境内旅行的外国消费者提供服务;

(3)商业存在,指一国的金融机构到其他国家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如果具有法人资格就可以该国的居民的身份为当地的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这种贸易模式有利于避免跨境交付的限制,迎合了东道国消费者的“本土偏好”,还便于外国金融机构与当地建立长期的业务关系;

(4)自然人流动,指金融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形式到境外为当地消费者提供服务。由于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这两种模式在实际的交易中所占份额很小,所以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提供方式主要是跨境交付和商业存在这两种模式。

相比而言,一国开放跨境交付的金融服务贸易一般应满足资本自由流动的需要。而商业存在模式则避开了这一硬性条件,除了稳定资本流动,还能为宏观经济带来一系列直接和间接的利益。但是,从长远看,要实现金融服务贸易全面开放的最大利益,这两种贸易模式的开放必须均衡发展。

④ 企业的发展竞争战略 开题报告怎么写

大多数跨国公司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发展起来的,它的出现尚不足一个世纪。然而在这一相对短暂的时期内,公司国际扩张的动因和国外活动的性质已经经历了较大的变化。近来较为重要的趋势之一就是服务型跨国公司的出现及发展。

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的迅速增长是在70年代以后,而且其中较大部分是中间服务而不是最终消费服务业。投资主体不仅包括服务业跨国公司也包括制造业跨国公司。目前一些大型服务型跨国公司在地区分布上主要是在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服务型跨国公司较少。由于服务业的特殊性质以及时代的发展,服务型跨国公司的出现及扩张形式都与传统制造业跨国公司不同,因此,对于服务业跨国公司的研究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一、服务型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

20世纪50年代期间,国际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原材料、其他初级产品,以及以资源为基础的制造业。而今,技术密集的制造业和服务业已成为全球扩张的主力军。50年代初服务业占对外直接投资的比重不到20%,在70年代初也只有25%,而到了80年代中期,在世界对外投资约7000亿美元总存量中,投资于服务行业已达到3000亿美元,占40%左右。在90年代世界经济并不十分景气的情况下,服务业的全球扩张依然保持了强劲的势头。下页表中列出了美国服务型跨国公司的海外扩张情况。

从下页表中可以看出美国服务业跨国公司在80-90年代的高速发展态势。在1982-1996年期间,美国服务业跨国公司无论是海外子公司资产比重还是在销售额比重方面,整体都是处于递增态势。除传统服务型跨国公司如银行、保险业海外子公司资产、销售额比重略有下降外,多数服务行业的海外分支机构的增长幅度都较大。其中运输、通讯和公共事业类海外子公司资产、销售额比重增幅分别高达220%、133%;1996年建筑类海外子公司资产已占整个公司的比重将近一半。

附图

资料来源:Y.Aharoni and L.Nachum,Globalization of Services:some implications for theory and

practice,published by Routledge,2000。

根据以上数据分析,充分说明了服务型跨国公司已成为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一个非常活跃的部分。

二、跨国公司理论研究状况

按照传统服务业性质来讲,服务业应当是劳动密集型、当地化、个性化倾向特别明显的一个行业。即使后来出现了新兴服务业多数是以技术密集型为主,但是由于服务商品的非实体性、异质性、不可分割性以及不可储存性,使服务商品一直被认为是不可贸易品,不存在规模经济。因此,一直以来对跨国公司的研究几乎都是在制造行业进行的。

许多经典的跨国公司理论,例如1960年海默的垄断优势理论、1966年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1976年巴克利和卡森的内部化理论以及后来1977年邓宁的折衷范式等,都是基于制造业的国际化生产扩张进行研究的。而50年代至80年代以来正是制造业跨国公司空前大发展的时代,这些经典理论较好地分析揭示了这一现象,这也证明了理论是与时代背景紧密相连的。

虽然我们不能否认这些经典理论对于跨国公司理论的指导意义,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经典理论已不能很好地解释如今服务型跨国公司兴起中出现的许多新现象。

例如,许多服务型跨国公司相对于直接投资建立子公司而言,更倾向于采用非股权安排形式或是合伙形式,同时母子公司之间保持着一种较松散的网络联系,各公司独立性较强,许多业务甚至采取外包形式,这就使得内部化优势不再变得显著,因此内部化理论也就不能很好地解释许多服务型跨国公司全球化过程中松散而富有弹性的网络型组织结构。在此问题上,我们所熟知餐饮业的许可证安排以及运输业中的外包形式就是最好的例证。

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是针对当时制造业竞争加剧,成熟期产品的技术已不再居于主要地位。降低产品成本成为制造业跨国公司扩张的主要动力,而这对于性质较特殊的服务业产品来讲是比较不适用的,虽然服务业产品可能存在生命周期,但是价格竞争绝不是服务行业的主要竞争因素。

在海默的垄断优势理论以及邓宁的折衷范式中所提及的所有权优势有助于理解服务型跨国公司的出现、扩张,然而目前许多服务型跨国公司实行的网络组织结构以及战略联盟形式都给公司带来了较强的竞争优势,这种由全球网络所带来的优势是与所有权优势有较大差别的,值得去分析研究。

与此同时,海默的垄断优势理论以及邓宁的折衷范式等理论都是以市场的不完全性作为理论前提的。笔者认为服务型跨国公司之所以出现并不断发展壮大其中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随着科技手段的进步,信息更加丰富,政府的管制减少,市场的不完全性减弱而交易成本不断降低所至,因此,再以市场的不完全作为前提或基础就显得有点落后于时代的步伐了。本文的研究也是基于信息更加丰富、市场逐渐完全这一前提下的。

