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机构反洗钱领导小组职责是哪些
需要履行的职责如下:
1、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2、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履行下列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一)制定或者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
(二)负责人民币和外币反洗钱的资金监测;
(三)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
(四)在职责范围内调查可疑交易活动;
(五)向侦查机关报告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动;
(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与境外反洗钱机构交换与反洗钱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有关职责。
3、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收并分析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二)建立国家反洗钱数据库,妥善保存金融机构提交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信息;
(三)按照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分析结果;
(四)要求金融机构及时补正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五)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与境外有关机构交换信息、资料;
(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职责。
(1)金融机构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扩展阅读: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制定本行业的反洗钱工作指引。
金融机构在履行反洗钱义务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
金融机构的境外分支机构应当遵循驻在国家或者地区反洗钱方面的法律规定,协助配合驻在国家或者地区反洗钱机构的工作。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B.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是什么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标准。
2、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重大决策、部署。
3、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定期向县安委会报告工作。
4、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及监督,指导重点行业抓好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
5、组织实施行业领域事故抢险救援,按规定参与相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6、落实上级下达经贸系统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县安委会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任务。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夯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决定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标准。
2.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重大决策、部署。
3.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定期向县安委会报告工作。
4.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及监督,指导重点行业抓好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
6.组织实施行业领域事故抢险救援,按规定参与相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7.落实上级下达经贸系统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县安委会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任务。
C. 金融资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是什么
监控资金的安全,防止非法融资等造成的资金流失