三、服务型跨国公司扩张动因研究

对于服务型跨国公司出现和扩张动因目前已有一些学者对此进行过研究。谢康等著的《同场竞技:入世后的跨国公司与中国企业》、白仲尧主编的《中国服务贸易方略》、美国克里斯托弗·H·洛夫洛克所著《服务营销》以及《在服务业的全球化》(注:Y.Aharoni and L.Nachum:Globalization of Services:some implications for theory and

practice,published by Routledge,2000。)等著作中对服务业的扩张因素均有提及。本文认为服务型跨国公司的扩张既与外部环境条件相关,也与服务业公司自身发展有关,概括而言,其国际化的动因有以下几方面:

1.需求的拉动(企业中间需求、最终顾客服务消费需求)

由于技术进步、分工深化和追求核心能力的管理方式变革引起了对生产者服务需求的扩张,也就是说生产者不是内部组织生产而是在市场上去购买的被企业用作进一步生产的中间服务的增加。企业之间的中间需求的增长更多地推动了新兴专业服务业的发展。例如,管理咨询、工程服务、市场营销等都比以前有了更大的需求。以前企业一般都是自行解决有关事务,但是现在这些工作就可以交给专业公司来完成。随着信息的极大丰富,交易成本的降低,市场逐步完善之后,工业企业产品的生产将会融入越来越多的服务作为中间投入因素。可以预见,生产者服务将成为今后服务业增长最强劲和最主要的部分。

而生产者服务需求的增加,正是服务型跨国公司出现及扩张的主要原因。由于服务业的特殊性质,因此BtoB形式较不适用于服务业,即服务商品一般只能直接作用于消费者,而通过中间商的转接是不能或者是低效率的。众所周知,生产者服务业的对象——企业既可能是地方性的,也可能是全球性或是多国地方性的。生产者服务业(如贸易、金融)在某种程度上处于集中固定生产和分散变动需求之间,起着桥梁的作用。许多企业特别是跨国企业总是希望与一个服务商建立长久持续的关系,或者是希望与该企业的顾客(无论是本地还是国外的顾客)同时受到一个服务商的服务,以便于业务往来。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更有力地占领市场,获得更多的客户,就需要服务企业建立全球性的组织为其顾客提供全球的、一致性的服务。随着生产者服务需求的增加,越来越多的服务型跨国公司出现了。

当然,顾客对服务业最终需求的不断增长,也是不可忽视的。随着社会的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休闲时间的增加,妇女在就业队伍中的比重上升,人的平均寿命的提高等,使得人们对生活有了更多的追求。产品的物质边际效用正递减,人们开始转向服务消费,对各种服务就产生了直接而巨大的需求,服务变得越来越重要。许多服务企业正是抓住了这一商机,建立跨国组织以迎合市场需求。

2.供给的推动(专长、劳动力)

现代生产竞争激烈,灵活的管理和市场运作就变得十分重要,其中最重要的方面就是管理和市场运作等与生产的信息处理有关的部门的逐渐强化和在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独立化,也就是说原来合在一起的工作为了提高效率和灵活性而分开甚至分离出去。这种方式使得企业的各项工作更加具有专业性。为了专注于企业自身的核心专长,企业中一部分工作将被分离出去由更加专业的服务商提供,这就是分工所产生的“挤出效应”(注:黄少军:《服务业与经济增长》,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目前服务部门较其他部门增长快得多,尽管服务部门中劳动生产率也有较大的提高,但是服务业的劳动生产率依旧较低。以富克斯为代表的一批经济学家通过对美国部门生产率的比较研究发现,服务业的生产率增长几乎为零,大大低于工业甚至农业。他认为,服务业相对于农业或制造业的较低的劳动生产率增长率,说明了国民经济中服务业就业的日益重要性。低于平均水平的服务业生产率增长率意味着服务业平均成本高于整个经济的平均水平。如果服务需求对于上升的价格相对不敏感,那么,随着经济的扩张,总就业中服务业的比重将增加。这就是著名的服务业增长滞后理论。可见,处于快速增长中的服务业往往能够吸引大量的劳动力,其对就业的重要性也在不断增加,而且在创造财富方面也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另外,在技术进步效率提高的社会中,其他部门对劳动力需求的下降要比服务部门快得多,因而劳动力的供给压力逐渐增加。这种由于技术进步对劳动力的“挤出效应”,在发展中国家表现尤为突出。因此,那些人力处理和实物处理服务型跨国企业在发展中国家市场上逐渐增加,因为这些服务能够为当地创造就业机会,较少受到限制,因而,有人提出服务业的发展扩张不是由于需求,而是供给的推动效应。

3.服务业的竞争

在高度发达的经济体系中,像银行、保险、医院和教育这些成熟的消费者服务业,增长速度正在减慢。而其他一些行业,像美国的航空客运业,似乎被长期的生产能力过剩困扰着。所以,公司的成长只能以从国内的竞争者那里争夺份额为基础——或者通过开拓国际市场。那些以美国为基地的大型信用卡公司所采取的战略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服务业产值,在其国内生产总值中一般高达60~70%。他们的国内市场已容纳不了服务生产的日益增长。开拓国外市场,争夺世界市场,已经成为服务经济发达国家对外扩张的新的焦点。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达成《服务贸易总协定》,既是世界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的标志,又是服务大国争夺服务市场的表现。

竞争在银行业是一种关键性的全球化动力,它同公司顾客的全球化是密切相关的。争取跨国公司业务的竞争活动尤其激烈,这是因为跨国公司所控制的金融交易量相当大,并且向它们提供巨额(常常是得到高质量担保的)贷款的机会也很多。大多数跨国公司会使用当地和国际银行的组合,但是一个银行能够覆盖的地理区域越广,它在客户有业务的任何地方提供服务的能力就越强。近年来,许多原先只在某一个国家或某一个大陆从事经营活动的银行都雄心勃勃地进行了海外扩张,其中一部分是通过内部增长实现的,即在外国开设新的办事处,还有一些则是通过收购实现的。

应该看到,在高速发展的社会中,速度已成为竞争的重要因素之一。而在服务业中,先动优势表现尤为强烈,快速的顾客回应能力,比竞争者抢先一步占领市场,将有更多的机会建立影响巨大的声誉以及赢得顾客的忠诚度,获得大市场。而且在服务业扩张中,政府角色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政府的管制决定了市场进入的机会,并决定了市场结构以及竞争程度,这种做法往往给先进入者以较少管制的优势。在许多情况下,即使已有竞争者先进入某个市场,许多企业仍然不惜代价进入该市场,以防止被竞争对手超过太多,这也是通常所说的“跟随竞争者”战略。

不难看到,服务型跨国公司的出现虽然只是一个新趋势,但服务业的对外扩张却已经以势不可挡之势在全球范围展开。目前,许多发展中国家广阔的市场早已被发达国家经验老道的服务企业所瞄准,进驻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4.进入壁垒降低(政府、标准化成本、全球范围优势)

进入壁垒一般包括自然形成的以及人为的壁垒。

自然形成的进入壁垒在服务行业中典型地表现为服务产品时间和空间上的传递障碍。然而,现代电信和传递技术使时间和距离的概念逐渐丧失了其重要性,服务的不可储存性和运输的传统特性发生了改变。从此,许多生产和消费原需同时进行的服务现在可以实现生产与消费的分离,银行、保险、医疗、咨询和教育等原需供需直接接触的服务现在可以采用远距离信息传递的方式,通讯革命大大提高了服务的国际间可贸易性、生产的专业化迅速发展。近来,服务业国际化的范围从运输、工程建筑等传统领域转向知识、技术和数据处理等不断涌现的新兴领域,而现代科技的发展使物质生产和服务生产中的知识、信息投入比重不断提高,从而推动了服务业国际化的发展,以劳动密集为特征的传统服务贸易地位逐渐下降,以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为特征的新兴服务业逐渐发展壮大。(注:张汉林:《世贸组织与未来中国》,中国物价出版社,1999。)

由于最新的服务业发展主要由经济网络型服务带动,使经济网络型服务与工业的发展形成互补。与此同时,又由于许多服务产品无法出口,因此服务业更多地采用跨国公司形式。而跨国公司在资金、技术和信息上的巨大优势和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经营行为,也使其在服务领域占据主导地位。(注:张建民:《中国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研究》,中国财经出版社,1998。)由于新兴服务业的知识化和信息化特征,服务部门跨国公司比制造业跨国公司的资本密集度更高,技术优势更强,也更易形成世界市场的垄断局面,形成其全球范围网络优势。可以预见,随着全球市场的融合,信息成本降低,交易费用进一步的下降,也即在更加完全的市场中,服务业将比制造业更加具有采用跨国公司形式对外发展的倾向。

在服务行业中政府的管制是最主要的人为壁垒。由于许多服务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许多国家对服务行业实行较严格的管制,这种现象在发展中国家尤为突出,当然在发达国家也有类似情况,例如一些发达国家对航空业实行管制,阻碍公司之间兼并联合的扩张行动。在这种状况下,使得许多服务业的跨国经营无法实现。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其中许多国际通行规则被普遍接受。更少的政府管制,更自由的全球经济市场大大降低了服务业对外扩张的进入壁垒。为国外跨国公司垂涎已久的中国服务市场也将逐步开放,相信不久的将来会有一大批服务型跨国公司进驻中国,中国的服务企业任重而道远。

5.赢得信赖以及全球学习

声誉在服务业中占据了首要的位置。很多情况下,由于转换成本较高,许多客户倾向于固定服务商,形成长期的互动关系。顾客在选择服务商时,他们认为最重要的因素是:质量、竞争力、可靠性等等。考虑到转换成本高昂,选错服务商的后果往往是灾难性的,所以顾客总是利用各种途径去获得服务质量信息,服务企业也尽力去建立自己的声誉,并且试图区别于竞争对手提供更好的服务。

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顾客很难获得准确的服务质量信息,也很难对服务质量做出合理的判断。顾客往往以公司规模、公司经营的年数、以及公司主要顾客的清单来判断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因此服务企业不断扩充规模推行国际化,一方面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全球性顾客,更重要的是为了提高声誉、赢得信赖,将自身的实力外部化表现出来,从而赢得更多的市场。

在许多情况下,获得全球网络优势是一些服务行业提升服务产品价值,赢得顾客信赖的重要渠道。目前许多服务型跨国公司采用的全球网络型组织构架就是公司为了在国际竞争中提升产品价值、创造优势的重要表现形式。例如,如果一种信用卡可以在全球范围内使用,那么它的价值将大大提升。如果一个银行的自动柜员机遍布世界各地,那么这个银行将更加受到顾客青睐。而许多跨国性的饭店、快餐店、零售商店的建立,部分也是基于此考虑的。

另外,服务型跨国公司全球扩张的同时,也是服务企业全球学习的过程。在服务型企业中知识的价值尤为重要,在企业各个节点上创造知识并传输知识将成为服务企业主要的竞争优势。因此,服务型跨国公司全球学习的过程也是创造价值的过程,增加了公司的无形资产价值,进而提高了公司的竞争优势。

四、服务型跨国公司在中国

尽管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第三产业的年平均增长速度超过10%,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对服务的需求旺盛,服务市场不断扩大并日趋活跃。但服务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一直在30%上下徘徊。第三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一直处于瓶颈地位的状态,虽有所改善但未得到根本缓解。中国的服务贸易进口大于出口,是入超国,说明我国服务产业整体水平低、实力弱,需要大力发展。

从世界范围看,中国不仅是最大的货物市场,而且也是最大的服务市场。中国服务市场之广大,潜力之深厚,非一般地区和国家可比。美国著名管理学家彼德·德鲁克曾经忠告美国投资者:“在中国,最大的商机不是在制造业,而是在服务业”,这一忠告可谓点到关键。

目前,各国的服务行业,特别是发达国家的服务行业,千方百计地、争先恐后地竭力挤进中国市场。这既给中国市场带来了竞争活力,也给我国服务企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以保险业为例,外资保险公司一进入中国就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其业务发展非常迅速,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到1999年止,已有7个国家的13家保险公司在我国设立了16家营业性机构,其中外资保险公司在华分公司11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5家。此外有17个国家和地区的113家保险机构在中国14个城市设立了202个代表处。截止到1999年底,外资保险公司在华总资产达44亿美元,保险费收入达18亿美元。(注:金伟飞:《保险市场:“狼”已悄然来临》,《金融早报》2000.12.19。)

对于服务型跨国公司来讲,中国市场还有一块很具有潜力的市场,那就是商务中介机构,包括会计行、律师行、资信资产评估机构、咨询业等。在计划经济时期,这些在其他国家习以为常的机构,在中国却不存在。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专业化和效率化都要求中介机构的发展,这恰恰又是许多跨国公司的长项。发达国家服务型跨国公司无论在经验、声誉上还是在管理、组织以及人才方面都具有明显优势,而中国广大的市场需求就给服务型跨国公司的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当然,服务型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经营也不是可以高枕无忧的。首先,许多服务型跨国公司表示至今仍然是处于亏损状态,高昂的固定成本以及员工的费用,使许多公司入不敷出,短时期内还无法盈利。其次,中国的服务专业人员缺乏是服务型跨国公司遇到的主要问题;而且许多跨国公司花费巨大代价培训员工后,员工却跳槽的现象也是非常棘手的。再次,由于基础设施的落后以及制度的不完善对服务型跨国公司的发展也造成了很大影响。尽管如此,广阔的中国市场还是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服务型跨国公司来华投资。不难预料,随着中国日益与世界的接轨,中国的服务市场将成为世人瞩目的焦点。

⑤ 如何提升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不必长篇大论小题长写。

一、保持富有创新性的指导思想和前进探索的发展动力(需要专业机构或政府机构成立的金融中心担任主导)

知识版权的保护,贫穷的压力激发人们创新的潜力。政策红利保障,国家加大力度投资建设,力图提升国家综合实力和国家形象,金融等贸易行业是象征著国家信用值的标志。

二、相关专业机构统一标准培训意向金融等贸易专业的人才。(应以专注实践表现而非过度专注学历程度)

人员协调程度取决于保障制度,保障制度取决于监督管理。

⑥ 关于金融服务贸易的

.028.1 国际金融与贸易
(International Finance and Trade )
学分数 2 周学时 2
教学目的与要求:
课程性质:非经管类文科公共选修课。本课程需要有相应的经济学基础知识。
基本内容:国际金融与贸易是既有联系又独立的学科,作为文科学生学习与掌握关于世界经济基础知识的一门课程,主要内容包括两大部分: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一、国际贸易方面:①国际贸易产生与发展的一般规律,特别是国际商品流动的一般规律;②国际贸易的理论与学说;③对外贸易政策、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和原则;④世界各国对外贸易发展的主要特点。二、国际金融方面:①开放经济条件下,各国货币之间的关系及其对经济的影响;②外汇供求及相对价格——汇率问题;③外贸信贷与国际信贷;④国际金融体系。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文科其他专业的学生对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有基本的了解,拓宽知识面,加深学习本专业以及经济学其他课程和专业知识的基础。
基本要求:理解与掌握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概念,要求比较系统地了解国际贸易与金融发展的一般规律,能够运用学到的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世界各国对外贸易发展的现状和货币金融的状况,分析世界各国之间的经济与贸易关系。

教学方法:以课堂讲解为主,结合课堂讨论,期末考试或课程论文。

参考教材:
1、 邹根宝主编:《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上海人民出版社,200 年 月
2、 陈同仇 薛荣久主编 《国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1997年5月版
3、 姜波克主编:《国际金融新编》复旦大学出版社,1994年9月版
4、 殷醒民编著 《国际金融》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7月版

教学内容:
第一章 国际贸易基础知识
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基本内涵
第二节 国际贸易的基本统计
第三节 对外贸易与经济发展
第二章 国际分工和世界市场
第一节 国际分工
第二节 世界市场
第三节 国际价值和世界市场价格
第三章 国际服务贸易
第一节 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与特征
第二节 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和原因
第三节 国际服务贸易的形式
第四章 对外贸易政策
第一节 对外贸易政策的类型与演变
第二节 自由贸易政策的理论基础
第三节 保护贸易政策的理论基础
第五章 关税与非关税措施
第一节 关税概述
第二节 关税的分类
第三节 非关税措施概述
第四节 非关税措施分类
第六章 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
第一节 关贸总协定概述
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
第三节 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
第七章 国际收支
第一节 国民收入帐户
第二节 开放经济下的国际收支帐户
第八章 外汇市场与汇率
第一节 外汇和外汇市场
第二节 影响汇率变动的因素
第九章 外贸信贷和国际信贷
第一节 外贸信贷
第二节 国际信贷
第十章 国际金融体系
第一节 国际货币体系
第二节 国际金融机构

编写者:罗秀妹(副教授) 编写时间:2003年6月

⑦ 开题报告:加入WTO后我国金融保险业产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你好!
在网上找到一篇符合你的要求的,但是需要购买才能下载。链接如果现实不了查收网络消息~
此外,有一篇不完全符合楼主要求的,但是楼主可以参考下:

《加入WTO:中国保险业面临的挑战和对策》
来源:网络

1999年11月15日,历经13年的艰辛谈判,中美双方就加入WTO问题达成协议。中国保险业的开放,是中美双方谈判的焦点之一。加入WTO无疑会对中国保险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文分析了加入WTO给我国保险业带来的挑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加入WTO对中国保险业带来的客观挑战

加入WTO,对我国保险业既会产生积极影响,创造许多新的机遇,也会有许多不利影响,带来客观挑战。据中美商会提供的文件显示,作为中美WTO协议的内容之一,中国将在未来五年内取消全部外资保险公司的地域限制。同时,未来2至3年间,中国将开放主要城市,并允许外资财产险和意外险保险公司为全国的大规模风险承保。中国同意仅基于审慎原则授予营业执照,不在数量上予以限制。中国将在5年内逐步扩展外资保险机构的业务范围至团体险、健康险和养老险。中国同意外资可在中外合资的寿险公司中拥有50%的所有权等。由于中国保险业尚处于不发达阶段,一旦全面开放,中国保险市场将可能面临着外资保险公司涌入的挑战。

挑战之一:保险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从总体上来说,国外保险公司从资金实力、产品开发技术、展业方式、业务管理水平等方面都大大强于国内保险公司。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申请设立外资保险机构的外国保险公司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最少具有30年以上的经营历史,递交申请前一年年末的资产总额不得少于50亿美元,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而事实上,已在中国开业的20家外国保险公司,以及目前在中国设有202个代表机构、申请等待营业执照的外国保险公司,其经营历史和资产总额条件均大大超过人民银行的这一基本要求,许多公司的经营历史都在百年以上,资产总额大都在几百亿美元,甚至几千亿美元以上。与外国几百年的保险发展历史相比较,中国的保险业仍十分幼嫩。1998年底中国的保险深度为1.57%,居世界第五十五位;保险密度为12美元,居世界第六十位。就保险公司而言,中国保费最高的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1998年其保费收入为人民币530亿元,最少的公司年保费收入不到1亿元①。由此可见,当前中国保险业的整体水平与外国公司相比差距较大。此外,中国保险业的差距还在于缺乏一个完整的代理人、经纪人、公估行等中介机构体系。各保险公司在保险种类设计、精算水平、核保技术、经营手段、售后服务等方面也存在不足。一旦中国入关会暴露出国内保险公司在营运上与国际水平的差距,特别是管理水平、风险处理技术、科技运用水平、资金运用能力、产品创新等方面的差距。

挑战之二:民族保险业将受到一定的冲击。具有雄厚资金实力,先进保险技术和丰富管理经验的外国保险公司与尚不成熟的中国保险公司同台竞争,这无疑给中国保险业带来竞争压力。在税收方面,外国保险公司享受着“三减两免”(三年减税,两年免税)的优惠条件,所得税为15%,而中资保险公司需要缴纳33%的所得税。在资金运用方面,外资保险公司的投资可涉足股票,房地产、贷款等,资金运用率普遍在85%以上,而中资保险公司的保险基金运用渠道相对来说非常狭窄,资金运用率只有10%。这样外国保险公司可以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和低税收的优势,通过降低保险费率,提高保险代理佣金抢占市场,对中国保险公司构成一定的威胁,造成业务流失,市场份额下降。此外,现已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在组织形式、经营区域、业务范围上受到严格限制。地域上,只能在上海、广州两地。业务上,服务的对象为外国人和三资企业不能涉及团体业务。组织形式上,从1996年以来,在华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人,只能与中方组建合资公司,不可以独资形式经营。而中国国内的保险公司,即使是区域性公司,经营地点也通常不限于一城一地,而能辐射周边地区。业务范围只分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并无销售对象的限制。由于中外保险人并不处在同一起跑线上,中国保险公司因而能分得部分保险市场。中国加入WTO后,落实国民待遇原则,这些限制都将烟消云散。可以预见,随着保险业开放程度的提高,外资保险公司对国内保险市场的冲击必然会逐步升级,并压缩民族保险业的生存空间。

挑战之三:保险监管面临改革。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使我国保险市场上竞争主体不断增加,成份愈益复杂,给政府部门对保险业的监管造成一定的困难。根据国民待遇原则,在保险市场管理上对内资和外资的保险机构必须一视同仁,不得薄此厚彼,这不仅包括业务范围的一致,而且还包括管理法规的统一。从而要求保险监管尽快与国际通行惯例接轨,采取以偿付能力为中心的松散监管。这就给保险监管机构带来了较大的监管难度,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和标准。

挑战之四:要求现行的有关保险的法律法规作出修订并予以完善。现行的《保险法》对合资、外资保险公司的经营并未作出细致的规定,如应如何评价其偿付能力,在华境内保留多少额度的保证金,20%法定分保比例是否适用等实际问题都应明确。此外,现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和《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也应对中介机构的组织形式作出调整,以适应保险市场组织制度的需求。

挑战之五:资金外流面临潜在可能危险。保险业特别是人寿保险,聚集了大量的长期资金,对资本市场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而具有较强的金融特征。外国保险公司带来的外资数额是相当有限的,相反却可以在中国国内保险市场上通过收缴保费的形式聚集资金。依照我国目前的监管能力和水平,根本无法控制外国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也无法限制其投资收益转移出境,从而影响我国宏观经济中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调控,对国家的经济安全构成一定威胁。

挑战之六:造成保险人才的流失。由于外资保险公司有较高的收入水平,较优厚的福利待遇,较强的流动性和较为灵活的分配制度等优点,对国内优秀的保险人才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并且,为了弥补对国内市场了解不足的弱点,外资保险公司常常以较高待遇吸引当地高层管理人员。这使国内保险公司感到了人才流失的压力,其用人机制、分配机制和人才流动机制等受到了一定的冲击。

二、加入WTO,中国保险业应有的对策

就目前中国保险市场的现状而言:中国的保险市场是一个发展历史很短,但具有许多有利发展条件的市场;是一个发展速度很快,但与潜在的市场需求相比,市场的有效供给规模还非常小的市场;是一个有了一定的竞争,但垄断程度还很高,竞争处于低级层次的市场;是一个有了基本的法律制度,但相关的配套制度还很不健全的市场。加入WTO对我国保险业既会产生积极影响,也会有一些不利因素。但总的来看,机遇要大于挑战。因此,当前民族保险业如何把外来压力变为动力,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如何有效运用金融保险服务贸易条款,提高国内保险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根据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制定相应的防范和竞争策略,以及相关的配套措施,在开放的区域、开放的数量、组织形式、调控机制、开放的险种、税收政策、费率的执行、保险的监管等具体问题上加以考虑研究,做到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是中国保险市场加入WTO的当务之急。

对策之一:充分利用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有关条款,保护民族保险业。《服务贸易总协定》为发展中国家确定了一些特殊优惠待遇,允许发展中国家根据本国特点,制订发展本国保险业的政策目标。
在市场准入方面,允许根据其经济发展水平,适度开放行业和市场,逐步实现保险服务自由化。我国在保险业开放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缓冲阶段,将上述政策用足用好,参照国际上不同国家保险市场开放程度不同的经验做法,分步骤对外开放,在一定时间内设置若干必要的防线。如:

———在设立资格上,要从严要求,好中选优,择优录取。对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应设立较特殊的资格要求,如要求其达到一定的经营年限,要求其具有经营国际保险业务的经验,要求其具有较高数量的资产等等,切不能让某些外资保险抱着学习的态度到我国来经营。

———在对象选择上,应考虑国别原则、对等原则、资金实力、知名度、信用度及历史上与我国合作情况等因素,作出合理选择。优先引进那些资本雄厚、技术先进、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保险机构。

———在开放市场结构上,要根据我国保险市场结构的特点和各类保险市场开放的风险系数,坚持结构性地开放国内保险市场,即以非寿险为主,向非寿险公司倾斜,相对抑制寿险公司的引进。

———在组织形式上,为了有效地转移保险技术和管理经验,在当前引进外资保险分公司已经达到一定数量的情况下,应该加强引进中外合资形式保险公司的工作。尤其是寿险业务,要采用合资的方式,而且目前应由中方控股,在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放宽限制。

———在经营区域上,特区及沿海城市应逐步开放,另一方面,应以政策为导向,鼓励外资公司到中西部地区进行试点,把引进经营性外资保险机构的地域扩大到中西部地区,以配合我国给予中西部地区关于引进外资的优惠政策。

———在业务范围上,应优先引进那些保险经营技术含量高,经营管理难度大的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医疗保险、农业保险、再保险和新险种等保险业务。对进入我国保险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严格限制其经营范围。

———在保险费率执行上,遵守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或保险同业公会有关费率的统一规定,确定保险费率的最低下限。对于纯保险费率的厘定,保险监管管理部门应根据以往的经验确定一个统一的最低下限,对违反这一规定的外资保险公司给予重罚或让其停止业务经营;对于附加保险费率,则可允许各保险企业根据自身的营业费用、投资收益、预期利润等因素自行确定,报监管部门批准后实行。

———在税收政策上,要真正遵循国民待遇原则,不给外资、合资保险企业以优惠税率,在适当的时候取消“三减两免”的优惠政策,课以民族保险公司同样的税率。

对策之二: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尽快向国际惯例靠拢。外资保险公司是一种经济资源,通过对这种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无疑有利于促进中资保险公司在技术、信息和管理经验等方面的提高。而对于外资保险公司这种经济资源能否得到有效利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保险监管机关能否进行有效监管和合理引导。

其一,保险监管机关履行好这种职责需要有完善的法律规章。目前,外资保险机构已在上海、广州等地进行业务运作,然而尚缺乏法律约束,仅有一个《上海外资保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法》中涉及外资保险机构的法律条款也少得可怜。由于目前尚无全国性、专门针对外资保险机构的管理规章出台,制订一部全国性的、专门针对外资保险机构的管理规章及其实施细则已成为当务之急。要在总结《上海市外资保险机构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颁布有关外资保险机构管理的法规。内容应包括设立条件、资本金、业务范围、保险费率、保险条款、保险准备金、再保险、最低偿付能力、保险投资、报表制度和精算制度等方面的规定以及处罚细则,做到有法可依。

其二,由于外资保险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准则和法律意识等方面与国内存在着一定的区别,对其监管还应遵循国际惯例,具体可归纳为三个方面:(1)组织监管。严格开业审批制度,规定资本金和保证金最低限额,引进那些资金雄厚、技术先进、经营稳健的外资保险公司,在组织形式上,优先考虑采取合资方式进入的外资保险公司;(2)业务经营监管。限定外资保险公司经营范围、业务种类、保险条件及保险费率等,要求其定期提交业务发展计划,定期审查其营业计划的合法性,检查保险合同的履行情况,监管其偿付能力与违约行为;(3)财务监管。定期要求外资保险公司向主管机构报告财务状况,并于年终报送资产负债表、资产目录、资产运用明细表等。

其三,应尽快建立健全全国性的和区域性的包括外资保险机构在内的保险同业公会,将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和市场竞争的监督权下放给保险协会去同业自律,充分发挥其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作用,使国家的保险监管和行业自律双管齐下,提高监管的成效。

对策之三:进行保险创新,提高竞争能力。在我国保险业走向国际市场的过程中,我们对外资保险公司加以一定限制,只是一种权宜之计。随着经济开放的进一步发展,各种保护性措施将逐步取消,任何把希望寄托在保护政策上的想法都是对自身生存能力的削弱。积极的态度应当是把握机遇,进行保险创新,提高竞争能力。(1)以险种创新为核心,充分考虑需求结构变化和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积极推出既适应需求又引导需求的新险种。针对消费者的不同特点,设计多层次、多品种的险种以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保险需求。(2)以技术创新为基础,运用电脑、网络等先进的信息传递技术进行信息收集、险种设计、费率厘定、风险识别和监督管理等。国内目前信息网络滞后,如果仍维持目前状况,在大量外资保险公司入市后将明显处于被动地位。因此我国应大力普及电子化和计算机系统,规划和开发网络保险。(3)积极推进保险服务和保险组织创新,将保险公司由单纯的经济补偿机构发展为包括经济补偿、风险管理和信用投资等功能的综合型组织机构。当前要积极筹措保险业与银行业的融合,以充分利用银行业的诸多优势发展民族保险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多元化保险企业和保险力量。(4)进行营销方式创新,进一步完善代理人制度,逐步建立经纪人制度,积极发展市场化的展业方式。

对策之四:建立和完善我国再保险市场,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的经验,我国在制定保险产业政策时,应采取优先开放再保险市场,合理保护直接保险市场的做法,这样既符合加入WTO的开放要求,也有助于保护与促进我国保险业。(1)有条件地引进1-2家外资再保险公司,以接受国内各保险公司的分入业务和向国际市场分出高风险业务。(2)由国内各家保险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一家全国性的再保险公司,以接受国内外各保险公司的自愿分入业务和向国际市场分出业务。(3)改革现有中国再保险公司的经营体制和运作机制,使其由现在的国家再保险机构的角色逐步转化为商业性的再保险公司,从而形成再保险市场上公平竞争的局面。(4)加强再保险法律、法规建设。国家应尽快制订与保险法相匹配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以便对再保险市场运行进行规范和引导。(5)积极稳妥地发展再保险经纪人机构,在引入国际著名再保险经纪人公司的同时,逐步建立自己的再保险经纪人公司,以此增大国内再保险容量。

对策之五:参照国际惯例,放宽保险资金的运用限制。当今保险市场,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保险公司都把资金运用收益作为其一项重要的收入来源,通过此举获取较高的收益来弥补承保的亏损,国外许多保险公司在赔付率高达100%甚至200%的情况下,仍保持正常发展。与外国公司相比,我国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面窄,形式单一,现金及银行存款占总资产的比例超过40%,相应的投资业务仅占30%左右,且多数为各项贷款和直接投资。随着第七次降息及国债发行利率的下调,保险公司面临的形势变得十分严峻。近日,国务院已批准保险公司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股市,这是我国参照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方式的重大举措。保险公司将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已上市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在一级市场配售新发行的基金,并且可以按一定比例配售新发行的基金,以及根据保险公司的投资需求增发新基金。这一举措提高了保险资金的运用率,缓解保险公司的投资利差损失越来越大的压力,这样保险公司就实现了保值与增值,增强了保险公司的实力和竞争力。今后,还应进一步在股票、房地产市场等方面拓宽保险基金的运用渠道,推动我国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

对策之六:培养保险专业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保险市场国际化对保险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要求保险从业人员不仅懂得本国保险业务技术,还要了解外国保险的特殊技术;不仅要懂外语,还要了解外国的价值观、文化及人际关系;不仅要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还要有锐意进取的创新精神等。对此,我们应充分利用加入WTO这一契机,培养跨世纪、高层次、外向型的保险专业人才。就保险公司而言,要切实加强在职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使他们跟上保险业日新月异的发展;就各高等院校而言,应根据社会对保险专业人才的需求,适当调整办学方向,组建有实力的师资队伍,大力培养保险专门人才;就国际交流而言,欢迎国际知名保险公司来华举办专题研讨会和讲习班,活跃思维,开拓视野;就保险业的各类资格考试制度而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精算师资格考试制度,承保、理赔专业人员制度及目前已有的代理人资格考试制度。

⑧ 服务贸易有关的国内外研究情况

为了建立服务贸易的纯理论,各国的经济学家特别是西方经济学家主要从两个方面作了尝试,一是尝试建立独立于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新的服务贸易理论;另一个探索方向是运用既有的国际贸易理论对服务贸易进行解释和分析,试图将商品贸易理论扩展到服务贸易领域,实现国际贸易理论体系的一体化和一般化。国际上对于贸易理论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为“适用论”,认为传统货物贸易的比较优势理论适用于服务贸易。对于这个问题虽然仍有争执,但大多数学者,例如迪尔多夫(AlanDeardorff,1984)、桑普森、斯内普(1985)、塔可(K.Tucker)和森德伯格(M.Sundberg)(1988)等经济学家赞同将比较优势理论加以适应性的修改基本能用于解释国际服务贸易这个观点。
第二为“不适用论”,例如马库森(J.Msrkusen,1986),基尔兹克斯基(H.Kierkowski,1987),琼斯(Ronald Jones)和基尔兹克斯基(H.Kierkowski)(1988)认为比较优势理论是基于完全竞争前提下纯理论,而现实中的垄断竞争、产品差异化,尤其是发达国家产业内贸易的迅速发展应该用新贸易理论来解释。美国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Paul R.Krugman,1996)提出了一个系统的分析框架,提出的贸易模型不仅导入规模经济、产品差异因素,而且还兼容了传统比较优势,他认为,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能够解释产业内贸易,而规模经济和与国际市场的不完全竞争相联系的国际产品差异可以更好地解释增长迅速的工业国之间和相同产业之间的贸易,这种状况在国际服务贸易领域尤为明显。
其三是“改进论”,为大多数国际经济学家所认可。认为科学技术革命已改变或正在改变传统服务商品的特性,国际贸易原理的合理内核适用于服务贸易。但由于服务自身客观存的特性确实使得商品贸易理论的解释力不足,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不能完全套用,需要进行模型的扩展和修正。事实上,许多学者也在不断地对比较优势理论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应用进行检验,结果发现服务贸易领域同样存在
比较优势的合理内核,只不过对服务贸易的某些特征不能提供令人满意的答案。主要是许多商品和服务的投入往往交织在一起,比较成本难以获得,从这个角度看,把比较优势应用到服务贸易中,存在明显的度量问题。1990年,伯格斯将服务和技术差异因素引入传统模型用于分析国际服务贸易,以主流贸易理论中的H-O-S模型为基础,进行了简单的修正,得到诠释服务贸易的一般模型。此外,萨格瑞也将技术差异因素引入H-O-S模型进行扩展,分析了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克莱维、巴格瓦蒂等人通过两要素一般均衡模型解释服务价格的国际差异,以分析服务贸易发生的基础,认为各国要素禀赋不同导致的服务价格差异可能是服务贸易产生的坚实基础之一。二战后,国际贸易出现了传统的H-O-S模型无法预示和解释的格局,国际贸易领域出现了两个全新的理论分析框架:新贸易理论和国家竞争优势理论。
2.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对知识型服务贸易研究与国外基本一致,前期主要是对西方理论研究成果的介绍性研究上。后来随着GATS的签署和中国服务业市场的逐步开放,极大推动了服务贸易理论在中国的研究进程。
20世纪90年代,国内对知识型服务贸易的研究开始发展起来。国内对知识型服务贸易的探讨主要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对服务贸易理论的研究:主要代表有:程大中、陈宪(2002)的《服务贸易理论研究:现实基础、总体状况及初步设想》,总结了西方服务贸易理论研究的总体状况,并在些基础上对中国服务贸易理论的研究提出设想。杨圣明、刘力(1999)《服务贸易理论的兴起和发展》从探讨服务贸易的概念开始,研究了国际贸易理论对于服务贸易的适用性,国际服务贸易的决定,国际服务贸易壁垒及服务贸易自由化等问题。
二是通过一些实证研究,对我国服务贸易总体或行业竞争力进行的测度和评估。黎洁、赵西萍(1999)研究国际旅游竞争力,他们主要运用波特产业国际竞争力模型,初步提出了国际旅游竞争力测试的一些评价指标;刘维瑛、宋涛(2005)运用了竞争贸易指数(TC指数)对我国旅游服务贸易竞争力进行测量。鲁志勇(2002)分析了银行业的服务竞争力,比较全面的分析了商业银行竞争力的构成要素,初步建立了商业银行竞争力指标的框架体系,共计40个指标。郭海虹(2002)运用贸易竞争优势指数(TC指数)和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标对我国运输、通讯、计算机信息、金融与保险、旅游服务的竞争力进行了测算。谭小芬(2003)利用服务贸易总量、服务贸易出口结构、服务贸易差额与服务贸易竞争系数、服务贸易逆差的结构等指标进行国际比较,得出我国服务贸易总体竞争力较差,出口结构不合理,在新兴服务行业方面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比传统服务行业方面的差距大,服务业开放程度低等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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